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2019吉林省C5智能化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勘误表 2021.6.11

1.005
(1.005)
材料数量:等电位端子盒安装
1.005
(1.005)
其他材料费 234
材料费
0.265 15.01
0.024 1.34
基价
24.37
10.70
材料数量:镀锌地线夹 20
0.639
6.396
其他材料费 293
材料费
0.712 40.24
1.261 71.30
基价
157.24
188.30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勘误表
序号
定额编号
页码
内容
1
总说明
2 六、4.
2
C1-0316~0384 87~103 项目名称
C1-0958~0960
C1-0961~0963
C1-0964~0966
C1-0967~0969
3
C1-0958~0987 229~234
C1-0970~0975
76.37、137.47、137.47、137.47
基价
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数量 117
人工费
19.79、33.27、30.54、35.53
198.11、332.75、340.55、355.41
人工:9.779;
人工:-; 材料:棉纱、钢管D32、钢垫板δ1-2、焊锡膏、机油、酚醛 调和漆、钢锯条、型钢(综合)、低碳钢焊条(综合)、 防锈漆C53-1、铁砂布0#-2#、汽油(综合)、镀锌扁钢 (综合)、焊锡丝(综合)、电力复合脂、其他材料费; 机械:交流弧焊机21kV·A、载重汽车5t、高压绝缘电阻测 试仪、高压试验变压器配套操作箱、调压器、TPFRC电熔分 压器交/直流高压测量系统、汽车式起重机8t。
《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9)第五章木作工程

第五章木作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柱、梁、桁(標)、角梁、由彼、桁、人字屋架、椽、望板、轮墩、角背、垫板、承重、木作配件、斗拱、古式门窗、古式栏杆、鹅颈靠背、楣子(挂落)、飞罩,墙、地板及天花、匾额、楹联及博古架,木作三防处理,共十四节。
二、本章定额中的木构件规格,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
定额中木材数量均为毛料。
本章定额中的木材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釆用三、四类木种,分别乘以下系数:木门、窗制作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人工乘以系数 1.15,其他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和以系数1.35o本章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如需烘干时,另行计算。
三、各种柱的制作、安装(吊装)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了其角柱的不同情况,执行时不得调整,其中:1.根星门柱执行圆擎檐柱、牌楼俄柱定额:2.牌楼明柱与边柱均执行重檐金柱、通柱、牌楼柱定额:3.高拱柱已包括与其相连的通天斗;4.下端带有垂头悬挑童柱,执行攒尖雷公柱、交金灯笼柱定额。
四、凡一端或两端樺头交在柱头卯口中的桁,均执行普通大额林、单额柿、桁檀桁定额;两端樺头均插入柱身卯眼中的桁,均执行普通小额柿、跨空桁、穿插桁定额。
五、递角梁,执行各架梁相应定额子Ll。
六、三至九架梁、月梁、三步梁、双步梁、单步梁及抱头染,均以普道梁头为准, 设计要求挖翘拱者执行带麻叶头梁的定额。
七、采步金两端不论做成梁头或標头,定额均不调整。
八、扣金、插金仔角梁的翘头以贴做为准。
九、荷叶轮墩及在梁底往头上单独使用承托梁的通雀替,执行角云、捧梁云、麻叶假梁头定额。
十、建筑物(不包括牌楼)木构件吊装定额,均以单檐建筑吊装为准,重檐、三层檐及多层檐建筑算价乘以系数1. IOo十一、翼角翘飞部分的望板、连檐制作、安装乘以系数1.3,屋面同一坡面的望板(连檐)正身部分小于翼角翘飞部分的面积(长度)时,正身部分与翼角翘飞部分的工程量合并计算,乘以系数1.2。
同一屋顶望板做法不同时应分别套用定额。
2019《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D.4.5 垂直顶升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项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按体积计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直顶升管节试拼装按设计顶升管节数量以“节”计算。
二、项升车架安装、拆除,按重量计算;顶升设备安装、拆除,按“套”计算。项升车架制作按顶升一组摊销 50%计算。 三、管节垂直顶升,按设计顶升管节数量以“节”计算。 四、顶升止水框、连系梁、车架,按重量计算。 五、阴极保护安装及附件制作,按“个”计算;隧道内电缆铺设,按“m”计算;接线箱、分支箱、过渡盒制作,按“个” 计算。 六、滩地接顶盖,按“个”计算。 七、顶升管节钢壳,按重量计算。
D.3.9 其他
说明 一、金属栏杆项目主材品种、规格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栏杆面漆执行《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相应 项目计算。 二、与四氟板式橡胶支座配套的上下钢板、不锈钢板、锚固螺栓等费用摊入支座价格中计列。 三、梳型钢板、钢板、橡胶板及毛勒伸缩缝均按成品考虑。 四、安装排水管项目已包括集水斗安装工作内容,但集水斗的材料费需按实另行计算。
D.4.5 垂直顶升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小于或等于 4m2、每座顶升高度小于或等于 10m 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二、顶升管节预制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可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四、复合管片定额已综合考虑管节大小,执行定额不作调整。 五、阴极保护安装项目中未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等主材。 六、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 0.5m 的区域,本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七、复合管片钢壳包括台模摊销费,钢筋在复合管片混凝土项目内。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16)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16)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说明一、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1.本定额适用于金属构件采用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情况。
2.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按钢号Q235编制,构件制作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比例与定额中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纸进行调整;配套焊材单价相应调整,用量不变。
3.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损耗率为8%,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
4.构件制作项目已包括加工厂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及预拼装平台摊销费用。
5.钢网架制作、安装项目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如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的,其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6.钢桁架制作、安装项目按直线型桁架编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型桁架,其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7.构件制作项目中焊接H型钢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如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主材按成品价格进行换算,人工、机械及除主材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
8.定额中圆(方)钢管构件按成品钢管编制,如实际采用钢板加工而成的,主材价格调整,加工费用另计。
9.构件制作按构件种类及截面形式不同套用相应项目,构件安装按构件种类及质量不同套用相应项目,构件安装项目中的质量指按设计图纸所确定的构件单元质量。
10.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在1t以内,且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11.实腹钢柱(梁)是指H形、箱形、T形、L形、十字形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形等。
12.制动梁、制动板、车挡套用钢吊车梁相应项目。
13.柱间、梁间、屋架间的H形或箱形支撑,套相应的钢柱或钢梁制作、安装项目;墙架柱、墙架梁和相配套连接杆件套用钢墙架相应项目。
14.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套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5.钢栏杆(钢护栏)定额适用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与金属结构相连的栏杆,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
2019吉林省C4电气定额说明

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配电及输电电缆敷设、防雷及接地装置、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1.《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201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2010;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200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2012;1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2012;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6-96;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1;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9.《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2-31-2015;20.《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DJL-AZ-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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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建筑智能化工程》
说明
一、C.5《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项目中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
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2.《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 50359-2012;
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2013;
5.《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6.《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7.《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2-31-2015;
8.《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DJL-AZ-2014。
三、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架制作、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以及UPS 电源及附属设施、配电箱等安装,执行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为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3.本定额的设备安装工程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距离楼面或地面5m时,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
3.本定额所涉及的系统试运行(除有特殊要求外)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120小时考虑的,超出时费用另行计算。
4.本定额涉及的各个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5.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时降效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降效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C.5.1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计算机硬件系统互联及调试、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和系统试运行。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
(1)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缺件、配件的制作;
(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设备加固、防护和电缆屏蔽;
(4)应用软件的开发;病毒的清除,版本升级与外系统的校验或统调。
2.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互联及调试项目:
(1)系统中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
3.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项目:
(1)排除由于软件本身缺陷造成的故障;
(2)排除软件不配套或不兼容造成的运转失灵,排除硬件系统的故障引起的失灵、操作系统发生故障中断、诊断程序运行失控等故障;
(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软件安装、防护;
(4)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存储设备安装及软件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
二、互联电缆制作、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三、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联调及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C.5.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等的安装、打接等定额量,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屏蔽系统人工乘以系数1.2。
三、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以“m”计量单位。
电缆敷设按
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依次类推。
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二、制作跳线以“条”,卡接双绞线缆,以“对”,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双绞线缆、光缆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六、布放尾纤,以“条”为计量单位。
七、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八、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C.5.3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
其中包括能耗检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
三、本系统中用到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站、软件等项目执行本册C.5.1相关定额;
跳线制作、跳线安装、箱体安装等项目执行C.5.2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表及控制设备、第三方设备通讯接口安装、系统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中心管理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讯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央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四、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为计量单位。
五、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C.5.4 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同轴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等项目执行C.5.2相关定额。
2.监控设备等项目执行C.5.6相关定额。
3.其他辅助工程项目执行C.5.2中相关定额。
4.所有设备按成套设备购置考虑,在安装时如再需额外材料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前端射频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干线传输设备、分配网络设备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数字电视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C.5.5 音频、视频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各种扩声系统工程、公共广播系统工程以及视频系统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设备固定架、支架的制作、安装。
三、布线施工是在土建管道、桥架等满足施工条件下进行的。
四、线阵列音箱安装按单台音箱重量分别套用定额子目。
五、有关传输线缆敷设等项目执行C.5.2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信号源设备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
二、卡座、CD机、VCD/DVD机、DJ搓盘机、MP3播放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耳机安装,以“副”为计量单位。
四、调音台、周边设备、功率放大器、音箱、机柜、电源和会议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扩声设备级间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公共广播、背景音乐、分系统调试、系统测量、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C.5.6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入侵探测、出入口控制、巡更、电视监控、安全检查、停车场管理等设备安装工程。
二、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中的显示装置等项目执行本册C.5.5相关定额。
三、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中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站、软件、存储设备等项目执行本册C.5.1相关定额。
跳线制作、安装等项目执行C.5.2相关定额。
四、有关场地电气安装工程项目执行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入侵探测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报警信号接收机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三、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巡更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电视监控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防护罩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七、摄像机支架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八、安全检查设备安装,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九、停车场管理设备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
十、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及系统工程试运行,均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C.5.7智能建筑设备防雷接地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涌保护器及等电位连接,配电箱电涌保护器、信号电涌保护器、智能检测系统工程的安装和调试。
二、本章防雷、接地装置按成套供应考虑。
三、有关电涌保护器布放电源线缆等项目执行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