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总体情况 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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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之一。

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和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定义与特点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具有以下特点:1、发行门槛相对较低:相较于传统的公开发行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评级等要求较为宽松,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机会。

2、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由于风险相对较高,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也相对较高,导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3、发行方式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确定发行规模、期限、利率等条款。

4、资金用途较为广泛:募集资金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发行主体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型企业。

2、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3、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4、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发行条件1、发行人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发行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或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万元。

3、发行人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4、所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五、发行流程1、筹备阶段确定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进行尽职调查,编制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

2、备案阶段向交易所提交备案材料。

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无异议,在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3、发行阶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债券。

与投资者签订认购协议。

4、转让阶段债券发行完成后,可在交易所的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第三条发行人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每只私募债券的发行和转让,持有账户数合计不得超过200户。

第四条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制定偿债保障等投资者保护措施。

发行人应当保证发行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证券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为私募债券相关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私募债券发行前应在本所备案。

本所接受备案并不对私募债券的投资价值、风险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判断;发行人发生经营风险、偿债风险及诉讼等重大问题,由发行人自行处理,私募债券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所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所为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和转让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八条私募债券的登记、托管、清算和交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备案及发行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私募债券发行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证券公司开展承销业务,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私募债券发行前,承销商应将私募债券发行材料报送本所备案。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业务指南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业务指南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业务指南引言: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深交所积极推动私募债券业务试点。

本文将分别从试点办法和业务指南两个方面,对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进行详细介绍。

一、试点办法1. 试点背景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导致中小企业发展受限。

私募债券业务试点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2. 试点对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具备正常经营状况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

(2)有一定规模的资产,并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3)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承销机构准入要求(1)承销机构须在深交所注册登记且具备中小企业专业服务能力。

(2)承销机构需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3)承销机构需具备较强的信息披露能力和服务意识。

4. 试点期限和申报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期限为三年。

试点业务由企业向深交所进行申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发行。

二、业务指南1. 定位和目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的一种创新融资方式。

其定位是为了填补中小企业融资空白,为中小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工具。

2. 业务主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主要包括企业、承销商、投资者三个主体。

其中企业是发行债券的主体,承销商是债券发行和销售的主要机构,投资者是买入债券的主体。

3. 业务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企业申报:企业向深交所提交私募债券发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2)深交所审核:深交所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和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3)发行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对企业发行私募债券进行批准,并颁发发行准许证书。

(4)承销和销售:企业委托承销商进行债券的承销和销售工作,并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遵守。

(5)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债券可以在深交所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债券。

加强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范机制的若干建议

加强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范机制的若干建议

加强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范机制的若干建议加强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范机制的若干建议【摘要】目前,私募债券仅在我国15个省市试点,且多数未到兑付期,风险问题尚未显现,但加强其特有风险的风险防范研究,防患于未然,对确保我国私募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特有风险;风险防范一、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现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启动至2012年底,上交所和深交所共有81只私募债券完成发行,覆盖12个行业,募集资金达93.75亿元,该类债券平均年限2.3年,票面利率大多保持在7.5%~10%之间,最高发行利率13.5%,平均票面利率9.14%,发行数额最大一笔为3亿元,最小一笔只有0.1亿元。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广泛,发行年限较短,发行利率较高,发行数额分布不均匀。

试点初期发行私募债券的企业大多是一些拟上市企业,是券商最好的储备资源。

但是随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在资质优良规模较大的企业数量有限的前提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方的资质势必逐渐降低,相应的风险加大,市场出现有备案无发行的停滞局面,试水大半年就举步维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发行初期的备受追捧经历过低谷到目前为止表现平平。

二、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现状成因的探究探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现状的本质,无非是投资者普遍认为私募债券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针对当前私募债券的高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应该要达到20%左右,而从已发行的私募债券来看,发行利率普遍处在9%左右,明显对投资者吸引力不足。

但是如果保证了发行利率,反过来会使企业承担更高的发行成本,企业就不会再选择私募债券进行融资,由此看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防范机制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三、加强私募债券风险防范机制的若干建议(1)加强私募债券监管及制度建设。

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出现债券到期不能付息的情况,但随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市场潜在信用风险加剧,除现有的《试点办法》和《业务指引》外,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完善《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破产法》等,放开债券的市场范围,提高流动性。

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

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

沪深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探索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机制,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特定投资者特征并向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权工具,用于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第三条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活动由沪深交易所开展。

沪深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活动应当始终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试点范围及条件第五条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活动范围:________包括中小微企业私募债和普通企业私募债两类。

第六条中小微企业私募债试点,适用于具有中小微企业身份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主体应为注册资本不超过X万元的中小微企业。

第七条普通企业私募债试点,适用于具有普通企业身份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主体应为具备较高市场价值、经营状况稳定的企业。

第八条中小企业私募债应当满足发行对象合格制度、风险揭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要求。

第三章发行及交易方式第九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第十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交易方式包括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方式。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和交易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要求,并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四章发行申请及审核程序第十二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申请应当提交至沪深交易所,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沪深交易所应当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发行方应当按照审核意见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根据规定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提交。

第五章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第十五条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信息。

第十六条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方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项目风险,确保投资者具备充分的信息知情权。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二条定义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二章发行条件与程序
第一节发行条件
第二节发行程序
第三章投资者准入与风险评估
第一节投资者准入
第二节风险评估
第四章发行人管理
第一节发行人申请
第二节发行人信息披露
第三节发行人责任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第一节债券持有人权益
第二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表决第三节债券持有人行动权利第六章债券违约与风险处理第一节债券违约处理
第二节风险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处罚
第一节法律责任
第二节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一节其他法律规定
第二节实施细则
第三节监管部门
3.其他相关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私募债:指中小企业发行用于融资的债券,面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

2.投资者准入:指对投资者资质、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决定其是否符合投资条件。

3.风险评估:指对发行人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和市场风险进
行评估。

4.信息披露:指发行人向投资者公开披露与债券相关的信息,
包括财务数据、经营状况、风险提示等。

5.债券持有人会议:指债券持有人之间召开的会议,讨论与债
券相关的事项,并进行表决决策。

6.债券违约:指发行人无法按照债券合同约定的偿还条件履约。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申报、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发行主体第一节发行主体的类型根据企业性质和规模,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分为以下两类:1. 中小企业集合投资基金2. 中小企业私募债专业机构第二节发行主体的条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实绩;2. 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 有偿还能力和发行用途合理性;4. 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等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节发行主体的审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发行条件第一节发行额度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总额度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第二节发行对象中小企业私募债仅可以合格投资者为对象,不得向普通公众发行。

第三节发行用途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非法挪用。

第四章申报和审核第一节申报材料发行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 发行计划书2.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 财务分析报告4. 风险揭示书5. 其他相关文件第二节审核程序中国证监会根据申报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发行的决定。

第三节审核时限证监会应在接受申报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第五章发行和交易第一节发行方式中小企业私募债可采取定价发行、竞价发行等多种方式。

第二节交易所挂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后可在交易所挂牌,提供流动性和转让机制。

第三节风险揭示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发行主体应做好风险揭示工作,确保投资者了解相关风险,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一节发行后监督证监会对发行主体进行后续监督,包括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第二节违规处罚对于发行主体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可能暂停或撤销其发行资格。

第七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其他管理事项和具体实施细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私募债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债券,主要面向大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

在金融市场上,私募债业务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融资渠道。

本文将从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定义、特点、发行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定义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是指中小企业通过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的一种金融业务。

中小企业私募债与公开发行债券相比,具有较小的发行规模和发行对象范围,并且交易双方一般是事先确定的投资机构和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特点1.融资灵活: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具有较高的融资灵活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不同的融资方案。

2.市场机制成熟: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主要通过市场化交易进行,参与者多样化,市场机制成熟。

3.投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投资门槛较高,大多数投资者是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参与较少。

4.风险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都需要投资者加以考虑。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流程1.确定融资需求:中小企业要确定自身的融资需求和融资用途,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融资方案。

2.寻找投资机构:中小企业需要主动寻找适合自己的投资机构,并进行谈判和洽谈,确定投资机构的参与意向。

3.起草发行文件:中小企业需要起草债券发行相关的文件,包括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

4.发起募集:中小企业与投资机构协商确定债券的募集规模和发行价格,并进行募集推介和宣传。

5.发行完成: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完成后,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存在的问题1.风险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投资风险相对较高,投资者需要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仔细评估。

2.信息披露不完善: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中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完善,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3.监管缺失: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的监管相对薄弱,监管机构的介入和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现状及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现状及政策建议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现状及政策建议一、引言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募债作为一种直接融资工具,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旨在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现状1.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定义及特点1.1 定义: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企业以私募方式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的行为。

1.2 特点:灵活性强、发行周期短、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2.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现状2.1 发行主体:中小企业私募债主要由中小企业自身或其关联方发行。

2.2 发行规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模相对较小。

2.3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

3.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挑战3.1 融资难题: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规模和数量相对较少,融资渠道有限。

3.2 风险控制: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较大,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存在疑虑。

3.3 法律法规限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发行程序较为繁琐。

三、政策建议1. 支持政策1.1 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

1.2 支持中小企业私募债评级:建立中小企业私募债评级机构,提供专业的评级服务。

1.3 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门槛:简化发行程序,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门槛。

2. 风险控制2.1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提高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

2.2 加强风险提示: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过程中,加强对风险的警示和提示。

3. 监管措施3.1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国家、地方和行业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监管。

3.2 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更加完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提供法律保障。

四、附件列表1.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相关文件2.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案例分析3.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政策解读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小企业:指员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基本情况一、中小企业私募债情况中小企业私募债(简称“私募债”)指在中国境内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业,依照法定程序,以非公开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1年(含)以上,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

私募债适合广大中小企业进行中短期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相对宽松。

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较为困难的背景下,私募债是中小企业可选择的理想融资渠道。

温家宝总理在第四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之后,证监会郭树清主席倡导提出“高收益债”,提高公司类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并表示,今年上半年可能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经过4个月的筹划,5月下旬有关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意见已基本达成一致,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

试点初期拟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试点,第一批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广东和湖北。

最近,山东省金融办对此非常积极,已派员到上交所和深交所联系,山东省已成功拿到私募债试点地区资格。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基本要素1、发行条件。

因目前为试点阶段,对企业要求较高,主要选择符合工信部中型企业标准、未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或者营业收入和资产等财务指标达到中型企业及以上标准的非上市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和金融企业。

以后对小微企业也将陆续放开。

鼓励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拟上市公司、处于高速增长期的公司,运营相对较规范、财务相对较优质的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2、担保和评级要求。

为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应鼓励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抵质押或担保发行。

对是否进行信用评级没有硬性规定。

3、发行利率。

市场化利率,具体利率受发行时机、企业资质或知名度,偿债保障(抵押担保等)设计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目前已发行企业的利率在7.5%--13.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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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总体情况、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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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合格的个人投资者个人金融资产合
计最少应达到( )万元。
A. 200
B. 500
C. 300
D. 100
2.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进行过程中( )应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承担起承销、经纪、自营、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代客理财、受托管理等各方面的职责。
A. 基金公司
B. 发行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
C. 证券公司
D. 交易所
二、多项选择题
3. 按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需要向合格投资者或初始认购人进行信息
披露的内容包括(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债券发行情况
B. 债券兑付、兑息事宜
C. 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D. 发行企业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债券转让情况
4. 常见的外部增信措施包括(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抵押
B. 质押
C. 保证
D. 保险
三、判断题
5.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本质是要求能够按期还本付息。( )
正确
错误
6.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企业建立偿债保证金账户,属于外部增信措施。( )
正确
错误
7. 现阶段在上交所备案并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发行企业都有一定程度的增信措施。
正确
错误
8. 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风险是必须要应对的。( )
正确
错误
9.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生违约时,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
正确
错误
10. 截止2011年底,我国国内发行的债券一半以上属于国家信用类债券。( )
正确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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