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碎尸案法医学现场勘查分析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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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疑似他杀命案法医学现场分析反思

1例疑似他杀命案法医学现场分析反思

1例疑似他杀命案法医学现场分析反思
申森;黄燕;喻华;文有志;杜海
【期刊名称】《刑事技术》
【年(卷),期】2010(000)006
【摘要】@@ 1 案例资料rn王某,男,24岁,于2010年1月8日20时许被发现死在自家院坝门前石阶旁,颈部、项部均有创口.rn现场分为4部分:(1)室外院坝:住房正门与院坝间为6步石阶,石阶北侧有一具尸体,该石阶第3、4步阶沿沾有大量血迹、毛发;(2)室内一楼:一楼南侧为厨房,门后地面有200cm×150cm范围的抛洒血迹,其间有70cm×35cm血泊,该血泊西南方有一带血的不锈钢菜刀;厨房至堂屋的门槛上有两处滴落血迹;堂屋大门紧闭堂屋正中有30cm×15cm的血泊,距该血泊西南侧有30cm×25cm范围的散在滴落血迹.
【总页数】2页(P65-66)
【作者】申森;黄燕;喻华;文有志;杜海
【作者单位】四川大竹县公安局,达州,635100;四川大竹县公安局,达州,635100;四川大竹县公安局,达州,635100;四川达州市公安局,达州,635000;四川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达州,63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95.4
【相关文献】
1.4例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的法医学分析 [J], 张书韬
2.疑似交通事故、高坠命案现场分析 [J], 樊文忠;额日和巴特尔;孟永平
3.1例疑似交通事故命案法医学现场分析 [J], 张世崇;张广清;李力宏;罗俊;刘俊杰
4.三命案的法医学现场分析 [J], 吴映南;郭炜;廖信彪
5.疑似他杀交通事故死亡的法医学现场分析 [J], 许树河;廖明庆;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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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案例分析

法医鉴定案例分析

司法实践zhigong falv tiandi-79-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1 期法医鉴定案例分析农少文 王秋芳(543100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 广西 梧州)摘 要:一般碎尸的肢解手法是沿着人体的关节肢解尸体,本案例肢解尸体的特点是剥离躯干、下肢的软组织,掏空腹腔脏器。

作者针对这奇异碎尸案的分析来归纳碎尸案的一些特点,以便弄清楚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与毁证行为之间的关系及价值趋向,提高案件的侦破率。

关键词:碎尸;毁证行为;法医分析1案情简介某年7月4日下午6时30分某县公安局××派出所接到刘某某电话报称:当日下午5时许发现其母岑某失踪。

7月6日下午5时许群众在某小河边灌木丛发现一具尸体,经死者家属辨别,确定为岑某的尸体。

7月8日在发现岑某尸体的小河下游发现装有尸体软组织的胶桶及编织袋。

2法医学检验 2.1尸体检查2.1.1尸表检验尸体用花色被套包裹捆扎,解开被套,可见尸体用布条捆扎呈曲屈状。

尸体已高度腐败,蛆虫生长。

尸长160cm,发长35cm,色花白。

上身着暗红花色短袖衣,被推卷至两腋水平;下身赤裸,赤足。

双眼角膜高度混浊,左眼睑结膜见出血点,口腔粘膜未见破裂、出血,上颌义齿稍向下内松动脱落,右下颌牙缺失,牙龈未见出血;左右耳坠各带一黄色小环形金属耳环,外耳道未见异常。

头面部:额中部可见一大小为2.0cm×0.5cm 深达皮下创口,创口边缘整齐,未见明显生活反应;头皮未见明显皮下出血,未见创口形成。

颈项部:未见明显皮下出血及表皮擦伤,未见创口,未见索沟。

躯干部:前胸部软组织自双乳房至两侧肋缘、胸背部左侧皮肤及皮下软组织缺失,胸部胸骨、肋骨外露,触压发现左第2~5前肋骨骨折,右第2~6前肋骨骨折。

腹壁皮肤及皮下软组织缺失,腹腔暴露,腹腔内肝、胃、胰腺、肠管、膀胱、子宫等脏器缺失,仅见部分脾组织存留。

两侧臀部皮肤及皮下软组织大部分缺失。

存留在躯干的皮肤软组织边缘整齐,深层肌肉组织断面平整,胸背部见多条平行排列的条形划切痕,边缘整齐,无生活反应。

碎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碎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碎尸案件在国内外屡见不鲜,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碎尸案件往往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非法处置尸体罪等。

本案例将以一起典型的碎尸案件为例,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8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碎尸案件。

被害人李某,女,28岁,系该市某公司职员。

据调查,李某因感情纠纷与男友张某发生争执,后被张某杀害。

张某在杀害李某后,将其尸体分割成数块,并抛尸于荒郊野外。

三、法律分析1. 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张某故意杀害李某,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张某实施了杀害李某的行为;其次,张某有杀害李某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李某的死亡,仍然实施了该行为;最后,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死亡。

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 侮辱尸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张某在杀害李某后,将其尸体分割成数块,并抛尸于荒郊野外,严重侵犯了李某的尸体尊严,符合侮辱尸体罪的构成要件。

张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也破坏了社会公德,应当依法受到处罚。

3. 非法处置尸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处置尸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张某在杀害李某后,将其尸体分割成数块,并抛尸于荒郊野外,属于非法处置尸体。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依法受到处罚。

四、案例分析1. 碎尸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碎尸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碎尸行为是对被害人生命权、身体权、财产权等多方面的侵犯,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尊严和权益。

杀人抛尸案法医学分析1例

杀人抛尸案法医学分析1例

杀人抛尸案法医学分析1例邢立学;王雷【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14(000)006【总页数】2页(P504-505)【关键词】法医病理学;杀人;死亡方式;死亡时间【作者】邢立学;王雷【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山东日照 276800;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山东日照 2768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41 案例1.1 简要案情某年8月10日16:00许,在某景区西南角处海滩发现一塑料布包裹物,内为一具男性尸体。

当日温度25℃,相对湿度95.0%,东风,小雨。

1.2 现场勘验现场位于基本完工的某海景区西南角,其东侧为海景区,南侧为海滩内养殖区,西侧为河大坝。

包裹物为用白色尼龙绳捆扎的白色半透明塑料布,捆扎绳共有四股,绳结两外端各为两股,一端末节绳结杂乱,另一端连接一根直径约1.0cm的绿色尼龙绳。

绿色尼龙绳另一端包裹在塑料布内,尸体外侧塑料布共有两部分,一新一旧,均为双层呈桶状,塑料布内为一男性尸体。

1.3 尸体检验尸体呈腐败巨人观,躯干、四肢有腐败静脉网及腐败气、水泡,尸斑不明显,尸僵缓解。

尸长171cm,上身赤裸,尸体颈部系有一绿色尼龙绳,绳扣为活扣,位于项部,绳扣两端一端长约90cm,末端散开,另一端长约320cm,末端与塑料布包裹物外捆扎绳相连,上述绳索磨损痕迹明显。

尸体颈部左下方绳扣下见一毛巾。

下身穿米黄色休闲裤,裤管上卷至膝盖下端。

左侧裤兜内有1包餐巾和1个黑色圆形纽扣式U盘。

尸体脚下的塑料布内见1双蓝色拖鞋。

尸体头部损伤均位于右枕部,有4.8cm×0.5cm、5.4cm×0.3cm、2.0cm×0.6 cm三个直条形头皮创口,创缘稍腐败、不整齐,创内可见组织间桥,部分创底深达颅骨,左额部有4.5cm×5.0 cm皮下出血区,角膜混浊,双侧球结膜苍白,左上切牙Ⅰ度松动。

环绕甲状软骨有33.5 cm×1.5cm条带状皮肤损伤,该伤右侧颈部损伤伴有6.5cm×2.5cm皮下出血。

1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

1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

1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自杀案件逐年高发,鉴别自杀、他杀对查明事实真相、确定案件性质,有十分重要意义,法医工作者,在损伤检验与鉴定时,必须深入现场,认真细致的检验损伤,结合现场情况、现场调查,对损伤的形成,进行科学的分析,最终作出正确的结论。

标签:法医学损伤学;自杀;他杀;鉴别1 案例资料1.1案情简介及现场勘验2019年1月某日,在一居民楼B栋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转角处发现1具右侧卧位呈屈膝状头西南脚东北女尸,头后仰于二楼第一台阶,后背靠于西墙,双手呈半握拳状,左手位于腹前,右小腿屈曲于右腹侧下方,右肘位于右足上;左大腿与小腿约成90度角屈膝,左足位于北墙,尸体下方有114cm×80cm血泊,尸体右手下方有一血染纸袋,纸袋上有银锋字样、标注12元;距尸体54cm东面地面有一把不锈钢菜刀,菜刀刀刃、刀身均粘附有血迹,刀柄上有少量点状血迹;平台东面地上有数枚血鞋印(血鞋印与抢救医生所穿鞋底花纹相符)。

1.2 尸体检验1.2.1 衣着检验死者衣着整齐,上身外穿黑色羽绒服,前侧有呈流淌状血迹,右外包内有一团卫生纸、黑色发圈一个;第二件穿粉白相间棉T恤,大部分血染;第三件穿粉红色胸罩;下身外着蓝色加绒牛仔长裤,右前裤包内有现金23元,左裤包内有白色“vivo”手机一部;第二条着白色短裤;双脚穿印花棉鞋一双,内穿白色弹力袜一双。

1.2.2 尸表检验中年女性尸体一具,尸长:148.0cm。

棕色头发,最长50.0cm。

尸僵轻度,形成于全身各大关节处。

尸斑呈淡紫红色,形成于腰背部未受压处,指压不裉色。

头部无损伤。

颜面苍白,双外耳道无损伤。

双眼结合膜苍白,無出血点,双侧瞳孔圆形等大,直径0.4cm。

口鼻腔无损伤,口唇苍白,牙齿无脱落,牙龈无出血。

颈前部有12.0cm×3.6cm锐性创口,创缘内卷,创口边缘可见边皮瓣两处,距下创缘0.2cm处可见四道平行试刀痕,最长8cm,最短6cm。

胸腹部无损伤,腹部有陈旧性创口疤痕一条。

临时起意杀人抛尸法医学鉴定1例

临时起意杀人抛尸法医学鉴定1例

临时起意杀人抛尸法医学鉴定1例郑学斌;吉子炎【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13(029)006【总页数】2页(P483-484)【关键词】法医病理学;机械性窒息;扼死;抛尸【作者】郑学斌;吉子炎【作者单位】唐山市公安局法医化验大队,河北唐山063000;唐山市公安局法医化验大队,河北唐山06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41.1 简要案情及现场勘验某日,在某市郊区国道旁护坡上,发现一具年轻女性尸体。

尸体呈蜷缩右侧俯卧位,身体前侧有一低矮灌木丛,一双红色休闲鞋散落在尸体旁,鞋底无尘土黏附。

死者所穿牛仔裤向下退至大腿中段,外套向上退至肩部,右臀部及右腰背部衣物上粘有大片尘土,与现场环境尘土一致,足底未见尘土黏附。

现场无打斗痕迹。

1.2 尸体检验尸表检查:尸长170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斑呈暗紫红色,融合成片,位于胸腹部未受压处;尸僵存在于全身各大关节。

颜面部发绀,稍肿胀;双眼球结膜散在点状出血;右额部有一小片状表皮剥脱;下唇左下方近口角处唇黏膜有一1.0cm×0.3cm破损。

颈前喉结上方有一1.5 cm×0.1 cm细条状表皮剥脱,生活反应明显;喉结下方有两处大小分别为0.2 cm× 0.1cm、0.1cm×0.1cm表皮剥脱,生活反应明显;颈部左侧有一0.9 cm×0.1 cm细条状表皮剥脱,生活反应明显。

双手指甲床发绀。

尸体解剖:额部右侧头皮下有一3.5cm×3.0cm头皮下出血。

舌骨右侧大角骨折,断端周围软组织出血;气管腔内有大量淡红色泡沫样液体,气管黏膜充血。

双肺水肿,触之有握雪感,右肺中下叶间散在多处点状出血。

心脏表面广泛点状出血。

胃内容物约100mL,呈食糜样,可以分辨有米粒及菜叶。

组织病理学检查:轻度脑水肿;喉黏膜轻度水肿,喉周围肌组织广泛出血;两肺轻度淤血、水肿,部分肺不张和代偿性肺气肿;心肌断裂;胰腺及周围组织出血;其他器官组织淤血。

碎尸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碎尸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碎尸案。

被害人系一名年轻女性,犯罪嫌疑人系被害人前男友。

案发后,被害人尸体被分割成数块,抛尸于不同地点。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残忍的犯罪手段,更因其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且敏感。

二、案件概述(一)案件基本情况1. 被害人情况:被害人,女,22岁,某高校学生,性格开朗,无重大疾病史。

2. 犯罪嫌疑人情况:犯罪嫌疑人,男,24岁,被害人前男友,因感情纠纷产生杀害被害人的念头。

3. 犯罪手段: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杀害后,将其尸体分割成数块,并抛尸于不同地点。

4. 案件发现:被害人失踪后,其家属报警,警方经过调查,最终发现了被害人的尸体。

(二)案件争议点1. 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认定。

2. 碎尸行为对被害人名誉权的侵害。

3. 碎尸行为对被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的赔偿。

三、法律分析(一)刑事责任认定1. 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故意杀害被害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2. 碎尸行为: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尸体分割成数块,属于故意毁坏尸体,可认定为故意毁坏尸体罪。

3. 数罪并罚: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尸体罪,应当数罪并罚。

(二)名誉权侵害1. 名誉权概述:名誉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关于自己名誉的权利,包括名誉的维护、恢复和名誉的处分权。

2. 侵害名誉权: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尸体分割成数块,并抛尸于不同地点,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名誉,侵犯了被害人的名誉权。

3. 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被害人名誉损失、赔礼道歉等。

(三)精神损害赔偿1. 精神损害概述: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给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的心理、精神上的痛苦。

2. 精神损害赔偿: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杀害后,将其尸体分割成数块,对被害人近亲属的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 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与法医学报告书写的案例分析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与法医学报告书写的案例分析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与法医学报告书写的案例分析在法医学领域中,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与法医学报告书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通过一系列案例分析,探讨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以及法医学报告书写的具体流程和要点。

案例一:命案现场的尸体检验与法医学报告书写在一起命案中,警方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现场被积血所覆盖,仅留有嘴部暴露在外。

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的第一步是采集现场证据并处理现场。

现场勘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采集痕迹、物证等,并进行标记,以保证后续的鉴定与尸检工作顺利进行。

其次,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的下一步是进行尸体表面检查。

在这个案例中,法医学鉴定人员需要仔细观察尸体的表面状况,包括肤色、血迹、伤痕等。

同时还需进行尸表照相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接下来,法医学鉴定人员会对尸体进行解剖学研究,即进行尸检。

在尸检过程中,法医学鉴定人员会对尸体进行开胸、开腹等操作,以观察内部器官的状况。

鉴定人员应仔细检查脏器病变、损伤和外伤等,同时还要进行标本采集,以作进一步分析。

最后,根据现场调查、尸检结果以及体液、指纹等鉴定结果,法医学鉴定人员将撰写一份详细的法医学报告。

这份报告需要准确描述尸体的相关特征、病变情况、损伤特征以及指标检测等结果。

同时,还要提供专业的分析和鉴定意见,帮助司法机关揭示案件真相。

案例二:交通事故现场的死因鉴定与法医学报告书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一名被撞飞的行人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在这种情况下,法医学鉴定与尸检程序的步骤也有所不同。

首先,法医学鉴定人员需要去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在交通事故现场,可能会有车辆损毁痕迹、刹车痕迹、撞击物的位置等重要线索。

这些线索将对死因鉴定提供重要参考。

接着,法医学鉴定人员进行尸体表面检查,观察尸体的外部状况。

对于交通事故死者尸检时,法医学鉴定人员需重点关注头部、颈部、胸腹部等容易受伤的部位,以及可能与车辆造成的损伤。

随后,法医学鉴定人员会进行尸体的解剖学研究,包括器官的解剖、标本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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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l移沾苗謦彝也CHINJ FORENSIC MED 2007¥1E ̄22卷第3期 
社,2001:149—150. 
[2]靳松,崔世民,张蕾莉,等.螺旋cT三维重建在颅底骨折 
诊断中的应用[J].天津医药,2002,30(5):286—287. 
[3]李淑荣,齐景伟,李冬,等.螺旋cT三维重建技术在特殊 
部位隐匿性骨折成像的应用[J].中华国际医学杂志, 

2003,3(5):457—458. 
[4]孙涛.螺旋cT三维重建在骨折诊断的应用[J].实用医 
技杂志,2004,11(8):1558—1559. 

(收稿日期:2006.03—27;修回日期:2006—06—16) 

杀人碎尸案法医学现场勘查分析1例 
刘成刚,陆玉军,姜志祥,熊 焱,石 峰,郝 云 
(金昌市公安局刑科所,甘肃金昌737100) 

【关键词】法医损伤学;杀人碎尸;勘查分析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5728(2007)03—0213一O1 

1 案例资料 
1.1简要案情 
2004年12月10日,金昌市民杨某电话报称:其 
在距市区15km的山沟中拉运一块白色景观石时,在 
碎石中发现一只人手。 
1.2现场勘查 
现场山沟为东西走向,南北为大山,沟底有车辆 
压成的便道,据沟口15km便道南侧12m处碎石中可 
见一只人手。经清理和挖掘在坑内发现一无头及双 
小腿被肢解的裸体女尸,呈仰卧位,坑内挖出的沙石 
土有强烈的汽油味并沾有大量血迹(经抗人血红蛋白 
胶体金检测试纸条测试为阳性),现场四周可见明显 
锹铲类工具挖掘的痕迹。现场附近搜索未找到死者 
头颅及衣物。 
1.3尸体检验 
尸体呈冰冻状态,解冻后见尸斑浅淡压之不退 
色,尸僵已缓解。尸体颈部在第四颈椎处被离断,双 
小腿均从膝关节处肢解,双上肢、躯干、双下肢均有不 
同程度乌黑色烧焦及烟熏痕迹,前轻后重,腰臀部有 
高温水泡形成,背部仅有垂直流柱状干燥血迹,未见 
其他人为损伤。颈部肢解面软组织参差不齐,有砍切 
痕迹,并有多个锐利的皮瓣形成,部分已干燥,颈部断 
面整齐。双膝关节肢解处创缘整齐,关节面均有多条 
切划痕,双膝肢解面软组织有烧焦痕迹。左手各指已 
烧焦变形,右手未见烧灼痕迹但各指指尖及指腹部均 
塌陷、干瘪、皱缩,且中、环、小指还有部分表皮已脱 
落,右拇指涂有红色指甲油,双手掌面未见手茧,双手 
指甲修剪整齐有形。双脚后跟、脚掌及第一、四、五趾 

【作者简介】刘成刚(1968一),男,甘肃宁县人,主检法医师,学 
士,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检验及法医临床检案。 

趾间关节处均有厚厚的足茧,双足拇指亦涂有红色指 
甲油,脚趾甲修剪整齐而有形。将肢解关节吻合后测 
量,从足跟到颈部断面长度为153cm,躯干、四肢未见 
骨折,肋软骨骨化不明显,胸腺存在,大小为8cm x 
6cm,双肺严重瘀血气肿,并有多个囊性气泡形成,右 
心房室瘀血,左心房室空虚,在肺膜下及心外膜下发 
现有出血点,脾脏皱缩呈贫血状,气管内未见烟灰、碳 
末等异物。胃内有大量未消化的食物,其中残食清晰 
可辨。子宫正常大小,宫体内无异物,膀胱空虚,外阴 
及阴道未见损伤及异物,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提取死 
者阴道擦拭棉球经P30试纸条测试呈阴性)。将死者 
右手拇指和示指从掌指关节处切下用甘油浸软再用 
蒸汽熏蒸,成功提取到这两指指纹。 

2讨论 
2.1法医学现场分析 
本案凶手进行了杀人、移尸、碎尸、焚尸、掩埋并 
另行隐藏了死者头颅和衣物等毁尸灭迹的行为,现场 
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但从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可得 
到以下信息:(1)死者双肺严重瘀血气肿,并有多个 
囊性气泡形成,右心房室瘀血,左心房室空虚,在肺膜 
下及心外膜下发现有出血点,脾脏皱缩呈贫血状,气 
管内未见烟灰、碳末等异物判断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 
亡¨ 。(2)尸体呈冰冻状态,又被焚烧,亦未找到头 
颅,根据尸体现象无法准确推断死亡时间,尸检见死 
者右手未被焚烧但各指指尖及指腹部均塌陷、干瘪、 
皱缩,呈皮革样,且中、环、小指程度更为严重,有部分 
表皮已脱落,说明是水分蒸发的结果,现场勘查见死 
者右手处于地表有水分被大量蒸发的条件,结合现场 
环境温度、通风情况和尸体冰冻程度推测死亡时间约 

(下转第216页) 
2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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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圣苗警彝融CHINJFORENSIC IVIED 2007年第22卷第3期 
2.2原始损伤为主原则 2.2.1含义和理由 原始损伤为主是指损伤程度鉴定尽可能地考虑损伤当时 的情况,以利于判定损伤的自然、客观程度。当时的损伤情况 可以客观反映加害人故意伤害的动机和目的,可以排除现代 医疗技术水平对原始损伤的影响(此意不是放弃医疗救治)。 损伤当时对人体健康和生命的伤害是损伤程度鉴定的重要内 容,我国刑法第95条对此有专门规定。 2.2.2适用 首先鉴定时应贯彻原始损伤为主,损伤后果为辅的原则, 鉴定一般在治疗后,因此需要理清介入因素,明确原始损伤, 综合分析鉴定;优势医疗条件的补救性应当排除,如断指再植 成功应以再植前的损伤情况进行鉴定,还有肢体重要血管、神 经的完全离断等。新标准在附则中亦有相关规定,如本标准 规定的各种器官、四肢完全离断,经手术治疗(再植、再造手 术)成功的,应当视作该器官、四肢缺损(缺失);加害人在明知 受害人患有疾病(包括生理发育畸形)的情况下应从宽评定损 伤程度。 2.2.3与伤残评定比较 伤残评定必然以损伤后果为主,以治疗终结作为评定的 时限条件。国内通常医疗条件尚有可能满足功能恢复的,一 般不视为医疗终结。 2.3 多处损伤分别评定和罾级原则 
2.3,1含义和理由 
多处损伤是鉴定的前提,针对多处损伤的原则有两个。 
第一,分别评定原则,分别评定的目的是为了区别多个加害人 
的不同法律责任,换言之,是首先将多处损伤分别与加害人的 
行为一一对应,然后在分别评定相应的损伤程度。一人致他 
人多处损伤一般不使用分别评定原则。第二,晋级原则,是指 
被害人多处损伤较重,但均不够上一等级,能否晋级评定的问 
题,晋级前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的除外,而且不涉及多个加害人 
的情况。现行重伤标准第93条规定了晋级原则。 
2.3.2适用 
多处损伤分别评定必须基于司法机关的委托。晋级原则 
必须有标准规定。 
2.3.3伤残评定比较 
伤残评定中的分别评定原则和晋级原则与损伤程度鉴定 
有本质的不同。其分别评定完全根据条款的规定,只要是不 
同功能障碍的情况,且各功能障碍在标准中均有规定就可以 
分别评定,而无论多处伤或单处伤。分别评定的目的就是为 
了晋级,无论多少伤残等级,一般只允许在最高等级的基础上 
晋升一级。 
(收稿日期:2.0O6—05—29;修回日期:2006—09—06) 

(上接第213页) 
为3周左右¨ 。(3)根据死者皮肤较光滑富有弹性, 肋软骨骨化不明显,胸腺存在,耻骨联合面的特征 推断死者年龄在22~24岁左右;将被肢解的膝关节 面仔细吻合后测量出足跟至颈部断面长度为153em, 而正常成人颅高加上第一、二、三颈椎高度应至少在 20era以上,从而推断死者身高约173cm左右;死者指 (趾)甲修剪整齐有形并涂有红色指甲油,双手掌未 见有茧甲,双脚后跟、脚掌及第一、四、五趾趾间关节 处均有厚厚的茧甲等个体特征判断死者为长期穿高 跟鞋极有可能是从事娱乐行业的职业女性。(4)从 移尸至偏远山沟并进行碎尸、焚尸、埋尸过程判断案 犯应为男性;从另行隐藏死者衣物和头颅、毁尸灭迹 不想让人认出死者身份的情况判断案犯与死者相识, 甚至关系密切;从作案过程及现场遗留的汽油味可以 断定案犯作案是有准备有预谋的。(5)根据肢解断 面有焚烧痕迹及背部仅有垂直流注状干燥血迹,判断 为先肢解后焚烧,先肢解下肢后肢解头颅;根据肢解 断面的整齐程度及关节面的划痕分析案犯使用锐利 的砍切器。 2.2破案情况 根据法医现场分析提供的有价值的信息,侦查部 2l6· 门从本市公共娱乐场所人手,排查近期突然失踪的坐 台小姐,经摸排,本市一洗浴中心反应,在洗浴中心上 
班的坐台小姐王某的年龄、身高等个体特征与法医分 
析判断的情况接近,王某失踪的时间与分析推测死者 
的死亡时间相符,随后又在该辖区派出所查到王某于 
2003年因买淫被公安机关处理过,遂后成功找到王 
某右手拇指和示指指纹,经与提取的死者指纹比对确 
认死者为失踪的王某,尸源一查清,从王某的社会关 
系人手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据陈某交待,其与死者 
系姘妇关系,因死者要挟其离婚而报复杀人,其杀人、 
移尸、碎尸、焚尸及掩埋尸体的过程与法医现场分析 
基本一致。在陈某指认下,距本市5km的山沟中挖 
出死者头颅和衣物,死者口腔周围有明显捂压印痕, 
双眼睑结合膜点片状出血,头颅其他部位未见损伤。 
从而认定了陈某的犯罪事实,成功破获此案。 

【参考文献】 
[1]祝家镇.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9: 
225—229. 
[2]依伟力.法医人类骨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 
版社,2001:302—310. 
(收稿日期:2006.01—25;修回日期:20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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