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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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制度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制度
参加。
座谈会应当围绕行政决策的主题 展开讨论,鼓励参与者积极发表
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的结果应当进行总结和分 析,作为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
公示和公告
公示和公告是行政决策过程中向公众公 开相关信息的方式,以便公众了解行政 决策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公示和公告应当在政府官方网站、媒体、公 共场所等渠道进行,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 相关信息。
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规定为公众参与行 政决策提供了司法解释依据。
要点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 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 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 的。”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司 法解释要求。
实践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实践,如听证会、公示制度 、公民投票等。这些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众对行政决策的参与感和获得 感。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城市规划项目公示制度
案例二
某重大建设项目听证会
案例三
某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投票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改进方向
完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 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法规要求。
司法解释依据
要点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 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 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

浅谈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浅谈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章公 众参 与部分规定 了重大行政决 策可采取公示 、调 查、 座谈 、论证、听证等形式听取公众提 推 进 依 法 治 国若 干 重 大 问题 的决 定 [ E B / O L ] ( 2 0 1 4 — 1 O 一 2 8 ) [ 2 O 1 6 - 5 — 1 9 ] .h t t p : / / w w w . g o v . c n /
77 1 9 4 6 3. ht m。 z h e n g c e / 2 0 1 4 一 l O / 2 8 / c o n t e n t2

5 6 ・
为足 以代表民意,因而具有正 当性 。而行政机关并非 民选 机关 ,因此,当其作出对公众生活产生极大影响 的行政决 策时 ,缺乏一定 的正当性 , 没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通过公 众参与将 民意输入行政决策过程 中,有利于赋予行政决策
正 当性。 3 . 效益性需求
能得到很好 的实施。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基础
( 一) 公 众参与行政决策 的理论基 础 公 众参与行政 决策不仅是公 众参与政治生活 的需要 , 更是 由 行政决策本身的性质所决定 的 : 1 . 行政决策本身性质 的影响 所谓行政 决策 , 是指具有法定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或有合法权限的政府官员为了实现行政 目 标 ,依据既定的 政策和法律 , 对面临要解决 的问题 , 拟定并选择活动方案 , 作出决策 的行为② 。行政决策具有以下特点 : ( 1 ) 高度 的利益衡量性 。首先 ,行政决策的主体 是进 行公共管理的行政 机关 , 其 主要 内容涉及对公共利益的调
【 关 键 词 】行政 决策 ; 公众参 与 ; 听证 制度
【 中图分 类号 】C9 3 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 章编号 】1 0 0 9 - - -9 3 5 2( 2 0 1 6)0 6 —O 0 5 6 一O 4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形式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形式

中以何种形式引进公 众参与, 而为行政主体在行政 决策 中引入公众参与提供 实用的理论 指导。 从
关键词 : 众参与 行政决策 公 公众参与形促 进 政 府 科 学 民 主 决 策 的 理 念 和 一 项 在 具 体 的行 政 决 策 中 约 束 行 政 主 体 权 力 的 程 序
目前 学 术 界 和 大 众 媒 体 中 出 现 的许 多 对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的批 评 正 是 由 于 没 有 认 识 到 参 与 形 式 与 参 与 类 型 之 间 的 对 应 关 系 , 而 对 参 与 形 式 的 评 价 也 失 去 了 准 因
论行 政 决策 中的公 众参 与形 式
不 同 而 已 。 国法 律 所 规 定 的 听 证 会 、 谈 会 、 证 会 、 我 座 论
套 系统 的理论 告诉政府 究竟如何在 行政决策 中引入公
众参 与 。 本文 正是出于这样 的考虑 。 试图将公众 参与理
论 向前 推 进 一 步 , 建 公 众 参 与 的形 式 理 论 。 者 将 以 构 笔
书面 听取 意见等都 是公众参 与的形式 , 而不是类 型 。 公
众 参 与 的 类 型 和 形 式 之 问 的 区 别 , 内 容 和 形 式 的 区 是
别。 内容不 同于形式 , 每种参 与类型 的内涵及特点从 本 质 上界定 了公众参 与行 政决 策的具体 内容 , 而参与形式
只是公众 参 与决策 的具 体方式 方 法 。 内容 又 决 定 着 形
我 国现 行 立 法 中所 规 定 的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为 基 础 , 合 公 结 众 参 与 实 践 进 行 分 析 . 从 理 论 的 高 度 提 炼 出一 套 公 众 并
参与 的形式模 型。 该理论 模型 旨在为行政主体决定在不 同的行政 决策 中如 何适用不 同形 式 的公众 参与提供 一

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作者:吴聪聪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1期摘要:我国目前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存在许多问题,如参与意识不足、参与形式化、参与机制不健全等,本文从分析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问题出发,提出改善这些问题的措施,包括增强公众的权利意识、完善代表机制的产生构建交涉性参与过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相关机制三个方面。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意见回应机制;代表机制中图分类号:D630;D62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221-01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一)参与意识不足一方面,封建社会长期历史积淀所形成的道德伦理观念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命令——服从”的思维模式,导致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对参与行政决策持一种冷漠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另一方面,部分公民对公众参与持一种怀疑态度,认为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只是走走过场,走走形式,政府根本不会采纳自己的建议,所以参不参与其实根本无关紧要。

(二)参与形式化1.参与主体形式化。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公众参与主体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根据利益相关性原则将公众界定为“利害关系人”,但利害关系人包括那些人,范围有多大,全凭决策者掌握,这种情况下公众参与往往以“公众代表”的形式参与,比如,听证代表、座谈会代表等,现实结果往往是“代表”什么也不代表。

①2.参与过程形式化。

参与的过程应当是一个不断沟通、辩论的过程,否则就沦为形式。

但是这在我国是很难实现的。

由于我国的听证会的会期通常很短,时间有限,因此在听证会上,主要以单方陈述为主,缺乏沟通与辩驳。

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们难以充分论述自己的意见来主张自己的利益,而且难以形成统一有针对性的意见,最终导致行政机关对公众参与形成的意见不予考虑,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三)参与机制不健全1.欠缺完善的意见回应机制。

我国现有法律未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因此,对听取的公众意见采纳与否,不采纳的是否应说明理由、如何说明理由等均缺乏必要的约束性具体规定。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宪政价值及其实现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宪政价值及其实现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宪政价值及其实现摘要: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是公众参与得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从民主理论出发,强化公众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机制,对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具有有利于落实宪法规定的民主政治、有利于平衡与整合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有利于公民教育和法治意识的提升和实现具体决策的科学化的重要价值。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实施需要制度上的配合,专门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法律在内容框架上,应当主要解决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参与效力等问题。

关键词: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宪政价值;实现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153-02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构成公众参与的正当性基础。

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和第3款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有鉴于民主过程的本质就是参与决策[1],民主的正当性支撑着行政参与的正当性,因之,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彰显出民主的本质在于协商而非投票[2]。

只有让公众参与到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行政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出作为个体的人民的民主权利。

从民主的相关理论出发,强化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主体地位,对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具有重要价值:第一,有利于落实宪法规定的民主政治。

政府行使行政权,是人民与主权的媒介,其目的在沟通及执行人民的意志。

政府决策要响应人民的需求,获得人民的支持是决策成败之关键。

因此,行政决策既要符合多数人的期望,也要保障少数人和弱势群体权益。

在行政决策议题的设定、计划方案的规划拟订、及政策执行时,能广纳社会大众意见,实现民主决策,体现民主政治要求,是行政决策的重要基础。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指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或以代表方式,以不同的方式和形式,以制度化的途径介入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过程。

公众(publics)是指对某项社会议题持有类似意见,而集结起来采取行动的一群没有完整组织结构利害关系人。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担心 臭味 、 灰尘等外 , 最主要 的是担心 焚烧 垃圾时 产生 的二恶英 , 对身 体健 康造 成影 响 。在 民众 和媒 体 的质疑 下 ,随着 事态 的发
现 代政 府 行政决 策在 本质 上是 政府代 表 社会公 众意 思对 社
展, 此事 现 已经成 为 了一 个全 国瞩 目的 公共 决策事件 , 甚至 被看 会 发展 做 出的分 析和 抉择 。根据 美 国学者 查 尔斯 ・ 林德 布罗姆
们 的质 疑 ?这些 问题 的本 质就 是公 众参 与 。所 以对于 行政 决策 术 过程 。 也就 是说 , ” 行政 决策 的过程 是一 个利益 抉择 的过程 。 中 和 公众 参 与的 关系 , 我们 认 为有 以下几个 问题 : 行政 决策何 以需 国 3 年 来 的改革 开放 , 成 了社会利 益 的 日益 分化 , 利益驱 0 促 受 要 公众 参 与 ?行 政 决策如 何运 用公 众参 与 ?如 何 改善 与加 强行 动 , 同的利益主 体为 了追 求有 利于 自己利益 的结果而展 开激励 不
出 , 刻引来 了公众 强烈 的讨 论 , 别是住 在选址 附近 的居 民, 立 特 强 够解释 的 , 是理论 界提 出 了公众 参与模 式 , 于 希望 能够帮 助行 政
烈 反对这 个项 目的上 马 。 民之 所 以反对 建垃圾 焚烧 发 电厂 , 居 除 法治走 出所 谓 的“ 合法性 困境” 。 ( ) 三 本质 原 因
二、 行政 决策 何 以需要公 众参 与 在 行政法 学视野 下 , 行政 决策是指 行政机 关作 出重要 、 重大 决定 的行为 。 具体来说 , 具有 普遍 约束 力 的决定 以及 行政机 关在 行 政管 理过 程中
针 对特 定对象 、 定事件 、 定 问题所作 出 的具 有重要 意义 的决 相 关或者涉及 公共利益 的重 大问题 , 特 特 以提供信 息、 表达 意 见、 发表 阐述利益 诉求等方式参 与决策过程 , 并进而提 升行政 决策 的 定 。行政 决策作 为政府实 现其耳 能的新 的行政 方式 的代表 , j J 理应 评论 、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
个 国 家 的 公 民参 与 政 治 的 程 度 . 接 反 映 这 个 国 家 的 民 出决 策 前 , 过 听 证会 等 , 直 通 广泛 听 取 社会 公 众 的意 见 . 立 顺 畅 的 建 主 发 展 水 平 2 0世 纪 以来 . 众 参 与作 为 一 种 新兴 的现 代 民 主 形 民意 沟 通 机 制 及 民 意 调 查 制 度 .从 而 形 成 能 够 全 面 表 达 社 会 利 公 式. 已然 成 为 世 界各 国探 索 推 进 民 主发 展 的生 动实 践 。随 着 我 国 益 、 为群 众 理 解 与 支持 的政 策 。这 样 有 利 于 行政 机 关 及 相 关 工作
o u ou r e o rtz fo , r es fo rc nty Sd m c aia n p oc s. i
K yw rsAd iirted cin m kn ; ul atiao D mo r y e dd : m nsav eio - a ig P b c rc t e ca ti s i p ip i c
发挥作用。因此, 有必要 通过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 的阻碍因素进行分析 , 完善相关机制 , 而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 。 从 提高 政
府 的 穗 策 水 乎 促 进 裟 目 的 晟 i 化 发 展 策
公_ 与 众参
民i
O n the adm i s ̄ a ̄ve ni r i deci ons =publ si ot i parcci : c -i pati ' on
n c say E nay e t a res; ubi rii to i d ni rtv e i o e esr O a l z he b rir t p lcpatcpa n n a mi s aie d cs n-m a i nd i p o O i t i k ng a m r t e r ltd m e ha s ,钛 镐 h eae c nims 0 t r ae a g d s cey atcpai g am o p r,a m p o h e e fg e m e t d cson-ma i g,_ o o e t e d veo m e O c e t oo o it p rii tn t s he e nd i r ve t e lv lo ov r n n e ii k n lr m t h e l p nt p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力度,以促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是指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策、项目等方面,主动邀请和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公众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认知程度、参与意愿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政府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落实。

二、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500份,有效回收问卷480份,有效回收率达96%。

问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了解程度、是否参与过行政决策、参与行政决策的意愿、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感受和建议等。

三、调研结果1. 关于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了解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约有62%的被调查者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有所了解,主要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交网络等途径获取信息。

但同时也有38%的被调查者对此并不了解。

2. 是否参与过行政决策:调查结果显示,约有35%的被调查者参与过行政决策,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公众听证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参与。

但同时约有65%的被调查者表示并没有参与过行政决策。

3. 参与行政决策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约有8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参与行政决策的意愿,认为自己是行政决策的主体,应该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其中。

其中,80%的被调查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可以提高决策合理性和公正性。

4. 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感受和建议: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过行政决策的被调查者普遍表示,他们的声音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被纳入了决策过程中。

但对于没有参与过行政决策的被调查者来说,他们表示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让公众能更加方便地参与行政决策,同时也希望政府能更加透明和公开。

四、调研结论通过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调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公众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了解。

2. 虽然有一部分公众参与了行政决策,但参与率仍然较低,政府需要加强公众参与的机制建设,提供多样化的参与形式,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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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权衡,为了制定政策而制定政策,造成政策执行中效率较低甚至无法实施的状况。

因此,一项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不应该是孤立存在的,应追求理性、可持续以及配合整体目标的实现。

!"政策执行不力。

不同的单位和人员可能依据自己的价值或者利益解释、理解、执行公共政策,不同的理解方式常造成对政策的歪曲,甚至使政策变成“纸上谈兵”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公共政策的制定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国政府的行政改革不仅涉及到管理的内容和形态,而且是整个社会层面的政府职能定位、角色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和社会关系的变革。

这对于建立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体制以及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正是这一过程的深刻体现。

(三)职能转变中,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对策分析
#"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的作用。

由于政府不是某一行业的专家,在政策的制定中,要广开言路,请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对政策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评估,集中力量于大型的和亟待开发的项目、工程。

通过对若干决策方案的评估,得出某一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对于某一项目最有效率的实施方案。

$"提高政府决策效率。

我们一贯采用的集中式处理方法,既不利于下属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时滞性的缺陷。

所以,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适当授权授责,给予下级政府制定适当级别政策的权力。

同时,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加强系统之间的沟通,使上下级部门纵向沟通顺畅;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各地区行政部门的横向沟通,使政策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会相互冲抵。

!"加强对公众的回应性。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已经从资源的垄断者,变成了公共资源分配的协调者、公众服务的提供者。

这就要求政府对公众的要求有更好的回应性。

公众应首先拥有政策的知晓权。

%"对政策本身的要求。

政府的行政环境如此复杂多变,在政策本身具有稳定性的同时,也允许适当灵活地加以调整。

如:一个政策出台以后可以先搞试点,在改进中推行、在调整中完善;在制定政策时对环境的发展趋势做出估计、预留出空间,以便面对新形势;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状况做出预期,制定应急方案。

&"政策的实施过程要接受监督和考核。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应有相应行政机关、公众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督。

政策实施中要对其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考核,作为修正和调整政策的依据。

政策经过适时地调整和修正,使之不断完善,达到更好的运转和提高效率之目的。

!
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行政主体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广大人民群众设定具体权利义务时,即当行政主体在做出与人民群众有具体利害关系的决定、政策的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参与行政决策过程,有权对行政主体的具体决策发表意见,而行政主体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并赋予公众以申请发布、修改或废除某项决策的权利。

公众参与是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经之路,是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行政公开、信息公开的普遍要求,也是调动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实现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当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着这样一种现象,随着委任立法权的范围逐步扩大、行政权的日益膨胀,仅仅依赖选举制度、议会制度等来实现民主,愈来愈鞭长莫及。

公民不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可言。

因而,扩大公民对行政决策过程的直接参与范围,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既是现代世界各国行政法治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虽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主要问题:一是公众参与不经常,缺乏制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夏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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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化;二是参与的面不广泛;三是参与的力度不够。

针对公众参与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增加行政公开的力度。

行政公开是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前提。

行政机关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行政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知晓。

行政机关通过公开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和过程,说明做出决定的理由,满足公众的行政知情权。

只有当公众对行政主体自身情况和其决策活动的有关内容事先有所了解时,其参与行政决策才具有实质上的意义。

要认真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于行政主体对其中的相关规则如透明度原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自由等的承诺。

二是健全民主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同时要参考国外相关的行政公开的法律规定、制度设计,借鉴其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制定统一的中国行政程序法、情报自由法等法律法规,逐步推进行政公开,实现信息自由,从而为行政决策中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奠定基础。

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权。

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三是扩大参与渠道,保证参与畅通,使公众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对行政决策进行参与。

要根据不同人员的层次特点,有效地扩大公众参与的力度:要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使人民群众更方便、更有效地实行参与;要特别注意吸收专家层对行政决策的参与,从理论依据、规律探索、事实分析的层面上提高参与的水平;要尽可能地吸收专业层的行政决策参与,从专业的角度把握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执行的可行性,同时注意分清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界限,杜
绝部门利益对行政决策的影响;要广泛注意媒体
舆论对行政决策反映,及时吸收社会舆论的正确
意见,及时纠正决策中的偏差。

四是做好行政听证工作。

行政听证,这是公众参
与在行政决策中运用的重要措施。

行政主体在做成
行为前,允许相对人对将做成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
问题提供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或进行辩解、说明。

目前,我国的行政听证已经作为行政处罚和价格调整
的一种法定程序,这标志着政府制定价格的行政行
为将真正纳入社会监督之下,开创了在政府决策领
域引入公开听证程序的先河,是行政决策逐步走向
民主的重要里程碑。

要进一步扩大听证程序的适用
范围,使其成为行政决策中一项普遍的程序制度。


政听政通过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质证和辩论,使双方对事实的认识得以交流、对法律的认识得以
沟通,使相对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使行
政主体有可能采纳和吸收相对人的意愿,从而有利
于实现相互理解、信任和协作。

五是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

要通过
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充分认识自身在行政
决策中的作用,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提高对行政参与
的自觉性。

注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使其有序地
参与行政决策。

注意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自
身综合素质以提高参与的水平,实现公众参与价值。

从根本上说,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我国行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的基础。

!
目前,我国的唯考是举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
所存在的弊端,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要提高全民族
的创新能力,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就必须打破单纯
凭学历学位取人的现代科举制,建立依据成果公平、公正和公开选拔人才的评举制。

唯考是举的实质、弊端和
改革方向
"郭新京苗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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