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丽景学校教师个人信用建设执行工作方案

中山市丽景学校教师个人信用建设执行工作方案
中山市丽景学校教师个人信用建设执行工作方案

中山市丽景学校教师个人信用建设执行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山市教育局《中山市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造就一支人民满意的一流教师队伍,实现办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丽景学校的奋斗目标,特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教师个人信用建设的意义

加强教师个人信用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深化整治庸懒散奢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三风”(师风、学风、校风)建设和实现办学目标的迫切要求。教师的个人信用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成效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公民社会道德建设。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教师个人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教师个人信用建设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讥讽、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体罚和不变相体罚学生;

(二)为人师表,尊重家长,不叫家长办私事,不索要和不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三)在职称申报、科研、学习培训中,端正学术态度,遵守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

(四)在评选优秀(先进)个人、绩效考核、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聘任)、干部选拔、人员录用中,实事求是,不虚报业绩和数据、不伪造学历(学位)和证明材料;

三、建立教师个人信用制度

(一)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制度。

教师个人信用档案记载内容包括:教师履行师德规范、教师个人信用要求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教师个人信用档案记载实施步骤:由学校统一制定表格,由各年级进行填写,并经教师本人确认签名,存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中。

教师个人信用档案记载主要效能:记载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评选优秀(先进)、师德考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聘用(聘任)、学习培训等方面。

(二)教师个人信用公示制度。

公示分为学期末公示和推荐公示。学期末公示指每学期公示一次;推荐公示指推荐教师参加评选优秀(先进)、师德考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聘用(聘任)、学习培训等进行公

示。采用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形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教师个人信用警示制度。

对教师存在的个人失信行为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学校进行告诫,及时予以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防微杜渐;对违反教师个人信用要求且屡教不改的教师要给予书面警告。学校要做好与被警示人告诫谈话的书面记录,记录内容经教师本人确认签名后,存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中,切实加强教师个人守信自律教育。

(四)教师个人守信践诺制度。

采用面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群众开展教师个人信用践诺签名活动,强化教师个人守信自律。

(五)教师个人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

学校要把教师个人信用作为教师评选优秀(先进)、师德考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聘用(聘任)和学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教师个人守信激励制度。

在教师评选表彰、职称评定、考核考评、聘用(聘任)中,坚持以符合教师个人信用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原则。

2.教师个人失信惩戒制度。

对违反教师个人信用要求的,学期师德考评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当年学年度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先进)资格;对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科研成果,伪造学历(学位)和证明材料的,按规定取消其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或撤消其评审结果(任职资格),并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对严重违反教师个人信用要求、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辞退、取消教师资格处理,同时报送市教育局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要切实把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摆在师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首位;把教师个人信用建设纳入学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成立教师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认真抓好落实。

中山市丽景学校教师个人信用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王宜芳

副组长:张立峰

成员:周胜平、朱小平、刘越、张继龙、张小安、石珍珍、唐继康、唐艳、冯光景

(二)加强宣传引导。

借助校园网和校园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宣传教师个人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内容和各项制度,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加强学习和落实各项制度。

(三)加强监督考核。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广泛动员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监督。(唐继康)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融企业文化,促学生成长[ 发布日期:2012年3月23日发布者:陈列阅读次数:968次 ] 龙卫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对学生的职业素养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现代企业的要求,尽快实现企业与学校全方位无缝对接,中山一职在班级管理中积极引入企业化管理,通过对企业优秀文化的移植、提炼、升华,通过对学生有针对性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缩短了学生转变角色的时间,使学生快速成长为“企业员工”。这种“融入企业文化”的班级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赢得了学生、家长、企业的一致好评。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谈谈我校的班级企业化管理。 一、什么是班级企业化管理 什么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Business Management)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什么是班级企业化管理?班级企业化管理是把一个班级当作一个企业来进行管理的方法;也就是借鉴企业的优秀管理方法和文化对一个班级进行管理的方法。具本来说就是把班级当作企业,把班级的学生当作企业的员工,把学生的学习当作员工的工作,把学生学习的结果当作员工工作的产品,利用企业的优秀化对班级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二、为什么要在班级管理中引入企业化管理 1.创新职业学校班级管理的需要 目前,职业学校的班级管理仍存在很多弊端:①在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下,职业学校的班级管理仍是“保姆式”、“警察式”的班级管理。班主任或是强制性地发号施令,或是家长制地出言必训,或是“保姆式”的包办,或是“警察式”的看管;这种班级管理造成班主任起早贪黑,疲于奔命,整天忙于繁重班

级事务,且效果不佳;这种班级管理造成了学生不关心班级事务,不关心班级荣誉,大多数学生被动服从、被动管理,缺乏主动性、自主性、参与性。②在长期“功利主义”的影响下,职业学校的班级仍像普通学校一样“只关注课堂,只关注成绩,只关注个人排名”,从不关注班级文化建设,从不关注团队氛围营造,班级缺乏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③在长期“传统班干部形象”的影响下,职业学校班干部仍像普通学校一样,带有明显的“官味”。这种“官味”的班干部(如团委书记、纪律委员等)往往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工作作风”,要么命令式,指挥式;要么被动式,应付式;这种班干部权力多,责任少,容易导致班级事务管理不好,学生干部培养不好,这是不符合职业教育的理念,不利于现代人素质的培养。同时,这种班干部一旦任用,一般不换,忽视了更多学生参与和锻炼的机会,忽视了更多学生的自主、自理、自治能力的培养,是不符合现代教育理念民主平等原则,这是我们提出班级企业化管理的原因之一。 2.职业教育的需要 (1)职业教育特殊性的需要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而不是培养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为目的的精英教育。《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之上的,以社会分工形成的职业需求(包括社会的、个人的)为价值取向而进行的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为就业作准备的教育”。这充分说明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就业教育,这也是与普通教育的最终区别。 (2)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需要 我国职业教育的创始人黄炎培先生指出“职业教育,以教育为方法,而以职业为目的者也”。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

中山市丽景学校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学校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根据中山市《关于开展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中的评估标准和评定细则,学校进行了真实客观的自评。28项二级指标,全部达标的有25项(其中2.2项室外生物园正在筹建之中;2.5★项新增图书达不到规定的指标;4.2项两位校长正接受市任职资格培训。)。15项必达指标符合标准的有14项。现将逐项自评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校园、校舍。 1.1 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小学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5.3㎡,初中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9.6㎡的;地级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初中不低于10.1㎡。 自评说明:我校现有中小学生1325人,校园占地面积48152.1平方米,生均占地36.34平方米。 1.2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不含宿舍)建筑面积小学不低于5.1㎡,初中不低于6.8㎡。 自评说明:我校现有中小学生1325人,校园建设面积(不含教师和学生宿舍)为18286.56平方米,生均面积为13.8平方米。 1.3 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要求。 自评说明:对照要求,我校室外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高尔夫球场;室内体育馆、恒温游泳池、跆拳道馆及各类体育活动器材完全满足学生的各项体育运动。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 2.1实验室(科学教室)★:初中应设有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含仪

器室、准备室)。小学应设有科学教室。九年一贯制学校应设有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含仪器室、准备室)及科学教室。九年一贯制学校19班以下生物实验室/探究室可与化学实验室/探究室合设。 自评说明:督导评估方案中规定的各科实验室均有。 2.2普通教室和其他功能场室:设有普通教室(含机动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馆)、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初中设)、综合实践活动室、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团(队)室、广播室、综合档案室、生物园、小气象站(初中设地理园)。 自评说明:普通教室(含机动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馆)、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各类教室齐全,目前室外生物园尚在筹备建设之中。 2.3教育信息化水平★:能接入互联网或本地城域网、广东教育视频网,各普通课室、功能场室均有网络接入点;网络多媒体普通教室占普通课室总数的50%,普通课室逐步建成网络多媒体教室;每位教师配备一台个人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百名学生教学用终端数:小学达10,初中达15;多媒体授课比例达10%。 自评说明:能接入互联网或本地城域网、广东教育视频网,各普通课室、功能场室均有网络接入点;所有教室都用多媒体授课,每位教师配备一台个人专用计算机,除室外授课,多媒体授课比例达100%。

[房地产管理]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房地产管理)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 案管理

二、从2002年4月1日起,中山市统一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中山市建设局是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的备案机关,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四、质监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两份,备案机关和质监站各存一份。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粤建管字[2001]35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备案机关未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行为,应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天内在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连同备案文件退还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表将作为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备案机关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调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工程停止使用,并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对有涉及地基与结构安全问题的,由质监站跟踪监督后,出具有关整改情况的监督报告,再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七、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将不合格的工程作为合格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将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八、从2002年4月1日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取代目前我市实行的“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制度”(房地产开发的商品住宅除外)。 九、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已于2002年1月1日实施)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所述附表作了必要调整,各单位按照本文所附表格填报即可(表格调整情况参见说明)。 附件:1、说明 2、颁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二OO二年三月七日附件1: 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已于2002年1月1日实施)及我市的

中山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程序管理

中山市建设局文件 中建通[2009]48号 关于我市在建工程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建设分局及各镇建设所,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为做好我市在建工程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方案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

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5个工作日,必须把论证会的论证方案、计划参加人员、相关会议程序、资料等告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告知资料包括: 1、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式六份); 2、工程报安监的《安全监督登记表》及受监后安全监督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3、论证会的计划书和甲、乙监理等各方拟参加论证会议人员的名单及相应资格证明资料。 三、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论证告知后,即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论证专家提供给组织论证单位并共同协商确定论证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确定的论证时间等程序上报市建设局安全管理科。 市局有关管理部门科技科、安监站等有关人员,需要时应参加专家论证会。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项方案及经论证后的结果和根据论证意见补充完善的方案或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5个工作

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11]10号 颁布时间:2011-3-23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财政部同意,我省从2011年1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为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加快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各地级以上市(含深圳市,下同)、县(市、区)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按3∶7固定比例与省分成,30%为省级收入缴入省级国库,70%为市、县级收入缴入市、县级国库。省地税局直属分局随营业税征收(包括委托地方代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为省级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第五条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接受财政、税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监 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和缴纳 第六条征收对象和标准。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第七条地方教育附加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征,纳入地税“大集中”系统与税同征同管。省地税局直属分局随营业税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市、县(市、区)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按分成比例,足额就地分别缴入省级国库和地方同级国库。缴库时按规定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教育附加收入”预算科目及科目编码。 第八条国税、地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征管信息交换,具体办法由省地税局与省国税局商定。

中山市非商品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1000平方米以上私人住宅)

文章标题 项目编号:G404-1010 非商品住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1000平方米以上私人住宅) 提交资料须知: 1、填写的表格可在中山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b9392886.html,)的办事程序处打印或到市建设局业务办理窗口领取; 2、以下应提交的资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只需提交一份; 3、1000平方米以上私人住宅需提供供电、供水。首层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四层以上或首层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建筑物,根据中气字[2002]1号文规定需办理防雷验收,除按《山安消(防)[2002]2号》文件规定不需办理消防验收的其他工程需提供消防验收; 4、所有提供的资料或复印件须采用A4纸,复印件要清晰,并按各项申报资料顺序整理成册; 5、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件或资料,必须在办理业务前携带原件到本局业务办理窗口验证,原件验证后返还; 6、以下业务请到市建设局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领取批复时须携带本局回执、经办人身份证到窗口办理,报省的业务,待省批复后另行通知领取结果。注:①办理时限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②中山市建设局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咨询电话:8389039)。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的复印件;(2002年4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 2、规划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复印件;(2002年8月31日后竣工的只需提供质量监督编号),或房屋工程检测鉴定((需提供由所在地建设管理所或区城管办出具的竣工时间证明)中建通[2006]79号、中建通[2010]7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中山市丽景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新)

中山市丽景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新)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中山市丽景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在镇文体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国梦,教育梦,丽景梦”统领学校发展全局,牢固树立“生本教育”观,全面深入贯彻我校新三年发展规划,实施学校科学、平稳、跨越发展战略,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 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努力实现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新突破,倾力打造“丽景的世界,世界的丽景”新品牌。 二、工作目标 在全校各岗位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让学校每一位教职工、每一位学生都成为精细化管理的宣传者、实施者、监督者、成功者,使学校的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总务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都能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和高度,以促进我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 三、组织建设 为切实做好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的实施工作,保证管理质量,进一步强化领导的岗位责任,对中层以上干部做以下精细分工:组长:王宜芳负责精细化管理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立峰负责精细化管理全面工作 成员:李康凯负责德育工作精细化管理 周胜平负责教学科研精细化管理工作 张小安负责工会体卫艺精细化管理工作

张继龙负责招生工作精细化管理工作 张伟负责总务后勤精细化管理工作 唐继康负责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队伍建设精细化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⑴明确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的要求。探索建立领导岗位分级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层层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探索建立领导考核制度,完善评价机制,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服务意识、表率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民主意识,各项工作想在前面、走在前面、干在前面,并且要争创工作新特色。 ⑵注重加强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开展树立师德典型等活动,促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学校要重视宣传工作,有计划地宣传学校和优秀教师、优秀学生。 ⑶加强班子团队建设,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思想理念、能力水平、责任意识、工作实绩等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为每一个个体制定培养提高计划和达成目标,定岗使用,定位提高,保证每个岗位有最适合的能人,每个能人有最适合的岗位,有施展的平台和空间。

【住建办法】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住建办法】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房屋白蚁防治。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现行的鉴定标准或者规程,对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鉴别并作综合评定的活动。 危险房屋,是指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的,依照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评定其安全性等级为C级或D级的房屋。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房屋、未经所有权登记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以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及房屋征收期间安全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各镇政府、各区办事处(以下统称镇区)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财政、公安、安全监管、司法、工商、环境保护、教育和体育、卫生计生、城管执法、供电、供水、供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房屋安全普查、专项检查、应急检查经费应当分别纳入市、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机构工作经费预算。 房屋代为鉴定,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征用,房屋应急抢险等费用由镇区财政负担,在危旧房所在镇区危旧房治理专项经费中支出,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及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房屋安全责任和使用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下列情形之一,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房屋所有人: (一)合法建造; (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买卖、继承、受遗赠等法律行为; (四)YYY认定的房屋所有人。 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

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报建须知

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报建须知 一、提交资料要求: 1、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件或资料,必须同时携带原件到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各镇区建设所、城管办业务窗口验证原件,验证后即返还; 2、提供的复印件须采用A4纸(图纸要求以A4型式折叠,须印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 3、在提交《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时,除序号(一)、(四)不需要钉装外,序号(二)、(三)的资料分别按其顺序钉装成册。 4、如该工程有分包工程的,必须填写《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的第5页(每个分包专业分别填写一张第5页); 5、所有合同按表格内容要求盖章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白蚁防治等企业合同必须盖法人企业公章(如合同里所盖的合同专用章必须经企业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才能认可,并在办理报建时提交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明的复印件)。 6、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资料在镇区办理而工程报建资料在市局办理的,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提供镇区已受理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明; 7、以下表格必须在网上的表格内输入相关内容(采用仿宋四号字体输入)后打印提交: ①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②工程施工报建相关部门的批复登记表 ③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办理书 ④中山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表 ⑤预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登记表

⑥预交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计算书 ⑦递交中山市建设局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的申请表 8、所有提交表格内容填写的资料不得涂改。 9、有关各专业工程报建的相关文件、规定,请查阅《工程施工报建相关法规文件汇总目录》的内容; 注:请办理报建人员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否则窗口不接受办理。 二、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三、收费: 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中山市丽景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新)

中山市丽景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在镇文体教育局得正确领导下,以“中国梦,教育梦,丽景梦”统领学校发展全局,牢固树立“生本教育”观,全面深入贯彻我校新三年发展规划,实施学校科学、平稳、跨越发展战略,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 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努力实现办学水平与办学特色得新突破,倾力 打造“丽景得世界,世界得丽景”新品牌、 二、工作目标 在全校各岗位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工作得实施,让 学校每一位教职工、每一位学生都成为精细化管理得宣传者、实施者、监督者、成功者,使学校得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总务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都能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得水平与高度,以促进我校优良得校风、教风、学风得形成。 三、组织建设 为切实做好教育教学精细化管理得实施工作,保证管理质量,进 一步强化领导得岗位责任,对中层以上干部做以下精细分工: 组长:王宜芳负责精细化管理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立峰负责精细化管理全面工作 成员:李康凯负责德育工作精细化管理 周胜平负责教学科研精细化管理工作 张小安负责工会体卫艺精细化管理工作 张继龙负责招生工作精细化管理工作

张伟负责总务后勤精细化管理工作 唐继康负责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队伍建设精细化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⑴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得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与廉政建设得要求。探索建立领导岗位分级目标责任制与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层层负责得良好工作局面,探索建立领导考核制度,完善评价机制,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与创新意识,树立服务意识、表率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与民主意识,各项工作想在前面、走在前面、干在前面,并且要争创工作新特色、 ⑵注重加强党组织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得作用,积极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得长效机制、开展树立师德典型等活动,促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与作风建设、学校要重视宣传工作,有计划地宣传学校与优秀教师、优秀学生、 ⑶加强班子团队建设,对中层以上干部得思想理念、能力水平、责任意识、工作实绩等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为每一个个体制定培养提高计划与达成目标,定岗使用,定位提高,保证每个岗位有最适合得能人,每个能人有最适合得岗位,有施展得平台与空间。 ⑷建立领导干部后备培养人才库,对思想进步,知识渊博,可塑性大,大局观念强得年轻老师,发现一个培养一个,为其量身定做培养计划,保证其健康成长,尽快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质〔2010〕48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郭五代副厅长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推动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形势稳定,2010年8月19日我厅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郭五代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清形势加强工作 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五代 (2010年8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天再次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指标控制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提高监管实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推进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治理了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对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环节的监管,叶建成书记、罗应光厅长在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尤其是针对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及时转发、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汛期预防灾害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

中山市(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中山市(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数据分析报告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趋势变化。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 (1) 第二节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比重统 计 (3) 四、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中山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同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中山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中山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中山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中山市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中山市丽景学校办学情况及存在困难与建议的汇报

中山市丽景学校办学情况及存在困难与建议的汇报 中山市丽景学校2010年8月开办,开放初期共有中小学生108人,现有39个班,在校生为1327人,其中小学25个班,929人,初中14个班,398人。 从2013年春学期开始,学校董事会请调整了学校校长,王宜芳、张立峰两位校长到任后,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重新定位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内定制度,统一思想稳人心,外做宣传,实事求是赢信誉。在质量求生存上做足了文章,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两全”上,一是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二是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去年第一届初三毕业生考试综合评比达到了中山市一等奖标准,今年中考也达到了一等奖标准,进入中山民办学校前八强。办学总体形势向好。 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1.公办学校教师待遇提高,给民办教师带来的心理冲击,造成师资队伍不稳定;建议政府给民办学校老师一定的经济补贴。 2.教师素质成为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主要问题。因为内地教、教师队伍逐渐稳定,待遇逐渐提高,所以很难招到好的教师。师范院校的学生素质偏低。建议尽量放宽毕业生人事、户口调入要求。 3.民办教师对未来生活的担忧造成的无归宿感,以及现在重建家园带来的巨大压力(夫妻分居,解决子女就读,买房);建议民办学校老师子女入学、就业给优先考虑。 4.办学者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过于功利给管理者造成的压力,沟通过程艰难漫长消耗了大量的管理成本;建议定期开展对办学者的培

训,转变观念,指导行为; 5.中山制定的“三个连续”和“两个合法”严重制约了民办学校的生源,也造成了许多父母与子女的分离。建议再做新的思考,应适当放宽条件。 6.对民办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督查,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应作出指导性标准,把它作为评价办学的标准之一。 7.建议民办学校收费也能开具教育系统的统一收据。

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中山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健全工程建设行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促进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适用本办法。包含以下单位:(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 (四)白蚁防治企业; (五)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六)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 (七)其他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诚信信息是指用于识别企业身份,反映企业状况、履约能力、信誉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及其委托机构依法对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与诚信有关的数据、资料。 第四条市住建局依法对建设工程企业进行诚信管理,并按规定委托镇区及有关机构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建设活动诚信信息进行处理。 市住建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逐步建立诚信奖惩制度,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现场监管、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设工程企业的诚信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第五条市住建局在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采集、公布、评价和使用过程中,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编号:中建房(预)字第号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中山市建设局制

填表与所需资料说明 一、凡申请预售商品房单位均须提供下列资料或文件,除以下另 有注明者外,其余证件均要求送原件核对。 1、填写《中山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已验证复印件及《项目手册》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的已验证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原件及已验证复印件; 5、立项批文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设局《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报建批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及总平面布置图二份; 8、收取预售款的银行帐号证明(银行出具); 9、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收集、使用、管理说明书及建设银行出具的维修资金 帐号; 10、申请预售报告(必须确定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和写明目前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要求:7层以下—含7层要全部封顶,7层以上要完成三分之二的结构工程); 11、预售说明书(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型号、栋号、面积、户数、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等); 1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加盖公章); 1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公约复印件; 14、物业管理资质证的已验证复印件。 二、用途性质:是指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等,如别墅住宅要注 明。 三、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四、审批期限为13天,如果送审资料欠真实齐全或工程进度不符 合要求,则以补送资料收齐日期和工程进度达到要求起计,顺延审批时间。 五、填表须用蓝黑墨水或黑墨水笔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 号 1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产品质量界定标准》和《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资 料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 鄂建[2000]050号 2 《湖北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鄂建[2000]227号 3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设计地震分组的 通知 鄂建文[2001]357号 4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 鄂建[2003]45号 5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勘察操作人员职业资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3]70号 6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3]38号 7 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外出承包工程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鄂建文[2005]86号 8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14号 9 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7]49号 10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4]67号 1

附件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 号 1 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1994]057号 2 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鄂建[1996]324号 3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4]74号 4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实施细 则》的通知 鄂建[2004]57号 5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4]94号 6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46号 7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05号 8 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05]170号 9 湖北省建制镇水厂管理暂行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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