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5.1.2从事职业危害人员均按实际接触天数计发保健费。

5.1.3保健费以现金形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不得以其他实物形式替代。

5.1.4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体检、住院检查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照常享受保健津贴。

5.1.5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享受健康休假(具体参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5.1.6公司内直接生产人员及综合管理部清洁工、水暖检修工发放保健费。

5.1.7运行部、检修部及设备技术部等部门的生产管理人员不发放保健费。

5.2 保健费发放的原则

5.2.1根据员工每月实际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天数及所属工种的保健费标准,核发保健费。

5.2.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保健费

5.2.2.1员工在休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各种假期期间。

5.2.2.2员工因公出差或者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期间。

5.2.2.3因公司其它工作需要抽调到其他部门或临时项目部工作期间。

5.2.2.4因工作需要外借其他单位的,从外借之日起不予享受保健。

5.3健康体检规定和要求

5.3.1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3.2 对于从事放射、焊接的特殊工种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

5.3.3 对于机动车司机和噪声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

5.3.4对于从事粉尘及化学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

5.3.5 对于公司其他人员(包括生产、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等)每二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5.3.5 经体检确定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5.4 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5.4.1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职业病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职业病患者应主动配合进行积极的治疗,并遵守人力资源部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治疗期间的工作安排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报请主管领导后予以明确。

5.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和要求

5.5.1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具有防护能力的用品。

5.5.2对于从事特种生产作业和特种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员工,应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为员工个人配发具有特种防护功能的用品。

5.5.3对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静电的生产作业场所的员工,禁止发给或使用化纤织物的个人护品。

5.5.4公司配发给员工的防护用品,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每个员工应爱护并正确穿戴和使用,不准用劳动防护用品换取其他物品或转让他人穿戴使用,更不得转卖。

5.5.5为员工购置和配发的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5.5.6严格控制劳保费用的支出,不得任意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

5.6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确定的劳保需求和费用,编制

采购计划。

5.7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流程

5.7.1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的领用(毛巾、手套、肥皂、防暑降温物品等消耗性用品除外),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周期和标准,核发品种和数量,并通知各部门事务员、设备技术部劳保库房,统一领取和调换。

5.8工作变动时防护用品的发放执行以下规定

5.8.1员工内部调动以人力资源部通知单为准,从调动次月起按新岗位的规定标准发放。

5.8.2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均需按使用年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折价,本人一次性向财务部交清余值费,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5.8.3凡属借用或公用的防护用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折价赔偿。

5.8.4脱产上学、休长假、外借等不在岗人员自脱离岗位之日起停发劳保及防护用品。员工因各种休假脱离岗位在一个月及以上者,由所在部门考核,停发消耗性防护用品。

5.9劳保用品发放纠正

5.9.1每季度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差错,进行收集整理并在下一季度劳保发放过程中进行补发。

5.9.2由职能管理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依情况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责任部门进行纠正。

5.10个人劳保用品防护检查

5.10.1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现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

5.10.2设备技术部、检修部、运行部安全专责每月对现场员工进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附件3)。

6.检查与考核

6.1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党群工作部)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实施。

7. 附则

7.1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7.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劳动用品管理标准(2010版)

劳动用品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程序对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进行了规定,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HYDB204001 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GB 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需求计划的编制、发放等工作。

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的评定工作。

负责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工作。

负责发放的管理工作。

3.2 工会职责

a) 参与并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b) 参与审查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及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c) 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落

实解决。

3.3 设备技术部仓储职责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调换工作。

负责对主要劳动保护用品报废的鉴定工作。

3.4 物资部职责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质量等。

4 程序

4.1 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保护用品按用途可分为下列几类:

a) 普通劳动保护用品类:包括布制鞋帽、服装、手套、肥皂、毛巾等;

b) 安全防护用品类:包括各种防护镜类、电焊面罩、耐酸碱工作服及鞋类、

耐酸耐油手套等;

c) 防尘防毒用品类:包括复简式防尘口罩、头罩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

自救器、防酸工作服等;

d) 特需防护用品类: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e) 公安保安用品类:包括冬夏春秋服、训练服、迷彩服等。

f)其它: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温的防护用品及物资。

4.2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4.2.1采购需求的确定

一是根据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表一),二是项目由于劳动强度增大需增补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4.2.2采购的实施

4.2.2.1 特需防护用品类、防尘防毒用品类、安全防护用品类应选用省劳动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确保该单位有有效的定点经营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4.2.2.2 普通防护用品类、特需防护用品类、公安保安用品类由物资部实施采购。

4.2.2. 安全防护用品类,防尘防毒用品类由项目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实施采购。

4.2.3进货验收

4.2.3.1 特需防护用品类由物资部门劳保用品采购员负责验收,具体按国家标准进行。

4.2.3.2 安全防护用品类、防尘防毒用品类应检验其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2.3.3 普通劳动保护用品类、公安保安用品类主要验证产品的质量和制作工

艺。

4.2.3.4 验收中发现不合格品应退货,并做好记录,作为以后选择供方的依据之一。

4.3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4.3.1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应符合储存的有关规定,做到防潮、防霉、防蛀、防变质。

4.3.2 应做到帐、卡、物相符,进货台帐与发放帐目保存完备,能随时提供检查。

4.4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发放标准

4.4.1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录C

4.4.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劳保用品发放工作。

4.4.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服及其它劳保防护用品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经人力资源部劳保主管同意后方可领取。

4.4.3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用品列入各部门代管范围,使用年限为三年,到期后由设备技术部安监组统一为公司员工进行以旧换新。设备部将统一回收后的安全帽统计后进行压碎处理,碎片按公司《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若不到使用年限(遗失或损坏)必须补领,并折价赔偿。赔偿额(按未到使用年限的实际月份扣除)为:安全帽1元/月;安全带1.8元/月。

4.5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5.1 防冲击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镜、防砸鞋等)

4.5.1.1 在使用前应检查部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安全帽的帽衬调节部位是否卡紧,帽衬与帽壳插脚是否插牢,缓冲绳带是否结紧,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是否留有不小于25mm—50mm的垂直缓冲距离,距侧面应有不小于5—20mm水平间距。

4.5.1.2 安全帽应佩带牢固,系紧拴带,避免低头干活或活动时脱落。

4.5.1.3 安全帽使用年限一般为三年,在使用时,凡经受较大冲击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4.5.1.4 平时要爱护安全帽,避免磨损,并不得当座凳使用,以免减少使用寿命。

用后发现脏污,应用肥皂水清洗,在通风阴凉处晾干,并远离热源。

4.5.1.5 防护镜、眼罩要避免挤压受损。防砸鞋应避免水湿,忌用火烤。

4.5.2 防坠落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防坠器等)

4.5.2.1 每次使用前应做一次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磨损、断股、变质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4.5.2.2 安全带、绳在使用时应将钩、环挂牢,卡子扣紧。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特殊情况也可平行拴挂,切忌低挂高用。

4.5.2.3 安全网使用时应将四周的每根甩头绳拴紧拴牢,并做到松紧一致。4.5.2.4 安全带、绳、网使用中应避开尖刺、钉子物体,不得接触明火或酸碱化学物质。

4.5.2.5 受过冲击的安全带、绳、网,应更新后再使用,绳套破损后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新套。

4.5.2.6 安全带、绳、网应经常保持清洁,弄脏后,应用温水及肥皂清洗,在荫凉处晾干,不可用热水浸泡或日晒火烤。

4.5.2.7 安全带、绳使用完毕后应卷成盘,安全网折迭整齐,放置干燥的架上或吊挂起来,不要接触潮湿的墙壁和地面,不宜放在日晒的场所,在其金属配件上可涂机油或工业凡土林,以免生锈。

4.5.3 防触电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绝缘垫、毡、毯等)4.5.3.1 应根据电压等级高低选用绝缘用品,不得越级使用,以免击穿,造成事故,并应根据各种绝缘用品的说明书规定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乱用。

4.5.3.2 绝缘手套和鞋、靴在每次使用前应仔细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任何超过规定的缺陷,则不得使用。如有尘埃或浸渍其他污物,应清洗干净并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4.5.3.3 绝缘手套的使用方法,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另外在外面罩上一副纱、布或皮革手套,以免胶面受损,但所罩手套的长度不得超过绝缘手套的腕部。使用绝缘靴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并应保持鞋帮干燥。

4.5.3.4 普通橡胶制品不可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应防止尖锐物刺伤。用毕应清洗干净,晾干后妥善保管。手套可撒滑石粉,并防止受压。

4.5.3.5 为保证安全,绝缘用品应定期作耐电压强度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应停止用于带电作业。

4.5.3.6 低压绝缘鞋、靴的绝缘性能标记,以大底花纹磨光,内部露出黄色光面胶(即绝缘层)时,为绝缘失效,不能再用于防触电使用。

4.5.4 防尘防毒用品(包括复简式防尘口罩、防尘衣、头带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酸工作服、带面罩防毒服、防毒手套、防沥青面罩等)

4.5.4.1 使用前应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各部件连接处要严密,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应检查管路,接头是否畅通,调节装置是否灵敏。

4.5.4.2 佩带位置要正确,系带或头箍要调节适度,对头部无严重压迫感,否则会影响活动,并容易造成侧漏。

4.5.4.3 防砂面罩的眼窗玻璃应有备用件,破碎或被砂粒打毛后,及时更换。4.5.4.4 防尘用品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破损、密封,否则起不到防尘作用。

4.5.4.5 使用防毒面具,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则。使用前,应确认使用范围,检查面具的质量,并做好消毒灭菌后正确佩戴,使用中,遇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使用完毕应妥善保养。

4.5.5 防噪声用品(包括各种耳塞、耳罩,防噪音帽等)

4.5.5.1 佩带各种耳塞的方法,应先将耳廓向上提起,使外耳道口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塞柄,将塞帽部分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使它与耳道贴合。但不应用力太猛或塞得太深,以感觉适度为宜。

4.5.5.2 使用耳罩及防噪声帽前,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带时应注意罩壳标记,顺着耳型戴好,将弓架压在头顶适当位置,以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贴合,如不合适,应移动弓架或帽盔,调整到适度为止。

4.5.5.3 进入噪音区前,应先将耳塞或耳罩、防噪音帽戴好,出来后方能摘下。工作中途不应随意摘除,以免震伤耳膜。休息时和出来后,应到安静处摘除护耳器,让听觉逐渐恢复。

4.5.6 防高温幅射用品、防酸碱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白帆布服装类、石棉服装等,防热面罩、电焊面罩等,防护镜片、电焊镜片、防紫外线眼镜等及耐酸碱工作服、防酸面罩、防酸口罩等)

4.5.6.1 白帆布服装,应注意防潮,受潮后,容易泛黄变花。使用后应洗净,尽量保持白色,以免降低反射功能。工作时应避免与易燃液体接触。以防吸附后进入高温区域发生危险。

4.5.6.2 石棉服装,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火焰及接触锐利金属物体,以免割破。忌重压,以免折断纤维造成破损。使用时还应注意防止石棉纤维尘吸入呼吸道。

4.5.6.3 普通橡胶和合成纤维织物应避免接触油类,涤纶耐酸服接触油污再遇碱以后,易脏且易破裂。塑料和合成纤维织物忌高温、日晒,还应避免与有机溶剂接触,在兼有明火、电弧烧烫危险的场所,禁用合成纤维织物。

4.5.6.4 各种防酸碱用品都要避免与锐利物接触。以免割刺破裂。

4.6 特需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4.6.1 为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对特需防护用品应加强重点监督和管理。项目安全员应巡视作业现场检查特需防护用品的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应立即停用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作出妥善处理。

4.6.2 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申请由班组提出,经安全人员确认,给予调换或提出处理意见后调换。

4.6.3 一般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状态有:霉烂变质、已超使用期限、失效、更新。

4.6.4 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因破损不能使用时,可用剪刀剪碎后扔进可回收垃圾箱按公司《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 记录

库房管理负责形成并管理下列记录:

a) 劳动保护用品库存台帐;

b) 劳动保护用品入库验收凭证;

c)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d) 劳动保护用品收货凭证;

e) 劳动保护用品领料凭证。

部门管理特需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审批表,表式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15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安全与员工健康保健工作,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3.引用标准 GB28001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编制自有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公司本部劳动保护用品和费用发放的计划;组织自有员工体检工作;负责费用的发放,负责组织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2物资部根据行政部编制、工程管理部审核的计划;负责总部的劳保用品、防 暑降温和防寒用品的采购、发放。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行政部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监督检查物资部 的采购发放过程,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制度的贯彻实施。 4.4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动保护及未成年工的使用。 4.5项目经理部负责自有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劳动保护工作。并协助公司作好自有员工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对本项目分包方员工身体健康、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5、程序 5.1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要求 5.1.1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按规定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1.2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1.3每一位员工在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设施。 5.1.4所有员工都应接受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按照“三定一落实”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危险。 5.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成年工。 5.2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2.1所有员工都必须了解并熟悉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并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程、规范与标准。 5.2.2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绿荫公司劳保用品管理补充规定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使用、领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入库验收、发放、回收与员工辞退结算管理。 2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3劳保用品在使用中不得私自涂改其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当做工具等替代品使用。 4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5调离、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对配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防护眼镜、防护连体衣、耐酸碱胶靴、电焊手套、加厚劳保手套、劳保帆布手套、耐酸碱手套、挂胶手套、5KV绝缘鞋、防砸鞋、防尘防毒面具等。 三、相关职责 3.2生产车间负责根据岗位性质申报劳保用品计划报至安全办公室。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将车间申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汇总,经各级领导签准报至采购部。 3.2采购部负责接收安全办公室申报劳保用品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3.3安全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到货的验收及发放。 3.4安全办公室负责员工辞退或其他离职情况下的劳动保护用品上交及扣款的登记。 3.5人事管理岗组负责离职辞职员工等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扣款。 四、工作服,工作鞋的发放及回收 1、对工作服的折旧及上交设定以下规定。 1.1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三个月内,辞职、辞退、调离等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

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

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理顺劳保用品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能,确 保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准确发放到位,真正起到有效预防工伤和职业病发生的作 用,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局1号令),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公司范围内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部门、采购部门和各使用部门。 第三条各使用部门负责核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参与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 的资质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进行验收,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 日常监督、检查及零星劳保用品的领用审批;物控部负责按规定质量、数量、 时间要求采购;仓库负责其采购计划编制及数量入库验收及储存管理,按要求 发放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日常使用过程中 的检查、考核及实际使用效果的验证,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 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工作服、工作鞋、手套、 雨衣、胶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二章采购及入库管理 第五条:仓库每月根据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库存情况等,编制《劳保用品物质需求计划表》(见附表一)(注:其计划应足量,保证采购的劳保用品数量与原有库 存数量之和必须能满足员工按正常要求随时能领到劳保用品而不影响生产);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物控部按期采购。 第六条:凡安全帽、电工鞋、防尘口罩、耳塞等有特殊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物控部必须采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三证”及“一标志”(“三证”是指“生 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书”、“检验合格证”、“安鉴证”;安全标志是指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产品(经安全技术部认可的特殊情况 除外)。 第七条:不论是特种防护用品还是一般防护用品,其质量均应达到有关国家规定的要求或大家认可的通常要求。凡在使用劳保用品新品种前,由物控部提供3个以上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经营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负责按照安全环保部批复的领料单发放劳防用品。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安环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等情况。 3、人力资源部

1)按照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制定劳保发放表及发放人员及标准。 2)负责对员工工作服及工作鞋等特殊用品的登号。 4、安环部 1)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的申报。 2)负责劳保用品数量及品种审核。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 4)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安环部鉴定后书面通知经营部退换。 5)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整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第四 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3、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4、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5、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科负责发放。 二、考核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每季度各部室、车间的上岗人员情况和考勤统计,向总经理提出季度劳保用品的购置计划,计划包括劳保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标准。 二、劳保用品的购置 公司工程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购置计划和质量标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派员组织采购,并于季末月(3、6、9、12)的20日前交付采购部备品备件库房保管。 三、劳保用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 采购部备品备件保管员根据计划和要求,验质验量后入库,通知办公室开票,并依据领料单,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发给部门、车间。 四、劳保用品的开票 办公室开票人员根据发放标准,依照各部门、车间每季度上岗人员情况汇总和考勤统计经生产部审核后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将票以车间、部室为单位开出,并通知部门、车间领取。 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 1、年度劳保用品:工作服、鞋、帽、护袖等 (1)机关、车间管理岗位所有在岗人员每年发放一对护袖。车间管理人员每两年发放一双普通工作鞋。 (2)供销公司库管员每人三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 (3)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帽,公司根

据情况2~3年整体更换,每人二套,车间管理人员一套/人。工作服样式、规格标准生产部根据GMP规范要求制定,由生产车间提供发放人员及数量,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按规定标准采购发放,并按GMP管理文件规定由车间填写《工作服发放记录》一式三份,车间、工程部、生产部各存档一份。 (4)动力车间电工、维修工、水处理工、司炉工及综合制剂车间制水、空调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5)前处理车间保全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顶工作帽,每一年发放一双工作鞋。 (6)综合制剂车间保全工每三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7)动力车间电焊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8)综合制剂车间每三年发放四套公用普通工作服,前处理车间每三年发放六套普通工作服,用于GMP车间外领料入库、打扫卫生。 (9)质量部(不包括管理人员)化验员每三年发放一件白大褂、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2、季度劳保用品:毛巾、手套、洗衣粉、香皂、口罩 (1)机关部门、车间办公室发放公用劳保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发放数量祥见附表。 (2)采购部库管员、办公室清洁工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一块口罩。 司机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 (3)化验员每人每季发放一双手套、一块口罩。 (4)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除外包工序固定员工外),每人每季度发放三块口罩、一条毛巾、一块香皂。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4、职责: 4.1 综合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

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发放的监督工作。 4.2 财务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筹措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财务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4.4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4.5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发放工作。 4.6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4.7 各车间、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8 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4.9 职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 5、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分类为: 5.1 头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安全帽等; 5.2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5.3 眼面部防护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等; 5.4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5 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防寒手套、防高温手套、防毒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5.6 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高温鞋、电绝缘鞋等; 5.7 躯干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高温服等; 5.8 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三、发放原则及配发标准。 (一)公司依据各岗位工作条件及性质发放劳保用品。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四、公司劳保用品的主要发放种类 (一)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二)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主要有防尘、防毒、供氧等护具。 (三)眼防护具: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是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四)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等护具。 (五)防护鞋:用于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六)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七)工作服:用于统一工装和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

学因素的伤害。 (八)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发水等。 五、劳保用品管理 (一)劳保用品的申请及采购流程 1.各部门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本部门各岗位及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因素,负责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每月5日前报综合办公室汇总。 2.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劳保用品申请进行汇总,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0日前依次报综合办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签字,经批准后将审批单交物资采购部实施采购,物资采购部负责对申购票据进行存档备案。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1. 劳保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部门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 2.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按月份统一从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物资采购部负责做好领用签字手续。 3.凡符合领取劳保用品条件的职工,因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等)或其他原因需离开公司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其劳保用品。 4.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部门管理负责人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发放。 (三)劳保物品的日常管理、保养及回收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员工使用劳保用品的控制管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 3.2 行政部负责制订各岗位的劳保品发放标准和劳保品的购买申请及发放。 4、工作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1.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1.3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4.2.1行政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2仓库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3.1仓库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领用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4.3.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4.3.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3.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手套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4.3.5对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4.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4.4.1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4.4.2员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公司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 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 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 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成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成版)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

员。 2、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发放标准 1、卫生健康用品 1)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工作服装 1)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女职工劳动管理。 3.内容 3.1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 3.2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因此停薪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必须延续到孕期、产假和哺乳期满)不得以女职工上述生理特点为由,将其转为待聘、编余人员或辞退。 3.3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4 月经期保健 (一)宣传普及月经卫生知识。 (二)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量过多者经合同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证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3.5 孕期保健:

(一)倡导已孕女职工到社区医院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建卡率要求达95%以上,怀孕3个月开始填写保健卡,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率要求达90%以上。对高危孕妇,公司将配合医院严密观察和监护,使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100%。 (二)对妊娠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合同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三)对妊娠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至2小时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并不得安排从事加班劳动。 (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对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6 产期保健 (一)女职工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当地政府有规定并优于本办法的,也可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原有福利待遇。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以上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3.7 哺乳期保健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需亲自哺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编号:SM-ZD-62488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工器具是重要的劳动手段,其先进程度是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工器具的质量也标志着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和工业发达的程度。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质量的可靠性还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问题。因此,强化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班组应根据专业、工种等生产实际情况,按规定和需要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要定期试验,不合格的要及时报修或更换。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教会班组成员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讲解其原理和性能,使安全工器具发挥应有的作用。 16.1 班组工器具管理要求 由于各班组专业、特点不同,所采用的工器具也不同,所以管理的要求也不同,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劳动保护、保健品的原则 劳动保护、保健品是保护员工在施工、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发放时应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不能作为员工生活福利待遇的原则,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劳动环境等条件,配备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应以经常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在短时间内从事某些工作,须加发保护用品时,可临时借给,用后收回。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 1、直接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工人及各级管理人员。 2、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临时工人。 三、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的管理 1、项目部所用的防护用品及保健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达不到安全、卫生技术标准的防护用品,不准采购、发放和使用。 2、项目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管理。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3、项目部劳资部门要健全防护、保健品的发放、领取、保管、使用手续和记录。做到收发有据,帐物相符。员工脱岗一个月以上,一律停发该岗位配发的防护用品。员工离开本单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未到期的,应退还或由单位折价处理给本人。 4、暑期在工地施工的员工,每人每年发放茶叶一斤、白糖二斤。 5、进入工地施工的员工每人发放工作服一套、棉大衣一件、防晒帽一顶,11月初至次年3月末仍在工地施工或留守的员工发放防寒鞋一双,上述三项劳保使用周期均为2年。 四、不得以钱代物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超价格发放和购买劳动保护及保健品,并严格按使用周期进行发放和控制。 五、违规责任 1、以钱代物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变相发钱数额处罚。 2、超标准、超范围、超价格购买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公司《百分考核办法》处罚。 六、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2、购买主要劳动保护及保健品控制价格表

02.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靖远二电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5.1.2从事职业危害人员均按实际接触天数计发保健费。 5.1.3保健费以现金形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不得以其他实物形式替代。 5.1.4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体检、住院检查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照常享受保健津贴。 5.1.5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享受健康休假(具体参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5.1.6公司内直接生产人员及综合管理部清洁工、水暖检修工发放保健费。 5.1.7运行部、检修部及设备技术部等部门的生产管理人员不发放保健费。 5.2 保健费发放的原则 5.2.1根据员工每月实际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天数及所属工种的保健费标准,核发保健费。 5.2.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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