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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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近年来,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在一个拥有庞大公务员群体的国家,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制度,对于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包括制度背景、内容要素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

一、考核制度的背景与意义1. 考核制度的背景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起源于改革开放以来对行政效能的追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务员队伍规模逐渐扩大,管理难度和工作压力也日益增大,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来评价公务员的绩效和能力。

2. 考核制度的意义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优秀人才、实现组织目标以及保障公众利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考核制度,可以发现和奖励优秀人才,排除低效和不称职的公务员,进一步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要素1. 评价指标的设置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核心是确定评价指标,包括工作成绩、能力素质、廉政表现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可衡量性,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务员的绩效和能力水平。

2. 考核方法与程序公务员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应该公正公平,并与职务和岗位要求相匹配。

常用的方法包括考试、绩效评估、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程序上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多元化和程序化的原则,确保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公信力。

3. 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应该与晋升、晋级、奖惩等挂钩,既是激励优秀人才的手段,也是排除低效人员的手段。

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优胜劣汰,保障政府服务的高效和廉洁。

三、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 指标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指标设置较为单一,偏重于工作绩效,忽略了能力培训、廉政教育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应加强对公务员综合素质的评价,建立更加全面和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2. 考核不公平与局限性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公平和局限性的问题,例如地区差异、人情主义和权力寻租等现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是国家选派或聘任的具有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其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为了确保公务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

本文将介绍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况及其重要性。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指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的一项制度。

考核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培养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

它主要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考核指标,通过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价。

绩效考核的结果一般会影响公务员的晋升、加薪和奖励等方面。

二、能力培训。

能力培训是通过培训活动提升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不同的阶段,公务员需要进行不同类型的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基础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

通过培训,公务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胜任工作。

三、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指导和引导。

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能力和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和计划。

通过职业规划,公务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为个人职业生涯的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激励公务员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务员知道自己的工作成果会被评价,他们会更加刻苦地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其次,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

公务员知道只有通过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才能得到晋升和提升。

这样可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最后,考核制度可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通过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可以被淘汰,而优秀的公务员可以得到晋升和奖励,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质和高水平。

然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核指标可能不全面或不科学。

有些指标可能过于简单,无法全面反映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篇1第一条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

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

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

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

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政府公务员的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

政府公务员的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

政府公务员的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政府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其工作表现和道德素质必须得到有效的考核和评估。

为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考核评估机制政府公务员的考核评估机制应当有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标准,以确保公正公平。

首先,应建立多元化的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成绩、廉洁自律、服务态度、学习进修等方面,通过考核指标的全面性,来科学评估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其次,考核评估应当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定期考核可采用年度考核或其他时间段考核,如半年度或季度考核,以确保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能够及时得到评估和反馈。

不定期考核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公务员进行突击考核,以评估其应急能力和应变能力。

最后,考核评估结果应当以透明公开的形式向公务员本人告知,并通过内部通报或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以增强考核评估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二、奖励机制政府公务员的优秀工作应当得到充分肯定和奖励,以激励其继续提高工作水平。

奖励机制应当设置多层次、多形式。

首先,可以设立荣誉称号,如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以便于外界对其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和认可。

其次,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旅游机会、升职加薪等,以满足公务员在职业发展和物质回报方面的需求。

最后,可以通过表彰会议、通报表扬等方式,将优秀公务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出去,激励其他公务员向其学习,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惩罚机制政府公务员如果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惩罚机制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首先,应当明确违纪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以便公务员清晰了解自己的底线。

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查处。

再次,应当采取适度且有分寸的惩罚措施,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既能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又能保障公务员的基本权益。

最后,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晋升选拔和奖惩激励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使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国家公务员考核从整体上分为两个层面: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评价公务员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以及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定期考核则对公务员进行更全面、深入的评价,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

考核主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个人自评、领导评价、同事评价、下属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工作成果评价等。

这种多维度的评价方式可以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二、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需要明确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

评价体系应该包含各项能力要求和考核指标,如专业知识、工作质量、沟通能力、领导力等。

考核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以便能够对公务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应该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级别和工作等级相匹配,以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的考核成绩应该与其晋升、奖励和激励挂钩,以实现绩效与薪酬相挂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该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评价可以为选拔拔擢出具有优秀能力和潜力的公务员提供客观依据。

对于考核结果较低的公务员,可以通过培训和指导来提升其能力和工作表现,以实现激励和改进。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公务员奖惩制度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奖励和褒扬;对于考核差异较大且经过多次培训后未能改进的公务员,考虑到其职责和重要性,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纪律惩戒。

四、考核监督与改进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监督与改善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管,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公务员考核是对公务员在岗位履职中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旨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公务员考核规定是对公务员考核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化的文件,下面将全面介绍公务员考核规定的内容。

一、考核评价体系1.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绩效的具体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责任履职等方面的内容。

2. 考核等级:考核等级是对公务员绩效进行评价的分类,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和表现优劣,将公务员分为不同等级,如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

3. 考核权责:考核权责是指负责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的主体,一般由人事部门或者专门的考核机构担任,负责制定考核指标、组织考核、评定等级等。

二、考核程序与流程1. 考核计划:每年公务员考核前,人事部门或者考核机构会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参与人员和考核的具体内容。

2. 考核通知:在考核开始前,公务员会收到相关的考核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指标、考核要求等。

3. 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是对公务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和定级的过程,一般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评分、考核记录等。

4.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是将考核结果向公务员本人和单位发布的过程,公示时间一般较为固定,并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进行。

5. 考核异议申诉:如果公务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相关部门会受理申诉,并进行复核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三、考核奖惩措施1. 考核奖励:对考核等级为优秀或其他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提拔、加薪、荣誉称号等。

2. 考核惩罚:对考核等级较低或工作表现不佳的公务员,会给予相应的惩罚,如追责、降级、停薪留职等。

3. 承诺考核:承诺考核是对公务员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考核,如完成率达到一定标准,则给予相应奖励,否则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考核结果使用1. 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公务员给予额外的绩效奖金,作为对其工作的鼓励和激励。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什么是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通过一定的考核,对公务员工作绩效和素质进行评价,以激励优秀公务员,同时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有利于:1.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他们勇挑重担,努力工作,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2.加强公务员的绩效管理,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国事业发展。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对象、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等四个方面。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绩效和素质的标准和指针。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作完成情况:即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情况和质量,以及工作的效率。

2.工作态度:即公务员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等。

3.学习、进修和提高素质情况:公务员在岗位上不断学习进修,提高自身素质的情况。

4.其他方面:如组织纪律、廉政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对象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通常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1.定期考核:即按照一定周期对公务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不定期考核:即对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3.其他方式:如个人申请考核、群众举报考核等方式。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对公务员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确定奖励、惩罚等方式激励或约束其工作行为。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存在问题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指标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单位考核指标不合理,不能准确地衡量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2.应用范围不够广泛:一些地方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务员考核制度不完善,甚至没有此制度。

3.实施方式不够规范: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压力过大、评分不公、结果不公等问题。

如何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1.优化考核指标:公务员考核指标应该更加科学、合理、透明,能够更准确地衡量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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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腾格里的狼
摘要:公务员考核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环节。

考核的目的是选拔人才、惩戒官员,建立公务员队伍和谐、进取的良好秩序,这一观念在公务员考核中一直未能得到准确的把握。

所以在此,我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现存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总结和挖掘,并对此做出相应的对策以对症下药。

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增添新的思路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关键词] 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对策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施行以来, 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公务员考核制度, 希望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奖惩机制, 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能,增强社会的公信力。

目前,随着与公务员考核制度相关的辅助条例的相继出台,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考核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明显的误区,“官不为民,民不信官”的现象层出不穷。

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正确实施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
务员,激励他们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从而更好的履行政府的职能,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都在不同的岗位上行使着一定的公共权力,其业务水平能力、职业操守各自不同,工作的外部环境也有所区别,对他们的考核是管理公务员的基础。

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政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活动的主体体——公务员更是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公务员考核制度则是优化公务员队伍,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

一、公务员考核的现状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摸式:一是以年度考核为周期,紧紧围绕年初工作人员所履行的职责这条主线,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年初对下属各股室确定本年度工作和目标工作任务,并提出标准标准和要求;二是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实行平时工作记实,由工作人员每月底把当月的工作情况,并将本人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小结,由局里的主管领导每季度审核一次,半年写出一次评语;三是年终对每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中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办法是:召开干部职工会,先由工作人员本人以书面的形式在总结大会上总结或述职,然后,在征求群众意见,参考民意的基础上,依据全年工作记实,个人述职和平时考核记录,对照考核标准,对每个人进行综合测评,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实绩占70分,其中廉政建设、和出勤各占10分,民主测评分占30分其中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各15分。

虽然《公务员法》是针对以前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使考核制度更加规范
化、法制化,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就全部迎刃而解了。

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有以下问题:
(一)法律规范不健全
员考核制度推行了十多年,虽然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考核制度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仍是现存的主要问题之一。

从世界范围来看,日本是公务员法规最齐全的国家,其公务员制度中的每一项内容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与之相比,中国的《公务员法》中关于考核的规定显得过于概括,略显单薄。

例如:我国颁布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①,虽然对考核结果的评定和使用作了较为细致的要求,但对考核的内容以及管理与监督还是缺乏细致深入的规定。

中国是有着几千年忠、孝、礼、义文化的国家,重情理轻法制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健全的考核机制来加以约束和保障。

在考核过程中,若遇到被考核对象与考核对象之间存在着“沾亲带故”的关系,往往就会出现包庇行为,考核者很容易钻法律的空子做“好人”而不受法律约束。

(二)责任主体不明确
经常可见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导致责任主体难以认定的现象,因此,社会上普遍实行责任承包,如车间中的签名制,企业中的承包制。

公务员考核中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②第十八条规定:“各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员、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
核。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而在《公务员法》中却没有对责任主体的责任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考核内容不具体
公务员法中明确指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但这五个概括了个人品质、能力、业绩的词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为操作和执行带来了不便,例如:道德品质和廉洁作风的考核存在着主观的因素,片面的考核缺乏准确性,即被考核者在大是大非面前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就是好同志,这让一些阳奉阴违、心怀不轨的人同样能蒙混过关;职业能力和出勤率的考核与所在的部门、岗位、职务等有关,不能以相同的标准进行衡量;工作业绩的考核涉及到个人的名利和全局的利益,不能一味地追求政绩的多少,还应考虑到政绩的时效性……
(四)考核方法不科学
现在的考核结果都是在年终以群众投票形式产生,没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随意性较大,一些人情票、关系票还存在。

在一些单位,对于拟产生的优秀人员的评议大都以单位进行,各部门之间相互了解不深,易带来考核结果的不准确性。

(五)考核结果不明显
核的结果是整个考核过程的重点。

考核结果若不能体现奖优惩劣,就会直接影响到公务员本身对考核的重视程度。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后,还存在考核等级过于笼统和考核结果的应用
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考核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一方面会影响到有关部门能否真实了解公务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对公务员的自身成长也产生不利因素。

因此,公务员考核工作应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加完善有效。

(一)、要积极改进考核方法,不断完善考核制度。

在年度考核中对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等次的人员,实行“基本称职”考核等次,以利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准确性和能够针对性的客观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

在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上,还应合理确定各层次人员所占优秀等次的比例,实行中层领导与非领导职务人员按比例分配优秀等次名额。

(二)、考核方法多样化。

公务员考核工作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的事情,而是我们全体公务员的一件大事。

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必须准确地把握“三个结合”,即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既要民主,又要集中,领导和群众都要有讲话的地方,这样才能保证对每一个同志负责,才能保证全面地评价每一个人。

(三)、要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程序。

首先,应重视抓好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增强公务员使用《年度考核记实手册》自我考核的自觉性,建立检查评比、使用标准等项定量考核制度,并把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目
标考评、本职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活的考核要素,溶入考核内容,使之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量化考核的质量。

其次,各单位还应健全考核工作小组或考核委员会,有针对性的部署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的组织程序,对拟评定的优秀人员,在民主推荐投票时,应向参评群众介绍平时考核情况及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尤其是年度中突出的实绩,使参评群众能对其优秀人选加深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作出认同的客观评价,保证推荐出的优秀人员工作实绩具有先进性,群众评价具有真实性,考核结果具有准确性。

还有是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特别是对被确定为暂不评等、告诫或不称职的人员,要进行谈话帮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专人负责,定期考核,确定等次。

(四)、严格奖惩措施,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定要严肃,要认真兑现到位,否则,公务员考核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和地位。

公务员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定依据。

要把对考核结果的使用意见予以公布,使每一个公务员入时入脑,从而对考核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进而反作用于今后工作,真正实现公务员考核的最终目的。

(五)、必须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为保证考核公平,需要有监督考核人员的法规和机制,尤其是要加强对负有考核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监督。

这样做,有利于将考核置于
群众监督之下,可以防止考核中个人说了算,或以职务或印象论优劣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注释
①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于2007 年1 月实施。

②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发布于1994 年 3 月8 日,废止于2007 年1 月。

【参考文献】
[1] 韩春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明读本. 北京:时事出版社,2005.
[2] 苏子龙.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吉林:吉林大学,2006.
[3] 于天. 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04.
[4] 吴小建.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偏差及其调适. 前沿,2004,(11):114-115.
[5] 胡敏.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进路与框架设计. 浙江学刊,2006,(5):188-191.
[6] 赵玉霞. 国外公务员考核制度综述. 理论学习,2005,(7):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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