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象学与解释学之间
现象学叙事:常用常新的语文教学话语方式

现象学叙事:常用常新的语文教学话语方式王元华我们都有如此这般的经历: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描绘的一个悲伤情节的瞬间,悲从中来,潸然泪下;我们收听了一场英模事迹报告,内心感受到了一种惊心动魄的伟大与崇高;我们现场聆听某位校长讲述的打拼故事,霎时领悟到了这所学校成功的秘诀……更常见的,在语文课堂教学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一句句精彩的描述,让我们如痴如醉,产生醍醐灌顶的别样效果。
这就是现象学叙事及现象学叙事的魅力。
现象学叙事,是语文教学常用常新的话语方式,能够充分彰显语文教学的魅力和语文教师的个人素养,是语文教师必须练好的基本功。
为了让中小学语文教师深入认识和掌握现象学叙事话语方式,我们分三个方面予以阐释。
一、原理和精髓:现象即本质现象学叙事,来源于现象学。
现象学的“现象”是使动用法,就是“使象现”的意思。
这里的“象”是所经历的事物的本质。
现象学的基本特征就是通过描绘所经历的现象直接认识事物的本质,简言之,现象即本质。
“‘本质这一术语可以被理解为语言的建构、现象的描述。
一篇包含了事物本质的优秀的描述能够将生活体验展示出来,使我们能够以一种无形的方式捕捉到生活体验的本质和意义。
”现象学叙事,就是通过对所经历的事物的具体、形象、生动、有讲究的描绘直接揭示事物的本质意义的话语方式。
现象学教育大师范梅南说:“现象学,一方面是生活经验特点的描述,另一方面又是生活经验所传达的意义描述。
这两种类型的描述看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不同,第一种是对所经历生活世界的直接描述,而第二种则是对以象征形式表达的生活世界的中介的(或间接的)描述。
既然描述是被间接表达的(例如脸红,谈话,行为,艺术品,文章),那么它看来就包括了一种更有力的解释性因素。
实际上,已有不同意见认为,所有描述归根结底都是解释。
‘现象学描述的意义作为一种方法存在于解释之中……现象学……在这个词的原初意义上是解释学的,在这种情况下它指定了这种解释的范围。
海德格尔如是说。
《现象学与教育》课件

04
现象学对教育的启示
对教育目标的启示
教育目标的人本性
现象学强调人的主体性和生活世界的 重要性,这启示教育目标应以人的全 面发展为核心,关注学生的情感、价 值观和人生体验。
教育目标的情境性
现象学认为人的意义产生于特定的生 活情境,这启示教育目标应与学生的 实际生活情境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 际问题和情境解决能力。
现象学关注人的整体性和生活世界的完 整性,这启示教育评价应全面评价学生 的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 面的表现。
VS
评价的情境性
现象学认为知识的意义产生于特定情境, 这启示教育评价应将学生的表现置于具体 情境中进行评价,以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 实际能力。
05
结论
现象学对教育的贡献
强调个体经验和主观性
03
教育中的现象学思考
教育中的主体性思考
01
02
03
主体性思考
现象学强调个体主体性, 认为教育应尊重学生的主 体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 考和自主性。
自我意识
现象学认为个体通过自我 意识才能认识世界,教育 应引导学生发展自我意识 ,促进自我成长。
体验与反思
现象学强调个体体验和反 思,教育应鼓励学生通过 实践和反思来深化对知识 的理解。
教育中的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
现象学认为生活世界是知识的源 泉,教育应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
,将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
实践与经验
现象学强调实践经验的重要性,教 育应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积累 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情感与价值观
现象学认为情感和价值观对个体认 识世界有重要影响,教育应关注学 生的情感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全 面发展。
现象学的发展历程
传播学基模理论的例子

传播学基模理论的例子【内容摘要】建立可靠的传播学基础理论是当今传播学研究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
而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及文化问题都不同程度关联到传播学的基础理论。
现象学、解释学及“法兰克福”学派等几种有影响的主体哲学通过社会学理论及文化理论内在地决定了传播理论的框架和体系,因而,反思主体哲学根基的弊端,超越人类中心论思维的局限是现代科学认识论的核心问题。
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及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为主、客体的协调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
当代社会学中的结构化理论及文化研究中的人类共同心智及社会知识型理论都提出了结构重于主体的解释模式。
这些理论不仅在社会学和文化研究方面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传播理论研究也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传播学基础理论;主体哲学;主客体协同;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
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及的基础理论主要分成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相同程度牵涉至传播理论。
理论界挑选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适当地就可以拎什么样的印记。
就目前存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略偏于主观的认知)及适当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
今天,检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并使传播理论创建在可信的根基之上,继而技术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就是传播学界遭遇的一项基本任务。
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就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
为了描述的便捷,我们首先分析影响至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适当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
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晰,在西方思想史上加其长久的历史背景。
有限与无限之间的阐释艺术——对“阐释学”的现象学分析

[摘要]阐释学具有限性与无限性这两种面向。
从现象学的视角来看,无限性面向乃是以从主体及其视域出发的意义阐发为中心,视域是无限延展的;而有限性面向是以阐释者、阐释对象及其所处的世界为中心。
后者就是罗姆巴赫所言密释学的含义。
在作为生活结构的世界之中,阐释学不仅是达成理解的艺术,更是安置意义、使主体融入共创的世界共同体的艺术,是均衡个别世界的原初经验和多元世界之整体框架的艺术。
在这个意义上,阐释学超越了作为普遍方法的诠释学而具有一种原创性意义,即成为一种追求有限性和无限性之间均衡的生活艺术。
[关键词]阐释;有限性;无限性;密释学;均衡[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ZX083)[作者简介]王俊,哲学博士,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杭州310058)。
[中图分类号]B08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198(2020)06-0038-06【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国阐释学研究】王俊——对“阐释学”的现象学分析有限与无限之间的阐释艺术张江教授近年对“阐释学”用力甚著,力主以“阐释学”翻译Hermeneutik/Hermeneutics ,取代“诠释学”和“解释学”等传统译法。
“阐释”这一概念不仅是一个新的译法,而且在内涵上也更为丰富,强化了这一活动的动态发生性质以及有限性与无限性之间的张力,这是个很具有现象学意味的概念。
按照德文术语,“阐释”更接近于Auslegung ,而非Interpretation ,因此笔者认为,实际上不必纠结于“阐释学”应作为Hermeneutik 的更优汉译,从某种意义上说,“阐释学”的内涵经张江教授的发挥,已经超越了从施莱尔马赫到伽达默尔的“诠释学/解释学”传统,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原创性概念。
①张江教授对于“阐释”的推崇有着完整的汉字考据和义理上的分析。
在2019年《论阐释的有限与无限》一文中,他再度将“阐释”与“诠释”对置,辨析二者的内涵差别。
从观察走向理解:解释现象学分析介评

从观察走向理解:解释现象学分析介评潘威【摘要】解释现象学分析是以现象学和符号互动论为基础的质性心理研究方法,为探索个体主观经验世界提供了独特的质性分析视角.分析解释现象学分析的现象学和符号互动论等理论背景和具体操作原理,在此基础上审视解释现象学分析的优缺点和研究价值,提升研究者对于质性心理研究方法的关注.【期刊名称】《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28)005【总页数】5页(P55-58,62)【关键词】解释现象学分析;质性研究;健康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现象学【作者】潘威【作者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康复科学学院,南京2100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84解释现象学分析(interpretative phenomenological analysis,以下简称IPA)是心理研究的一种质性分析方法,由J.A.Smith基于现象学和符号互动等理论创立。
有别于传统心理研究中注重通过观察操作以获得精确反应的量化研究目标,IPA更加关注个体如何看待生活中的经验,以及如何为经验赋予个性的意义,这在解读特殊经验(例如捐赠、聆听音乐、慢性背痛)和特殊人群(自闭症、同性恋群体)心理等难以精确量化研究的领域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健康护理和临床心理咨询提供了有效的建议和策略。
国内心理研究对于质性心理分析的研究较少,本研究旨在对IPA的理论背景和操作技术进行深度的解读,剖析其应用于心理研究的优势与不足,对未来心理研究中理解之路径的发展提供建议。
IPA于20世纪90年代由英国心理学家J.A. Smith(1996)提出,主要以现象学和符号互动理论为基础,关注个体如何看待生活经验并赋予其意义,为健康心理学和心理咨询与护理的理论和实践呈现了独特的质性分析视角。
IPA的研究主题多为模糊的生活体验,例如“痛苦”、“身为自闭症”或“相爱”等这些复杂、模棱两可或见仁见智的主观经验,这些内容涉及复杂的身心交互,难以通过以往的量化研究方法得到明晰表述,而IPA的独特分析技巧恰好有利于澄清经验的朦胧性。
解释学

解释学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
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
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
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
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
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
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
“解释学”一词的词根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神之消息"。
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
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
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
“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色的著作中。
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
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
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
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
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
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
什么是现象学

什么是现象学什么是现象学?顾名思义就是以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问,这里关键是对“现象”的理解。
现象学的口号是“回到事物本身”。
“现象”的本意就是显现出来的东西,“事物本身”在传统哲学中一般理解为隐藏在现象背后或深处的本体或本质。
而现象学所理解的现象就是事物本身。
“显现”不仅是对感官,而且也是对一时的显现,感官只能认识事物的外表或某一侧面,一是缺能认识事物本身或本质。
此外,意识的活动与事物的显现不再处于主客观的两极。
“显现”本身已经是通过意识活动在意识之中的显现了,因此是意识的自我显现。
因此现象学就是对意识的研究,并且通过意识的自我显现解释事物本身。
不能用简单的主观或客观论来宰制现象学。
他有“万物皆备于我”的极端主观唯心,也有“无物即无我”的镜像主观唯心。
庞蒂说的好:现象学的收获莫过于把极端的主观主义和极端的客观注意在关于世界和合理性的概念中结合起来。
在中国,有人这样看现象学:1. 在中国哲学家,现象学几乎被视试金石。
凡自以为有哲学修养的人,必须就现象学知识做一个表态。
凡是能够对现象学说三道四的人,即使不说明他是有哲学修养的人,至少也说明他是开放的、新一代的哲学研究者。
2.究竟什么是现象学?你去问哲学界的人,人们会告诉你多种答案,比如:现象学由胡塞尔创立。
现象学的精神就是“面向事实本身”(也译为“面向事情本身”、“面向实事本身”、“面对事实本身”、“面对事本身”、“面对实事本身”)。
现象学的方法就是本质还原、本质直观……由此,究竟什么是现象学,还是没有答案。
3.现象学究竟是否由胡塞尔创立,看起来确定无疑,但在胡塞尔之前,早已经出现现象学的理论与实践。
这样看来,现象学是否由胡塞尔创立,也难说。
4.其实,所谓现象学,就是哲学。
现象学是哲学的别名。
既然现象学就是哲学,为何在哲学之外,另立新概念?原因在于:哲学这个词语虽然遗传下来,但哲学精神早已经被人丢失、遗忘、遗弃。
“现象学”新概念抬头,不过是以新概念的名义对哲学精神的召唤和提示。
现象学

O(∩_∩)O 谢谢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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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代表人物
• 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 (1859~1938) 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 生于现属捷克斯洛伐克的普罗斯涅兹城, 系犹太族后裔。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 1881年获博士学位,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 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 (1838~1917) 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 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 1938年病逝于 弗赖堡。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 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 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 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 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 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 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 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 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 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 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 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 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 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 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 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 ﹑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 科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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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 •狭义的现象学指 20世纪西方哲学 中德国哲学家E. 胡塞尔创立的哲 学流派或重要学 派。其学说主要 由胡塞尔本人及 其早期追随者的 哲学理论所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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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象学与解释学之间 ——早期弗莱堡时期海德格尔哲学 论文作者 孙周兴 论文关键词 现象学/解释学/解构/形式指示,论文来源 江苏社会科学,论文单位 南京,点击次数 100,论文页数 87~93页2000年2000月论文网 http://www.lw23.com/paper_81346021/ 早期弗莱堡讲座是海德格尔前期哲学的真正起点。海德格尔这个时期思想的基本要素和构成方向是现象学与解释学。海氏以“现象学的解构”对胡塞尔的现象学作了解释学的改造,同时又以集中表现为“形式指示”的现象学方法对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和解释学作了现象学的改造,从而使现象学和解释学在相互交织中获得了新的发展方向。
一 海德格尔在早期弗莱堡时期(1919年至1923年)的讲座的特殊重要性早就为学界所认识,尽管这些讲座稿是最近一些年来才被公诸于世的。奥托·珀格勒尔(Otto P@①ggeler)在六十年代就已经指出, 海德格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几年里做的讲座中显示出“一个全新的出发点”,因为在那里“实际的生命”成了问题(注:参看奥托·珀格勒尔:《海德格尔思想之路》,弗林根1983年,第27页以下;以及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译本,第98页以下。)。珀氏在此指的就是海德格尔的早期弗莱堡讲座。科克尔曼斯(J.J.Kockelmans)认为,海德格尔思想在1916年至1926年间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这个时期的海德格尔思想实为《存在与时间》的起源(注:参看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商务印书馆,1996年,中译本,第15页以下。)。现在,随着海德格尔《全集》的陆续出版,人们已经占有了基本的讲座材料,从而有可能更清晰地了解和研究这个时期的海氏思想了。 海德格尔本人也是重视他在早期弗莱堡时期的哲学开端的。他在生前曾多次忆及这个时期的讲座,如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说他的“实际性的解释学”是在1919/20年冬季学期以来的讲座中形成的(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图宾根1986年,第72页。);在《在通向语言的途中》中,海氏也曾提到过1923年夏季学期的讲座,即《存在学(实际性的解释学
)》(注: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弗林根1986年,第95页。)。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前期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发表的基本思想,在早期弗莱堡时期的讲座中就已经初步形成了,或者说,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定向。 因此,早期弗莱堡时期是海德格尔前期哲学的萌发、形成期,这个时期的讲座尤其能生动向我们呈现这位思想家艰苦探索的心路历程及其思想渊源的复杂性。科克尔曼斯指出了在这个时期的海德格尔哲学中起作用的几个主要因素,其中有:海氏对宗教和神学(原始基督教和现代神学)的关注;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深入探讨;对现象意义的重新解释;对解释学及其传统的认识;对欧洲文学(特别是希腊文学和德语文学)的长期关注;对德国唯心主义(特别是新康德主义)的深入研究;与狄尔泰著作的接触;等等(注:参看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商务印书馆,1996年,中译本,第15页。)。这些因素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在上述讲座中得到了呈现。 尽管影响海德格尔早期哲学的因素繁多,但如果从其思想成果来看,特别是从其1927年发表的《存在与时间》来看,我们仍不难发现其中最主要的的两个因素,那就是“现象学”和“解释学”。或者说,海德格尔在早期弗莱堡时期多维度的思想尝试,逐渐汇聚到“现象学”和“解释学”的主题上了,形成了他所谓的“现象学的解释学”思想。 许多研究者讨论海德格尔前期的哲学,往往喜欢称之为“解释学的现象学”(hermeneutische Ph@②nomenologie)(注:参看奥托·珀格勒尔:《海德格尔思想之路》,弗林根1983年,第67页以下;以及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译本,第98页以下。)。这个提法之所以比较流行,我想最基本的一个原因,是多数研究者更愿意或者习惯于从“现象学运动”的角度来理解海氏的前期哲学。这当然没错。但据我接触的材料来看,前期海德格尔,无论是在早期弗莱堡时期还是在马堡时期,都没有明确地用过这个名称。最早在1919年夏季学期讲座中,他用的是词序倒转过来的提法,即“现象学的解释学”(Ph@②nomenologische Hermeneutik);之后在1921/22年冬季学期讲座中,他依然采用了“现象学的解释学”这个提法(注:海德格尔:《全集》,第56/57卷,美茵法兰克福1987年,第131 页。以
及海德格尔:《全集》,第61卷,美茵法兰克福1985年,第181 页。)。至于在他生前出版的著作中,我既没有看到他直接用过“解释学的现象学”,也没有看到他说过“现象学的解释学”。在海德格尔六十年代的一次与日本人的对话中,倒是出现过“解释学的现象学”这个提法,但却是“探问者”(即日本学者手冢富雄)讲的,而非出自海德格尔之口——尽管海德格尔当时也没有否认,而似乎是认可这个提法的(注: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弗林根1986年,第97页。)。 仅从词语构造方面来看,“解释学的现象学”和“现象学的解释学”两个名称应该是有所分别的,涉及到在前期海德格尔哲学中现象学与解释学何者为“主体”,谁“修饰”谁的问题。或许我们由此也可以联想到海德格尔的“立场”问题——他主要是立身于现象学呢,还是立足于解释学?或者说,海德格尔哲学的“主体”到底是现象学的呢,还是解释学的?不过,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既有“此在的现象学”一说,亦有“此在的解释学”一说,并且明明白白地说:“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解释学”(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图宾根1986年,第37页。)。照此看来,现象学与解释学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了。在这里,重要的是恐怕就不是名目的认定,而是对海德格尔哲学这两个基本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体认。 二 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理解颇显简单,归纳起来,似乎可以形成以下三个基本点:其一、现象学是一种“方法”,一种“研究方式”,一种“看”法——即所谓“现象学的看”;其二、现象学的主要成就为“三大发现”,即“意向性”、“范畴直观”和“先天性的原始意义”;其三、现象学方法包含着三个“基本环节”,即“还原——建构——解构”——“现象学的还原”、“现象学的建构”、“现象学的解构”。 这几个基本的观点,海德格尔主要是在他二十年代中期的马堡讲座中公布出来的(注:参看海德格尔:《时间概念的历史导论》(1925年马堡讲座),美茵法兰克福1979年;《现象学的基本问题》(1927年马堡讲座),美茵法兰克福1975年。)。这些讲座迟至七十年代以后才公布于世。而在前期公开发表的著作中,他并没有明白地谈论过上述的“三大发现”和“三个基本环节”。因此,胡塞尔大概是无从知道海德格尔的这些思想的。假设胡塞尔生前已经知道了海德格尔的这些思想(即海氏的“现象学”观),那么他
能否认同,又会有几分认同呢?这个假设的问题并不假,实际上是有关这两位现象学大家的思想的关系(一致或分歧)问题。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在现象学上无疑是有诸多分歧的,两者之间的分歧实已成为现代哲学中的一大公案。我们这里不可能展开对此课题的全面清理,而只能谈谈最为显著的相关方面。在上述几点中,最能使胡塞尔感到新鲜和异己的,应是海德格尔所讲的现象学方法的“三个基本环节”, 特别是其中的“现象学的解构”(Ph@②nomenologischeDestrukiton)。此所谓“解构”,恐怕是胡塞尔闻所未闻的,也是他最不能容忍的一项。 在三个“基本环节”中,首先是“现象学的还原”。尽管海德格尔说他的“还原”已经不是胡塞尔的“还原”,因为胡塞尔的“还原”是以“先验意识”为指向的,而他自己的“还原”则是以“存在理解”为指向的,但无论如何,海氏的“还原”所含的现象学的基本原则毕竟还是胡塞尔式的,还是源于胡塞尔的。其次,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的建构”。虽然是所谓“根据存在者之存在及其结构对这个预先确定的存在者的筹划”,说白了,就是对“此在”的“理解”和“筹划”,即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但这种“建构”(Konstruktion)显然还是与胡塞尔的“构成”(Konstituion )难脱干系的(注:胡塞尔认为普遍的构成性力量乃是“先验主体性”,而海德格尔则认为这种构成力量乃在“存在之真理”中,后者又在此在之存在中发生出来。参看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译本,第89页。)。唯最后一个环节,即“现象学的解构”,完全不能与胡塞尔挂起钩来。这就特别令我们深思了。 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试图表明,“现象学的解构”对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的解释学”构想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改造”或者“发展”的重要一环。要摆明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关系,或者海德格尔对现象学和解释学的贯通,“现象学的解构”是一个关键的切入口。而这个关键的思想是在海氏早期弗莱堡时期形成的。 在早期弗莱堡时期,除了不断的教学讲座之外,海德格尔少有作文,只写过一篇关于雅斯贝尔斯的《世界观的心理学》的书评。在这篇写于1919/21年的书评中,海德格尔虽然还没有明确形成在后来的马堡讲座以及《存在与时间》中的“此在”(Dasein)概念,其概念和表达方式亦显得曲折费解,但其中已透
露了早期弗莱堡时期的海德格尔哲学的基本定向,即他所谓“现象学的解释学”的基本思路。 海德格尔在文中首先肯定了现象学的“方法原则”,即现象学的“无前提性”或“非预设性”,认为哲学的批判工作应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批判”,是一种“无前提的”的批判。但紧接着,他又对这种“无前提性”(“无成见性”)作了重新解释,也可以说是作了一种解释学的转换或深化。海德格尔明确指出:“一切直观之实行都发生在某个确定的方向和某种预先取得区域的先行把握(Vor-griff)之中……无前提性本身唯有在实际地以历史性的东西为取向的固有批判中才能被赢获。”(注:海德格尔:《路标》,美茵法兰克福1978年,第4 页。) 在这里突出一个紧张的问题:现象学的“无前提性”与解释学的“先行把握”(“先见”)如何能够统一起来呢?海德格尔一方面说哲学的批判工作是“无前提的”,另一方面又说这种“无前提性”只能在“先行把握”中获得,就此而言,“现象学的解释学”岂不能就像“圆的方”和“方的圆”一样么(注:参看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三联书店1994年,第233—234页。)?海德格尔不会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