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比较研究
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赵旷宇【摘要】@@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带来了政府投资数额的急剧增长.政府投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典型的公共性和巨大的影响力.公共投资项目不同于一般的项目,它具有公共性、复杂性以及民主性的特点,这些特点都决定了公众参与在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必要性.【期刊名称】《中国金属通报》【年(卷),期】2010(000)038【总页数】2页(P40-41)【作者】赵旷宇【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正文语种】中文公共投资项目不同于一般的项目,它具有公共性、复杂性以及民主性的特点,在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真正发挥投资的带动作用,稳定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决策的可行性、民主性和决策本身的质量与效率;因此探究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带来了政府投资数额的急剧增长。
政府投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典型的公共性和巨大的影响力。
公共投资项目不同于一般的项目,它具有公共性、复杂性以及民主性的特点,这些特点都决定了公众参与在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必要性。
在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真正发挥投资的带动作用,稳定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决策的可行性、民主性和决策本身的质量与效率;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公开透明度,减少和防止项目决策中腐败事件发生;有利于实现公共投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平衡多元化利益,减少项目决策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因此,探究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政府公共投资总量不断增加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政体就决定了我国政府公共投资在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因为我们可以运用行政的力量调动和集中一切财力、物力对必要的领域或方向进行大规模投资。
我国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初探

我国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初探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水平相对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时间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其象征意义更多地大于实质意义。
笔者在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的法律保障、严格的公众参与程序、完整的反馈修改机制等成功经验基础上,试图原则性的探索出建立适合现阶段中国城市社会发展的公众参与的体系和制度。
标签:城市规划公众参与中国缘起: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并结合平时相关的工作实践,对如何能如何行之有效的建立一套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并使其在规划的过程中发挥发生最大的作用产生了研究兴趣,在此基础上阅读了相关的书籍与发表论文,形成了以下偏原则性的论文,在如何对其进行量化研究的深度上还有所欠缺,请尹老师斧正。
一、国内外城市规划中公众参制度的发展历程1.1 我国公众参制度的发展历程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首次确立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城市规划这一资源分配行为引入了公众参与。
在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博弈常態化的现实情景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不仅是遏制“长官规划”、防止规划权力失范的“利器”,而且是规划决策民主化、维护社会公正的一条根本途径。
从三年多的实践来看,尽管许多地方对规划项目开展了“公示”“展览”及调查问卷等形式的公众参与,但公众参与规划的象征意义仍然大于实质意义,基本上处在“事后参与”“被动参与”“参与冷漠”的初级状态。
1.2国外公众参制度的发展与特点英国早在十四世纪就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公众可以对城市规划发表意见和看法。
在被认为是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里程碑的斯凯夫顿报告中,制定了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途径和方法。
美国是最早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化的国家之一,公众参与作为体现地方民主的一项制度在美国的广泛存在,将公众参与的程度作为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以保证公众参与的力度,在公众参与的总体特征上,广泛而深入。
在德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报新闻、报纸、宣传手册、各种展览会等,将规划的必要性、目标等宣布给公众,有关部门会对这些群众意见进行汇总,然后决策者和与规划相关的公众的代表共同起草几种规划草案,然后公示,进行研究讨论。
(完整word版)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2010年以来,江北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市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了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我们在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方面的主要做法如下:一、建立学法制度,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领导集中学习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经济、土地、城管、规划、安监、卫生等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学法中坚持做到学法内容与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学法内容与本职岗位相结合、会上集体学习、交流与会后分散自学相结合。
在年中和年末的区政府扩大会议上,还邀请了专家学者以法律讲座的形式,着重就《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涉及社会经济全局的法律法规,对区领导和全区各部门一把手实行了集中辅导,增强了决策者的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夯实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
二是加大了法制干部学法力度。
积极派员参加各类培训、会议,不定期开展部门法制讲座、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的培训会议,采用“上挂”形式,选调部分街道(镇)法制员到法制办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实践轮训,组织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赴先进地区学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先进经验等等,提高全区法制干部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政府部门行政决策质量。
二、完善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
我区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决策程序,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性。
一是调查研究。
实行行政决策研究论证制,各部门提请区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事前做好基础性、战略性研究。
决策前,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分析——以YH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为例

政治•行政I2019年8月第4期(总第167期)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分析——以YH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为例袭亮叫孙琳歼(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广东珠海519085;2.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5)摘要: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不断推进,社会利益群体和利益结构日趋多元化,公众参与意识愈益强烈。
公共政策制定中融入公众参与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满足公众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必然选择。
本文以HZ市YH区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为案例,系统分析当前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一公众一环境”角度入手,结合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提出相关建议,探究有效可持续性的公众参与方式。
关键词: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制定;邻避冲突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238(2019)04-0023-06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9.04.004―、引言与研究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整体性利益结构愈发多元,公众参与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既是客观条件的迫切需要,又是促进公共政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平化,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本质要求。
在公共政策制定中融入公众参与,有利于及时洞察公众利益诉求,弥补政府决策时的有限理性,缓和协调各利益集团的矛盾,增强公众对于政治行政体系的认同感与实现自身权利的归属感。
公众参与是政府适应国家治理方式转变的工具,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满足不断觉醒的公众参与权利和权益意识的必然选择。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系列经济社会结构变迁,更应加强扩大各个层次、领域的公众参与,提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与合法性

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与合法性行政决策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执行的决策,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约束力。
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与合法性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并促进公共利益的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程序公正和合法性两个方面探讨行政决策的重要性及实现途径。
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对于确保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程序公正要求行政决策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得到平等和公正的保护。
这意味着决策应该建立在信息公开、民主参与和透明度的基础上。
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不仅有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还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公信力与责任感。
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基石。
行政决策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合法程序。
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制定决策,才能保证其具有可执行性和合理性。
如果行政决策违法或未经合法程序,则可能导致权益被侵犯,甚至引发社会不满与抗议,危及社会稳定。
为达到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与合法性,以下几个方面需予以重视: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基础。
法律法规应当在广泛听取各方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制定,并严格执行。
政府应密切关注社会变革和发展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时代的变化。
加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
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是保障行政决策公正性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广泛发布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同时,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征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纳入实际决策的过程中,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公正性。
再次,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推动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实现。
政府部门应加强自我监督,建立监察制度,并对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以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建立独立的行政决策审查机构。
行政决策涉及公共利益和广泛社会利益,因此,建立独立的行政决策审查机构,有助于保障决策的公正与合法,并减少行政决策的不当干预。
综上所述,行政决策的程序公正与合法性是确保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则。
《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越来越重视风险评估的环节。
本文将围绕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重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重要性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是政府决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决策的科学性: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决策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从而在决策过程中进行科学权衡,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2. 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决策往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风险评估有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 提高政府公信力:通过公开、透明的风险评估过程,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现状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在风险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2. 评估方法不科学:部分地区在风险评估过程中,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估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3. 公众参与度不高: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不高,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
四、完善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四、完善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以完善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风险评估的标准、程序和责任,为风险评估提供法律保障。
2. 科学制定评估方法:加强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估体系,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增强公众参与度: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研究

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研究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所具有的权力,它是现代国家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行政管理。
然而,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问题,依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因此,建立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权力的监督,首先应该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
法律监督是行政权力监督的基础,通过依法行政来实现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具体而言,法律应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限制行政权力的滥用。
此外,法律监督还应建立起完善的法律追责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和公正的惩处,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其次,社会监督是行政权力监督与制约的重要方式。
社会监督是指公众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批评。
社会监督可以通过媒体的报道、公众的舆论反应和社会团体的监督活动等方式来实现。
在当今信息社会,互联网的普及为社会监督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社会监督的力量可以抵制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推动政府的透明化和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此外,内部监督也是行政权力监督与制约的重要环节。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一方面,行政机关应建立起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检查、审计等手段对行政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内部应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公职人员诚实守法,惩处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从国际比较来看,各国在行政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方面也有一定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
例如,美国采取了三权分立的原则,确保行政、立法和司法相互制约;英国则建立了独立的反腐败机构,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这些做法都对于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要建立起有效的机制,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改革。
首先,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需要立法的支持和完善的法律体系。
现有法律应进一步完善,针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进行规范和明确。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引言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研究公共部门管理、组织和决策的学科,其研究内容涉及行政机构运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公众参与等方面。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管理学对于有效的公共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
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概念行政管理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学科,旨在研究公共部门组织和管理问题。
行政管理学关注以下问题: 1. 公共部门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 2. 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及其影响因素; 3. 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估; 4. 行政人员的选拔、培训和激励; 5. 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与参与。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方法行政管理学采用多种研究方法,以深入探讨公共部门管理的现实问题。
常用的研究方法包括: 1. 案例研究:通过对公共部门实际案例的深入分析,探讨行政管理的问题与挑战。
2. 统计分析:利用大规模数据进行数量化分析,揭示管理决策的规律与趋势。
3. 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观察和深入访谈,获取真实数据和观点,为行政管理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4. 比较研究:比较不同国家、地区或组织的行政管理方式,寻找最佳实践和借鉴经验。
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理论非盈利组织理论非盈利组织理论是行政管理学的重要分支,研究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活动和管理问题。
非盈利组织包括NGO、慈善机构、乡村合作社等,其特点是追求社会效益而非经济利润。
非盈利组织理论探讨以下问题: 1. 非盈利组织的目标、使命和价值观; 2. 非盈利组织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 3. 非盈利组织的筹资和项目管理;4. 非盈利组织的社会影响评估和监督机制。
公共政策理论公共政策理论研究公共部门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
公共政策理论关注以下问题: 1. 政策制定的决策过程和影响因素; 2. 政策执行的机制和监督措施; 3. 政策评估的方法和指标; 4. 政策创新和政策转化的机制。
组织行为学组织行为学研究组织内部的行为和关系,旨在提高组织绩效和员工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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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政决策 ; 行 公权力 ; 听证 制度; 公众参与
中图 分 类 号 :92 D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9—19 (0 1O ~ 0 7 4 10 80 2 1) 1 0 3 —0
一
、
行政决策的含义及行政决策公众参 与机制
城市房 屋拆迁 、 村 土 地 征用 的补 偿安 置方 式 和 农 标 准 、 能对 生态 环境 、 可 城市 功能 造成重 大影响 的
参与机 制 的重视 , 也为 新 时期 行 政 决 策公众 参 与 机制 在我 国进一 步完 善和发 展提供 可靠 的动力 和 支持 。
三 、 政决 策公 众 参 与 机 制 的域 外发 展及 对 行
发展
行政决 策 中引入公 众参 与机 制是现代 民主政 治的产物 , 明 安教授认 为 , 姜 中华人 民共 和国成立 以后 , 国行政 法 与 公 众参 与制 民主 的发 展 经历 中
了三个 阶 段 : 文 革 ” (99年一 16 “ 前 14 96年 ) “ 、 文
革” (9 6年一 17 中 16 9 6年 ) “ 和 文革 ” (9 8年一 后 17 现在 ) 特别是 在 最 后 一个 阶段 , 政决 策 中公 众 , 行 参 与机 制在我 国得 到 了较 快 发 展 , 真正 的参 与制 民主在 中国开 始产 生 、 展 , 成 国家公权 力运作 发 形
行 政 决 策公 众 参 与机 制 比较 研 究
林 兴 乐
( 东政法 大学 , 华 上海 2 06 ) 00 3
摘
要 : 政决策是行政机 关行使 国家权 力的主要过程之一 , 行 其对公 民权利与社会公 共利益具有 潜
在 的侵 害性 , 通过在行政 决策过程 中引入公众参 与机 制 , 能较好 的保 证行政 决 策的 民主性和科 学性 , 实
法 院参 加 , 以维 持 公 用 征 收 主 体 和 私人 之 间利 益
的平衡 , 用征 收 的行政 阶段 解决 两个 问题 : 是 公 一 审批公用 征 收 的 目的 , 是 确定 可 以转 让 的不 动 二 产 。在决 定 每个 问题 以前 , 都先 要 经 过 一个 调查 程序 , 以决定 是 否 批 准 公 用 征 收 和确 定 可 以转让 财产 的具体 位置 。因此 行政 阶段包 含 四个 程序 即 事前 调查 、 准公 用 目的 、 体位 置 的调查 、 以 批 具 可
是进行社会稳定、 环境 、 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 的重要依据 , 未经风
险评 估 的 , 一律 不 得 作 出决 策 。这 充 分显 示 了党
和政 府对 法治政府 建设 过程 中构建 行政决 策公 众
20 年 7 1 04 月 日起施行 的《 行政许可法》 对听证程
行政程 序规定 》 人 了行 政 决 策 引 入公 众 参 与机 纳 制 的内容 。该 规定第 三章 专章规 定 了行政决 策程
一
3 ~ 8
武汉冶 金管理 干部 学 院学 报
2 1 年第 1 0 1 期
职能 , 特别 是 在公 共 卫 生 、 房 、 路 建设 和城 市 住 公 规划 领域 。这些 新 的管理 机 构 主要是 根据议 会 的 制定 法设立 , 们 的 职 权 和行 使 职权 的方 式 也 由 它 制定 法规定 。在 制定 法 没有 规定 这些 管理 机构 听
i, n 意思是 作 出决 定 或作 出选 择 。美 国学者 亨利 ・ g 艾伯斯认 为 : ‘ 策 ’ 狭 义 和广 义 之分 。狭 义地 行政决 策过 程 中 的公 众 参 与机制 是 约束 行政 决策 “决 有 说, 进行决策时在几种行为方法中作出抉择 ; 广义 侵害 的可靠 途 径之 一 。 在 过 去 的 几 十 年 间 , 众 参 与 机制 在 行政 法 公 地说 , 决策还包 括在作 出最后 抉择之前 必须进行
20 年 通过 的《 法 法 》 定 在行 政 法 的起 草 过 00 立 规 程中, 为广泛 听取 意见可 以采 取听证 会 的形 式 , 将 听证 的 范 围 扩 展 到 政 府 定 价 和 行 政 立 法 领 域 。
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重大项 目等决策事项 , 都要
进行 合 法性 、 理性 、 合 可行 性 和可 控性 评估 , 点 重
主决 策 。第 三 十五条 , 除依法 不得公 开 的事项 外 , 决策 承办单 位应 当 向社会公 布重大 行政决策方 案 草案 , 征求 公众 意见 。第 三 十七 条 , 大行政决 策 重 方案草 案公 布后 , 策 承 办单 位 应 当根 据重 大行 决
二、 行政决 策公 众 参 与机 制 在 我 国 的建 立 与
是约 束公权 力 的 , 公 权 力 的行 使 在法 的轨 道 上 使
利益 的维护 以及 法 院通 过对行 政 诉讼 原告 资 格 的
前进。因此行政决 策应 当受到行政法之约束 , 并 扩 张而对 行 政程序 中 的公 众 参 与价 值 的捍 卫 ;行 且应当纳人行政法学 的研究 范畴。 j l行政决策具 政 领域 的听 证制 度 的推 广 和行政 立法 中的公众参 2
的一 种新机制 。 J
政决 策对公 众影 响的 范 围、 度等采 用座谈会 、 程 协 商会 、 开放式 听取 意见 等方式 , 广泛 听取公众 和社 会各 界 的意 见 和 建议 。公众 参 与 的范 围 、 表 的 代
选择 应 当保 障受影 响公 众 的意见能 够获得公平 的 表达 。这一 将公众 参 与机制 引入行政 决策程序 的 立法 实践为 国家制定 统 一 的行 政决策 公众参与 机 制做 了重要铺 垫 。 而此前 不久 , 国务 院发布 了《 国务 院关于加 强
第 2 卷第 1 1 期
武汉 冶金 管理 干部学 院学 报
V 12 o 1 o.1N .
Ma.0 1 r2 1
2 1 年 3月 01 J U N LO H N M T L U GC LMA A E ’ I q U E O R A FWU A E A L R IA N G RSIS T Y 5q
有影 响利 益 和产 生 、 更 及 消 灭 权利 义 务 关 系 的 变
因此 , 行政 决策 的过 程应 当受 到约 束 , 而其 中完 善
现代 的 “ 策 ” 词 源 自英 文 dci 决 一 eio sn—m k 作用 。行政 决 策 的实 质 就 是 对 利 益 的重新 分 配 。 a—
情况及其理 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
重 大决 策 昕证 制 度 , 大 听证 范 围 , 扩 规范 听 证 程
序, 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 听证意见要作
为决 策 的重 要 参 考 。意 见要 求 , 善行 政决 策 风 完 险评估 机制 。凡是 有关 经济社 会发展 和人 民群众
收稿 1 : 1 — 2 2 3 2 1 0 —1 期 0 作者简介 : 林兴乐(97 , , 18 一)男 山东潍坊人 , 华东政法大学 20 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09
一
3 — 7
林兴乐: 行政 决策公众 参与机 制 比较 研究
与等等 。
序, 如该规 定第 三章第 三 十条 , 行政 决策必须 坚持 中国共产 党的领 导 , 行依法 决策 、 实 科学决策 和 民
具有 重要意 义 。而行 政 决策 听证 源于 19 年 《 98 价
格法》 的规定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的公用事 “
业 价格 、 益性服 务价格 、 公 自然 垄 断经营 的商 品价 格 等 政府 指 导 价 、 府 定 价 , 当 建 立 听证 会 制 政 应
度, 由政 府价 格 主 管部 门主持 , 求 消费 者 、 营 征 经 者 和有 关 方 面 的 意 见 , 证 其 必 要 性 、 行 性 。 论 可
我 国的借 鉴
政府投 资项 目的立 项 审批 或 核 准 ; 大建 设 项 目 重 的环 境影 响评 价 、 与公共 安全 直接 有关 、 民群众 人 普遍关 注的重 大 行政 措 施 、 接 和 广泛 涉及 群众 直 利益 的重大立 法项 目等 等 。
行 政决策 听 证制 度 的进 一 步发 展 是 《 湖南 省 : 先 是 表 面性 、 能 性 、 首 功 制
也 在我 国 , 政 决 策 在 以往 通 常 属 于行 政 学 的 度 陛层面 的 , 就 是 公 众 参 与 作 为 一 项具 体制 度 行 行 其 价 研究 范畴 , 从行 政决 策本 质 上看 , 但 行政 决策 是 行 对行 政决策 、 政 管 理 的作 用 ; 次是 本 质 性 、 也 控 使公权 力 的行 为 。其 特点 表现 在 主 体 、 目标 、 象 值性 和宪 政层 面 的 , 就是 对行 政 权力 的约束 、 对 以及 责任承 担 上 。行 政 决 策 的 主 体 是 行政 机关 ,
序 做 出了更 为详 细具体 的规定 。
在地方立 法 中 ,0 4年 5月 2 20 1日重庆 市人 民
政府 第 3 0次常务 会议 审议通 过 《 重庆市 行政 决策 听证 暂行办 法》 其 中该 办法 第 三 条规 定 了 1 项 , I 需要组 织听证 行 的政决 策 事 项 , 拟定 或 者 修改 如
外, 行政决 策具 有强 制 执行 的特 点 , 涉及 到 的利 对 方式 。公 众 参 与 机 制 运 用 的领 域 极 为广 泛 , 例如 法 益相 关人有 确 定 不 移 的 影 响 力 , 政 决 策 具 有 权 立 法领 域 的法 律 制 定 、 律 试 行 和法 律 修 改 中 的 行 司法 领 域 中 的 “ 人 检察 总 长 ” 公共 私 对 力 的特性 。另 一 方 面 , 政 法 的 作用 和 功 能 主要 公众参 与 ;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