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区草原承包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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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分析与思考

兴海县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分析与思考
77 9 7 m 浅 山 地 5 5 3 m , 山 地 25 6 7 4 . 3 h ( 2h 脑 2 .3
h 。粮食 作物 主要 有 小 麦 、 稞 、 豆 、 m) 青 蚕 马铃 薯 等 ; 经 济作 物 主 要 有 油 菜 、 菜 等 。全 县 共 有 天 然 草 场 蔬 1 10 0 . 3万 h 占全 县 总面积 的 8 . 3 ; m, 2 9 % 全县 可 利用 草 场 面 积 为9 .9 h 其 中 : 春 草 场 4 . 6万 35 万 m , 冬 89 h 年产 鲜草 2 . m, 2 7亿 k , 均 产 鲜 草 220 gh g平 5 k/m 。 全 县建 有天 然 围栏 草 场 2 . 6万 h 占可 利 用 草 场 15 m, 的 2% , 3 占冬春 草 场 的 4 . 4 ; 有 人 工 草 地 0 2 40% 建 .9 万 h 。受 干燥 气 候 条 件 的影 响 , 场 退 化 、 化 严 m 草 沙 重 。全 县退 化 草 场 面 积为 3 . 9万 h 沙 化 草 场 面 94 m, 积 5 o 万 h 两 项 总 计 占 可 利 用 草 场 面 积 的 .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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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畜牧 兽 医杂 志
21 0 2年第 4 2卷第 3期 ( 总第 29期 ) 1
专 论 与 综
兴 海 县农 牧 区土地 草 场 承 包 经 营 权 流转 的分 析 与 思 考
边 明 琴

( 青海省兴海县草原工作站 , 兴海,130 830 )
中 图分 类号 :82 5 ¥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37 5 (02 0 -0 40 10 -9 0 2 1 )30 3 - 2
4 6 7. 8% 。
2 特 点

农牧工作计划

农牧工作计划

农牧工作计划农牧工作计划5篇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

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牧工作计划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牧工作计划篇1我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服务农业能力,坚持稳粮增收、提质增效,积极应对肉、蛋、奶、菜价格频繁波动的不利影响,实现了上半年农业稳步发展。

一、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小春粮食产量达15.24万吨,同比增加0.16万吨,增1.1%;油菜产量达4.31万吨,同比增加0.3万吨,增7.5%。

出栏生猪121.5万头,占目标任务的49.2%,非猪牧业保持了稳步发展态势,出栏肉牛2.73万头、羊71.1万只、禽兔4749万只,分别占目标任务的62.8%、59.7%、55.2%。

水产品产量达3.12万吨,占目标任务的48.9%。

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占目标任务的50%。

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进展有序。

二、工作举措扎实有力(一)狠抓产业发展,生产形势稳定。

1.稳定发展粮油生产。

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三项补贴”调整后政策,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深入实施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示范推广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绿色环保及全程机械化技术,小春粮食播种面积达78.01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大春播栽进展顺利,已播栽231.72万亩,占计划的95.4%。

建设四大优势特色粮油产业基地134万亩,新增规模化经营面积2.5万亩。

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长势较好,预期增产形势良好。

2.优化发展畜牧业。

巩固提升生猪产业,大力推进华西希望特驱集团100万头生猪产业化生态循环经济暨食品加工综合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荣县100万头生猪联合养殖行动,推行“公司+家庭农场”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寄(代)养”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发展100万头生猪产业基地,推进生猪全产业链经营,稳定和提升了产业效益。

调整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秸秆(草)换肉(奶)工程等项目,大力发展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等节粮型畜牧业,新建20xx头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3个,建设年出栏1万只的标准化示范羊场和年屠宰50万只的肉羊屠宰加工厂。

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

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

第26卷㊀第1期2017年3月青海草业(草原监理专刊)QINGHAIPRATACULTURE㊀㊀㊀㊀㊀㊀Vol.26.No.1㊀㊀㊀㊀㊀㊀Mar.2017文章编号:1008-1445(2017)01-0056-02青海省农牧厅㊀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农草 2012 19号各州(地㊁市)农牧局㊁财政局:为贯彻落实‘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进我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经报请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㊂青海省农牧厅㊀青海省财政厅二ʻ一二年一月十六日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㊀㊀第一条㊀为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禁牧㊁休牧及草畜平衡制度,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若干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意见(试行)⓪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㊂第二条㊀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地区㊂第三条㊀本办法所称草原禁牧,是指在中度以上退化草原上5年内不放养任何牲畜;本办法所称草畜平衡,是指草原承包使用者通过草原和其他途径获取的可利用饲草总量与饲养的牲畜所需的饲草量保持动态平衡㊂第四条㊀州(地㊁市)㊁县人民政府对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负总责,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㊂第五条㊀省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二)组织开展全省草原生产力监测工作,发布监测结果;(四)核定州㊁地㊁市草原载畜量,审核超载牲畜数量及减畜计划;(五)督促㊁检查㊁指导全省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㊂第六条㊀州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组织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制定本州禁牧和草畜平衡测算标准;(二)审核县㊁市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三)核定县㊁市草原载畜量,审核超载牲畜数量及减畜计划;(四)督促㊁检查㊁指导全州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㊂第七条㊀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制定本县禁牧和草畜平衡标准;65(二)确定本县㊁市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三)核定所辖乡㊁村及牧户草原载畜量,制定减畜计划,落实减畜任务及措施㊂第八条㊀县级草原监理机构在省㊁州草原监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县的草原生产力测定和乡㊁村及牧户的载畜量核定工作,并逐级报送上级草原监理机构审查备案㊂第九条㊀天然草原牧草产量依据‘青海省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标准“和‘青海省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每年测定一次,并依据测定结果核定载畜量㊂第十条㊀县级草原监理机构根据牧草产量测定和载畜量核定结果,以村或牧户为单元,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地块和面积,编绘1:5万或1:10万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分布图㊂第十一条㊀禁牧和草畜平衡区面积㊁载畜量确定后,分别在乡㊁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期间若有异议,应在15日内重新核定㊂第十二条㊀牲畜核减数量以上年末存栏数为基数进行测算㊂第十三条㊀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发布的草原牧草产量㊁理论载畜量,制定禁牧减畜方案,经州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发布禁牧令㊂禁牧减畜方案及禁牧令应当报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㊂第十四条㊀县㊁乡(镇)人民政府㊁村(牧)委会㊁牧户应当逐级签订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落实减畜责任制㊂第十五条㊀县级草原监理机构负责建立村(牧)委会㊁生态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㊁牧户减畜登记卡,并对减畜情况登记造册㊂第十六条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补助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㊂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办法由县级财政部门另行制定㊂第十七条㊀补助奖励资金发放的依据:(一)各级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年度实施方案执行情况;(二)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完成情况;(三)检查验收情况㊂第十八条㊀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将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牧户㊂第十九条㊀各级农牧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㊂第二十条㊀检查验收分县级自查㊁州级抽查和省级验收㊂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完成后,逐级申请州级抽查和省级验收㊂县级自查比例100%,州级抽查比例50%以上,省级验收比例不低于20%㊂第二十一条㊀检查验收应提交有关政策文件㊁管理办法㊁责任合同㊁方案批复㊁自查报告㊁工作总结㊁资金发放登记册㊁审计报告㊁申请验收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文件㊂第二十二条㊀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档案管理工作㊂专人负责纸质㊁电子㊁音像㊁图片资料的收集㊁整理㊁立卡㊁建档工作㊂第二十三条㊀对组织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㊂对虚报㊁谎报禁牧面积㊁减畜数量的,在收回补奖资金的基础上,视其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㊂第二十四条㊀本办法由省农牧厅㊁财政厅负责解释㊂第二十五条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㊂75㊀㊀青海省农牧厅㊀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89.11.01【实施日期】1990.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1989年11月1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第三章草原的保护第四章草原的建设和利用第五章草原监理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内牧区、半农半牧区的草原和农区的草山、草坡及疏林草地、灌丛草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农牧)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管理工作。

国营农、林、牧、渔场和部队农牧场所属范围内的草原,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下,依照本细则的规定,自行管理和建设。

第二章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第四条全省草原属于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原、草山、草坡除外。

全民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固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长期使用。

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草原固定到场;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草原,夏秋草场可以固定到村(牧)民委员会,冬春草场可以固定到牧业合作社。

可以由联户或个人承包从事畜牧业生产。

第五条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草原,依据原划定的界线及有关协议,按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集体所有制单位长期固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草原和集体所有的草原、草山、草坡,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草原权属有争议的,按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明确权属后,再核发证书。

使用跨县的草原,由所在州人民政府或行署核发草原使用证;使用跨州(地、市)的草原,由省人民政府核发草原使用证。

生态优先青海绿色发展之路

生态优先青海绿色发展之路

四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青海视察指导工作,强调“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这些论述高屋建瓴地指出了青海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发展定位,高度凝练了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政治要求和实现路径。

四年来,青海600多万各族人民锐意进取,迎难而进,在72万平方公里的壮阔高原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质量发展之路。

青海的一张靓丽名片2019年,青海《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启动国家公园省建设。

报告中明晰了展现“国家公园省、大美青海情”独特魅力的前进方向。

青海建设国家公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从东向西、由南至北,已建立起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多样性特点的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形成了涵盖全省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柴达木盆地和黄河干流五大地理区域。

2019年6月11日,随着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共同为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揭牌,标志着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在青海正式启动。

此前,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先后于2016年、2017年落户青海,青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

2014年,青海被列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范围时,就立即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体制试点领导小组,体制改革制度办公室抓紧编制试点方案,研究相关政策。

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

2016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该方案,青海随即印发《关于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部署意见》。

2016年6月,《三江源国家公园机构设置方案》出台,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成立,国家公园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期。

青海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青海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相应的实施意见和方法,提高基本草原保护 和建设方面的协调性和规范性。
1.4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度和质量 各 项 工 作 开 展 过 程 中,将 基 本 草 原 划 定工作进度和质量摆在第一位,各个县级单 位等还需要提高工作进度和程序划定方面 重视度,加强各个环节监督检查,及时发现 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严禁有超出土地规 划要求出现。在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后, 选择自上而下验收方式,首先由州县自行验 收,之后由省级部门等验收。 1.5 加强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撑 组织全省各个州县政府技术骨干和管 理人员工 500 多人,以基本草原划定、草原 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为核心,聘请相关专家 教授展开专项培训。同时还需要重视区域之 间的交流沟通,组织人员到其他省份学习先 进经验,实现对本省工作的优化和完善。通 过这些方式,对牧户信息录入情况有详细了 解,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最终使相 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提升,更好的满足实 际工作需要。 1.6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各项任务 顺利完成 草 原 划 定 属 于 一 个 系 统 性 工 作,在 开 展初期,没有可以借鉴的案例或者经验,需 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作,日常工作量 大,任务重,同时还需要有足够的专业设备 支撑。在保护标志的制作、技术培训、电子数 据库建立等方面需要有大量资金做成支撑。 各个州县需要提高在草原划定方面重视度, 筹措更多的资金,保证草原划定工作的顺利 有效开展。 2 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首 先,基 本 草 原 划 定 工 作 进 度 不 是 十 分理想,州县等领导对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未 能有清楚全面的认识,在思想方面缺乏统一 性,基本草原划定很难得到落实,最终对工 作进度有严重影响;其次,缺乏制度和法律 方面支撑,当前基本草原保护法律和相关制 度未得到重视,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草原资源 开发和利用随意性,无法实现对草原利用和 保护的协调统一,未能充分发挥出草原保护 投资效益;最后,当前各个地区还缺少足够 的草原监理机构执法人员,人员流动性大, 执法手段较为落后,破坏草原等违法行为无

青海省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青海省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佚名
【期刊名称】《青海国土经略》
【年(卷),期】2017(0)5
【摘要】今年,青海省大通县被列为全国20个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县之一,于7月份启动试点工作,截止10月26日,各项工作内容有序完成,按期向国土资源部提交了试点成果。

试点涉及大通县20个乡镇,总面积达3159.7平方公里。

【总页数】1页(P93-93)
【关键词】土地调查;青海省;国土资源部;大通县;新技术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2
【相关文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金融办关于青海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预算研究——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为例 [J], 张晓光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J],
4.统一认识狠抓落实确保土地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在全省土地更新调查暨地籍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J], 华宣奎
5.新沂市北沟街道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试点工作小结 [J], 施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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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及做法

都兰县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及做法梁泽胜【摘要】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Animal Husbandry Departmen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pilot program designated prairie",the basic grassland designated pilot is carried out in Dulan County in2009~2010,field investigation,verification room work,charting,Government Notice,the basic signs grasslands of protection and other work are finished.To summarize the work of the pilot,with a view to provide the basic reference for demarcation of the province's grasslands in 2010 year.%根据《农牧厅关于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都兰县2009~2010年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完成了野外调查、核实,内业整理、制图,政府公告、基本草原保护标志设立等工作。

对试点工作加以总结,以期对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提供借鉴。

【期刊名称】《青海草业》【年(卷),期】2011(020)003【总页数】4页(P29-32)【关键词】基本草原;划定试点;都兰县【作者】梁泽胜【作者单位】青海省都兰县草原监理站,青海察汗鸟苏镇816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8122009~2010年,都兰县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统筹规划、突击重点、保护优先、加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进、科学操作、依法划定的原则,部署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完成了草地资源野外调查、核实,内业整理、制图,建档立册、建立数据库,政府公告、基本草原保护标志牌等各项工作,达到《青海省基本草原划定技术规程(试行)》规定的要求,2010年5月通过省级验收。

草原“双权一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0[1].15常务会)

科右中旗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的规定》(内政发〔1996〕1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农区草牧场“双权一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02〕23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按照盟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旗草原利用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试点嘎查要对除预留机动草原以外的所有可利用的草原全部划分承包到户,彻底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政策,理顺、完善和稳定草原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维护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草原资源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试点工作要以嘎查或艾里为单位开展,通过依法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本嘎查草原承包工作小组,由草原承包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嘎查实际,拟订承包草场划分办法,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二)坚持统一规范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盟督导组指导、旗委政府领导、苏木镇(工作部)和嘎查共同操作、农牧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要依法全面落实集体所有草场权属,做好统一台帐,明确划分到户草场的名称、面积、四至界线、等级,并确保承包地块、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全面落实到户,相互吻合一致。

(三)坚持多种形式承包和集中连片划分的原则。

在坚持家庭承包为主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其它合法形式经营,具体经营形式(户经营、联户经营、村民小组经营)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在具体划分上要尽量集中连片,避免发生资源分散而导致群众不便于管理利用和保护建设草原现象。

(四)坚持按人口划分的原则。

在划分草场时,要以当时、当地的在册户籍人口划分。

三、试点范围全旗确定试点嘎查4个,即代钦塔拉苏木查干淖尔嘎查、哈日淖尔工作部图什业图嘎查、巴彦淖尔工作部哈塔庙嘎查、坤都冷工作部赛音花嘎查。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促进草原承包经营体制改革,结合深入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机制,有效解决我县草原“四至界限”不清,“证、账、地”不符,农牧民在草原上的利益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草原承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从我县草原面积小,农业人口多,不宜落实一家一户承包经营草原的农区特点出发,在1986年全县集体草原所有权划界颁证基础上,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全面开展草原确权工作。

通过建立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草原股份经营管理模式,健全草原保护与建设责任、草原使用权力与收益清晰的运行机制,切实有效地保障农牧民对集体草原占有、使用、抵押、入股、流转收益等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县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一是解决草原权属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稳定现有草原承包关系。

二是为农村牧区集体草原资产上市交易提供依据。

三是为草原流转、规模经营和工商资本引入打下基础。

四是为落实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助奖励政策打下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稳定原则。

在开展草原确权工作中,要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尊重他们的意愿,征求他们的意见。

要充分发挥农牧民自治组织的调节作用,重大事项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要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 __,确保社会稳定。

2.坚持原有草原权属和流转关系不变的原则。

开展草原确权工作是对现有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流转形式等管理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随意调整、改变已经形成的权属及经营关系。

要以现有的草原划界登记、使用权证为依据确认草原归属,维持现有依法流转、承包、租赁草原经营面积和期限不变,也不改变原有草原权属和经营关系的惠牧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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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 点地 区基本情况
互助 县 位 于 青 海 省 东 北 部 , 县 1 全 9个 乡 ( ) 24个 行 政 村 ,0 4个 社 , 业 人 口 3 镇 ,9 21 农 5万 人, 有土、 回、 、 藏、 蒙 满等 1 个少数 民族 。20 1 09年
底 存栏 各类 牲 畜 155 头 ( ) 全县农 业 总 产 2 .7万 只 ,
2 方法与措 施
2 1 基 本 草原 划定 . 2 1 1 认 真核查 基本 草原 , 立 系统 完整 的档 案 .. 建
资料
在确 定 基 本 草 原 类 型 及 面 积 时 , 地 进 行 实
人 。是一个以农 业为主 , 农牧结合 的乡。土地总 面积 2 0 . 7×1 m , 中, 地 面 积为 0 1 0h 其 耕 . 5×
20 年底 , 09 全乡存栏各类牲畜 36 万头 ( , .1 只) 农 业 总收人 18.7万 元 , 83 1 牧业 收入 8 77万 元 , 3. 牧
业 收入 占农 业 总 收入 的 4 .8 。农 民人 均 纯 收 44%
入 25 4 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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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区草原承 包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容完整齐全。乡( 、 的代 号为县 民政局提供 镇) 村 的统一编号 , 每个图斑 的面积用求积仪量算 , 三次
赵青山 界限相邻两个村或多个村的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共
同确认 ,确认无异议后 ,在草原承包试点勘界表
重复求平均数 的办法来确定 。将工作底图上 的分
村各类型草原界线 、 属界线、 权 图斑界线等 , 根据 外业草绘核实和调查表格进行全面整理 , 统一压 墨整饰 , 形成基本草原基础 图件 , 图件配备完整的
繁 。全镇 共 1 7个行 政 村 ,3 社 ,28户 , 人 13个 57 总 口为 20 2人 。 是 一 个 以农 业 为 主 , 牧 结 合 的 36 农
镇 。土 地总 面积 14 .8×1 m , 0 h 草地 面 积 为 0 3 .9
值 12 1.6万元 , 中, 3 145 其 畜牧业总产值 50 94 54 .9 万元 , 占农 业 总产 值 的 4 . 8 , 民人 均 纯 收 入 16 % 农
青海 省农 区草原承包试 点工作全 面完成
赵青 山
( 互助县草原站 , 青海 威远镇 80 0 ) 150
摘 要 : 助县 农 区草原 承 包和基 本 草 原 划 定试 点 工作 ,通过 野 外 实地 勘 测 、等 级 评 定 、确 权 认 定 、档 互 案 资料整 理和 电子 版制 图等在 试 点地 区互助县 丹麻 、松 多两个 乡镇 ,2 5个村 全 面完成 。 完成 两个 乡镇 已划定基本草原 26 85 m ,勘 测基 本草原地 块 13块 ,草原承 包面积 26 8 5 m , 33 .h 2 3 3 .h 涉及农户 69 89 关键 词 : 互助 县 ; 原承 包 ; 草 划定 中 图分类 号 :8 2 5 ¥ 1 . 文献 标识 码 : A
1 m , 0h 占总 面积 的 74 , 均耕 地 0 2h 草 .% 人 .2 m , 山森 林 面 积 为 16 .7×1 m , 0h 占总 面积 的 8 % 。 7
详细登记 , 包括各类 型草原上所 生长 的植被 , 地 物、 地貌 , 海拔高度 、 P G S定点 、 草量测定 等 , 产 将
第2 0卷
第 2期
青 海

草 业
Vo . 0 No 2 12 . .
21 0 1年 6月
QN H I R T C L U E IG A A A U T R P
J n 2 1 u .0 1
文章 编号 :0 8—14 (0 1 0 0 2 0 10 4 5 2 1 )2— 0 4— 4
上进行签字盖章。绘制 的草原承包工作底图根据 地块统一 编号 ,并按 照地块 的编号 逐一进行 登 记, 调查表中有全部地块清单 ,各项 内容完整齐 全 。将工作底图上 的分村各地块的草原界线、权 属界线等 ,根据外业草绘核实和调查表格进行全
基 本草 原类 型 勾 绘 在 草 图上 , 过 室 内将 各 类 型 通
草原评定等级后 , 直接转绘到 15万基本草原划 : 定工作底 图上 , 然后再到实地核实确认。野外调
查 时 主要填 写 基 本 草 原 划 定 外 业 调 查 表 , 据 基 根 本草原 类 型 , 定 图斑 、 号 , 按 照 图斑 的编 号 设 编 并 逐一 进行 登记 , 查 表 中有全 部 图斑 清单 , 项 内 调 各
40 09元 。2 1 00青 海 省农 区 草 原 承包 试 点 工作 在
互 助 县丹麻 镇 、 多乡进 行 。 松
11 松 多 乡 .
× 0h 0 9 1 m 。2 0 年底 , 全镇存栏各类牲畜 12 .6万
头 ( )农 业 总收 入 7 5 只 , 5 6万元 , 业 收人 28 牧 23万 元, 牧业 收入 占农 业 总 收入 的 3 . % 。农 民人 均 02
纯 收入 3 1 元 。 81
松多乡属半农半牧的少数 民族 聚居地区。海
拔 20 m 一30 m 之 间 , 平 均气 温 4C, 平 均 60 90 年  ̄ 年 降雨 量 40 m, 霜 期 为 10 。 该 地 区地 形 复 8m 无 0d 杂, 山大 沟深 、 通不 便 、 交 气候 差 异大 、 自然灾 害 频 繁 , 省定 贫 困乡 , 困人 口占总人 口的 9 % 。该 是 贫 0 乡有 8个行 政村 ,7个 社 ,8 1户 , 6 16 总人 口为 62 93
12 丹麻镇 .
丹 麻镇属 半 浅 半 脑 、 农 半 牧 的少 数 民 族 聚 半 居地 区。海拔 20 m ~ 90 m 之 间 , 平均 气 温 40 30 m 年
4C,  ̄ 年平均降雨量 4 0 m, 8 m 无霜期为 lO 。该地 Od 区山大 沟 深 、 通 不 便 、 候 差 异 大 、 交 气 自然 灾 害 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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