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德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德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德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

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宋群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总监焦学利

2015年3月国际合作中心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就中德养老护理培训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德双方选择了三个项目试点城市,承德市、自贡市和贵阳市。该项目计划执行四期培训活动,培训对象分别为试点市养老院、医院等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卫生护理院校老师和学生、养老院护理人员和医院的护士等,2015年6月和10月两期培训活动已分别完成。通过培训和调研笔者发现,我国养老护理体系尚不健全,制度建设及政策指导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养老护理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亟须借鉴德国在相关领域的先进经验,进行顶层设计,以推动我国医养结合的养老护理服务业快速发展。

德国发展养老护理服务业的主要特点

目前,德国人口约8300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约占总人口的23%,65岁以上的老年人约占总人口的19%。预计到2050年,德国人口将下降到约7000万,超过50岁的人口将占总人口一半以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35.5%。上世纪70年代以后,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德国步入老年化社会,养老护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与政府的关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德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养老护理体系与制度,并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形成了多元化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

根据德国社会发展需要及制度基础,目前,德国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养老护理体系。

一是从养老护理机构来看,已形成了多元化机构并存的发展格局。2013年底,德国养老机构总数25775所,其中养老护理机构13030所,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0%;

在养老护理机构

中,私立5349所,约占41%,教会及慈善机构7063所,约占54%,国立618所,约占4.7%。目前,德国从事居家上门的服务机构有12746所,其中,私立8140所,约占63.8%,教会及慈善机构4422所,约占34.7%,国立184所,约占1.4%。德国的社会制度及高度市场化的公共服务使得其养老护理机构以私人与社会机构为主。

二是从从业人员来看,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要统一接受专业培训,队伍建设稳定发展。2013年,德国有护理从业人员1005524人,约占总人口的0.12%,其中养老护理机构685447人,占护理从业人员的68.2%,居家上门服务机构320077人,占31.8%。

三是从养老方式来看,已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主,以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辅助的三位一体模式。2013年,德国共有263万人接受护理。其中,家属亲友居家养老约占45%,机构养老约占30%,职业护理机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约占25%。

(二)养老护理服务已纳入法制化轨道

德国养老护理服务的法制化应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1974年德国老年救助委员会发出一份鉴定书,该鉴定书从那些生活在养老院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出发,对老年保险系统要确定老年人从业时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的功能提出质疑。于是,如何立法保障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属,成为德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话题。1980年联邦政府委托成立的专门小组在认真考察各种不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将

护理需求作为应对新的生活风险纳入国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立法目标。在此背景下,1985年《护士执业法》得以出台。该法对护理的任务、职业标准、教育训练、护士的职业资格和权利、义务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1994年德国颁布了《护理保险法》,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护士执业法》和《护理保险法》是德国护理事业的奠基石。特别是《护理保险法》实施后,对德国的养老护理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据保险公司估算,这个法规为护士增加了两万个新就业岗位,也为护士建立自己的家庭护理机构铺平了道路。该法颁布前,德国护理行业并不吸引人就业,这与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低与工作辛苦有很大关系。《护理保险法》保证了护理费的来源,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收入;同时,由于护士人数的增加,减轻了护理人员的工作量,护理人员对工作的满意度也随之上升。德国护理保险的广覆盖性(法定护理保险覆盖92%的人口,同样义务性的私人护理保险覆盖人口约占7%)也客观上要求有一支庞大的护理队伍为之配套服务。目前,德国护理行业从业人数高达100多万人,雇员人数超过德国汽车工业雇佣人数(70万人)的总和。

二是对护理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护理人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护理保险法》对德国医院护理管理组织提出更高要求,规定医院要设立护理院长或护理部主任,只有接受过护理高等教育和管理专业训练的人才有资格担任。护理人员除护理院长(主任)外,还有护士长、高级护士、注册护士、助理护士

4

个级别。注册护士以上资格的护理人员才能直接护理患者,助理护士只能为护士或医师做一些准备和协助配合工作。同时,《护理保险法》对住院护理针对3类护理患者的护理时间及护患比都提出了具体规定。如规定2、3类患者的护患比为1:4,1类患者为1:2.5(或3)。

三是对护理管理的监控系统提出要求。如各病区都有终端与主机联网,护理院长或主任每天都要审阅各科室的护理信息;还可随时开通监控电视系统观察各科室护士的工作情况;并能与各病区双向交流,应病区护士长要求及时调配护理人员等。

(三)护理保险是养护制度与政策体系的主体

护理保险是德国“第五大支柱”险种。按照“护理保险遵从医疗保险的原则”,所有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但国家官员、法官和职业军人由国家负责,他们患病需要护理时有专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除此之外的所有公民纳入法定护理保险体系。对于临时性工作、未充分就业工作和低收入工作,法律规定不必交纳这种保险费。

保险税税率的确定按照投保人的收入计算,1996年税率固定为1.7,在原联邦州(西德)为每月6000马克,在新联邦州(原东德)为每月5000马克;1999年西部和东部分别为每月6375马克、5400马克;保险税一半由投保人支付,一半由雇主支付。

德国法律赋予德国养老企业双重任务,即养老护理和医疗护理。养老护理采用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按护理级别补贴。护理保险补贴又分为居家养老补贴和机构养老补贴。

居家养老补贴(护理保险)分为四级:0级,231欧元/每月;1级,468欧元/每月;2级,1144欧元/每月;3级,1612欧

元/每月。

机构养老补贴(护理保险)分为四级:1级,1064欧元/每月;2级,1330欧元/每月;3级,1612欧元/每月;4级,1995欧元/每月。

在此基础上,针对老年痴呆症(失智症)的老人,每个级别的补贴金额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德国,护理保险补贴只承担基础护理和家政服务。医疗护理费用由医疗保险100%承担。此外,德国政府为扶持养老护理企业,还实施免征营业税和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四)护理教育多元化与高质量

德国的护理教育已有160余年历史。目前,德国的护理教育有3个层次:中专、专科培训、大学本科。德国的护理教育以中专为主,现有公立护士学校943所,接受护理教育的最低要求是完成10年的基础教育,入学年龄为17周岁。德国的继续护理教育,也称专科培训,主要是为临床培养专科护士,其资格由地方政府予以确认。全德国已有50所护士学校开设了继续教育有关专业,所设专业主要有重症监护、精神科护理、手术室护理、癌症护理、社区护理和公共卫生等。德国的大学护理教育起步较晚,1992年才开设护理科学、护理教育学、护理管理学的学士专业,但发展比较快,目前有七、八所大学招收本科生。“A g n e s k a r l l护理研究所”是德国一个可以招收培养护理硕士博士的护理研究所。

为了保证各个层次护理教育的质量,《护士执业法》对护士生的学制、学时都有明确规定。中专护理教育的学制为3年,课时不少于4600学时,其中理论课1600学时、实践课3000学时。专科护理培训根据各州有关法律要求,可脱产学习2年,也可在业余时间学习3-4年,学时3000课时,其中理论2200课时、实践800课时。大学水平的学位课程为全脱产4年制,非大学水平的学位课程为全脱产2年制。护理教育考试大纲由国家考试委员会统一制订。考试分笔试、口试、实践三部分。其中实践评分占重要比例,主要是护士与患者的交流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等。如果某一项考试不及格,允许有第二次补考机会。若仍不及格,那就取消继续学习的机会,不允许再学护理。通过考试者由学校颁发欧盟承认的毕业证书和护士职业许可证。

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已进入“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呈迅猛增长势头,对养老护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3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5号文、《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0号文等政策性支持文件,对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各地区由政府、社会民间和企业等多种主体参与,发展形成了养老院、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养老机构、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公寓等多种养老护理模式,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

系正在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护理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通过实施中德养老护理培训项目和实际调研,笔者发现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养老护理机构与专业护理人员严重缺乏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失智等老龄人口已达4000多万人。按平均护患比1:4计算,需要一线护理人员至少1000万人,而目前一线护理人员仅约30-50万人。根据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养老院护理人员与老年顾客(患者)比例普遍为1:7至1:10。北京市一家公办民营“医养结合”试点养老机构汇晨养老护患比为1:3,接近德国同行业标准1:2.5。

同时,养老机构单一,我国老年人主要选择公办养老机构养老,但机构数量非常有限,民营及社会机构发展严重不足。现有的护理人员普遍没有经过专门业务培训,大多为40岁以上临时聘用人员。国家财政资助新建的养老院大多为酒店式布局,硬件设施设计不合理,服务种类不适应养老护理需求。此外,养护教育资源严重缺乏。业内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养老护理职业院校仅40多所,专业教师严重匮乏,且没有一套完整的专业培训教材。

(二)传统观念制约养老产业的发展

由于传统观念,老年人不愿意入住机构养老院;年青人不愿意选择养老院就业。中国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儿女把父母送进养老院,怕邻里朋友议论儿女不孝,造成家庭没面子;另外,养老院条件差,儿女怕老人受虐待,得不到好品质的照顾,不到万不得已不愿让父母住进养老院。此外,很多老年人习惯为儿女考虑多于自己,舍不得给自己花钱,有钱储蓄起来,也是他们不愿进养老院的原因之一。

年青人不愿选择养老院就业,主要是待遇低、觉得伺候人不体面、工作时间长、很辛苦等原因。一般卫生护理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都倾向于选择医院就业。

(三)政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严重影响养老服务业发展

受传统计划体制影响,政府对养老护理业的管理呈碎片式多头管理的局面一直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如养老问题归属民政系统管理;残疾人员归残联系统管理;医疗归卫计系统管理;卫生职业院校归人社系统和教育系统管理(中职归人社系统、高职以上归教育系统);职业水平证书归人社系统管理等。一个平台,多部门管理,加上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往往导致政出多门,相互掣肘。自2013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养老服务产业指导性支持文件,但落实起来非常困难。主要根源是很多具体问题涉及多部门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多方协调,费尽周折才得以解决,甚至由于各部门职能界定不清而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了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四)养老护理资源配置严重不合理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我国养老护理资源配置不合理,严重削弱了养老护理服务的功能发挥与社会效率。

一是养老床位紧张与闲置浪费并存。目前,

公办养老机构

约4万多家,公立养老院费用偏低,只面向“三无”孤寡老人等低收入老龄群体,入住门槛高,一床难求;而民营机构拥有约570万张床位,却门庭冷落,床位空置率高达48%。

二是高护理费用与低专业水平、低服务质量并存。目前,社会民间承接的日间照料中心接收中等收入老龄群体。企业兴办养老院和养老公寓,面向高收入群体,实行市场化运营,养老床位和护理费用很高,一般护理费每月3000元以上,中度护理每月5000元以上,重症护理每月1万至几万元不等。与此同时,大量护理人员是没有受过正规专业培训、极度缺乏专业知识的农村护工,且不说具备医学、药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就连基本的护理技能都不具备。这种低专业水平必然导致低服务质量。

推动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中德两国尽管在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制度及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在老年社会发展及养老护理方面仍具有一定共性。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并借鉴德国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推动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护理人才队伍

鉴于我国卫生职业院校养老护理专业刚刚设立、师资匮乏、没有统一标准教材等现状,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我国卫生职业院校与发达国家养老产业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鼓励专门开办养老护理专业学院,批准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大专、大学和研究生等多个层次的文凭。兴办社会在职养老护理培训项目,恢复养老护理职业等级证书制度等。

此外,建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和承认国外发达国家养老护理职业院校培训水平的认证资格,从而加大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培养的力度。

(二)提高政府引导及管理的有效性

面对“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建议“十三五”时期把养老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养老护理服务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首先,要加大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力度,改变政出多门的局面,提高政策制定、落实及管理的效率。结合供给侧改革,

“十三五”全面构建以法律为基础、以制度为支撑、以政策为导向的我国养老护理制度体系。

其次,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养老护理服务和培训的扶持力度;加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增强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建议各级政府拨专款对护理员给予培训专项补贴,对养老护理员实行免费培训,提高人们参加养老护理服务培训的积极性。通过培训和考核相关从业人员并颁发“养老护理水平证书”等方式,让这个职业展现出应有的职业优势,推进我国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同时,由政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并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大学养老护理专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尽快构建适合我国社会需求的各类老护理职业教育体系。

(三)尽快出台国家标准,提高护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

建议尽快出台《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创新多种形式培养符合标准要求的养老护理队伍。首先,以学历保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其次,通过将此项工作纳入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并出台相关政策,适当放宽职称认定或评定条件,来鼓励在岗护理人员长期从事此项工作,提高其社会地位。

另外,建议实行护理人员注册登记制度,对经过注册登记,且在养老机构从业达到一定年限的护理人员,财政按月发放补贴性工资,并免收其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再加上养老机构发放的工资,可使护理员的工资有较大提高。按现在的物价水平,如果护理员的月实际收入能达到3000元以上,将会吸引更多有志于养老事业的人员长期从事护理员工作。

(四)出台养老护理保险险种

1995年德国《护理保险法》实施,后来对日本等国护理保险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护理保险法》保证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机构养老的护理费来源,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收入;同时,由于护士人数的增加,减轻了护理人员的工作量,护理人员对工作的满意度也随之上升。该法对护理的任务、职业标准、教育训练、护士的职业资格和权利、义务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

借鉴德国经验,建议尽快开设法定护理保险,推广“个人服务时间存储”制度。在一个人均收入不高并已进入老龄化的国度,如何就地解决日益突出的护理费用过高与护理需求增大的矛盾、人力资源浪费与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德国经验值得重视和推广。很多发达国家都鼓励学生从小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义务服务活动,在社区免费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甚至把这种活动列入各个年级的必修课,达不到要求不准毕业,视之为评判学生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指标。我国城市多独生子女家庭,而独生子女往往缺乏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同时,建议我国选择试点城市借鉴和推广德国模式,出台符合中国实际的养老护理保险改革方案。

(五)推广居家养老护理上门服务,出台统一的改革试点方案国际合作中心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共同执行“中德养老护理培训项目”。德方执行机构蕾娜范集团公司在德国13个城市设有20个养老护理上门服务站点,服务项目包括基础护理(身体护理)、医务护理(医疗)和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护理上门服务在德国受法律保护,深受全民欢迎,但在我国还处于初创阶段。中德养老护理培训项目调研组走访了北京汇晨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北京市一家医养结合、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也设有居家养老护理上门服务业务,但上门服务仅限于基础护理和家政服务业务,不包括医疗护理。目前,中德养老护理培训引智项目三个试点城市已向所在省申请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该项目将为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鉴于此,建议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和法律法规,允许医养结合持证上岗的医护人员实行医务护理上门服务。

德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德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沈建张汉威 一、德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有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2007年,德国的人均GDP为4.63万美元。社会福利支出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25%,占GDP总额的1/3。养老金支出占整个社会福利支出的50%。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通过联邦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最早制定的《工人疾病保险法》距今已有125年的历史。以后又陆续不断补充完善创新了相关法律法规,1884年实行了《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养老金保险法》。经过10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赡养、社会救济和社会补贴在内的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体系健全、完备成熟、执行有序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障是其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德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主要依靠“法定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来实现。 法定养老保险是联邦政府的一种强制险。每一个雇员、企业、团体必须在法律规定下定期投保。投保项目包括:(1)退休金。(2)丧失劳动能力。(3)死亡。目前的缴费比例为雇员工资的19.9%(税前),雇主和雇员各负担50%。而当雇员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则由雇主单独缴付。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能获得占当年总支出20%的国家补贴。它采取“转移分摊原则”来进行收缴和支付,即在职雇员交纳的养老保险金用于支付退休雇员的养老金。领取数额是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计算,最高限额为退休时工资的75%。目前,退休雇员领取的法定养老金占工资比例平均为53%。 补充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均属于自愿性质的养老保险,后者主要适用于自由职业和手工业者,且都能获得国家补贴和制度上的保障。如德国政府规定,开办企业养老保险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养老保险基金会投保,以防止一旦企业破产,企业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落空。目前,德国企业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已达到65%,补充养老保险占养老金支出的15%,成为养老保障制度中重要的补充部分。 德国养老保障制度还有另一大特色。除了从资金来源、支出分配上确立一套较为完整严密、具有前瞻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外,德国政府还从人文关怀、社会关爱、康残互助、全员护理的视角和现实需要出发,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着手解决养老保障制度中日益突出的“人力需求”矛盾。 首先,从个人消费支出上预留空间。从1995年开始,德国根据社会需求,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增加了一个新险种——护理保险。每月交纳的护理保险费为雇员工资的1.7%,由雇主和雇员各缴50%,并规定凡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者必须同时参加护理保险。目前,德国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人口的覆盖率已达90%以上。德国法律规定,凡雇员加入法定医疗保险,其赡养人口则也视为同时加入。因此,德国的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几乎可以覆盖全社会的人群,有效地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在未来步入老龄阶段或遭遇病残时购买护理服务的经济负担,切实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和病残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护理权利,体现了一种社会公平。 其次,适时推出一项叫做“储存个人服务时间”的制度。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可利用公休或节假日义务到老年公寓、老人院和老年病康复中心提供各种护理服务,不拿报酬,但服务时间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案(最新)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案 为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与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理论、“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商贸活区”发展战略,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为着力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资源整合、要素重组、规模集聚和产业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快速、高效、优质发展,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我区经济新的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到“x”末,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由x年的26%增加到28%;生产性服务业、新型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80%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建成5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安居房和12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60%以上。 二、总体思路 (三)根据我区总体规划及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对大别山片区扶贫开发的政策机遇,统筹规划工业与服务业、城市发展与配套服务业,合理规划区域布局和功能布局,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服务

业四大区域板块,即以传统专业市场、饮食、大型超市为主的老城商业板块;以金融服务、交通服务、房地产开发、宾馆会所为主的北部新城板块;以现代家具展示、商务服务、旅游休闲为主的园区与城区结合部新型功能板块;以火车站为中心的仓储物流板块。 三、主要任务 (四)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与现代物流业。整合现有零散的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培育商贸龙头企业,壮大物流企业实力和规模,建成区域性的物流中心。 (五)稳步发展房地产产业。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宅,建设一批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精品项目,提高我区房地产业水平。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 (六)加快金融和保险服务业发展步伐。重点引进金融业法人机构,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服务内容,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业,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业,不断提高金融业服务水平。 (七)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引进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商务服务体系,搭建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库及相应的网络平台,提升我区商务服务行业整体水平。 (八)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移动通讯网、数字有线电视网、无线宽带网络为载体的新型服务业。广泛开发和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

家政服务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报告编号:15AA858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a639748.html,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中国家政服务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 报告编号:15AA858←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480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咨询电话:99 Email: 网上阅读: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我国家政服务业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兴起于90年代。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小型化趋势显现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民进城务工,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行业规模逐渐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家庭服务业大致有20多个门类,200多种服务项目,涉及家务劳动、家庭护理、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社区导购、生活百事等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据统计,2014年我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总值达到9383.7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8%。 2014年我国家政行业主要细分市场规模统计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工作节奏的加快,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步伐也日益提速,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渐趋升。长期以来,我国家政行业规模小,操作混乱,但是随着用户需求数量和需求质量的同步提升,原有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行业的发展。 我国家政行业市场潜力巨大,相关数据显示,有约70%的城镇居民对家政服务有需求。与市场刚开发阶段相比,家政行业的进入门槛已相对提高,现在的家政服务业已从粗放型经营走到了精细化、规范化经营阶段。 二十多年来,我国家庭服务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新兴的朝阳产业,为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尤其是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2014年我国家政企业数量

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办法

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办法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1.总体思路。围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引领、社会主办、市场运作,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营造统一开放、平等参与、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大力推动养老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全省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60%以上农村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从业人员显著增加,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 ———基本形成政策健全、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市场环境。 二、统筹发展规划

3.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制定和组织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专项规划,统筹资源,合理布局,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4.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履行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和医疗保障水平;经济困难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纳部分,按医疗救助相关规定办理;办好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保障性养老机构,对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农村五保老年人,实行政府供养;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拓展高龄津贴覆盖范围。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护理为重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探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在东营、潍坊、日照、聊城4个市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为主体、信息化为纽带,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便捷服务;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助餐点等养老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功能;支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5.规划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利用闲置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场所等改建养老机构。要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需求,建设不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社区人口规模在1-1.5万人、1.5-3万人、3-5万人的社区,应分别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1085平方米、16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上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三五”护理工作发展规划

“十三五”护理工作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未来五年是我院加快学科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建设“一城四中心”的关键时期。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精神,促进我院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新时期医疗卫生改革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落实三级甲等医院各项指标。坚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程,强化护士岗位管理,提升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实现在建院80周年时建成三级甲等强院,建院100周年时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知名品牌医院而奋斗。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培养或引进护理研究生3-5名,本科学历护理人员达到5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达到90%以上,院内护理专业小组达到15个,护理离职率≤5%。完善新入职护士岗位培训制度,有计划的培养一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骨干人才。 到2020年,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程,建立完善的护士岗位

管理模式,建立体现“能级应对”的护士分层级岗位管理制度,科学设置护理岗位,根据岗位需求,对护士的人力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普升、岗位培训等实施科学管理,体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到2020年,形成管理科学规范、专业特色突出、服务品质优良的护理管理和护理服务模式,同时按照医院十三五规划,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强力推动“五所八院十中心”建设。 三、具体工作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优化护士队伍结构,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目标:按照国家卫计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在2017年我院床护比达到卫计委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要求。 保障措施: 1、着力解决护士编制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护士,争取2017年床护比达到基本配备标准,即临床科室床护比达到1:0.4、手术室1:3、产科1:0.6、产房1:3、新生儿科1:0.6、ICU1:2.5-3。全院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总护士数95%以上,护理离职率≤5%。2020年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大于等于0.6:1以上。 2、根据科室工作强度、风险系数、收治患者护理难度,配备各层级护理人员,每名护士平均负责患者不超过8个,做到科学合理、人尽其用。 3、各科室护理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分布基本合理。科学

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国办发〔2016〕9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76号)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有效破解我市“养老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养老难的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本世纪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截至2016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共139.7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82%。今后五年,我市人口老龄化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预计每年新增老年人约5万人,到2021年,全市老年人将达到155万人左右。 目前,我市“养老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养老设施缺乏整体规划。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还没有编制养老设施的布局规划,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设施在档次、规模等方面布局不够合理。二是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市养老产业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积极,老年人思想观念保守、消费能力不足,市场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三是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任务重,民办养老机构审批程序还比较复杂,养老服务的扶持鼓励政策标准不高、吸引力不强。四是养老服务设施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在一定程度上

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五是养老服务的质量不优不高。养老护理员队伍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与老年人个性化需求不相匹配。以上问题成为制约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未来五年是破解“养老难”的最佳战略机遇期。大力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银发浪潮”冲击,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解决“养老难”,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发达地区,找准补齐短板,奋力追赶超越,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定位,继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的设施建设,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养老市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西安成为让老年人感到幸福的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

应用文-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瞥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瞥 '\xa0“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德国作为现代 制度的发源地,历来就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和持续的关注,其养老保险也已经过一百多年的运行 。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攻坚阶段但前景并不明朗的时候,有必要从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实践中采撷一二。 \xa0\xa0\xa0 一、 轨迹 \xa0\xa0\xa0 本文所指养老保险是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其目标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工资与缴费年限相 ,目前的缴费率大概是月工资的20%(雇员和雇主均负担20%),缴纳年限一般情况下为45年,截至2002年底,已有5142.4万人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有1767.8万人。下面,让我们沿着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轨迹,来更全面地了解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xa0\xa0\xa0 从1889年《养老保险法》建立以来,一些关键的年份和重要的改革如下:\xa0\xa0\xa0 1957年,从基金积累制改为现收现付制,建立动态养老保险调整机制;1972年,主要是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1992年,养老金的调整依据改为可供支配的净工资收入的增幅;1999年,在养老金计算公式中增加了人口发展因子,使人口老龄化的负担能公平地分摊到保险费缴纳者和养老金领取者身上;2001年,降低福利标准、延长退休年龄、提高缴费比例和降低“视同缴费年限”等;2003年和2005年进行了机构的改革,主要是自治机构的合并,以降低 成本。 \xa0\xa0\xa0 宏观来看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可以 出以下几条发展主线: \xa0\xa0\xa0 1. 筹资模式:从完全积累到现收现付。从1957年开始,基金积累制向现收现付制转变,到1969年彻底实现。现收现付制模式一直保持到现在。 \xa0\xa0\xa0 2. 内容设计:越来越多样性和个性化. 尽量满足不同个体的需要,赋予个体一定的选择权,目前养老金种类可分为:因年老支付的养老金(常规养老金、长期养老金、妇女养老金和矿工养老金等);因 能力减退而支付的养老金(严重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无劳动能力者养老金、失业者养老金等);因死亡支付的养老金(鳏寡养老金、 养老金和孤儿养老金等)。 \xa0\xa0\xa0 3. 福利水平:先从低到高,再从高到低。从1957年到1989年32次的养老金调整使实际养老金比最初提高了2.3倍;19世纪初推行养老保险体制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70岁,而那时的平均寿命只有45岁,近些年,德国人的实际退休年龄是60岁,但平均寿命则已达到80岁。由于养老保险制度 的不可持续,近些年福利水平有下降趋势。如从1992年起,60岁和63岁的退休年龄将提高到标准退休年龄65岁;视同缴费年限降低(如过去受教育年限也可视为缴费年限,最长可以13年,现在只有7年),从2001年起降低养老金水平(替代率将从70%降为2020年的46%)。 \xa0\xa0\xa0 4. 监管机制:自治性越来越强。在养老保险领域,遵循国家立法和国家自治相结合的原则。经选举产生的雇员和雇主代表对养老保险实行自治管理。自治结构是游离于政府之外的,所有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德国养老保险机关联合会(VDR)。这种将政府从直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议材料

---------------------------------------------------------------范文最新推荐------------------------------------------------------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议材料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部署和要求,将建设科技南开,实现科学发展确定为发展主题,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作为建设科技南开的重要举措,对发展科技服务市场、扶植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开发科技服务产品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一定成效。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建设科技南开,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科技产业,聚集科技人才,促进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政协科技委对我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一、科技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速建设创新型城区,充分利用整合我区科教资源优势,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以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科技服务业特色和服务品牌,推进科技服务业与工业、服务业的良性互动,加快发展以创新基地和特色产业集聚区为主的科技服务业发展区,全面推进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使科技服务机构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撑,成为天津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 1 / 15

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极强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业产品品牌;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科技服务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科技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科技服务业的格局,建立与国际接轨、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科技服务社会组织体系;科技服务业成为我区人才的最集中产业高地,科技服务业对区财政贡献率显著提高,形成科技服务业与科技市场服务相互结合、科技服务业与科技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重点任务 1、大力发展计算机服务业。以科贸街四大品牌专业卖场和7个专业科技卖场为基础,配套发展高、中、低端写字楼,建设创业孵化器万平方米,进驻企业家,年总营业额超过150亿元,实现税收万元。提升卖场及专业卖场计算机服务业的附加值,形成科技卖场、商务办公、综合科技服务等配套服务。 2、做大做强软件产业。大力发展以软件服务为主的服务外包业,鼓励支持打造服务外包基地和人才培训外包基地,支持征信系统、认证中心建设,吸引知名信用服务企业到南开区经营发展。重点支持有特色的信息安全、企业管理、生物识别、电子商务、数字认证等软件产品开发,培育一批大型软件企业。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推动软件企业的重组联合,鼓励软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国际知名软件企业合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进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促进我区科技服务业总量快速增长。

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护理工作是卫生计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为进一步加快护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会议精神,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程中,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事业发展在“十二五”时期取得显著成效。护士队伍不断壮大,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截至2015年底,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324.1万,与2010年相比,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1.52人提高到2.36人。全国医护比从1:0.85提高到1:1.07。医院医护比从1:1.16提高到1:1.42。长期以来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护士队伍的学历结构不断改善,大专及以上护士占比从51.3%提高到62.5%,其中本科及以上护士占比为14.6%。各省(区、市)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不同程度护士岗位培训和专科护士培养,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护理服务不断改善,更加贴近社会和群众需求。通过实施护理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护理学科建设,护理专业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护理服务,改革护理服务模式,护理服务面貌持续改善。截至2015年底,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有1022所三级甲等医院实现全院覆盖,占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总数的87.0%;有4858所二级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占全国二级医院总数的82.6%。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护理管理水平提升,护士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各省(区、市)按照深化医改和护理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实施护理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不断改革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为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推进我州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 (一)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都允许社会力量进入。

(二)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纳入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窗口统一受理。简化优化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老龄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公示。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引导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扶持以老年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服务、宜居住宅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整合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符合政策条件的均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开展城乡现有社会闲置资源的调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工作,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摸清底数和有关环境信息,建立台账向社会公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经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个人)同意后,政府以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方式将社会闲置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可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六)企事业单位、个人改造和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

北海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北海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广西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桂发改规划〔2016〕1272号)以及《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突出保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初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格局,为“十三五”时期全面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相继出台了《北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北民业〔2014〕114号)《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北政发〔2015〕1号)《北海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北海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北政办〔2016〕18号)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措施支撑。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稳步推进。

目前,全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虚拟养老院、小型托老所、老年助餐点等服务型养老机构发展迅速,建成农村幸福院、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等173家。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基本覆盖、农村覆盖率达到50%。 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服务机构(含五保村、敬老院、幸福院)447个、床位4560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23张,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1张)。其中,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含公建民营及民办)8家,床位数1403张。全市具有床位300张以上养老机构1个,20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3个。 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基础形成。在全市社会经济特别是旅游业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以老年旅游、养老地产等为主的市场化养老服务逐步形成规模。目前,全市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486万人次,其中老年游客约650万人次。我市宾馆、酒店、商用别墅等充分利用旅游淡季的客房资源,为候鸟老人提供较为周到、便捷的养老服务。目前我市已经成为广东、西南地区、华东地区和东北地区冬季养老首选城市。 (二)发展形势 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占比高、增速快、寿龄高和失能比例高的特点。预计到2020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34.16万人左右,老龄化率约达18%,高龄老年人约达3.8万人,失能老年人约达5.7万人,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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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养老保险制度 一、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 二、德国养老保险机构的设置 三、德国法定养老保险 四、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五、德国私人养老保险 六、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 强制性法定保险 自愿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 资金来源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 退休养老金 支付角度丧失工作能力养老金 遗属养老金 工人养老保险 保障对象职员养老保险 农民养老保险 二、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设置 法定养老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负责工人养老保险的州保险机构(LVA) 二是负责职员养老保险的联邦职员保险机构(BFA) 三是负责矿工养老保险的矿工联合会(BKN) 所有这些法定养老保险机构以自愿的原则组成了德国养老保险机构联合会(VDR) 三、德国法定养老保险 德国法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最大支柱,是旨在保障年老、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员工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保险制度。 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分为职员保险和工人保险,海员、铁路、矿业等行业的养老保险相对独立。 (一)德国法定养老保险设计的原则 1.保障生活标准原则 这是养老保险的最高目标,他使投保人在从职业生涯过渡到退休状态后,其生活 质量不至于大幅度下降。 2.养老金与工资、缴费挂钩原则 即缴纳养老保险费及以后支付的养老保险金的高低,原则上依据投保人的劳动 工资而定。 3.分享原则 即养老金领取人员要定期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具体办法是养老金每年随 雇员工资收入变化的幅度而变化。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舟政发(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与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消费性服务业互动发展,构建综合性海洋经济产业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机遇 (一)发展基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服务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总量不断增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服务业总体上呈现较好发展态势。2003-2008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7%,增速居全省前列;2008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8%;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服务业增加值达 2.22万元,居全省前列。 2.结构逐渐优化。重点行业稳定发展,特色产业优势明显,港口物流、海洋运输、海洋旅游等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随着临港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临港产业辅助及衍生服务业,研发设计、信息中介、会展休闲、电子商务等有了新的发展。完善商贸流通业布局,以商贸流通业为代表的传统服务业得到了提升。 3.布局渐趋合理。中心城区新城作为全市经济中心,正在抓紧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定海、普陀城区按照各自特点,积极发展商贸旅游、历史文化、海洋文化等服务业。岱山、嵊泗及三大岛以港口物流、海洋运输和商贸旅游等为重点的服务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类服务业逐渐向渔农村延伸,渔农村服务业发展加快。 4.地位明显提升。2008年全市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39.8%,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8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中,服务业创造税收20.7亿元,比上年增长19%,成为地方财税的主要来源。2008年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在36%以上,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渠道。 (二)存在问题。相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海洋经济体系的要求,我市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发展质量和水平亟待提高。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和谐的重要载体,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的实施方案》(x〔X〕60号)、《x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方案》(x〔X〕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x理论、“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战略布局为指导,立足x情,以托住底线、保障基本、促进发展为原则,注重统筹城乡,完善市场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到x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覆盖城乡,居家生活老年人得到养老服务的全面支持。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中心 (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 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显著增加。养老服务产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养老服务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业纳入“ x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服务业发展重点内容。坚持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统筹城乡养老资源,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物业、保险、教育、保健、旅游、科技等融x展。科学布局养老服务产业,统筹推进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展览展销等养老服务产业,重 点扶持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生活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休闲旅游等养老服务产业。 (二)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科学确定市、乡镇街 道、村居三级养老设施的规模、数量、权属、功能、位置、运营模式和服务半径,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制定供养、颐养或医养结合的养老设施规划。在制定旅游、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专项布点规划时,要兼顾养老服务需求。凡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居住小区,必须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将用房要求作为规划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核实验收。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在住宅交付时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由民政部门使用和管理。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应适时组织开展调研,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按照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确保于x年前完成。严禁挤占、侵占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市2011至2015年养老服务业 发展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适用的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范围为市全域。各县(市)、区根据本规划分别制定本辖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办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 3、《关于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号);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原则,进一步明晰政府在养老服务上的公共服务责任,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立足“保基本、增福利、促市场”,坚持政府投入、政策引导、社会主体、市场推动,建立起基本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和运行机制有序、服务品质良好、监督管理到位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 第二章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一、老年人口基本结构 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早在1990年就已超过10%,与全国相比,提前5年进入老龄社会。到2009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5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3.9%;市区有老年人口35万,占户籍人口数的14.6%。我市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与全省比例持平。老年人口的增长大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每年新增老年人口6.9万,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要超过170万。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修改版

一、历史发展 1、1889-1956阶段:由俾斯麦引入养老保险机制 2、1957-1991:部分现收现付制定及早期遗属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3、1989年的改革:基于净工薪所得的指数化处理 二、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问题 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 1、第一支柱---法定养老保险体制 法定养老保险为强制性保险,所有的投保人都有义务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个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是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另一个是国家财政补贴。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1)德国政府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2)专业协会养老金制度安排 (3)自主就业者 2、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四种形式:(1)通过储备账户进行融资的养老金计划 (2)支持基金 (3)养老保险基金 (4)直接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法定养老保险的补充。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补充养老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以及减轻国家养老负担压力的需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越来越受政府的关注。 在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高达65%,它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并得到法律的支持。筹资方式、组织形式、款额及受保人均可自由选择。尽管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属于自愿性养老保险,并由私人公司经营,但政府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为了防止雇主因宣布破产而无法支付养老金的风险,德国设立了雇主组织的养老保险基金会作为担保机构,规定开办企业养老保险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投保,如果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支付本企业的补充养老金,则由该基金会支付。 3、第三支柱—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医生、牙医、药剂师、律师等。公务员和法官是国家终身雇佣人员,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 政府对于退休农民养老金的支付,是根据农民的收入决定的。由于收入是绝对数,所以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有固定的上限。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其差额。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源的模式,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目前,德国仍在寻求一种最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三、德国养老保险的内容 1、德国获取养老金的资格条件 2、德国其他的相关社会保险项目及转移支付 3、收益水平---养老金计算公式 该计算模式主要基于三个要素:(1)工资收入基点(2)两个调整因素(3)养老金价值部分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精)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 策意见 甬政发[2011]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着力推进《宁波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合理引导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政策意见。为与服务业“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本政策意见有效期为五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化服务业市场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以首付20%,其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放宽服务业企业取冠市名、组建集团公司的条件。中介服务、科技开发企业取冠市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50万元。文化、旅游、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要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二)优化商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推动中介服务业市场化发展。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开展服务时,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费。规范中介服务业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并实施会计师、评估师、律师、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企业及其注册专业人员退出机制,完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对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或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实行行业退出。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宁波”系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我市联合征信平台,继续整合工商、财税、质监、劳动、司法、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公安、安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关等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联合征信系统,构建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形成相对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宁波”系统的平台,实施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共享查询平台以及守信失信发布平台,实现对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长期实时跟踪管理,促进全社会诚信经营。对执业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撤销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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