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营管理办法与制度

医院经营管理办法与制度
医院经营管理办法与制度

医院经营管理办法与制度

众所周知,医院是在市场经济中经营,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更新认识、转变观念,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创新医院经营管理,实现医院经营目标,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医院经营目标

1创新医院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医院已不仅仅是盈利性、福利性的卫生保障单位,而是一个知识密集,多学科、多系统高度综合,经营相对独立,高风险、高竞争的经济实体,正经历着体制转轨带来的深刻变化。

1.1医院管理模式滞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医院管理主要侧重于医院内部的组织与安排,力求以较高的效率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医疗保健任务。进入市场经济,一方面医院在医疗质量、医疗技术、硬件条件及医院规模等方面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外资医院及盈利性医院的竞争以及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病人对医疗服务需求日渐提高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此外,国际医院管理的先进经验及运行模式也引入了国内医疗市场,其突出特点是机制灵活、讲究效益、以人为本、注重服务。因此,医院管理不再是原来那种自我封闭的组织与安排模式。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与有限的资源约束,其任务是努力实现在较高的劳动效率基础上的良好经营效益,其目标是在一定的经营环境下,如何降低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即医院管理从内部管理转移到外部与内部相统一的经营模式。 1.2医院经济管理地位突显随着市场经济越来越多的介入到医疗领域,医院的经济管理地位越来越重要。医院的经济管理已不再视同于财务会计的具体工作,而是作为一种涵盖财务管理,内涵与外延极大扩展的科学管理方式。医院的经济管理已从被动、弱化、机械的具体工作,逐渐转变并强化为一种主动、有效、且广泛应用的医院管理方式。医院的管理机构也必须不断适应医院发展和经济管理职能拓展的需要。医院原有的自下而上逐级由财务处(科)、院务部向院领导负责的单一管理机构已逐步变迁,随着医院经济管理地位的改变和管理职能的拓展,医院的经济管理机构还将由隶属形式多样化的管理模式向财经职能多样、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组织形式变迁。

1.3医院经营管理职能进一步拓展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主体配置资源,医院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学会利用市场规则,科学计划和合理获取资源,必须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因此,医院管理的职能不断拓展,已使医院的财务管理从注重对上级拨款进行预算管理,逐步转变为成本核算管理。随着医院经营性质的划分与确定,医院管理职能将更加注重于市场和供求的分析及预测,注重筹资、投资的论证与决策。医院经济管理职能将主要围绕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

注重医疗服务的投入产出效益,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在内涵上不断深化、外延上不断拓展,从而向更高、更广的层次上发展。

1.4医院管理手段急需改进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医院的管理手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普遍建立了局域管理网络。医院的经济管理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解除了会计繁重的手工劳动,提高了效率和效益,为医院经济管理创造了条件和基础。医院经济管理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计算机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使经济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更加广泛地应用于促进医学科学与临床技术的发展,使经济管理信息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使经济管理手段与医院管理更加紧密地结合和更加科学有效。

2现代医院经营理念创新

医院经营理念的内涵,一是指医院的使命和宗旨。它主要阐述医院为什么而生存,即医院生存的价值取向,是为患者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这是医院的最高理念,是医院全部经营理念的灵魂;二是指医院的目标。主要是指医院长期的根本性的价值目标,包括医院发展的各种指标体系,是医院使命和宗旨的具体化。从理论意义上讲,大致包括4个方面:(1)经营理念是对医院的所有活动的价值规范。它规范了医院作为特殊社会组织的责任,或者说规范了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社会组织的价值基准,是医院经营的基本依据。(2)经营理念是医院发展目标的指南。它指明医院前进的道路和发展的方向。(3)经营理念是医院经营决策的指导思想和思维方法。(4)经营理念是医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经营的价值取向,是凝聚和指导医院医疗、护理、技术人员行为的经营价值观[2,3]。

2.1社会效益观念医院经营活动的方向、性质、责任决定了其首先要体现社会性、服务性,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它要求医院必须具有这样的战略思想:不仅应当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且能够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应当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医院这一特殊的社会组织,必须把社会责任作为最高目标,而把利润最大化的传统目标放在其次。

2.2市场经济意识首先是诚信,必须树立珍惜信誉的思想,医院信誉是指医院在其有形资产的基础上,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一种价值。要求医院把自身的组织声誉、医疗声誉、服务声誉,看作是医院的生命,作为一种医院的观念性无形资产。其次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必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要有强烈的市场意识,通过市场获取医疗资源,使医院做大做强。

2.3不断创新精神创新是医院生存发展之本,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它已经成为医院管理采用的重要经营思想。创新是医院制定有效经营战略的基础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思想要求医院将追求卓越、追求风格、追求独创、追求新颖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在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管理资源、医疗产品及市场等领域开发创新。

2.4人本主义思想当前很多医院把以人为本作为处理内部成员关系的一

种基本准则,医院把所属人员视为医院的内部公众,认为他们既是医院医疗活动

的直接提供者,又是医院各种活动的直接当事人,把他们作为医院各项功能运转的原动力。在现代医院管理经营理念中,这是很不够的,还必须把这一思想贯穿于为患者服务中去,秉承以人为本的思想来设计经营原则、医疗产品。

2.5与时俱进观念医院管理经营理念是一个动态的价值观体系,它会随着医院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创新或调整原有的理念。在新形势下,面对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这一大背景,医院在形成自身的经营理念过程中,应当具有一种与时俱进的观念,这样才能不断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构建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经营理念。

3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创新

医院企业化经营是时代趋势,不论是国有医院、外资医院还是商业医院,企业化经营是根本之道。医院是一种服务性机构,患者就是我们服务的顾客,如何满足顾客的需求是企业化经营最重要的目标。企业化经营的根本之道在于建立成本会计及责任中心,设定年度目标,对目标的实现实施奖惩,同时运用科室责任经营制刺激大家的荣誉心和责任感,以发挥最大的潜能。

3.1成本管理先将总成本按重要程度细分,然后按照不同的会计科目排列,最后依据不同的成本类别及会计科目完成成本明细报表。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直接成本的分摊可依据各科室所承担的工作量或获得的医疗收入占总工作量或总医疗收入的比例来进行。间接成本的分摊,如水电开销可按各科室的面积、床位、病人数或医疗收比例来计算。此外为提高成本分析的准确性,还应制定单项成本分析单,内容包括:作业流程、消耗器材、参与人员、使用设备、设施的种类及其使用年限等,再进行汇总,可计算出每一诊疗项目的成本。这需要工作第一线的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配合填写。

3.2目标管理医院为贯彻实行经营理念应设定发展目标。目标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应尽量避免制定抽象的目标,因其无法追踪考核也无法评估成效。例如“提高医疗水平”、“增强管理能力”等。真正有效的目标管理应是鲜明有力,可量化、可操作,具有可行性,与大家利益相关且有一定挑战性,例如:“年医疗收入增长率”、“床位周转率”、“门诊病人增加数”等,这些目标的设立都有数据作为依据,便于评估调控。

3.3绩效管理医院应当对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当各科室达到各种量化的目标或完成各项指定任务时,医院应及时给予适当的奖励。当个别单位未能达到量化的目标,首先要减少其奖金数额,施加一定压力;其次医院应协助其找出原因,并研究改进的方案,采取应变措施,以促其完成或达到既定目标。

3.4完善院科两级核算体系首先要调整经济管理组织结构。医院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以期达到医院经济核算和经济管理的实际统一。其次是制定科室成本核算办法。医院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可移植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制定科室成本核算办法,规范核算的收入、费用项目,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责任制成本考核指标体系、成本分析

评价体系以及成本信息反馈体系。第三是制定成本控制措施。通过制定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以及成本权重,对材料消耗、差旅费、公务费等实现事前控制,对服务质量、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等进行量化考核,从而实现控制支出、节能降耗的目的。

3.5实施资本运营管理首先是建立医院财产物资规范化管理体系,重点管理好固定资产以外的各种材料,加强对变动成本的控制。其次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高新设备的效益跟踪分析。第三是实现资本的最佳运作,为加快医院的发展,即通过财务综合测算,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周转情况下,利用延期付款和打付款时间差及病人住院押金方式筹集资金,也称自然性融资,充分发挥未垫付资金的作用,产生经济效益。第四是改革筹资方式。可采取租赁设备经营,吸引社会多元化投资等方式扩大融资,同时盘活存量资产,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4建立适应现代医院要求的经营机制

创新医院经营理念必须要建立医院经营机制。经营机制是在经营活动中,医院与外界各经营单位之间以及医院内部各个经营部门和经营环节上下之间的相

互联系构成的经营关系和因果关系,以及全部因果关系所产生的宏观效应的总和。分为由医院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所形成的市场经营机制和适应内部经营环节所形

成的内部经营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机制[3~5]。

4.1经济补偿机制这是任何一种经营活动中最基本的经营机制。医院经营活动中,在经济上不断有所消耗,需要同步得到补偿,不同的补偿模式和补偿水平,就形成不同的补偿机制,这是医院经营管理的一个基本规律。医院经营的经济补偿分为有计划补偿和市场补偿两个方面,前者指上级行政拨款;后者指通过医院的经营活动,从医疗市场上得到的经济补偿。当前主要是加强后者,通过调整医院本身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及各个环节的相互关系来完善经济补偿机制。

4.2经营竞争机制由于医疗市场具有特殊性,应认识到医院参与医疗市场竞争同一般商品市场自由竞争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在医疗机构之间,在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发展、医疗市场开拓,乃至医疗价格等方面进行经营竞争。还要在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之间,在质量保证、技术进步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形成必要的经营竞争。因为经营需要竞争,竞争促进经营,这是一条经营管理的客观规律。

4.3分配激励与经营动力机制所谓利益分配,是指除工资、奖金、福利等物质利益分配之外,还包括职称晋升和政治荣誉等精神激励。不论物质利益分配或精神激励,都必须通过完善的责、权、利统一的机制,使利益分配制度发挥激励作用;同时,还应该遵循“需求优势转化规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与物质利益和职称晋升相结合,这样才能够形成全方位的激励机制和强化经营的动力机制。

4.4医院经营的自我约束机制医院的经营活动应该置于国家法制、社会规范和经营者自我约束条件之下,否则就不会有正常的经营秩序或者不能走上正确

的经营轨道。经营约束机制是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一个客观规律。医院经营活动的各方面约束条件的建立,都需要以自我约束为基础,包括职业道德的自我约束、遵纪守法的自我约束、信守合同等经营交往规范的自我约束等。从医院内部的经营管理机制来说,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的实质,就是要遵循自律性规律进行经营。

4.5医院经营的质量保证机制医院质量保证机制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管理体制、有关政策、医疗资源利用等软硬环境下形成的质量保证决定因素,以及这些决定因素所造成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和综合效应的总和。质量保证机制与各种经营管理机制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因为前述各种经营机制都包含着质量保证的内涵,而质量保证机制的建立则需要以各种经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基础。医院领导班子应明确质量保证机制的指导思想,提高医院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完善院内经营体制质量管理体系,从而形成和完善质量保证机制。

医院经营管理职能的规范化。一般地说,医院经营管理职能与传统的医院管理职能没有根本的区别,只是要求增加经营性职能。第一是决策、计划职能规范化。过去非经营型医院管理的决策、计划职能主要是眼睛向内,考虑内部计划、决策问题。经营管理职能则必须对市场环境进行调查分析,加强科学预测,进行经营战略决策,确定经营目标,编制长期和短期经营计划。第二,在组织和指挥职能方面,必须加强经营活动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的有机组合,提高经营活动的指挥效率。第三,经营管理对控制的协调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要求将经济的、质量的、效率的以及科学技术等全方位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外部协调与内部协调、纵向协调与横向协调有机地结合起来。第四,要特别重视经营激励职能。要求将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与各科室、部门及个人的经营绩效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调动全员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

全面经营模式的经营目标是比较全面的,不仅重视经济效益目标,更重视社会效益目标、资源积累目标和科技进步目标。经营目标只重视经济效益目标,甚至以降低社会效益为代价专追求经济效益目标,或者没有资源积累和科技进步目标。

经营凝聚力

强大的经营凝聚力是医院全面经营模式的必备特征;不存在离散经营现象。存在着种种离散经营现象,明显地影响医院经营凝聚力。

近几年医院的经营管理可以总结为如下主要经验:

1、一个团结、奋进,充满了活力的领导班子是医院走向成功的关键,特别是院长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眼光,具有把握和驾驭市场的能力。

2、“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方针,使医院率先按市场化经营模式运作,提高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能力。

3、“服务立院、人才固院、技术兴院、文化强院”的发展战略具体明晰,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4、率先提出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成立营销部,把营销当做医院最根本职能,使全院

员 5、以持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核心,不断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品牌科室、特色专科工认识到了为顾客提供满意和忠诚服务是医疗服务的最终目标,也是最高目标。

的打造大大提升了医院的综合实力和品牌形象。

6、医院不断推出服务创新项目,大大提升了医院的服务能力,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优质高效的服务成为医院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7、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规范、易操作的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既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也创造了良好的绩效。

8、推行院科两级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形成了责、权、利明确的内部经营管理体系。

9、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既降低了医院的经营成本,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10、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团结、创新、精诚、奉献”的医院精神成为了全院员工共同的价值观,造就了一批优秀的医疗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处方管理规范

处方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医院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文档序号:XXYY-AQMB-001 版本编号:AQMB-20XX-001 XXX医院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

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 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 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素质和处置意外事件能力的活动。 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二管理职责 1 科教科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 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 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 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 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 科教科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科教科开展培训工作。 4 科教科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 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2 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 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 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训。 4.5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4.6 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7 参训员工的考勤监管。 5 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5.1 业务技能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5.2 业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5.3 科教科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员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5.4 本部门(科室)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5.5 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三培训实施 1 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科教科应对医院培训需求进行调 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医院发展规划、文化建设需求。 1.2 各职能部门(科室)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1.3 医院重点岗位人才培养需求。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我院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审核的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三、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五、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

容进行逐一审核。可以通过我原合理用药信息系统辅助提供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等,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六、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七、信息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八、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结合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等综合因素,参考专业学(协)会及临床专家认可的临床规范、指南等,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九、处方审核流程: 1、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2、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3、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

医院医院电子病历制度规定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的应用不仅可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使医护人员从繁重的书写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且可为科研、教学提供方便,同时,规范的电子病历将大大提高病历质量。为了保证电子住院病历正确、规范的使用,现规定如下: 一、电子住院病历的建立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 电子住院病历采取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病人病历必须在电子病历中书写,医生需补齐相关病人信息。 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建议定期更改密码,不允许泄露给他人使用。医生个人对电子病历系统中以本人姓名生成的病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每个病人只能建一份病历,所有的医疗文件在同一份病历下书写。 电子病历为了方便医护人员工作,没有对病历的复制、粘贴功能加以锁定,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时可能会大段的复制、粘贴,希望医护人员对复制粘贴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避免错误。 所有的病历必须按病历书写规范及时完成并打印后存放于病历夹。

为了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在每次使用完电子病历后,都必须及时退出程序。 二、权限管理设置 电子病历系统统一由信息科管理维护。 医生及其相关人员权限的申请,需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交由信息科处理,信息科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医务部。 科室发现医师权限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科室领导签名后报信息科进行权限的调整。 调离本院、取消或暂停权限的人员由医务科出具书面通知报信息科,信息科及时取消权限或调整相应权限。 三、归档及管理 医务科具体负责电子病历的召回和电子病历的监控。 病案室专人负责病历归档审核,归档后医生将无法修改此病历。 住院电子病历的存储采取系统服务器备份和纸质病历储存两种形式,医务人员在书写或修改电子住院病历时,该病历信息应即时由系统服务器备份;纸质运行病历由所在科室保管、纸质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保管。 信息科须对电子住院病历进行灾难备份。 住院电子病历档案的存留时间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纸质病历的存留年限。 信息科与病案室要妥善保护患者的电子病历,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电子病历严格管理,避免数据被篡改、伪造、隐匿、窃

处方审核制度

处方审核制度 1.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是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处方审核岗位应由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3.所有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4.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5.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和评价。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 6.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打电话联系病区

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的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审方要适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处(科)报告。 7.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由处方医师双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8.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有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出一式二份标签按患者、病区分类集后交与摆药人员,准备摆放药品。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制度 为加强新员工(含新入职员工、进修生、规培生、实习生)思想教育,提高新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每年新招入的员工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岗前教育,使新员工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凡经医院正式录用的各类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均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全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须补课重新考试,补课考试仍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二、培训意义 (一)医院岗前培训是对新员工的集中培训,岗前培训不但是新员工职业生涯的开端,还是使新进人员逐渐熟悉、适应单位环境、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定位自己的角色、发挥自己才能的一种培训。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是医院人才培养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二)对医院新进人员而言,培训可以使他们对医院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让他们从心理、责任心、态度、形象等各方面做好进入工作角色的准备,还可以增进他们对医院的感情与忠诚度,增强对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医院文化的认同。

(三)对医院而言,通过岗前培训可以吸收一批有活力有能力有素质的新生力量,打造青年精英团队,共同开创医院医疗卫生事业的美好未来; (四)对社会和个人而言,培训后的新员工的素质、技能、 道德风貌等更加符合医院工作人员的标准,因而能保障医疗的安全性、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疗技术的创新和不断向前发展。 三、培训目的 通过岗前培训,使医院新员工掌握相应的工作技能和服务规范,职业道德,减少新员工初进医院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医院日常工作。 通过岗前培训——清晰职业努力方向,激发实现目标的牵引力;树立积极职业态度,孕育自动自发的内驱力;修炼必备职业能力,提升工作过程的执行力;强化情商管理意识,增强职业关系的和谐力;融入医院团队文化,提高团队结合的凝聚力;持续不断自我超越,打造职业品牌的竞争力。 四、培训部门 岗前培训工作由人事科牵头,负责岗前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培训结果的汇总和归档。 人事科、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信息科、投诉办、药剂科、输血科、保卫科、财务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各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汇总到人事科,由人事科根据考试结果

医院处方集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集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医院用药行为,保证药品供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范围:临床科室、药学部。 3.定义:医院处方集是指为提高医疗质量和药品治疗水平,组织编写的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指导和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实施医院药品政策的专业指导文件。医院处方集所遴选的药品种类能基本满足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疑难、复杂疾病抢救、治疗的需要。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药品目录。一般采取“以病带药”的编写模式,针对临床上常见、多发和以药品治疗为主的疾病,以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选择原则,提出用药原则和具体药品治疗方案,并详细列举每个病种的症状和治疗策略及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价格、作用机理、临床应用、适应症、相互作用、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合理用药提示、剂量增减提示等信息。 4.权责 4.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听取处方集制定、更新及使用情况的分析报告,负责处方集的审定。 4.2药学部:负责处方集的具体编写,保证处方集收录药品的供应,并具体监督处方集使用情况。 4.3各临床科室:负责专科疾病的标准治疗指南和疾病首选治疗方案的整理,并向药事委员会提交,配合药事委员会进行药品评价与遴选工作。

5.制度内容 5.1按《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院根据本机构的性质、功能和任务,制定处方集。 5.2处方集对医院临床用药起到普遍的指导性和一定的约束性作用。 5.3处方集的拟订流程 5.3.1各临床科室根据科室诊疗疾病种类,结合日常诊疗情况,确定本科常见病种。 5.3.2根据指南、诊疗规范等,形成药品目录(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 5.3.3药学部参照《中国国家处方集》拟定医院处方集。 5.3.4中成药、中药饮片(颗粒剂)按照药品分类,结合中医理论,编制医院中药处方集。 5.4医院药事委员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医院处方集进行评价与更新,以适应新药和新治疗方法的出现,淘汰疗效不高、安全性问题突出、临床使用不方便、可及性差、质量不稳定的药品。 5.5处方集药品目录的更新执行医院《药品引进与淘汰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原则 处方的开具与调剂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范围 处方权授予、处方开具与管理、处方审核与调剂管理。 四、定义 处方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五、处方权的管理 (一)处方权授予。 1、普通处方权。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注册、被本院聘用者具有普通处方权。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或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和中成药。中草药处方权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专门提出申请。 (3)试用期或进修、实习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有效。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知识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

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4、计算机管理中心按医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在HIS系统中将医师相应处方权与其工号进行捆绑,开通相应电子处方权。 (二)处方权取消 医师在本院行使处方权时出现以下情况,医院可酌情取消其处方权: 1、处方书写经常不规范,或经常出现严重的使用错误,医务部可报请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2、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查证有开具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医师,医务部将向医院伦理委员会报告和建议取消其处方权,经伦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4、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医务部可报请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5、调离、辞职及退休后未被我院返聘的医师,处方权自行取消。 6、被取消处方权医师的电子处方权,由计算机管理中心按医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在HIS中予以取消。 六、处方/医嘱的开具与管理 1、处方/医嘱作为实施药品诊疗工作和进行药品收费的重要依据,要准确正规,内容清楚,层次分明,按时下达,及时执行。 2、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为患者开具处方/医嘱。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本院原则上实行电子处方管理,取得相应处方权的医师获得相应电子处方开具权,医师须凭个人工号和密码,登录和开具电子处方/医嘱,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电子处方的“前记”部分由医院挂号室通过HIS门诊挂号系统录入,要求录入人员如实、详细、完整地录入患者个人信息,并建立医院的就诊卡。 5、医师凭挂号单、就诊卡为患者开具电子处方,开方前须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婴幼儿应核实到日、月龄,必要时,婴幼

住院电子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住院电子病历书写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我院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并在规定权限内完成书写、审核、修改、保存、打印、归档等操作,医务人员完成操作后应及时退出系统,对本人的身份标识的使用负全责,所有操作后台均进行记录。 二、住院电子病历格式、内容、完成时限等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执行,使用全院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全院统一使用A4纸张,页眉及页脚格式、页边距(上108.9pt,下40pt,左右各42.55pt)、行间距(1.5倍)、标题(小四号)及正文字号(小四号)字体(宋体)由医院统一制定。病程记录之间不得留有空行,每页标注页码。 病历排版格式符合中文常用书写格式,日期左对齐,医师签字右对齐。 三、电子病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上级医师审阅、修改病历)并打印成纸质病历后,放入病历夹中;非我院执业医师录入的病历内容须由我院执业医师的审阅签名(住院电子病历提供续打和整页打印功能)。打印病历用黑色,字迹清楚易认,符合病历永久保存和复印的要求。 四、严格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一次复制粘贴<90字,符合率<90%),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一份住院病历中相关内容不得完全雷同。 五、一般患者出院后,医护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病历首页等,科室主任要对全部病历内容进行终末质量控制,包括病历的内涵质量、规范性、完整性等,由值班护士将纸质病历按照出院病历排序要求整理好后送病案科,患者死亡的,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内的全部病历内容。 六、住院期间须封存或复印的病历,科室及时与医务科、病案科联系,由科室派本院医师与患方一起携纸质病历到病案科封存或复印。病案科对封存纸质病历保管、对电子病历内容进行锁定,只能阅读,不能修改、打印。 七、病房须严格执行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包括电子和纸质版本)由病房保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不得为任何人打印、复印任何病历资料,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

XX县人民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处方权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在院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已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经医务科处方管理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处方权。审核通过后,由医务科以书面形式通知至有关科室(临床科室、药剂科、收费科)存档备查。 2.助理执业医师、见(实)习医师、进修和医师等无独立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执业资格医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 3.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调离、私自离岗医师处方权自动停止。 4.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必须与在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5.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二者缺一不可。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6.处方的有效期: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三日有效。急诊处 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 师注明有效期限和原因,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7.处方应按普通处方、急诊处方、麻醉精神药处方分类使用。 &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9、已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由科教科通知医务科。如有退休、调离、私自离岗的执业医师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医务科。 二、处方书写规定 1.处方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需清晰,书写要完整,不得涂改。必须用同一墨色,同一笔体书写。如有修改,必须由处方医师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以示负责。 2.处方内容及要求 2.1处方前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费别、门诊号/住院号、开方科室、处方日期、临床诊断。 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晰明了。 2.2处方正文 2.2.1处方正文内容一律横排,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代号。若患者要求外购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药品,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必须在用法用量处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 222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克(g)、毫克(mg)、微克(卩g)、纳克(ng)、升(L)、

电子病历系统设计说明要点

电子病历系统设计说明 电子病历系统是指计算机化的病历,它的内容包括纸张病历的所有信息。电子病历不仅指静态病历信息,还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电子病历系统是支持电子病历的一套软硬件系统,它能实现病人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服务。 其目的在于改善医院管理,支持医教研,EMR系统方案设计是整个信息建设的重点,虽然在设计EMR系统方案时所选择的具体网络设备、服务器类型和系统软件等不一一相同,但遵循最基本的原则,既考虑全局、坚持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EMR系统建成一个起点高,易于扩充、升级、管理和实用的系统。 一、开发医院管理系统的意义 改善医院管理,支持医教研。 我国医院的信息处理基本上还停留在手工方式,劳动强度大且工作效率低,医师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大量时间都消耗在事务性工作上,致使"人不能尽其才";病人排队等候时间长,辗转过程多,影响医院的秩序;病案、临床检验、病理检查等许多宝贵的数据资料的检索十分费事甚至难以实现;对这些资料深入的统计分析手工方式无法进行,不能充分为医学科研利用;在经济管理上也因而存在漏、跑、错费现象;医院物资管理由于信息不准确,家底不明,积压浪费,以致"物不能尽其用"。开发EMR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EMR系统的有效运行,将提高医院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学科研、教学;减轻各类事务性工作的劳动强度,使他们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服务于病人;改善经营管理,堵塞漏洞,保证病人和医院的经济利益;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 完整的EMR系统实现了信息的全过程追踪和动态管理,从而做到简化患者的诊疗过程,优化就诊环境,改变目前排队多、等候时间长、秩序混乱的局面。如目前多数医院就诊必须经过挂号、等候病历、划价、收费、取药或治疗一系列过程,一个患者少则排3次队,多则5、6次,用于过程性的时间最少在1个小时以上,若实施EMR以后,每个病人用于诊

医院培训管理办法

医院培训管理办法 一、培训计划: 1、医院科教科负责制定出医护人员年度全科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和专项业务知识培训计划。 2、部门、科室负责制定专项技能培训、阶梯式培带等计划。 二、培训实施: 1、培训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讲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课件准备。 2、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提前一周通知讲师做好授课准备。 3、应提前两天以上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确保参训率达到90%以上。 4、提前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培训设备安装调试。 5、培训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讲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律。 6、讲师进行现场授课,培训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 7 、外派培训进修: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科室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并经部门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科教科、医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必须由科室与其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及培训后服务年限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三、培训考勤管理: 1、所有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2、培训期间的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员工参加内部培训时,应自觉打卡签到,尽量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 4、员工参训期间,因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至少提前填写培训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留档备查。未向负责人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将按旷工处理。 5、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向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年度全科业务知识培训请假不得超过三次 四、培训档案管理: 1、培训负责人应收集、整理培训课件及影像资料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2、应建立相关员工的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培训签到表、培训请假单及培训试卷等相关资料。 3、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与培训相关资料应上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阅、存档。 4、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应该由参训员工将培训内容进行整理,为同类岗位的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实现资源共享。 五、培训考核 1、每期业务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根据集团医务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考核工作,由培训负责人设置考题,考核成绩评定出来,纸质试卷归入培训档案。 2 、科教科对考核内容进行的抽查,抽查结果进行排名公示。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之欧阳歌谷创编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欧阳歌谷(2021.02.01) 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在医院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到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即具有独立处方权。《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交有关科室(医务部门、药学部、划价收费科)存档备查。 2.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3.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才能有处方权。 4.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考核、批准。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

案。 6.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签章,二者缺一不可。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7.处方的有效期: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三日有效。急诊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和原因,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8.处方应按普通处方、急诊处方、麻醉药处方分类使用。 9.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二、处方书写规定 1. 处方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需清晰,书写要完整,不得涂改。必须用同一墨色,同一笔体书写。如有修改,必须由处方医师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以示负责。 2. 处方内容及要求 2.1处方前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费别、门诊号/住院号、开方科室、处方日期、临床诊断。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晰明了。 2.2处方正文 2.2.1 处方正文内容一律横排,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药品名称依据本院制订的《药品目录》名称为准。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医院员工培训制度

医院员工培训制度 1.目的: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知识、技能和工作效能,端正工作态度,以确保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实现个人与医院事业共同发展。 2.范围:医院员工。 3.定义:无。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 5.1岗前培训 5.1.1新入院岗前培训 5.1.1.1培训对象:新入院员工。 5.1.1.2培训时机:原则上员工入院起开始培训,一般课程一个月内完成培训与考核,心肺复苏技能三个月内完成培训与考核。 5.1.1.3培训内容 5.1.1.3.1院级培训:医院层面的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协调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医院简介、伦理与人文、卫生法律法规、医德医风廉政、员工手册学习、院感防控、职业安全、 消防培训、心肺复苏技能、安全生产与应急、质量安全管理(不良事件与差错上报)。此外医务人员接受医务部组织专业课程的岗前培训、护理人员接受护理部组织专业课程的岗前培训。 5.1.1.3.2科级培训:科室层面的岗前培训,由所在科室组织。

培训内容包括:科室简介(环境、人员)、科室制度、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本人工作相关流程和操作规程、科室消防疏散、职业防护、设备仪器操作、科室院感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室不良事件与差错上报、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等。 5.1.1.4培训批次:根据培训对象数量,可以集中培训,也可以分批、单个进行。 5.1.2转r复岗岗前培训 5.1.2.1培训对象:科室或岗位发生调整的员工、离开岗位超过一年重新上岗的员工。 5.1.2.2培训时机:转/复岗员工上岗前完成培训与考核。 5.1.2.3培训内容:由转/复岗科室组织。培训内容包括:科室简介(环境、人员)、科室制度、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本人工作相关流程和操作规程、科室消防疏散、职业防护、设备仪器操作、科室院感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室不良事件与差错上报、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等。 5.2在职培训 5.2.1培训管理机构 5.2.1.1按培训对象不同,归属以下部门管理: 5.2.1.1.1医务部负责医务人员的医疗业务培训。 5.2.1.1.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护理业务培训。 5.2.1.1.3党委工作部负责党政管理干部、科主任/科副主任、护士长的管理业务培训。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师开具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 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权授予 一)普通处方权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应及时向科室主 任提出普通处方权申请,并提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医务部对申请处方权的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处方管理 办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普通 处方权。 医师获得普通处方权后,其签字式样应提供给医务部和药剂科留 样备查,不得任意改动。若要更改签字式样,须重新登记备案。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见习医师、实习医师或者有执业医师证但未在 我院注册的医师不得授予普通处方权,其开具的处方必须由我院 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和中 成药。中草药处方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中医师)专门提出 申请。 新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后, 可由其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普通处方权。 二)麻醉、第一类精神科药品处方权。 1医师须经过市级或院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培训,合格后取得方可向医务部申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2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后,需在医务科、药剂科备案签字样式及麻章样式。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

的医师签署。 三) 抗菌药物处方权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 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 药菌产生,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对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执业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 方。 患者需要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 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应严格符合临床用药 指征 或证据,并经院抗感染工作组制定相关专家会诊同意方 可使用, 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开具。 紧急情况下临 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 仅限一天用量,且 需补办手续。 二、处方权的取消 1医院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 告,限 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 处方且无 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 消: (1) .被责令暂停执业; (2) .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 .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 .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3.调离、辞职及退休后未被我院返聘的医师,处方权自行取消。 1 2 3 4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配套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电子病历必须由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取得相应资格的护士填写,由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的开具,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电子病历采取由信息科设定好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病历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和保质完成,各科质控小组要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科室反馈,必要时要向质控科及医务科汇报。 五、各种知情同意书打印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名,但必须要有医生手写签名。 六、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 七、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特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八、入院记录完成后为保证病史采集的真实性,防止日后出现医患争议,需填写《患者个人和病史资料确认书》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予以确认。 九、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和纠纷,各科质控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审核后才归档,质控科负责督促各科质控小组工作和抽查归档病历。 十、电子病历打印归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借出,如需借出的由科主任签名,并于三天内归还。 十一、各医护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过程中,若发现有存在缺陷或认为需改进的,要及时向信息科反馈,使电子病历逐步完善。 十二、电子病历的保管由信息科与病案室共同负责,前者负责数据形式的电子病历保管,后者负责纸质电子病历的保管。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 一、处方的审核 1、为确保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医师处方需经药学部门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发药。审方药师资格:取得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3年以上门诊或病区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开具处方的医师是否具有相应权限。 3、药师审核处方时,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主动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做好记录。 4、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 5、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二、处方的调剂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处方调配、审核、核对、发药岗位不得少于两人操作,特殊情况单人值班时,应

按两人调剂岗位的程序操作,并实行单人双签字。 2、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药学部、医务部分别进行留样备查。 3、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6、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7、对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调配该类处方时,除处方的一般要求外,还应严格按照特殊处方要求发药,认真做好登记,不得随意借出,严格执行“五专”管理。8、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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