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0)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0)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0)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

(2020)

2020.10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技术要求,提升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品质和建设质量,市住建局公建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先进的相关导则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场地和总平面;4 建筑;5 结构与设备;6 装修标准;7 景观;8 附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4)

3.场地和总平面 (5)

3.1场地 (5)

3.2总平面 (5)

4.建筑 (6)

4.1基本规定 (6)

4.2幼儿活动用房 (6)

4.3服务管理用房 (7)

4.4附属供应用房 (7)

4.5室外活动场地 (7)

4.6无障碍设计 (7)

5.结构和设备 (9)

5.1结构 (9)

5.2电气 (9)

5.3给排水 (9)

5.4暖通空调 (9)

6.装修标准 (12)

7.景观 (13)

附表1. (14)

1 总则

1.0.1为规范成都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

1.0.2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卫生、美观以及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

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除中心城区外,成都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0.4成都市幼儿园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0.5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导识系统等方面内容,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用。

1.0.6新建幼儿园工程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及相应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

1.0.7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0.8本技术导则自 2020 年10 月1 日起执行。

2 术语

2.0.1幼儿园

对 3 周岁~6 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2.0.2全日制幼儿园

幼儿仅白天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3寄宿制幼儿园

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4幼儿生活用房

幼儿班级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由幼儿生活单元和公共活动用房组成。

2.0.5幼儿生活单元

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包含活动室、寝室、配套卫生间、衣帽储藏间等基本空间。

2.0.6晨检室

供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2.0.7保健观察室

供病儿进行临时隔离、观察、治疗的空间。

2.0.8服务管理用房

供对外联系,对内为幼儿保健和教育服务管理的空间。

2.0.9附属供应用房

供幼儿园人员饮食、饮水、洗衣等后勤服务使用的空间。

3 场地和总平面

3.1 场地

3.1.1幼儿园建设场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场地内应按生活、运动、学习、

游戏不同功能进行科学分区,方便使用和管理,避免相互干扰。

3.1.2园区应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积极发展地下、屋面等空间。地下空间用于停放机

动车、非机动车及放置设备等,不得用于幼儿活动。

3.1.3园区应有独立出入口并实行人车分流,其主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干道边。

3.1.4园区主出入口外应预留缓冲空间,主要出入口退红线距离不宜小于 5m。

3.1.5幼儿园主要进出的校门有效宽度应不小于 3.5m,应设置防冲撞隔离装置,电动伸缩

门高度不应低于 1.8m。

3.2 总平面

3.2.1应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和布局,以取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日照。

3.2.2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地上建筑局部宜建设 4 层及以上,且建筑总高度不得高于 24m,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 3 层及以下,4 层及以上应设置防止幼儿误入的措施。

3.2.3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主要建筑之间宜有连廊联系。

3.2.4校门及门卫室宜独立设置,门卫室应与主体建筑风格协调,应在适当位置预留校名

安装位。

3.2.5应设主席台,主席台可兼做临时表演台,面积不宜小于60m2;宜设升旗台和旗杆,

旗杆高度不应低于 7m。

3.2.6机动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地下,车位数宜不低于教职员工数的 80%,宜设置非机动车

停车位。

3.2.7园区绿地率不应低于 30%,宜充分利用屋顶、墙面等空间,设计屋顶绿化、垂直绿

化,丰富园区环境。

3.2.8园区应采用通透式围墙,满足透绿要求;围墙、围栏最低高度不得低于 2m。

3.2.9在满足消防通道和集中活动场地的前提下,园区内宜设置坡地、凹地等不同地势,

形成错落有致的空间。

4 建筑

4.1 基本规定

4.1.1应预留空调内外机摆放位置,与外立面风格协调,并应减小室外机可能产生的噪音、劲风、眩光等影响。

4.1.2幼儿经常通行和疏散的走道不应设有台阶,当有高差时应设置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 1:12,疏散走道的墙面距地 2m 以下不应设置有壁柱、管道、消火栓箱、灭火器、广告牌等突出物。

4.1.3设置外走廊时,应在合理位置设置足够数量的地漏,并充分考虑走廊楼地面找坡后与室内门洞口楼地面的高差;宜在靠走廊外侧栏板处设置半圆形积水浅沟(半径约

30mm~40mm),防止走道积水。

4.1.4幼儿园外立面装饰材料宜采用优质的外墙涂料或软瓷,当使用外墙面砖时不应采用外保温形式。

4.1.5幼儿园外立面宜使用反射率较高、浅色的材料,屋面宜做隔热材料装饰或增加绿化,以降低建筑表面热吸收,减少能耗。

4.1.6园区临空栏板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板净高不应低于 1.3m;当采用实体栏板与栏杆结合的形式时,实体栏板高度不应低于 0.8m,栏杆总高度不应低于 1.3m。实体栏板高度大于等于 1.3m 时应考虑走道透视效果,增加采光措施。

4.1.7建筑外窗开启方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中的要求,外窗开启扇应设纱窗。

4.1.8窗距离楼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 1.8m 的部分,不应设内悬窗和内平开窗扇。当外平开或悬开窗紧邻人员通过场所时,开启窗扇距楼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2m。

4.1.9幼儿园建筑不应采用玻璃幕墙。

4.1.10幼儿园建筑室内及室外幼儿园能接触的范围,建筑阳角应做抹圆处理。

4.2 幼儿生活用房

4.2.1 活动室、寝室的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 3.0m,多功能综合活动室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9m。

4.2.2每层宜设置专用活动室一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5 ㎡。6 个班(含6 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设置一个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 ㎡。

4.2.3应设置蹲式水冲厕所,蹲便应设置安全扶手,条件允许的可增设坐便器;宜分设男女卫生间,女卫宜设置一个成人卫生隔间。

4.2.4拖布池以及拖布、扫帚放置处,应避免幼儿接触。

4.2.5每个生活单元宜设置一套淋浴设备。

4.2.6幼儿寝室受强光照射的床位,要采取遮光措施。

4.2.7每班内宜单独设置分餐台及洗手台,并在分餐台预留电源。

4.2.8每间幼儿活动室应预留一个开水器水电接口。

4.2.9对于贴邻的活动单元,宜在活动单元之间设置活动门或“灵活空间”用于班级之间的混龄、混班教学。

4.3 服务管理用房

4.3.1晨检室和保健观察室应设置在园区出入口附近,可与门卫室紧邻设计。保健观察室应带单独卫生间,并单独对外设门。

4.3.2园长室、财务室等管理用房宜设置在 4 层及以上。

4.3.3门卫室和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

4.3.4应设置一个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30 ㎡。

4.3.5教具制作室宜靠近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24 ㎡。

4.3.6门卫室应设置岗位间、休息间、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宜靠近门卫室设置。

4.4 附属供应用房

4.4.1厨房宜设在后勤入口附近,当幼儿园建筑为二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提升食梯,食梯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1.70m。

4.4.2食堂应实现明厨亮灶,并满足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4.4.3食堂操作间配置防滑地砖,墙面瓷砖,并安装吊顶,吊顶高度不宜低于 2.6m,食堂餐厅的门窗应加设纱窗。

4.4.4消毒室和洗衣间应安装门锁装置。

4.5 室外活动场地

4.5.1室外集中活动场地(含屋面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周边无尖锐突出物。宜敷设人造草皮等软质环保材料。

4.5.2活动区域的地面铺装宜采用丰富多样的材质,应选用软质、环保的地面材料,活动场地面层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最新规范和文件要求。

4.5.3公共活动区域应设置游戏器械区、砂坑、戏水区、30m 直跑道。戏水池不小于 35 ㎡,深度不大于 0.3m,宜设置供幼儿进出的梯步。砂坑不小于 35 ㎡,深度不大于 0.3m,填充砂应采用经过清洗筛选的成品袋装天然海砂,砂坑附近应设置消洗池和洗手台。

4.6 无障碍设计

4.6.1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其余出入口宜为平坡出入口。

4.6.2应设置 1 部无障碍楼梯,有条件的应当设置无障碍电梯。

4.6.3主体建筑每层宜设置无障碍厕位。

5 结构与设备

5.1 结构

5.1.1主体结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1.2新建幼儿园房建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采用减隔震技术。

5.1.3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5.1.4不应采用形体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特别不规则建筑界定参照现行四川省超限建筑工程界定标准执行。

5.2 电气

5.2.1一般建设标准

5.2.1.1设计应满足现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 等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5.2.1.2幼儿园主要出入口应预留防冲撞装置电源。

5.2.1.3门卫室应配置电源插座、空调插座、电话插座、电视插座、数据插座、监控摄像。

5.2.1.4非机动车库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安全防护措施,变压器应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应设置停车库管理系统。

5.2.1.5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广播系统,监控系统,活动场所照明。

5.2.1.6总平需综合考虑园区内供电、供水、燃气、网络、监控、照明、广播、雨污等管路的合理布置,并满足幼儿园发展要求。

5.2.2配电及照明

5.2.2.1电源及配电应满足以下要求:

5.2.2.1.1电源应独立计量,优先考虑采用节能型干式变压器,设置在地下室配电房内,无条件的幼儿园可采用室外箱变,安装在人员较少的安全位置,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2.2.1.2宜采用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5.2.2.1.3楼栋设总配电箱(柜),各层设分配电箱(柜)。照明、风扇、插座、空调等设备应分回路配电。

5.2.2.2其它要求:

5.2.2.2.1幼儿生活用房插座必须使用安全插座,数量不少于 4 个,插座高度为 1800mm,

灯具开关高度不低于 1500mm。

5.2.2.2.2幼儿园内所有照明灯具都应采用配有保护罩的灯具,不得使用灯管裸露式灯具。

5.2.2.2.3公共区域照明相对集中控制。

5.2.2.2.4顶层楼梯间半平台照明宜使用壁灯。

5.2.2.2.5幼儿园寝室及活动室不应使用有蓝光的灯具。

5.2.2.2.6紫外线杀菌灯应分班控制。

5.2.2.2.7应急照明设计应满足紧急疏散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设计。

5.2.3园区网络化(智能化系统)

5.2.3.1园区内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满足以下要求:

5.2.3.1.1幼儿园建筑内宜考虑无线网络全覆盖。

5.2.3.1.2内部有线网络主干系统使用单模光纤,桌面子系统应采用不低于六类网线进行传输。

5.2.4安防系统

5.2.4.1幼儿园应设置智能安防系统,设置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5.2.4.2幼儿园设置监控设备应达到清晰记录夜间影像的要求,监控设备应采用数字高清设备,监控数据储存不少于 90 天。

5.2.4.3监控设备应覆盖校园大门口、围墙和各楼层重要部位区域,有条件的应接入公安监控报警平台。

5.2.4.4总平面中主要出入口及道路交叉口处、运动场四周设置带红外夜视功能的高清监控摄像机,校园宜设置周界入侵报警装置。

5.2.4.5幼儿园消防联动设备和供水设备需单独设置,不得与住宅小区或其他公服设施共用。

5.2.5 主要功能房间电气建设标准

注:照明灯具采用与窗平行分组控制方式。

5.3 给排水

5.3.1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管应采用符合规范、性能优越、便于安装的管材。室外所有井盖表面需有本项目标识及名称。井盖下方设防坠落网,网目边长不大于 80mm,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5.3.2园区应按分级计量原则设置分级计量水表,其中引入管上设置一级计量水表,各栋建筑(两栋及以上时)设二级计量水表,其余按使用用途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形成全园水平衡网络。各级计量水表宜选用远传水表。

5.3.3给排水的其它要求:

5.3.3.1有幼儿活动用途的上人屋面,其给排水管道的敷设应不影响学生活动。

5.3.3.2师生主要活动场所,应每层设置开水间。开水器宜选用多温电开水器,分别做标识,并应设置防止幼儿接触的保护措施。

5.3.3.3美术、陶艺等活动室应设置洗手池。

5.3.3.4所有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 2 级及以上要求。

5.3.3.5园区内不应设置中水系统。

5.3.3.6给排水机房不得与婴幼儿生活单元贴邻设置。

5.4 暖通空调

5.4.1设置冬季采暖的活动室和寝室宜采用低温地板辐射供暖,采用散热器采暖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5.4.2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

5.4.3活动室和寝室宜设置空调设施,未设置空调设施的,应设置有防护措施的风扇。5.4.4食堂操作间应设机械通风系统,当不满足自然补风条件时,应设机械补风系统。厨房热加工间应独立设置排油烟系统,油烟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6 装修标准

6.0.1幼儿园装修应遵循环保、安全、适用总体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美观、适用与经济性的平衡。

6.0.2幼儿园装修设计应因地制宜,结合区域、本园文化特色进行个性化设计,用色应以自然色调为主,不宜使用色彩纯度高、触感冷硬的装修材料。

6.0.3幼儿园装修应采用节能、环保、安全、耐用的材料,采用环保工艺施工。

6.0.4幼儿常接触部位宜采用软质材料,充分考虑安全需求。

6.0.5幼儿园项目设计时宜统筹考虑装修需求,避免二次装修。

6.0.6幼儿园装修完工后,应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进行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0.7幼儿园装修标准参见附表 1《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表》,各区(市)县可结合实际,制定装修参考标准。

7 景观

7.0.1校园景观设计宜按照绿色校园、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应保证结构牢固与安全,便于清洁和维护。

7.0.2校园景观设计应重视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和谐统一,注重人文精神的体现,展现学校独特的文化底蕴。幼儿园硬质景观宜使用明度、纯度都比较高的颜色。主体色调以暖色为主,局部使用冷色调进行穿插。

7.0.3应充分利用土地,因地制宜绿化。应以本地植物配置为主,构图、色彩应丰富。绿化布置宜注重植物搭配的多样性,乔木种类不宜少于 6 种,灌木种类不宜少于 10 种,花卉不宜少于 10 种,果树种类不宜少于 6 种,且每季挂果种类不少于 1 种。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刺激性的植物,慎种有飞絮、病虫害多及落果脏污地面的植物。

7.0.4花台及树池宜设置为防护及坐凳相结合的形式,应避免尖角等安全隐患。

7.0.5宜分班设置种植区,集中设置养殖区。

7.0.6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及学校文化特质,室外透水性铺装面积宜大于硬质铺装总面积的 30%。

7.0.7景观小品和构筑物宜采用环保回收材料,并预留适当空间用于幼儿和教师二次创作和课程开展。

7.0.8景观设计应与幼儿户外活动玩具相结合,宜满足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中不少于四种功能。

附表 1:《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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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所有装饰材料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2.有墙瓷砖裙处,可取消踢脚线;

3.卫生间隔板采用 18mm 厚抗倍特板;

4.所有有窗房间均应设置钢制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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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成都市二级幼儿园汇报材料

创成都市二级幼儿园汇报材料 为了迎接·····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评估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园的办园 质量,改善办园条件,我园对照《·····等级评定细则》,结合实际,认真了开 展的自查,并着力提高幼儿园软硬件建设,现将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幼儿园建于2019年6月,开园以来,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和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园,以安全工作为主线,积极探索幼儿教育的新路子,使幼儿园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社会信誉不断提高,生源上升趋势较好。 随着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幼儿教育自身的迅速发展,幼儿园日益面临生存 与发展的挑战,前进魄在眉睫。面对严峻的新形势,重新审视并明确了我园的办 园宗旨:创设优质环境、追求优质教育、促进快乐成长。同时拟定了争创成都市 二级幼儿园的目标。争创的目的是通过创建二级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 办园质量,锤炼教师队伍,打造一所现代化的品牌园所。提出争创目标只是基于 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面临历史的变革,特别是 在《规程》和《纲要》的实施和贯彻中我们深感现有状况与《纲要》要求的距离。 只有走改革和竞争之路才能使我园增强凝聚力,激发活力,始终站在改革和竞争 的最前列。 第二,我园只有通过创建等级园,上等级来不断提高办园质量,才能更加规范 有效的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促进幼儿的发展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同。 第三,幼儿教育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势在必行,只有通过创建等级园,借助外部因素来推动我园各项工作的不断改进,才能不断增强教师和管理人员的 竞争意识,使之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创建过程中的成长与收获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办园体制) 本市遵循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第四条(发展要求)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第五条(部门职责)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发改(价格)、财政、建设、卫生、民政、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布局)

市和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设立与退出 第七条(设置要求) 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财会等人员; (三)有符合规定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设幼儿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筹设手续。 第八条(人员要求)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二)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规定; (四)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财会人员与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pdf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规划编制单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

1 规划概况 1.1 规划名称 规划名称: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主持单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制单位: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规划背景 《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4~2013年)于2005年底通过国家批准。2008年成都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并获得国家批准(发改基础〔2009〕1691号),批复至2015年建设由4条线路组成“米”字形放射网络的建设方案,建设轨道交通网络总规模达到104.1公里。此阶段可简称为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及其调整。 2012年11月,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国发改基础〔2013〕269号文)。至2020年,批复建设9个项目,线路长约183.3公里。2014年9月,成都市编制了《成都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拟优化方案》。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以国发改基础〔2015〕958号文批复了《关于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新增线路长度79.1公里,预计2020年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达到383公里。此阶段可简称为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及其调整。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成都市于2015年编制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并于2016年报送国家发改委。鉴于该规划修编提出的内容全部为新规划线路,且此前已批复过成都市两期建设规划,国家发改为将该建设规划明确为第三期建设规划。2 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6〕]1493号批复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发改基础〔2016〕]1493号)。综合以上三轮建设规划,到2020 年,成都市将建成运营13 条线路、总长约508 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截至2016年9月底,成都市第一期建设规划极其调整所批复项目已全部建成运营,运营总规模达108km,日均客流量近200万人次,客运效果十分理想。第二期建设规划及其调整所批复的项目已全部开工,预计至2020年,年均开通运营2~3个项目。第三期建设规划所批复项目中,8 号

2020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最终稿)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 (2020) 2020.10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4) 3.场地和总平面 (5) 3.1场地 (5) 3.2总平面 (5) 4.建筑 (6) 4.1基本规定 (6) 4.2幼儿活动用房 (6) 4.3服务管理用房 (7) 4.4附属供应用房 (7) 4.5室外活动场地 (7) 4.6无障碍设计 (7) 5.结构和设备 (9) 5.1结构 (9) 5.2电气 (9) 5.3给排水 (9) 5.4暖通空调 (9) 6.装修标准 (12) 7.景观 (13) 附表1 (14)

1总则 1.0.1为规范成都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 1.0.2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卫生、美观以及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 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除中心城区外,成都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0.4成都市幼儿园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0.5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导识系统等方面内容,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用。 1.0.6新建幼儿园工程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及相应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 1.0.7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0.8本技术导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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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遵循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第四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第五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发改、财政、建设、卫生、民政、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章设立与退出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规定的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财会等人员有符合规定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 2 页共 4 页

申请筹设幼儿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筹设手续。第八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规定;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财会人员与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相关业务技能考核。各类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慢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九条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办园申请后,应当将幼儿园食堂设置情况抄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到民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公办幼儿园和国有资产参与举办从事公益服务的幼儿园,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幼儿园增设分园的,应当依照新设立幼儿园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幼儿园办园许可实行年检制度,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未取得办园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十条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名称、地址等事项或者幼儿园终止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申请幼儿园终止的,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并依法进行债务清算。 第 3 页共 4 页

城市规划:成都市综合交通规划

城市规划:成都市综合交通规划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发达城市,是四川省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心。面对西部开发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城市化和机动化的发展压力,城市交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与城市用地开发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本次交通规划的目标就是要为城市未来发展创造和谐的交通与经济发展关系。 此次综合交通规划是成都市1993年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后进行的第二次城市交通规划。如何根据城市战略发展目标和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市交通设施布局与土地利用之间的良性互动,解决当前城市交通存在的问题、提高城市交通组织运行效率,以适应城市经济增长和开发建设中的需要,使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是本次交通规划的重点。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为成都市域范围,规划重点在中心城(外环路内地区),面积为598平方公里,在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对外交通系统的分析中,研究范围扩大至成都市域。规划年限与总体规划一致为2020年,近期为2005年、中期为2010年,在城市发展策略的研究和轨道交通研究中,将适当考虑城市的远景发展。 二、规划主要内容: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交通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科学分析手段,对包括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城市道路网络、公共交通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地规划研究,并充分考虑城市土地开发和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了交通发展战略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布局的协调。 综合交通规划的工作和成果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城市机动车出行调查和大型设施交通发生源单位调查 在中心城区范围进行机动车出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现状城市机动车出行特征,并完成机动车的现状、2010年和2020年的出行OD;大型设施交通发生源调查,通过选取不同位置、有代表性的城市交通发生源单位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调查,分析不同类型交通发生源单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特征。 2、建立城市交通规划信息数据库 针对成都市城市交通特点和需要,在交通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成都市交通规划数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一览表

2011年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一览表 区县乡镇(街道)名称序 号 公益性幼儿园 锦江区 莲新 1 成都市锦江区三幼树基福幼园东光 2 成都市锦江区童星幼儿园 3 成都市锦江区abc幼儿园 柳江 4 成都市锦江区生态双语幼儿园 5 成都市锦江区贝乐幼儿园 6 成都市锦江区包江社区幼儿园 7 成都市锦江区慧能幼儿园 三圣8 成都市锦江区三幼树基白鹭溪幼儿园督院街9 成都市三幼天府督院幼儿园春熙路10 成都市东华门幼儿园 书院街11 成都市和平幼儿园 牛市口12 成都市锦江区爱心幼儿园 狮子山13 成都市锦江区新苗幼儿园 成龙路 14 成都市锦江区小天使幼儿园 15 成都市锦江区圣心幼儿园 16 成都市锦江区大观里幼儿园 青羊区少城 1 成都市青羊区金孔雀音乐幼儿园府南 2 成都市青羊区西城家园本杰明幼稚园 3 成都市青羊区启明星实验幼稚园草堂 4 成都市青羊区峨影幼儿园 光华 5 成都音乐幼儿园 东坡 6 21世纪智能幼稚园 7 成都市青羊区光明育英幼儿园 8 成都市青羊区新世纪幼儿园 苏坡 9 成都苏坡幼儿园 10 成都市青羊区爱心幼儿园

11 成都市青羊区小燕子幼稚园 文家12 成都市青羊区新智慧幸福里幼稚园 13 成都市青羊区小天使幼儿园 黄田坝14 成都市青羊区苗苗幼儿园 金牛区 抚琴 1 民进成都育才幼儿园 西华 2 成都市金牛区星月幼儿园 金泉 3 成都市金牛区金妞妞幼儿园 茶店子 4 成都市金牛区托菲诺幼儿园 5 成都市金牛区红色幼儿园 营门口 6 成都市金牛区光荣音乐幼儿园九里堤7 成都市金牛区金星幼儿园 五块石8 成都市金牛区童话幼儿园 荷花池9 成都市第十八幼儿园 驷马桥10 成都市驷马桥幼儿园 西安路11 成都市第九幼儿园 天回镇12 成都市金牛区宝宝乐幼儿园 沙河源13 成都市金牛区和平幼儿园 凤凰山14 中国人民解放军95426部队幼儿园人民北路15 四川省轻工幼儿园 成华区 保和 1 成都市成华区金橄榄幼儿园 青龙 2 成华区青龙街办启蒙幼儿园 龙潭 3 成都市成华区海蓝天幼儿园 4 成都市第十四幼儿园龙盛公益幼儿园猛追湾 5 成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双桥子 6 成都市成华区职工幼儿园 新鸿路7 成华区新华幼儿园 桃蹊路8 成华区海德玛幼儿园 跳蹬河9 送变电建设公司幼儿园 万年场 10 成都市成华区杨柳幼儿园 11 成都市成华区爱尔乐?万兴幼儿园 二仙桥12 成都市成华区耘蕾幼儿园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下同)幼儿园管理工作,严格准入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区幼儿园办园水平,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满足广大城区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是我市城区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要求,是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按本要求对现有幼儿园进行审核,未达到本要求的幼儿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达到相应要求。新规划、建设幼儿园,仍按照《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执行。 (三)其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要求,按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制定标准,并报 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园舍及设施设备 (一)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 (二)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以及影响采光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幼儿园应创设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的活动环境。 (三)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 于人流疏散。

(城市规划)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班级:09城乡 城市规划原理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2020) 小组成员:邓静管念廖灿鹏 小帕刘谨赫樊琪 指导老师:张贞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川府发〔1997〕1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成都市是四川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成都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理利用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3、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32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要优化中心城的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中心城北部和西部的开发,引导城市向东部、南部发展。要加强中心城与周边卫星城的快速交通联系,严格保护规划的绿色隔离地带,防止连片发展。 4、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到200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3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72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7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226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的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另行报批。 5、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重点建设中心城周边卫星城镇,特别是龙泉、华阳等中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为核心,中小城市为主体,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6、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好的净空条件和铁路站场及公路枢纽建设用地。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铁路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形成轨道交通与城市铁路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形成安全、高速的轨道交通体系。加快城市路网系统的建设,改善中心城交通状况,促进城市新区的发展。要重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城市电网改造建设和城市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包括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7、加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成都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切实保护好文殊院、大慈寺等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武侯祠、杜甫草堂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按规划控制古城区的建筑高度,保持其传统风貌和格局。在城市建设中要重视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8、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综合治理污染源,特别要搞好河

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教办〔2012〕33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成都市幼儿园(含托儿所、学前班等托幼机构,以下同)的食堂、食品管理,保障婴幼儿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特制定《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一、健全机构 (一)管理机构 幼儿园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各园应建立、健全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应把膳食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监督机构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对食堂经费开支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每月不定期抽查采购、库存和饭菜质量,定期听取幼儿园膳食管理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家长通报幼儿园膳食管理的重要举措或计划,听取并转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二、营养配餐 (一)膳食达标。幼儿园应针对各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比例合理的带量食谱,保证每日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等摄入量达标。不得以含乳饮料代替奶类;不得提供含食品添加剂的饮料和含转基因的食品;不得以包、饺、糕、团、饼、酥、卷、条、饭、粥、馒头、粽子、烧卖、蔬果冻等糕点外的食品代替点心;不得提供糖果和油炸食品,尽量减少甜食。至少每季度进行1 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至少每年开展 1 次营养监测,指导家长科学喂养。 (二)种类丰富。幼儿园应根据本地区、本季节市场食品供应情况,结合伙食费标准等,合理地选择食品种类和数量,尽量减少采购

官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及线网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规划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背景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成都市规划部门开始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立了由十字骨架构成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形态,2000年编制完成第一版《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2008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4-2015年)》,2011年在原有轨道交通线网基础上重新编制新一轮的《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7年),201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调整方案》。 随成都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引导支撑天府新区规划发展、支持“双核共兴”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中心城线网、缓解中心城拥堵、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外围新城的发展需求,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规划概况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及线网规划》方案新建项目为: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修编后规划共新建线路124.2km,其中地下线78.1km,高架线46.1km,规划新建车站66座,车辆段4处,停车场4处,主变电所9座,工程总投资774.6亿元。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成教发〔2011〕8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规范和指导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我局制定了《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所有公益性幼儿园。 第三条 公益性幼儿园是满足具备成都市户籍的城乡3—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 第四条 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体现学前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 管理主体 第五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公益性幼儿园的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 第六条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属地公益性幼儿园的主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益性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统筹发展。 (一)协调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卫生、民政、工商、计生、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共同制定公益性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及推进措施,到2015年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公益性幼儿园的发展计划,落实发展目标,创新公益性幼儿园发展和运行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有效做法。 (三)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小区配套园、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以及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办园、优质公办幼儿园办分园、街道办园、农村集体办园等多种途径拓展公益性幼儿园的规模和数量。 (四)配合财政等部门,按照《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公益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七条 申报条件 (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还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达到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幼儿园

成都市日照管理办法

成都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 B50180-93、2002年修订版)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域,中心城区域以外其他各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日照分析及复核要求 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成果。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可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结果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四条日照分析对象及标准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三环路以内住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 2.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3小时。 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日照不低于3小时。 5.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教室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2小时。 6.须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当下部作为商店、办公、停车、架空层等功能使用时,日照时间计算起点从最低层需满足日照功能房间的窗台面起算。 7.若拟建建筑对界外空地(规划为住宅、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教学楼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有日照影响,其不符合日照要求的阴影在界外的影响距离(用地界至不符合日照要求的阴影范围的边缘线)不应大于10.0米。 第五条日照分析软件 1.天正日照分析软件T s u n7.5及其以上版本。 2.S U N日照分析软件8.2及其以上版本(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 3.中城四方建筑日照测算软件 1.0及其以上版本。 第六条日照分析计算参数 1.成都市经纬度:东经104°4′,北纬30°40′。 2.有效时间: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3.时间计算精度:5分钟。 4.日照时间统计方式:累计所有连续照射大于15分钟的时间段。 5.采样点间距:1米。 6.日照计算时均采用真太阳时。 第七条计算规则 1.日照计算范围

成都市幼儿园评估标准

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幼儿园等级评定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和引领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每一个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本办法围绕儿童、教师、设施、课程等4个教育基本要素,建构包括结构性指标与过程性指标在内的幼儿园质量效益评价体系。 一、适用范围 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审批)并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幼儿园。 二、等级划分 由低至高分别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属地内三级、二级幼儿园的评定和一级幼儿园的初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一级幼儿园的评定和二、三级幼儿园的抽查。 三、指标体系 根据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分为12个二级指标、112项三级指标(其中标有▲的指标为等级园必达指标,标有★的指标为一级园必达指标)。具体指标内容见附表。 四、评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属地内的幼儿园对照评定标准自查自评,填写相关申报表,于当年2月底前提出等级创建或复评申请,并准备配套材料。其中,新注册幼儿园提出等级创建申请的期限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应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等级创建申请。 (二)组织评分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等级评定人才库,从库中随机抽选学前教育、卫生保健、安全管理、 — 1 —

财务管理、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5人以上(单数)组成工作组,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看(教育活动、资料)、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评(评分、评级)等办法,对照指标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总分达160分以上,且一级园必达指标得分均达到该指标分值80%以上的,可推荐申报一级幼儿园;总分达140分以上的,可推荐申报二级幼儿园;总分达100分的,可推荐申报三级幼儿园。未达等级园必达指标的,不得推荐为等级园。 (三)核定等级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组推荐意见,结合本区域幼儿园等级提升规划和布局,分别评定相应等级,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二、三级园评定结果和一级园申报材料及初评意见(附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于每年12月底前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和举报电话(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二级、三级幼儿园评定结果以及不予评定等级通知书,由市教育局颁发一级幼儿园评定结果通知书。 五、等级管理 幼儿园等级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应进行复评,原等级不再保留。等级幼儿园在等级有效期内搬迁园址、合并或分离办学时,举办方须重新申报等级,原等级不再保留。等级幼儿园停止办学6个月以上或被注销时,原等级自动取消。弄虚作假评定等级的,查证属实后取消等级,2年内不得申报等级。 六、附表 — 2 —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成教发[2011]8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8.31 【实施日期】201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教发〔2011〕8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规范和指导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我局制定了《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所有公益性幼儿园。 第三条公益性幼儿园是满足具备成都市户籍的城乡3-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 第四条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体现学前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管理主体 第五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公益性幼儿园的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

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环境

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 (二次公示本) 1.规划概况 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快速路专项规划),属于成都市级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快速路网的专项规划。其规划范围涵盖了全成都市域范围,规划目的为:按照成都市“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十字方针要求,完善市域快速路网布局,提升市域高快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服务城镇空间四级城市体系,重塑城市空间结构和经济地理,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提供坚实的交通支撑。 具体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建设形成“3环15射5联”市域快速路网形,快速路通车里程约达1400公里,路网密度约9.7公里/百平方公里。达到支撑空间结构优化,特色乡镇全覆盖,服务经济地理重塑,产业新城满覆盖的要求,更有力的支撑产业发展。 规划范围为成都市域范围,11区4市(县级市)4县,加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府新区、简阳市,总面积14334平方公里。规划基年:2015年;现状分析年:2016年;预测分析年:2017-2020年。 其中,“3环”为二环路、三环路和五环快速路;“15射”为沙西线、成彭快速路、货运大道、青金快速路、成金简快速路、成洛简快速路、成龙简快速路、成简快速路、成资快速路、红星路南延线、元华路南延线、双新快速路、成新蒲快速路(含蒲名路)、成温邛快速路及延伸线、成温崇快速路(含大邑连接线);“5联”为中金简快速路、金简仁快速路、金简黄快速路-籍黄快速路西延线、天温都快速路、天新邛快速路(含大邑支线)。 3环15射5联中青金快速路、成金简快速路、成龙简快速路、成洛简快速路、成简快速路、成资快速路、中金简快速路、金简黄快速路、金简仁快速路、五环快速路、成温崇快速路、成彭快速路、货运大道、沙西线、成温邛快速路及延伸线等、天新邛快速路、天温都快速路、成新蒲快速路、双新快速路等总计19条市域快速路为本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其余快速路为成都市已有快速路。

成都市幼儿园大全

成都市武侯区 1.成都市第十一(嘉祥)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新光路5号附1号 2.成都森温科分院双语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 3.成都市武侯区金童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双安西巷2号 4.成都译华国际幼稚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江安河畔(双流机场收费站“天府第一门”旁) 5.成都军区空军第二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7号 6.成都市武侯区英艺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路13号 7.成都市武侯区英艺东区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二巷4号 8.四川大学第二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9.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七0一工厂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太平园西路276号 10.簇桥中心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簇桥簇锦南路96号 11.成都联谊幼儿园广夏园地址:成都市晋吉南路287号 12.成都幼师实验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16号 13.成都市第十(康宁)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双楠小区广厦路115号 14.成都市武侯芳草地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玉林小区蓓蕾路47号 15.成都市武侯区中央花园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沙堰西二街20号 16.成都市武侯区簇桥金太阳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簇桥龙井西街64号 17.成都市罗浮世家科技实验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高升桥南街4号 18.四川音乐学院森宇音乐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府河音乐花园内 19.成都军区空军直属机关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南路87号 20.四川音乐学院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21.四川省军区机关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11号 22.成都市玉林实验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西街14号 23.西南民族大学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24.四川大学华西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学路12号 25.四川大学第一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 26.成都金贝贝幼稚园 地址:成都市双楠区广厦街79号 27.成都海蓓幼稚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寿路7号 28.成都幼师丽都实验幼儿园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置信公园内 29.金苹果国际美语幼稚园 地址:成都市棕北小区棕竹街1号 30.金苹果新蒙特梭利幼稚园 地址:成都市棕南小区棕南西街3号 31.金苹果锦官新城全程幼稚园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2号 32.四川省实验婴儿园逸都分园 地址:成都市双楠小区光夏街79号 33.611所幼儿园 地址:武侯祠旁,611所院内

成都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打印

成都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使学前教育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现代化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素质启蒙教育对园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幼儿园园舍的规划和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针对我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范性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四条幼儿园的总体规划和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确保幼儿和保教人员安全,其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必须满足各项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执行本指导意见外,还应执行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园舍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六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应根据办园规模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确定。 第七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规模宜根据服务范围的生源情况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幼儿园规模: (一)6班(2轨),180人。 (二)9班(3轨),270人。 (三)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规模: (一)小班(3~4周岁)20~25人。 (二)中班(4~5周岁)26~30人。 (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第二节园舍构成 第八条幼儿园的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九条活动及辅助用房包含下列用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 第十条办公及辅助用房包含下列用房:办公室(包括园长室、总务财务室、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更衣休息室等)、图书资料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兼陈列室、保健及观察室、晨检兼接送室、教师值班室(可兼作单身教工宿舍)、配电间、网络控制室、活动器械储藏室、总务储藏室、门卫室、教职工卫生间。 第十一条生活用房包含下列用房: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消毒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教职工餐厅、开水及消毒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洗衣房、其他生活用房等。 第十二条本指导未包括室内游泳池、民防工程、连接廊、自行车棚、花房、地下室等用房,未包括设置电动游艺玩具、游泳池等用地,未包括教职工机动车停车场

(2020年)(交通运输)成都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总本精编

(交通运输)成都市综合交通体 系规划总本

(交通运输)成都市综合交通体 系规划总本

成都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全面提升交通能级,合理调整交通布局,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形成全局性的整体优势,以构筑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以多层次、高等级、大容量的市域立体交通网络为基础,以全方位、全天候辐射的对外交通通道为支撑,建成和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成都交通新格局。 大幅度提高运输能力,基本消除运输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各种交通资源进壹步整合,交通壹体化水平明显提高。管理体制创新,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能源运输通道,快速旅客运输系统、集装箱运输系统、岷江、沱江水运航道体系为重点的通畅、便捷、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实现城乡交通壹体化、区域运输综合化、交通管理智能化。 10.1近期战略目标 1)网络规模和能力 公路网17000公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更加科学、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明确。 成都地铁壹号线壹期工程建成通车,运营里程达到17.7公里,城市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积极配合国家和省进行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的建设,把其建设成为区域性枢纽机场。 积极配合国家和省进行成绵峨城际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 建成成都华阳港,完成岷江航道渠化工程。 2)运输服务 降低运输在产成品中所占的费用比例,提高我市整体竞争力。 初步形成多方式相协调、点线面相衔接、集疏运配套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 建立全市性综合交通公众信息平台,以及基于卫星导航和地理信息技术的交通诱导系统。

以多式联运为基础的集装箱运输得到较大发展,厢式汽车运输比重有较大提高,零担和快递业务网络初步形成。 3)技术装备水平 道路运输中重型卡车占商用车比例达到10%,专用车比重达到15%;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不断提高舒适性和安全性;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应急救援系统、联网收费系统基本建立;城市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智能交通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提高船舶的技术性能,促进船舶向标准化、系列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4)城乡协调 中心城区初步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圈层各区(市)县形成具有高度可靠性和应变能力的运输骨架网络。 第三圈层各区(市)县交通基础设施实现质的转变,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5)安全保障 基本建立起跨行业的交通安全预防监控体系,控制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减少经济损失。 基本建立交通应急反应体系,应对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保障紧急状态下的机动性。 6)可持续性 道路营业性货运车辆空驶率降低5%,公路营业性车辆、内河运输船舶单位运输量能耗分别较目前下降10%和12%。 中心城区居民出行公共交通分担率提高到40%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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