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源性原料管理制度
实验用动物监控管理制度

实验用动物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实验用动物的监控管理,保证实验用动物的质量和实验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实验用动物的饲养、繁殖、运输、使用及相关监控管理活动。
二、实验用动物的来源与质量控制(一)实验用动物应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具备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二)采购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估和筛选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其提供的实验用动物符合质量要求。
(三)新引进的实验用动物应进行隔离检疫,观察其健康状况,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动物设施。
三、实验用动物的饲养环境与设施(一)实验动物饲养设施应根据实验用动物的种类、品系、等级和实验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和布局。
(二)饲养环境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照等条件,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
(三)饲养设施应具备完善的清洁、消毒和废弃物处理系统,以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四、实验用动物的饲养管理(一)配备专业的饲养人员,饲养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实验用动物的饲养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二)根据实验用动物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计划,包括饲料的种类、质量、投喂量和投喂时间等。
(三)定期对实验用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异常行为等问题。
(四)对实验用动物进行标识和记录,包括个体编号、出生日期、来源、品系、性别、健康状况等信息。
五、实验用动物的繁殖管理(一)制定实验用动物的繁殖计划,合理控制繁殖数量和代数,以保证种群的遗传质量和稳定性。
(二)繁殖过程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和伦理要求,避免近亲繁殖和过度繁殖。
(三)对繁殖的后代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鉴定,确保其符合实验用动物的质量标准。
六、实验用动物的运输管理(一)运输实验用动物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确保其安全、舒适和符合卫生要求。
(二)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避免动物受到惊吓和伤害。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二、主要管理制度 (9)饲料、饲料添加剂召回 (10)禁用公布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
、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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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及企业示范创建 中常见问题分析--采购原料和原料库存管理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胡广东 处长 2014年12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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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法规体系
饲料管理主要工作:
制定管理法规
行业准入审查
企业日常监管
产品质量检测
安全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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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法规体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1773号公告)
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45号公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224号公告)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
续展 时间(提前6个月进行贴)牌生产 年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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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管理制度
(2)产品批准文号制度
产品文号制度 有效期 预混料产品复核检验 产品主要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定制产品 (a)定制产品范围 (b)定制产品标识 (c)定制产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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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管理制度 (3)目录制度
原料使用范围(三个目录) [饲料原料目录]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允许生产、使用的饲料原料和
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 具体品种: 饲料原料:[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
[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农业部公告第2038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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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购与管理 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
养殖场管理制度样本(3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样本A、饲料管理: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
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
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
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C、疫病防治:防疫:1、严把疫苗关,正确使用疫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各养殖场所用疫苗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给。
2、疫苗购入场后,由专人保管。
疫苗配制在无菌室内,使用专用稀释液或经灭菌处理的生理盐水。
3、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规程,鸡群接种应按规定方式、方法认真操作,严禁擅自随意操作。
疾病防治:1、科学的管理方式、严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种疾病发生的基础。
养殖场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育雏、育成、产蛋鸡分区饲养,粪便由专人、专车、每日清扫,并集中在远离鸡舍的粪场,采取无害化措施处理。
2、各养殖场每日对环境清扫、消毒(消毒剂由公司统一供给)。
3、养殖场采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进入。
食品检疫检验管理

食品检疫检验管理一、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检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为应对国际上越来越严重的疫情发生趋势,有效保障我国人民的生命健康,保证动植物的卫生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制定了《出入境检疫检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及《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检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适用于出入境(含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检疫检验风险预警。
(一)、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检验风险预警1、风险预警及其对象风险预警是指为使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免受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而采取的预防性安全保障措施。
风险预警对象是指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应检物携带的可能对农、林、牧、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病虫害、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的物质。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统一管理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风险预警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设在各地的检疫检验机构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所管辖地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风险预警工作。
2、风险预警信息收集(1)风险预警信息的内容风险预警信息是指与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化学物质残留、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生物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以下简称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有关的信息及检疫检验管理中发现的可能引起危害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进出境检疫检验中检出的、境内外发生的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
B、截获非法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规事件。
C、出口产品被输入方检出病虫害或有毒有害物质。
D、输入国或地区对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采取新的检疫检验政策。
E、与动植物检疫检验有关的可造成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危害的信息。
(2)、风险预警信息的获得渠道A、各出入境检疫检验机构。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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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各国政府对饲料行业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饲料质量管理体系可以确保企业满足相 关法规要求。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饲料工业发展初期,由于产品质量不稳定、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 关注。在此背景下,各国开始建立饲料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饲料产品的安 全和质量稳定。
发展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手册
2023-10-26
目录
•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整合 •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案例分析
01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是一种系统化的管理方法,旨在确保饲料 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和可靠。
案例三
背景介绍
为了满足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某饲料企业开始重视产品 质量检测与检验体系建设。
体系建设
该企业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检测与检验体系,包括样品 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检验等多个环节。
实践经验
通过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该企业提高了检测的准 确性和效率。同时,该企业还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和反馈 ,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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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进措施进行优先级排序,确保对最紧迫和 最重要的问题进行优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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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持续改进的文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并实施有效的改进方案。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与教育
01
为员工提供饲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循相 关的规定和要求。
02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分享会,让员工分享经验和知识,促进团
整合点
饲料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原料 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有较多交叉 ,应进行有效的整合。
有机肥管理制度

有机肥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有机肥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肥料,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有机肥是一种来源于自然界中植物、动物等有机物质的肥料,含有丰富的养分,具有改良土壤、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农产品质量等多种优点,是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有机肥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高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有机肥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有机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二、有机肥管理制度的内容1. 有机肥的生产管理(1)生产资质:有机肥生产企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并获得有机肥生产资质。
(2)生产设施:有机肥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3)原料来源:有机肥生产企业应当使用符合有机肥生产标准的原料,原料应当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
(4)生产工艺:有机肥生产企业应当遵循制定的有机肥生产工艺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合理、规范。
(5)质量检测:有机肥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有机肥进行质量检测,并确保符合有机肥质量标准。
2. 有机肥的销售管理(1)销售资质:有机肥销售企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并获得有机肥销售资质。
(2)销售环境:有机肥销售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销售环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产品包装:有机肥销售企业应当对有机肥进行规范的包装,标明有机肥的成分、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
(4)销售宣传:有机肥销售企业应当加强有机肥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有机肥的认知和接受度。
(5)售后服务:有机肥销售企业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售后服务,协助消费者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3. 有机肥的使用管理(1)使用标准:农民在使用有机肥时应当遵循有机肥使用标准,确保使用的有机肥符合质量标准。
(2)使用方法:农民应当根据作物的需求和土壤条件选择合适的有机肥使用方法,确保有机肥的有效利用。
宠物饲料标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宠物饲料质量安全,促进宠物饲料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宠物饲料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宠物饲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遵循安全、健康、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宠物饲料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宠物饲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宠物饲料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宠物饲料产品质量,推动宠物饲料产业转型升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宠物饲料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宠物饲料质量安全。
第二章标准体系第七条宠物饲料标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宠物饲料。
(二)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适用于特定领域的宠物饲料。
(三)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宠物饲料。
(四)企业标准:由企业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宠物饲料。
第八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当优先采用国际标准。
第九条宠物饲料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饲料原料的质量要求;(二)饲料添加剂的种类、用量和使用方法;(三)饲料产品的营养成分;(四)饲料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要求;(五)饲料产品的标签、说明书要求;(六)饲料产品的质量检验方法;(七)饲料产品的安全评价方法。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条生产宠物饲料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设备。
第十一条宠物饲料生产单位应当执行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组织生产;(二)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饲料原料;(三)使用合格的饲料添加剂;(四)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五)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六)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生产技能。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兽药概况(一)兽药现状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兽药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变强,已逐步形成门类较为齐全、品种相对多样、技术较为先进、产业链较为完整,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行业。
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兽药生产企业1820家(许可证),其中生药企业85家,化药企业1735家,均通过了兽药GMP认证。
产品涉及29个剂型,近3000余种,从业人员16.29万人。
2012年兽药行业年产值达436.08亿元,销售额401.14亿元,资产总额1016.47亿元。
其中生物制品68家93.47亿。
全国兽药经营企业约有5万余家,年销售额约170亿元。
自1985年以来,外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注册,目前全世界各大动物保健品在中国均有产品注册,不少公司在中国有合资公司,既有疫苗生产厂,也有动物保健品厂。
(二)兽药管理机构1.行政管理机构。
目前中国的兽药行政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共分4级,即农业部、省、市、县4级管理体系。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兽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管理工作。
2.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目前中国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分为2级,即国家、省2级,部分市县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为农业部设立的兽药管理的技术单位,各省均设立了兽药质量监察机构。
兽药质量监察机构(各级兽药监察所)主要负责兽药检验、质量监督、兽药残留检测等工作,为兽药药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兽药残留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
目前中国已建立4个国家级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分别设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省级兽药监察所均建立了兽药残留实验室。
有些省还成立了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三)兽药管理法规体系1.《兽药管理条例》。
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发布新《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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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饲料原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原料存放满足“六易”原则的基础上,一方面保证原料的储存质量,另外杜绝动物性原料与其它原料的交叉污染问题;特对于动物性原料的收货,码垛,库存,使用等方面进行一些特殊的要求和规定。
二.原料收货:
➢收货前确认供应商生产资质是否完备;无动物源性生产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一律不准接受;
➢进货时候要求供应商提供随货的卫生检测报告;
➢卸货前首先对于每车进行第一次取样;
➢对于第一次取到的样品按照要求进行颜色、感观、气味、镜检等检测;
➢样品达到原料质量标准后安排卸货并重新取样;
➢原料卸车完毕,清理车辆残存原料及落地抛散原料,清点卸车件数;
➢散落的原料凡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应及时单独灌包或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对进货原料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
三、原料卸货码放:
➢原料库要划分专门的动物源性原料存放区,不得与其它原料间隔交叉存放;➢专门存放区应该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切实有效的防鸟防鼠措施;
➢具有防潮措施,袋装原料应采用垫板与地面隔离;
➢垛位之间要预留足够的距离,垛位与墙面,垛位间,垛与立柱间距,垛顶与照明灯,通道宽度等;
➢配备必要的消防措施;
➢不同供应商的原料必须分开码放,不得码放统一垛位;
➢不同进货日期的原料原则上不允许码放同一垛位;如果是同一合同采购,分不同日期进货的,每个垛位存放的数量应该控制在100吨左右;最高不得超过200吨;
➢卸货结束后货位卡由库管员在原料卸车存放后填写,并置于货位附近,在发生投料或领用或移垛时,由投料员或库管员及时改填货位卡;
➢货位卡的填写内容应与实际存放状况保持一致;
➢原料的检验状态采用以下附加在货位卡上的三种不同颜色方式进行标识,未经品管人员或授权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
➢已经检验合格,以绿色标识;经检验为不合格,以红色标识;等待检验或检验结果,以黄色标识;
➢不得码放外垛;
➢有温度检测设备可以对码垛原料内部温度进行检测;
四、原料质量检测:
➢卸货后按照卫生指标检测的要求,对取样工具进行消毒后取样;
➢样品一分为二,一份公司保存,一份寄中化进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及细菌总数等卫生指标的检测;
➢卫生指标检测合格后才可以使用;
五、库存管理:
➢空垛位及垛位间无杂物
➢定时检测库存原料的温度(至少1次/周),测温记录完整准确;温差大于5℃;有跟踪处理方案。
➢每种原料各片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最高库存时间;
➢储存时间并非指保质期,储存时间是为了原料储存安全,不会变质;
➢如没有保质期规定,最多不能超过45天(从原料进厂开始计);
➢如有原料储存超过时间,应该注意检查原料的质量或储存方法,保证原料的质量直到使用时;
➢品管部门经理可以根据储存条件重新调整库存时间;
五、生产过程
➢动物性原料原则上要从小料投料口,直接投入到混合机;
➢如果使用量比较大需要进入原料仓和配料系统的,固定一个原料仓专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产品生产顺序,按照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生产清理频率及流程;
➢颗粒饲料跟踪调制质量,确保调制过程的灭菌效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