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一、总则船舶靠离泊作业是指船舶在泊地停靠和离开的一系列操作过程。
为了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顺利、安全地进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船舶在港口、码头等泊地进行靠离泊作业。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准备1. 船舶靠离泊作业必须依据所在港口、码头的相关规定,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
2. 在靠离泊前,必须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设备机件正常,阀门、防火装置、救生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3. 在靠离泊前,必须与港口管理部门、码头操作人员等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沟通,确保靠离泊作业过程中的协作工作顺利进行。
4. 在靠离泊前,必须对船舶舱位进行细致检查,确保货物整齐摆放、舱口清洁,并做好货物固定和防滑措施。
三、船舶靠泊作业程序1. 在船舶靠泊前,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作业计划,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2. 在靠泊过程中,船舶必须严格按照码头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指挥进行操作,确保船舶停靠位置准确无误。
3. 在靠泊过程中,必须确保船舶与码头之间的安全间距,防止碰撞和摩擦。
4. 在靠泊结束后,船舶必须立即使用缆绳、缆索等固定设备,将船舶固定在码头上,确保船舶的稳定。
四、船舶离泊作业程序1. 在船舶离泊前,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作业计划,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2. 在离泊过程中,船舶必须严格按照码头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指挥进行操作,确保船舶脱离码头的方向和角度正确。
3. 在离泊过程中,必须确保船舶与其他船舶、码头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防止碰撞和摩擦。
4. 在离泊结束后,船舶必须将所有的缆绳、缆索等固定设备解除,并妥善收好。
五、船舶靠离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 船舶靠离泊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则。
2. 船舶靠离泊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船舶和码头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碰撞和摩擦。
3. 船舶靠离泊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通风、防火等相关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4. 船舶靠离泊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天气情况,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作业。
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1.离码头前,值班驾驶员通知机舱备车,船员各就各位,一水或驾驶员试舵,
显示有关信号,并将准备情况报告驾驶员。
2.机舱回令后,然后令水手解缆,驾驶员要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如果有锚,
则按抛起锚操作规定执行。
3.靠泊前备妥锚机、缆绳和碰垫,掌握风流、泊位及来往船只情况,以适当角
度和速度安全靠泊,迅速带缆。
4.靠妥后把舵回正,关闭舵机、航行信号及通讯设备,显示停泊信号,通知机
舱完车。
5.机驾合一船舶应严格执行机舱操车规程,冷车时应低负荷运转,逐渐加车,
严禁临界运转,不可突增或突减转速或过负荷运转。
6.靠锚泊大船时,应尽量靠其下风舷侧,并注意大船舷梯或软梯。
7.靠在航大船应选其下风舷侧中部位置,用小舵角及适当速度保持两船相对航
速为零时平贴顺靠。
严禁在船头或船尾两个高压区靠泊,禁止抢越大船船头。
8.离开在航大船时,应根据环境和情况决定解缆先后顺序。
风流大离开困难时,
请大船用车舵协助离开。
9.靠离大船注意两船高度差,防止涌浪大时骑在被靠船船舷上。
避开伸向舷外
的物体,注意船吸,勿碰大船舷窗、舷门、栏杆、舷梯等。
勿挂舷梯、绳梯,保护上下大船人员的安全。
码头靠泊安全规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码头靠泊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码头靠泊作业,包括船舶进出港、靠离泊、装卸作业等。
第三条码头靠泊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第二章码头设施安全第四条码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船舶靠泊、装卸作业和安全要求。
第五条码头设施主要包括:(一)码头主体结构;(二)防波堤、护岸;(三)栈桥、引桥;(四)码头前沿、岸线;(五)防撞设施、信号设施;(六)消防设施、救生设施;(七)其他相关设施。
第六条码头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二)采用先进技术和材料;(三)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安全隐患;(四)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第三章船舶靠泊安全第七条船舶靠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船舶应当具备靠泊条件,包括船舶证书、船舶适航证明、船员配备等;(二)船舶应当遵守靠泊规定,按照码头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靠泊;(三)船舶应当保持良好的船况,确保靠泊安全。
第八条船舶靠泊作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船舶靠泊前,应当与码头管理人员联系,确认靠泊时间和位置;(二)船舶靠泊时,应当保持船舶稳性,避免碰撞;(三)船舶靠泊后,应当做好固定、系泊工作,防止船舶走锚、漂移;(四)船舶装卸作业时,应当遵守装卸规定,确保装卸安全;(五)船舶靠泊期间,应当做好消防、救生、环保等工作。
第四章船舶靠泊管理第九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当负责船舶靠泊作业的指挥、监督和检查,确保船舶靠泊安全。
第十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船舶靠泊作业流程和规定;(二)具备一定的船舶驾驶和港口管理知识;(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船舶靠离移泊安全操作标准

船舶靠离移泊安全操作标准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位作业的基本要求、基本规程、操作规范和异常情况处理,以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操作管理,保障员工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作标准适用于调度及泊位计划、指导员、带缆工、岸桥司机及门机司机。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集装箱船舶 Container vessel:集装箱船舶是随着集装箱运输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船型,它的结构和形状跟常规货船有明显不同。
它外形狭长,单甲板,上甲板平直,货舱口达船宽的70%--80%,上层建筑位于船尾或中部靠后,近年随着船舶的大型化设计,出现了双岛型集装箱船舶,以让出更多的甲板堆放集装箱。
(二)拖轮 Tug:拖轮是用于拖带、顶推船舶的专用船舶,一般尺寸不大,但主机功率很大,多数用于港口作业,协助大型船舶安全靠离码头,有时可以拖带无动力驳船从事运输业务。
(三)引航 Pilot:旧称引水、领港、领江,是指在一定的水域内(港口或内河),专门性的从业人员(即引航员)登上船舶,为船舶指引航向,把船舶安全地引进、带出港口,或在港内移泊。
(四)指泊Berth:即指挥靠泊。
船舶在靠泊、离泊、移泊(顺岸相邻两个泊位之间的平行移动除外)等过程中,为保证船舶和码头设施的安全,港口企业负责提前做好泊位清理、指示信号摆放及应急预案准备等安全靠离泊工作。
(五)系缆 Mooring:也称系泊,指系紧船的缆绳。
集装箱船舶靠泊过程中船头、船尾放出多条缆绳,由码头工人系在码头缆桩上,用于固定船舶。
(六)解缆 Unmooring:就是解去系船的缆绳,指开船。
集装箱船舶靠泊作业期间船头船尾都由缆绳将其固定,作业完成后,需将解缆从缆桩上解除才可离船。
(七)主航道、港池、掉头区、泊位基本资料、数据表:见附件1。
第四条职责(一)安全环保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二)操作部负责按照此标准执行船舶靠离泊的安全操作。
第五条集装箱船舶靠离泊基本流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过程主要包括靠泊前、靠泊、离泊三部分。
2023年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2023年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2023年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为了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的船舶,包括港口船舶、海上船舶、内河船舶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是为了规范船舶靠离泊作业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条船舶靠离泊作业是指船舶在码头或锚地等地方进行靠泊或离泊操作的过程。
第三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航海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操作。
第五条船舶靠离泊作业中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持有相关的证书和许可证。
第二章靠泊作业第六条船舶靠泊前,应当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港口或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的通航线路进行航行。
第七条船舶靠泊前,应当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问题的部分。
第八条船舶靠泊前,应当设置相应的靠泊标识,并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船舶靠泊时,应当根据船舶大小和载重情况选择合适的码头,并确保船舶与码头之间的距离足够安全。
第十条船舶靠泊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当的拖船协助操作,并确保拖船操作人员熟悉相关规定。
第三章离泊作业第十一条船舶离泊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离泊计划,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港口或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船舶离泊前,应当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问题的部分。
第十三条船舶离泊前,应当将锚链放下,确保锚链的过程平稳,并确保锚链与船体之间的距离足够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离泊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当的拖船协助操作,并确保拖船操作人员熟悉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船舶离泊时,应当遵循规定的通航线路进行航行,并确保船舶与其他船只之间的距离足够安全。
第四章安全注意事项第十六条船舶靠离泊作业中,操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船舶的静态和动态参数,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操作。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规程一、准备工作1.船舶靠离泊前,船员需事先准备,确保船舶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检查主机、辅机、绳索等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完好无损。
2.对于载货船舶需要检查货物配载情况,确保货物稳定,并根据配载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固、调整货物位置等。
3.确保碇泊绳索准备齐全,绳索长度足够以适应船舶和码头之间的距离。
二、船舶靠泊操作1.船舶靠泊前需与码头进行通讯,确认靠泊位置和码头工作人员的指示。
2.船舶靠泊前需根据码头的位置和风向确定合适的航向、推力和角度,以保证船舶顺利靠泊。
3.在逐渐靠近码头时,船舶需控制航速并在合适的位置减速,确保安全停泊。
4.当船舶靠近码头时,需进行视觉确认,并按照码头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对泊。
5.船舶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码头的指示,确保与其他船舶和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三、船舶离泊操作1.船舶离泊前需与码头通讯,确认离泊时间和码头工作人员的指示,确保离泊操作的顺利进行。
2.离泊前需掌握潮汐、风向等环境因素的情况,并据此进行离泊计划。
3.在离泊过程中,船舶需保持适度的航速控制,遵循预定航向并注意与其他船舶和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4.在离泊过程中,船舶需根据外部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离泊计划,确保船舶离泊的安全性。
四、其他注意事项2.船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体力,以应对突发情况和需要的操作。
3.船舶靠离泊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环境保护,防止船舶排放物、污水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结:船舶靠离泊是船舶操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船舶和港口的安全,因此船舶靠离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遵守至关重要。
船员在船舶靠离泊前需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在操作过程中遵循相关的规程和指导,确保船舶靠离泊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通过良好的靠离泊操作,不仅能保障船舶和港口的安全,还能提高船舶操作的效率,并为船员提供安全、舒适的操作环境。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范文
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港口设施和船舶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港口靠泊或离泊的船舶及相关作业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事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必须按照船舶靠离泊计划进行,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和持证人员。
第二章船舶靠泊第六条船舶靠泊作业必须先制定详细的靠泊计划和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船舶靠泊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靠泊计划和方案进行,并由指定的船长或船舶操作者负责指挥。
第八条船舶靠泊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靠泊位置,并根据船舶类型和尺寸进行合理的排列。
第九条船舶靠泊时必须对泊位进行检查,确保没有障碍物和航道被堵塞,以免影响船舶靠泊和离泊。
第十条船舶靠泊时必须保持与码头的正常联系,及时反馈船舶和码头的状态,以便调整靠泊计划。
第十一条靠泊作业中,船舶必须按照指定的速度和角度靠泊,并严禁超速或超过角度范围。
第十二条船舶靠泊时必须与码头保持适当的距离,以保证船舶和码头之间的安全间隔。
第十三条靠泊作业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当的系缆和缆绳进行固定,确保船舶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靠泊后,必须进行靠泊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日后参考。
第三章船舶离泊第十五条船舶离泊作业必须先制定详细的离泊计划和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六条船舶离泊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离泊计划和方案进行,并由指定的船长或船舶操作者负责指挥。
第十七条船舶离泊时必须与码头保持适当的间隔,以确保船舶离泊时不会与其他船舶或设施发生碰撞。
第十八条船舶离泊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离泊路线,并保持良好的航向和速度。
第十九条船舶离泊时必须按照指定的速度和角度离泊,并严禁超速或超过角度范围。
第二十条船舶离泊时必须进行适当的船舶操作和船员指导,以确保离泊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第二十一条船舶离泊后,必须进行离泊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日后参考。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指挥、参与和管理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国内外船舶在我国港口进行的靠离泊作业。
第四条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人员培训、安全设备和通信设施的完善,保证作业操作规范、齐备的人员和设备,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五条规定的术语和定义1.靠泊:船舶停泊并靠搁浅、码头等其他船舶侧面、端头,并与泊位建筑物等物体亲密接触或靠近的操作行为。
2.离泊:船舶解除与泊位搁浅、码头等其他船舶侧面、端头的亲密接触或靠近,并移动离开泊位的操作行为。
3.靠泊操作:船舶接近泊位、准备靠泊、操作抛锚及牵引、防护设备搭设等一系列操作的总称。
4.离泊操作:船舶解舷、收紧锚链或起锚、移动离开船家、海上巡航等一系列操作的总称。
5.船舶:指国内外船舶,包括普通货船、客船、轮渡船、拖轮、渔船等。
6.泊位:船舶停靠的位置,包括码头、渡口等。
7.驾驶桥:船舶上负责操舵控制的地方。
8.岸上指挥部:为了指示驾驶员,必要时下达指示和协调操作的临时职能机构。
第二章船舶靠泊操作规程第六条靠泊前的准备工作:1.船舶靠泊前,应进行必要的沟通,了解泊位以及港口情况。
2.船舶驾驶员应对船舶进行检查,确保主机、辅机以及船舶舵、桨、绞车等设备良好运行。
3.船舶的货物应合理摆放,确保船心与码头距离适中。
第七条船舶靠泊操作程序:1.船舶通过水上雷达和其他导航设备,及时发现其他船只,确保安全。
2.船舶在进入泊位之前,通过广播设备发出必要的信息,与岸上指挥部和靠泊船只进行通讯联系。
3.在接近泊位前,船舶应停止航行,并根据泊位的位置和实际状况,准确操纵舵柄和操纵绞车,确保船舶的船头与泊位之间有适当的间距。
4.在船舶靠近泊位时,一般的操作方式为船舶逆潮跑,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速度和船舶的方向。
2023年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2023年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____年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船舶靠离泊作业的安全和秩序,促进港口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港口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的船舶、港口机构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原则船舶靠离泊作业应遵循安全、快捷、高效的原则,确保船舶和港口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主要职责1. 船舶方:负责准备船舶靠离泊所需的材料和装备,配合港口作业。
2. 港口方:负责提供并维护良好的港口设施和设备,组织并安排船舶靠离泊作业。
3. 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船舶靠离泊作业,维护作业秩序和安全。
第二章船舶靠泊作业规程第五条作业准备1. 船舶方应提前向港口方提交船舶靠泊作业申请,包括船舶基本信息、动力系统状态、货物负荷等。
2. 港口方应在船舶到达前对靠泊位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适应船舶的靠泊需求。
第六条进港通告1. 船舶方需提前向港口方提供船舶进港通告,具体内容包括进港时间、船舶尺寸、靠泊需求等。
2. 港口方应依据船舶进港通告,合理安排船舶的靠泊位置和时间。
第七条靠航前准备1. 船舶进港前,应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悬挂必要的信号旗帜、调整船体姿态等。
2. 港口方应保证靠泊位置的安全和畅通,及时清理障碍物。
第八条靠泊作业程序1. 船舶进入港口后,应按照港口方的指引和信号进行靠泊作业。
2. 港口方应及时提供导航和靠泊的协助,确保船舶安全靠泊。
第九条靠泊后操作1. 船舶靠泊后,船舶方应立即确认船体的稳定状态,并立即启动船舶设备。
2. 港口方应及时提供卸货或装货的设备和人员支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靠泊作业确认1. 船舶方和港口方应进行靠泊作业的相互确认,确保作业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2. 监管机构可以对船舶靠泊作业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三章船舶离泊作业规程第十一条离泊准备1. 船舶方应提前向港口方提交离泊作业申请,包括离泊时间、船舶状态、货物情况等。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知识交流
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船舶靠离泊管理规定一、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船舶在靠、离、移泊时,码头操作的一般管理要求,以及遇停电或桥吊行走故障等情况时码头操作的特殊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金洋公司码头。
二、相关标准1、岸吊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一般要求退到船舶120%的安全档外或停在船舶中央位置,并要求岸吊近驾驶台(或船艏)一侧的支腿与驾驶台(或船艏)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档内的岸吊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避让的指令。
2、根据温州码头水流急的特性,通过引航部门的建议,对靠泊缆绳数量标准设定为4千吨级以下的船舶最少带6条缆绳,4千吨级到1万吨级的船舶最少带8条缆绳,1万吨级以上的船舶最少带14条缆绳,缆绳必须独立系带,不能带回头缆。
(如确实船方无法按标准佩戴缆绳,通过向码头申请,经综合计划室批准,可将标准放宽至3千吨以下带4条缆绳,3千吨到5千吨带6条缆绳,5千吨到1万2千吨带8条缆绳,1万2千吨以上带14条缆绳,但只限于临时批准,综合计划室必须发书面整改要求船方尽快达到正规标准)3、码头靠泊船舶水手必须同时出勤6人,由水手班长召集组织并布置任务,穿戴好救生衣和安全帽。
(特殊情况时,3千吨以下船舶可通过值班主任批准后出勤4人)4、船舶靠泊须知内容:根据要求每船靠泊后将船舶靠泊须知交船方签字确认。
三、管理规定细则1、正常工作程序和要求1.1、船舶靠、离、移泊前:1.1.1、综合计划室通过和船公司、船方、集团调的联系确认,编制《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并对船方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带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1.1.2、生产操作部根据综合计划室调度编制的《昼夜船舶作业综合计划表》和气象、船型等情况,在生产平衡会上对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带缆数量以及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布置。
1.1.3、根据生产平衡会布置的要求,由当班值班主任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在工前会议中布置落实给生产指导员、安全监督员,并对昼夜靠、离、移泊的工作(包括系解缆数量标准的工作)具体布置给当班水手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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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瑞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NANTONG RUITAI SHIPPING ENGINEERING CO.,LTD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程 序 编 号: 版本及修改号:A/0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受 控 状 态:受控 发 放 编 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1/8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过程中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的环境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修理过程中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的环境安全控制。
3 定义与术语 3.1 主机盘车:是指为检查主机系统的轴承和螺旋桨,利用盘车机转动曲轴、尾轴和螺旋桨。 3.2 主机冲车:是指主机检修结束后所进行的试启动过程。 3.3 系泊试验:是指在船舶系泊的情况下,低转速开动主机所进行的试验。 4 管理职责 4.1 机电车间负责主机盘车/冲车和系泊试验的归口管理。 4.2 生产部水手班负责船舶靠离码头时的系缆和松缆工作以及设置二、三档船的移动靠把。 4.3 设备部起重班负责码头固定靠把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4.4 单船总管小组负责船舶主机盘车/冲车、系泊试验和靠离码头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监控。 4.5 安监部负责以上作业过程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主机盘车要求 5.1.1 主机盘车前,生产主管应与船方主管人员联系盘车有关事宜,征得船方同意后,方可做盘车准备。
5.1.2 主机盘车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单船安全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检查曲拐箱和尾部车叶处有无作业人员。 b)单船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盘车机配电箱控制开关位置。 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2/8 c)机电车间施工人员负责清除阻碍车叶转动时阻碍物; 5.1.3 在曲拐箱内作业,应切断配电箱电源开关。 5.2 主机冲车及系泊试验要求 5.2.1 系泊试验前,单船总管编制《主机试车大纲》,经生产部经理审批,试车前一天分发至相关部门和船方,由安监部通知港监。
5.2.2 系泊试验前,必须先经过主机冲车,单船总管应与船方确定有关备车冲车时间及相关措施。
5.2.3 主机冲车前一小时,单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系泊试验所需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a)船舶缆绳已按1号泊位艏缆2根、艏倒缆1根;艉缆2根、尾倒缆1根,2号泊位的艏缆3根、艏倒缆2根;艉缆3根、尾倒缆2根要求加好和调整好,缆绳原则上带入缆桩。
b)警示标志已悬挂好(白天信号旗,夜间信号灯)。 c)船舶前方和后方有足够间距,螺旋桨附近无小船。 d)登船梯已吊离。 e)机舱明火作业已停止,花铁板、栏杆已经复位。 f)高处作业和舷外作业已经停止。 g)岸电已经切断。 h)船尾及外侧已挂好“注意!正在试车,任何船舶不可靠近”的醒目警示牌。 i)拖轮已保护到位。 若发现措施未到位,不得开始主机冲车和系泊试验。 5.2.4 主机冲车和系泊试验时,引水员必须上船指挥,与生产总管在驾驶台统一指挥试车事宜,并与船方、安全主管、水手班主管、生产主管等各岗位人员保持联系。
5.2.5 生产部水手班在配合船方加固缆绳后,应派员在码头上警戒,查看缆绳和缆桩的异常情况。 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3/8 5.2.6 系泊试验结束后,单船总管小组应对船舶缆绳及上船的电缆、气管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断裂损坏现象。
5.3 船舶靠码头要求 5.3.1 生产部调度员与船东联系,确定船舶靠码头时间,填写《修理船舶动态表》,发至各相关部门。在船舶进厂前,生产部调度员调整专用高频与船舶保持联络,并组织实施船舶靠码头。
5.3.2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安监部指派单船安全主管,由其负责向本地区港监电告船舶的动态(停靠船舶名称、位置、时间等),并提前一小时到达码头,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a)查看船舶所停靠位置情况,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b)船舶停靠用的碰垫物是否放好、泊位旗是否挂好。 c)影响船舶停靠的门机是否移走。 5.3.3 单船安全主管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好后,通知生产部调度员。 5.3.4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生产部交通艇值班人员提前一小时备车;设备部组织作业人员放置好碰垫物、泊位旗和移走门机,听从船方主管人员或引水员的指挥,正确系缆。解系缆人员应穿好救生衣。
5.3.5三供班按《修理船舶动态表》的要求,接好岸电和电话线。 5.3.6 在船舶停靠码头过程中,单船安全主管要监督检查带缆情况以及船与船之间的间距;船舶停妥后,要指定上下船梯停放位置,必要时,敷设安全网。
5.4 船舶离码头要求 5.4.1生产部调度员填写《修理船舶动态表》,并注明船舶到达港口,发至相关部门。在船舶离厂前调整专用高频与船舶保持联系。
5.4.2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安全监督部向港监电告船舶动态(船舶名称、离开时间、到达港口等),单船安全主管在下船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a)查看船舶四周情况,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b)岸电线、电话线等是否拆除。 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4/8 c)消防箱及施工用的设备、剩余材料是否吊离。 确认全部落实后,方可下船。 5.4.3 安全主管落实好安全措施后,通知生产部,并在现场安全监护。 5.4.4三供班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的要求拆除岸电和电话线。 5.4.5 设备部起重班安排吊离修理船舶所用的设备、上下船梯。 5.4.6 根据《修理船舶动态表》,生产部交通艇值班人员提前一小时达到,并听从船方主管人员或引水员指挥,正确解缆。
5.4.7 船舶离开码头后,应检查码头原船舶停靠位置水域是否有漂浮物,若有,应组织清除。 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5/8 附件1
靠泊船只安全协议书
订立协议双方: 码头单位:南通瑞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靠泊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在修理乙方船只的过程中的安全,双方就乙方船只靠泊甲方码头期间的安全、环保等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靠泊甲方码头船只名称: 二、安全管理责任: ㈠ 甲方提供码头给乙方的船舶靠泊使用,并确保码头通道安全可靠,乙方必须自行确认甲方提供的码头和各类配套设施是否安全可靠。一经接收使用,就表示乙方已确认乙方提供的码头和各类配套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此造成的安全非正常事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㈡ 如有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供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活动时遵照执行。同时甲方以《安全生产告知书》的形式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事项告知,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㈢ 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6/8 上岸人员在甲方区域内活动时是否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规定。 ㈣ 甲方负责乙方靠泊船只缆绳的解、系揽工作,乙方负责本单位船只离、靠泊过程中安全工作,并对系泊缆绳进行全程安全监护。期间如因操作不当等异常情况造成靠泊船只任何损失的,与甲方无关。 ㈤乙方指定 为 号船在甲方靠泊期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乙方靠泊船只上的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制度,做好乙方靠泊船只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等自主管理工作。 ㈥ 乙方如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造成甲乙双方被地方政府部门处罚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㈦ 乙方船只靠泊期间,应自行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遇台风、强热带风暴等异常天气影响,乙方应尽快将靠泊船只驶离甲方码头,自行采取妥善方案。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离开的,应由乙方配齐船上各岗位人员,利用船上配备的缆绳等防抗台设施设备,自行做好防范工作。并指派单船负责人与甲方进行相关工作对接,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协助,但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㈧ 乙方船只在甲方码头靠泊期间,乙方自行决定在船船员数量,但必须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船员能使船只正常转移。如乙方的船只和人员发生各类安全非正常事件的,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紧急抢版本及修改号:A/0 主机盘车/冲车、船舶靠离码头及码头系泊试验规定 页码: 7/8 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家及有关事件报告规定及时上报。事件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或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㈨ 乙方人员所需的个人劳动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要求,由乙方自行解决。 ㈩ 乙方船只在甲方靠泊期间,如需使用船上未配备的设备工具的,可向甲方借用。但双方应办理借用手续,并确认所借用的设备是否完好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经接收使用,就表示乙方已确认该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该设备和工具的保养、维修及由此造成的安全非正常事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乙方船只在办妥有关手续并离开甲方码头后失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名) 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