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54号)

国家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54号)
国家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54号)

附件1

计算机化系统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计算机化系统由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组成,以满足特定的功能。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应当确保不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第三条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企业应当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提供与供应商质量体系和审计信息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人员

第五条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活动,如验证、使用、维护、管理等,需要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应当明确所有使用和管理计算机化系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接受相应的使用和管理培训。

应当确保有适当的专业人员,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验证、安装和运行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验证

第六条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包括应用程序的验证和基础架构的确认,其范围与程度应当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当充分考虑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应当在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中保持其验证状态。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包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计算机化系统清单,标明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功能。清单应当及时更新。

第八条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对通用的商业化计算机软件进行审核,确认其满足用户需求。

在对定制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验证时,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在生命周期内评估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第九条数据转换格式或迁移时,应当确认数据的数值及含义没有改变。

第五章系统

第十条系统应当安装在适当的位置,以防止外来因素干扰。

第十一条关键系统应当有详细阐述的文件(必要时,要有图纸),并须及时更新。此文件应当详细描述系统的工作原理、目的、安全措施和适用范围、计算机运行方式的主要特征,以及如何与其他系统和程序对接。

第十二条软件是计算机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所采用软件进行分级管理(如针对软件供应商的审计),评估供应商质量保证系统,保证软件符合企业需求。

第十三条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之前,应当对系统进行全面测试,并确认系统可以获得预期的结果。当计算机化系统替代某一人工系统时,可采用两个系统(人工和计算机化)平行运行的方式作为测试和验证内容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只有经许可的人员才能进入和使用系统。企业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杜绝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和使用系统。

应当就进入和使用系统制订授权、取消以及授权变更的操作规程。必要时,应当考虑系统能记录未经许可的人员试图访问系统的行为。对于系统自身缺陷,无法实现人员控制的,必须具有书面程序、相关记录本及相关物理隔离手段,保证只有经许可的人员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当人工输入关键数据时,应当复核输入记录以确保其准确性。这个复核可以由另外的操作人员完成,或采用经验证的电子方式。必要时,系统应当设置复核功能,确保数据输入的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过程的正确性。

第十六条计算机化系统应当记录输入或确认关键数据人员的身份。只有经授权人员,方可修改已输入的数据。每次修改已输入的关键数据均应当经过批准,并应当记录更改数据的理由。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在计算机化系统中建立数据审计跟踪系统,用于记录数据的输入和修改以及系统的使用和变更。

第十七条计算机化系统的变更应当根据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评估、验证、审核、批准和实施变更等规定。计算机化系统的变更,应经过该部分计算机化系统相关责任人员的同意,变更情况应有记录。

第十八条对于电子数据和纸质打印文稿同时存在的情况,应当有文件明确规定以电子数据为主数据还是以纸质打印文稿为主数据。

第十九条以电子数据为主数据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为满足质量审计的目的,存储的电子数据应当能够打印成清晰易懂的文件。

(二)必须采用物理或者电子方法保证数据的安全,以防止故意或意外的损害。日常运行维护和系统发生变更(如计算机设备或其程序)时,应当检查所存储数据的可访问性及数据完整性。

(三)应当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操作规程,定期对数据备份,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供将来调用。备份数据应当储存在另一个单独的、安全的地点,保存时间应当至少满足本规范中关于文件、记录保存时限的要求。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方案,以便系统出现损坏时启用。应急方案启用的及时性应当与需要使用该方案的紧急程度相关。例如,影响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应当能够及时获得。

第二十一条应当建立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时进行处理的操作规程,必要时对该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进行验证。

包括系统故障和数据错误在内的所有事故都应当被记录和评估。重大的事故应当进行彻底调查,识别其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二条当采用计算机化系统放行产品时,计算机化系统应当能明示和记录放行产品人员的身份。

第二十三条电子数据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电子签名

应当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章术语

第二十四条下列术语含义是:

(一)电子签名:是指电子数据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电子数据:也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三)基础架构:为应用程序提供平台使其实现功能的一系列硬件和基础软件,如网络软件和操作系统。

(四)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计算机化系统从提出用户需求到终止使用的过程,包括设计、设定标准、编程、测试、安装、运行、维护等阶段。

(五)数据审计跟踪:是一系列有关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及用户操作等事件的记录,用以帮助从原始数据追踪到有关的记录、报告或事件,或从记录、报告、事件追溯到原始数据。

(六)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于描述存储的所有数据值均处于客观真实的状态。

(七)应用程序:安装在既定的平台/硬件上,提供特定功能的软件。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责任者:计算机管理员、操作员、技术员及其他使用计算机化系统的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定义 4.1.1计算机系统: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 4.1.2计算机化系统:指受控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以及人机接口的组合体系。 4.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4.2.1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4.2.2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4.3 计算机化系统分类与验证管理:其他验证活动如本规程未规定的,可依据公司《验证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4.3.1 一类基础软件:即底层软件(ie,操作系统、编程软件)及用于管理运行环境的软件 4.3.1.1 典型例子:操作系统(DOS/UNIX/Windows/Linux)、数据库软件、电子表格、网络监控工具、中间软件、编程语言、统计软件等。 4.3.1.2 验证管理:记录软件版本、检查版本的正确性,按批准的程序安装 4.3.2 二类固件类(已取消) 4.3.3 三类不可配置软件:即可以输入并储存运行时间和参数。但是软件不可以通过配置来适合业务流程。 4.3.3.1 典型例子:以固件为基础的应用系统、标准的商用软件、在市场货架销售的商用仪器软件。如Ph计、天平、人机界面、化学工作站等。 4.3.3.2 验证管理:URS;基于风险的供应商评估,记录软件版本确认版本的正确性,按批准的程序安装;基于URS经行风险测试(对于简单系统,可通过校验

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登记序号:计划类别: 分类代码:项目编号: 科技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 项目名称:淡水龙虾养殖 承担单位:盱眙县官滩镇成人中心校 单位地址:官滩镇甘泉村邮编:211703 项目负责人:建山侍克山:--88531251 职务名称:盱眙官滩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盱眙县官滩镇成人中心校教师 主管部门:盱眙县科学技术局 填报日期:2010年6月8日 省科学技术厅二0一0年制

一、立项依据 1、国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1)淡水螯虾的基本特性及养殖现状 淡水螯虾,属甲壳动物纲,软甲亚纲,十足目,螯虾科,体形略似龙虾而较小,又名“龙虾”、“小龙虾”等,头部较大,体色有红甲壳与青甲壳两种。淡水螯虾(以下称:龙虾)具有食性杂,繁殖力强,适应围广,对环境条件要求低,生长快,抗病能力强,成活率高等特点,其中克氏原螯虾是原螯虾属最具渔业经济价值的一种。 克氏原螯虾原产北美洲,上世纪三十年代从日本引入我省附近,因其生存和繁殖能力强,随着自然总群的扩展,分布围迅速扩大,我国的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都有分布。因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气候条件、地理条件更加适合它。目前主要分布在、、、、等地,以盱眙、等地区最多,是一种珍贵的淡水产品经济动物。近年来,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淡水螯虾的营养价值和其壳体的综合利用价值,食用淡水螯虾已风行全国,发展起了以淡水螯虾为龙头的“龙虾经济”产业链。 近年来,由于淡水螯虾消费市场异军突起,龙虾演绎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食虾风气日盛,多餐馆已到了无虾不成席的地步,据省社科院经济咨询中心对市37000多家饭店调查发现有80%的饭店在烹制龙虾,龙虾季节里市龙虾的日消费量达80t以上。此外,加工上还有大大小小的加工企业和地下工厂的存在。自然资源开发过度,无限制地捕捞,无限制地收购,造成龙虾资源日趋贫竭。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龙虾大部分为自然捕捞资源,人工养殖生产的龙虾比例较小。 在人工养殖上,粗放型养殖占据主导地位,养殖过程缺乏必要监管,没有统一规的龙虾养殖技术标准。养殖模式主要有:池塘养殖,鱼塘混养、稻田养殖、圩滩地混养,芦滩地养殖,其他水生经济作物田养殖等。虾苗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出题

安全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库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简答题 1.4月6日,国网映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2日,甘肃民勤航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2日,甘肃民動航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周家井风电场发生一起风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16日,大唐河北保定热电厂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19日,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暴露出哪些问题?答: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管理不到位、法规执行有漏洞、“三违”现象治而不绝。我们应对此高度重视,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遇制事故发生,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其中暴露的主要问题有:(一)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三)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五)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4月6日,国网映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2日,甘肃民勤航天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2日,甘肃民動航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周家井风电场发生一起风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16日,大唐河北保定热电厂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19日,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针对以上事故提出的重点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汲取教训,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三、杜绝“三违”,有效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四、加强准备,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齐抓共管,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如何做到杜绝“三违”,有效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答: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深入开展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两票三制”规定在基层班组得到认真执行;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脚手架搭拆等高危作业,及时纠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科学安排作业定员和工期时限,确保工作班成员结构合理、作业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2016.11.21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00 执行日期: 拷贝编号:

1. 目的:规范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 责任: 3.1设备科:负责生产板块计算机化系统的维护、维修以及配合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工作。 3.2信息中心:负责公司ERP系统的维护及配合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性能的验证。 3.3质检科:负责检验板块计算机化系统的维护及相关验证工作;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和培训工作。 3.4质量保证科: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公司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体系的建立;相关验证的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供应商的评估管理。 3.5制造部: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协助设备科完成本部门计算机化系统的维护工作。 4.内容: 4.1计算机化系统定义 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是指在适宜的计算机系统的基础上,将这种系统与具体的工艺或操作相结合,实现最终管理和控制目标的系统。 4.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4.2.1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充分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4.2.2加强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4.3 计算机化系统软件分类 基于GAMP5的计算机化系统软件分类原则: ●类别1:分层式软件或用于管理操作环境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引擎、版本控制软件、网络监控工具等。 ●类别3:不可配置软件,可以输入并储存运行时间和参数,软件不可以通过配置来适合业务流程,比如压片机、包衣机、纯化水、灭菌柜等。 ●类别4:可配置软件,可以通过配置来满足用户的特殊业务流程需求,软件代码不可以修改,如液相、气相、色谱工作站、LIMS、ERP、数据控制与数据管理系统等。 ●类别5:定制软件,如内部和外部开发的IT应用程序,定制固件,电子表格软件(宏)等。 4.4 计算机化系统清单管理 4.4.1公司制定包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计算机化系统清单,以GMP文件管理模式编号管理。清单内容模板见(附件1)。

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部门业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特对岗位权限设置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为**业务岗位。 二、**业务岗位人员应当由正式担任,并经上级**部门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三、岗位设置要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利于相互监督,突出便民利民,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和《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等规定。 四、**所各岗位权限设置由**所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制定详细的权限,交**所系统管理员进行设定。 五、部门新增用户和更改用户权限,应当以正式文件报支队**所审批后,交**所系统管理员设置。 六、发生人事变动和**所人员调整交流,**所应当及时与上一级**所联系,组织有关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按照本规定第四、五条办理。 七、系统权限设置后,操作人员要及时更换密码,妥善保管个人由工号和口令,因工号、口令遗失造成后果的,由

操作员本人负责,操作员严禁使用他人工号登录办理业务。 八、严禁把系统密码交给聘用(工勤)人员并直接办理业务;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 IP地址;严禁在办理

**业务的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九、系统管理员要定期核查业务办理和权限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所领导汇报。 十、系统管理员应将所有授权人员登记造册,备案;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取消授权。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国家能源局职责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九个司,编制112人。2013年3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现任局长 吴新雄 机构属性 副部级单位发改委直属机构 总部地址 北京 1机构职责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1]

计算机化系统标准管理规程

第 1 页共 8 页 计算机化系统标准管理规程 1 主题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计算机化系统标准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 责任者 工程设备管理部门(质量控制部门):对公司计算机化系统全面负责,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协从技术角度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包括供应商技术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标准及软件测试能力审核、程序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硬件开发及制造能力评估等。质量控制部门对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全面负责。 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合工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化系统软件方面的管理,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改造及供应商管理等管理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使用部门:在工程设备管理部门、计算机管理部门指导下正确使用、维护、验证计算机化系统。 质量管理部门: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 工程部、生产部、供应部、质量部、营运部等相关部门计算机化系统验证、使用、维护、管理人员均应详细了解本规程。 4 内容

4.1 目的 规范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 4.2 计算机系统 由硬件、软件、网络组件和可控的功能和相关的文件组成。 4.3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4.3.1 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应当确保不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4.3.2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4.3.3 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4.4 计算机化系统分类 4.4.1 嵌入式计算机系统 运行环境 (包括其他联网的或独立的计算机化系统,其他系统,人员、设备与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 计算机系统 (控制系统) 受控的功能和流程 软件 硬件(固件) 操作规程与人员 设备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配流程图

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和实施计算机操作规程,能实时控制、记录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和物流环节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依据: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计算机系统药品管理的全过程。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信息管理员 正文: 一、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 二、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三、操作规程: 1、系统质量控制功能和使用权限设定:由质量管理部门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系统操作权限 2、基础数据录入:由信息管理员录入质量管理基础数据。 3、系统使用权限分配:各部门岗位向质量管理部申请操作权限,由质量管理部分配各操作岗位操作权限,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并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

4、数据的修改:需要修改各类业务经营数据的,操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予以记录。 5、数据的备份:每天各业务部门结束工作,信息管理员进行系统数据备份, 备份记录和数据的移动硬盘存放于铁文件柜,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丢失。 6、数据处理:当服务器主机数据库中数据丢失或数据库毁坏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信息管理员和质管部人员共同处理,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数据(尤其是数据备份文件)的删除和备份数据恢复操作。 7、系统正常维护: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进行检测,并对其数据、病毒进行检测和清理。定期与软件公司联系,有升级软件包则进行升级安装。 8、计算机异常处理:各种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通知系统管理 员和质管部。如果软件发生异常应先检测操作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如果是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硬件修理和更换。 9、网络异常处理:网络发生异常时应明确发生异常的范围,因网络发生异常除与网络硬件设备:介质、接头等有关外还与系统、网络软件、应用软件有关,故应自上而下分别检测,明确范围或部位进行处理。进行异常处理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的前提下进行。因网络故障丢失或毁坏的数据,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以保证网络数据的连续性和正确性。 10、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新聘员工由信息管理员培训,使其能正确运用岗位模块功能,规范操作。

国家行业分类

中国行业新分类编辑 《财富中国》根据发达国家的行业界定与行业演变规则,对中国的行业进行新分类: 机构组织 政府机构,各国驻华行政机构,贸易公司,经济组织,协会,其他机构 农林牧渔 农业:粮食,豆类,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坚果,杂果,干果,咖啡,可可及制品,棉类,麻类,含油子仁,果仁,籽,食用菌,烟草,花木,竹木,藤苇,干草,木炭,植物提取物,动物提取物,动植物油,动植物种苗,家禽,牲畜,养殖动物,蚕茧,蚕丝,羽毛,羽绒,羊绒,生皮,毛皮,动物毛鬃,肠衣,禽蛋,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园艺用具,农用品,农用机械,林业设备及用具,畜牧养殖业设备及用具,渔业设备及用具,粮油加工机械,饲料加工机械,屠宰及肉类初加工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机械,其他 医药卫生 保健用品,减肥增重产品,个人保养,药材,中药饮片,康复产品,制药设备,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计生用品,其他 建筑建材 房地产,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文教、卫生、体育、音乐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各类建筑工程,木材板材,石材石料,水泥及制品,石灰,石膏,混凝土及制品,建筑玻璃,陶瓷,搪瓷及制品,塑料建材,金属建材,防水,防潮材料,耐火,防火材料,隔热,吸声材料,绝缘材料,特种建材,施工材料,砖,瓦及砌块,墙体材料,天花板,地板,门窗,壁纸,锁具,建筑装饰五金,管件管材,厨房设施,卫浴设施,涂料,胶粘剂,作业保护,活动房,堆垛搬运机械,建筑及相关设备,陶瓷,木工机械设备,搪瓷生产加工机械,工程承包,建筑装潢设计,其他 冶金矿产 金属矿产,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合金,有色金属合金制品,稀土及稀土制品,黑色金属及制品,铁合金及制品,钢铁及制品,铸锻件,金属丝网,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现就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一)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 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2.单站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相关企业经营上述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由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公示注销,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注销手续。各派出机构要通过电网企业、调度机构、交易机构等多种渠道积极联系有关发电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简化部分发电企业许可申请要求 除本通知规定豁免许可的情形外,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1.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水电; 2.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 3.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具体简化内容如下: 主要负责人方面,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多项职务。

GMP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范围: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 责任:设备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生产研发技术中心、综合制剂生产部、原料药生产部、物料部等相关部门计算机化系统验证、使用、维护、管理人员均应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 制订依据 1.1 中国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修订)》及GMP附录1 计算机化系统 1.2 ISPE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 GAMP5 良好自动化生产实践指南》 1.3 美国法规:21 CFR Part 211,药品制剂cGMP;21 CFR Part 11,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 1.4 欧盟法规:欧盟GMP附录11,计算机化系统 2. 相关部门职责 设备部:对公司计算机化系统全面负责,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退役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协同质量保证部、信息部从技术角度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包括供应商技术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标准及软件测试能力审核、程序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硬件开发及制造能力评估等。 信息部:配合设备部负责计算机化系统软件方面的管理,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改造及供应商管理等管理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质量保证部: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按照《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总计划管理规程》规定的职责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 各使用部门:在设备部、信息部指导下正确验证、使用、维护计算机化系统。 3. 具体内容:

国家能源局国能核电〔2014〕431号题库

安全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库 (国能核电〔2014〕414号) 一、选择题 1、国家能源局核应急工作坚持()的方针。 A.常备不懈、积极兼容 B.统一指挥、大力协同 C.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D.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参考答案:ABC 2、核应急工作坚持()的原则。 A.统一指挥、大力协同 B.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C.条块结合、军地协同, D.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参考答案:BCD 3、国家能源局的核应急职责是()。 A.组织、协调、指导能源系统有关单位做好核应急准各相关工作 B.审批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 C.监督、检查核电厂场内应急准各工作 D.应急情况下,参与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参考答案:ABCD 4、同时满足()条件,可终止国家能源局的应急状态 A.接到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关于应急状态终止的通知 B.接到事故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状态终止的报告 C.接到核应急领导小组关于应急状态终止的通知 D.接到核应急工作组关于应急状态终止的报告

参考答案:AB 5、国家能源局结合实际需要,配套设置应急指挥中心,包括()配套设施和设备。 A.应急通信 B.核电厂运行工况数据传输 C.信息管理 D.视频会议 参考答案:ABCD 二、填空题 1、核电厂场区应急及以上应急状态终止后,国家能源局核电司会同电力安全监管司、综合司应在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核应急工作组总结报告。 参考答案:两周 2、国家能源局成立核应急 ,统一领导和组织国家能源局核应急工作。参考答案: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3、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响应状态分为。参考答案: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 4、四个级别应急响应的级别分别对应为。参考答案:IV级响应、III级响应、II级响应、I级响应 三、简答题 1、核应急工作组负责根据核应急协调委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哪些应急响应行动。答:(1)保持与各核电厂沟通,了解掌握电厂实时状态; (2)根据需要,监督核电厂应急响应工作; (3)协调提供电力应急设施、设备,保障外部电源可靠性; (4)根据需要,协调核电厂所在省级能源部门、相关能源企业采取应急保障措施; (5)编写国家能源局应急响应状态简报; (6)参与国家核事故抢险组的工作; (7)根据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需要,参与协调其它应急响应行动。

8066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目的: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计算机化系统验证》要求,规范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 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 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职责:设备工程部门:对生产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管理,负责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 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生产部门:在工程设备管理部门指导下正确使用、维护、验证计算机化系统。 质量管理部门: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按照《验证管理规程》(SMP-YZ-1001-00)规定职责,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 质量控制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管理,负责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 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报废和更新的 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内容: 1计算机化系统组成和计算机化系统相关定义 1.1计算机化系统指: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

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 1.2计算机化系统指:受控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以及人机接口的组合体系。可以说计算 机系统是计算机化系统的一部分。如果计算机系统只是用于数据处理,则计算机系统本身就代表着待验证的全系统。 1.3数据可靠性:是指数据的完全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1.4元数据:是描述、解释或以其它方式更容吻地获取、使用或管理数据的结构化信息。 1.5追踪审计:是指安全的、计算机生成的、时间标记的电子记录。包括对数据创建、修 改或删除的记录以及那些在记录和系统层面的行动。 1.6备份:用来指在整个记录保存期间安全地保存的原始的数据的真实有效副本。 1.7可配置软件:由供应商开发的程序,该软件可提供通用功能,使用户可按某种途径为 自己设计程序。 1.8系统软件:是操作系统和通用功能的一套程序。在硬件及应用软件之间起接口的作用, 且管理计算机的使用。 1.9应用软件:针对用户的特殊需求而开发、购买或修订的程序,它可执行数据的收集、 处理、报告、存档及过程控制。 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2.1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 和产品质量。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2.2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 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3 计算机化系统分类:通常按照其标准化程度及用户自行设计程度分为以下四类:

计算机系统验证管理规程完整

为了测试、评估计算机和PLC采取的URS、设计、采购、安装、验证、使用过程,确保计算机和PLC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公司所有的计算机、PLC控制系统。 3.职责 3.1计算机系统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需求计划。 3.2计算机系统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系统开发阶段的所有业务。 3.3计算机系统使用部门负责进行计算机系统的验证,网络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及供应商提供验证支持。 3.4计算机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按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并指定本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 3.5总经理负责计算机系统废弃的批准。 4.概念 4.1.1计算机化系统(PCI/S定义): ●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硬件、软件和其它固件 ●受控功能和过程:包括操作规程、人员和设备 ●运行环境:其它联网或独立计算机化系统、其它系统、媒介、人员、设备和规程。 4.1.2PLC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可编程控制器 4.1.3计算机系统验证:对用于药品开发及生产的计算机系统,是否按照要求的规格进行合理的开发,且在运用开始后是否进行合理的管理,作出评估和确认的行为称为计算机系统验证。 4.1.4软件分为四类(GAMP5): ●第1类软件:基础结构软件(Infrastructure Software ) ●第3类软件:不可配置软件 ( Non-Configured Products ) ●第4类软件:可配置软件 ( Configured Products ) ●第5类软件:定制应用软件 (Custom Application) 4.1.5硬件分为二类(GAMP5): ●第1类硬件:标准硬件组件Standard Hardware Components,目前采用的大部分的都是这类硬件) ●第2类硬件:定加工硬件组件Custom Build Hardware Components,这类硬件是为了满足特殊需要而开发的,是对标准硬件件组件的补充。 5.原则上,计算机体系的导入、变更、更新等药按照变更管理的程序进行。

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标准47347

[1]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02]林业 [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2]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3]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 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 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 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 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 收加工业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业 [4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 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 软件业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 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63]批发业 [65]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10]金融业 [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11]房地产业 [72]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 地质勘查业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环境管理业 [81]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居民服务业 [83]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84]教育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业 [85]卫生 [86]社会保障业

附录:计算机化系统

附件1 计算机化系统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计算机化系统由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组成,以满足特定的功能。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应当确保不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第三条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企业应当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提供与供应商质量体系和审计信息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人员 第五条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活动,如验证、使用、维护、管理等,需要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应当明确所有使用和管理计算机化系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接受相应的使用和管理培训。 应当确保有适当的专业人员,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验证、安装和运行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验证 第六条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包括应用程序的验证和基础架构的确认,其范围与程度应当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当充分考虑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应当在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中保持其验证状态。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包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计算机化系统清单,标明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功能。清单应当及时更新。 第八条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对通用的商业化计算机软件进行审核,确认其满足用户需求。

计算机系统验证管理规程

计算机系统验证1.目的 为了测试、评估计算机和PLC采取的URS、设计、采购、安装、验证、使用过程,确保计算机和PLC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公司所有的计算机、PLC控制系统。 3.职责 3.1计算机系统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需求计划。 3.2计算机系统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系统开发阶段的所有业务。 3.3计算机系统使用部门负责进行计算机系统的验证,网络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及供应商提供验证支持。 3.4计算机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按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并指定本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 3.5总经理负责计算机系统废弃的批准。 4.概念 4.1.1计算机系统(PCI/S定义): 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硬件、软件和其它固件 受控功能和过程:包括操作规程、人员和设备

运行环境:其它联网或独立计算机化系统、其它系统、媒介、人员、设备和规程。 4.1.2PLC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可编程控制器 4.1.3计算机系统验证:对用于药品开发及生产的计算机系统,是否按照要求的规格进行合理的开发,且在运用开始后是否进行合理的管理,作出评估和确认的行为称为计算机系统验证。 4.1.4软件分为四类(GAMP5): 第1类软件:基础结构软件(Infrastructure Software ) 第3类软件:不可配置软件 ( Non-Configured Products ) 第4类软件:可配置软件 ( Configured Products ) 第5类软件:定制应用软件 (Custom Application) 4.1.5硬件分为二类(GAMP5): 第1类硬件:标准硬件组件Standard Hardware Components,目前采用的大部分的都是这类硬件)? ?第2类硬件:定加工硬件组件Custom Build Hardware Components,这类硬件是为了满足特殊需要而开发的,是对标准硬件件组件的补充。 5.原则上,计算机体系的导入、变更、更新等药按照变更管理的程序进行。 6.本文件规定了计算机体系的开发阶段、验证阶段、运用阶段的各个程序。开发阶段和验证阶段的程序,根据文件不同,除了程序,也规定了输出计划及报告书的样式内容。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1.目的:为规范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话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 定、准确、真实、可靠,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责任 3.1工程设备部: 3.1.1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从技术角度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包括供应商技术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标准及软件测试能力审核、程序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硬件开发及制造能力评估等。 3.1.2负责与设备集成在一起的计算机化系统(常见PLC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维修相关事宜。 3.2质量部: 3.2.1对计算机系统软件进行评估,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改造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2.2参与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监督其他部门对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维修、维护是否符合标准,确保计算机化系统始终处于验证要求的状态。 3.2.3根据各部门规定职责,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与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负责质量部门实验用计算机化系统的全面管理。 4.内容: 4.1计算机化系统定义: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可执行某一功能或某一组功能的体系。是指在适宜的计算机系统的基础上,将这种系统与具体的工艺或操作相结合,实现最终管理和控制目标的系统。 4.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4.2.1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的控制的程度。 4.2.2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

国家档案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说明

国家档案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说明 按国家档案局规定,申报国家档案局的科技项目须到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查新,并出具查新报告。科技项目查新要求: 1. 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2. 每个项目需交纳费用200.00元; 3. 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有关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发展现状与趋势、成果形式、学术经济价值等栏目,以及邮局的汇款收据存根传真到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4.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将在5个工作日完成查新。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简称《任务书》)是向国家档案局申报科技项目的申请书,凡向国家档案局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均需填写本任务书。并请按照任务书各栏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申报单位可直接到广东省档案局科教处索取《任务书》的电子文件样本,也可到广东省档案局网页下载《任务书》的电子文件样本。 《任务书》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除栏目特殊规定外,各栏目填报内容均需按4号宋体字打印。 《任务书》是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标准格式,申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内容,增减栏目。各栏目纵向尺寸可根据填写内容的多少自行调整。为申报单位填写方便,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略 2.承担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需要档案局经费资助时,承担单位须由省、市、县档案局(馆)担任。 3.项目负责人:申请立项的项目需要档案局经费资助时,须由承担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人员或档案局(馆)的领导担任。 4.申请日期:略 5.申报单位:为省档案局(馆)或计划单列市。 6.批准编号:不填 7.科研项目: (1)名称:略

(2)承担单位:同2 (3)参加单位:略 (4)起止时间:科技项目开始至完成时间。 8.研究内容和主要技术指标:研究内容要求,文字表述应清晰、明确,突出主要研究内容。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主要技术指标,应明确地说明科技项目完成后可考核的技术指标。 9.国内外与本项目有关的科学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应准确掌握国内和国外与本项目有关项目的研究方向和技术水平,了解相关技术发展的趋势,并以清晰、简洁的文字表述。 10.预期科研成果形式、学术或经济价值、推广应用范围:应分别清楚、实事求是地说明科研成果的体现形式、价值和应用范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或其它。如:以仪器、设备等物理实体形式体现的课题成果,或论文、论著等体现形式的软课题。 11.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进度,实验方法和步骤及其可行性论证,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应重点并明确地说明,申请科技项目将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同时,说明研究工作进度初步安排。 12.实现本项目预期目标已具备的条件(包括过去研究工作的基础、现有的主要仪器设备、研究技术人员及协作条件、从其它渠道申请经费的情况等):主要是如实说明申报科技项目已经进行的工作和进度和经费状况。 13.需要购置的主要仪器、设备和材料:如实说明完成科技项目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和材料。 14.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业务简介:项目负责人同3。主要成员应精练,以保证科技项目研究高效运行为宜。 15.经费总概算及分年度预算(包括自筹经费):如实填写。 16.申请资助金额:如实填写。 17.经费分项计划(单位:万元):如实填写。 18.承担单位审查意见(盖章):承担单位就是否同意承担该科技项目,同意项目负责人负责该科技项目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承担单位为地级或副省级市所属档案局、馆时,地级或副省级市档案局应在承担单位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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