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街道设计导则

2020南京街道设计导则
2020南京街道设计导则

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

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 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 二、规划背景 金牛湖作为2014年南京青奥会的水上运动项目比赛基地,随着青奥会的召开将对金牛湖的旅游开发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宁天城际轨道线的即将开通,将大大增强金牛湖的旅游可进入性,为后青奥时代金牛湖旅游开发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本规划单元位于金牛湖街道东北角,与安徽省天长市、扬州仪征市接壤,是整个金牛湖旅游度假区的核心区域。本单元生态良好、区位优越、文化特色显著,是南京市乃至长三角湖泊休闲度假旅游的的重要板块和最富发展潜力的区域。随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完成,为了进一步提升地区品质,突出整体空间形象、彰显空间特色、美化景观环境,特组织开展《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城市设计》工作,为该地区规划发展和管理审批提供依据。三、规划设计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环湖东路(规划),西至冶山一线,南至六合中部干线(规划),北至六合北部干线(规划),规划总面积约35.91平方公里(其中金牛湖湖面面积约10.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约5平方公里)。 四、规划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4)《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 (5)《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规划 (1)《南京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20)》; (2)《南京江北新区2049战略暨2030总体规划》; (3)《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总体规划2011-2030)》; (4)《南京市金牛湖街道金牛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5)各在批、已批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6)其他相关规划、规范。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发表时间:2020-04-09T07:52:42.175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2期作者:赵毅 [导读] 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赵毅 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 摘要: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关键词:城市设计管控;城市设计图则;城市设计成果转译;无锡市 1.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城市设计日益重视,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许多城市往往是先完成了若干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项目,之后才陆续研究和实施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内容。常见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在规划层面进行管控,将城市设计规划意图落实在地块规划条件之中,进一步指引具体项目的建设。 就体系而言,现有总规-控规为主的法定规划体系业已成熟,城市设计管控应当与之充分结合;就内容而言,城市设计成果应进行标准化转译,从管理到使用上跨越设计方案的表达,实现可读、可用、易用的目标。 2.国内相关研究及做法探索 2.1 梳理层次,对接法定规划管控环节 梳理城市设计的层次,将各层次城市设计与总规-控规-修详(建设实施)的法定规划体系相互衔接是近年相关研究的共识。《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区段、地块和专项四个大类,前三类与法定规划的层次一一对应。 以上海为例,按照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结合不同尺度的管控要素特征,将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划分为总规阶段、控规阶段以及建设实施阶段三个阶段。总规阶段划分为市域层次与区县层次;控规阶段划分为地区层次与街区层次。总规与控规阶段可针对特定对象及特定范围进行专项城市设计。建设实施阶段按照管控对象,分为建筑项目、公共开放空间、市政设施、环境设施四种类型。各阶段与层次对应不同的设计范围、典型尺度、设计类型与管控途径,主要设计管控内容各有侧重。相关管控要素通过规划设计全过程进行层层落实,并在建设实施阶段结合《上海市城市设计导则》,在不同类型与等级的地区,进行差异化管控。 2.2 编制城市设计图则,同步审批 在图则方面,将城市设计要素以附加图则的形式和控规一并纳入建设审批条件,为城市设计图则赋予法定性。 以上海市为例,协调制度与机制可以促成规划管理各环节统一思想,领会城市设计成果的意图,确保城市设计的审批成果切实可行,核心地区形成贯穿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的管控协调体系,明确城市设计作为附加图则与控规共同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城市设计)图则与控规图则范围、比例尺均相同相同,视城市设计管控要素的多寡可以绘制多张城市设计图则。 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出台《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特定意图区地块出让须城市设计图则;一般地区采用文字通则要求;城市设计图则可直接纳入出让条件;已批地段城市设计须形成城市设计图则并报审。同步出台的《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关于图则内容和标准图层给予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标准可直接进行城市设计要素的落实和城市设计成果转译。 3.实践案例:无锡市区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及图则的研究 3.1 管控体系研究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管控方法,无锡市区将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对接法定规划各层次: (1)总体城市设计和片区城市设计对接无锡市区、各行政区和功能区、新市镇的总体规划,确定无锡总体风貌定位和空间格局,明确重要特色意图区、特色空间要素、城市空间基底等方面宏观控制要求,并作为正式成果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应总体规划;

南京市控详数据标准(2012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2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1) 二、支撑系统 (1) 三、制图精度 (1) 四、坐标系 (1) 五、地形图 (1) 六、图层管理 (1)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43) 八、城乡用地汇总表 (48)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8) 十、文字标注 (50) 十一、图形规则 (51) 十二、图纸版式 (53) 十三、出图设置 (53)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53) 一、文件存储标准 (54)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56)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128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XP;AutoCAD2007 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3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采用地形图中坐标网定位,市域地形应与总图对应; 同一图纸内引用相同比例的地形图,颜色采用252号色。 六、图层管理 ⑴ 0层除作为插入块的基准层外不能存放任何数据;避免块的多层嵌套,除地形图外不使用外部引用(xref); ⑵图例内填充色与图层应保证一一对应; ⑶同一图层必须采用统一的名称、实体类型、线型;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技术标准 (试行) 南京市规划局 2013年12月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对《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宁规字〔2013〕431号)明确的需提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地块。在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城市设计)阶段,以及单独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已编制的上位规划中尚未明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遵守本规定。 3、本技术标准作为地块规划条件的组成部分,强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简明有效、便于操作,并能确保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本图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在满足地块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秩序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因地制宜,图则内容和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各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以控制城市空间秩序中不利情况的发生为基本目的,同时为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留出空间。 4、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及其他一般地区的地块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地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内容与要求 1、地块城市设计及其图则是对各层次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落实和表达,是对

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具体地块编制本图则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本技术标准所列的地块城市设计内容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增补表述内容。 2、图则的具体要求在“图则说明”中以文字形式归类表述,包含对各大类问题进行综述的“控制引导意图”和对各分项提出要求的具体“说明”两个部分。 3、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控制性要求”与“引导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控制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引导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图则内容的分类、图则说明的要求、图件的内容与形式等,如表1所示。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1 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要求,统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工作的规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编制本导则。本导则也是《交通发展白皮书》的具体实施配套文件之一。 1.0.2本导则适用于市区围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活动,郊县围可参照执行。 1.0.3 本导则的技术规定以国标为依据,结合具体情况和城建实践多年经验编制而成。本规定中未包括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2 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2.0.1 道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应遵循国家规定的“七阶段”基建程序,按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道路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各类基建手续办理、现场“三通一平”等)、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等七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先后衔接,互相联系,其通工程设计贯穿于工程设计与建设过程的始终。 2.0.2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和“先初步设计,后施工图设计”的原则开展,一般应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为提高设计水平,道路建设单位应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大中型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和含较大规模构筑物工程的项目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设计竞赛或设计招投标,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道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须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标准和围。道路工程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合理的设计与建设标准,以控制建设成本和提高投资效益。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2017.07.01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文号:宁规规范字〔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7日实施日期: 2017-07-01 发布部门: 正文: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统一建筑审批管理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出让类用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批管理,划拨类用地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科学合理,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要求。 第四条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真实、准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报审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予以定期公布。 第五条大型商业办公、文化、娱乐、体育、会展等大空间或超高层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对造型和工艺设计有特殊需要的,经论证后,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第二章总平面 第六条建设项目场地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做好竖向设计。 建筑的室外地面标高应与基地及周边现状地形及规划道路相衔接。除基地现状标高与道路高差较大需设置挡土墙的情况外,建筑的室外地面标高应以相邻规划道路中心线控制标高为基准,最大高差应小于米。如因场地或周边道路高差无法采用统一的室外地面标高进行设计的,建筑室外地面标高可分段设计。 按照《南京市街道设计导则》的要求,临生活型街道的建筑室外地坪应与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平接。 计算建筑高度和确定地下室时,采用的室外地面标高应从建筑各立面对应的室外地坪最低点取值。 第七条计算建筑间距、退让距离时应从建筑外墙面最外沿起算,当建筑各侧阳台累计面宽总长度超过相应建筑边长1/2或连续长度超过8米时,应从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凸显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定位和山水城林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规范各类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和管理要求,以《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为基础,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内容,南京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本《导则》通过明确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有助于编制单位加强对南京城市特色的把握。各城市设计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对设计内容进行拓展,鼓励对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本《导则》于2013年10月起试行,《导则》中所确定的市级特色意图区以及空间特色要素等内容,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 本《导则》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南京市规划局。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彰显南京城市空间特色,提高城市设计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和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1.2 指导思想 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目标定位,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发展导向,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空间特色。 1.3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重在明确和规范各层次城市设计内容和设计成果要求。 1.4 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 从市民角度出发,由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转向满足审美、认知及体验需求,促进公共资源合理使用,引导慢行交通出行,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1.4.2 特色美观 在南京特有山水环境、人文背景下,建立城市空间秩序,突出城市整体空间形象,彰显城市空间特色,美化城市景观环境。

宁高城际线翔宇路南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规划编制任务书

宁高城际线翔宇路南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规划编制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轨道车站,作为一种客运交通枢纽,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交通接驳,但车站功能的内涵不仅仅表现为“客运交通枢纽功能”,大运量公共轨道交通站点的建设能有效的改善所在地区的交通易达性和通达性,进而提高站点周边区域的土地价值和发展潜力,并对城市三维空间环境产生影响。 通过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的城市设计,即立足站点周边500米范围核心区域与车站的一体化空间环境规划研究,不仅可以实现轨道站点与周边土地集约紧凑发展,整体提升区域发展活力,而且可以完善站点周边公共交通一体化,更好实现公交都市建设目标。 地铁宁高城际线翔宇路南站位于江宁区禄口新城。周边地区为城市新区。项目所在地区规划发展定位于南京市重要的临空产业集聚区,新兴产业建设的先行区,临近机场的交通枢纽集散地和配套服务区,江宁区禄口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规划范围 规划核心区范围东至望舒路,西至经九路,南至规划河道,北至纬五路,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22公顷;规划区范围东至望舒路,西至坤宁路,南至规划河道,北至神舟路,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60公顷(详见附件规划范围示意图)。该站点周边地块包含在《禄口新城SOQ013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规划目标和要求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对站点周边地区现状进

行深入调查分析,进一步明确站点及其周边地区的城市功能发展定位;以TOD 理念引导地铁站点周边地区规划设计与开发建设,通过站点和周边土地利用的整合,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改善出行效率,增强轨道交通为周边地区的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站点周边城市活力,从而带动片区发展。 四、规划依据 1、相关规划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南京市“特定意图区”专项规划》 《南京综合交通枢纽规划(2013)》 《宁高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站点与地面交通一体化衔接设施规划(2011)》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禄口新城总体规划(2009-2030)》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含铜山新市镇)总体规划(2010-2030)》 《禄口新城SOq01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 《南京地铁三、六号线(江宁段)站点一体化衔接设施规划(2012)》(报批稿) 2、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苏建规…2010?203号) 《关于加强全市城市设计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3?35号)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宁政发…2013?285号)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凸显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定位和山水城林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规范各类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和管理要求,以《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为基础,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内容,南京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本《导则》通过明确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有助于编制单位加强对南京城市特色的把握。各城市设计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对设计内容进行拓展,鼓励对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本《导则》于2013年10月起试行,《导则》中所确定的市级特色意图区以及空间特色要素等内容,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 本《导则》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南京市规划局。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彰显南京城市空间特色,提高城市设计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和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指导思想 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目标定位,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发展导向,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空间特色。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重在明确和规范各层次城市设计内容和设计成果要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 从市民角度出发,由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转向满足审美、认知及体验需求,促进公共资源合理使用,引导慢行交通出行,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特色美观

《南京市建设项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制定标准(试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制定标准 (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13.11.25) 南京市规划局 2013年11月日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在规划编制(一般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层面城市设计编制)阶段对重要地块提出城市设计要求,以及在出让和规划条件提出时以地块城市设计图则形式明确的城市设计要求。 3、地块城市设计图则制定的基本原则 (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能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形态、空间环境、街道街墙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的各项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兼顾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控制城市形态塑造中不利情况的发生。 二、内容与要求 1、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是对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深化,主要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编制具体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上述城市设计控制引导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 2、具体内容要求以图则说明的形式归类表述。图则说明包含“原则和意图”以及“说明”两部分内容。“原则和意图”是对各大类问题的综述,图则说明对各分项提出具体要求。 3、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控制性要求”与“引导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控制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引导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控制与引导的分类、分项内容、级别、图件形式以及相关要求如表1所示。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南京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要求,统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编制本导则。本导则也是《南京交通发展白皮书》的具体实施配套文件之一。 1.0.2 本导则适用于南京市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活动,郊县范围可参照执行。 1.0.3 本导则的技术规定以国标为依据,结合南京具体情况和城建实践多年经验编制而成。本规定中未包括内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2 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2.0.1 道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应遵循国家规定的“七阶段”基建程序,按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道路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各类基建手续办理、现场“三通一平” 等)、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等七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先后衔接,互相联系,其中交通工程设计贯穿于工程设计与建设过程的始终。 2.0.2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和“先初步设计,后施工图设计”的原则开展,一般应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为提高设计水平,道路建设单位应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大中型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和含较大规模构筑物工程的项目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设计竞赛或设计招投标,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道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须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标准和范围。道路工程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合理的设计与建设标准,以控制建设成本 和提高投资效益。 2.0.3 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管理 中小型道路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由市建委组织规划、公安交管等部门进行会审;重大

20170810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 (试行) 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编 二〇一七年八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南京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95号),结合南京实际,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及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4.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5.设计;6.工程建设;7.维护管理;8.附录。 本导则由南京市绿化园林局负责管理,由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45号;邮编:21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编制组成员: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黄辉局长 毛海城副局长 朱海琦处长高级工程师 杜佩剑副主任科员 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潘然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苏平健主任工程师 朱俊英主案工程师 张静总工高级工程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 (4) 3.1建设指标 (4) 3.2建设流程 (5) 4 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7) 4.1渗透技术措施 (7) 4.2滞留及调蓄技术措施 (19) 4.3净化技术措施 (22) 4.4转输技术措施 (23) 4.5利用技术措施 (29) 4.6排放技术措施 (30) 5 设计 (31) 5.1城市公园与广场 (31) 5.2道路绿地 (33) 5.3居住区绿地 (34) 5.4设施顶面绿地 (35) 6 工程建设 (37) 6.1一般规定 (37) 6.2城市公园与广场 (37) 6.3道路绿地 (39) 6.4居住区绿地 (39) 6.5设施顶面绿地 (40) 7 维护管理 (41)

城北科技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北扩地区城市设计

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城北科技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北扩地区城市设计 二、规划背景 2013年,高淳撤县设区翻开高淳发展的新篇章。宁高新通道、宁高轻轨的建设将大大缩短高淳与南京主城的距离,未来高淳空间发展格局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新通道和宁高轻轨的终点站均位于城北科技新城,将来城北科技新城将作为高淳连接南京主城的出入口,成为高淳的交通枢纽地、旅游集散地、商务新高地和诗意栖居地。原城北科技新城范围为芜太公路以北,芜太高速以南、石固河以西的范围,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现已完成该区域的城市设计工作。 撤县设区之后,随着今后城区往北扩展,城北科技新城范围扩大势在必行,最新高淳区总体规划修编将城北科技新城范围扩大到约18平方公里,以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为主,是兼具研发、宜居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科技新城。 在此背景下,我局特组织开展《城北科技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北扩地区城市设计》工作,为该地区规划发展和管理审批提供依据。 三、规划范围(详见附图) 城北科技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芦溪河、南至芜太公路、西至官溪河、东至石固河,总面积约18平方公里。 城北科技新城北扩地区城市设计规划范围:南至芜太高速、

北至芦溪河、东至石固河、西至官溪河,总面积约13平方千米。 四、主要规划依据与参考 规划应收集和参考南京市、高淳区和规划所在区域相关的规划成果、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在本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有关要求。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应达到《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NJGBBB 01-200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第七号令)等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2、还应重点研究和解决好如下问题: (1)对地区规划的实施状况进行回顾与评价,落实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高淳区城乡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结合现 场调研和地区发展的态势等进一步明确地区建设发展目标和功 能定位。 (2)加强与宁高高速、宁高新通道、宁高轻轨的对接,对宁高高速、宁高新通道、宁高轻轨及周边土地利用进行详细研究,明确相应控制和建设要求; (3)应与城市设计相结合,注重城市空间形态的设计和规划引导。加强原城北科技新城与北扩区域之间的廊道联系,加强 城北科技新城与宁高园、开发区、老城区的联系,做好重要节

(南京市规划局解读城市设计导则)用城市设计谱写美丽南京的空间交响曲

用城市设计谱写美丽南京的空间交响曲 ——城市设计漫谈 当前,南京的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以创新驱动为特征的新阶段,要求城乡规划以更高的眼界、站位和水准来完成自身的重构与工作转型,从大开大阖转向精雕细琢,兼顾规划在宏观层面的引领和设计在微观层面的控制引导,以精致规划、精品设计来顺应并引导城市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伴随这一变化,城市设计这一规划上的专业术语逐渐成为一个热门名词,越来越多地见诸于报端和公众的视野。 在优化城市的产业布局、完善城市的空间形态、塑造城市的风貌特色、创造宜人的活动空间、提高城市的综合运行效率等诸多方面,今天的城市设计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内涵、地位和作用?我们不妨就从这个简单的规划术语谈起。 城市设计的概念:以城市空间塑造为对象和舞台 城市设计的概念:以城市空间塑造为对象和舞台 顾名思义,城市设计是以城镇空间组织与优化为目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在内的城市形体和空间环境所进行的研究和设计。城市设计应城市而生,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遥远的古代,我国不少历史悠久的古都堪称这方面的范例,诸如建筑、街道、广场、影壁、牌坊、寺塔、亭台等,在空间布局、视线对景、体型比例等方面都经过精心设计,构成各具特色的空间环境。 然而,城市设计作为一门学科,直到上世纪50年代才逐渐为世人所认知,其理论和方法也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逐步臻于完善。城市设计的概念自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后,不少知名学者也给予了不同解释。齐康院士认为,“城市设计是一种思维方法,是一种意义通过图形付诸实施的手段。” 总体而言,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比如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诸如城市空间结构、特色分区、综合交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以及城市中心区的布局等,均涉及到城市设计的内容。住建部于2006年颁发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指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江苏省住建厅拟定的《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则对城市设计进行了更详细的阐释,“城市设计是以城镇发展和建设中空间组织与优化为目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经济

南京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审批行为,指导规划管理审批办案,统一规划管理审批标准,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是规划管理审批工作的指南,适用于规划管理审批内部工作行为和对其的指导、督查。特殊案例或审批事项,本导则的条款未能界定的,由局技术委员会审议或上报市政府确定相关管理规则。 1.3 本导则遵循动态更新的原则,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管理体制的变化和改革举措的实施适时调整。 1.4 规划管理审批工作除执行本导则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通用规则 2.1 通用规则是各审批管理环节中需共同遵循的工作规则。 2.2 规划管理审批人员(指经办人、分局长(处长)、局长,以下若无特别指明,通称审批人)在审批相关的申请事项时,应遵循通用规则,同时也需遵循各审批环节的专项规则。 2.3 审批环节 2.3.1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审批实行“一书两证”制度,主要包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环节; 2.3.2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各环节是一个独立的管理事项,在具体的审批工作中,根据建设项目性质的不同、特殊情况和规划审批制度的改革要求,相关环节可进行整合或归并。 2.3.3 “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在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同时办理内容完整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与用地红线图同时发出。土地受让方凭《土地出让合同》直接到我局发件窗口换领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3.4 复杂地区和情况特殊的项目,可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已做了可行性研究方案并经评审认为符合规划要求的,可以据此直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2.4 审批职责 2.4.1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分类分级审批,审批人依照岗位职责,依据有关的法规、条例、细则、规范的规定和各层次规划进行审批,并对审批行为负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2013年10月 1.总则 2.总体城市设计 3.片区4地段5地块6.城市设计管理 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地段城市设计以及地块城市设计四个层次。 总体城市设计: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确定南京总体城市空间特色定位及控制要求。其内容是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指导下层次城市设计的总纲。——规划局编制 内容:城市总体空间特色定位与控制: 总体城市空间特色定位, 空间形态控制, 特色意图区, 特色空间要素, 城市空间基底控制 片区城市设计:属于片区总体规划工作内容,可结合片区总体规划同步完成,也可单独组织编制。——规划局会同区政府 片区城市设计内容: 空间特色定位. 功能结构. 景观风貌结构, 空间形态, 片区级特色意图区,开敞空间系统,道路交通系统. 片区城市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包括现状分析、方案说明及相关专题研究。重点应对特色定位、功能策划、景观风貌结构、特色意图区、空间形态及高度分区、开敞空间系统、道路交通系统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控制要求。)和图纸(核心图纸为必备图纸,包括景观风貌结构图、特色意图区分布图、高度分区规划图、开敞空间系统图、表达设计意图的整体鸟瞰图或局部鸟瞰图等。其

它图纸可根据片区特色酌情增加,包括现状资源分析图、功能结构图、密度分区图、慢行系统规划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引导图及其它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等。工作底图比例不低于1:5000。)。地段城市设计:相当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工作层次,可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完成,也可单独组织编制,其成果应及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反馈。 地段城市设计内容:功能分区与空间结构,空间形态与高度控制,交 通组织,开敞空间,地下空间, 实施措施 地段城市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包括现状分析、方案说明及相关研究。重点应对地段的功能策划、空间结构、空间形态、交通组织、景观设计、地下空间、实施措施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图纸(核心图纸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建筑高度控制图、景观设计规划图、表达设计意图的整体鸟瞰图及人视效果图等。 其他图纸可根据地段特点酌情增加,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现状建筑分析图、现状资源分析图、交通组织规划图、开敞空间规划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近期实施引导图等。工作底图比例不低于1∶2000。)和导则(通过图则落实具体的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的城市设计,其导则内容可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细则。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

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导则1 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南京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与管理要求,统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和管理程序,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编制本导则。本导则也是《南京交通发展白皮书》的具体实施配套文件之一。 1.0.2本导则适用于南京市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活动,郊县范围可参照执行。 1.0.3 本导则的技术规定以国标为依据,结合南京具体情况和城建实践多年经验编制而成。本规定中未包括内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2 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交通设计 2.0.1 道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应遵循国家规定的“七阶段”基建程序,按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道路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各类基建手续办理、现场“三通一平”等)、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等七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先后衔接,互相联系,其中交通工程设计贯穿于工程设计与建设过程的始终。 2.0.2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程序 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和“先初步设计,后施工图设计”的原则开展,一般应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为提高设计水平,道路建设单位应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大中型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和含较大规模构筑物工程的项目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组织设计竞赛或设计招投标,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道路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须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标准和范围。道路工程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合理的设计与建设标准,以控制建设成本

精细化管理背景下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导则探索

精细化管理背景下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导则探索 郝辰杰 刘红杰 摘要:我国城市化逐步深入的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模式也在逐步进化,这对城市规划的编制也提出了更加精细、直观、协同化的要求。城市设计的引入,特别是城市设计导则控制的方式,相当程度上补充了我国现行规划体系的不足。本文在梳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面对的现实困境的前提下,提出了面向精细化管理应遵循的若干原则。并通过城市重要片区的实践项目探索城市设计导则与控规协同管理中面对的现实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市设计导则;精细化管理;规划管理;南京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为我国城市建设带来巨大动力,这个过程中规划与建设管理部门主要依靠法定规划体系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约束具体片区的开发建设行为,而控规指标管理的方式偏重对量的约束,容易造成城市的均质化发展,对地方特色、环境风貌及公共空间品质缺乏精细化的控制。而自城市设计从西方引入我国以来,其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通过其整体的规划与设计可以整合各部门与地区的发展目标,形成新时期城市发展的综合目标,并在空间上综合落实(段进,2011)[1]。 1、城市设计导则与规划管理 1.1城市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的路径 由于我国现行法定规划体系中没有对城市设计的明确定位,因此现有城市设计的实践及理论研究存在多种形式和解读方式,但作为实用的科学,城市设计对建设指导的落实无外乎要寻求与法定规划编制层面及规划行政管理层面的契合方式。 1.1.1规划编制层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城市设计应该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对应,实践中也常将城市设计作为法定规划中研究性的章节存在,或先于法定规划并指导对应法定规划的编制[2]。由于城市设计形式较灵活,可以根据研究对象的尺度确定不同的研究形式,如国内一些发达城市进行控规层面的城市设计研究,可以将三维空间形态,公共空间管理要求等要素纳入到控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修编)》

附件1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修编)》 设计任务书

南京市规划局规划项目编制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和目的 滨江新城是南京江南城镇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也是南京辐射马鞍山、芜湖等南京都市圈城市的门户地区。在上一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指导下,经过五年的开发建设,滨江新城的发展框架逐步拉开,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中心产业区、港口物流区、滨江新城区”联动开发格局。 在新一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滨江新城的定位为:南京沿江综合性工业新城,引导发展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等产业。滨江新城2020年人口规模约10万。 为充分发挥滨江新城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在上位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须对现行《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进行回顾总结并修编成果,进一步明确滨江新城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和设施安排等内容,推动新城科学有序发展和建设。 2、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以铜井河和江宁河形成新城南北向的用地边界,东西以长江和宁马高速公路为界,规划区面积51.1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应适当扩大到周边板桥新城、安徽马鞍山等地区。 规划期限:近期2015年,远期2020年,远景2030年

3、规划深度及主要内容 规划应在对地区及周边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做好资源的分析与评价,通过对地区自身发展基础和潜力的判断,进一步明确滨江新城的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新城城市空间结构与总体功能布局,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内容。规划成果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总体规划编制的深度要求,为新城建设提供规划管理依据。 4、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应结合滨江新城当前的建设发展形势,在《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指导下,突出新城特色,提出新城发展理念,并把握好如下重点内容: ①在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注意区域协调与统筹,处理好滨江新城发展与主城、东山副城以及板桥新城等临近地区的功能协调和空间布局关系,充分考虑与马鞍山的对接,重点研究与周边区域的发展关系、跨行政区域用地的协调与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②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在“三个发展”要求的指引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合理布局规划发展的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聚,处理好新城内部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组织的关系。 ③按照南京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南京铁路枢纽布局建设调整的要求,结合铜井港区、江宁货场的发展态势,提出新城交通发

xx市市秦淮区莫愁路城市设计任务书

《南京市秦淮区双桥门立交东南象限地块 城市设计》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秦淮区双桥门立交东南象限地块城市设计》 二、规划背景 南京市秦淮区地处南京主城东南,是南京市四个主城区之一,区域面积49.1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1.62万。区内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荟萃,基础设施齐全,商贸商务发达,文化艺术繁荣,科研力量雄厚。凭借得天独厚的资源与区位优势,秦淮已经成为南京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和信息流交汇集聚的中心。 此次设计范围位于秦淮区南部,龙蟠南路与应天大街交叉口(双桥门立交桥)的东南象限和西南象限局部。规划范围主要包括东南象限的宏光空降公司地块和西南象限的旅游营养学校地块。该地段位于南京市南大门入口,是对外展示南京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规划面积约39.8公顷。 宏光空降公司即为南京宏光空降装备有限公司,始建于1951年,目前,地块内部西侧为公司生产区,东侧为生活区。按南京市主城区内工业用地搬迁部署及“退二进三”政策要求,该厂区整体改造更新需求迫切。旅游营养学校地块与规划中的轨道交通站点距离较近,现状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周边宜家、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陆续建成,洪家园及路子铺商业地块正在启动开发建设,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塑

造城市南大门,拟将宏光空降公司和其西侧的旅游营养学校地块整体打造,现邀请设计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城市设计编制。 三、设计范围 北至宏光路-应天大街,南至永乐路-大明西路,西至在建地铁三号线配套设施用房-龙蟠南路,东至育仁路,规划面积约39.8公顷。(详见附图) 规划研究范围应包括西北侧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区、双桥门立交桥及卡子门广场、南侧宜家、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及相关在建项目地块,东侧至大明路(含在建南部新城三甲医院)。 四、规划编制依据与参考 1、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4)《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 (5)其他相关法规。 2、相关规划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 (3)《南京市秦淮区总体规划(2013-2030)》 (4)《南京市秦淮区基础教育用地布局规划(2013-2030)》(5)《南京市主要城市道路龙蟠路两侧城市设计》 (6)南京市工业遗存普查建库调查报告(2011) (7)其他在批、已批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五、规划设计内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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