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分担与管理

■本章内容

?国际工程项g风险概述

?:?国际工程风险分担原则和合同范本中的风险分担?国际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和应对

?卜国际工程合同风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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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项g风险概述

?:?国际工程风险分担原则和合同范本中的风险分担?国际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和应对

?卜国际工程合同风险的保险

险等

?卜二、国际工程风险的因素分析 *1、项目环境风险

?

1J 政治风险第一章国际工程项目风险概述 ?:?一、国际工程项g 风险分类

?:?了舞风险的多种类型

?:?政治、经济、全融、社会、 t 然和管理风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发表时间:2018-06-14T16:51:45.5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作者:陈君 [导读] 摘要: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国家的有关法人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36 摘要: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国家的有关法人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于国际工程是跨国的经济活动,因而国际工程承包属于风险较高的领域,本文提出要充分认识合同的严肃性,积极参加国际工程承包风险保障,必要时寻求第三方专业人士的帮助,才能有效规避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实现企业最大效益。 一、国际工程合同的特点 相比于国内施工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国际工程合同的参与方来自不同国家,竞争激烈。国际工程合同通常在世界范围内招标,参与的国际企业多,涉及不同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技术标准、规范,这一特点使得国际工程合同涉及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管理等状况,合同的管理较为复杂和困难。此外国际工程合同的货币和支付手段多样性,技术标准、规范庞杂,与国内差异大,工期长,工程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多变等因素,使得国际工程合同风险巨大。 二、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概述 (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定义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一种国际性的工程承包合同。从法律特征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程建设项目为内容的合同;其中工程承包的项目是通过国际性招标而成交的。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位于国境内的承包人,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作为发包人(或称雇方)所委托的、位于发包人所在国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接受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并支付酬金。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1.工程承包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工程承包合同是当事人间以完成一定工程建设项目为内容的合同。 3.工程承包的项目,是通过国际性招标成交,其合同方式不同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而是由一系列合同文件组成,称为合同文件。 通常包括以下文件: (1)招标通知书; (2)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须知,这两个文件是雇主愿将某项工程交付承包人承包的证明; (5)合同条件,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是整个合同文件的中心; (6)协议书,有关合同的具体内容,已在合同条件和其它文件中写明,协议书是表明双方达成协议的意愿,相当于一般承包合同的确认书。 4.工程承包合同带有包干和一揽子交易的性质。经雇主同意,承包人也可以将其中一项或几项任务分包出去,同其他人再签订分包合同。但主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及他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负责。 5.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勘探与工程评价;初步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及建材的采购;施工安装;人员培训;试车等等。 6.承包人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又一重要特征。按现行国际惯例,国际工程承包一般通过投标方式成交,且在开标后,对标价不可再行修改。 7.国际工程承包一般需要动用巨额资金。雇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机构作为雇方,往往没有能力或不愿意使用自己的巨额资金,而是需要国际金融机构。 (三)国际工程法律风险重点关注 1.工程所在国的法律环境与法律要求 各类实体工程在各国看起来差别不大,但在建设过程中所处的法律环境和涉及的法律要求却是千差万别。因此,就特定的工程必须了解所在国家的法律环境和法律要求,照搬中国或在其他国家的做法,则无法实际控制潜在的法律风险,爆发纠纷诉讼不可避免。 2.总承包商的法律地位 总承包商在整个项目中处于核心地位,上对项目业主,以相对固定的价格和工期承担项目完工至商业运行的责任;下对各个分包商,依靠其分包部分工程完成工程建设。不仅如此,项目业主可能将项目融资合同、燃料供应合同、产品销售合同等相关要求转嫁给总承包商承担,以及设置融资银行,在特定情形下受让总承包合同以接管项目的机制。项目各个合同有内在逻辑,密切相关,但均通过总承包商实现这种关联。总承包商的工作对项目投资建设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又依赖国内外各分包商共同完成,因此,对总承包商的管理协调能力要求更高。 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 (一)社会风险 有些国家社会风气不好,腐败严重,各个部门、机构和关口都公开索贿。位于伦敦的“透明国际组织”每年都会为各个国家的腐败评级,发布“腐败感知指数”。非洲的腐败最为严重,尼日利亚、赤道几内亚、安哥拉这几个国家的国际承包市场都比较发达,但腐败也最为严重。在上述国度,必须采用适合所在国国情的做法,同时又要防范被指控行贿的法律风险。 (二)自然风险 水源电源,对于国际工程则必须格外关注。一些国家使用的电压和频率与国内不同,因此,国内的施工机械使用就必须先转换电压和频率。此外,许多国家项目所在地不通市政水电,或者市政水电非常不稳定,经常停水停电。那么承包商就必须考虑自备发电机供电。水

国际工程分包合同_1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际工程分包合同_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 鉴于总包商已同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 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总包商系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总包商的工程师系指由总包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版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版 篇一:谈谈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谈谈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站稳脚跟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是目前国际承包商面临的课题之一。本文通过对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探讨,提出加强合同管理是改善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 how to gain a firm foothold in th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and obtain certain economic efficiency, is one of the subject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tractors face.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按照国家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很多施工企业也开始从事国外工程承包项目。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与国内工程有很多的不同,在资源组织、人才配置,施工方法和程序等方面都有很多的差别。这些差别给项目管理增加了很多困难,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提出招标投标的的法律咨询,对建设工程具体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重要评标、决标和开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及其风险管理

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7年第2期·40·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rnization 总第93期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及其风险管理 俞素平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摘要:从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选择的角度,分析了业主和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提出了双方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管理;计价方式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19X(2007)02-0040-04 The Pricing Mode and Risk Control of an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YU Su-ping ( Fujia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lege, Fuzhou 350007, China ) Abstract: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risks that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must take on and the means they should take to control the risks in an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struction from the aspect of the pricing mode of a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pricing mode 0 前言 工程风险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或一定的使用期内出现的,与工程预期结果相背离,并使相关当事人蒙受损失的情况[1]。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施工期长、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复杂、建筑材料和设备繁多等特点,使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有成功的机会,也有失败的可能,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如何有效地控制和分散工程风险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地进行和项目参与各方的利益。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据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设、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边合同。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对工程风险进行分配,尽可能全面、明确地将所有的工程风险分配给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按照合同的计价方式,可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对合同双方有不同的风险,因而承发包双方应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计价方式及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手段。 1 总价合同及其风险管理 1.1 固定总价合同及其风险管理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项是一个规定的金额,此金额不因施工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方的报价以准确的设计图纸及计算为基础,并考虑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这类合同中,承包方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固定总价合同的一般适用条件为: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如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方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收稿日期:2007-02-08

海外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与管理策略探析

海外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与管理策略探析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国内许多企业开始逐步加快海外项目投资的步伐,随之而来的是因不同国家的政策、经济、环境等不同,带来了各式各样的合同风险,对于海外工程项目而言,国内企业对于合同风险的控制能力有待加强,也缺乏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为此,明确了海外工程项目中所面临的主要合同风险,并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提高对海外工程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能力,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 标签:海外工程;合同风险;合同管理 doi:10.19311/https://www.360docs.net/doc/d07898541.html,ki.16723198.2016.13.021 较国内工程项目不同,海外工程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周期,短则需要几年,长则需要数年之久,如此很有可能受到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导致工期延长。在长期海外施工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日趋复杂,诸如自然环境、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各方因素都会对其造成影响,各因素之间不断影响、互相作用,导致工程项目风险重重。因此,要求企业必须准确把握潜在风险,采取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策略。 1 海外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分析 海外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主要主观性、客观性两大类风险。 1.1 客观性风险 所谓的“客观性风险”,主要包括如下: (1)政治风险。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国家风险、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国家风险是从国家的层面而言的,例如国有化、征收,国家在公共利益视角下将私人财产加以征用等。对于社会风险而言,由于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风俗习惯、政治环境以及价值观,这些因素给海外工程的作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法律风险而言,存在两大法系,二者形式、理论、术语、应用、实践等方面均存在极大的差异性,而且对于合同严肃性理解不同,因而容易出现冲突。 (2)经济风险。一方面,通货膨胀会导致业主国的投资环境恶化,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导致承包商施工环境恶化,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汇率变化具有不可控性,而且影响范围极广,当前国内企业发展方向多为发展中国家,此类国家的汇率稳定性往往较差,会导致企业风险更大。 (3)自然风险。由于地域的差异性与自然环境的不同,很多承包商在中标前往往未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导致主观臆测环境与实际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性,并引发了一系列风险。加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海外工程项目业主通常只为承包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程...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程... 篇一: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国际工程》课程论文 题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探讨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事宜 小组成员:简政东XX0420712 刘亚菲XX0420717 石苗苗XX0420721 任课老师:束拉 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XX年6月1日 郑州大学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探讨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事宜 合同管理指参与项目各方均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方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大量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表明,合同管理是整个国际工程管理工作的核心。所有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是

围绕着如何圆满地完成合同而展开。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项目的成败,决定着业主与承包商“双赢”的合同目标能否实现。合同管理因其自身特点而与其他诸如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项目管理子模块有所不同,这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强调全过程管理。即从最初业主与承包商的商务接洽、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合同实施到最后项目完成之后合同文件归档为止,合同管理渗透到项目进程的各个阶段;第二,合同管理强调全员管理。合同管理的参与人并非仅限于合同管理部门,而囊括了所有的项目参与人。也正因为如此,合同管理成为包含内容最为复杂的项目管理子模块。除了处理项目各阶段形成的合同文件、应对各种由于变更、索赔、分包等发生的合同事件之外,还要涉及内部与外部多层次、多角度上的协调管理。(撰写者:简政东)对一个国际工程承包商而言,如何才能获得高效的合同管理则是走向成功工程的关键,下面从承包商的角度探讨有关合同管理的事宜。 一、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工作 在进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业主与承包商往往要历经“一系列的程序”才能站在合同商签的起点上。最初,根据业主的要求,承包商会以建议书、报价书的形式向业主提交反映承包商项目意图的书面文件。业主也会就此阶段其最为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0-5-12 13:53中国工程管理网刘哲【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翻译: {作文1、 以施工方角度,向材料供应商写一份为某工程购买施工材料的咨询函。自行设定工程、材料、场景,不少于200个单词。} Dear contractor: We refer to your letter dated 15th June 2006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bove subject and respond as follows in the same order:- 我们把你2006年六月15日的来信与上述主题联系在一起并且以同样的顺序回复如下:The Pre amble to the Bill of Quantities (which you referred to in your letter) stated that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providing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 attendances (v) use of standing scaffolding”. This clarification further c onfirms your responsibility under Clause 91.1 of the Condition of Contract. 序言对账单的数量(你在信中提到)表示,“主要承包商应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次(五)使用脚手架”。这一澄清进一步证实你的责任,根据第91.1的合同条件。 The Preambles to the Bill of Quantities are intended to be clarifying notes in case there is no full description of the subject BOQ item. However, the Preamble becomes irrelevant if full description of the item scope is given in the BOQ as in the case of scaffolding. 序言对账单的数量是为了澄清说明的情况下是没有完整的说明工程量清单项目。然而,如果是在脚手架工程量清单中充分说明该项目的范围序言就变得无关紧要。 We reject you suggestion that the “other agency” should be nominated by the Client and does n ot mean you as the main Contactor. We point out that scaffolding is an item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Preliminary of Main Contract BOQ) which states that “the Contractor shall allow for providing and maintaining scaffolding for the use of his own and subcon tractors operatives.” This BOQ item in Preliminary for scaffolding has been priced by you. 我们拒绝你的建议,“其他机构”应由客户端指定和不把你当做主供应商。我们指出,脚手架是一项范围内的(初步主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承包人应允许自己和分包商提供和维持脚手架的使用。”本清单项目已被您初步定价。 It’s true that you wrote to us prior to entering into Subcontract Agreement in which you requested for confirmation regarding the scaffolding provisions, however, via our letter dated 28th Feb. 2006 we have responded to your letter rejecting the variation suggestion by confirming to you that “scaffolding to be provided by Main Contractor whether standing or special as referred to clause 91.1…” 这是真的,你给我们写信之前进入到分包协议,要求确认的脚手架的规定,但是,2006年八月20日的回信我们已经回答了你的拒绝变化建议,根据91.1条款确认“脚手架无论什么情况下都由主要承包商提供……” Without responding to our above letter, you preceeded and exchanged contract with the Lift NSC on 5th March 2006, hence accepting you responsibility for the whole scaffolding provision under the Contract, although numerous subsequent correspondence followed on this subject however which added very little. 在没有回信的情况下,你在2006年三月5日与Lift NSC交换合同,因此根据合同接受你负责整个脚手架提供,虽然关于这个问题后来有许多来信但是影响不大。 Moreover, we would like to refer to the order of priority of Contract documents,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shall precede the Bill of Quantities, we therefore again reject your cost claim accordingly. 此外,我们想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条件应该在清单之前,因此我们再次拒绝你的费用索赔。 Engineer XX {作文2、 接上题,再以供应商的角度对上述咨询函做一个回函,表明观点,不少于200个单词。} Dear engineer, We refer to your letter dated 12th June 2006 with respect to the above subject and regret to inform you that we cannot agree with your assessment based on the following reasons: 这是回你的2006.6月12日关于上述主体的信并且遗憾的通知你我们不能同意你的评估,原因如下: Your interpretation of Clause 91.1 Responsibilities of Nominated Subcontractors is not in conformance with all the Contract documents. We maintain our stand that the Preambles to the Bill of Quantities has further defined and clarified Clause 91.21 by identifying standing scaffolding and special scaffolding. 你关于分包商责任91.1条款的解释不符合合同的全部文件。我们坚持我们的立场,清单对于普通脚手架和特殊脚手架的定义进一步界定和澄清了91.21条款。 We refer to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your letter and regret that we cannot concur with your assumption to the “other agency” being the Main Contractor. It’s for the Client to nominate the so called “other agency” to provide special scaffolding to the lift contractor’s requirements, since the Client has allowed the Lift contractor to exclude this part of works from his scope of works, we do not believe it is contractually correct to assume that the Main Contractor shall take over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of other parties due to the Client’s acts of omission. 针对你信中的第二段,很遗憾我们不能同意你假设的“其他机构”成为主要承包商。它是为客户推荐所谓的“其他机构”提供特殊脚手架电梯承包商的要求,因为客户端允许电梯承包商从他的工作范围排除这部分作品,我们不相信假设合同的主要承包人因客户的行为的遗漏应承担合同义务是正确的。 Please also be informed that we have exercised our due diligence by bringing to your attention that the provision of scaffolding under the Lift contractor’s scope of works has been exclude in your Letter of Nomination, prior to the finalization of the Nominated Subcontract Agreement, in the same letter, we have notified you that it will be a variation if you require us to provide the special scaffolding to the Lift contractor. 也请明确我们行使了我们的职责,提醒你提供脚手架下电梯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已被排除在你的提名信,之前完成指定分包协议,在同一封信中,我们已经通知您如果你需要我们提供特殊脚手架电梯承包商这将是一个变动。 We believe the above satisfactorily explains our position, and look forward to your further instructions. 我们相信上述圆满地解释了我们的立场,期待与您进一步指示。 Contractor manager:XX 3Dear engineer: With reference to your letter dated 5th October 2006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bove subject, we reiterate our stands regarding Clause 91.1 and Preamble issues. 回复2006年十月五日关于上述问题的来信,我们重申我们关于条款91.1序言问题的立场。 As for the priority of Contract Documents mentioned in the closing paragraph of your letter, we would like to respond as follows:- The interpretation of Clause 91.1 a) is as “…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Main contractor to provide … a) Provide trenching, scaffolding …”. The interpretation of Pr eambles to Bills of Quantity, pages 5, is “Attendances to be provided by the Main Contractor, (v) Use of Standing Scaffolding” and page 6, is “Attendances to be provided by the Subcontractor, (i) All special scaffolding …”. 来信最后一段提到的关于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我们回答如下: 解释条款91.1)是为“……负责的主要承包商提供……一)提供挖沟,脚手架……”。解释的导言,工程量清单,5页,“求诊提供的主要承包商,(五)使用脚手架”,6页,“求诊提供分包商,(我)所有特殊脚手架……”。 In the event of any conflicting of the same interpretation between Conditions of Contract and Bills of Quantity, and in line with the order of priority of contract documents,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shall precede the Bills of Quantities.在发生任何冲突的解释之间的合同条件及工程量清单,并符合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条件应先于清单。 In point of facts, the interpretations between Clause 91.1 a) and Preambles to the Bills of Quantity are different, therefore your statement relating to the order of priority of contract documents is irrelevant and is not that case.在点之间的事实,解释条款91.1)序言,该法案的数量是不同的,所以你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规定规定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作为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与国际接轨之承发包模式,一方面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完全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其截然割裂开来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也充分满足了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风险的确定性以及工程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和需求,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有着诸多利好因素,但是,就作为实施主体的承包方来说,其间隐含的风险则不可不重视之。法务处在结合公司推进“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几个项目实施经验、参读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及参考中国建筑总公司等相关案例的基础上,拟就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进行初步的分析,希望为公司稳步推进和实施“造船出海”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尽一份微薄之力。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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