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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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办法

(必备)教师考核办法教师考核办法1为进一步做好本校教师职务评聘的考核工作,使职评工作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师法》、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符合《教师法》及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具备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在职人员。

送审论文鉴定不合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不合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及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予考核。

近三学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本年度考核范围:1.师德表现差、不服从工作分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参与赌博;2.被试聘或待聘;3.受教育局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4.累计病假六个月或事假一个月或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5.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一个学期及以上(政策许可或经县教育局批准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和记分办法主要考核近三学年德、能、勤、绩的情况。

(一)德(20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计基本分20分。

近三学年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每一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

2.闹不团结,有吵架、打架等损害教师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3.使用教学忌语,在学生面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两课两操、音、体、美、劳动技术课等私自移作他用。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每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4.歧视差生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5.体罚学生一次扣0.5-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不服从学校分配、消极怠工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0.5-2分。

(二)能(30分)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达标(3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xx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以下简称《申报条》)等,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定(一)改革领导小组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联合成立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审定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和《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年xx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教委组建xx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组建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高级评委会),代行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各区不再单独设立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区高级评委会一般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区人力社保局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副局长和区教委主管中小学教育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各学科评议组的组长可担任委员。

区高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行政领导不得超过(含)三分之一,同时兼顾委员的学科、学段分布,同学段同学科的委员原则上不应超过2名。

区高级评委会下设的学科评议组应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别组建,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多的,可拆分组建多个同学科评议组;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少的,可合并组建综合学科评议组,原则上每学段、每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1人。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任现职以来撰写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区域内交流、推广或获奖。
3
查看论文
任现职以来,须呈现一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公开发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或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国家一级教育学会及国家级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论文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记3分;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记2分;获市级二、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记1分,获县级二、三等奖记0.5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记分。
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
8
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电教、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一师一优课”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4分/次、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微课、说课、录像课、教学片段、在线备课记分减半。校级每次记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
(国家、省教育学会二级学会、市教育学会的降一等计分,其他学会、协会等机构的不计分)
示范作用(17分)
指导培养教师能力
5
查看相关资料
任现职以来,签订师徒结对合同(可跨校)并进行了指导工作记2分。
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武竞赛,本人获指导奖(有荣誉证书或文件或徒弟的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奖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奖项不累计取最高值。
乡村工作经历
10
查看评审表第16项
①现在农村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30年(含30年)加10分,满25年加8分,满20年加7分,满15年加5分,满10年加3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②曾经在农村现在城区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20年加3分,满15年加2分,满10年加1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完整版)教师考核细则

(完整版)教师考核细则

(完整版)教师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细则
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教师考核的具体细则,以确保教学质量的
提高和教师的绩效评估公正合理。

考核标准
教师的考核将基于以下几个标准进行评估:
1. 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以及
学生评价等方面。

2. 学术研究:评估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得专利等。

3. 课堂管理:评估教师在课堂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课堂纪律、学生参与度、教学环境等。

4.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包括教学态度、学生关怀、团队合作等。

考核流程
教师的考核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考核组成: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包括教务处、学
院领导等。

2. 考核时间:每学年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 考核方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包括教学观摩、学生评价、教师自评、同行评议等。

4. 考核结果:考核小组综合评估各项标准,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绩效奖励申请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具体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结果将参与教师职称评定的综合评价。

2. 绩效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奖励申请的依据。

3.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考核结果,确定教师的培训需求,进行个性化培训。

评估责任
教务处将负责统筹和协调教师的考核工作,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维护与更新
本文档由教务处负责维护,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4
任二级满4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五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2分,最多不超过4分。
4.连续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提供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8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3分,最多不超过8分。
5.继续教育证书
2
继续教育达标不计分,具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合格证书记1分,普通话超过达标水平记1分。。
8.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每增加一年加0.2分,最多不超过4分。
综合
荣誉
材料
20分
9.任现职以来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业务能力方面:获县区级及其以上荣誉或被县区级及其以上主流媒体表彰与宣传报道。(提供文件和证书复印件,报道的佐证材料)
20
获得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被主流媒体(党报、党刊、《中国教育报》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宣传报道的,国家级记20分,省级记15分,市州级记10分,县区级记5分,校级记2分。同一事迹获不同层级表彰或宣传报道的,只取最高层级记分,不累计记分;每一层次获多项表彰或宣传报道的只取一次记分,加满20分为止。
实地
考察
评价
50分
10.现场授课,民意测评及问卷调查(小学问卷调查对象为家长),工作效果等(单位评价)
50
此项按“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实地考核评分表”折算分数
小 计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
单位: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教龄:
考核
方式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单位
评分




100

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1)

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1)

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1)(试行)专家评委签名(5人以上):附:一、减分1.近5年内,曾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4分。

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处分,只减分一次。

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分。

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授课及答辩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每次减2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资历、聘书<或聘用合同>、支教经历不合程者之一者)。

2.课程教学考核等级未达到良好标准,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下。

3.任现职以来,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言行者,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猥亵强奸女生;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有偿特长班、兴趣班教学;“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 ,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

6、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按要求提供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7.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

8.近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有关规定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

9.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4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中高级教职称评定细则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的,目的是对教师的职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定和认定。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1. 资格条件:申报者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教学工作经验,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

2. 申报程序:申报者需按照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评审意见书、教学成果证明、教学评估报告等。

3. 职称评审标准:评审标准通常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等方面。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这些标准对申报者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4.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通常包括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初审阶段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终审阶段则是对初审合格的申报者进行面试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5. 评定结果:评定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进行确定,评定通过者将获得相应的中高级教师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定细则。

申报者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教学成果证明。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评定职称。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殊贡献,注重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教育教学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不低于一定标准;(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果;(三)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深入研究成果;(四)具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

指导
培养
得分
10分
22. 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提供教研部门的佐证材料)
5
指导、培养教师参加教学比赛(提供师徒合同):获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县级记2分、校级记1分。(就高只记一次)
23.指导学生参赛成绩(提供学生的获奖证书并附上写有参评教师姓名的指导证书。)
5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国家奖记5分、省级奖记4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市级记2分、县级记1分。
3.专业技术任职资历(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4
任二级满4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五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0.2分,最多不超过4分。
4.连续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提供聘任书或聘用合同)
8
从事教育工作每一年记0.2分,最多不超过8分。
5.继续教育证书
1
继续教育达标不计分,具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合格证书记1分。
衡阳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考评计分细则
(试行)
单位: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年龄:教龄:
考核
方式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单位
评分




100

硬性
条件
得分 30分
1.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证书(高中本科,初中、小学大专)
1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记分,提高一个层次学历记1分。
一票否决原因
小计
总分
20.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
10
饱和工作量记6分,超工作量加记4分(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最多不超过10分;

中学教师考核细则(5篇)

中学教师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师德修养(____分)1、政治态度(____分) 责任部门:办公室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1.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教师无故缺席的每次扣____分,因私请假每次扣____分;2、师德规范(____分) 责任部门:工会、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2.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岗位目标奖考核条例》,违反考核条例(二)每条扣____分,违反考核条例(三)每条扣____分,违反考核条例(四)每条扣____分。

2.2:做好文明处室工作,办公室内爱护公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节约学校资源。

工作时间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违反以上情况者,发现一次扣____分。

二、工作态度(____分)1、工作量(____分) 责任部门:校长室服从学校任课任职安排得____分;因不服从学校安排而未满工作量的,该项不得分。

2、劳动纪律(____分) 责任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2.1: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后每次扣____分;每月中途因私外出四次后每次扣____分;2.2:事假每天扣____分,病假每天扣____分,婚、丧、产、护理假等规定假期不扣分;2.3:缺岗发现一次扣____分;2.4:学校各部门和教研组组织的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____分;无故缺席每次扣____分;2.5:不遵守会场纪律或不按要求做学习笔记的每次扣____分;3、工作任务(____分) 责任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3.1:认真完成上级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____分,因事因病请假的参照2.2。

3.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____分,工作中造成重大差错的每次扣____分。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以下量化考评细则:(除论文、公开课、教师竞赛、指导教师和辅导学生获奖外,其他按月计分,班主任按10个月计【7-8月不计分】,其他按12个月计。

例如若06年5月聘,该学年度任职期考核分:合格0.5×4/12分,班主任工作分:0.4×2/10分;若06年10月聘,该学年度工作量分:1×11/12分。

)【各项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一、教龄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其在校学制视同教龄;从机关分流到学校的人员(原是公务员),机关工龄按教龄计分。

教龄每年1分。

(军龄不计教龄)二、学历(学位)分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

在职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若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四门及以上学科结业证书。

学历学位计分,按任现职以来已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中学1.取得本科学历每年0.2分;2.取得硕士学位每年0.4分;3.取得博士学位每年0.6分。

(二)小学(幼儿园)1.取得专科学历每年0.2分(调入我校的小学教师,小学阶段专科学历每年0.2分)2.取得本科学位每年0.4分;(调入我校的小学教师,小学阶段本科学历每年0.4分)3.取得硕士学位每年0.6分。

三、任职期考核分任现职以来,每次学年度考核。

(一)优秀1分;(二)合格0.5分;(三)不合格扣1分。

四、任职资格分已获得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未聘的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未满一年的,按月计分。

每年0.3分。

五、表彰奖励分任现职以来,在德育、教学、教改、教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分综合奖、特殊贡献奖、教育教学专项奖、教育教学单项奖四类,每人每学年以一次某类最高奖计分。

(参加各类公开课或论文评比获奖,不能得表彰奖励分)(一)综合奖综合表彰指获得学校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特级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教学名师、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实事杰出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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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工作的进行,提高教师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的职称聘任考核工作。

第三条教师职称聘任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和鉴定。

第四条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的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具体职称设置根据聘任教师的资历、素质、业绩和岗位要求等综合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教授职称的聘任条件:须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国际影响力等条件。

第六条副教授职称的聘任条件:须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较长时间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等条件。

第七条讲师职称的聘任条件:须具备硕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一定的教学经验等条件。

第八条教师职称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材料审核、学术评审、组织面试、公示、报批等环节,具体操作程序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师职称的聘任一般按年度进行,具体聘任时间和工资调整时
间由校方安排。

第三章聘任评审标准及权重分配
第十条教师职称聘任的评审标准应包括学术业绩、教学质量和教学反
响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学术业绩评审占40%的权重,教学质量评审占30%
的权重,教学反响评审占30%的权重。

第十一条学术业绩的评审标准包括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学术交流
等方面内容,其中科研成果评审占60%的权重,学术影响力评审占30%的
权重,学术交流评审占10%的权重。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的评审标准包括教学设计、教案编写、教学实施、
评价与改进等方面内容,其中教学设计评审占30%的权重,教案编写评审
占20%的权重,教学实施评审占30%的权重,评价与改进评审占20%的权重。

第十三条教学反响的评审标准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校内评价等
方面内容,其中学生评价评审占40%的权重,同行评价评审占40%的权重,校内评价评审占20%的权重。

第四章职称晋升及奖励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通过职称评审晋升为下一级职称,晋升
一般按年度进行,由学校聘任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十五条教师通过职称评审晋升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提升和社
会地位提升,并可以参与更高级别的教学和科研课题。

第十六条教师职称评审优秀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适时公示
在学校的相关网站和公告栏。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的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是本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最高权力
机构,负责对教师职称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的具体操作和流程管理,并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教师职称评审应依法公正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
和干预评审结果。

第二十条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不服的教师可以向学校上报申诉,并由学
校成立由专门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复核和裁决。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违反本细则的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的修订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
施行。

以上是关于111教师职称聘任考核细则的内容,总字数超过1200字。

该细则主要涉及教师职称的聘任条件及程序、评审标准及权重分配、职称
晋升及奖励以及责任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教师职
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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