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税收制度创新_1
当前中国税费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当前中国税费改革的内容和意义税费改革,是指在对现有的政府收费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用税收取代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少量的、必要的政府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
其实质是为规范政府收入机制而必须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正如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其必要性一样,我国税费改革也是十分必要的。
(1)从规模庞大的收费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负面影响分析,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规模庞大的收费不仅侵蚀了税基,弱化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加重了农民和企业的负担,阻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且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廉政建设,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这是我国当前税费改革的直接动因。
(2)从公共财政的需要出发,税费改革十分迫切。
1.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普遍的无选择的服务,其费用的取得只能采取向全体公民收税的办法,并以政治权力为基础,因此在政府收入体系中,税收是基本财源。
而对特定公民提供服务,其费用不能也不应当用全体公民缴纳的税收进行弥补,只能对直接享受服务的公民个人采取规范性的政府收费(如规费或使用费),因此在政府收入体系中收费只能起补充和辅助作用。
2.财税部门一定要统揽政府收支(包括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和制度外收支),并按照政府的政策通过财政收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3)从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税费改革意义深远。
现行税费改革主要涉及农村、社会保障、交通车辆、环境保护和教育等经济和社会领域,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如,农村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农村税费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其他改革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亟需社会保障税费改革;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看,通过教育税费改革培养大量的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可以说,税费改革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课题组提出的“费改税”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对我国收费项目按性质分类,实现由费改税,应本着先清理、整顿,区分性质,而后逐步改税的原则。
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与相关政策选择

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及相关政策选择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及相关政策选择农村税费改革从制度层面上开始动摇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其政治和经济意义都是空前的。
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是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转变。
落实这一原则,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通盘考虑、整体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的阶段性成效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年到年,改革内容是取消针对农民的一切收费项目,调整农业税税率,实行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的政策。
中央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主要思路是,“三项取消”、“两项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筹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为了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成功进行,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中央财政向由中央认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市区连续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
改革的第二阶段是从年开始。
国务院决定年内取消农业税,当年对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对河北等个粮食主产省、区农业税税率降低个百分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另外,中央还规定从年开始取消农业特产税。
为了支持当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中央又将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到亿元。
年实行取消农业特产税、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后,全国农民由此又减轻负担亿元。
农村税费改革的政治、经济影响,不亚于当年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它从制度上开始动摇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造就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其政治和经济意义都是空前的。
当前农村税费改革遇到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浅议农村税费改革

的有效措 施 ,依 法 调整 和 规 范 国家 、集体 与农 民 的利 益 关 不仅 加重 了农 民负担 ,而且 造成一 些 资金 的挥霍 、浪费 。各
系 ,将农村 的分配制度进 一步纳 入法制 轨道 ,从根 本上解 决 种费 的收取随 意性很强 ,透明度较 低 ,使用 又难 以监督 ,因 农 民负担 问题 ,是深化农 村改革 的重大 步骤 ,必将极 大地 促 而极 易滋生腐 败现象 。此 外 ,费 强税弱 ,以费挤 ,4 0多年 来一 直 未 做实 质 性 调整 。 存 在以下几个 方面的 问题 :一是 税种 设置不 合理 ,例如 :将
国家 当时确定 的 税率 为 1. % ,计税 耕地 为 1 . 55 3 5亿 亩。计 农业税 种分为农 业税和农 业特产税 两 大部分 ,这种 分类很 不 税产量 为 2 0 80亿 斤 。由于 实际 的 粮食 产 量 不断 提 高 , 目前 科 学 ,农业特产 税来源 于农业税 ,仍是 农业税 的一 部 分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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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2年第 6期
浅议 农 村税 费 改革
专 门面 向农 民征收 的行 政 事业 性 收费 和政 府 性基 金 、集资 ; 种 植 业 农 民 的生 产 积 极 性 。 2 农 业税 负出现新 的不 公平 ,农 民负担 由地少 的向地多 . 取 消屠 宰税 ;逐 步取 消统 一 规 定 的 劳 动 积 累 工 和 义 务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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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5卷 第 6期
20 0 2年 1 1月
河南 商 业 高等 专科 学 校学 报
J u n l fHe a sn s olg o r a n n Bu ie sC l e o e
V0. 1 No 6 1 5 . NO . 2 02 V 0
农业税收模式与税费改革问题探析

22 元 11 7 2. 6元、 两种数据,据 史清华(0 1计算的低位数据 是,1 9 4 . 人均分 别减 负 9 .5 、8 . 元 ,亩均分别减负 122 20 ) 9 5年 7 82 . 8 %、19 年4 .2 1 9 年 4 .0 2 9 6 61%、 9 7 22 %、19 年 4 .6 9 8 23 %、19 3 .0元,章渡镇 亩均 减负高出秋浦处 22倍,这是 因为章 99 渡镇 人均土地 08亩,秋浦处人均 2 . 亩,可见,土地 多的秋 年 3 _ % 另据郭铁民 (0 1 计算 的高位数据是 ,从 18 78 , 5 20 ) 95 降,从 而种植 收入 年的 3 .1 99 %下降到 19 年的 71%, 99 .4 。在两种数据 中,农户 浦 人税负增 加。但是,考虑到粮 食价 格 F 种植收入均低 于或大大 低于非种 植收入。但在皖税方案 中, 下 降的事实,农业税负则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增加。因为, 无通缩情况 ) 农 农业税却 以种植收入为 征税 对象, 目前农户 主要收 入为非 必 须考虑到皖税方案的课税对象为前五年 ( 而 农 种植 收入 ,这样 ,农民农业税负重。例如,2 0 0 2午春, 笔者 业收入的平均数。 业税税率为固定税率,而税改时正逢粮 食等土地产品价格下降速度高于其他消费品价格下降速度和 对安徽贵池市贵池 区秋浦街 道办事处 ( 下称秋浦处 ) 、泾 县 0 牛若峰 2 0 ) 9 9 0 2 ,19 年我国农 章渡镇 ( 称章渡镇 ) 下 的各 10 个农户,采用抽样调 查,样 粮 棉生产成本年均上涨 1% ( 00 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只相 当于 1 9 年的 8 . 农产品价格持 95 03 %。 本数 分别 为 1 , 0 调查 表 1 、表 2 . 使 单位 10 急 0%) 表l :秋浦处 l 9 9 9年、2 0 年农业税分户 交纳 调查表 续走低, 农户每百 元种 植业投资净收益率 ( 01 剧下降:9 年 31、9 年 54 、9 年 一 .5 8 一 . 、 5 .2 6 . 9 7 89 、9 年 79 5 ( 单位 : ) 元 9 9年 - .8 ( 3 5 史清 华 2 0 ) 1 0 1 。因为价格下降 和成本上升, 19 9 午 9 2 年 呻1 性 情 税 l恤情虬 t
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改革ppt课件

一项改革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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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三、有待进一步思考和完善的问题
(一)有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二)总结经验,完善当前农村税费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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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一、税收管理的概念、分类及功能
(concept、classification and func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11.2 The reform in tax and charges in the country
11.3 Tax administration and it’s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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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商税制改革
一、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理论
(the leading theory of tax reform)
二、世界税制改革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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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一)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由来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方针和措施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 (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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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
三个取消 两个调整
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 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集资, 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 务工。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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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一、中国的现行农(牧)业税收制度
(一)农业税 (二)牧业税 (三)农业特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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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农业税特点:
1. 农业税以总收益为征税对象 2. 征收入库具有季节性 3. 在征收制度上,地方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4. 税负稳定
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与相关政策选择

农村税费改革从制度层面上开始动摇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其政治和经济意义都是空前的。
2004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是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转变。
落实这一原则,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通盘考虑、整体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的阶段性成效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00年到2003年,改革内容是取消针对农民的一切收费项目,调整农业税税率,实行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的政策。
中央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主要思路是,“三项取消”、“两项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筹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为了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成功进行,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中央财政向由中央认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市区连续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
改革的第二阶段是从2004年开始。
国务院决定5年内取消农业税,当年对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另外,中央还规定从2004年开始取消农业特产税。
为了支持当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中央又将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到510亿元。
2004年实行取消农业特产税、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后,全国农民由此又减轻负担294亿元。
农村税费改革的政治、经济影响,不亚于当年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它从制度上开始动摇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造就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其政治和经济意义都是空前的。
当前农村税费改革遇到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涉农税费有关政策问答(一)

4如 何 确 定 农 业 税 计 税 价 格 ? . 答 :农 业 税 计 税 价 格 由 省 人 民 政 府 统 一 确 定 ,具 体 为 :南 方 水 稻 产 区 每 斤 05 、7元 ,北 方 小 麦 产 区 每 斤 0 6 、l
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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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 果 、 果 , 茧 , 卉 , 生 植 物 , 水 养 殖 , 水 捕 完 税 凭 证 上 分 项 填 写 ,严 禁 收 税 不 开 票 或 者 以 白条 代 替 水 干 蚕 花 水 淡 淡
捞 , 木 , 竹 , 漆 、 脂 , 用 菌 等 , 率 为 8 ; 本 油 完 税 凭 证 。 原 原 生 松 食 税 % 木 料 , 皮 、 皮 , 率 为 6 ; 叶菊 、 兰香 , 济林 苗 木 , 栓 檀 税 % 甜 留 经 税 率 为 5 。在 收 购 环 节 征 税 的 农 业 特 产 税 应 税 品 种 和 适 % 用 税率 如 下 : 叶 产 品税 率 为 2 %; 毛 、 毛 , 绒 、 烟 0 羊 兔 羊 羽 绒 , 率 为 l% ; 皮 、 皮 , 率 为 5 税 0 牛 羊 税 %。
按 公 方 建 1 现 行 农 业 特 产 税 应 税 品 种 及 适 用 税 率 是 怎 样 规 定 子 化 征 管 , 照 规 范 、 开 、 便 群 众 的 原 则 , 立 健 全 固 .
的?
定 或 l 性 的 农 业 税 收 纳 税 网 点 。在 征 税 时 , 当 同时 征 临时 应
1如 何 确 定 农 业 税 计 税 土 地 面 积 ? . 答 : 村 税 费 改 革 后 , 业 税 计 税 土 地 面 积 是 以 农 民 农 农 第 二 轮 合 同 承 包 、 于 农 业 生 产 的 土地 为 基 础 确 定 。对 二 用 轮 承 包 后 , 国 家 土 地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征 ( ) 的 计 税 土 经 占 用 地 并 已 办 理 耕 地 占用 税 完 税 手 续 的 , 不 再 作 为 改 革 后 的 农 业 税 计 税 土 地 面 积 ;对 于 二 轮 承 包 后 新 开 垦 的 耕 地 按 规定 免税 到期 的 , 纳入 改革后 农业税 计税 土地 面积 。 应
农村税费改革时间_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农村税费改革时间_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回顾与评价农村税费改革是最近几年中国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XX年,这项改革首先在安徽省进行试点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之后又在其他省份逐步推开,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进行。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
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加快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
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和具体任务。
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行回顾与评价。
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背景(一)农村税费制度的变化和现状要研究农村税费改革问题,首先必须了解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
从1979年开始,我国在对粮食、棉花、油料、畜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的同时,对原来的农业集体经济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实行了家庭1/ 4农业经营制度,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based on the householdand with remuneration linkedto output),取消了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生产队等集体农业制度,并依照宪法建立了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农业经营体制和政治制度的改革,使农村的分配关系相应地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原来的集体经营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经营,农民参与集体劳动,从集体中得到分配。
农民并不是独立的生产者,而是集体农业单位的劳动者,单个农户对于生产成果或收入的分配并没有独立处置的权利。
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政府的生产计划安排农业生产,并向政府交纳农业税(粮食实物税),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购价格(长期偏低)把农产品销售给政府经营的农产品收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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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税收制度创新 提要:现阶段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界和实践界出现了观点完全相左的纷争,并提出了各自理由。税费改革的难点是:计税土地面积确定难;常年产量确定难;税收征收管理难。文章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规范稳定农业税收执法主体等才能进一步推进。农业税收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倾向于建立农业收益所得税制。 农业产业,农民收入增加问题,农村全面进步问题,都是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重、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农业税收负担或轻或重,直接农民群众收入水平的高低,进而影响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因此,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农业税收制度创新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迫切的工作。 一、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的两种观点必须理性 在我国,尽管农业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阶段,对于农业税收的征与否,理论界和实践界有完全相背的两大观点纷争。 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收制度应予废止。其理由是:(1)农民是弱势群体,为了我国的化,农民已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还将付出更大代价,农村需要休养生息。(2)我国加入WTO后,首先受到巨大冲击的是农业,比如近年美国出口到我国的大豆在1500万吨左右,相当于我国大豆的年总产量,国外农产品大量在中国销售,国内农产品价格还要下降,农民收入还会相对减少,多渠道、全方位减轻农民负担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很有必要。(3)我国经济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近两年国家财政收入的净增额都在2000亿元以上,而全国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扣除减免后仅300亿元左右,即使不征收农业税收,也不会影响财政状况。(4)减除了农业税收,不一定影响国家税收总规模,而且减除了农业税收,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和扩大生活消费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可能,生产、生活行为的实现可以增加新的税收。(5)宁可国家公务员少调一两次工资,也应当减除农业税收,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缩小贫富悬殊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6)我国加入WTO后,就应当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遵循前工业化时期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化时期农业与工业平等竞争、后工业化时期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现在不谈财政补助农业,至少不应再从农民那里取得税收。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的征收,有其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农业税收的征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长远看可以不予征收,从现实看农业税收征收具有客观必然性,其理由是:(1)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增强农业生产者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农业主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农业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在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农民已经形成了“皇粮国税,自古有之”的习惯意识;而在“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时期,积极、主动交“公粮”、交“爱国粮”的观念可谓深入人心;在今天,广大农民依然有“种了国家的地,该交国家的税”的朴素意识和情感。在我国财政总规模日益壮大的情况下,对农业产业征税,虽然取得的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极小,但它是延续和强化农民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的重要途径。如果仅仅看到的是农业税收入不多、成本较高,就放弃征收,甚至停征和取消,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农民的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2)对农业产业征税是防止“税退费进”的必要手段。虽然我国农业生产者是弱势群体,从事着弱质产业,获得的收入极为有限,是当前最低的收入阶层。但是我国当前的农村税费制度、乡镇政府体制、县乡财政体制都不够健全,如果不用规范的、统一的、严肃的、法制的农业税收制度对农业生产者征税,完全可能出现“税退费进”的情况,一些部门和基层就会利用当前各种体制上、政策上、管理上的缺陷,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巧立名目,向农民伸手,收取各种费用和集资,摊派各种款项和劳务,农村“三乱”就会得不到彻底的根治,中央通过三令五申和大量工作控制农民负担取得的成效就会前功尽弃,农民负担就会反弹。(3)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的必然需要。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良好,国家财政总收入连上几个新台阶,但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和内地、大中城市和县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大。一些县乡区域经济不发达,决定县乡财政规模上不去,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一些地方县乡财政既不能保证“吃饭”,更谈不上重点支持义务,而搞建设只能靠举债、集资和摊派。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税收是县乡财政的主要收入,在财税改革不配套、转移支付不规范、县乡财政运转困难情况下,继续对农业产业征税十分必要。(4)对农业产业征税制度必须改革和创新。首先,我国当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是1958年制定的,它基本适应“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实际情况,目前国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给农业税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农业税收应当抓住机遇及时改革立法。其次,农业特产税虽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现阶段,已制约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林农生产积极性,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势在必行。第三,农业税减免的政策功用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通过有效的减免杠杆的启动,对农村实行休养生息,帮助支持贫困地区。 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虽存在重大分歧,但从我国历史发展、现实农村具体情况以及建设稳固强大国家财政的要求出发,我们认为农业税收应当继续征收,农村税收体制必须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必须创新。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难点问题 当前,农村税费混杂,税轻、费重、集资摊派繁多,农民负担沉重;粮食供过于求,农产品越来越多,种什么多什么,价格上不去,种田亏本,农民生产没有积极性,撂荒土地情况严重。要使农民收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增加,最根本的措施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治理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扩大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困难较多,其中极难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计税土地面积确定难 中央规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客观地讲,政策界限十分清楚,而存在的问题是,第二轮承包多数地方搞了,有的地方未搞;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有的非常认真,有的不够认真;认真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又因建房、修路等各种建设占用耕地,因水冲沙压等各种灾害减少耕地,因开荒又增加了耕地。由于土地面积是一个动态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致使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极为困难。不重新准确丈量承包地农民不满意,重新丈量又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结果,农民也不满意;准确丈量了耕地,有的农民又举家外出务工经商,撂荒的耕地因要承担税费大多不愿耕种。由于耕地数量庞大,如果重新丈量确定土地面积,实在费力、费时、费财,作用甚微。 (二)常年产量确定难 常年产量是土地在正常年景下,在一般生产经营水平下的农作物生产量。中央规定,常年产量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受土壤墒情、水源条件、自然气候、生产技术、成本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相同的土地实际产量有高有低,不相同的土地其产量差别更大。要对数量庞大、情况千差万别的土地准确地评定亩平常年产量极为困难。但是不准确评定常年产量,就不能达到税负的公平、合理,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 (三)税收征收管理难 由于以下原因,给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一是农村地域辽阔,不便,通讯落后;二是纳税人众多,居住分散,纳税意识参差不齐;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一些农民对缴纳税收有抵触心理;四是税源零星分散,税额极小而税负较重;五是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力量薄弱,参与征收人员复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不够规范。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对农业产业只征单一的农业税,且由农业生产队集体缴纳,纳税单位少,征收管理容易,征收人员少,征收管理成本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纳税人事实上已演变成为承包耕地的农户,农税缴纳人数呈几十倍增加,纳税人素质、收入状况、纳税能力千差万别,征收机关面对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难度成倍加大;为了将应征税款足额收起来,基层政府和征收机关不得不增加征收人员,强化征管手段,以致农业税收征管成本成倍上升。由于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和部分纳税农户有意逃避税负的行为,更增加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困难。 三、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 中央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是经过几上几下、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确定的,适合全国实际情况。尽管解决难点问题比较困难,也应以中央7号文件政策为依据。对于农业税计税面积,应以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基础确定。核实面积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面积如有变化,农民要求重新丈量的,可重新丈量,且要做到“两到场、一认可”,即干部、群众到场,农户签字认可。对于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应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平均产量评定。评定常年产量时应考虑地理位置、土质好坏、水源条件等因素,适当体现差别。对于农业税征收难问题,应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委托代征转变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二是由上门催收转变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征收;三是由手工征收管理转变为用机管理监控;四是由征实为主转变为以直接折征代金为主。 (二)明确、规范、稳定农业税收执法主体 从全国看,当前农业税执法主体不统一,大部分在财政,部分在地税。农业税由财政征收:一是征收经费有保障;二是部门关系易协调;三是以乡镇行政区划建征收机构利益机制更明显。由地税征收:一是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