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畸试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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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作者: ————————————————————————————————日期: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Standardfor Hygienic SafetyEvaluationofChemicalsUsedinDrinking Water Treatment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絮凝、助凝、消毒、氧化、pH调节、软化、灭藻、除垢、除氟、除砷、氟化、矿化等用途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3卫生要求3.1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

3.2有害物质指标的要求3.2.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为相应规定限值的10%。

本规范规定的有害物质分为四类:3.2.1.1金属:砷、镉、铬、铅、银、硒和汞(汞的限量为0.0002mg/L)3.2.1.2 无机物: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3 有机物: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4 放射性物质: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

3.2.2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未作规定时,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

3.2.3如果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应按附录B确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

4监测检验方法4.1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附录A4.2本规范采用的监测检验方法为《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

第四章 化学物质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

第四章 化学物质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

最大无作用 剂量>50倍 <100倍人可 能摄入量
最大无作用 剂量≤50倍 人可能摄入量
经专家评议 作出判定
允许用于食品
经安全性评价 决定取舍
放弃
2. 受试物样品及试验动物
受试物试验样品:与实际生产和使用中人类直接或 间接接触相同的物质
试验动物的选择 : 对受试物的代谢方式尽可能与人类相似 大鼠
纯系动物:来自同一祖先,经同窝近亲交配至少20代以 上所繁殖的动物 内部杂交动物:同一单位自身品系内经多代繁殖所得的 动物 第一代杂交动物:两种纯品系动物杂交后的第一代杂交 动物
第一节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的内容 一.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 收集受试物有关的基本资料 (1)化学结构 亚硝胺类对哺乳动物的致癌性因取代基不同而不同 二苯甲基、二丙烯基亚硝胺不致癌 二乙基、二丁基亚硝胺诱发肝癌、食道癌 膀胱癌 (2)理化性质和纯度 溶解度、沸点、蒸气压、分散度、化学稳定性 (3)受试物的应用情况及其用量
三大类中选择四项试验结果评定
四项阴性
一项阳性
补充两项其它 遗传毒性试验
二项阳性
短期喂养试验 显示显著毒性,
三项阳性
进 入
放弃
一项阳性
二项阳性 放 弃
短期喂养试验、 传统致畸试验
短期喂养试验 显示可疑毒性, 综合权衡评议
放 弃
未显示明显毒
性和致畸作用 可进入
可否进入
第三阶段试验
(2)短期喂养试验(30天喂养试验) 适用范围:一般用于只需进行第一、二阶段
第四章 化学物质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
化学物质总量:超过1000万种 投入生产和使用:约10万种 每年近千种新化学物质投入生产和使用 化学物质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通过动物实验和人群观 察,阐明某种物质的毒理及潜在危害,对该物质能 否投入市场作出取舍的决定,或提出人类安全的接 触条件,即对人类使用这种物质的安全性作出评价 的研究过程。

苯甲酸钠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吗

苯甲酸钠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吗

苯甲酸钠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吗在科学范畴内判断一种食品添加剂是否有害,主要从毒理学分析,代谢途径,制备工艺等方面着手。

此外,我们还应该拉大尺度,站在生物演化史的高度,进行辩证分析。

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更全面,更具指导性的评估。

那么,现在我们就依照上述方法,对苯甲酸钠的毒性做一个全面分析。

1.毒理学分析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它是一次性投较大剂量后观察动物的变化,观察期大约为1周,从而判定动物的致死量(LD)和半致死量(LD50)。

半致死量是指实验动物死亡一半的投药量,一般来说,如果投药量大于5000mg/kg,无死亡,可认为该品毒性较低,无需做致死量精确测定。

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30天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验。

这些试验具体包括:(1) 基因突变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Ames 试验)为首选,其次考虑选用V79/HGPRT 基因突变试验,必要时可另选其它试验。

(2) 骨髓细胞微核试验或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3) TK 基因突变试验。

(4) 小鼠精子畸形分析或睾丸染色体畸变分析。

(5) 其它备选遗传毒性试验:显性致死试验、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非程序性DNA合成试验。

(6) 30 天喂养试验。

(7) 传统致畸试验。

遗传毒性试验的组合应该考虑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体内试验与体外试验相结合的原则。

从Ames 试验或V79/HGPRT 基因突变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或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TK 基因突变试验;或小鼠精子畸形分析(或睾丸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中分别各选一项。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实验。

试验期在3个月左右,检验该品的毒性对机体的重要器官或生理功能的影响包括繁殖和致畸实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实验。

考查少量该品长期对机体的影响,确定最大无作用量(MNL),一般以寿命较短敏感的动物的一生为一个试验阶段,如用大白鼠试验2年小白鼠试验1.5年。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Chemicals Used in Drinking Water Treatment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絮凝、助凝、消毒、氧化、pH调节、软化、灭藻、除垢、除氟、除砷、氟化、矿化等用途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3卫生要求3.1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

3.2 有害物质指标的要求3.2.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为相应规定限值的10%。

本规范规定的有害物质分为四类:3.2.1.1 金属: 砷、镉、铬、铅、银、硒和汞(汞的限量为0.0002mg/L)3.2.1.2 无机物: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3 有机物: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4 放射性物质: 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

3.2.2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未作规定时,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

3.2.3如果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应按附录B确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

4监测检验方法4.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附录A4.2本规范采用的监测检验方法为《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

5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6本规范自二ОО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食品添加剂复习资料.

食品添加剂复习资料.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判断标准:人为加入、目的明确、一般无营养意义食品添加剂的作用有哪些1.防止食品腐败2.改善食品感官性状3.有利于食品加工操作4.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5.满足某些特殊需要6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食品添加剂的毒理学评价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用以确定毒性级别,LD50以mg/kg表示第二阶段蓄积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及代谢试验。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包括繁殖,致畸试验。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用以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MNL加入食品中能防止或延缓腐败性变质的食品添加剂叫防腐剂,其具有杀死微生物或抑制其增殖的作用一微生物引起的食品变质细菌繁殖、霉菌代谢、酵母菌分泌氧化还原酶1食品腐败2食品霉变3食品发酵三防腐剂的防腐原理1干扰微生物的酶系,破坏其正常的新陈代谢,抑制酶的活性。

2使蛋白质凝固或变性,干扰其生存与繁殖。

3改变细胞浆膜的渗透性,使其体内的酶类和代谢产物逸出导致其失活。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烂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食品添加剂?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贮藏。

四防腐剂应具备的条件1.性质稳定,在一定时期内有效,使用及分解后无毒。

2.在低浓度下仍有抑菌作用。

3.本身无刺激性气味和异味。

4.不应影响人的机体代谢,也不应影响正常的肠道菌群活动。

5.价格合理,使用方便。

二正确使用与发展食品防腐剂应注意什么的1使用中注意问题减少原料染菌机会确定合理的添加时机与其它处理并用分布均匀(溶解与分散水分活度、分配系数2针对防腐对象合理用药3混配使用(相加效应、协同效应、拮抗作用4食品防腐剂的交替使用抗药性(适用性、突变性5防腐保鲜必须立足于“防”和“保”四、正确使用抗氧化剂的方法(一混合要完全均匀可将抗氧化剂与少量的物料调拌均匀,再在不断搅拌下,分多次添加物料。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ChemicalsUsed in Drinking Water Treatment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混凝、絮凝、助凝、消毒、氧化、pH调节、软化、灭藻、除垢、除氟、除砷、氟化、矿化等用途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3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

有害物质指标的要求3.2.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为相应规定限值的10%。

本规范规定的有害物质分为四类:3.2.1.1 金属: 砷、镉、铬、铅、银、硒和汞(汞的限量为L)3.2.1.2 无机物: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3 有机物: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3.2.1.4 放射性物质: 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放射性和总?放射性。

3.2.2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未作规定时,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

3.2.3如果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应按附录B确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

4监测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附录A4.2本规范采用的监测检验方法为《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

5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6本规范自二ОО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录A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样品采集和配制1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正确的采集方法、合理的保存和及时送检是保证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分析质量的必要前提。

保健食品安全性与功能评价

保健食品安全性与功能评价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名单114种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芨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葫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毒理学评价: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
研究方法: 通过动物试验和对人群的观察,阐明待 评物质的毒性及潜在的危害。 安全性评价: 确定待评物质能否进入市场。 阐明安全使用的条件,以达到最大限度 的减小其危害作用、保护健康的目的。 制定法规和标准的重要根据和基础。
毒理学评价: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评价结果的应用
参照新资源食品评价的方法
(2)、个别国家或国内局部地区有食用 历史
原则上做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致突 变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 和繁殖毒性试验;
文献资料及成分分析,未发现有毒性作 用和有较大数量人群长期食用历史而未 发现有害作用的,繁殖毒性试验先不做
参照新资源食品评价的方法
(3)、已在多个国家批准广泛使用的: 做急性经口毒性试验、三项致突变试验、
参照新资源食品评价的方法
使用的原、辅料不是可用于保健食品和食 品的,如何做安全性评价:
例如名单以外的动物、植物、微生物,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食品物料, 采用新工艺导致原有成分或结构改变的食

食品及保健食品毒理学检测项目及依据

食品及保健食品毒理学检测项目及依据
限制范围及 说明
序号
401
名称
辅助降血糖功 能试验
402
对化学性肝损 伤有辅助保护 功能试验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卫生 部2003年版)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 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第二部份功 能学评价检验方法十九项
2
水及涉水 材料
403
鼠伤寒沙门氏 菌/回复突变 试验
0229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附件2附录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 序和方法3.1.1.1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第二部份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
2.3.6
426
亚急性毒性试 验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第二部份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
2.3.7
427
小鼠骨髓嗜多 染红细胞微核 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第二部份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 2.3.8.4
428
哺乳动物骨髓 细胞染色体畸 变试验
404
小鼠骨髓细胞 染色体畸变试 验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附件2附录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 序和方法3.1.1.2
405
小鼠骨髓微核 试验
406
大鼠90天经口 毒性试验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 附件2附录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 序和方法3.2.1.2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六项
GB 15670-1995
438
皮肤变态反应 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七项
GB 15670-1995
439
亚急性经口毒 性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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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致畸试验Teratogenicity Test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动物致畸试验的基本原则,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用于检测化妆品原料的致畸作用。

2 术语和定义2.1 致畸性teratogenicity化学物质在器官发生期间引起子代永久性结构异常的特性。

2.2 母体毒性maternal toxicity化学物质引起亲代雌性妊娠动物直接或间接的健康损害效应,表现为增重减少、功能异常、中毒体征,甚至死亡。

3 试验原理与目的母体在孕期受到可通过胎盘屏障的某种有害物质作用,影响胚胎的器官分化与发育,导致结构异常,出现胎仔畸形。

在胚胎发育的器官形成期给予妊娠动物化学物质,可检测该化学物质对胎仔的致畸作用。

检测妊娠动物接触化妆品原料后引起胎仔畸形的可能性,预测其对人体可能的致畸性。

4 仪器和试剂4.1 仪器和器材实验室常用设备、生物显微镜、体视显微镜、游标卡尺、电子天平。

4.2 主要试剂4.2.1 甲醛、冰乙酸、2,4,6-三硝基酚、氢氧化钾、甘油、水合氯醛、茜素红。

4.2.2 茜素红储备液:以50% 乙酸为溶剂的茜素红饱和液5.0mL,甘油10.0mL,1%水合氯醛60.0mL混合,存于棕色瓶中。

4.2.3 茜素红应用液:取储备液3mL~5mL,用10g/L~20g/L氢氧化钾液稀释至1000mL,存于棕色瓶中。

4.2.4 茜素红溶液:茜素红0.1g,氢氧化钾10g,蒸馏水1000 mL,临用时配制(剥皮法骨骼染色法)。

4.2.5 透明液A:甘油200mL,氢氧化钾10g,蒸馏水790mL 混合。

4.2.6 透明液B:甘油与蒸馏水等体积混合。

4.2.7 固定液(Bouins液):2,4,6-三硝基酚(苦味酸饱和液)75份、40 %甲醛20份、冰乙酸5份。

5 试验方法5.1 受试物受试物应使用原始样品,若不能使用原始样品,应对受试物进行适当处理。

5.2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5.2.1 动物选择:啮齿动物首选大鼠,非啮齿类动物首选家兔。

若选其他物种应给出理由。

选用健康、性成熟的雄性动物和未经交配的雌性动物,试验开始时动物体重的差异不应超过平均体重的±20%,所用动物应注明种类、品系、性别、体重和周龄。

5.2.2 动物数量:性成熟的雄鼠和雌鼠通常按1:1或1:2比例合笼交配,如果5d内未交配,应更换雄鼠。

为了获得足够的胎仔来评价其致畸作用,大鼠每个剂量水平的怀孕动物数不少于16只,家兔每个剂量水平的怀孕动物数不少于12只。

5.2.3 动物的准备和饲养:实验动物及实验动物房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

实验动物在试验前应至少进行3d~5d 的环境适应和检疫观察,试验期间动物自由饮水和摄食,妊娠动物应单笼饲养。

5.3 剂量和分组试验至少设3个剂量组,同时设溶剂对照组,溶剂对照组除不给受试物外,其余处理均同剂量组。

必要时设阳性对照组,常用经口给予的阳性对照物为敌枯双、五氯酚钠、阿司匹林及维生素A等,或者用环磷酰胺于孕第12d腹腔注射1次。

曾用阳性物开展过致畸试验、并在所用实验动物种系有阳性结果发现,试验可略去设置阳性对照组。

高剂量组原则上应使部分动物出现某些发育毒性和(或)母体毒性,如体重轻度减轻等,但不至于引起死亡或严重疾病,如果母体动物有死亡发生,应不超过母体动物数量的10%。

低剂量组不应出现任何观察到的母体毒性或发育毒性作用。

建议递减剂量系列的组间距2倍~4倍比较合适,当组间差距较大时(如超过10倍)加设一个试验组。

试验剂量的设计参考急性毒性试验剂量、28天经口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剂量和人体实际摄入量进行。

对于能求出LD50的受试物,根据LD50值和剂量-反应关系曲线斜率设计高剂量组的剂量。

对于求不出LD50的受试物,如果28天或90天经口毒性试验未观察到有害作用,以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作为高剂量;如果28天或90天经口毒性试验观察到有害作用,以最小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为高剂量组,以下设2个剂量组。

设置剂量水平时还应参考受试物的其他毒理学资料。

5.4 试验步骤和观察指标5.4.1 “受孕动物”的检出对于大鼠,雌、雄性动物同笼后,每日早晨对雌鼠检查阴栓(或阴道涂片),查出阴栓(或精子),认为该动物已交配,当天作为“受孕”零天。

对于家兔,雌兔和雄兔合笼后阴道涂片检查到精子当日作为“受孕”零天。

检出的“受孕动物”按随机分组,并称重和编号。

5.4.2 受试物的给予途径受试物通常经口灌胃给予,若选用其他途径应说明理由。

通常,在器官形成期给予受试物(大鼠孕期6d~15d,家兔孕期6d~18d)。

受试物灌胃给予时,要将受试物溶解或悬浮于合适的溶剂中,首选溶剂为水,不溶于水的受试物可使用植物油(如玉米油、橄榄油等),不溶于水或油的受试物亦可使用羧甲基纤维素、淀粉等配成混悬液或糊状物等。

受试物应新鲜配制,有资料表明其溶液或混悬液储存稳定者除外。

应每日在同一时间灌胃一次,并根据母体体重调整灌胃体积。

灌胃体积一般为10mL/kg体重,如为水溶液时,最大灌胃体积可达20mL/kg体重,如为油性液体,灌胃体积应不超过4mL/kg 体重;各组灌胃体积应一致。

5.4.3 母体观察每日对动物进行临床观察,包括皮肤、被毛、眼睛、黏膜、呼吸、神经行为、四肢活动等情况,及时记录各种中毒体征,包括发生时间、表现程度和持续时间,发现虚弱或频死的动物应进行隔离或处死,母体有流产或早产征兆应及时处死并解剖检查。

在受孕第0d、给予受试物第1d、给予受试物期间每3d及处死当日称母体体重。

若通过饮水途径给予受试物,还应记录饮水量。

5.4.4 受孕母体处死和一般检查分娩前1d(一般大鼠为孕第20d,家兔为孕第28d)处死母体。

剖腹检查亲代受孕情况和胎体发育。

迅速取出子宫,称子宫连胎重,以得出妊娠动物的净增重。

记录黄体数、早死胎数、晚死胎数、活胎数及着床数。

处死时对所有妊娠动物进行尸体解剖和肉眼检查,保存肉眼发现有改变的脏器,以便于进行组织学检查,同时保存足够对照组的相应脏器以供比较。

5.4.5 活胎鼠检查逐一记录胎鼠性别、体重、体长、尾长、检查胎鼠外观有无异常。

致畸试验胎鼠外观常见检查项目见表1。

表1 致畸试验胎鼠外观检查项目5.4.6 胎鼠骨骼标本的制作与检查骨骼标本制作方法一:将每窝1/2的活胎鼠放入95%(V/V)乙醇中固定2周~3周,取出胎仔流水冲洗数分钟后放入10g/L~20g/L的氢氧化钾溶液内(至少5倍于胎仔体积)8h~72h,透明后放入茜素红应用液中染色6h~48h,并轻摇1次/d~2次/d,至头骨染红为宜。

再放入透明液A中1d~2d,放入透明液B中2d~3d,待骨骼染红而软组织基本褪色后,可将标本放在甘油中保存。

骨骼标本制作方法二(剥皮法):也可将胎鼠剥皮、去内脏及脂肪后,放入茜素红溶液染色,当天摇动玻璃瓶2次~3次,待骨骼染成红色时为止。

将胎鼠放入透明液A中1d~2d,换到透明液B中2d~3d。

待胎鼠骨骼已染红,而软组织的紫红色基本褪色后,可将标本放在甘油中保存。

胎鼠骨骼检查:将标本放入小平皿中,用透射光源,在体视显微镜下作整体观察,然后逐步检查骨骼。

测量头顶间骨及后头骨缺损情况,然后检查胸骨的数目、缺失或融合(胸骨骨化中心为5个,剑突1块;骨化不全时首先缺第5胸骨、次为缺第2胸骨)。

肋骨通常12对~13对,常见畸形有融合肋、分叉肋、波状肋、短肋、多肋(常见14肋)、缺肋、肋骨中断。

脊柱发育和椎体数目(颈椎7个,胸椎12个~13个,腰椎5个~6个,底椎4个,尾椎3个~5个),有无融合、纵裂等。

最后检查四肢骨。

致畸试验胎鼠骨骼常见检查项目见表2。

表2 致畸试验胎鼠骨骼检查项目5.4.7 胎鼠内脏检查每窝的1/2活胎鼠放入Bouins液中,固定两周后作内脏检查。

先用自来水冲去固定液,将胎鼠仰放在石蜡板上,剪去四肢和尾,用刀片在头部横切或纵切5刀,再剖开胸腔和腹腔。

按不同部位的断面观察器官的大小、形状和相对位置。

正常切面见图。

图1 胎鼠头部示意图⑴经口从舌与两口角向枕部横切(切面①),观察大脑、间脑、小脑、舌及颚裂。

⑵在眼前面作垂直纵切(切面②),可观察鼻部。

⑶从头部垂直通过眼球中央作纵切(切面③),可观察眼部。

⑷沿头部最大横位处穿过脑部作切面(切面④),可观察脑室部。

以上切面的目的可分别观察舌裂、双叉舌、颚裂、眼球畸形、鼻畸形,脑和脑室异常。

⑸ 沿下颚水平通过颈部中部作横切(切面⑤),可观察气管、食管和延脑或脊髓。

以后自腹中线剪开胸、腹腔,依次检查心、肺、横膈膜、肝、胃、肠等脏器的大小、位置,查毕将其摘除,再检查肾脏、输尿管、膀胱、子宫或睾丸位置及发育情况。

然后将肾脏切开,观察有无肾盂积水与扩大。

必要时还需对心脏内部结构进行检查。

致畸试验胎鼠内脏常见检查项目见表3。

表3 致畸试验胎鼠内脏检查项目对非啮齿类动物,如家兔,应对所有的胎仔均进行骨骼和内脏的检查,其检查程序参照大鼠进行。

5.5 数据处理、统计方法及结果评定整理每只动物的资料并将试验结果列表,包括试验开始时体重、各试验组的动物数、子代动物数、试验过程中死亡或人为处死的动物数、受孕动物数、临床中毒表现和出现中毒体征的动物数。

胎鼠的观察结果,包括畸形类型及其他相关信息。

用合理的统计方法对下述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母体体重、体重增重(处死时母体体重-孕6d体重)、子宫连胎重、体重净增重(处死时母体体重-子宫连胎重-孕6d体重)、着床数、黄体数、吸收胎数、活胎数、死胎数及百分率、胎仔的体重及体长、有畸形的胎仔数(包括外观、骨骼和内脏畸形),有畸形胎仔的窝数及百分率,计算动物总畸胎率和某单项畸胎率。

对胎仔的相关指标统计应以窝为单位。

受孕率(%)=受孕动物数/实验动物数×100%活胎率(%)=活胎数/胎鼠总数×100%死胎率(%)=死胎数/胎鼠总数×100%吸收胎率(%)=(早期+中期+晚期)吸收胎数/胎鼠总数×100%外观畸形率(%)=外观畸形胎鼠数/检查胎鼠数×100% 骨骼畸形率(%)=骨骼畸形胎鼠数/检查胎鼠数×100% 内脏畸形率(%)=内脏畸形胎鼠数/检查胎鼠数×100% 畸胎率(%)=畸胎总胎鼠数/活胎仔总数×100%6 结果解释解释致畸试验结果时,应该结合亚慢性、繁殖毒性、毒物动力学及其他试验结果综合考虑,试验结果从动物外推到人时,必须注意种属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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