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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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漏电保护器的采购、安装、使用和管理。

2术语和定义漏电保护器是当电路中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保护装置,它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3职责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3.1.1依照国家及行业关于漏电保护器规定、标准,编制集团公司《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

3.1.2对各分、子公司执行贯彻集团公司《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督和评价。

3.2检测服务中心负责对漏电保护器安全性能进行常规检测。

3.3子公司3.3.1贯彻漏电保护器标准、规定。

3.3.2负责本公司漏电保护器使用与管理。

4工作内容和要求4.1漏电保护器的应用场合4.1.1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应考虑漏电保护,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4.1.2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和场所有:a)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b)安装在潮湿、腐蚀性强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c)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d)暂设临时线路和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e)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系统或电器设备;f)食堂、浴室场所的电气系统或电器设备。

4.2漏电保护器使用、安装4.2.1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安装应符合(GB13955-92)国家标准规定。

4.2.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要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式,确保设备漏电保护的可靠。

如:安有漏电保护器的可移动式配电箱(板)接引电源线时应采用完整的专用保护零线(PE)。

4.2.3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要以负荷末端保护为基础,为了缩小发生电击或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的停电范围,在分为两极漏电保护时,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要协调配合好,确保末端用电设备漏电保护的可靠性,通常为漏电动作电流级差为1.2-2.5倍;漏电动作时间级差为0.1-0.2s。

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五篇)

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五篇)

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1. 切实落实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部门及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强化班组日常班中安全检查机制。

同时,强调部门、班组领导及管理人员需加强对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 加强对公司内危险场所及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深入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确保潜在危险得到及时控制。

二、强化岗位现场安全管理1. 加大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迅速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有效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2.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依据“三定四不推”原则,迅速组织整改。

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需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持续提升员工安全素质1. 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工作,通过多样化手段如宣传、教育等,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与行为规范性,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积极转变,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弥补被动管理的不足。

2. 安全培训应首先着眼于安全意识的培养,随后是安全技能的训练。

尤为重要的是,需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就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良好合作态度,以此为基石逐步构筑安全意识。

3. 督促部门、班组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安全信息,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持续提升,加强人的本质安全管理。

4. 继续办好《安全生产宣传栏》并举办安全生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增强安全宣传的广度与深度。

5.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与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知识,尤其需重视新员工上岗及工种调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以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专业教育与定期考核,确保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6. 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与集团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与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024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成品油公路运输业务的承运商,包括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所有进行成品油公路运输业务的承运商,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承运商在成品油公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承运商负责进行成品油公路运输的车辆、人员、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承运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权限、工作流程等,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控制制度;(三)事故应急预案;(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六)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七)安全事件处理制度;(八)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九)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承运商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九条承运商应当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条承运商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术素养。

第十一条承运商应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备安全运输成品油的能力。

第十二条承运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车辆日常巡检和维修养护;(二)车辆检测和安全评估;(三)车辆装载和固定;(四)车辆行驶安全技术要求;(五)车辆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十三条承运商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承运商应建立车辆检测和安全评估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评估。

第十五条承运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规范和要求车辆的装载和固定。

2024年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____年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促进电力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电力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四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作业。

第五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项工程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第七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技术要求,选择合格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八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九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划定明确的施工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的管理,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文化建设,推动施工安全管理的常态化。

第六章监督执法第十六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电力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点(3篇)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点(3篇)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点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显现。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工人和公众的安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至关重要。

以下是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的要点。

1.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1.1 确保施工现场的合法性,如有必要,要查验相关的施工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1.2 检查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包括道路、排水系统、电力供应等设施。

1.3 确保施工企业的资质和人员配备情况符合要求,特别是工程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如安全出口、消防设备等标示是否清晰可见。

2.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安全2.1 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围挡和警示线是否完好无损,并合理设置。

2.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2.3 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特别是临时电缆、电器设备等是否定期检修。

3.高处作业安全3.1 检查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设施是否安全稳固,如脚手架、扣件等。

3.2 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合格的安全带,并进行检测,确保使用情况符合要求。

3.3 检查高处作业时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4.1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年检合格证书和使用手册是否完备,并有专人进行操作。

4.2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定期检修、保养,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3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经验。

5.施工物料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5.1 检查施工现场储存的物料是否堆放整齐,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规定。

5.2 检查施工现场对危险品的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包括储存、使用和运输等方面。

5.3 检查施工现场所用的各种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并有相应的合格证明。

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6.1 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如灭火器、水源、消防水带等。

6.2 检查室内施工场所和临时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备适量的疏散标志。

2024年铁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铁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铁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铁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__号令)和《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____〕____号),并结合公司实际和铁塔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和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细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并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能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公司列入资本开支类的新建、扩建、改造和搬迁铁塔。

四、本细则适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各铁塔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分公司、河北通信服务公司亦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五、省公司综合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传达贯彻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六、工程管理部是本细则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铁塔工程安全生产细则的制定、修订和总体落实计划。

(二)负责检查分公司和各合作单位的铁塔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铁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四)负责核查铁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企业资质,并检查工程实施中转包和非法分包情况。

(五)负责组织铁塔设计会审。

七、各分公司是本细则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本细则在工程建设中的具体管理。

(二)负责检查铁塔工程中各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三)负责制定铁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具体处置流程,并处理工程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负责铁塔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

八、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设计单位安全职责1.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高耸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等其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法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一、建立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组员由机关支部、安全文明处、施工技术处以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定期对公司下属各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考核。

公司下属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项目公司经理任组长,项目公司书记任副组长,各项目部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组员,定期对下属工地进行检查、考核。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定期对项目部人员及班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公司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所属项目公司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考核,并做出评价,详见简报;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目进行安全文明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

三、考核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经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地方政府及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例、规范、规章制度,国家强制性标准。

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努力做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布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杜绝和排除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隐患。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正确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按标准布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率____%。

同联营队伍、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领导组织职工、联营队伍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2、技术负责人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编制切合实际的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并督促实施。

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2024年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公司多数单位都属于消防重点单位,消防不安全因素多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较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如有丝毫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极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引起群体伤害事故。

因此,安全动火(各类火源)是我们选煤企业最重要的安全消防管理内容之一。

为了加强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火而引起火灾和爆炸群体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1、安全动火的基本原则1.1各类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1.2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凡是可动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1.3凡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关闭阀门,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

1.4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动火证。

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当日一处作业地点有效,不得涂改。

1.5动火操作人和安全监护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监护人不在场,操作人有权拒绝动火。

1.6生产设备(装置)进行大、中修时,因动火工作量大,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都应彻底清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管道加盲板隔离。

1.7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处。

1.8生产作业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2、动火分级管理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将动火分为三级进行管理。

2.1一级动火(禁火区):2.1.1变电所、配电室、空压机室、集控室、捕收罐区域、燃油炉锅、药剂库区(泵房)及所属设备设施,乙炔和氧气存放处,原煤准备(返煤地道)、原煤至筛分破碎栈桥及筛分破碎工房内,矸石、煤泥、中煤和精煤栈桥等危险性大的设施设备动火。

2.1.2仓库等场所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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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技术监督和风险防控。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提供工作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各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单位应当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设备的维护,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技术监督
第十条国家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政府有权采取暂停生产、关闭、整顿等措施,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控制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风险防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三同时”管理制度,即现场施工、现场作业、现场操作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危险源报告和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政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责。

第十九条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政府有权依法进行处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政府有权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汇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管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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