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党员中试行预审制、测评制、全程公示制和票决制的试点方案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以及失误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瓦房店注重制度的操作性、普及性、规范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细化标准,强化操作性。
“五项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几大重要环节程序在制度层面做了硬性规定,如何把“五项制度”的原则要求有机地融入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去,是贯彻执行制度的关键。
为此,我们组织专门力量把“五项制度”规定的两推荐、四公开、四票决、四报告等相关要求分解、细化,并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瓦房店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新编制了瓦房店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说明》文本,反复征求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务工作者的意见后加以修改完善。
针对推荐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两个环节,我们特别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参加推荐的党员数量要达到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以上;对于推荐票、表决票和公示材料都制定了统一格式的票样或文本模板,让每个细节都没有盲点,不存在技术误区,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宣传标准,强化普及性。
为了进一步明确“五项制度”在党员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注重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学习时,采取到乡镇随机参加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查看参会人数是否合乎要求、会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取票决、是否进行公示等方式,进行规范性督促,确保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程序上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五项制度”标准操作。
严格年末检查程序。
采取自查、互查、集中检查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相结合的“三查一整改”方式,全面检查基层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过程中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推荐票、公示单、表决票、报告、支部会议记录本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在整改通知书上,让有关责任人员签字,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向组织部进行反馈,保证了检查效果。
三年来,通过推荐制,共推荐积极分子1765多人、发展对象1920多人。
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队党员队伍建设,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拓宽发展党员工作的视野,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保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部队党员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即由党员、连队干部和士兵代表在群众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党组织重点教育引导的对象、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发展党员的对象。
连队党支部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和本人的条件确定。
第三条全程联名推荐工作在站党委领导下,由连队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被推荐人基本条件第四条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满18周岁,对党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
3.能够积极履行公民的各项义务,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在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走在前列。
5.身体健康、年龄较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第五条重点被推荐对象:班长骨干、业务能手,对连队建设有突出贡献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触犯法律法规的;违反条令条例的;热衷于搞宗族派性活动影响战友团结,干扰连队正常工作的。
第三章推荐办法第七条全程联名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群众中先进分子的推荐。
每3名以上党员、连队干部士兵民代表每年可以从群众中联名推荐2名先进分子,作为党组织重点教育引导的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
每10名以上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每年可以从申请入党的人员中联名推荐2名入党积极分子;每名党员、村组干部或村民代表与其他党员、村组干部或村民代表联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内不得超过2名。
3.发展对象的推荐。
每10名党员每年可以从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向村党组织推荐1名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2004]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正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对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附1:附2:附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同志为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
发展党员基本程序

发展党员基本程序一、学生党支部的发展情况学生党支部于2007年5月发展成三个党支部,分别为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学生第三党支部二、入党过程中的五种身份(一)、入党申请人: 新生经过入学教育、班级党章学习小组培训、参加团课培训等教育后,由学生本人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二)、入党积极分子:1、团组织“推优”。
2、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培养联系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培养联系人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引导进步,每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6、党支部要创造条件、培养和锻炼入党积极分子。
7、选送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8、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递交1份思想汇报。
9、党支部每半年研究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10、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2、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对人选进行公示。
4、进行政审,形成政审综合材料。
5、向培养人做两次思想汇报。
6、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7、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8、准备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9、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党委或党总支委员)谈话。
10、上报党组织审批。
(四)、预备党员 :1、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2、组织参加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每季度递交1份书面思想汇报。
4、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中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情况。
(五)、正式党员:1、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上报党总支。
三、召开的六次大会议(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召开民主测评会(三)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四)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发展对象(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六)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四、须填写的四份表格(一)《团支部推优表》(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三)《入党志愿书》(四)《预备党员考察表》五、须写的五种材料的写法(一)入党申请书:1、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规范入党前培训“考试制”、结对教育培养制、发展党员公示制、党内投票表决制、考察谈话制、新党员宣誓制、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入党前培训“考试制”(一)培训对象“两新组织”职工中,凡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党支部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参加集中培训。
隶属乡镇党委领导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参加乡镇党委举办的集中培训,隶属县有关部门党组织领导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参加相关部门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非公企业建党校的,负责集中培训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工业园区内“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委“两新组织”党工委在县委党校举办集中培训。
(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现代科技知识、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容。
(三)培训要求“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经过统一考试后,合格者方可发给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组织”党工委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以及没有参加过集中培训者不能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二、党组织成员联系制(一)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总支)审核,县委审批的发展、转正对象。
(二)工作要求“两新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负责联系发展、转正对象,形成“一帮一”结对教育培养形式。
其工作职责是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在交心谈心中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以走访为主要方式向联系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员职工了解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汇报,为党组织教育培养以及发展转正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制度

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实行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
一、公示制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制是指党组织决定近期拟发展入党的入党对象或预备期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公开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工作制度。
(一)公示的原则1.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加强党内外监督。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和调查核实公示对象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做到既对组织、对群众负责,又对公示对象负责。
3.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
先向党内征求意见,然后再向党外群众公示。
(二)公示的对象、内容、时间、范围1.公示的对象:党组织已研究决定近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拟接收发展入党的入党对象或预备期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公示的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公示的党支部电话、联系人。
3.公示的时间: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4.公示的范围:一般在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范围内公示,需要时也可在相关范围内公示。
(三)公示结果的处理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虽有不良反映但经调查认为不影响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对象,经所在党委批准,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公示对象,要暂缓讨论;对举报的问题已查实,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公示对象,不予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或召开支部大会决定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公示对象,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公示的要求1.对公示对象举报的人必须署名所在单位、真实姓名,举报和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经查实确属诬告的,要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2.承担公示工作的人员要严守组织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有泄密,将严肃处理。
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院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现就在我院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以提高党员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和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示对象1、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中共预备员。
三、公示内容1、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和政审、奖惩情况。
是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推荐”情况。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四、公示方式和时间发展党员公示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实施。
党支部要根据我院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
我院利用公开栏、板报或宣传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至10天。
五、公示程序党支部大会研究提出发展对象或需转正的预备党员后,由支部及时将这些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
支部要根据公示内容,认真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制定的公告格式(附后)如实填写。
公示期间,要设置公示信箱、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来电。
公示时间截止后,要及时研究办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认真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附后)。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
咸秦组通(2006)27号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商贸学院党委: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创新,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区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断改进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适用范围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并通过政审、测试、公示后,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
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三、基本原则1、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投票表决;2、支部大会进行票决时,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3、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印制专用《表决票》和《表决汇总表》,并设立专门填票点和投票箱;4、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票决有效,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
5、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可同票同时票决,但必须分别计票和汇总。
四、基本步骤(一)会前准备召开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培训考核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的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印制的《表决票》和《表决汇总表》,并加盖支部公章和密封。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州直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试行)为扩大党内民主,发挥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相关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是指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前,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的制度。
1、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进行。
2、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综合政审情况等事项;公示期限、公示单位党支部及其上级党组织联系人的姓名、党内职务、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等。
3、公示时间。
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吸收预备党员前15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0天。
4、公示形式和范围。
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
特殊情况可适当扩大公示范围。
5、对反映情况的处理。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或直接向其上级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党组织要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情况及调查结果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公示期间未有人提出异议、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方可正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对公示期限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后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发展条件的,经支委会研究后,不予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是指党支部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之前,将其入党材料呈报上级党委进行审查的制度。
1、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由负责审批发展党员的基层党委(机关工委)组织进行。
2、预审内容和要求。
预审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综合材料》、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发展28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的推优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为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
一、培养考察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实际、学习情况及社会表现等,坚持有组织有计划、定期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考察结果要及时记录在案,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制度。
各党(工)委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一次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和记载。
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三、双推一定制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要进行双推一定。
“双推”是指党员(或党员代表)推荐和群众(或群众代表)推荐。
“一定”是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或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集体表决确定。
“双推”可采用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形式进行。
党员、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全体人员参加“双推”。
党支部在集中大多数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不设支委会的)集体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并作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决议,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名单,要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
四、公示制度。
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决定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与考察情况等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需在公示对象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宣传栏、告示栏等较为醒目的地方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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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党员中试行预审制、测
评制、全程公示制和票决制的试
点方案
2
发展党员预审表
单位(党组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申请入党时 间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入 党 介绍人
列为 发展 对象 乡(镇)党委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组织部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 预备 党员 乡(镇)党委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组织部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预备 党员 转正 乡(镇)党委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组织部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3
发展党员票决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拟接收为预备党员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姓 名
拟转为正式党员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发展党员测评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姓 名
拟列为发展对象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发展党员测评汇总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测评内容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 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备 注
4
发展党员公示表
单位(党组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申请入党
时 间
确定为
入党积
极分子
公示反映的主要问题:
支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上级党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列为发
展对象
公示反映的主要问题:
支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上级党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接收为
预 备
党 员
公示反映的主要问题:
支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上级党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预备党
员转正
公示反映的主要问题:
支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上级党委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5
发展党员测评汇总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测评内容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 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应到数
发展党员测评汇总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测评内容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 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应到数
发展党员测评汇总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测评内容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 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应到数
发展党员测评汇总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测评内容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 满意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应到数
6
发展党员票决汇总表
回隆乡叶坪村党支部 时间:2007年10月23日
姓 名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姜碧友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发展党员票决表
回隆乡叶坪村党支部 时间: 2007年7月10日
姓 名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王 强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发展党员票决表
回隆乡叶坪村党支部 时间: 2007年7月10日
姓 名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王 强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7
发展党员票决汇总表
时间:
姓 名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应到数 实到数
同意 不同意
王 强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发展党员票决汇总表
时间:
姓 名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应到数 实到数
同意 不同意
王 强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汇总表
时间:
姓 名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应到数 实到数
同意 不同意
注明:在相应的空格栏内划“√”
8
发展党员测评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发展党员测评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发展党员测评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发展党员测评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织):
姓 名
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