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考前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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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论

刑法学总论

刑法学总论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0分)1.【但书规定】:《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行政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者是罪与非罪的区别:37条是犯罪,但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13条不认为是犯罪。

2.【预备、未遂、中止的相关概念和处罚方式】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处罚方式: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2条第2款)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3条第1款)处罚方式: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3条第2款)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处罚方式: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3.【共同犯罪人及其分类标准】分类标准:作用地位为主兼用分工形式(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适当照顾到共同犯罪人行为性质和活动分工的特点)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刑法》第26条第1款)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刑法》第27条第1款)胁从犯:被迫胁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

【案例分析题】刑法学(1)期末复习题

【案例分析题】刑法学(1)期末复习题

刑法学(1)案例分析题(一题)【0303】案情:被告人李某,男,45岁,农民。

一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农用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将王某撞成重伤。

李某为了争取时间顺利逃脱,即将伤口流血不止已处于昏迷中的王某拖入路边小树林中.王某后因伤口出血过多而死亡。

李某被抓获后交代说,他想到过这样做王某可能会出血过多死亡,但他想王某完全可能醒过来呼叫而获救,因而不一定死亡。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死亡,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属于何种表现形式的犯罪?答案:1.对于王某的死亡,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李某并不希望王某死亡,因而其行为时的心理态度不属于直接故意.李某在已预见到将伤口流血不止已处于昏迷中的王某拖入路边小树林中可能会致其因出血过多死亡的情况下,认为王某可能醒来呼叫而获救的想法没有任何实际根据,完全是一种侥幸、碰运气的心理,实际上是有意听任王某死亡的发生,因而这种心理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是间接故意。

2.李某的行为造成王某死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因此构成犯罪。

3.李某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

李某将王某撞伤后负有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的义务,但他却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致使王某出血过多死亡,因而其行为符合犯罪不作为的构成条件。

(二)案情: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

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3000元钱。

2002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

2002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人许某某的办公室.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刑法学(1)(1)试题

刑法学(1)(1)试题

刑法学(1)复习题(1)一、单项选择题1.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只有( )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

=A.危害行为B.危害结果C.犯罪的时间、地点D.犯罪的方法2.下列人员中,实施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有( )。

A.聋哑人和盲人B.精神正常时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C.生理醉酒的人D.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从轻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D.减轻或者免除4.某甲在行车中不小心将某乙撞伤,为了尽快逃脱,便将流血昏迷的某乙拖入路边树林。

某乙失血过多死亡。

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的犯罪。

A。

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5.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经过20年后仍须追诉的,应当( )。

A.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C.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二、名词解释题16.犯罪17.犯罪主观方面18.正当防卫19.没收财产20. 一般自首三、简答题21.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22.简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四、案例分析题23.案情: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

吴某,男,25岁,无业。

陈某的外甥。

朱某,男,20岁,无业。

吴某的朋友。

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3万元钱。

2015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2000元作为往返路费。

2015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入许某某的办公室。

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刑法学复习资料

刑法学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1.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人民)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2.我国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3.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从刑法理论上看比较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4.在犯罪的理论分类中,与法定犯相对应的是(自然犯)5.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是(犯罪概念)(1)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该从重处罚。

(4)我国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

(5)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有期徒刑。

二、多项选择题(1)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

甲和乙属于(BD)。

A、必要共犯B、任意共犯C、简单共犯D、复杂共犯(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B、甲构成盗窃罪C、乙构成抢劫罪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3)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受到谴责D、坚持罪过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4)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AD)。

A、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某甲B、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某乙C、因贩卖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某丁(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ABCD)。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之后,随即用该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元的手表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与别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元的大衣穿走C、张某在商店购买手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元的真首饰调换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元的海洛因拿走(6)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要区别有(ABDE)。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学(上)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学(上)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题型 :单选题
1、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

A表面关系
B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正确答案
C一般联系
D普遍联系
题型 :单选题
2、重刑主义与下列哪一个刑法基本原则相违背(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正确答案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题型 :单选题
3、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重大环境责任事故人给予3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条款,属于( )。

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正确答案
D刑法典
题型 :单选题
4、犯罪中止形态只能发生在:()
A犯罪预备过程中
B犯罪实行过程中
C犯罪预备与犯罪实行过程中正确答案
D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题型 :单选题
5、系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和单位中的人员。

B
单位犯罪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所有和个人私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
C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法硕复习指导:刑法学内部讲义—法条分析题

法硕复习指导:刑法学内部讲义—法条分析题

法硕复习指导:刑法学内部讲义—法条分析题法条分析题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2.《刑法》第316条第1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3.《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4.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

本人不能说明其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试分析条款规定。

5.《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6.《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7.《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

刑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1406)

《刑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 ]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B.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C.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D.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甲在1998年5月5日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对这个犯罪行为,旧刑法规定的刑罚较轻,新刑法规定的刑罚较重,根据有关规定,甲的犯罪行为适用 [ ]A.根据从旧原则,适用旧刑法B.根据从新原则,适用新刑法C.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旧刑法D.不涉及刑法溯及力问题,直接适用新刑法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 [ ]A.适用我国刑法B.可以适用我国刑法C.有条件地适用我国刑法D.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我国刑法4.下列各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是 [ ]A.侵占罪B.伪证罪C.行贿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5.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理解为[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不构成犯罪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6.王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考虑其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

考验期满内,王某又犯交通肇事罪,但在考验期内未被发现,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未过追诉时效)。

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处理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7.施某,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来中国旅游,6月3日,施某在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途中,因琐事而与邻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

关于本案是否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则受害人亦为外国人。

刑法学口诀

刑法学口诀123刑法当中有各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情形很多,不太好记,而且有的情形是“可以”,有的又是“应该”,一不留神就能搞混。

那么在有限的考研复习时间中如何冲刺考研法学高分?如何将刑法记得牢、记得准?今天考研教育网咨询专家联合网校法学专家就此解说一下比较好记的顺口溜。

一、轻松记忆刑法学的顺口溜1、中无损应当免2、中有损应当减3、未成年应从减4、仅从犯应全三5、防避胁首大功应减免6、轻且首种自铲可以免7、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8、未唆精首或功可从减9、外已罚立大功贪万退行介贿追前交可减免二、专家解说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所以要贪别过一万,否则就没戏了,呵呵)、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研法学复习指南宪法与刑法重点知识点梳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研法学复习指南宪法与刑法重点知识点梳理一、宪法学重点知识点梳理1. 宪法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是国家政治生活和国家制度的总章程。

它具有以下特点:至上性、稳定性、统摄性、权威性等。

2. 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历史发展经历了各个历史时期,包括我国的古代宪法、清朝的中国约法、辛亥革命后的临时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3.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主要包括宪法的序言、总纲、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土领域和行政区划、宪法修改等内容。

4. 宪法的解释和修改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宪法修改应当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宪法修宪的程序和原则宪法修宪应遵循程序合法、原则合宪的原则,切实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刑法学重点知识点梳理1. 刑法的基本概念和职能刑法是国家控制罪犯并保护社会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其职能主要包括:预防犯罪、惩罚犯罪行为、保护人权等。

2. 刑法的分类刑法可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其中普通刑法包括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特殊刑法包括经济犯罪法、贪污贿赂犯罪法等。

3. 刑法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4. 刑法的量刑原则量刑原则是刑法规定的在刑罚决定上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刑法刑事责任原则、刑法主要刑种量刑原则等。

5. 刑法的执行刑法在犯罪行为确认后,对罪犯进行量刑并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保障人权,实现法律的效果。

三、宪法与刑法的关系宪法和刑法是法学中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首先,宪法是刑法的依据和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和法律的根基,刑法则是宪法所赋予的国家权力之一。

其次,宪法和刑法相互制约,宪法规定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保障,而刑法则是对违反这些原则和权利的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规定。

最后,宪法和刑法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宪法确保了刑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法分则复习资料汇总

刑法分则复习资料汇总注意: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1.罪状和法定刑罪状是指刑法分则罪行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罪行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中的种类和幅度2.分裂国家罪概念和特征概念:指抗拒中央统一领导,割据一方或制造民族矛盾,破坏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行为。

特征:○1犯罪客体:国家安全-国家的统一。

○2犯罪客观方面:具有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故意3.间谍罪概念、特征概念: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1、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3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罪。

4.放火罪概念、特征概念: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司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1犯罪客体: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A.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

B.什么是放火:指引起公私财物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

C.放火方式:可以是作为和不作为。

D.放火罪是危险犯:即使未造成实际后果也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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