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行政职权种类与定义

一、行政许可:就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得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得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得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指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得事业单位或其她组织实施得,除依据法律、法规与国务院决定等确定得行政许可事项外得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得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她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得事业单位得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得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得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就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与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三、行政处罚:就是指行政机关或其她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与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得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得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强制: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得组织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对公民得人身或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得财产加以限制得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就是指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得状态得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征收:就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向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得具体行政行为。行政

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负有行政法上得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就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行政征收得主要内容有:(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其她法定征收.

六、行政征用:就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得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得规定,强制性得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得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收费: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得组织,为满足特别得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得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得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

八、行政给付:就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得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得权益得行为。

行政给付得类型大体包括:a、抚恤金;b、特定人员离退休金;c、社会救济、福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d、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灾物资等。

九、行政确认:就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定授权得组织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得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得确定,产品质量得确认。

1、公安管理中得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得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得生理、精神状态得检验与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得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得认定;对行政案件得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得人员、

劳教与受审人员得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得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得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得证明;对有关文件得真伪、法律效力得公证等等。

3、民政管理中得确认

民政管理中得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得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得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得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得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得确认

劳动管理中得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得确认;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与责任得确认;对特别重大事故得技术鉴定等。

5、卫生管理中得确认

卫生管理中得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得确认;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得坚定;对国境卫生得鉴定;对医疗事故等级得鉴定。

6、经济管理中得确认

经济管理中得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得行政认证与计量器具鉴定,产品质量认证;对商标与专利权得审定;对著作权属得确认;对动植物检疫得确认;对自然资源得所有权与使用权得确认;对无效经济合同得确认等。

十、行政裁决: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得组织,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得、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得、特定得民事

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得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裁决得主体就是法律法规授权得行政机关。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方可裁决.

2、行政裁决得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得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得目得。

3、行政裁决就是依申请得行政行为.没有当事人得申请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启动裁决程序。

4、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行政裁决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裁决权得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5、行政裁决就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裁决而引起得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对此,除属于法定终局裁决得情形外,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行政监督检查: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得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得具体内容主要就是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就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具体的、特定的相对人或行政事务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国家实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的结果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主要行政行为,是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1、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如投资立项、进出口管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药品生产许可等; 2、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如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等; 3、资格资质方面的许可,如公务员、律师、执业医师等职业关资格许可,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等的资质许可; 4、对特定物的检测、检验和检疫; 5、确定主体资格方面的许可,如企业法人登记、社会组织登记; 二、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其种类主要有: 1、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2、执行罚,最典型的如滞纳金。 3、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4、财产强制,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等。 5、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6、对产品或者商品的强制检验。 7、紧急状态时,临时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 8、紧急状态时,进入或处置土地、建筑物、住宅。如为了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9、其他,如《游行示威法》规定的强制解散,拒不解散的,强制带离现场。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实施主体凭借国家强制力,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无偿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征税、行政事业性收费两种。

企业行政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行政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行政管理广义上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办公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产会计管理四个方面,狭义上指以行政部为主。负责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具体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文书资料管理。会议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还涉及到出差。财产设备。生活福利。车辆。安全卫生等。所有工作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和人为努力使部门之间或者关系企业之间形成密切配合的关系。使整个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成为一个高速并且稳定运转的整体,用合理的成本换来员工最高的工作积极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目标发展任务。企业行政管理的含义是什么? 对做好企业行政管理的几点认识 1、明确岗位职责。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包括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信息沟通。协调控制。检查总结以及奖励惩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办公物品管理包括办公物品的发放。使用。保管及采购以及相应制度的制定,文书资料管理包括印信管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书刊管理,会议管理包括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工作,其他事务视各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在企业行政管理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分析中,要注意这点。 2、加强沟通。在企业行政管理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分析中,沟通包括纵向沟通和横向沟通。纵向沟通分为与上级沟通和与下级部门沟通。与上级沟通主要是要充分领悟上级领导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时将自己和下级部门的观点很好的传达给上级。这需要行政人员有观察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与下级沟通主要是执行上级的决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级部门各项信息。这就需要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横向沟通包括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与关系企业窗口部门和外界媒体政府机关等等。在传达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及协调各部门工作时。务必真诚。谦虚。与外界沟通需要强的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李博群:管理咨询界唯一具有国家媒体、全球500强、跨国外企和知名民企经历的讲师。毕业于美国顶尖新闻学院和商学院,大众传播和工商管理双硕士。负责中国标杆企业的全球内外部沟通,美国大众传播和新闻教育协会(AEJMC)会员。职业经历包括联想集团首席沟通官,负责集团的全球内部沟通和品牌沟通事务,新华社记者和编辑,全国十大教育集团华美国际教育投资集团国际部主任,英国某传媒公司中国区经理。 3、在企业行政管理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分析中,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即时提供给管理者。信息包括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具体包括:国家政治。法律。经济。政策规定,社会习惯。风俗。时尚变化,市场需求。消费结构。消费层次的变化,竞争企业信息,科学技术发展信息,突发事件等。内部信息具体包括财务状况,生产状况,产销状况,采购。库存信息,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才资源等。作为一名行政管理人员最重要的是要及时了解企业内部情况发展变化和国家政府机关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变化。 4、培育传播企业文化。在企业中。仅仅用薪金留人是不够的。还要用企业文化去吸引。感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文管理。企业文化的建设包括四个方面。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1)组织结构清晰。战略导向明确。分工明确。这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不仅应该有近期目标。更要有远期规划。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协助企业管理者制定一个好的组织结构。并制定近。远期战略目标。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团结的团队。(2)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标准。

行政权的定义及其特征

1、行政权的定义极其特征 行政权: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利。 行政权的特征:1)公益性;2)执行性;3)法律从属性;4)单方意志性;5)强制性;6)不可自由处置性;7)优先性与收益性。 2、行政关系(4个) 主要有4种: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3、行政法的特点 1)缺乏统一完备的实体法法典; 2)行政职权职责具有统一性; 3)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 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5)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4、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行政法非制定法法源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1)宪法与法律;2)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4)国际条约与协定。 行政法非制定法法源:1)法律解释;2)判例;3)习惯与惯例;4)行政法理。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包括a)公平公正原则;b)考虑相关因素原则;c)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包括a)行政公开原则;b)公众参与原则;c)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包括a)行政效率原则;b)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包括a)行政信息真实原则;b)信赖保护原则; 6)责权统一原则。 6、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就行政法的效力而言,首先要遵守2个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先法;就具体而言,1)宪法>法律;2)法律>行政法规;3)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7、行政法主体的含义及范围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或者个人,行政法主体只指那些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行政法主体主要有2大类1)行政主体2)行政相对人;具体来说,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则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8、行政机关有有哪些? 就我国现行行政体系而言,行政机关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1)中央行政机关,主要有国务院,国务院正式工作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与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目前主要指香港与澳门) 9、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及其他们的区别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精.选]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行政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3.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

行政法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首先,行政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会的规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别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国的全部内容。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全社会的事情,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首当其冲。国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检察院实施外,都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三)依法行政的作用与意义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宪政原则与行政管理模式,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发展的基本方向。这一模式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现代国家民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行政管理改革的巩固与完善,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1.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民主,尤其是行政管理民主发展的前提与保证 国家民主或是行政管理民主,其实质都在于要使公共权力的运行能真正体现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意志。在现代国家,人民利益与意志的直接与集中体现形式就是各种法律规范。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保持行政法律规范的规范性与约束力,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在法律规范限定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进行。这就从根本上确保了行政管理活动民主化的实现。与此同时,现代行政法律规范还规定了公民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行政管理过程的途径、方式与权利保障手段,这也构成行政管理民主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推动力量。 2.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保证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经济形态。它要求政府作为公正的裁判,制定与维护社会普遍遵从的、以法律规范形式体现出来的各种“游戏规则”,如公平竞争、等价交换、第三者权威仲裁等。同时,它也要求在所有游戏规则的运行过程中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更为基本的法制规则。①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的发展就离不开“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国家政府,要求政府作为市场法律秩序的建立者与维护者,确保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但是,为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能得以实现,又要求政府行为具有公正性。对于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并且地位日渐突出的行政系统而言,实现依法行政、公平行政,也就成为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障。 3. 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侵犯性、排他性、诱惑性、腐朽性、渗透性等不良特性,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很有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腐败,乃至于独裁的现象。而且,公共行政系统与社会、与公民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最具体的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与公共行政系统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与公民受到行政系统侵权的可能性也就最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总是相对抽象的、原则性的,法律的适用也经常是模糊的、有争议的。事实上,作为执法机关的行政系统因而也就拥有了自由裁量的巨大空间,也就拥有了权力不断扩充的极大可能性。正因为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如何控制迅速扩张的公共行政权力,就成为各国政府与社会面临的一个基本宪政问题。迄今为止,实行行政权力法制化,促成依法行政,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至少是必不可少的途径选择。 4. 依法行政是推进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有效途径

行政管理原理与方法(补专)

行政管理原理与方法(补专) 一、单项选择题(按每题首字拼音字母顺序排序排列) B 1.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是(A) A.泰勒 B.法约尔 C.韦伯 D.古利克 2.被称为“行政管理之父”的是(B) A.泰勒 B.法约尔 C.韦伯 D.古利克 C 1.传统的行政学或静态行政学时期,也被称为(A) A.科学管理时期 B.行为科学时期 C.新公共行政学时期 D.新公共管理时期 2.从公共组织层次上来考察,行政效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不包括以下哪个(D) A.组织效率 B.管理效率 C.工作效率 D.沟通效率 D 1.对监督对象发生的重大违法案件或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行为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的专门调查,被称为(C) A.工作报告 B.检查 C.专案调查 D.审查 2.对行政法律文件、行政命令、措施及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的行为,被称为(D) A.工作报告 B.检查 C.专案调查 D.审查 F 1.非权力性影响力不包括(D) A.品格因素 B.能力因素 C.专业因素 D.资历因素 G 1.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掌握在总统或总理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的政府体制,这是指(A) A.委员会制 B.内阁制 C.总统制 D.半总统制 2.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是指(D) A.委员会制 B.首长制 C.层级制 D.机能制 3.公共组织的中间管理层所表现出的效率是(B) A.组织效率 B.管理效率 C.工作效率 D.沟通效率 4.公共财政的职能不包括(D) A.优化资源配置职能 B.调节收入分配职能 C.稳定经济增长职能 D.推动国际经济往来职能 5.公共体制的激励机制是( B ) A核心战略B后果战略C顾客战略D控制战略 H 1、会议管理的核心问题是(C) A.会议主题 B.会议准备 C.会议效率 D.会议结果 J 1.机关行政的特点不包括(D) A.服务性 B.复杂性 C.时效性 D.单一性 2.机关行政现代化的内容不包括(A) A.行政网络化 B.机关行政观念现代化 C.规章制度人性化 D.办公自动化 3.决策者凭借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是指(C) A.个人决策 B.理性决策 C.科学决策 D.直觉决策 4.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都不清楚,决策目标也不够明确,对决策的结果也不能控制

行政新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二)决定 (三)公告 (四)通告 (五)通知 (六)通报 (七)议案 (八)报告 (九)请示 (十)批复 (十一)意见 (十二)函 (十三)会议纪要 dally高级书童 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公文,是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各自正式规定的文种。现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使用的14个正式文件种类是: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主要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党政机关明确规定的上述文种合计为27个。其中9个是相同的,即决定、意见、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不同的也是9个,其中属党的机关的5个:即公报、指示、决议、条例、规定,属国家行政机关的4个,即命令(令),议案、通告、公告,这18个文种,公文学界称其为法定文种。广义的公文,除上述法定文种外,还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常用的应用文,其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函,种类繁杂、素无定目.一般说主要有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包括规划、工作要点、安排、方案、设想等)、调查报告、简报、专用书信、讲话稿、讣告悼词、规章制度(如章程、细则、制度、守则)等。 公文的种类主要有13个文种,包括: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的人身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加以限制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指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向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其他法定征收。 六、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 八、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行政给付的类型大体包括:a.抚恤金;b.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c.社会救济、福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d.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灾物资等。 九、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

行政责任的概念

行政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二、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 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中适用最广的一种责任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警告。行政机关对犯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正式谴责和警戒。必须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处罚人。 2.罚款。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强制行为人承担金钱给付义务,即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钱款的处罚形式。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指没收由于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全部经营收入。没收非法财物,是指没收由于违法行为而获得的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生产和营业的行政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简易 程序和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定有重大分歧, 当事人要求听证或者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 当组织听证,进入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的,可以当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具体步骤是:首先,执行人员向当事人出示 执法身份证件;其次,填写预定格式行政处罚通知书,并当场交付 当事人;三是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异议,应在行政处罚决定 书上签名盖章;若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要向所属行政机关 备案。 2.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按一般程序进行。其具体步骤:一是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二是调查终结后,行政 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 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不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的决定; 三是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其依据,

行政审判方式的特点研究_1

行政审判方式的特点研究 行政审判通常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裁决行政案件的活动",(罗豪才主编:《行政审判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前言。)或者说是"审判机关对行政案件审理和裁判的活动。"(皮纯协、胡建淼主编:《中外行政诉讼词典》,东方出版社,1980年版,第15页。)其实质是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运作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据此,我们说,行政审判方式应当是指审判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具体方式或模式,是为实现行政审判目的而设置的诉、辩、审三方相互制约或制衡的一种动态的职能化的机制。这种机制孕育于一般的诉讼理念和理论之中,却直接脱胎于民事诉讼审判方式。因此,它与其他类型的诉讼方式,特别是其母体有着天然的血肉关联,但又有其特殊性。对此,我国行政诉讼法作了简洁而明朗的规定: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和;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诉讼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依法享有辩论等诉讼权利;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反诉权只能由原;告享有,被告不得享有等等。从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和行政审判的实践中,我们概括出行政审判方式的如下基本特征: 一、强职权主义 如果说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变是;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

殷切向往和理想的话,那么,强化审判机关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职权主义,则是在行政争议自诉制度条件下,行政审判方式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这是由行政审判的对象、行政审判的原则以及行政审判的本质所决定的。由于行政审判机制直接渊源于权力制约理论。权力制约理论强调权力的分立和制衡,认为一切权力都必须有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力就是;"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因为"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强力制约权力。正是基于这种权力制约理论的导向,才产生以"司法审;查"为本质特征的行政审判制度。从而使行政审判烙上权力制约和强职权主义的色彩。 1.自己不能作自己的法官--从行政审判对象的特殊性中引伸出来的规则。社会需要政府为;其成员谋福利并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但是,政府手中的警察和刀枪,却内含着对社会成员;造成伤害的高度可能性,一旦这种高度的可能性成为现实,就意味着人民受到了政府;强权的侵害和掠夺。;如果这种侵害和掠夺不能得到及时和适当的救济,反侵害和反掠夺的斗争就成为不可避免。;当这种"斗争"成为现实,由谁来进行裁判?如果由政府来裁判,就意味着政府在给自己;的行为打分,那么受侵害者或被掠夺者将受到再一次的侵害和掠夺,因为政府不会因为成了;政府;就会变成天使,"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4;页。)在人

15种公文类型的文本特点

15种公文类型的文本特点 第五种类:公告 一、公告的内涵: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它和通告都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国家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属专业性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二、公告的使用范围。公告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者法定事项。重要事项是指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人事、外交等方面的大事;法定事项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公开的事项。如公布国家领导人的出国访问,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洲际导弹、人造卫星的发射等。地方行

政机关有时也可用公告。 公告还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等。国家机关使用公告公布事项,只限于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基层单位一般不能制发公告。 三、主要特点。一是发文机关的特定性。仅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部门。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二是内容的庄重性。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体现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它的使用还要考虑到在国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三是发布范围的广泛性。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譬如,中国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

行政职权分类

行政职权分类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规制裁。 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其种类有: (一)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二)执行罚,在税务、环保、审计等部门适用广泛,最典型如滞纳金。 (三)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四)财产强制,对财产的查封、扣压、冻结,划拨银行财产、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 (五)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六)对产品或者商品的强制检验。如依法对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食品、药品、农药等产品进行检验。 (七)紧急状态时,临时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 (八)紧急状态时,进入或处置土地、建筑物、住宅。如为了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九)其他,如依法执行强制解散,拒不解散的,强制带离现场等。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费。如果本部门仅有收费权,也可以直接列为“行政收费”。 五、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金钱或者实物。其种类有: (一)抚恤金。这是最常见的形式,对牺牲、病故、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特定人员离退休金。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的离休金、生活补助费、副食品价格补贴、护理费、丧葬费等。 (三)社会救济、福利金。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济等。 (四)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六、监督检查:是指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行政主体,根据法定的监督权限,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和行政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七、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其种类有:(一)权属纠纷的裁决。包括草原、土地、水、滩涂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以及房产方面纠纷的裁决。 (二)侵权纠纷的裁决。如对商标权、专利权侵犯引起的纠纷裁决。 (三)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如对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监督、社会福利等方面存在的纠纷,通过裁决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第二章 行政制度的类型及特征

第二章行政制度的类型及特征 一行政制度的分类 (一)行政制度分类的方法 1.若干政府制度分类法评介: (1)亚理士多德分类法: A 按执政者人数多寡,分为三种类型 B 按执政者的政治态度:服务于公共利益还是服务于私人利益,分为两类。 (2)孟德斯鸠分类法: ●共和制政府:由人民集体或者一部分人执掌权力的制度。分为民主制、贵族制 和国君制政府 ●君主制:一人统治,但依据既定的法律治理国家的政府制度 ●专制制度:不仅只有一个统治,而且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支配一切的政府制度, 称为专制政府制度 (3)伯哲士分类法:美国学者约翰威廉伯哲士在《政治科学和比较宪法》中,根据多种标准对政府制度进行分类 根据国家与政府是否合一:直接政府制度和代表政府制度 根据政府权力来源:世袭制政府制度和选举制政府制度 根据政府权力是否集中:分权制政府制度和集权制政府制度 2.本书的政府制度分类法 (1)根据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A 世袭产生的终身制国家元首:君主制政府制度 B 选举方法产生限任制国家元首:共和制政府制度 (2)根据政府行使职权是否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A 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称为:民主制政府制度 B 不受宪法和法律约束的称为:专制政府制度 (3)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成方式分为五种类型 A 内阁制政府 B 总统制政府 C 半总统制政府 D 委员会制政府 F 人民作主制政府制度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嬗变及其影响 1.起源:英国诺曼底公爵时期 2.发展阶段: (1)国王咨询机构: A 御前会议:诺曼底公爵将从法国带来的顾问组成“御前会议”,协助他进行统治; B 枢密院: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御前会议人数太多,就分出一部分,成立一个较小机关,即枢密院。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上半叶。枢密院由政府大臣、王室成员和国王私人顾问组成,由国王认命,只对国王负责 C 外交委员会:查理一世时期(1625-1649),枢密院中最受国王信赖的、最亲近的人

最新做好行政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做好行政管理的价值和意义 行政管理工作在公司内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从事行政工作并不难,但把一些大家司空见惯的“琐事”做好、做到位,却是一门艺术,需要花点时间、用点心思,下些功夫,它的大前提我认为是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务意识、创新精神和一定的能力。 一、对职责的理解 行政部是公司的统筹、决策中心,是管理信息的处置、执行、监督和检查机构,其涵盖的内容繁杂;公司制度、流程体系和内容的规划及建设;公司级文件、档案的日常管理;日常的办公事务;公司级会议及活动的计划、筹备和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公司内外协调、沟通机制;公司公关及外联事务处理(含法务);后勤保障性事务的计划与开展(福利发放、车辆司机、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企业文化建设和内外宣传工作等。 二、对自身工作和标准的定位 行政工作不是中心,但会影响中心工作开展的进度和好坏,做好服务保障和日常管理是岗位的最根本要求。 (一)宏观上(战略层面) 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出发点,统管全局,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行政部是最近企业核心层的部门,绝大部分行政命令由此发出,行政部的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和领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才能使自身分析、判断具体问题时掌握宏观,把握大局,分清主次、深浅、难易,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和保障有力。 (二)中观(战役层面) 营造和谐、激情的工作氛围,善于协调服务,秦于督促检查; 行政工作很重要的一环是要建立和营造企业文化的“气场”,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团队,可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生产持续的工作效益,并形成强大的内聚力,当然,光有“软的”文化不全面电路与电子技术基础复习题 一、基本概念题: 1、电路包括电源、负载和中间环节三个组成部分。 2、电源或信号源的电压或电流,称为激励,它推动电路的工作;由它在电路各部分产生的电压和电流称为响应。 3、习惯上规定正电荷运动的方向为电流的实际方向。 4、选定同一元件的电流参考方向与电压参考方向一致,称为关联参考方向。选定同一元件的电流参考方向与电压参考方向相反,称为非关联参考方向。 5、若电阻元件的伏安特性可以用一条通过平面坐标原点的直线来表征,称为线 性电阻元件。若电阻元件的伏安特性可以用一条通过、平面坐标原点的曲线来表征,就称为非线性电阻元件。 6、在电压和电流的关联参考方向下,欧姆定律表示为u=Ri 。 在电压和电流的非关联参考方向下,欧姆定律表示为u=-Ri 。

企业常用公文种类

企业常用公文种类 篇一:企业常用公文种类 企业常用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

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篇二: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最新党政公文种类考点简介

最新党政公文种类考点简介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首次统一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所以考生在做真题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以新条例为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点颇为零散,本文重点介绍一下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共15种公文: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这15种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应用如下表所示: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 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薄熙来 党籍的决定》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如财政部颁发命令公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习近平颁 发命令晋升二炮司令为上将。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 全体会议公报》。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如全国人大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主发席要发布公告,我国在东海举行军事演习要向国内外发布公告。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如《XX电力工业局关于使用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通告的结语:"特此通告"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 起实施”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如《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关于××× 的报告》

行政职权分类

行政职权分类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行政职权分类 一、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规制裁。 三、行政强制: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费。如果本部门仅有收费权,也可以直接列为“行政收费”。 五、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六、行政确认: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八、监督检查:指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行政主体,根据法定的监督权限,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和行政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九、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指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不属于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等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收费的项目,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收费标准,向负有缴纳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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