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税收优惠政策变革变迁
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初探

黧熊:苎凰.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初探黄满武(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江西贵溪335424)睛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国家时企业开辰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救优惠政策,并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由于该政策的特点和不少企业在操作中缺乏必要的筹划,虽然有效利用了“三废”,却不能充分享受到应有的优惠问题,论述了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臼锎]秩Jl炙优惠;资源综合利用;税救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者B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的—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对于大型基础工业生产企业来说,对“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是重要业务。
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发挥预收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的引导作用,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资源的重要手段。
一、目前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增值{《减免1.免征增值税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2.增值税即征即退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疑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垃圾生产的电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在2008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3.增值税减半征收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㈡所得税减免为更好地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来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仇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j§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2023年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1. 废旧物资分类处理1.1. 设立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分类收集点,并在公共场所设立相应的分类垃圾桶,提倡居民分类投放。
1.2. 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建立废旧物资分类回收站,收集并分类处理废弃物资。
1.3. 持续开展废旧物资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处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废旧物资再利用2.1. 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推动资源回收利用率的提高。
2.2. 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2.3. 开展废旧物资再利用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广先进的废旧物资再利用技术和设备。
3. 废旧物资处置3.1. 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采取合规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3.2. 严禁将废旧物资随意丢弃或倾倒,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3.3. 强化废旧物资处置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4. 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建设4.1. 加大对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处理网络和体系。
4.2. 进一步推动废旧物资处理设施的技术升级,提高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4.3. 完善废旧物资处理设施的监测和评估体系,确保其安全运行和达到环保标准。
5. 废旧物资处理监管5.1. 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5.2. 加大对废旧物资处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其规范运营和合规处置废旧物资的能力。
5.3. 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增强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处理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6. 废旧物资处理宣传教育6.1. 开展废旧物资处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处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6.2. 制作宣传资料,如手册、海报等,普及废旧物资分类处理的知识和技巧。
6.3.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进行废旧物资处理知识的宣传普及。
7. 废旧物资处理系统监测和评估7.1. 建立废旧物资处理系统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情况和效果。
2024年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1、目的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流程,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变现管理,保证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专门制订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京内外各项目部、分公司及外埠区域公司。
3、____机构与管理职责3.1____机构公司总经济师是废旧物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商务中心物资部、公司财务管理部、公司纪检监察部等相关部门经理组成。
核实待处理物资的实际状态;____废旧物资的评判与处理;监督、督促处理变现资金上交财务。
接收处理单位的回收资金,并出具相应凭证;完成资产账务冲减工作。
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进行过程监督;提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意见。
向公司物资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报公司物资部。
可以推荐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旧物资处理实物交接、资金回收;按规定及时向财务上交处理变现资金;按规定完成资产账务处理。
4、废旧物资处理工作流程4.1拟处理单位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上报公司商务中心物资部。
4.2商务中心物资部根据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的进行现场核实后报公司总经济师审批。
4.3按公司总经济师意见,由公司商务中心物资部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委托拟处理单位)对废旧物资进行招标、比价处理。
4.4处理变现资金上交财务部门。
4.5处理单位根据处理数量与回收资金,完成相应资产台账及各种报表的账务处理工作。
4.6财务部门完成相关单位物资成本的冲减工作。
5、工作要求____项目部要在月度物资退场计划中反映待处理废旧物资计划,且拟处理单位应至少提前____个工作日向商务中心物资部提交书面《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现场物资码放照片以及联系的收购方。
《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的各项内容和签字必须完整准确。
____公司总经济师批示同意待处理的物资,由商务中心物资部会同纪检监察部、拟处理单位进行现场招标、比价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公司物资部也可以委托拟处理单位处理,但处理完后必须向公司物资部上报《废旧物资处理过程记录》进行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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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明电[2000]第6号2000年1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1994年税制改革后,为实现新老税制的平稳过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陆续制订了一些过渡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文件大都于2000年底执行到期。
为了做好衔接工作,在新的政策文件下发前,以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后可暂继续执行:
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第78号);
二、《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第124号)中工业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
三、《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第33号)中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四、《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第78号)中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结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
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税收与社会》
【年(卷),期】1996(000)005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率[1996]21号1996年2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底以前,以下文件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1...
【总页数】1页(P58-5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0.42
【相关文献】
1.3.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鲁财监办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J],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J],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J],
4.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J],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J],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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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现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报告

我国现行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一、国家税收政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采取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水——节材、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
出口高耗能、生产过程污染严重的产品。
二、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的任务。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品目录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和投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投资节能减排设备,给予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
完善废旧物资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从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中取得的所得,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实行扣除政策。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
适时开征燃油税。
研究征收环境税。
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
2 、现行环保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根据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相关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国家制定了多项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方面:一、企业所得税政策①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该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获得。
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其中,享受减免税的项目在减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可在转让之日起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重复项目享受税收减免。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及检查监督制度为加强机电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机电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及检查监督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本单位废旧物资仓库;进行维修,确实不能使用的交企管科废旧物资仓库。
2、各单位上缴报废的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人员要听从企管科仓库保管人员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堆放。
3、各单位上缴的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企管科仓库保管员出具证明,并由企管科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4、企管科仓库保管员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各单位废旧物资交回情况汇总,核定各项废旧物资价值,企管科仓库保管员以《废旧物资回收登记表》方式传递给企管科,月度由企管科统计节超予以奖励或罚款。
二是实施全程监督,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监督程序。
为确保废旧物资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矿规定进行检查监察,对废旧物资管理情况实施了全程跟踪监督。
1、机电科、机电工区、运转工区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处理方式、落实责任追究等作为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的关键环节。
2、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运转工区和机电工区进行检查监督,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定期____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对矿废旧物资的存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工作。
4、采取“走动”和“介入”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主动参与、协调和督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突出对废旧物资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效性的检查。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2)由于文字限制,我无法一次性提供____字的回答。
但我可以提供一份详细的实施细则草案,供您参考。
以下是该草案的概要:一、引言本细则旨在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2008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
运用财税杠杆 , 力支持 粮 、 、 、 、 菜等农 产 品生 大 油 肉 奶 蔬
产 , 障基本生活必 需品供应 , 制物价过快 上涨 。落实 保 抑 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 的税费 优惠政策 。实施鼓励 节能 减排的财税政策 。对符合条件 的节能环 保项 目和 专用设
备投资实行定 期减 免或者抵免 企业所得税 。推行 节能产 品强制政府采购政 策。对 节能减排设 备投资给予 增值税
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继续 推进增值税
减免税政策 , 清理规范对试验 区、 开发区等的财税 优惠政
策, 严厉打击偷骗税 等违法 行为 。推进 财税库 银税收 收 入 电子缴库横 向联 网试点 。研究制定逐步将所 有在 预算 外管理 的资金全部纳 入预算 管理 的政 策措施 。按 照“ 强
转型改革试点 , 研究制 定在全 国范 围内 实施方案 。会议 批准了上述报告 。同 目, 政部 部长谢旭 人在 上述 会议 财
上所作的关于 国家 财政 预 算 的报告 提 出了 以下 税收 措 施, 并得到 了会议 的批准 :
化税收 、 清理收费 ” 的原则 , 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 全面 清理
取消不合法 、 不合理 的收 费、 金。要努 力依法征 管 、 基 应 收尽收 , 确保 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 6 .积极创造条件 , 比较成 熟的一 些税 收暂行条 例 把 上升为税收实体法律 , 提升税收法律级次 。
1 .完善出 口退税 、 工贸易、 出口关税 等相 关政策 加 进 措施 , 抑制高耗能 、 高污染 、 资源性产 品出 口, 支持 高附加 值产品出口, 鼓励资源性 、 节能降耗 、 关键零部件等产 品进
锯{ { ! r 硒宪考 09 . 1 总第21 期) 考20 -: 1期( gg 21
发展循环经济与我国税收政策的选择
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 是财政部 、 国家 税务总局财税 [0 17 号文通知 : 纳税 入从事废 旧物资 回收 20 ]8 对
经营业务 , 实行增值税 优惠政 策。二是企业利用废水 、 气 、 废 废 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 生产 的 , 可在 5年 内减征或者免征 所得税 。三是对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增值税 优 惠政 策。四是 国税 函Eo 3 16 2o ]14号文通知 : 对利 用废渣 生产 的
还远远不够 。对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调控政策 的引导作
用是从属 的、 派生 的, 仍存在很大缺陷。 我国缺 少针对污染 、 破坏环境 的行 为或 产品课征的专1 性 . ]
税种 , 现行 的《 环境保护法 》 《 、 清洁生产促进 法》 《 、固体废物 污
决机制 。环 境保护税这一税种应当在环境保护税收制度
、
发 展 循 环 经济 是 我 国 现 实 的选 择
循环 经济 ( ccn c n m )是指按 照 生态规律 运行 、 Reyl gE o o y , i
实行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 的经济形态。它不仅要 求经济活 动遵 循一般 自然规律 、 经济规律 和社会规律 , 而且要求遵 循生 态规 律 , 经济活动纳入 生态 系统的运行轨 道 , 把 力求在 经济 系
中处 于主体地位 , 它的缺位既 限制了税收对 污染 , 破坏环 境的
源, 弱化 了 税 收 的 环境 保 护 作 用 。
行为 的调整力度 , 也难 以形成 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
从根本 上转变发展方式 , 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取 得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 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环 境 的机 制 , 资源 循环 利 用 为基 础 , 护 生 态环 境 良 性 循 环 , 以 维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作者:时间:2010年1月25日+ 大中小更换背景颜色:为贯彻自治区国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税收政策法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年”活动,积极构建“大征管”、“大教育”工作格局,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理论研究,提高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能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根据阿克苏地区局政策法规工作的安排,温宿县国税局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专门成立以马晓辉局长为负责人的课题研究小组。
小组就“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进行了专门研究。
认真听取了纳税人、县里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就近几年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同时布置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尖子对收集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和筛选,进行了全面地讨论和研究。
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设立为国家鼓励产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扶持弱势群体,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起着积极作用。
但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多元性、复杂性、特殊性,政策执行中存在着认识、协调、落实上的不足,有些政策并没有实现其制定初期确定的目标和效果;同时,部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设立,也违背了增值税普遍征收、环环相扣的原理,破坏了增值税抵扣的链条,增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因此税收优惠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其不足日益凸现。
(一)增值税优惠形式繁杂,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破坏了增值税的扣税链条。
从现行增值税优惠形式上看,减税、免税、税务退税和财政返还等多种形式并存,少数货物(化肥、农药产品等)还存在征、免、退政策经常变化的情形,严重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且一种优惠形式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有不同提法,如对民政福利企业采用“先征税后返还”和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采用“即征即退”,其含义及操作方法基本一致,但提法不同容易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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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政策变革变迁
2009-07-29
废旧物资在在上世纪90年代,是征收增值税的,然后国家给予先征后返70%的优惠,
同时允许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使用收购凭证进行进项税计算抵扣;在2001年,国家给予废旧
物资经营单位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废旧物资单位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使后续
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正常抵扣进项税,国家规定,废旧物资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作
为生产企业计算抵扣进项税的依据。2007年为了配合国家推广税控系统,规定,废旧物资
经营单位要用税控系统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生产企业凭专业发票抵扣进项税。2008年
国家进行了增值税全面改革,废旧物资政策被纳入改革体系,统一开具专用发票,原来的废
旧物资专用发票宣告作废,免征增值税改为先征后返。
具体文件变更如下:
财税[1994]12号
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
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
以扣除。
财税字[1999]001号
一、(财税字[1995]024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70%的规定在
1998年底前继续执行。
二、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如有偷逃增值税或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问题,一经查出,即取消其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资格。
财税[2001]78号
一、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
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
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
策。
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
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
项税额。
国税发[2004]60号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1]78号)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单位)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
经营业务的单位。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
(三)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凡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一律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税发[2007]43号
一、凡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符合《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
资”字样。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
三、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税率栏填写零;
(二)税额栏填写零;
(三)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须按照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认证抵扣,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准予
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
2007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非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当在 2007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结
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
财税[2008]157号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 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
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
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
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
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
额。
三、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注销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废旧
物资经营单位”的档案信息,收缴企业尚未开具的专用发票,重新核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最大购票数量,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
四、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
行先征后退政策。
(一)适用退税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适用退税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
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2.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
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
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二)退税比例。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
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