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1〕40号
安全反思会议

安全反思会议因为安全问题,所以无论是学校还是事业单位都会时不时的围绕安全来开展会议,会议都需要会议记录员吧安全会议的内容记录下来,但是会议记录到底要如何写呢?为此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安全反思会议记录,欢迎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2012年1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指示要求,1月12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分析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2012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措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刘功臣出席会议并讲话,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现将有关会议内容纪要如下:一、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了有力遏制。
特别是2011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公路安全保护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2011年比201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6.8%,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42.6%。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量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减少总量的7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粤教高函71号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广东选拔赛结果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1‟71号
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广东选拔赛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广东选拔赛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40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广东选拔赛。
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判委员会确定15个学校的34个队获机器人、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6个项目参赛选手奖一、二、三等奖,12个学校的16个队获优秀组织奖。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参赛选手奖名单
2.优秀组织奖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高校技能大赛△结果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1年7月5日印发— 2 —
附件1:
参赛选手奖名单
— 3 —
— 4 —
附件2:
优秀组织奖名单
— 5 —
— 6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南府办[2011]200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21【实施日期】2011.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2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南宁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工作方案为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6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为目标,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认真落实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我市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一是符合国家现有养老保险政策的原则。
二是优惠原则。
按照从教年限长短给予不同标准补助,从教年限越长补助标准越高。
三是保基本、全覆盖原则。
要保证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都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做到参保全覆盖。
三、政策依据(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6号,以下简称“桂政办发〔2011〕16号”)(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政策切实解决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桂政办发〔2011〕40号”)(三)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教〔2011〕6号,以下简称“桂教〔2011〕6号”)(四)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桂教〔2011〕8号,以下简称“桂教〔2011〕8号”)(五)《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解决好被清退代课人员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235号,以下简称“南府办〔2009〕235号”)四、补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南宁市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补缴当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一)1986年12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认可聘用(备案)的民办教师。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
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12.12
•【字号】吉教高字[2011]40号
•【施行日期】2011.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
程名单的通知
(吉教高字[2011]4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1]31号)文件要求,我厅于2011年10月29日至30日组织了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
根据申报课程负责人现场汇报、课程网站演示和答辩情况,经专家组综合评议,现决定批准吉林大学的《欧美文学史》等48所高校的104门课程为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希望各有关高校及其课程组继续努力,确实把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成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以带动学校其它课程的改革、建设与提高。
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7.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闽教人〔2014〕10号)⏹8.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9.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10.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12.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13.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1〕48号)⏹14.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4〕29号)⏹15.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号)⏹16. 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试行)(闽教人〔2009〕127号)⏹17.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18.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1999)⏹1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2015)⏹20.福建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闽教人[2001] 44号)⏹21.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21号)⏹22. 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等问题的暂行意见》的通知(闽委编办〔2007〕210号)⏹23.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24.省编委、省教委、省财政厅《福建省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人员编制标准》(闽编〔1990〕035号)⏹25.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问题的通知(闽委编办〔2011〕84号)⏹2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79号)⏹27.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生管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闽教人〔2010〕57号)⏹28.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2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5号)⏹30.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教宣〔2012〕7号)⏹31.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教育厅关于统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闽人发〔2012〕190号)⏹32.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教育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教〔1997〕人110号)⏹3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3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35.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36.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闽教人〔2013〕97号)⏹37.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闽教人〔2009〕143号)⏹38.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闽教人〔2013〕73号)⏹39.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72号)……。
井研教育局县2011年学校双基工作目标责任书

井研县教育局学校“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贯彻省、市、县“两基”迎“国检”会议精神,巩固全县“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确保我县今年顺利通过国家“两基”检查验收,井研县教育局与各责任学校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责任目标(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定期召开“两基”工作会议,与乡镇、村社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尤其要对五项实行“一票否决”的指标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不能有丝毫懈怠和偏差。
(二)用好学校教育经费。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力度,依法管好用好学校教育经费,每一笔钱开支要合理,账目要清楚,学校经费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三)认真自查整改。
对照文井办发[2011]28号文件及井教发[2011]40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核实和填报有关数据,统一口径,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针对突出问题(如辍学、学生异动、县外就读等),提出全面细致的整改措施。
对各项工作要细化,制定具体的时间安排表,抓好落实,确保“硬件达标,软件达优”,迎接省、市的初验及国家的“两基”正式检查验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通过广播、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永久性标语、图片展览展板、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意义,宣传“两基”工作个人先进事迹,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普及国检知识,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认同“两基”、关心“两基”、支持“两基”,形成“两基”迎国检的强大合力。
二、具体工作(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普及程度”指标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8%以上;初中净入学率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0%以上;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 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 以下。
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八政发[2011]40号关于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基本思路和目标以胡锦涛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个核心,深化征集主体调整改革,紧抓基层推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文化审查和审批定兵五个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征兵任务。
二、有关政策规定(一)征集对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11]1号通知,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男青年调整为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
征集的女青年调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
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今年国家适当放宽了大学毕业生入伍提干的标准条件并增加了提干名额。
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文章来源莲山课件w w w.5Y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立足教师基本功,凸显岗位大练兵,促进教师大发展”的工作主题,根据榕教师[2010]23号文件《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和鼓教[2010]77号文件《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校情,扎实推进全员教师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专业能力与水平,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主线,以“信息技术环境下,构建有效课堂,提升实践能力”为主题,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基本单位,开展基于岗位、基于问题、基于教师发展需求的学习与研究,全面深化校本研修,着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为新课程改革服务,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的师资保障。
二、活动目标1、通过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要求的专业能力。
2、通过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构建信息技术环境下,有效教学的行为模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3、通过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基本原则1、以校为本全员参与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是鼓楼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求,是进一步推进继续教育和校本教研,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
我校要求教师人人参加,人人练兵,通过岗位练兵,深化校本研修的内涵,拓展校本研修的外延。
2、注重过程强化实效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必须在过程上下功夫,注重过程的针对性和连续性。
立足教师岗位确定练兵的内容,真正提高教师教学的有效性。
使练兵的成效体现在课堂教学中,落实到每位学生的身上。
四、途径与内容我校依据《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练兵的内容,采取分步实施, 分模块达标的原则。
大练兵的主战场离不开课堂教学,离不开教研组,我校要充分利用有效的研修方式开展练兵活动。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文《加强教材管理规定和 考核办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文件鲁科职院字[2011]40号——————————————————————————————加强教材管理的规定和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管理,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活动,增强教材相关部门的责任感,确保教材计划科学、申报准确、到位及时,制定了加强教材管理的如下规定,并进行相关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年度考核项目之一。
一、开发自编活页教材的有关规定及考核学院倡导和鼓励教师开发自编活页教材,凡是具备开发条件的课程,都要进行自编活页教材的课程开发。
课程开发自编活页教材的有关问题按鲁科职院字[2010]96号文件《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活页教材管理办法》和教学中心《关于工学结合课程开发与实施排名办法》的规定执行。
教材开发自编活页教材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开发编写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编写,确保不影响学生上课使用。
活页教材编写人员应在开学前至少提前30天的时间把经审核合格的活页教材样本提交学院办公室文印部印刷。
如教材样本不能一次性提供,可根据课程进展安排,分次交付印刷,但每次交付印刷的时间距离本部分正式授课时间不得少于30天,学院办公室文印部至少要提前3天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因活页教材编写人员迟报而导致教材不能按时发放,影响学生上课使用者,作为一级教学事故报学院教学中心按规定处理。
二、教材征订表填写报送的有关规定及考核1、征订教材表的报送要求及考核办法①秋季使用的教材,必修课和供开发课程使用的教学参考资料,于当年的6月底前报图书馆,选修课和当年入学的新生教材于7月15日前报图书馆。
春季使用的所有教材,必须在上年的12月底前报图书馆。
②教材征订报表在报电子文档的同时,还要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报表一份,因迟报导致教材无法按时发放,导致学生上课无教材者,作为一级教学事故报学院教学中心按规定处理。
③各院系负责征订教材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教材出版信息以免因出版社无教材而影响教材到校时间,对于却因特殊情况或者出版社原因,导致征订教材无法按时到位需要更换教材的,相关院系接到通知的第二天,应将更换教材报表报图书馆,报表要求及考核办法按本学期初次报表的规定执行。
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篇一一、指导思想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X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X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绿色作文网。
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服务时间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每天下午第七节课后开展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时间早上17:25——18:10,晚上18:50——20:50五、服务内容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教室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费辅导帮助。
2、自主阅读交流。
安排学生在教室或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3、组织专题教育活动。
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
4、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课后延时服务方案篇二本学期我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双减”)、《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9号)、《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20xx)111号)、《埇桥区全面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埇教体基(20xx)16号)、《桃园镇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桃教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对学生开展了课后延时服务,根据上级文件和要求收取了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现制定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教〔2011〕40号
关于公布《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奖励细则》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
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
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
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现予公布,请
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
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
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
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一、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教育部和财政部资助的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2.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各类大型课外科技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3.部分由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覆盖面广的基础竞赛最高
奖获得者;
4.各学科领域认可的省部级或国际权威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目获得者;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参见附件1。
二、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奖励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奖项排名靠后者或该项目较低等级奖项获得者;
2.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者;
3.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者;
4.有关行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或考试获奖者;
5.国际、国家级或省部级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者;
6.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在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者;
7.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参见附件2,如属同一项目奖励取高分,不
累加。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指标单列项目、奖励项目和奖励分值等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商认
定。本细则从201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2008级、2009级本科生可参照
执行。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附件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备 注
01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限排名前三位的学生享受指标单列
02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03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04 全国大学生(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
05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06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07 CCTV中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08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09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限排名前四位的学生享受指标单列
10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1 国际大专辩论赛(中国区)
12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14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5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新闻策划)大赛
17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区)
18 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大赛(国际级)
19 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大赛(中国区) 限代表中国区到全球参赛者享受指标单列
20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21 在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出版书籍
1)权威期刊的认定:按学校人事处对权威
和核心期刊的分类办法,理工科为B类和
B类以上期刊,文科为D类和D类以上期
刊;
2)国内期刊必须正式发表,国外刊物可以
录用通知为准;
3)凡发表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的,必须经
院系和学校专家组认定其专业相关性和学
术水准后方可享受指标单列。
附件2: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
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备 注
01 附件1中所列各项目
未获指标单列者和较低级别获奖者
可分别奖励1—3分
02 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1-3
分
03 美新杯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
04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
05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06 “U+L新思维”全国大学生概念设计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1-2
分
07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08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0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
11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12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13 全国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
14 “瑞萨杯”超级MCU模型车大赛
15 全国虚拟仪器设计大赛
16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设计
大赛
17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18 全国高校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
19 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20 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
21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22 全球华语大学生影视奖
23 西门子杯全国大学生过程控制仿真挑战赛
24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相应级别证书者分别奖励1-1.5
分,文科生获奖分值可上调0.5分,
此栏目两款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25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26 全国建筑、规划、景观设计(含论文)优秀奖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0.5-2分,此栏内各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27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
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大
学生专业设计竞赛
28 IDAA国际设计师美术大奖赛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备 注
29 红点(Red dot)设计大赛(国际级)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1-2
分
30 博郎国际工业设计大赛
31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
0.5-1.5分,此栏内各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32 海峡两岸全国口译大赛 33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34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35 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
36 北京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
37 21世纪杯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38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获A级以上证书者可奖励0.5分
39 国家级或国际级体育类竞赛
可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0.5-2分
40 国家级或国际级文艺类比赛
41 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
0.5—2分
42 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43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湖北赛区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
0.5—1.5分
44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湖北赛区赛
45 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4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北赛区赛
47 湖北省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48 湖北省大学生物理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49 湖北省本科生生物实验技术竞赛
50 湖北省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51 湖北省营销策划挑战赛
52 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生物学实验技能竞赛
53 湖北省大学生运动会及省级体育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
0.5--1分
54 省级文艺活动比赛
55 获专利
发明专利获得者可奖励1分,实用新
型专利获得者可奖励0.5分,专利项
目须经院系认定,奖励数目不超过
三项
56 发表文章
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以第一
作者身份发表文章可奖励0.5-2分,
文章须经院系认定其相关性,国内
刊物须正式发表,国外刊物可以录
用通知为准,论文奖励加分不超过
三篇.
57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
北省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荣誉称号获得者可按级别奖励
0.5—2分,此栏目各款奖励同年度取高分,不累加 58 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校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59
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校
三好学生标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备 注
60
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
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学习特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