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一、背景在我国,民商事纠纷频繁发生,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国逐渐推行了民商事调解机制。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助,帮助纠纷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
为了进一步提高调解效果和保障当事人权益,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民商事调解的实施情况和调解机构的运作方式。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一般民众的了解和参与情况,深度访谈则主要针对从事调解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调解员、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等。
三、调研结果1.民众对民商事调解的知晓度普遍较低,甚至有人认为调解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对纠纷解决效果持怀疑态度。
2.调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地方设立了封闭式调解机构,有的地方则将调解工作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
3.在调解机构中,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参差不齐。
有的调解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也有的调解员只是充当一个"传话员",并未发挥真正的调解作用。
4.调解过程中的程序和保密性问题引起了一定的关注。
调解程序不够规范,很多当事人对整个调解过程不够了解,容易导致不信任。
同时,目前对调解结果的公开度较低,这对于监督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有所差异。
有的当事人认为调解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成本相对较低;而有的当事人则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认为他们在调解过程中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四、建议1.加强对民商事调解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社会媒体、电视广播等途径,向公众普及民商事调解的概念、效果等。
2.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和配备专业的调解员。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3.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调解结果的监督和公开。
XX市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市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法者,治之端也”。
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法治既是优质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推进优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
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法治构成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支撑,通过司法法治建设营造高质量的司法环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
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成立调研组,立足自身派驻监督工作实际,聚焦构建公平、正义、高效的司法环境,通过座谈研讨、个别交流、查阅资料、组内研判等方式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对市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监督路径进行有限的探索,以期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随着现代交通和互联网技术等迅速发展,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优势不再是主导因素,地区之间的优惠政策也日益趋同,单纯依靠资源和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企业已逐渐成为过去时,企业投资的一条重要标准是营商环境的优劣,良好的营商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日益凸显。
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中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对推进改革作出规定,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框架,成为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标志性事件。
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我国营商环境排名第31名,超过了过去13年中取得的进步,显示了近年来我国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大成效。
同时, 也可以看到,2018-2020年间,我国营商环境中分数较高或者提升较快的是与政务环境相关的、可定量度量的指标,而与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相关的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指标的得分提升幅度不大。
我们应清醒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不仅仅要加强基础建设硬件设施的“硬环境”,更要完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构成的“软环境”。
政务服务“减证便民”等只是营商环境优化的初级阶段,而构建高标准法治环境,推进建设规范的市场体系、提高企业获得感,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升级版本。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通用10篇)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通用10篇)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1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
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序中,石泉县以56.23综合得分,位居138个县、区(高新、自贸、经开区)52位;居全省107个县(区)第46位、全市第4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主要特点:(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13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互助平台,设立5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xxxx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商务部年度总结范文6篇

商务部年度总结范文6篇篇1XXXX年,商务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全年工作回顾(一)内外贸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1. 扩大内需战略实施。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XX万亿元,同比增长XX%,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商务部积极推动消费升级,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
2. 外贸稳中提质。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XX万亿元,同比增长XX%。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稳外贸政策措施,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通过加强出口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通关流程、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措施,促进外贸增长。
(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断完善1.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实施。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规划,推动形成全面开放、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通过加强区域合作、促进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已达XX个,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商务部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1. “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
2. 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商务部积极推动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通过加强标准宣传贯彻、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等措施,提高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水平。
(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1. “一带一路”建设扎实推进。
市场主体培育调研报告

市场主体培育调研报告一、引言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了解当前市场主体培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我们进行了此次调研。
二、市场主体培育的现状(一)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近年来,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创业创新政策的有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特别是在新兴产业领域,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注册企业数量增长迅速。
(二)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从企业类型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比例逐步提高;从产业结构看,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占比不断增加,服务业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领域。
(三)创新型市场主体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型市场主体数量逐年增加,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三、市场主体培育存在的问题(一)准入门槛仍需进一步降低虽然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某些领域和行业,市场准入的条件仍然较为严格,审批流程繁琐,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进入。
(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银行贷款门槛较高,资本市场融资难度大,民间借贷风险高,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创新能力不足部分市场主体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不足,技术水平落后,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四)人才短缺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匮乏,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潜力。
(五)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效率不高、市场监管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和积极性。
四、促进市场主体培育的对策建议(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关于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四篇】

关于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四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
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服务好xx 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
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
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
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关于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
关于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经济活动不断增多,民事、商事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机构日益成为社会公众解决争议的“重要载体”,公证的效力不断得到广大公众的认可和信任。
但与此同时,公证机构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
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公证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公证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该报告对目前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和建议,从而为公证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指导。
一、公证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公证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第一,信息化水平不高。
现代化信息科技是公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的核心之一。
公证机构的信息化程度直接关系到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效率。
但是,当前全国场所设有的网上公证平台未普及,信息化与网络技术无法有效整合。
导致现场业务量大、耗时长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第二,外部监管不足。
公证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业类别,其行政管理与业务监督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履行。
但在实践中,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职业评估、人员管理、法律诉讼、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监管比较宽松。
这种现象使得公证机构的职业道德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也不利于公证机构的提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人才流失。
现代社会科技更新快速,尤其是公证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更新改进,对公证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近年来公证员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导致人才的流失极为严重。
这既增加了公证机构的运营成本,也影响了公证机构的稳定发展。
二、改善措施和建议针对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改善措施。
首先,提高信息化水平。
公证机构要加强与政府科技部门和信息化公司的联系,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公证信息化进程,实现公证信息共享和整合。
同时,还需要提高公证员的科技素养,培养公证员的“马上就办”以及“补差不误”等素质,提高公证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共4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共4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全面深化改革情况汇报
全面深化改革情况汇报**县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我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革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改革重点,强化措施方法,健全制度机制,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深化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县不断强化领导组织,加大宏观调控和科学指导作用,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夯实改革任务。
坚持常态化学习贯彻中省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时研究讨论我县改革工作任务及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分析改革形势,精准把握改革方向,全面落实改革责任。
针对专门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抓好组织框架构建,及时对深化改革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不断强化机构与组织保障。
同时,紧紧围绕中省市任务部署,及时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确定了67项主要改革事项,并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协调单位、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目标要求,夯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
截止目前,已完成50项改革任务,10项正在推进,7项正在做前期调研。
二是抓好统筹协调,适时跟踪研究。
县委改革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及牵头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对已明确的本领域改革任务尽快制定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使每类改革举措有效对接、协同推进。
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环节,年初结合我县深化改革形势与任务,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具体工作调研,在改革方案出台前,组织干部深入镇村和县直部门调查收集改革诉求和工作难题与障碍,认真分析评估,为改革方案制定提供一手资料;在改革方案实施中期,及时组织力量跟踪调研,对实施进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纠偏堵漏,防止改革部门利益化;改革方案实施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同时,我们确定了 12个方面35个调研专题,开展“深化改革聚动能创新机制谋发展”主题调研活动,收集各类调研文章60余篇,将其中40余篇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汇编成册,印发相关部门与领导,起到了深化工作认识,助推工作开展的作用。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8篇】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8篇】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1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同志带队集中督导检查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优化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一)科室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宣传解读培训到位。
本科室业务政策较多,且纷繁复杂,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职称、岗位设置、职员制改革等相关业务政策,并紧密与工作融会贯通,且及时掌握和学习最新政策,并做好宣传讲解。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文件规定要求,工作期间本科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举止文明规范、工作精力集中效率高,不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忽职守等现象。
(三)我们在办理日常业务工作中,一切以人为本,设身处地为办事人员着想,并结合政策文件要求,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各类证明材料,采取一次性告知的工作方式,尽量让办事人员缩短办事时限,并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及时整理科室业务流程,日益规范业务办理手续,一切向着简便、快捷、高效的方向努力。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于涉及到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通知,我们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目前没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继续加强业务政策学习。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强化政策学习的深度、广度,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继续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科室纪律,并引导科室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精神境界,以崇高的理想服务群众,加强政风行风的自查和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及时整改。
(三)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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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
报告
一、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
我市自2014年4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坚持“宽进严管、简政放权、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改革原则,突出“宽进严管”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实践,通过采取一系列“宽进”和“严管”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各项改革举措统筹推进。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2014年4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全省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我市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局作为全市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沟通协调、组织落实、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
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了改革工作合力。
在改革过程中,我市不断完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
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保证了各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
目前,我市“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先照后证”、“年检改年报”、“多证联办”等重点商事制度改革事项已全面实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严管”措施正在完善推进中。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江苏专题督查调研中,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二是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我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通过简政放权等改革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宽松准入环境和优质服务,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的活力,全市创新创业的热情高涨,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和认缴注册资本规模快速增长。
自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4万户,增长53.4%;新登记注册资本8469.2亿元,增长92.2%。
从新增市场主体构成情况看,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的同比增速位于全省首位。
三是行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实行多证联办,简化流程,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
通过优化网上登记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公司设立网上登记率已达96.7%o推行多证联办制度,有效地整合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印章登记等事项,通过系统对接,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申请人只需面对一个窗口、填制一张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就可
完成“三证一照”的办理,耗时由原来的20天缩减到1.5天。
通过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名称核准难的问题,也为企业节省了行政成本。
四是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我市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
实施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我市于2014年7月1日率先开展企业年报工作,报告期内有45.8万户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公示。
实施对公示信息“双随机”的抽查制度,目前全市已累计公示7.2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形成法定代表人、企业申请人、无照经营等黑名单记录9598条,8796户企业受到相关约束;配合各级法院对司法协助事项进行公示,并对“老赖”的登记申请进行拦截,信用约束效力初步显现。
严格落实“双向告知”职责,编发了《行政许可事项指南》告知书,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每天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推送登记信息,努力构建联动监管机制。
从总体看,商事制度改革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活力的释放,激发了创新创业热潮,改革的“倒逼”机制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步伐,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比较显著,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配套改革还不够到位。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先照后证”模式让创业者快速、便捷地拿到了营业执照,为创业者降低了创业门槛。
但后置审批事项仍然存在,即使拿到了营业执照,企业仍需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才能营业。
目前企业办理营
业执照的效率成倍提高,但其他许可证办理程序并未简化,导致办证依然耗时耗力。
商事制度改革目前只是破解了“注册难”问题,相关领域其他诸多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步改革亟待跟上。
二是后续监管任重道远。
商事主体的后续监管综合性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商事制度改革以后,各审批部门需要转变监管理念,增加监管力量,尽快落实监管责任。
目前加强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的意见尚在酝酿之中,部门之间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监管的合力有待加强,影响了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后续监管整体功能效应的发挥。
三是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亟须建立。
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全市应当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各职能部门上传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便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公众查询。
我市各部门信息相对分散,目前运作的公示系统中,市场主体和工商部门已按要求公示了相关信息,但其他政府部门的许可和处罚信息尚未通过该系统公示,或与该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公示系统尚不能全面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信用约束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是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
少数企业对改革存在误解,认为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再办理后置审批已无所谓。
有的把改革理解为就是“不花钱办公司”,事实上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代表不缴,虽然公司登记可不提交验资报告,
但股东需要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出资,并且要向社会公示,股东没有按章程约定交付出资,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仍然要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这种只知道低门槛进入、不了解法律责任的情况,会对监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二、推进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
目前我市的商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要继续按照国家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要求,正确领会和把握改革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创新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狠抓政策落实,确保这项重大的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为促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在改革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十分重要,只有形成工作合力,才能增强改革工作的实效性,特别是随着“前置改后置”改革的不断深入,“有证”部门的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将越来越重。
为此,市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研究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推进改革的新举措,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实现“放权”的同步推进和“监管”的合力共治,进一步凝聚我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工作合力。
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实现市场监管从前端到后端
的全覆盖。
2、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约束
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推动“先照后证”改革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建设和监管信息系统的使用,完善信息推送、信息反馈、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对接。
建立完善信用约束的相关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加速推进异常目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约束机制,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落到实处,让诚信企业一路畅通,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3、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联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审批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形成联动监管合力。
本着“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市、区、街道(镇)对市场主体监管的网络,各部门要增强联动协同的意识,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监管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由其依法查处,实现市场监管的无缝对接。
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管理机制,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作用,鼓励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自治。
4、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商事制度改革热点问题的解读,加强政策和舆论引导,消除公众认识误区,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