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研究-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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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分析do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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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分析doc14中国公司专门的股权结构、股东大会失灵、董事会失灵和机构投资者的势力日益强大等方面分析了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兴起的缘故;并从信息、时刻、独立性、预算等方面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效率约束分析;从声誉、酬劳、法律、操纵权方面研究了鼓舞机制的设计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确保独立董事制度有效运行的制度安排。

中国的上市公司由于国有股比重过大,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大股东掠夺中小股东的事例屡屡发生,而国有股减持由于多种因素,一直未能顺利推行,因此,想从全然上解决公司治理的〝源头〞问题,目前还缺乏政策支持,这确实是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的背景。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1997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12条已有规定,〝公司依照需要,能够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得由以下人员担任:㈠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㈡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经理或公司的雇员〕;㈢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的治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该条专门注明〝此条为选择条款〞,也确实是说并非强制性的规定。

1999年3月2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境外上市公司都应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意见»第六项规定,〝公司应增加外部董事的比重。

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外部董事应有足够的时刻和必要的知识能力以履行其职责。

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

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

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可直截了当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形。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研究综述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研究综述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研究综述第一篇: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研究综述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研究综述摘要:关键词:世纪70 年代,独立董事制度首先出现在美国。

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客观的立场,在公司治理层面,对制约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护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是20世纪90年代引入的,其初衷是为了满足内地公司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需要。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对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张秀生、王汝津(2005)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一股独大”现象突出的状况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控制内部人控制,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适应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已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鉴于我国独特的市场环境,独立董事制度仍然出现了较多的实施问题。

本文从完善制度及相应政策两个角度,介绍了国内专家关于如何实现独立董事制度本土化的观点。

1.独立董事制度概述1.1 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美国证监会就建议公众股份公司设立“非雇员董事”。

但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才真正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

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目的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从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公司损害股东利益事件的增加以及许多曾经名声显赫的大公司不断倒闭,董事会的作用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质疑,尤其是70年代“水门事件”以后,许多著名公司的董事卷入行贿丑闻,公众对公司管理层的不信任感加剧,纷纷要求改革公司治理结构。

于是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自此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国营和民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对比分析

中国国营和民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对比分析

中国国营和民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对比分析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独立董事制度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的实施方式和运作机制。

在进行有效性对比分析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特点和运行环境。

一、国营企业的独立董事制度国有企业是由国家控股或全资拥有的企业。

在国营企业中,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和提高企业治理水平而设立的。

国营企业的独立董事普遍由政府和政府机构从社会精英中选任,这些独立董事通常具有政府背景、行业经验或专业背景。

他们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保护投资人和国家利益,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国营企业的独立董事在决策中更注重国家利益和产业政策的执行,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然而,国营企业的独立董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过度干预和管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受到一定的制约。

其次,一些国营企业的独立董事由于政治原因而上任,缺乏企业管理和市场经验,难以发挥有效监督和决策的作用。

此外,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决策通常需要政府的批准,导致决策过程较为复杂和缓慢。

二、民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民营企业是由私人投资或股权控制的企业。

民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保护小股东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而设立的。

民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通常由股东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他们的背景和经验与公司的经营和战略发展相关。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独立和公正的意见,维护公司的合规运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以有效地约束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质量。

然而,民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民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由于与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存在利益关联,而导致独立性受到质疑。

其次,由于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通常由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决定,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可能不被采纳,难以发挥有效监督和决策的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及其本土化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及其本土化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及其本土化研究独立董事制度是现代公司治理过程中,为了降低代理成本,改善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在英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制度。

当前,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的功能已经获得了西方企业的公认,并且被认为是一个良好的公司法人管理模式的评判标准。

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正是资本市场逐渐形成且渐渐走上正轨之时,独立董事制度的引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改善了我国的公司治理。

但是,作为一项移植的法律制度,而且是以政府强制性推行而建立的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还未能完全融入中国这片土壤,正是因为这样,独立董事在我国建立以来其功效的发挥一直备受关注和质疑,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移植到我国为何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效用的发挥究竟有哪些影响因素,根据这些影响因素,我国应该做怎样的改进来真正实现其在我国的价值。

本文比较创新的地方在于以下几点,首先,在对于理论基础的分析上,笔者引入了不完全契约和权力制衡理论,对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其次,在分析影响独立董事功能发挥的各个影响因素时,笔者就中国的传统文化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再次,在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功效的制度设计里,笔者从民法、商法、经济法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建议设立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纪律制裁多管齐下的约束机制。

同时建议建立对独立董事的评级制度来促进独立董事尽职工作。

论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从不完全契约、委托代理理论和权力制衡理论三方面分析了独立董事产生的法理基础以说明其产生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第二部分:分析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功能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司的治理模式,股权模式,制度建设,文化环境等。

第三部分:对国际上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的定位以及对其功能发挥的实证研究进行了综述,同时从我国公司的治理模式,股权模式,传统文化等方面分析了在我国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功效存在障碍的原因。

第四部分:基于前三部分对独立董事制度所作的探讨,提出使独立董事制度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的制度设计,从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方面和其他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加以完善,建议成立独立董事协会以及建立对独立董事的评级制度,各项制度相互配合使其适应中国的国情。

探究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

探究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

探究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摘要: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国家,其功能在于弥补一元制治理模式的缺陷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我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在于制衡大股东、实控人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是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回顾独立董事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分析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探究制约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并且提出独立董事决策参与机制的完善路径。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路径一、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经理人员的高薪酬引发争议股东普遍对与日俱增的经理人员高薪报酬感到不满,股东的抱怨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如果把经理人员的薪酬决策比作分蛋糕,切蛋糕的刀掌握在经理人员而非股东的手中。

二是且不说经理人员的报酬并不总是与公司盈利的增长相联系,即使是相联系,公司盈利的增长也很难仅归因于经理人员的工作努力,因为许多影响公司盈利的因素不受经理人员控制,三是经理人才市场的竞争程度不足以成为经理人员获取高薪的正当借口。

(二)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经理人员的报酬越来越高,独立董事获得的津贴数额也在大幅度增加,“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高的报酬意味着更高的责任。

随着经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事件的增加以及许多大公司的倒闭,投资者不得不重新评价董事会与非执行董事的作用,开始将非执行董事视为股东权益的主要保护者,独立董事制度自然而然的出现,并逐渐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重视。

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一)强化公司内部制约机制的需要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多数情况下是由控股股东提名,然后经过股东大会选举而产生的。

所以二者不可避免地存在紧密的联系,控股股东的行为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上市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决策,而这样必然会背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置的初衷。

此外,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大多数兼任公司经理层要职,董事会中“内部人”所占比例过高。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政策建议研究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政策建议研究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实施的政策建议研究【论文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法律制度选聘制度激励约束机制【论文文章摘要】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我国上市公司已普遍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但实施效果如何,成为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独立董事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选聘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几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改进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为了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出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但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并未达到相应的效果,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保护利益相关者的产权,独立董事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快独立董事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从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以来,虽然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先后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资格、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指导性的规定,但迄今为止独立董事制度还没有形成法规上的强制性。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均没有关于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这使得独立董事依法行权时极为不利的。

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支撑,缺乏具体的、可实施的相关规定,对于独立董事的聘任、报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都难以落到实处,影响里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

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完善主要从五个层面着手:(1)修改公司法》。

为适应新的情况,促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形成和健康运行,应增加有关独立董事的作用、职责、权利、义务,责任等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是制定有关独立董事具体法律法规的指导原则;(2)由中国证监会等部f1制定相关规章,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产生程序、发表意见的程序以及薪酬等问题做出规定,并对独立董事的过失追究规定具体的行政责任;(3)在自律性准则层面上,应该建立独立董事的行业自律组织。

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开题报告】

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法学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独立董事制度是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公司治理制度,目的在于制衡控股股东,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监督和决策的重要角色,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监督作用;以其独特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为公司带来有价值的信息和具有科学性的决策,从而提高公司绩效,促进公司科学决策;以其独立性,有效控制内部人控制或一股独大的局面,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与公司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是专业联系,能对公司做出独立判断。

1997年12月中国首次引进独立董事,从而开启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历程;1999年3月,《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动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提出,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2000年9月,《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提出,提出“董事会中可以设立非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2001年8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由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布,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的发展进入实施阶段;2002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由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正式发布,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的发展;2005年,新修改的《公司法》第123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设立董事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由以上的独立董事制度发展进程,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经历了由国务院部委规章要求建立到正式法律确立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一可制约控股股东以其优势地位作出不利于公司和中小股东的行为,二可作为独立监督管理阶层,从而减轻了内部人控制带来的问题。

独立董事法律制度作为国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却在我国得不到应有的效果。

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研究

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研究

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是遏制公司内部人控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手段。然而,
就目前在我国实施的情况来看,无论是该制度本身还是运行环境都存在不少问题,
有违当初引入的初衷,而该问题的解决又是极其紧迫的,本文的写作目的便来源
于此。 本文在搜集大量国内外研究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首
次具体阐明独立董事制度的内容,即包括角色定位、任免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
评价机制及贯穿其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本文的所有分析都是依据这几个方面
的内容进行的。 在论述中,运用制定分析方法,分析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地位,分析独立董事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层的关系,提出独立
董事制度是解决我国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指出该制度在保护股东权益、监督企
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绩效、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以及促进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
着重要作用。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首先总结目
前国内理论界对于独立董事制度的看法,即否定说、激进论和有限肯定说,本文
支持有限肯定说的理论,认为应积极稳妥地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然后运用实证研
究的方法,分析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包括董事会规模和独立
董事的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及比例与总资产、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第一大股
东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独立董事的年龄分布、薪酬和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的情
况。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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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论文题目:中国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研究 ——基于独立董事执业过程的角度

所在学院 学科、专业 会计学 研究方向 研究生姓名 导师姓名 职称 说 明 一、开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两部分 (一) 文献综述(2500-3500字) 1、 本课题来源(国家级项目,部、委级项目,省、市、区级项目,学校级项目和自选项目等)及项目名称。 2、 本课题所研究领域的历史、现状和近期学术发展前沿等情况的分析。 3、 前人在本课题所研究领域内取得的主要成果。 (二) 选题报告(2500-3500字) 1、 本课题的目的、意义及学术和应用价值,选题的主要依据和可行性。 2、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3、 本课题预期达到的结果。 4、 本课题拟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5、 本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工作方法,所需的实验条件和经费预算。 6、 本课题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二、论文工作计划包括文献选读、科研调查、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实验阶段、理论分析、文字总结等各项工作阶段的进度计划。 三、本报告要求填写清晰、表述准确。 四、开题报告中文字的字体均用宋体五号字,参考文献的书写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执行。 五、开题报告会在学院范围内以答辩的方式公开进行,各硕士点要成立由3-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职称的成员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核成绩由评议小组集体产生,组长需当场向研究生公布考核成绩和专家意见。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须在导师和学院同意的基础上提交“重新开题申请”,在开题结束后的1个月内由学院重新组织开题报告会,考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后续论文撰写工作,仍未通过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六、开题报告会结束后,本报告由学院留存,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部备案。 文献综述 (一)本课题来源:自选题目,项目名称:独立董事制度中国本土化效果的研究

(二)文献回顾: 1、独立董事独立性影响因素的研究概述 自中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其独立性备受争议,在研究独立制度独立性过程中,独立董事比例、薪酬、个人特征(如性别、年龄、专业和工作背景及个人的兴趣爱好等)、任职家数等作为其影响因素研究广泛。 独立董事比例作为其独立性的影响因素由来已久,主要从代理理论角度出发进行考量的,该理论认为独立董事比内部董事更加客观、独立且更有经验(Fama,1980,Fama and Jensen,1983)Baysinger和Butler(1985)发现1970年公司独立外部董事的比例与1980年的股票收益率呈正向变动关系。王跃堂、赵子夜、魏晓雁(2006)表明更多的独立董事有助于促进公司绩效。然而于东智、王化成(2003)认为我国独立董事比例太低,尚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用。MacAvoy et. Al(1983)、Baysinger and Butler(1985),Hermalin and Weisbach(1991), Bhagat and Black(2000)和高明华、马守莉(2001)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业绩在统计上并无明显的相关性,说明该指标并非影响独立董事制度的重要因素。 Walter J.salmon(1995)认为,独立董事必须拥有足够的激励才能够促使该制度发挥最大效用,即独立董事薪酬能够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高薪金能够促使独立董事不受其他外部利益的影响从而做到第三方独立。娄芳(2001)则认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企业绩效,其薪金应与公司业绩相挂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杜胜利、张杰(2004)发现,支付更高的薪酬无论从公司价值创造和长远发展、财务成本的角度、信息传递角度或者是独立董事自身的角度来说,都是有益的。 对于独立董事个人特征的研究中,Norburn(1986)认为独立董事的背景能够影响他们成功发挥决策支持与监督专家的能力与技巧。于东智、王化成(2003)则认为,独立董事的知识背景与精力往往是有限制的,这会影响独立董事决策的准确性。魏刚、肖泽忠、NickTravlos和邹宏(2007)发现,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对公司业绩并没有正面的影响,同时发现有政府背景和银行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经营业绩越好。陈为民(2009)发现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与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随着任期和任职家数的提高而减弱。 Ferris等(2003)的研究表明独立董事拥有的多重董事身份并没有影响他们的职责发挥,也没有发现这些有多重董事身份的独立董事与公司的财务舞弊及欺诈有关。而Shivdasani、Yermack(1999)则认为多家机构任职会分散独立董事的精力,使其不能有效地完成使命,并且公司的代理成本与其紧密相关,我国证监会也规定独立董事任职家数不得超过5家。

2、独立董事与企业业绩关系的研究概述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目的在于弱化内部人控制问题,减少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行为的发生,降低代理成本,增加企业价值。学术界大多将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行效果于企业业绩挂钩,研究二者的关系,从而探讨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然而对于独立董事制度是否能够提升企业业绩,学术界对此看法不一。 (1)独立董事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 Baysinge和Butler(1985)通过调查美国226家公司在1970-1980年间董事会构成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发现,独立董事较多的公司其行业资产回报率较高,他们认为这一结果能够支持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的论点。1998年美国投资者责任研究中心(IRRC,2000)通过研究董事会独立性与股东回报率之间关系得出,独立董事能够提高企业业绩。Ungson,Steers,Park(1997)和Yangmin King(2007)认为企业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能够在增加独立性的同时获取额外的社会关系和资源,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魏刚 (2004) 以托宾Q 作为业绩衡量指标,研究表明: 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的市场价值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而与公司的会计利润指标并没有显著相关关系。王跃堂、赵子夜和魏晓雁(2006)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和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这种相关性在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但发现当大股东缺乏制衡时,独立董事比例对公司绩效的促进作用会显著降低。吴洁、蓝发钦(2009)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绩效指标——公司价值(ROE)和公司价值成长能力 (托宾Q)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 (2)独立董事与企业业绩呈负相关 Daily,Catherine M.和Dalton, Dan R.(1993)研究发现,一些驾校高的公司往往是对独立性依赖较少的公司。Yermack (1999) 以托宾 Q 作为绩效衡量指标,研究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与当期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托宾Q值越高,表明公司的经理能够利用同样的资产获得更高的市场价格,意味着具有较高比例独立董事的公司经营能力较差。同年,A-grawl 和 Knoeber (1999)也做了相同的检验,他们检验结果都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业绩呈负相关。Brickley,,Coles and Jarrell (1997)认为独立董事的参与反而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绩效。 于东智和王化成(2003)独立董事并没有显著改善当期的财务与经济绩效, 甚至可能发生相反的作用, 因为绩效越差的公司越有可能聘请独立董事,因为在相应的会计期间聘用独立董事的公司可能会增强市场对其的信心, 独立董事是公司绩效的被动反应。路品亮、周勇和郭阵(2004)研究发现,在聘请独立董事前比聘请独立董事后,公司业绩变得更差了。 (3)独立董事与企业业绩不相关 Hermalin和Weisbach(1991)认为管理层控制了董事会的选举过程,在代理股东利益方面,内外部董事是一样的,独立董事没有存在的意义。在Laura Lin(1996)利用公开资料将董事会构成与企业业绩的关系进行比较,并未发现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关系。 高明华、马守莉(2002)在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中选取了1018个有效样本进行检验,通过研究独立董事的状态、比例和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之间的关系,发现有无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比例的高低并不会影响企业业绩。于东智 (2003) 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公司绩效指标,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吕筱宁(2009)以 2007、2008 年上市公司的治理数据为样本,拟合结果显示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业绩不存在显著的线性相关关系,独立董事制度未能改善企业业绩。

3、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概述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引进十多年来,其执行效果仍备受争议,学者纷纷根据自己的研究结果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娄芳、原红旗(2002)提出,改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应着眼于其功能定位,改善选拔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的本源出发,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才能改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于东智和王化成(2003)认为,“二元制”下的中国企业在引进“一元制”下的独立董事制度时,应考虑治理系统的完善性与治理机制的有效互补性,将审计与财务监察权赋予监事会,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决策、提名、薪酬等方面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来增强公司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独立性。同时,其从制度建设上提议,认为应对独立董事予以职业化、行业化和专业化,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和成立独立董事协会,打造独立董事市场,利用声誉机制来强化独立董事的治理效用。郑春美、李文耀(2011)认为当前独立董事仅被赋予没有强制性保障的“建议权”和“特别职权”,其作用十分有限,需要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机制重新进行审视,改进选聘机制和考核机制,并赋予具有实质性、强制保障的“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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