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国家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新编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新编根据___文件:___[2017]110号及昭人社通[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卡或医疗证(住院患者应核对户口簿或身份证)。
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应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证上的身份进行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非病理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的,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证直接办理门诊或住院减免,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违者除自行承担所减免金额外,另处所减免金额5倍扣款。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证(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所在病区。
三、严格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得超出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使用药品和诊疗。
对于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必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与患者签订《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否则,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患者的自费费用。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
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会进行超量处理。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必须经过医院业务院长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者承担。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登记及住院病历。
对于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保险管理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特制定《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
第二条《汇编》适用于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各类医疗保险。
第三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医疗保险管理活动,提供合规、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参保人员应当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参保登记管理第六条参保登记是指个人或单位依法向医疗保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行为。
第七条个人参保应当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前往医疗保险机构,填写相关参保申请表格,并如实报告个人身份、家庭情况及收入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单位参保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单位证明,填写相关参保申请表格,并如实报告单位基本情况及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审核参保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参保登记档案,保存参保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
第三章医疗保险费收缴管理第十一条医疗保险费是指参保人员或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医疗保险费应当按月缴纳,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保险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缴费系统,对参保人员或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或单位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或单位的实际收入情况,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催缴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或单位,并对逾期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医疗保险待遇发放管理第十六条医疗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当遵循的规定。
第十七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或单位发放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或单位应当如实申报医疗保险待遇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1

邵园乡卫生院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核对就诊患者身份。
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等类病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和相关证件交。
三、严格执行《河南省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包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用药管理、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方面。
第三条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第二章医疗保险办公室职责第五条医疗保险办公室是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保险办公室职责:(一)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医疗保险管理信息。
(三)负责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结算等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四)对医疗临床科室执行医疗保险管理要求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协助医疗临床科室做好医疗保险服务。
(五)参加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学习,及时掌握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
(六)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的月报表工作。
第三章就诊管理制度第七条本院应公布医疗保险就医程序,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第八条本院设立医疗保险挂号、结算专用窗口,确保医疗保险服务快捷、方便。
第九条职工办理医疗保险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手续时,应认真核对人、证、卡相符,杜绝冒名就诊或冒名住院现象。
第十条参保人员建立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
第四章医保用药管理第十一条本院应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配备好医疗保险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要。
第十二条本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用药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用药的监督管理,确保医保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
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逐步实现医保工作的良性循环,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保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保报销、医保收费及清算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述规定。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医保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医保纠纷,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医保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医院应每年向医保部门报送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资料,如有不实报销或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保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医保报销管理第八条医保报销工作是医院医保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涉及医院及患者的权益,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第九条患者就诊医保报销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医保卡信息及病历资料,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核实其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应拒绝报销。
第十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根据医保政策和规定,及时审核患者报销资料,确保合法、合规,不得违规报销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
第十一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患者的报销资料,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做到查证方便,情况明了。
第十二条医院应每月定期对医保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以便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医保纠纷案件,医院应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机构,及时处理医保问题,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医保收费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医保收费工作是医院医保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医院应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五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收费标准,明确规定医保支付范围以及自费项目,确保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收费明细表,包括医保报销项目和自费项目,并在患者就诊前告知患者,确保患者明白自己应支付的费用。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合理使用医保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保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包括医保基金使用、费用报销、收费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医保管理职责,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医院医保管理应贯彻节约型医疗的理念,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治疗,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明确医保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水平提升,保证医保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相关数据管理和报表生成机制,提高医保管理工作效率。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引导患者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第二章医保基金管理第十条医院医保基金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医保基金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和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合理制定医保基金使用计划,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医保基金的使用权限和范围。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保基金支付的审核制度,确保医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和风险防范,严格防止医保基金的挪用和浪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公开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费用报销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报销制度,规范医保费用报销的流程和程序。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费用报销的审核和审批机制,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标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费用的监督和风险防范,严格防止医保费用的虚假报销和欺诈行为。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费用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及时分析和监测医保费用的情况。
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精选32篇)
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精选32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保险办公室职责1、熟悉职责范围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医院管理工作。
2、负责与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医保管理信息。
3、负责参保人员就医的审核及费用报销,做好相关财务数据工作。
4、配合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医疗临床科室执行医保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协助医疗临床科室按各医保管理要求对医保病人做好服务工作。
5、积极参加医保管理工作学习,及时掌握医保管理要求与信息。
6、负责医保管理办公室各项月报表工作。
二、就诊管理制度1、公布医保就医程序,方便参保病员就医购药。
2、设立医保挂号、结算专用窗口。
3、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手续时,应认真核对人、证、卡相符,杜绝冒名就诊或冒名住院现象。
4、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
5、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无故拒收、推诿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病员。
6、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不得挂名、分解、冒名住院。
7、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在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规定的控制比例内。
三、诊疗项目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保诊疗项目,不得将医保范围外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2、使用医保目录外服务项目应征得参保病员或家属同意,并逐项签字。
四、用药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保用药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品种齐全,使用符合协议规定。
2、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应征得参保病员或家属同意,并逐项签字,住院病人甲、乙类药品的比例符合医疗服务协议的规定。
3、严格执行医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病人在住院期间外购治疗性药品和材料,如病人确实因病情需要外购治疗性药物或材料,必须经病人、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产生费用及时上报并计入住院总费用。
完整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规范医保操作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完整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提高医院医保服务水平,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保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在编、合同制、临时工、派遣工等不同类型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部门是医院内设置的负责医保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医保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医保相关工作。
第二章医保参保与缴费第四条新入职的医务人员需在30天内完成医保参保手续,逾期未参保的,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第五条医务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个人缴费比例为月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的2倍。
第六条医院每月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医务人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医疗保险费,并及时缴纳给相关医保部门。
第三章医保报销第七条医务人员在本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从医保基金中报销,剩余部分由医保个人账户或个人承担。
第八条医务人员就诊产生的费用应在就诊后第二天起30天内向医院医保管理部门递交相关报销材料,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自行承担。
第九条报销材料需包括就诊发票、医生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处方等,必要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医保待遇第十条医务人员享受的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药品费用补贴、住院伙食费补贴等。
具体待遇标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共同确定。
第十一条医院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医务人员发放医保待遇补贴,补贴金额应当根据个人缴费金额和报销比例计算。
第五章医保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医保资格,不再享受医保待遇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医保款项;2.个人滥用医保权益,频繁报销不真实的医疗费用;3.违规修改、伪造报销材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违反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追缴医保资金、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甚至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汇编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制度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本文汇编了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一、医院医保管理组织架构1. 设立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审核医保费用、监督医保政策的执行等。
2. 设立医保科,负责日常医保管理工作,包括参保人员信息管理、费用审核、报销等。
3. 各临床科室设立医保管理员,协助医保科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医保政策的落实。
二、参保人员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设立专用医保就诊窗口,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挂号、结算等。
3. 实行实名制就医,严格核对就诊人员身份,防止冒名就诊。
4. 建立参保人员病历档案,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情诊断与用药相符。
三、医保费用管理1.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保费用报销政策,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
2. 设立医保费用审核制度,对医保费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核,防止违规报销。
3. 实行医保费用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保费用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建立医保费用预警机制,对异常费用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四、医疗服务管理1. 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2. 加强医务人员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保服务水平。
3. 建立医保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五、医保监督与检查1.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监督机制,对医保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到位。
2. 加强对医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3. 建立医保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参保人员投诉,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六、医保信息化建设1. 医院应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信息与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医保管理效率。
2.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医保费用进行分析和监控,为医保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新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新一、背景和目的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旨在为人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对医疗保险的管理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规范和优化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保收费、报销管理、医保定点管理等。
三、医保管理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医保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对所有参保人员一视同仁。
2.便民利民原则:医保管理应以便利参保人员就医和享受保险待遇为目标,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效率原则:医保管理应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服务质量。
4.法律合规原则:医保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四、医保管理流程1.医保收费–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定价原则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医院单据应规范填写,包括医保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医院应建立医保收费核对机制,确保收费与实际服务相符合。
2.报销管理–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报销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报销材料。
–医院应确保报销流程的透明和公正,及时处理报销申请。
–医院应建立报销记录和统计分析制度,对报销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3.医保定点管理–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与医保定点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医院定点科室应按照统一标准提供医疗服务,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医院应加强对医保定点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
五、医保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医院责任–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和医保管理的有机结合。
–医院应加强医保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医院员工的医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医院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参保人员责任–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确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应准确填写申报报销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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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整理版 学习参考好帮手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办工作制度 WORD格式整理版 学习参考好帮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 、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 、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 、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
1 、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WORD格式整理版 学习参考好帮手 2 、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 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
(医保管理部分)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病历管理制度
一 、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WORD格式整理版 学习参考好帮手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处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