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的几点建议(修)
关于开放低空空域的思考

632003.6 (Vol 30)通用航空在我国迅速发展,充分利用低空空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关于研究提出我国空域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适应我国航空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空域资源的利用率,应加快实施对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的改革。
空域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在管理中应兼顾军民航利益和使用要求,科学、充分、合理地开发和使用,已成为发展我国通用航空业的当务之急。
目前,中、高空空域是飞行活动的主要空间,也是飞行流量最集中的地方,而由于低空空域的飞行流量相对较少,在管理利用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降低了低空空域的利用率,制约了通用航空的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加入WTO、申奥成功,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民航一体化将成为发展的主流,空中作业不断向生活化发展,这为我国的通用航空发展和崛起带来了契机,同时也向低空空域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对开放低空空域的思考开放低空空域与空域管理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开放低空空域的关键在于空域管理是否完善,而空域管理涉及多方面因素,可谓点多、面广,其内容主要包括:空域划设、空域利用、空域监控和保障设施建设等。
为使这样一个系统工程达到一种完善程度,应以开放低空空域为一个基点,举一反三,统筹兼顾,既要满足我国通用航空日益壮大的需求,又要保证军航执行国土防空的安全。
根据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和研究,积极稳妥地走好建设进程中的每一步,国家的空域管理才会走向完善,开放低空空域才有真正的归宿。
(一)空域划设和使用缺乏合理性空域结构是否合理,空域划设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到空域的利用率,关系到军民航飞行的实施是否顺利。
目前,由于军民航飞行活动的目的不同,所担负的任务不同,体制上的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我国军民航之间空域划设的不统一,结构不尽合理。
民航注重如何充分利用空域资源,提高空间和时间的利用率,以增强经济效益;军航则担负的是国土防空,保卫国家领空主权。
关于我国低空空域管理变革的探讨

关于我国低空空域管理变革的探讨摘要:不是所有类型的航空和航空器都需要使用高空空域,但是所有的航空器都必须使用低空空域,否则无法完成机场的起飞和降落。
因此,低空空域也是最为繁忙的空域空间,航空器操作密度最大都集中在机场或者终端区,可是飞行活动的密集度在低空空域却各有差别。
低空空域管理是总体空域管理中的一环,也是国家航空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低空空域管理变革引言:低空空域管理需求多元化,飞行活动密度大,都是低空空域管理工作需要更多变革的原因。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将空域类型划分为七大类型,高空空域被定义规划为A类空域,只有仪表飞行航空器能够在此空域进行航空活动,其他的六大类型中低空空域占据主要地位。
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发展,进入新世纪以后全球各国也都开始更多的关注超低空空域的发展,适当的增加超低空空域适飞空间,供小型无人机使用。
低空空域用户的飞行需求和飞机的性能有很大差别。
一低空空域管理难度大低空空域管理工作上难度系数比较高,跟很多的因素相关,比如:1、我国地大物博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因此在低空空域管理上通信系统、导航系统、以及监视系统覆盖难度系数不一;2、低空空域因为是航空活动必用的空域空间所以飞行密度很大,地面障碍物影响也大;3、环境不同、气象变化不同,影响也不一样。
众多的因素影响导致低空空域管理工作中:提供相对服务时难度增大;服务成本提高;管制操作等安全性保障难度增加。
低空空域管理面临着相对于其他空域管理更大的挑战。
国际上高空空域普遍执行仪表飞行规则和空管服务,各国高空空域管理上差异不大,国际上各国在空域管理工作中的差异主要反映在低空空域范围。
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我国航空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满足航空业发展需求通过对比国际上的空域管理水平,研究发现了我国与其他的国际航空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在空域管理工作上,不仅高空空域管理存在着差距,而且在飞行活动最为密集的低空空域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差距更加明显。
浅析我国低空开放对空域管制的影响和对策

浅析我国低空开放对空域管制的影响和对策我国低空开放是指对民用无人机、通用航空等低空飞行活动的开放。
这一政策实施以来,无人机和通用航空市场迅速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难题和飞行秩序管理问题,对空域管制和控制也产生了影响。
本文将从影响因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影响因素1. 空域资源短缺我国空域资源稀缺,低空开放后,普通民用无人机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增多,加剧了空域资源紧缺现象,进一步削弱了空域的容量,限制了空中交通的流量。
2. 飞行安全空中运动器和民用无人机共同占用同一区域,降低了安全因素的可控性,同时,无人机的遥控操作性也增加了空中的风险。
飞行间隙也更加紧张,对空中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3. 空中飞行秩序管理问题低空的飞行器主要在线下空域活动,与航空器的飞行高度存在交叉作用,需要更加严格地管控飞行方位、时空和高度等因素,加强空中的调度和管理,防止交叉作用的出现,保证空中的安全和秩序。
4. 空域管理的综合实力存在局限我国对空域管理的综合实力并不完善,缺乏高精度飞行监管设备和操作人员,制约了空中的管控和维护。
二、对策1. 完善空域规划针对低空飞行活动增加的情况,必须完善空域规划,与其他空域进行合理分配,并建立低空飞行区,划分区域,并强化空中调度,保证低空飞行安全。
2. 增加监测手段发展更加精密的监控技术和控制手段,实现实时监控、识别、跟踪和控制。
加强离线数据的分析,发现并处理隐患,保证空中的安全。
3. 提高空管人员素质提高空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操作使其能够正确处理各项情况,确保低空飞行活动的有序进行,并且能够适时调配资源,同时优化运转模式和管制组织,加强资源的利用效率。
4. 引入市场机制针对低空开放的市场需求,鼓励社会和经济力量投入,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引入市场机制,推出多种有利政策,积极推进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总之,低空开放带来的变化和问题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来考虑,实现合理的空域规划和精密的监测和管控,完善空域的管理模式和流程,提高空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应变能力,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为民用无人机和通用航空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航管如何采取措施应对低空开放

航管如何采取措施应对低空开放我国在2010年颁布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额管理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适时、有序地推进和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低空空域的改革被提上日程,将为我国的航空事业提供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我国的航空运输也开始进入低空开放的新时代。
所谓低空空域,一般是指离地面1000米以下的空域,因为在此空域内飞行的通常都是通用航空,所以低空空域的开放对我国通用航空的影响更为深远。
低空开放在为我国通用航空的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也为我国的低空空管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低空开放对我国空管系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空管管理体制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很不健全,没有指导飞行管理的具体规则项目,会限制低空开放的运行。
其次,是对航空基础设备的影响。
我国通用航空基础设施资源贫乏,设备严重落后,不能保障低空开放的安全可靠。
再次,是对空管人员管理能力的影响。
长期以来,由于低空管理经常被忽略,所以管理者对于如何进行低空管理缺乏经验。
低空开放对我国通用航空的空管人员的能力来说,无疑是一种全新的调整,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最后,是对国土防空安全的影响。
通用航空由于条件的便利与政策的支持,一定会获得很好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低空开放也向我国的防空安全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所以,维护好好飞行秩序,正确对待低空开放使航管产生的变化,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低空空域开放的作用,已成为国内普遍关注的热点。
1.建立完善的空管运行与法律体制现行的空管管理体制不能够承担起低空开放后迅速增加的飞行压力,所以,建立更为完善的低空开放空管体制机制是保证航管系统平稳运行的关键,也是应对当前面临挑战的根本措施。
空管工作人员要立足于当前的空管形式,实事求是,对我国的低空管理特点和遇到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借鉴通用航空业发达国家的低空管理经验,结合其他国家成功的改革案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空管管理体制,包含明确的、具体的、科学的规定章程,既能提高飞行计划的审批效率,又能保证国家航管模式的安全稳定,从而使低空空域的改革能够顺利的推行下去。
浅谈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浅谈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摘要: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我国民航运输事业近年来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由于我国空域发展的特殊性,一直以来我国的空域资源使用并不合理,随着空中交通流量的增多,各类问题都开始凸显出来,因此进一步完善空域管理体制,继续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成为我们必须尽快处理的问题和难题。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低空空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对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为深化我国低空领域管理改革做出贡献,从而提升我国综合国力。
关键词: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探讨引言随着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众舆论普遍认为持续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对干加速通航产业建设、促进民航行业发展和推动国家经济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唯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方法,用更高标准、更快速度、更严要求持续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才能更好适应当前形势,不断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1 我国低空空域现状分析1.1规章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推进通用航空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建立纵向贯通、横向互补的规章标准体系。
军民航及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首先从飞行院校、维修机构、飞行训练和飞行规则入手,修订了《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等4部规章;然后对航空器引进、执照管理、维修管理、市场监管与收费标准加以完善,印发了《通用航空器引进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文件;同时对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编制了《低空空域分类标准》及《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扩大试点实施方案》等多部规定,现已初步形成了涵盖通用航空低空运行的完整规章标准体系。
1.2低空空域范围逐步扩大近年来,军民航都做出很多努力使得我国低空空域利用率明显提高。
目前,我国境内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试点地区已按照提供管制服务等级划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3种类型,并逐级降低通用航空运行限制和准人条件。
我国低空监视手段建议

我国低空监视手段建议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稳步发展,使得航空业也在往前迈进。
航空业的高速发展状态也就对我国通用航空的需求在逐渐加大。
因此,在低空空域的需求也是不断增加的。
但是,不得不说我国低空监管的力度和安全保障是比较弱势的。
因此,在监控低空空域这块做到监控力度的增加,也是实行低空空域开放的首要前提。
关键词:通用航空;低空;雷达监视;ADS-B;空中交通管制引言假如低空空域不开放的话,通用航空是很难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
通用航空不发展,对于中国就不能成为航空业的一个重要动力。
目前,低空空域开放的信息已经在发布,我们等待着中国航空业的不断发展和需求。
因此,由於通用飞机数目增加而出现的问题,会令现时没有这麽大服务能力的航空交通管制部门感到混乱。
因此,航行的服务设施和系统必须跟上这些设施和系统。
在监控系统和控制系统这一块也是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的。
这些问题得不到改善和解决,那么对于飞机的安全运行是有威胁的,甚至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和损失。
发展我国低空监视手段的意义我们一般来说,通用航空是最常用的,运用最广泛的航空运输。
它的特点就是能够维系航空业的平衡点,能够使得经济上最大效益。
就像发达国家美国,它是拥有世界上最多的飞机的国家之一。
有数据统计它的通用飞机占据了整个飞机总和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还要多。
在目前我国通用飞机数量与美国仍有较大差异的情况下,我国是有着独特的基本国情的,通用航空飞机种类是相对复杂多样的,而且在技术和设备上又是比较落后的。
此外,通用航空还具有它本身的独特性,比如飞行高度基本都是低空空域,飞机本身体积是比较小的,飞行的速度相对来说也是比较慢的等等。
我国的技术相对落后,所以在监管工作上不是太全面。
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其飞行动态和飞行计划,所以在保障飞机的时效性和安全性都是比较便面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提高,对于通用航空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这样使得我们对于低空空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我们国家对于低空空域的监管力度还是相当落后的。
低空空域的航空管制方式及相关问题分析
低空空域的航空管制方式及相关问题分析一、低空空域航空管制的相关问题(一)低空空域管制压力增大直升飞机和通用的航空飞机都能完成低空空域的飞行活动,科技水平提升,飞机数量增加,意味着飞行活动危险系数增加,对低空空域的飞行活动进行有效规划,是确保飞机安全飞行的重要基础。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出现了私人飞机,同时这也是一个国家成为航空大国的标志。
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在不断发展进步,私人航空逐渐萌芽,不难预见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私人航空都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低空空域飞行的航空管制压力也会有所加大。
如图1所示,为低空空域的部分飞行规划图。
(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航空领域发展的时间还不是很长,航空管制也正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已制定一些法律法规,但是航空领域的一些技术问题本身就难以解决,在有事故发生时不成熟的管制方式无法将责任落实到人,管理不到位导致健全法治的工作也无法顺利推进。
由于技术水平受到限制,加大了认定责任的阻碍,由此可见低空空域航空管制的法律法规仍需有所改进。
(三)培训工作不到位由于航空事业的发展还不成熟,所能组织的培训活动也是有限的,很多从事技术工作的职工技术并不好,不能及时解决航空领域出现的问题,这就导致航空运输的安全性受到不利影響,不能很好维护航空运输秩序。
大部分从事航空事业的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但是技术水平却有待提高,航空公司对此所采取的措施见效不明显,这就导致后续出现了更多的问题,对管理的效果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四)航空飞行活动的审批难度有所加大低空空域内的航空器种类和数量正在不断增加,长期以来呈现出的特点是低、慢、小,经常会出现看不到、听不到、叫不到的不良情况,此时低空空域管理就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航空飞行活动的审批难度也有所加大,这对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制约作用。
应用便携式的监控系统能明显提高低空空域飞行活动的安全性,增强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活动的监控能力,提高通航飞行安全性水平。
《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全文
《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部队: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区域,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繁荣我国航空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国经济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重视发展航空业和做好空管工作,在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空域管理不断改进,空域资源逐步得到有效利用,在经济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航空事业特别是通用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空域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现就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经济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快速发展,飞行总量年均增长达10%以上,行业规模益扩大,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飞行种类益增多,飞行需求渐趋旺盛。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预计今后10年间我国通用航空年均增长将达到15%以上,对低空空域的需求与俱增,将对低空空域管理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适时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有利于充分开发利用低空空域资源,促进通用航空事业、航空制造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为国防建设提供航空人力资源储备和基础环境支撑,对全面建设小康会、加快推进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现实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低空空域管理策法规相继出台,运行管理不断改进,保障手段得到改善,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必须看到,低空空域管理还存在空域划分不够合理、管理体制不够科学、运行机制不够顺畅、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手段建设不够配套、安全责任不够明晰、服务保障不够完善等问题,与通用航空用户和会公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我国空域的划设及低空空域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空域的划设及低空空域管理存在的问题摘要近现代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地位都是有明显的提高和往前发展的水平,这就使得我们的航空业也伴随着往前进步和发展的有利趋势,形成了以往没有的景象和发展。
整个国家以及人们对于低空空域上的需求在不断的提升,也是越来越有需求方面的增加。
我们所说的低空空域,基本上都是通用航空所活动的整个活动范围。
在低空空域上进行改善和开放,对于低空空域资源的利用率这一方面而言,是有着相当大的重要的意义。
对于通用航空的发展上来说,也是有着深远影响的 [1]。
关键词空域划设;通用航空;低空空域引言通用航空是我国经济的一个相对来说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不管是经济建设上,还是在抗洪救灾上,还是在国防安全上,通用航空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在我国发展的现阶段来看,通用航空的整体发展水平来说还是一个相当缓慢的阶段和水平当中,它的发展水平是无法满足目前的经济需求的。
1 空域划设简介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许多航空兵师空域指的是A的国际民航组织(ICAO),B,C,D,E,F,在全国范围内第一分多FIR(飞行情报区)自定义的G空域,在每个“ FIR" 空域内被分为非调节和控制空域分为两类。
非管制空域在每个管制区、终端区、航路和各种特殊空域(限制区、警戒区、警戒区、禁区、军事活动区等)以外,包括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
在非管制空域,航空器不受管制程序的限制,飞行相对“自由”,但监视空域接受管制人员的监视,而管制空域不为空。
在交通管制许可的情况下,禁止进入。
中国各种空气空间的具体定义如下:管制空域高度。
在6000米领土的空间(不含)以上,分成若干高空空域,在此空域和飞行飞机飞行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则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对应于ICAO的A类空域。
中低空管制空域。
在我国,6000米(含)以下和最低海拔以上的空域分为若干中低空管制空域,相当于B类空域。
在本空域飞行的飞机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如果符合目视飞行规则的条件,经飞行员申请并经中、低空中交通控制室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浅析我国低空开放对空域管制的影响和对策
浅析我国低空开放对空域管制的影响和对策随着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低空开放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低空开放可以带来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促进航空运输和旅游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等。
但是,低空开放也存在一些挑战,最主要的就是对空域管制的影响。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首先,低空开放会增加空中交通流量,对空域管制带来巨大的压力。
当前,我国的空域管制主要是基于航路管制的,即大型飞机沿着固定的航路飞行。
但是,低空开放后,小型无人机、小型飞机等飞行器将会增加,很难按照航路进行管制,这将会给空域管制带来困难。
其次,低空开放也会增加空中交通事故的风险。
小型无人机在低空飞行时,容易与高楼、电线杆等障碍物相撞,导致事故发生。
而且,一旦事故发生,也会给空域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再次,低空开放还会干扰民航正常飞行。
民航班机、直升机等正常飞行需要大量的空域资源,如果低空已经被小型飞机和无人机占据,将会导致空域资源的浪费和民航正常航班的延误等问题。
二、应对策略为了减轻低空开放对空域管制的影响,应当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1、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低空开放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确保低空无人机和小型飞机的安全飞行。
2、加强空域监测和预警。
在低空开放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低空飞行器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飞行危险,保障民航安全。
3、完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
目前我国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低空开放的情况下,应当加强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升级改造,提高管制效率和安全性。
4、加强空中交通管理人员的培训。
在低空开放的情况下,空中交通管理人员面临更加复杂和多变的情况,需要具备更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
应当加强对空中交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综上所述,低空开放对空域管制带来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合理的应对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影响。
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法规的完善,低空开放将会带来更多的好处,促进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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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我国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对低空空域的使用需求与日俱增,对低空空域管理的立法也提高了要求,通过分析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制定和完善低空空域管理法、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法的有关标准的制定和建立与低空空域管理相配套的技术法规等建议,以便为我国航空业的发展繁荣提供法律依据。
关键词:低空空域管理法标准技术法规
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的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
1.缺乏独立的低空空域管理法
目前,纵观国内法,我国对低空空域的管理,还没有独立的低空空域管理法,低空空域管理基本法缺失。
现有关于空域管理的部分法律有如下问题:《飞行基本规则》关于空域管理的规范主要针对空域划设,范围比较窄;《民用航空法》关于空域管理仅有个别原则性条款,缺乏具体规定;2004年颁布的《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规定了相关空域建设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管制要求,但效力等级较低;有关地方性法规权威性不强,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现有低空空域管理的立法还存在其他不足,例如,对各种低空航空器缺乏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执法和管理协调难度大;对低空飞行不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不明等,由此,造成我国在低空空域管理实践中无法可依、执法极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有关低空空域管理法的标准方面的缺失
目前,虽然全国空管建设“十二五”规划对空管监管等具体手段已经进行全面规划,但是我国对低空空域管理法的标准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
标准是低空空域管理立法的基础,是开展安全与认证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法变革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国的空管设备主要采用的是美国和欧洲的技术,空管自动化系统也相对落后。
在低空空域管理法的采用标准方面,雷达设备、导航设备等其他空管设备的标准存在相对落后或者制定滞后的情形,机载设施设备的标准和其它低空空域管理的标准也存在制定滞后或者标准缺失的情形,这种现状不能满足对低空空域快速增长的需求,不能满足低空空域管理和服务的要求。
并且,在低空空域管理领域,全球认可的标准更是捉襟见肘。
例如,以空管自动化系统为例,我国空管自动化系统国产设备只占了大约30%的比例。
(三)低空空域管理的技术法规不够配套
现代航空器和低空空域管理系统高度密集了大量先进技术,自动化、电子、微电子、计算机等现代高科技在机载设备和空管设备中被大量采用,轻质合金、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被广泛应用于航空器制造,控制、管理系统具有越来越高的自控性、合法性,而与现代航空器和低空空域管理相适应的技术法规发展滞后,不能与日新月异的新型航空技术相配套。
二、完善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制定和完善低空空域管理法
首先,应该尽快制定出独立的低空空域管理法。
目前从《民用航空法》到具体的行政法规,大多数是针对民用航空制定,很少具体涉及低空空域航空活动,为了使国家的管理体制明显逐步适应低空空域的有效运作和持续发展,与飞速发展的低空空域航空活动接轨,低空空域管理的立法应该逐步走向独立。
加快该项立法,可以对现有相关法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可以对我国空域的立法、划分和管理等方面做出可操作性、具体性规定,从而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低空空域管理法》。
其次,低空空域管理法的完善已经有国家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对我国低空空域管理工作提出了改革意见,该意见为我国的低空空域管理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意见涉及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等核心问题,在实践中为制定和完善低空空域管理的立法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再次,从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的立法框架来说,应综合考虑飞行需要、管制能力、空防安全、保障设施、申报制度、机场分布和机场环境保护等因素,确立空域划设的具体原则和要求,为科学、合理地划设、开发低空空域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对现有《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低空空域管理法的相互衔接和协调统一。
例如,可以简化低空飞行的申报制度,由空域管理部门统一审批,通航用户通过电话或者互联网等方式向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提交相关航空器资料、人员资格证明和飞行任务批件等有关文件,最大限度地提高低空运行效率。
最后,应从低空空域管理法的立法上强制规定:对低空空域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飞行员应具备与该航空器相对应的驾驶执照,强化从业人员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障和技术服务要求,维护飞行秩序,保障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使用低空空域的权利,提高从业人员遵守低空空域管理法的自觉性。
(二)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法的有关标准的制定
在低空空域管理法的标准方面,欧盟的经验值得借鉴,欧盟制订了航空自由化、航空器运营人强制保险要求等多个规章,也全方位的规定了通用航空器的权利、市场准入标准、人员执照标准、适航标准和责任保险标准等等问题。
欧盟的经验证明,完善的法律、先进的标准是保证低空空域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低空空域管理法要建立独特的准入规则和技术标准,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引入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标准。
同时,我国应根据低空飞行活动的特点和低空空域管理的需要,优先制定和选用具备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相关性的标准,满足产品进入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需求,并尽快开展低空空域管理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动低空空域有关航空器运行的机载设施设备、空管设施设备、通信技术、监视和飞行服务站相关技术等标准的制定,如在数据交换网、通信连接设施、电台组网、红外探测、飞行情报服务、气象广播、搜寻与救援等方面制定功能和性能标准。
并在制定标准时,不断创新标准化工作,积极利用新兴技术实现标准数据与其他产品数据的无缝链接,确保安全保障和空中交通服务的要求相协调。
(三)尽快建立与低空空域管理相配套的技术法规
现代航空器和低空空域管理系统技术含量极高,新型材料也被广泛应用,应该尽快建立与高新技术发展需求相配套的低空空域管理技术法规,使低空空域管理的技术法规成为高新技术发展的法律依据;航空业是高新技术发展的策源地和市场,完善和发展低空空域管理相配套的技术法规是发展我国航空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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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科,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法学和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