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中海油签署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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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中海油签署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协议据《中国保险报》报道,本报讯「吕岩」5月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京签署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协议。至此,分布在渤海、湛江两大基地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地区的3.25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员工拥有了中国人寿提供的多层次、高保障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首期保险费收入在2800万元左右。据悉,此项计划为中海油员工提供了与各地区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障,并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基金管理模式,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账户,专门用于员工的重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及特殊医疗需求保障。特别是该计划保障程度非常高,在社保报销的基础上,门诊和住院的最高给付比例达到了90%-95%,在超大额保障责任中,给付比例甚至高达100%。中海油是中国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长期以来一直采取“自保”的形式,此次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来操作其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对承保公司的实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极为严格的要求。中海油从2003年7月向各家商业保险公司公开招标,在近半年的时间里进行了十分细致的考察和研究,反复咨询、商谈和审定。最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靠坚实的实力、多年经营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完善的个性化服务脱颖而出,于2003年12月31日一举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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