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家长教育管理制度
培智学校陪读家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培智学校陪读家长的管理工作,保障陪读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智学校所有陪读家长。
第三条陪读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二章陪读家长职责第四条陪读家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第五条陪读家长应关心爱护学生,关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注学生成长。
第六条陪读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七条陪读家长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与教师沟通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第三章陪读家长权利第八条陪读家长有权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
第九条陪读家长有权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帮助。
第十条陪读家长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陪读家长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陪读家长培训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对陪读家长进行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家庭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等。
第五章陪读家长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学校对陪读家长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与活动情况、配合学校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情况等。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陪读家长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陪读家长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陪读家长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陪读资格等处理。
第十九条陪读家长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家校协同管理制度

小学家校协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家校协同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良好合作,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而建立的,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
在这个制度下,家庭和学校将通过共同的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二、目的家校协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共同为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努力。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促进双方的共识和理解。
2. 促进家庭和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合作,共同为孩子们的学习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支持。
3. 促进学校管理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三、家校协同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家长的权利和义务1、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关心和支持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2、积极参与学校的家长会议和家校互动活动。
3、配合学校的工作,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4、不干涉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的日常教育活动。
5、积极配合学校的家庭作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孩子进行必要的督促和教育。
(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建立家长委员会,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沟通。
2、保证家长获得信息的透明和及时,为家长提供必要的教育指导和支持。
3、组织相关的家校互动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的交流和合作。
4、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为孩子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保障。
5、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家校协同管理机制1、建立家校协同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和家长代表组成,共同商讨学校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并作出决策。
2、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和学校家庭日,促进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和交流。
3、建立家校协同管理的信息平台,及时传达学校的教育动态和相关信息。
4、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并落实家庭作业、学校规章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家校协同管理的具体措施1、学校与家庭共同协商制定学生家庭作业管理办法,明确家长在学生家庭作业中的作用及具体做法。
2、学校定期邀请家长参观学校,并组织家校互动交流活动。
3、学校着重加强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增加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和合作的平台,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树立亲子教育的观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长学校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章程与规定。
第三条家长学校是一个开放、公平、透明的组织,欢迎所有家长积极参与其中。
第四条家长学校是一个互助与分享的平台,鼓励家长之间互相帮助和学习。
第五条家长学校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家长讲座、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手工、家教指导等。
第二章成员组成第六条家长学校的成员包括学校的家长以及学校工作人员。
第七条家长学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平等参与家长学校活动的权利。
2. 积极参与家长学校的活动,为家庭教育作出贡献。
3. 遵守家长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家长学校的正常秩序。
4. 尊重他人的观点,保护家长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家长学校设立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包括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工作人员代表,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家长学校的活动。
第九条学校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1. 制定家长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2. 组织和协调家长学校的各项活动。
3. 审核家长学校的收支情况。
4. 监督和管理家长学校的工作。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条家长学校的活动由学校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具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由工作人员负责安排。
第十一条家长学校的活动应提前公告,家长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邮件、学校网站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的活动开展应积极参与,遵守活动纪律,不得干扰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家长学校的活动可以邀请专家、教育工作者等作为嘉宾,提供家庭教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章家长学校的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经费由学校按照家长学校活动的需要进行拨付。
第十五条家长学校的经费应按照规定用于家长学校的正常开展和活动质量的提升。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家长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领导小组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学校成立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我校特成立家长学校。
本制度旨在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家长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1. 家长学校由校长担任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副校长,德育处主任担任主任,各年级组长担任副主任,班主任和热心家长代表担任成员。
2. 家长学校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家长学校校长负责家长学校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 家长学校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
3. 家长学校办公室负责家长学校的宣传、招生、课程安排、资料整理等工作。
4. 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家长学校的组织协调和活动开展。
5. 班主任负责本班家长学校的具体实施,包括课程安排、活动组织、家长沟通等。
6. 家长代表负责参与家长学校的管理和活动,为学校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课程设置1. 家长学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2. 必修课包括:家庭教育理论、亲子沟通技巧、亲子教育实践等。
3. 选修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家长成长课程等。
4. 课程内容应紧密结合家庭教育实际,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五、活动开展1. 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大型活动,包括家长讲座、亲子活动、家长会等。
2. 家长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家长座谈会、家教经验交流会等。
3. 家长学校活动应注重家长参与,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六、考核与评价1. 家长学校对家长参与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活动参与、家教实践等。
2. 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家教观念、家教方法、家教效果等。
3. 家长学校定期向家长反馈考核和评价结果,帮助家长改进家教方法。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学校办公室。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学家校协同管理制度

小学家校协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家校协同管理是指学校和家庭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制度旨在规范家校协同管理,明确家校双方的职责,提高教育质量,营造和谐育人环境。
二、家校协同管理原则1. 尊重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发挥家长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家校沟通。
2. 共同原则:学校和家庭共同参与学生教育,共享教育资源,共同承担教育责任。
3. 合作原则:学校与家庭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指导原则:学校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教育素养,促进家校共育。
三、家校协同管理内容1. 家长学校建设(1)学校应设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2)家长学校课程内容应涵盖家庭教育理念、方法、心理健康等方面,满足家长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3)学校应邀请教育专家、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士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实际问题。
2.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1)学校应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学校工作,听取家长意见,共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应设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代表作用,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工作。
(3)学校应组织家长志愿者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工作。
3. 家校沟通与合作(1)学校应建立家校联系册,记录学生在家、在校的表现,促进家校双方了解学生情况。
(2)学校应定期组织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环境,指导家庭教育,解决学生成长问题。
(3)学校应开展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等,增进家校情感交流,促进家校共育。
4. 家长教育素养提升(1)学校应开展家长教育素养培训,提高家长对教育政策的理解,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2)学校应组织家长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阅读等,增进家长对教育理念的理解。
(3)学校应定期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了解家长需求,不断优化家校协同管理。
四、家校协同管理实施措施1. 完善家校协同管理机制(1)学校应制定家校协同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家校双方职责,确保家校协同管理有序开展。
家长学校工作实施规范_规章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实施规范_规章制度家长学校工作实施规范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
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家长学校工作,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工作实施规范。
一、指导思想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宗旨,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以全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为指导,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家长学校的性质与任务(一)家长学校的性质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中小学、幼儿园开、职业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家长学校的任务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家长和儿童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通过多种形式为家长儿童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家长教育培养子女的能力和水平;增进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一、为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教”结合,构建和谐教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家教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要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要做到“十有”:有学校委员会及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活动经费、有教室、有牌子、有计划、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考核评估、有工作制度、有档案资料。
四、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要做到“五落实”:教学计划落实、教学时数落实、常规管理制度落实、教师队伍落实、课题科研落实;四、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
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五、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向家长学员讲解3—4个专题,切实增强家长的家教素质。
六、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七、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九、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家长学校学员考勤制度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学员必须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学习。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3、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勤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4、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且不得参与优秀学员的评选。
家长学校学员学籍管理制度一、学员管理1、子女入学,家长进校。
新生入学后,家长到子女所在校(园)的家长学校报名,填写《宁城县家长学校学员学籍卡》,成为子女所在学校的家长学校学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4、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
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5、爱护校园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园内物品。
6、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末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等级记分。
妇女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妇女家长的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能力,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女家长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面向妇女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技能培训和文化交流的公益性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校坚持公益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为妇女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教学计划等。
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部,负责家长学员的招生、注册、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筹措。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市场需求,开设各类家庭教育课程,包括亲子沟通、家庭教育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等。
第九条教学内容应注重实用性,紧密结合家庭教育的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选聘具有丰富家庭教育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
第十一条教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员管理制度,包括招生、注册、考勤、成绩管理等。
第十四条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校为学员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性。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九条学校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学校对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和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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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家长教育管理制度
1.背景
家庭是孩子最重要的教育环境之一,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的规范和提高家长的教育管理能力,制定家庭家长教育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家庭内的教育活动,帮助家长合理规划教育内容和方式,提供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以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职责
3.1 家庭管理责任
家长应当履行以下管理责任:
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关心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制定合理的家庭规则,促进孩子的良好行为惯;
维护家庭秩序和和谐的亲子关系。
3.2 教育管理责任
家长应当履行以下教育管理责任:
定期沟通孩子的研究情况,了解孩子的研究需求和困难;
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研究惯和时间管理能力;
鼓励孩子参与课外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
监督孩子使用互联网和电子设备的行为,保护孩子的网络安全。
4.实施措施
4.1 家庭教育指导手册
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包括家庭教育原则、方法和技巧,供
家长参考和研究。
4.2 家庭教育活动
组织家庭教育活动,如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游戏等,增加家长的教育知识和技能。
4.3 家庭教育资源
提供家庭教育资源,包括书籍、视频、网站等,帮助家长获取专业的教育资讯和指导。
4.4 家庭教育监督
建立家庭教育监督机制,对家庭教育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良的家庭教育行为。
5.反馈和评估
定期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评估家庭教育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改进空间,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结论
制定家庭家长教育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培养健康、积极、有责任心的下一代。
这份制度的落实需要家长的
积极参与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