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研《法学》试题及答案
2010-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A.决事比
B.封诊式
C.廷行事
D.断例
19.“八议”中保护前朝皇室宗亲及其后裔的制度是( )。
A.议亲
B.议宾
C.议贵
D.议故
20.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通过约法修正案的赞成票应占出席议员的比例是( )。
A.二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四分之三以上
D.五分之四以上
二、多项选择题:21—3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
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
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
3.法的普遍性是指(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的效力都是相同的
C.法律可以多次、反复适用
D.法律在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4.下列原则中,属于程序性法律原则的是( )。
民地,其法律制度受其影响,属于英美法系;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曾经是法国的殖民地,其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 这在英美法系的美国是特例。)
7.【答案】A
【解析】法律移植是同时代的某国(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外国(或地区)。法律继承是一国不同 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 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故选 A。法制改革是指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在其社会的本质属性与基本的 社会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属性也没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 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与框架、具体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自我创造、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附答案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
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 20 年,则一律不再追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案的,超过 20 年即不再追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答案】C【解析】《刑法》第 87 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故 A 项错误,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使追诉时效经过二十年,也可以追诉。
第 88 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故 B 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因此 C 项正确。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4. 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5.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A.因果关系错误B. 打击错误C. 行为性质错误D. 意外事件6.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
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
对此,下列说法准确的是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7.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A.对未成年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理应并处罚金8.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1.防卫过当2.连续犯3. 公序良俗原则4. 共同侵权行为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1.简述我国刑法对教唆犯刑事责任的规定。
2.简述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
3. 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4.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组成内容。
2.论民事法律事实。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9分,共38分)1.甲, 30岁,从事人力三轮车运输工作。
一日,乙因家中电视机(价值8000元)故障需将电视机拉到家电维修部修理而找到甲,要求甲用三轮车将其电视机拉到家电维修部。
二人谈好价格后,甲将乙的电视机拉到了家电维修部门外时,乙对甲说,你帮我保管一下电视机,我去和维修老板谈价格。
甲趁乙和家电维修部老板谈价不注意时,悄悄开动三轮车将电视机拉走。
一星期后,乙找到甲要求归还电视机,甲拒不归还。
有观点认为:由于乙让甲保管电视机,电视机是保管物,属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有观点认为:甲是趁乙不注意悄悄将电视机拉走,属于盗窃罪中的秘密窃取行为,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有关刑法理论对甲的行为进行刑法定性,并说明理由。
2.光明面粉厂与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签订小麦买卖合同。
经商定,光明面粉厂向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购买小麦100吨,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光明面粉厂当即支付定金6万,双方约定由面粉厂于第三天上午10点前来提货并付清余款。
不料当晚突然下起暴雨,该批小麦全被浸泡。
第二天,面粉厂闻讯后,要求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更换小麦或双倍返还6万元定金,但遭到拒绝。
请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该案中的小麦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为什么?(3)该案中小麦损毁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4)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及解析-卷面总分:155分答题时间:180分钟试卷题量:53题一、单选题(共35题,共35分)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齐划归。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
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除,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的规定,适用的原则应该是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4.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
”对此正确的是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B.该办法规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C.该办法有关“下嫁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2018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
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A.指导法律推理B.将自由裁量限制在合理范围内C.指导法律解释D.补充法律漏洞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原则的作用【解析】法律原则对法律实施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法律原则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指南,同时法律原则也构成了推理的权威出发点。
②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法律原则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它是补充法律漏洞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对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调整,从而弥补法律漏洞。
③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
法律实施尤其是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规则常常赋予了适用者多种选择,这时就需要运用自由裁量权取舍,但这种自由裁量权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在这方面,法律原则提供了较为理想的约束,不但保障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且又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没有突破法律的精神。
2.不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而是对各种价值、利益、行政进行综合平衡和选择的推理方式是()。
A.归纳推理B.类别推理C.类比推理D.辩证推理【答案】D【考点】法律推理的种类【解析】法律推理一般包括两种类型,即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是指运用演绎推理或归纳推理决定案件的方法。
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是指侧重对法律规范或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命题之间进行选择的推理。
辩证推理不是从固定的概念或规则出发进行的推理。
它是对各种价值、利益、政策进行的综合平衡和选择,属于实践推理。
3.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按照法律的创制与适用主体不同,法律可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一般法C.普通法系国家普遍采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方法D.不成文法不一定没有表现形式【答案】D【考点】法的分类【解析】法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很多种类,如根据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可将法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按照创制和表达方式的不同,法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英美法系的国家将法的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
2019年辽宁沈阳工业大学法学综合一考研真题

2019年辽宁沈阳工业大学法学综合一考研真题一、(40分)名词解释
1、《说文解字》中“瀍”的含义(5分)
2、规范性法律文件(5分)
3、实体法(5分)
4、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的三重含义(5分)
5、宪法制定权及其特征(5分)
6、权力制约原则及其近现代代表学说、人物(5分)
7、宪法关系(5分)
8、民族区域自治(5分)
二、(60分)简述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我国法学界关于法本质的表述(10分)
2、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10分)
3、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10分)
4、简述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0分)
5、简述宪法基本原则的特征(10分)
6、简述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10分)
三、(50分)论述题
1、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本质和特征(25分)
2、试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条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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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考研《法学》试题及答案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欢丙而生
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
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丙,并给
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当晚9点,甲带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
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其从男友乙处偷来的钥匙。当晚10点
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实施****时,遭
到被害人极力反抗。黑暗中丁用力反复将被害人头部向墙体撞去,见
被害人不再反抗,于是打开房灯。丁准备****时发现被害人已没有了
气息,遂匆忙逃走。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复
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去交代了罪行。案发后查明:(1)甲已有
三个月身孕;(2)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3)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
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未归;(4)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并简要说明理
由。
(2)甲、丁原想****丙,实际上加害了丙的同室女友戊。这对甲、
丁的定罪量刑有无影响?为什么?
(3)对甲能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什么?。
(4)甲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5)指出丁具备的法定量刑情节及其处罚原则。
(1)甲、丁的行为构成了****罪一罪,不构成数罪;甲教唆丁实施
****行为,并为丁的****行为提供了准备条件的帮助行为,丁接受教
唆并实施****行为,符合****罪的构成要件,甲成立教唆犯,丁是实
行犯,甲的帮助行为为教唆行为所吸收,不再独立评价。两人的行为
成立****罪共同犯罪;丁在实施****中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不需要单
独定罪,因为《刑法》明确规定****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罪的
结果加重犯,甲也应对戊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2)这一事实对甲、丁的定罪量刑没有影响。因为戊虽然不是甲、
丁预期的犯罪对象,但这属于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
定罪与量刑。
(3)不能对甲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为死缓只是死刑的一种执
行方法,对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甲不构成累犯。因为甲犯****罪是在盗窃罪的缓刑考验期满以
后,且没有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根据《刑法》规定,此
情形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成立条
件。
(5)丁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丁被其父母硬拉
到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犯罪
以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