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附件十二)

小额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附件十二)
小额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附件十二)

兰州市城关区金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准确核算损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贷款损失准备指公司按照小额贷款风险分类标准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贷款损失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贷款坏帐的准备金。

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范围为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待处理抵债资产等。

第四条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由公司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参照比例如下:

逾期1—30天为1%,逾期31—60天为5%,61—90天为10%,90—120天为30%,120——180天为50%,180天以上为100%。(需进行财务核算)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季度对各项贷款资产进行检查,分析收回的可能性(如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财务状况,担保抵押充分性进行评估),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贷款可能产生的损失,提取贷款损失准备。

第六条公司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质量提高时,应在已计提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增加当期损益。

第七条对符合条件的损失贷款经批准核销后,冲减已提的

贷款损失准备。对经批准核销的表内应收利息,已纳入损益核算的,无论其本金或利息是否已逾期,均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第八条已核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超过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的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计入利息收入。转回的贷款损失准备做增加当期损益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于半年度和年度向兰州市国税局和兰州市小额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贷款损失准备提取情况(包括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分类情况,风险评估办法、计提比例及变动情况),并按类别提供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变动情况(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报兰州市市国税局批准后执行。

兰州市城关区金时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暂行)

太原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引导民间融资, 服务“三农”以及涉农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 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自然人、企 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有法定人数的股东,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 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 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符合任职资格),无犯罪 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适度放宽。原 则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 低于10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不超过 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 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按属地 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小额贷款组织推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一)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 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目的。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的分析,组建小 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 案等。 (三)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 理制度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公司治理架构,部 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信贷 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 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等。 (四)股东协议。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共同签署 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五)承诺书。出资人关于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

商业银行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表

注:口径释义 1、流动性比例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存放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指标释义: 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 总负债是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不良资产率 计算公式: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指标释义: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表外)等。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信用风险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部分。不良贷款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一部分,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定义一致。 4.1 不良贷款率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会计的及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会计制度 1 总则 一、为规范XXX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一切会计事项均应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公司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做到正确、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一切业务和财务活动,并据以进行分析和考核,为经营决策提供所需依据。(二)加强财务管理。正确核算成本,监督和维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增加收入,节约支出。 (三)办好各项资金的结算和清算,加速资金周转,使收益达到最大化。(四)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检查、辅导及管理,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公司会计工作必须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根据会计工作的需要,合理配备专业会计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五、为便于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及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以便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2 会计处理原则及基本规定 六、公司的会计处理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凡债权、债务关系一经发生,无论有无实际收付行为,均应记账;属于本年度的损益均应在本年内列帐,以正确反映本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公司根据复式簿记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凡资产的增加、负债及净值的减少和损失的发生记入借方,资产的减少、负债及净值的增加和收益的发生记入贷方。帐表上借贷栏次的排列,借方在左、贷方在右。每笔交易的会计分录中,表内科目借贷必须相等。 备查登记类科目采用收、付记账法。备查登记类账簿收付栏次的排列,收方在左、付方在右。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2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各开办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借款人条件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支持对象: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

银行信贷损失准备现况分析与反思

银行信贷损失准备现况分析与反思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银行运营应具有稳健性、信息披露应具有透明度,监管机构、会 计规范制定机构对银行业的注重也突出表现在这两个方面。不可否认 的是,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在持续地拷问世界的银行业,运营是稳 健的吗?信息披露是充分且透明的吗?负有更多期望的会计准则和监管 规则的世界趋同似乎并没有解决银行业面临的运营缺乏必要的稳健性、信息披露缺少充分的透明度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和对其发生 根源的多角度剖析,更是令世界银行业以及正在致力于加快国际化进 程的中国银行业面临诸多困惑。 贷款业务的收入水平、成本水平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收益,贷款业 务的风险水平直接影响到银行运营的风险,对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则 更是直接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信用风险 始终是客观存有的,历史上众多银行机构的倒闭也多源于信用风险的 失控。信用风险理应如何体现在银行贷款业务的成本中以恰当计量贷 款资产的价值和收益?又理应如何对贷款导致的信用风险实行覆盖以保 证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营?在中国商业银行以信贷业务为主的现实条件下,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贷款损失准备既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计量、收益确认,又影响其信用风 险覆盖,贷款损失准备处理的合理性更是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运营的 稳健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作者希望通过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目标 的分析、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现实问题的分析,对我国银行 业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规范和和监管标准的制定提供一些参考。 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目标———资产计量还是风险覆盖?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目标的不同直接导致了银行监管部门和会计规范部 门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理解和注重角度的不同。 (一)资产计量目的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公司信贷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知识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 定义: 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三种: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 详细描述: 贷款风险分类的过程实质上是银行对贷款预期损失的认定过程,也是对贷款实际价值的评估过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对贷款预期损失的抵补。 贷款损失分为 1)预期损失:提取准备金覆盖 2)非预期损失:提取资本金来覆盖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与预期损失相对应的概念,它的大小是由预期损失的大小决定的。 1)普通准备金:即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性,有资本的性质。 2)专项准备金:根据风险分类结果计提。 3)特别准备金: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 例题: 1.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 A.责任准备金 B.普通准备金 C.风险准备金 D.专项准备金 E.特别准备金 正确答案:B,D,E 解析: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三种: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2.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A.0.50% B.1% C.1.50% D.2% 正确答案:B 解析:普通准备金又称一般准备金,是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3.下列关于专项准备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B.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C.专项准备金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 D.专项准备金具有资本的性质 正确答案:D 解析: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专项准备金由于不具有资本的性质,不能计入资本基础,同时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专项准备金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或者说反映的是贷款的内在损失,尽管在账务上还没有将这部分内在损失冲销,但实际上专项准备金已经用于弥补目前贷款组合中存在的内在损失,不能再用于弥补银行未来发生的其他损失,其性质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同。因此,专项准备金不具有资本的性质。 4.我国对商业银行计入附属资本的普通准备金的规定是()。 A.普通准备金不能超过加权风险资产的1.5% B.普通准备金是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损失 C.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2%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

xxx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X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XXX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XXX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各项事务,都应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应当人人参与。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应优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应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应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其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行为所造成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职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这个过程从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一直贯穿到具体的各项活动中,用于识别可能影响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使之在风险偏好之内,从而合理确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委托承接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2X号)和《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X金融发〔X〕X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中国(X)自由贸易试验区X片区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

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持续经营满3年,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 (二)具有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或平台客户基础,经营发展能力较强;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主出资人(主出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原则上要有实业作为支撑。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6]96号) 各银监局,各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现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7号)中“财务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 (银监统L002号)同时废止。 各财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及附表要求,通过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以确保监管数据及时、准确、计算口径一致。各银监局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分为监控指标和监测指标。监控指标设有标准值,是对财务公司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财务公司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条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财务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监管指标 监控指标 第五条资本充足率为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加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之比。 资本净额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可计算价值之和减去资本扣减项。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第六条不良资产率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与信用风险资产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用风险资产。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第七条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各项贷款之比。 各项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证券、各项垫款等(下同)。 不良贷款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的各项贷款之和。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第八条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损失准备是指财务公司针对各项信用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所提取的准备金。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计算中暂不考虑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充足情况。

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相关资料

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计算 2009-12-06 00:46:48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统称拨备但有时拨备仅指后2项。 1、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你可以把看作是任意盈余公积金。这个“法定一般准备”含在所有者权益中。 2、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及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后按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分别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报表反映的实际提取余额不是应提数当年新增提取数进入当期成本核算。五级是常规的此外还有自成体系的十、十三级分类比例各不同。计提比例是风险损失经验数据加国际上讨价还价的结果合不合理鬼都不知道。 3、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这是个虚数一般不提的。 4、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即上面说的1的那个、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如果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2项拨备提取不足存在缺口要与商誉、非自用不动产和对外资本投资一并作为扣减项从分子中扣除。市场风险数据一般也是按照经验和概率瞎估的甚至很多机构不计算因为算不出来。该比例巴赛尔最低要求是8有人对150多个国家的银行监管的统计研究表明未能证实它和银行经营稳定之间有正相关关系所

以不要太迷信它但又不能没有它。根据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拨备覆盖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二计提方法比较《指引》对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建立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并规定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可上下浮动20.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采用单笔减值测试和组合减值测试方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在实际操作中贷款单笔减值测试法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逐笔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算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组合减值测试是银行通过运用迁徙矩阵模型将具有相似特征的贷款作为整体在对贷款评级的变动及损失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贷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__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xx]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办?xx?100号)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 __、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负责审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明确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进行核准,指导与督促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督系统,及时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

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 第一章宏观经济金融环境 1.我国的经济政策体系中,发展新理念——“五大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内涵包括全员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 3.发展的主线——供给测结构性改革。其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 4.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思路——“五大政策支柱”,即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5.财政政策环境——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 6.常备借贷便利一般期限是1-3个月,一般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资产等。 7.中期借贷便利发放方式为质押方式,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 第二章监管概述 1.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具体目标:①通过审慎有效监督,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2.监管理念——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3.管风险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①监管资源的稀缺性;②银行风险的外部性;③风险监管的前瞻性。 4.提高透明度主要有三点原因:①便于市场约束;②与银行业监管相得益彰;③有助于增进市场信心。 5.良好监管标准:①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③对各类监管设限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设限原则是依法原则和效率原则);④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6.对被监管者的问责:双向问责、两级问责。 7.监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资源等。 8.从监管级别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管理指标分为监管、监测和关注三大类。 9.监管类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监管指标、信用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市场风险监管指标、操作风险监管指标。 10.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包括:资产充足率、杠杆率。 11.监管资本包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 12.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风险

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风险 日期:2011-09-28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农村信用社因其准备金计提及免征税规定带有一定的特殊性,部分信用社在汇算清缴中贷款损失准备不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人为调剂征免税期所得,增大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2008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6号)。财税[2006]46号文件规定,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给予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执行到期后,再延长3年优惠期限,分别延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依据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为: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该文件规定,金融企业根据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财税[2009]99号文件的下发日期为2009年8月21日,文件执行期间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对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新进行申报。然而,部分农村信用社考虑到补提2008年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后,免税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或者由赢利转为亏损,不利于将税前可列支成本向2009年、2010年结转,没有进行补充申报,人为调剂征免税期所得以达到应纳税额免税期多、征税期少的目的。 例:A农村信用社位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中西部地区,2008年、2009年适用免征所得税规定。2008年末,贷款余额与2007年末相同,2007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75万元。2008年、2009年、2010年各年度贷款余额、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及其分类见下表一(单位:万元)。 指标2008年2009年2010年 年末贷款余额47500 77000 94500 其中:涉农和39800 52500 70600 中小企业贷款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以我国五家上市银行为例的分析 孙天琦[1]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100) 内容摘要:本报告总结了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五家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并对辖区相关机构进行了调研,发现:(1)五家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有明确的计提范围,但行际之间计提范围有差异;(2)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符合监管当局的原则性要求,但各行提取比例有差异;(3)计提损失准备时各行对抵押物金额扣除不同;(4)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呈逐年上升(除深发展)趋势, 抗风险能力趋于增强;(5)部分机构逻辑上存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操纵利润的可能;(6)仅仅从贷款损失准备比例看,大多未体现周期特征,在经济周期高点可能相对少计提;(7)调查中发现五级分类目前还存在问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不牢靠。 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掌握的具体情况,本报告认为:(1)银行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进一步规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2)进一步完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夯

实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3)结合我国目前信用环境,需要研究五级分类、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这两个环节抵押品、有效担保的处理原则,避免重复考虑、高估价值,使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更加审慎,更好地覆盖资产风险;(4)五级分类、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以及分红政策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以使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更为前瞻、审慎,确保提足损失准备,及时弥补损失,增强资本基础,提高抗风险能力;(5)区别对待,分类监管;(6)重视贷款损失准备、资本充足率监管在货币政策传导方面的作用及其产生的宏观效应。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经济周期;不良贷款;前瞻性 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弥 补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的准备金,用来应对未来对银行资本的潜在需求,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个重点,相关监管当局也已经作了大量卓而有效的工作。本报告主要以五家上市银行为例,对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及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发展 从理论和实践来看,目前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和冲销主要有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缺口增加则证明近期贷款回收出现问题,形成不良资产的概率增加,缺口减少表明贷款发放不利,或新增储蓄量超出准备金的比例. 调控要点需要即时汇报和调整贷款损失准备金 摘要:贷款损失准备缺口是衡量商业银行损失准备充足性的重要指标。从整体趋势看,我国商业银行损失准备充足性在不断提高,账面损失准备缺口持续下降。但是账面缺口与实际缺口是有差异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依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有关制度,实行预期现金流折现和风险分类基础上的原则性比例计提方法。计提范围和方法的科学性;风险分类和预期损失的准确性;资本充足率达标和利润考核是影响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产生实际缺口的主要因素。监管部门应通过明确表外信贷资产的计提;改进对折现率和预期现金流的测算;明确抵押物的处置方法等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的现场检查,建立激励相容机制等,促进商业银行充足拨备。 关键词:损失准备;风险;监管 一;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缺口分析 衡量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性的指标主要有损失准备缺口;损失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三个指标实际存在相关性,损失准备缺口是基础。损失准备缺口即为(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贷款应提准备-准备缺口)/贷款应提准备×100%,所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贷款损失准备缺口越大,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越低。拨备覆盖率衡量贷款损失准备金覆盖风险的程度,即为损失准备金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贷款应提准备-准备缺口) /不良贷款余额,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损失准备缺口越大,拨备覆盖率越低。 银监会自成立以来,根据审慎监管路线图,明确了提高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性的监管理念。各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和自身抵御风险损失的需要,计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十月

目录 第一信贷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贷前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3)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8)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17)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21) (二)贷时审查类 (25) 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 (25) 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33) 授信额度项下信贷支用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43) (三)贷后管理类 (47)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47)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58)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66)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76) 贷款计结息制度 (84) 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理制度 (87) 第二票据贴现管理 (96) 票据贴现管理制度 (96) 第三风险控制类 (97) 稽核监督管理制度 (97)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104)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23) 第四财务管理制度 (130)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130) 财务管理办法 (188) 提取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200) 第五信息披露制度 (204) 信息披露制度 (204)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改善信贷服务,提高办贷效率质量,结合我司信贷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本操作流程实用于我司开办的各类信贷业务。 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 (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统上报业务发

深圳小额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深圳小额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满足中低收入人群融资需求,引导、规范和促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深圳市辖区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作为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象及开展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工商局、公安局、贸工局建立联合工作小组,按照稳妥审慎、择优限量的原则,共同配合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协调和规范工作。 第二章准入资格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二)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三)有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必要的申请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金融类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 (二)拟任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从事经济、金融类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 第七条拟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有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取消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金融行业工作而期限未满的。 (五)不符合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由主发起人组织发起设立。主发起人应为依法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3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四)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其他出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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