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毕业论文-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行政管理本科论文-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现状 (1)(一)公务员考核主体 (2)(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2)(三)公务员考核的程序 (3)(四)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分类 (3)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4)(一)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准确 (4)(二)考核结果的等次依然偏少,不利于考核激励作用的发挥 (4)(三)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确定不够合理 (5)(四)考核结果的应用不尽公平 (5)(五)考核标准没有严格区分 (5)(六)公务员的考核救济制度不完善 (6)三、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 (6)(一)确立正确的考核理念 (6)(二)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 (6)(三)实行公务员考核责任制 (7)(四)规范考核程序并健全考核的反馈制度 (7)(五)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8)参考文献 (8)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田辉[摘要] 公务员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考核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评估和选拔等方面的功能对于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水平、服务意识的提高以及推动公务员制度的改革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根据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现状,分析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措施:确立正确的考核理念;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实行公务员考核责任制;规范考核程序并健全考核的反馈制度;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关键词]考核制度;考核程序;问题;对策公务员是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考核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评估和选拔等方面的功能对于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水平、服务意识的提高以及推动公务员制度的改革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尤其是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考察和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研究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研究绪论公务员的考核制度的完善与否事关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行政效率的提高,是各国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
所以说,公务员管理制度中,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核心。
公务员的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环节,客观、公正的考核及其真实的结果记录,为公务员的培养和使用提供了依据,也为革除我国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确立了以官僚制为基础的公务员制度作为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并于199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接受了除“两官分离、政治中立”以外官僚制的所有理念和方法。
其预期目的是建立起专业化、官僚化的公务员队伍,以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廉洁、高效。
经过十几年的运作,中国公务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但由于社会生态环境的制约,公务员制度运作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这极大地制约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成熟和完善,为此,笔者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1 选题背景1.1 相关概念1.1.1 公务员公务员(Civil service):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这一概念,首次明确了列入公务员范围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在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之前,“公务员”的概念一直被说成“国家公务员”,人事部表示,我国公务员没有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分,“公务员”概念容易引起误解。
以后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正式场合,均使用“公务员”这一新的法律概念。
1.1.2 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制度(Civil service system)又称现代文官制度,是指对公务员的考核、选拔录用、福利待遇、晋升、调配、退休等一系列制度。
2它出现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而几乎在同时,美国和德国等一些主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探索和实施着朝向国家文官制度的政府人事制度改革.为的是能够适应当时政治改革的目标,引入更为理性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减缓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压力。
制度_改进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论文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改进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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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处理。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指导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评阅书教研室(或答辩小组)及教学系意见【内容摘要】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在公务员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公务员考核制度

我国当今社会,公务员已成为热门职业,是人们心中的“铁饭碗”。
成为公务员,是大部分人奋斗的希望,并为之努力着。
但成为公务员后,关于公务员的管理与考核又成为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公务员考核在我国源远流长,它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对公务员的劳动和贡献做出公平合理,功过分明的评价,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也可以了解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成绩,为公务员以后的奖惩,培训以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对公务员的公开监督。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我国自1994年3月8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1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同时,目前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
因此我国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进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使公务员制度改革依法得到完善,从而加强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
由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因此在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1.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当,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太轻,而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似乎又太重,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考核中由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时并存,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
出现两种极端的现象: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虽然表面上履行了考核的规定程序,但考核中并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而是个人说了算,凭个人的好恶搞内定,结果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部分单位领导碍于情面,怕得罪人,将优秀等次的确定交由群众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使一些政绩突出而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人榜上无名,相反,一些政绩平平但“人缘好”的人却评为优秀。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行政管理专业《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论文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姓名:李建润学号:班级:任课教师:完成日期:2014/5/17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实施其他制度的依据与基础,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自从我国实施公务员考核制度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不断改革和发展,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仍然不够完善,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方法和实施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使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对策;一、关于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述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总结已有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在长期的改革实践中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公务员考核标准、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或政策,对管理权限以内的公务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察审核,以此作为奖惩、培训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的依据的行为。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主管机关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形式是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考核的结果是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依据宪法,制定本法.二、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一)、考核流于形式,民主化和公开化不高.1、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现阶段我国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公务员考核的认识不深,错误的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以前的公务员年终评价,没有认真的履行公务员考核的程序和方法,搞照顾和所谓的“平等",让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有的领导为了照顾老同志干脆按照任职时间来考核公务员,从而造成了许多事实上的不公平。
公务员绩效考核论文

【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核制度的设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文章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对策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公务员的考核在各国的称谓不一,有的称考评、考绩、鉴定,有的称绩效评估、工作评价等,但考核的内容和作用大致相同。
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
它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考核, 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 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学依据, 使这些工作科学、合理、公平, 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 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所谓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以干部考核制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
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酝酿阶段(1985—1989)。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建立公务员制度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5年起草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1987年明确提出在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1989年中组部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方案(试行)》,使干部考核走上正确的轨道,同时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建设打下了基础。
(2)试点阶段(1989—1993)。
1989年国家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和国家建材局率先进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试点,1990年又在哈尔滨和深圳进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试点。
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浅谈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腾格里的狼摘要:公务员考核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环节。
考核的目的是选拔人才、惩戒官员,建立公务员队伍和谐、进取的良好秩序,这一观念在公务员考核中一直未能得到准确的把握。
所以在此,我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现存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总结和挖掘,并对此做出相应的对策以对症下药。
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增添新的思路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关键词] 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对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施行以来, 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公务员考核制度, 希望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奖惩机制, 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能,增强社会的公信力。
目前,随着与公务员考核制度相关的辅助条例的相继出台,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考核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误区,“官不为民,民不信官”的现象层出不穷。
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正确实施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他们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从而更好的履行政府的职能,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都在不同的岗位上行使着一定的公共权力,其业务水平能力、职业操守各自不同,工作的外部环境也有所区别,对他们的考核是管理公务员的基础。
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政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活动的主体体——公务员更是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公务员考核制度则是优化公务员队伍,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
一、公务员考核的现状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摸式:一是以年度考核为周期,紧紧围绕年初工作人员所履行的职责这条主线,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年初对下属各股室确定本年度工作和目标工作任务,并提出标准标准和要求;二是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实行平时工作记实,由工作人员每月底把当月的工作情况,并将本人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小结,由局里的主管领导每季度审核一次,半年写出一次评语;三是年终对每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中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试论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1

试论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1【内容摘要】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对公务员实行科学治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出了新的更加紧迫的要求,按照治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使公务员制度改革依法得到完善。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治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①。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公务员绩效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基础环节, 也是公务员系统鼓舞机制的表达之一。
公务员绩效考核, 又称公务员绩效评估,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 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务成效等进行考察、评判, 并以此作为其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培训和辞退等的客观依据。
绩效考核的最终目标是充分开发和利用每个成员的资源来提高组织绩效, 公务员绩效考核便是适应刺激反映模式而采纳的一种有效人力资源开发手段, 即通过提高成员的绩效达到改善组织绩效的目的②孙洁:《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逆境与计策分析》,《科协论坛》2007 年第10 期(下),第198页。
然而实践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得这一制度没能够达到其应有的设计目的。
一、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一) 考核目的不明确从公务员绩效治理的概念能够看出,绩效治理是发觉问题,改正错误,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来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绩效考核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3>贺秋菊,陈晓,李雪:《浅论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大视野》第98页。
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强调事后惩戒, 更多的是立足于通过绩效考核来达到组织目标的实现, 并关心职员成长, 关心其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和缩短差距的方法, 为人才成长提供积极环境。
但考核人员中有的认为“考核年年搞,哪有精力搞”,考核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没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情面观念重,你好我好大伙儿好,怕得罪人阻碍自己的宝座;有的不具备考核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素养低下,难以胜任此项工作,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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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毕业论文—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摘要:本文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加以、从中得出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象形成的原因,以及杜绝公务员考核制度中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通过全文三大方面的阐述,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念,那就是——努力使公务员考核制度化是顺应趋势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国家公务员 考核 管理 制度 制度化 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是代表国家从事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1]。自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宣布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至今已经历了十多个年头。在这十几年的过程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在这里我想就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谈一点自己的观点。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它是公务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客观公正的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考核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事行政的重要一环,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自1994年3月8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但同时我们也应发现,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探讨如何改进考核制、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这对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有积极的意义. 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中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实话几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首先通过全面考核,激发了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使机关面貌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公务员普遍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促进了行政机关的勤政廉政建设;其次通过全面考核,详细了解了公务员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及时发现了大批优秀人才,促进了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发现在公务员的考核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1、考核中流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时并存,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考核者(单位领导,考核小组成员,上级主管领导同执法监督人员,舆论工作者)和被考核者。考核人员中有的认为“考核年年搞,哪有精力搞”,考核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没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情面观念重,你好我好大家好,怕得罪人影响自己的宝座;有的不具备考核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素质低下,难以胜任此项工作,导致考核结果失真.而被考核者素质不高,敷衍了事,表现为写个人和述职报告时三言两语。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考核工作认识不深,宣传不力,许多人缺乏参与意识,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搞平衡,搞照顾或者搞论资排辈。出现两种极端的现象: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虽然表面上履行了考核的规定程序,但考核中并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而是个人说了算,凭个人的好恶搞内定,结果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部分单位领导碍于情面,怕得罪人,将优秀等次的确定交由群众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使一些政绩突出而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人榜上无名,相反,一些政绩平平但“人缘好”的人却评为优秀.没有真正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2、考核结果等次偏少,而且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致使公务员考核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都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按照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0%左右,最多不能超过15%。为了照顾到大小不同部门,一般单位的作法是,按照各部门实际人数乘以15%的比例和四舍五入的,将名额分配下去,结果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不管部门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有指标就可评优,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二是四舍五入的办法使人数少的部门获得的评优机会,反而比人数多的部门多。称职等级较容易确定,这其中既包括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也包括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差的公务员。然而,他们都享受同样的待遇,没有任何差别,难以起到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2]. 3、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当,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太轻,而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似乎又太重,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公务员和被确定为称职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晋级增资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实际上没有多少区别,如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但如果某一公务员在五年考核中分别被确定为优秀、优秀、称职、优秀、优秀,那么,按照此规定也只能晋升一级,与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的没有什么差别,显然起不到激励先进的作用.同时,对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重于受行政处分的公务员。因为根据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予以降职。而降职通常相应地还将降低级别和工资档次,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将予以辞退。”相反,对那些因严重违犯公务员纪律而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限内,只是不确定考核等次,即在一定时期内(最多不超过两年)影响晋级增资而已.显然有点不公平. 以上种种现象,不仅会直接挫伤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而且由于考核不公平,会对公务员制度本身带来一定破坏作用.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其作用在于:(1)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保证公务员素质优良,适应管理越来越复杂的事务的需要;(2)促进政府依法管理,公务员依法行政;(3)促进政府管理的化;(4)保证政府管理高效能[3].如果考核不公平,考核结果不能反映公务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就起不到奖优罚劣的作用;用这种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依据,则难以选出优秀人才,其后果不见得比领导干部凭个人印象、好恶选人的方式更好;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的依据,还不能客观评价公务员的行为,依此树立的典型则不仅无法起积极示范作用,甚至会起不好的导向作用,引起其他人的反感。当前不少单位存在一种不良现象,就是好的不香,坏的不臭,彼此浑浑噩噩,混一天算一天。这种社会风气的出现,与不公平考核不无关系。同时不公平的考核既无法帮助行政首长发现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也不能帮助公务员了解自己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并及时改进和补救,更不能鼓励公务员之间相互比较,公平竞争,提高工作效率。所有这些,都无益于公务员制度作用的发挥.如果任其,不仅公务员制本身权威性会受到损害,而且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上述不公平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1、考核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新民主主义时期,叫做“审查",考核内容侧重考审干部对党和革命的忠诚程度、工作能力和弱点,在审查中特别注意干部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和过去上的;建国后,普遍实行干部鉴定制度;十年动乱时期,干部考核工作遭到破坏,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考核工作才逐渐恢复并得到新的发展,1979年中组部下发《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提出干部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要对干部进行定期的全面的考核。以往干部考核制度是为了适应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对纯洁和壮大干部队伍,保证革命战争胜利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作用。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的考核制度继承了过去干部考核制度许多优点,但也沿袭了一些不适应新时期公务员考核实际的内容,如考核内容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追求全面性,重点不突出等.这些内容作为对公务员的要求,是正确和必要的,但作为考核标准却显得过于笼统,在实际执行中较难把握,可比性差,两个情况相差不大的人,很难分出优劣。 2、一些岗位忙闲不均.公务员职位分类法要求每一等级中的职位虽然工作性质可以不同,但其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要大致相似,所得报酬待遇也相同。但不少部门确实存在同一等级不同岗位之间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差别较大的情况,如都完成了工作任务,其他表现也差不多,那么谁可在考核中评为优秀呢?有时往往是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的岗位上的同志没有评为优秀,而工作量不够饱满的岗位的同志却被确定为优秀等级。 3、岗位职责不十分明确。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我国推行岗位责任制已经很多年了,在政府机关,每一个职位有一定职责应是十分明晰的.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也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事先未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就没有了标准和依据,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4、个别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甚至带有私心杂念。在考核工作中,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十分明确的.但有的领导干部因不愿意得罪人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坚持标准;有的甚至自己想获得优秀等次,或希望将与自己亲近的人评为优秀,因此不想按原则按标准办.这两种情况都是导致出现考核不公平的直接原因。尤其是后者,其副作用比大锅饭更大。大锅饭是干好干坏都一样,而在主管领导存在私心杂念情况下进行的考核,则效果正相反,很可能与领导亲近者,即使干得一般也能评上,与领导疏远者,即使干得再好也评不上,这种由于领导者自身作风不正,对有些下属抱有偏见,不能实事求是一碗水端平,而造成的人为不公平,还会在群众中造成人际矛盾,甚至形成派性,亲近领导者与疏远领导者会形成对立,不仅严重挫伤下属积极性,还会使群体凝聚力下降,排斥力上升。对群众而言,可能容易谅解领导者能力方面的缺陷,却无法忍受领导者的不公正,从而对领导行为的合理性和权威性产生怀疑甚至抵触。 5、考核简单化。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轻视平时考核,只重年终考核,甚至只重年终评优;不看工作好坏,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重定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等,就是将考核方法简单化的突出表现,也直接导致了考核中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1、澄清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