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岗位职责及处罚条例
保安室规章制度(6篇)

保安室规章制度(6篇)保安室规章制度(精选6篇)保安室规章制度篇1一、保安队员基本行为准则1、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集中,文明礼貌,不准便装、制服混装上岗。
违者罚款20元/次。
3、应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或早退。
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5、不准离岗、脱岗、互相串岗。
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违反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6、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无故刁难来客。
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用业主财物。
违者罚款50元/次8、禁止会客接友、打电话、看书看报等。
9、严禁上班喝酒、睡觉等。
二、保安队工作管理制度1、仪容仪表(1)保安员上岗前不得饮酒,违者罚款50元/次;上岗时要求穿制服,衣冠整齐,佩戴内部治安工作证,直至下班为止,未按要求着装的,罚款20元/次。
(2)保安员上岗后要注意力集中,保持举止端庄、迎宾有礼,处理问题时要妥善分析情节的轻重、果断公平。
(3)保安员不准留长头发、胡子、长指甲,违者警告,限期改正。
2、执勤部分(1)当班保安接到医疗纠纷处理协调任务后,必需在两分钟内迅速到达现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证公司人员财产安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增调安保人员。
必要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2)安保人员在协调处理各种纠纷时,应从维护公司的利益出发,讲究说话方式和办事方法,必须做到立场与公司保持一致,不得有损公司的利益。
(3)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4)上班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任何人不准工作场所会客。
违者罚款20元/次。
(5)当班人员必须按要求打扫工作场所卫生,保持清洁、整齐,各类设备、物品无灰尘。
违者警告,限期改正。
3、外勤部分(1)保障消防通道、停车场秩序的良好,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摆放整齐,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负责公司或客户单位的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3、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
4、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如火灾、盗窃、破坏等。
5、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打架斗殴、纠纷等,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报告上级。
6、保护公司或客户单位的机密信息和重要资产,防止泄露和损失。
三、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2、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刁难、辱骂或殴打他人。
3、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睡岗。
4、认真填写各类工作记录,如值班日志、巡逻记录等。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工作机密。
四、保安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新入职保安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的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或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五、门禁管理1、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要核实身份、事由,并进行登记,发放访客证,引导其前往指定地点。
2、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要进行检查,防止违禁物品带入或带出。
3、对员工上下班进行考勤管理,防止代打卡等违规行为。
六、巡逻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巡逻路线和时间,确保巡逻区域全覆盖。
2、巡逻过程中要仔细观察,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如门窗未关、水电泄漏、设备故障等,及时处理或报告。
3、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要加强巡逻力度,增加巡逻次数。
七、突发事件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政务大厅保安员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保安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政务大厅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办事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并实施政务大厅保安员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保安员的行为,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政务大厅的正常秩序。
一、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3. 《公共安全管理条例》4. 《政务大厅安全管理办法》二、保安员的招聘和培训1. 招聘条件:保安员应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有从事保安工作经验者优先。
2. 培训要求:保安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岗前技能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应急处理培训等,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安员的工作职责1. 严格执行政务大厅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巡逻、门岗守护、安全检查等职责。
2. 维护政务大厅内外的安全秩序,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 协助政务大厅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危机处理,保障办事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工作。
四、保安员的管理要求1. 着装要求:保安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制服,佩戴工作证明,并保持仪容整洁。
2. 工作纪律:保安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3. 安全意识:保安员应当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工作岗位,做到不懈的警惕。
4. 岗前交接:保安员在交接岗位时,应当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保安员的考核评定1. 考核内容:保安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安全意识、应急处理能力等。
2. 考核标准:考核评定采用定期考核和定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 考核奖惩: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保安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保安员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降级、甚至解雇等。
六、保安员的权利和福利1. 权利:保安员有享受合法权益的权利,包括劳动保护、工作休息、参加培训等。
保安员上班违纪处罚条例

保安员上班违纪处罚条例
为了严肃保安员上班纪律,督促保安员文明执勤、行为规范,特制定以下保安员违规处罚规定:
一、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态度谦和,严禁粗暴执勤、态度恶劣,
违者罚款50元。
二、严禁执勤期间睡岗、脱岗、并岗,违者罚款50元。
三、严禁着装混穿,不穿拖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
四、严禁在值班室内、执勤巡逻时抽烟,违者罚款20元
五、严禁在值班室内(站岗亭)、巡逻执勤时玩手机游戏、长时间
打手机聊天、带外来人员(亲友)在值班室闲聊等,违者罚款
20元。
六、严禁在值班室吃饭(包括零食、瓜果等),上夜班人员做好保
洁工作,违者罚款20元。
以上规定请各位共同遵守,互相监督,队长、副队长要以身作则,处罚一视同仁,本规定于2017年9月1日起实行。
2017.9.1。
保安员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保安员,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占有重要地位。
保安员法律规定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关于保安员职业、管理、职责、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保安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利、义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保安员的法律地位1. 保安员是依法设立的专业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合法身份。
2. 保安员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保安员是依法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专业人员,其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如合法使用防卫工具、实施制止违法犯罪等。
(3)保安员在遭受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保安员的职责1. 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对客户单位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3. 监控、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制止。
4. 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盘查、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5. 对客户单位内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客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四、保安员的权利1.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依法使用防卫工具,制止违法犯罪。
3. 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盘查、控制。
4. 接受公安机关的指挥和调度。
5. 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五、保安员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客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2. 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单位商业秘密。
3. 不得泄露客户单位内部信息。
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不得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保安员的管理1. 保安员招聘:保安员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招聘人员具备相应条件。
2. 保安员培训: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保卫知识、技能等。
3. 保安员考核:保安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态度等。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保安服务管理,规范保安服务行为,保障保安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保安员。
第三条保安服务定义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为客户单位提供保护财产、人身安全和信息保密等安全服务的行为。
第二章保安服务企业第四条保安服务企业资格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有企业法人资格;2. 有与保安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 有与保安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4.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保安服务企业设立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第六条保安服务企业经营范围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在其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从事保安服务活动。
第三章保安员第七条保安员资格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年满十六周岁;3. 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4. 无犯罪记录。
第八条保安员培训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对保安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保安服务专业知识、保安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
保安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保安员职责保安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保护客户单位的财产和人身安全;2. 预防犯罪和处理突发事件;3. 维护秩序和交通疏导;4. 执行客户单位的其他安全任务。
第四章保安服务行为第十条保安服务内容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客户单位的需求,提供以下服务:1. 门卫守护;2. 巡逻守护;3. 押运;4. 随身护卫;5. 安全检查;6. 安全技术防范;7. 其他安全服务。
第十一条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企业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事项。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九年十月十三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员违纪处分规定
1. 违反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分,每分扣1元。
(以下相同)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请假、休假的,作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
离队三天以上或超假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未经队长同意而私自换班,将扣双方每人10分。
连续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2. 违反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打瞌睡,每次扣30分,第二次上班打瞌睡扣50分,第三次作辞退处理。
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及看书报,发现一次扣10分。
上班睡觉扣30分,超过三次作劝退处理。
3. 在值班过程中态度恶劣、方法粗暴被职工投诉,经过查实,一次扣20分。
巡逻时不按规定签到扣25分。
两个月内有两次以上作劝退处理。
保安在上班时如有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作开除处理,情形严重的,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有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发现一次扣25分。
因个人表现极为不好,被公司要求劝退处理,公司视具体情况安排如无适当岗位,其必须在5天之内办理离队手续。
4. 在训练过程中必须遵守训练规定,不参加训练的人员每次扣20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的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
5. 每班每月召开两次班务会议、一次队务会议,如有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6. 对值班通信器材有保管责任,损坏或丢失对讲机,按公司购买价格赔偿。
利用对讲机传呼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发现一次扣10分。
7. 保安人员在工作上受到客人及公司领导好评的,按本公司《员工手册》奖励条例执行。
8. 保安人员值班时着装不整齐扣10分。
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前把卫生搞好,否则扣15分。
9. 不当班的保安人员不得到值班室,如有违反的扣20分。
10.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容留亲戚朋友在宿舍住宿,违者扣当事人30分。
11. 所有保安人员有责任互相监督,做好安全防卫工作。
保安员违纪处分的规定保安员违纪处分的规定为严肃保安纪律,树立保安的高大形象,特作如下规定:一、凡有下列轻度违纪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扣除当月工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2023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根据2023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_学校保安奖惩制度条例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_学校保安奖惩制度条例学校保安奖惩制度_学校保安奖惩制度条例为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工作中的岗位意识,应制定规范的学校保安奖惩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1一、保安员上岗必须规范着装,仪容仪表整洁端庄,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二、保安员不准饮酒后上岗或岗上饮酒,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三、保安员准时上岗,忠于职守,对于擅自离岗、漏岗、脱岗者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四、保安员严格履行师生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请示报告制度。
违者致使校内师生、外来人员擅自进出校园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五、保安员上岗期间没有及时发现、报告、妥善处理治安隐患、治安事件、灾害事故、暴恐事件,贻误战机、渎职、失职,给学校安全造成影响,师生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予以辞退,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于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机制灵活及时排除重大治安隐患,妥善处理治安事件、暴恐事件的保安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立功表彰。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2为切实抓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工作中的岗位意识,激励踏实上进的工作态度,规范保安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学校规定和队内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负责地完成岗位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活动,鼓励保安队员积极参与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鼓励积极主动地工作。
4.服从学校工作大局,规范值班行为,提倡服务精神。
5.规范着装,爱护器材,搞好卫生,精神饱满。
二、奖惩规定1.学校对保安队员的以下工作进行奖励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奖(按段发放):(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尽忠职守,多次受到上级表扬者;(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4)遇有事故和灾害,及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10)学校财产无被盗,师生进出无失误,保安员无责任事故,学校每学期对保安队员发安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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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岗位职责及处罚条例
一、保安员岗位职责:
1.维护安全秩序:保安员应当维护所在区域的安全秩序,保障人员和
财产的安全。
2.防范犯罪行为:保安员应当主动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类
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欺诈等。
3.处理突发事件:保安员应当具备基本的急救和应急处理能力,在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疏散和救援工作。
5.监控设备维护:保安员应当熟悉并维护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安全
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6.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工作:保安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如
配合调查取证、提供现场监控录像等。
7.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保安员还需要完成其他临时交
办的工作任务。
二、保安员处罚条例:
1.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如迟到、旷工、擅离职
守等,保安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停职、警告甚至辞退等。
2.失职行为处罚:对于保安员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如疏于监督而导
致财产丢失等,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降职、辞退或
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3.过错行为处罚: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违反规定进行私人活动、与他人勾结犯罪等,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停职、辞退或
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4.违反保密规定处罚:保安员在工作中如果泄露客户或公司的保密信息,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解雇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5.不当使用职权处罚:对于保安员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降职、辞退或者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等。
6.违反工作纪律处罚:对于保安员违反工作纪律,如不服从命令、私
自离岗等,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降职、停职、辞退等。
总之,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如存在违规或
失职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安全和秩序。
同时,保安员应当积
极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为
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