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下称“规程”)旨在规范山西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及时准确归档、安全保存以及便于查询和使用。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地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二、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 资料归档: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将各类施工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工程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整洁有序。
2. 资料保存:施工单位应为各类施工资料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或储物柜,并进行合理的编号和标识,以便于快速查找和归档。
3. 资料索引: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资料索引系统,确保各类施工资料可以方便地进行查询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三、施工资料分类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应按照工程名称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存储。
2. 合同及相关文件:包括工程合同、变更通知、索赔函等文件,应按照工程名称、合同类型等进行分类和编号,并设立专门的合同档案区域进行保存。
3. 技术文件:包括工程的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等,应按照工程部位和技术分类进行归档,并设立专门的技术文件室进行保存。
4. 质量文件:包括质量检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应按照工程部位和检测日期进行归档,并设立专门的质量文件室进行保存。
5. 安全文件: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安全培训记录等文件,应按照工程部位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归档,并设立专门的安全文件室进行保存。
四、施工资料管理的具体措施1. 资料归档: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每一份施工资料都能够及时准确地归档到相应的文件夹或卷宗中。
2. 资料编号:施工单位应制定统一的资料编号规则,并将编号规则告知所有从业人员,确保资料编号的统一和准确性。
3. 资料标识:施工单位应为每个文件夹或卷宗设置清晰的标识,包括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资料名称、存档日期等信息,以便于快速查找和归档。
DBJ04T214-2015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DBJ04T214-2015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14-2015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资料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以下是该规程的详细内容:1. 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1.2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1.4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施工资料的分类2.1 施工资料按照施工过程和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试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
2.2 施工单位应按照分类要求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3. 施工资料的收集与验收3.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收集施工所需的各类资料。
3.2 施工单位应对收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验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3 验收合格的施工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4. 施工资料的存储与保管4.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施工资料存储室或档案室,保证施工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2 施工资料应按照分类和时间顺序进行存放,并进行标识和编号。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资料的存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5. 施工资料的利用与传递5.1 施工单位应按照需要,合理利用施工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5.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资料的传递准确无误,避免信息丢失或错误传递。
6. 施工资料的销毁与报废6.1 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不再使用的施工资料进行销毁或报废。
6.2 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销毁和报废程序,并进行记录和备案。
7. 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7.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资料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要求进行管理。
7.2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8. 处罚与奖励8.1 对违反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解读——20170804建科研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解读__摘要: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是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内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其进行深入解读,包括规程意义、适用范围、管理要求、资料收集、报送和保密等内容。
此规程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工人人身安全,还能帮助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全面掌握施工安全情况,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安全预案。
规程意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人员、机械、材料等资源交织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相当重要。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的出台,是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调查、报送等管理工作,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促进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高效进行。
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适用于所有正在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
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各类工程项目。
管理要求根据规程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保证安全资料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并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来说,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料收集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规程要求,全面收集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
包括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名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处理记录等。
此外,还应对施工现场的图纸、测量记录、监理日志等施工管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管理。
资料保管收集到的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安全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涂抹和篡改。
资料报送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报送安全资料,并保证报送资料的真实可靠。
报送资料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概况、安全检查报告、重要事故报告等。
资料保密施工单位必须对收集到的安全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无关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一、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1.本《规程》所称的安全技术资料,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现的危险因素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后果的研究或者对防范安全事故的技术文件、技术信息、技术规范、技术资料,以及开展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决策、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消防设施、结构、设备及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2)地质地貌,建设地点的地质灾害情况;(3)施工中有关机械、电气设备及可能产生危险的其他材料的使用;(4)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设计、预防措施;(5)实施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7)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8)施工现场应当报送的安全生产统计报表;(9)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检查记录。
二、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质:(1)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知识;(2)在施工现场有较长的实践经验;(3)能够做到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妥善管理安全技术资料。
三、安全技术资料搜集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搜集安全技术资料,并建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应当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资料;同时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安全技术资料应当定期核查更新,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害。
四、安全技术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技术资料分类归档,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DBJ50T-291-2019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7楼,邮编:400014,电话:023-********;传真:023-********,网址:/cq_aq/)。
本标准(规程、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参编单位:南岸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北部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邱峰、肖剑、陈权伟、唐峰、詹晓通、张澜、夏阳、刘波、李朝军、刘晓初、熊志向、周尚永、颜常文、王显忠、丁渝、杨彬、雷开伟、伍家文审查专家: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安全管理资料管理 (3)4 安全管理资料分类与整理 (6)附录A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 (14)附录B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 (72)附录C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 (93)本规程用词说明 (275)引用标准名录 (27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 (2)3 Management of 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 (3)4 Classifying and Filing of Safety Management (6)Appendix A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and safetyinformation (14)Appendix B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and safety data sheet (72)Appendix C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and safety data sheet (93)Explanation of Wording ofProvisions (275)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76)1 总则1.0.1 为加强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生产安全法规制定本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草案)》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资料管理职责4.1建设单位管理职责4.2监理单位管理职责4.3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4.4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管理职责5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6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1安全管理7.2文明施工7.3扬尘防治7.4消防安全7.5基坑工程7.6模板支架7.7脚手架工程7.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7.9高处作业吊篮7.10高处作业7.11施工用电7.12起重设备7.13起重吊装7.14施工机具7.15其他专业工程8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1勘察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2设计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3租赁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4检验检测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5监测单位现场安全资料9安全资料分类与组卷附录A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B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C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D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附录E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参考用表总目录附录F 现场安全资料参考用表本规程用词说明应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
1.0.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
2.0.2安全资料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从事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纸质和音像资料。
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安全操作手册、安全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管理。
第二章施工资料管理的内容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施工图纸,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操作手册,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要求。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资料档案,保留施工图纸、安全操作手册、安全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便于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施工资料管理的要求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图纸、安全操作手册、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资料管理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安全资料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图纸、安全操作手册、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保护,防止遗失和损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资料管理的备份机制,对重要安全资料进行定期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图纸、安全操作手册、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保管。
第十三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资料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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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一、总则
1. 目的和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资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3. 定义
(1)安全资料:指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相关的文件、记录、
图纸、报告等内容。
(2)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组织或个人。
(3)监理单位: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或个人。
(4)业主:指承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职责的组
织或个人。
二、安全资料管理
1. 管理体系
(1)建立安全资料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施
工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得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2)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包含施工前、施工中、竣工验收等
阶段的相关资料。
2. 资料采集与整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集和整理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资料。
(2)安全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易于查找和使用。
3. 安全资料备份与保护
(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重要的安全资料进行备份,避免信息丢失或损坏。
(2)建立安全资料保护机制,防止安全资料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4. 安全资料传递和使用
(1)安全资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传递,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合理和安全地使用相关安全资料。
三、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
(1)故意销毁、篡改或伪造安全资料的。
(2)未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资料管理的。
(3)其他违反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行为。
2. 处理措施
(1)对于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
(2)建立违规处理制度,明确处理程序和责任单位。
四、附则
1.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遵守。
2.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业主部门所有。
注: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业主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