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奖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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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奖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通过设立安全文明奖,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建设。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条件第三条奖励范围: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效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3. 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宣传活动,为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文明水平作出贡献。

第四条奖励条件:1. 员工无违章操作记录,无安全事故发生;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3. 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安全知识掌握扎实;4.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5. 在安全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得到广泛认可。

第三章奖励种类和标准第五条奖励种类:1. 安全文明先进个人奖;2. 安全文明先进集体奖;3. 安全文明创新奖;4. 安全文明特别贡献奖。

第六条奖励标准:1. 安全文明先进个人奖:根据员工年度安全文明表现,评选出若干名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2. 安全文明先进集体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班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3. 安全文明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高额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4. 安全文明特别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和文明建设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个人,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七条奖励提名:1. 员工本人或所在部门、班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名;2. 提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事迹说明。

第八条奖励评审:1.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2.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名单。

第九条奖励公示:1. 对评选出的奖励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2.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勤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勤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勤制度范本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在建筑施工领域发展迅猛,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

为此,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勤制度》,旨在引导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形成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进行。

二、奖励内容1. 安全奖励:- 优秀安全员:每月评选出安全责任感强、安全事故为零的安全员,奖励现金500元。

- 安全提案:对于提出优秀安全改进方案的同事,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

- 安全警示: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同事,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元。

2. 文明奖励:- 文明工地:对于具备文明施工标准的工地,可获得文明牌匾,并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文明劳动:对于维护工地环境整洁、言行文明的员工,每月评选一名,奖励300元。

- 文明操守:对于遵守员工行为规范、与他人和谐相处的员工,每月评选一名,奖励300元。

3. 特殊贡献奖励:- 先进个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先进团队:对于具备卓越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的施工队伍,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奖励评选原则1. 公平原则:奖励评选要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人情往来。

2. 业绩原则:奖励应以个人或团队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所取得的实际业绩为依据。

3. 规范原则:奖励评选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进行包庇、偏袒等不正当行为。

四、奖励程序1. 提名推荐:任何员工可向负责奖励评选的部门提名推荐自己或他人。

2. 材料审查:奖励评选部门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奖励标准。

3. 评选筛选:评选委员会根据提名材料进行独立评选,最终选定获奖人员。

4. 公示公示:将获奖名单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5. 颁发奖励:对于评选出的获奖人员,及时颁发相应奖励,并记录在案。

五、奖励管理1. 绩效考核: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评价,并计入年度绩效考核。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施工行为,提高施工安全文明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企业形象,保障项目质量,订立的。

第二条施工安全文明嘉奖制度是依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订立的,以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培养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习惯。

第三条施工安全文明嘉奖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施工岗位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评嘉奖第四条依据员工在施工安全文明方面的表现,设立以下嘉奖等级:1.一等奖:乐观参加并贡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形象得分为满分的员工,每月嘉奖现金嘉奖500元。

2.二等奖:乐观参加并贡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形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员工,每月嘉奖现金嘉奖300元。

3.三等奖:乐观参加并贡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形象得分在80分以上的员工,每月嘉奖现金嘉奖100元。

第五条评定员工的施工安全文明嘉奖等级,重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与安全情况;2.文明施工行为的表现;3.遵守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4.对项目进行技术改进或优化的贡献。

第六条评嘉奖工作由公司安全、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构成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定员工的嘉奖等级。

第七条嘉奖发放方式:评奖委员会每月评定嘉奖等级,并在下月的工资结算中发放相关嘉奖。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依据员工在施工安全文明方面的表现,设立以下惩罚措施:1.警告处分: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细小违规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作出记录。

2.罚款处分: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较重违规行为,依照具体情况,予以肯定金额的罚款处分。

3.停工处分:对于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重点损失的行为,予以停工处分,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惩罚措施的执行由评奖委员会和企业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惩罚措施的具体执行标准和程序由公司安全和法务等相关部门订立,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教育。

文明奖罚制度

文明奖罚制度

文明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文明素质,健全工地内部施工的科学管理,使工程顺利进行,生活工作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以下文明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单位,安心工作,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 对敢于同坏人作斗争,能及时遏止违章行为,成绩显著者,奖30-100元或视情奖励。

3. 发生火灾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奖50-200元或酌情而奖。

4.抓获在楼内大便者,发奖金20-30元。

5.拾到财物主动上交者,酌情奖励。

6.经组织考核,被予评为文明职工者,给予奖励50元。

7. 对文明施工工作做得好,节约材料,做好落手清工作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20-100元。

8.宿舍卫生,公共卫生做得好的班组及个人每月奖励10-30元。

二、处罚制度
1. 对一些不热爱岗位的职工,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对上级的指挥不服从。

也不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按项目部规定给予处罚。

2. 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打架、无理取闹者,在施工中对质量员,安全员的遏止违章作业行为不服从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 对不讲究卫生,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一旦发现处罚100-200元。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不等。

4. 在生活区域或工作区域发现不轨行为和盗窃者,如被抓获视情节轻重处罚。

2023文明单位奖励制度

2023文明单位奖励制度

2023文明单位奖励制度2023文明单位奖励制度篇1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科技厅直属系统内充分调动各单位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届期内已获得县以上党委、政府和部门批准命名为“文明单位”或“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省科技厅系统各单位。

包括获得省、厅、区“文明单位”或“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者。

第三条本办法的奖励依据是:1、《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鄂发[1999]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文明单位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文明单位由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被命名的单位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工和贡献突出的人员以相应的物质奖励”。

2、《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鄂科党组发[]59号)第四部分“保障措施”规定:“必要的投入是厅直系统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科技厅直属系统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作为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学习宣传、表彰奖励、教育培训和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经费。

经费________可以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进行筹措,即厅党组每年从专项经费中拨一点,各直属单位每年从纯收入中提一点,本系统效益好的科技企业自愿捐一点”。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省科技厅用于奖励文明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资金________渠道是:1、省科技厅每年酌情从专项经费中拨款10万元;2、各直属单位每两年从其纯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

届期内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或“最佳省文明单位”者,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均5000元提取;届期内获得“厅文明单位”、“区文明单位”、“最佳区文明单位”者,按党政领导班子在成员人均3000元提取。

3、效益好的`直属单位可自愿捐款,数额不限。

以上资金专款专用,2/3用于文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奖励;1/3用于厅文明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提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等。

二、奖励机制1. 对于在文明施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以下奖励:- 颁发“文明施工优秀单位”或“文明施工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 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

- 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并作为晋升和评优的依据。

2. 奖励条件:- 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无违规操作。

- 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乱丢垃圾、乱堆材料现象。

- 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无安全事故发生。

- 积极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三、惩罚机制1. 对于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警告:对于初次违反或情节较轻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理,并记录在案。

- 罚款:对于严重违反规定或屡次违规的行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停工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

-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定,且整改无效的单位或个人,将解除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2. 惩罚条件:- 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 施工现场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

- 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六、修订与更新1.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2. 修订后的制度需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发布实施。

文明奖发放方案

文明奖发放方案
为了持续推进我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馆职工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的热情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同时规范我馆文明奖发放形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形式
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发放
二、发放范围
全体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奖惩标准
个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单位认定后,扣发文明奖:
(1)未经单位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的;
(2)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3)不遵守单位组织纪律的,无故旷工的。

四、发放办法
文明单位奖金每年发放一次。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审核并提出发放意见,由财务科室造册发放。

XXX单位
2017年1月12日。

安全文明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施工、管理、服务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对象: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2. 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集体;3. 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4.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有重要帮助的个人。

第五条奖励种类及标准:1. 安全生产奖:根据事故发生频率、损失程度等因素,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 文明施工奖:根据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 防患于未然奖: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4. 合理化建议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程序:1. 个人或集体申报;2. 安全文明办公室审核;3. 公司领导审批;4. 公布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七条惩戒对象:1.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2. 因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人员;3. 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

第八条惩戒种类及标准:1. 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2. 记过:对因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的10%。

3. 留职察看:对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留职察看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的20%。

4. 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惩戒程序:1. 安全文明办公室调查核实;2. 公司领导审批;3. 公布处分决定;4. 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教育、整改。

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实施方案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文明单位奖酌情作相应的扣除。
1.旷工的:旷工1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倍,2至3天到扣除平均值的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60%。
4.公派外出学习超过6个月者,扣发不在岗期间文明单位奖金。
5.属于工伤和法定假日的不扣除。
6.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没有、中断、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一定百分数的额度。
1.非客观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受到警告处分的。
3.发生责任事故情节较轻,未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指标的。
4.当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当年度全年文明单位奖奖励:
1.非客观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讲究卫生,举止文明。
5.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参与、不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7.当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获得文明单位奖奖励:
(5)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6)因个人原因,或个人责任心不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有黄、赌、毒和贪、嫖、盗现象的;
(8)不赡养、不孝敬双方父母或虐待子女者;
(9)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10)其他情节较重的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当年度半年文明单位奖奖励:

学校文明奖实施方案

学校文明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学校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文明素质的培养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弘扬文明风尚,树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我们制定了学校文明奖实施方案。

二、奖项设置。

1. 文明之星奖,表彰在校园中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为他人树立榜样的学生。

2. 文明班级奖,评选出在班级管理、集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

3. 文明教师奖,表彰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的教师。

4. 文明家庭奖,评选出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培养孩子良好品德的家庭。

5. 校园文明建设奖,表彰在学校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三、评选标准。

1. 文明之星奖,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

2. 文明班级奖,班级卫生整洁,学风优良,团结互助,班级活动积极向上。

3. 文明教师奖,言传身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4. 文明家庭奖,家风良好,家庭和睦,重视孩子品德养成。

5. 校园文明建设奖,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四、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提名候选人或班级,提交提名材料。

2. 审议阶段,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公示阶段,在学校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 投票评选,学校师生进行投票选举,选出获奖者。

5. 颁奖典礼,举行庄重的颁奖典礼,表彰获奖者,树立典范。

五、奖励措施。

1. 对获奖学生给予奖金或奖品等物质奖励,并在学校内进行表彰。

2. 对获奖班级给予荣誉证书、奖杯等奖励,并在校园内进行宣传。

3. 对获奖教师给予表彰证书、奖金或奖品等奖励,并在学校内进行表彰。

4. 对获奖家庭给予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等奖励,并在学校内进行宣传。

5. 对获奖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证书、奖金或奖品等奖励,并在校园内进行宣传。

六、总结。

通过学校文明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学校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师生积极践行文明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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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精神文明奖的发放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更好地发挥其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有效促进作用,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
明创建和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精神文明奖,是指我所在创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文
明单位活动中,依照有关政策规定所发放的专项精神文明奖金。

第三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范围:全所在职干部职工。
第四条精神文明奖发放的基本条件:
1、能严格遵守单位日常工作纪律的;
2、能模范执行市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和其他管理规定的;
3、能踊跃参与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的;
4、能按时完成所精神文明创建任务的;
5、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发奖的方式:凡符合规定发奖条件的,由所财务室造册发
奖。

第六条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直接从本人精神文明奖中扣发:
1、凡违犯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罚文
明奖20元.(迟到早退以打卡时间为准)

2、当年无故旷工1天扣发1个月精神文明奖;旷工2天扣发2个月精神文
明奖;旷工3天扣发半年精神文明奖;旷工5天扣发全年精神文明奖。

3、在精神文明创建和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被市里通报批评的,直接取消有关责任人当年精神文明奖。

4、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被局通报批评,扣罚当事人当月精神文明奖.
5、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扣发精神文明奖;受治安处罚、刑罚处罚
者,扣发全年精神文明奖.

6、干部职工发生不文明事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发当月精神文明
奖。
7、被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机关依纪、依法审查者,审查期间暂时不发精
神文明奖,待问题查实后再作处理。

8、被上级纪委(含局纪检组)检查工作组暗访发现有违规现象并通报的,扣
发当事人当月精神文明奖.

9、其它扣发精神文明奖的事宜 ,由所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七条每季度最后一月月底各科室对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自查,依
据拟发文明奖人员工作、病事假等情况,提出对所属人员的发奖意见,并报局人
事教育科备案。

第八条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的提出发奖意见。如发
现有弄虚作假的,或被群众举报经查核实的,将追究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并扣发其当月精神文明奖。

第九条涉及到扣罚干部职工个人精神文明奖的,由局人事教育科和财务室在
本人当月精神文明奖中扣除,本月精神文明奖不够扣除的,转到下月扣除。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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