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市政建设融资模式比较

市政-市政建设融资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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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模式如BOT、ABS、TOT的比较

一、PPP的基本概念

PPP(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 模式。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中。当时,PFI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85%)。但是现在,作为PFI的后继者,PPP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PPP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2)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效率;(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二、PPP模式的结构特点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目标。

PPP模式的基本结构是,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标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标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这个协议使特殊目标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由于协议内容的不同,PPP的实施形式也有很多。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提供几乎所有的资金,承担工程带来的主要风险,如建筑成本风险、延期风险以及由项目收益率的下降和比预期更高的运营成本所带来的风险。另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只是设计建设一个被许多参数限定好了的项目,并且只对其中某一固定的收入进行运营。较为普遍的情况是,私人承包商承担设计建设的风险以及延期风险,但是政府承诺的收益足以弥补工程的竞价成本和运营成本。

PPP模式不同于传统的承包做法。后者是让私人部门来运营一个曾经为公共部门运营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私人部门没有提供任何资本,也没有任何责任和控制权的转移。PPP 也不同于完全的私有化,在私有化的情况下,除去一些必要的规制外,是不需要政府的,或者政府在项目中的重要性应该是最小化的。而在大多数的PPP项目中,政府一般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过去的20年里,所有的工业国家都面临着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和巨大的财政压力。虽然政府财政资金的缺乏是PPP模式出现的主要原因,但是PPP不仅意味着从私人部门融资。PPP最主要的目的是为纳税人实现“货币的价值”(Value For Money),或者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PPP能够通过许多途径来使纳税人的“货币”更有价值:(1)私人部门在设计、

建设、运营营和维护一个项目时通常更有效率,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并且更容易创新;(2)伙伴关系能够使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各司所长;(3)私人部门合作者通常会关联到经济中的相关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应;(4)能够使项目准确地为公众提供其真正所需要的服务;(5)由于投入了资金,私人参与者保证项目在经济上的有效性,而政府则为保证公众利益而服务。

风险分担是PPP的一个突出特点。经验表明,合适的风险分摊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PPP关于风险分担的理念是不断变化的。在英国早期的PFI阶段,强调的是将风险全部转移到私人部门。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们发现让各方面承担其所能承担的最优风险将会更有利于项目的发展。PPP的风险分担理念解决了传统公共部门建设不能处理好项目风险的问题。

简而言之,PPP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将私人部门引入公共领域,从而提高了公共设施服务的效率和效益,避免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超额投资、工期拖延、服务质量差等弊端。同时,项目建设与经营的部分风险由特殊目标公司承担,分散了政府的投资风险。适当有组织的PPP还能够使政府得到更好的财政控制。利用私营合作者所拥有的专门技能,通过PPP 项目,公众可以得到设计得更好的公共基础设施。另外,从宏观的角度看,PPP通过让私人部门在传统的政府领域发挥比原来更为重要的角色,刺激了经济活动。PPP也使得在一个市场中获得的经验和技巧能够为其他市场所共享,提高了市场的运作效率,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BOT与PPP的比较

与PPP模式相比,BOT项目融资模式很早就为国人所熟知了,在我国也有不少成功运用的例子。PPP是在BOT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而衍生出来的。BOT的基本模式是政府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由本国或外国公司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并获得合理的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归还给政府。了解这二者之间的异同,有利于深化对PPP模式的认识。

(一)BOT与PPP的共同点

1、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融资人是指为开发、建设和经营某项工程而专门成立的经济实体,如项目公司。出资人是指为该项目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的政府、企业、个人或银团组织等。担保人是指为项目融资人提供融资担保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是政府。

2、两种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发生契约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并由私人企业负责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特许权人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偿还义务。

3、两种模式都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并获得投资回报,一般都以项目本身的资产作担保抵押。

(二)BOT与PPP的区别

1、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以BOT模式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是以等级关系发生相互作用的。

在组织机构中没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机制,不同角色的参与各方都有各自的利益目标——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使得他们之间很容易产生利益冲突。根据信息经济学原理,由于BOT 模式缺乏协调机制,参与各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博弈各方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最终达到“纳什均衡”,其中一方利益达到最大化是以牺牲其它参与方的利益为代价的,其社会总收益不是最大的。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

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在组织机构中,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综上所述,PPP模式是建立在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相互合作和交流的基础之上的“共赢”,避免了BOT模式由于缺乏相互沟通协调而造成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过长的问题,也解决了项目全部风险由私人企业承担而造成的融资困难问题,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互利的长期目标,实现共赢,能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

2、运行程序不同

BOT模式运行程序包括:招投标、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等环节。而PPP模式运行程序包括:选择项目合作公司、确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招投标和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行管理等环节。

从运行程序的角度来看,两种模式的不同之处主要在项目前期。PPP模式中私人企业从项目论证阶段就开始参与项目,而BOT模式则是从项目招标阶段才开始参与项目。另外更重要的是在PPP模式中,政府始终参入其中,而在BOT模式中,在特许协议签订之后,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通常较弱。

四、其他融资方式:TOT、ABS

(一)TOT融资方式

所谓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方式,即将建设好的公共工程项目,如桥梁、公路,移交给外商企业或私营企业进行一定期限的运营管理,该企业组织利用获取的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收入。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所建部门或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移交给外商或私营企业中,政府或其所设经济实体将取得一定的资金以再建设其他项目。这一方式在一些地方比较流行,如上海的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

TOT多用于桥梁、公路、电厂、水厂等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部门或原企业将项目移交出去后,能够取得一定资金,用以再建设其他项目。因此通过TOT模式引进私人资本,可以减少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效率。TOT方式与BOT方式相比具有许多优点:TOT融资方式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之争;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为新建基础设施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技术管理水平,加快城市现代化的步伐。

(二)ABS融资方式

ABS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具体而言,它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在于通过其特有的信用等级提高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债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优势,大幅度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ABS证券可以不受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条件的限制,绕开一些客观存在的壁垒,筹集大量资金,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其优势具体表现在:(1)政府通过授权代理机构投资某些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特设信托机构发行ABS证券融资,用这些设施的未来收益偿还债务,可以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刺激经济增长。这样,政府不需用自身的信用为债券的偿还进行担保,不受征税能力、财政预算(如发行债券)法规约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缓解了财政资金压力。(2)采用ABS方式融资,虽然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SPV所有,但项目的资产运营和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因此,在运用ABS方式融资时,不必担心项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被外商所控制和利用。这是BOT融资所不具备的。(3)发债者与投资者纯粹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项目的所有权益。因而,避免了项目被投资者控制,保证了基础设施运营产生的利润不会大幅度外流。

作为业主的政府无须为项目的投资回报做出承诺和安排。(4)减轻了银行信贷负担,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和分散投资风险,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广的投资渠道。

五、PPP、BOT、TOT、ABS四种融资方式的适用性比较

以上介绍的融资方式虽然有其各自的优点,但是由于它们的应用条件有别、适应环境各异,而且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的风险和代价也不同。下表将对这些融资方式的特点、适用性进行比较。

表1:融资方式对比表

比较对象PPP BOT TOT ABS

短期内资金获得的难易程度较易难易难

项目的所有权部分拥有可能部分或全部失去不完全拥有

项目经营权部分拥有失去可能部分或全部失去拥有

融资成本一般最高一般最低

融资需要的时间较短最长一般较长

政府风险一般最大一般最小

政策风险一般大一般小

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有利利弊兼具有利有利

适用范围PPP和BOT适用于有长期且稳定现金流的项目,TOT适用于有长期且稳定现金流的已建成项目,ABS适用于有长期且稳定现金流的项目、通常在国际市场上大规模筹集资金。

相比较而言,PPP模式更多地适用于政策性较强的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些项目有一定的现金流入,但无法实现自身的收支平衡。政府需要对这类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必要的资金补偿。由于这类项目政策性较强,要求政府对这些项目应有较强的调控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 项目背景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容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节能环保等优势,能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之一。然而轨道交通的建设投入需要巨额建设资金,我国传统、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方式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时,已开 始无力承担,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由以往国家单一投资变为多渠道多元化的建设投资方式。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采用以下四种常见模式: (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如北京地铁1、2 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由政府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BOT是英文Build - Operate - Transfer 的缩写,通常直译为 “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所谓BOT, —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四)政府主导的PPP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的简称,即公共部 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中文 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二、多种投融资模式的比较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不断突现,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般来说,我国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募集资金以及非正规融资渠道进行融资。但是在上述融资渠道中,我国中小民营企业都遇到了种种障碍。 1. 中小民营企业在各大商业银行贷款困难 对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从各大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极其困难,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从各家商业银行发放的短期贷款中,民营企业只占21%。中小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比率更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1)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的偏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公有制经济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因此,政府部门受传统思想影响,对民营企业这种私有化的所有制经济保持了一定的戒备心理,使得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相关法律一直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中心,中小民营企业得不到国家政策上的支持以及法律上的保障,这种偏见影响各大商业银行向中小民营企业投放贷款。 (2)民营企业实力弱小。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民营企业

的规模普遍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资金有限,而且产权不明晰,各大商业银行认为,为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很大。因此,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审核异常严格。对于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负债率较高,用于抵押的资产较少,要想获得银行贷款是比较困难的。 (3)民营企业信用缺乏。民营企业自身的信用问题,也影响到他们从各大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民营企业家以及高层管理者,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甚至视信用为儿戏,导致了民营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危机。银行向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需花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考察其商业信用,这无疑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 2.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受限 通过股票市场募集资金是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是优先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有70%是国有企业或者是国有控股企业,市值达到了90%以上,除去外资企业,我国民营企业上市的数量远远低于30%,市值不及10%。 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受限的主要原因在于:股票市场对企业进入的要求很高,而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达不到上市的要求,因而难以通过股票市场融资。虽然我国于2004年5月27日在深圳推出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但是,真正能在“二板市场”募集资金的只是那些极具活力的高科技企业。因此,对于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而言,通过“二板市场”融资仍然是可望不可及。 3.中小民营企业的非正规融资渠道不畅

论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融资模式;融资结构;治理结构[论文摘要]任何企业融资模式都是在一定的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本文通过对英、美、日、德各国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提出了我国企业融资模式:以银行的直接监督为主,以证券市场监督为辅,二者相互结合并共同发展的模式。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方式融资,这就是企业的融资模式问题。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市场化程度及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加上不同类型国家的公司法、商法对外部投资者保护程度有所差异,从而在不同的国家形成了不同的融资模式,最终影响一国的经济增长。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本文旨在通过对各种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找出其差异并阐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对如何优化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提出一些建议。一、英美企业融资模式分析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本文着重从美国企业融资的实际来进行分析。应该说,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美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企业制度也已非常完善,企业行为也非常理性化。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责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融资(留利和折旧),然后再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这一融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是内部融资占最重要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高度分散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融资体制的形成及其运行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其一,明确清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是实现现代公司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因为不管企业是以个人持股为主还是以机构持股为主,企业的终极所有权或所有者始终是清晰可见的。所有者均有明确的产权份额以及追求相应权益的权利与承担一定风险的责任;其二,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因为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当股票的买卖者数量越多,股票的交易就越活跃,股票的转让就越容易,股市的规模发展就越快,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投融资就越便捷。这种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投资者作为所有者(委托方)难以真正对企业经理人员(代理人)起到监督作用。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和作用。而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最强,也最直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脚投票”机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二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下滑时。[!--empirenews.page--][1][2][3][4]下一页其股票价格将会随之下跌,当股票价格下跌到远远低于企业的资产价值以下时。由于股票价格较低,其多数股权极易被其他战略投资者收购,然后这些收购者凭借其所掌握的股权,提议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接管公司,将原来的经理层撤换,这就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即企业经理人时时存在着被“恶意收购”的风险。企业经理人为了避免企业被接管以至于使自己失业,就会尽力经营好企业,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业绩。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股票价格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不易被收购。2、法律对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份的限制从法规和监管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法律一般禁止金融机构持有企业的股份。对于银行而言。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廷格尔法几乎完全禁止银行拥有公司股份,例如,该法案不允许银行拥有任何一个单个公司5%以上的股份,即使持有少数的股份也不得参与股利分配,银行信托部门虽然可以代客户(受益人)持有股份,但是不能把其受托资金的10%以上投资于任意单个公司。并且有其他的法律鼓励信托机构持股进一步分散;除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司股份方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

论文目录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概述 1、融资的定义 2、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状况 1、银行贷款方面 2、直接融资方面 三、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2、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中小企业发展观,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立法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3、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及各种优惠政策 4、设立专业的中小企业银行 5、以规范管理拓宽民间资本市场,使民间融资合法化 6、加快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 7、中小企业应健全财务体系 8、发展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周潇指导老师:徐尤华 [内容提要]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起来,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同时也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让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决定了必须重视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现阶段,金融不仅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也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即规模小,可控资源更为稀缺,又往往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投入,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严重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存在于企业本身﹑金融机制﹑政府三个层面的多方面的原因,为此要制定相应的治理办法。就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融资渠道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概述 1、融资的定义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

新版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有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 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一般称其“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很显著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政府赋予私营公司或企业对某一项目的特许权,由其全权负责建设与经营,政府无需花钱,通过转让权利即可获得一些重大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极大的的社会效益,特许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 当然,投资者也因为拥有一定时期的特许权而获得极大的投资机会,并相应赚取了利润。所以BOT投资方式能使多方获利,具有较好的投资效果。

2.BT(build -transfer)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特点与优势: 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2.与BOT相比,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这个阶段;投资方在项目建成后直接进行移交。

十四种主要融资方式分析比较

十四种主要融资方式分析比较 根据现有企业融资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对比各种融资方式的优劣性以及与企业的匹配性,笔者选择十四种主要融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对企业融资的各种操作方式及大致的运作情形,有一个初步了解,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一、 吸收投资 吸收投资的方式融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形成企业投入资本的一种筹资方式。投入资本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股权资本的一种基本方式。在合伙企业中,两个及以上的人员共同出资可以看作为吸收投资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成立,亦可看作是吸收中方或外方的投资,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协商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投资便成为吸收股东,但局限于50人以下。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发起设立人只能作为共同的投资方,一旦吸收投资,则吸收的投资性质将改变,直接成为发起人;对于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特定对象募集吸收投资,从而成立股份公司。当然,以上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形式吸收的直接投资也可以是非股权参与,具体由协议来确定。 二、 发行股票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三、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来说,现在银行开展过的为企业融资相关的贷款包括如下五种方式。 资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将资产抵押给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由相应机构发行等价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发券募集的资金由中小企业使用,资产证券化品种可通过专门的市场进行交易。担保基金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信用担保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对策(doc 11页)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对策(doc 11页)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王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现在,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60%和40%,每年出口创汇占60%,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但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竞争的激烈,使许多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相当高,如美国、英国、日本的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的比重都超过90%.它们在发展中都或多或少的也遇到了融资方面的困难。但是,其政府为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支持,帮助其消除这些障碍,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得到解决。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具体的研究、分析,在政策上进行调整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同样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很好解决的,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状况有所改善

1998年中央正式提出要“增加向中小企业贷款”。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入制度和体系建设阶段,特别是我国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截至2003年6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1.7%,同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 558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业新增贷款占比高出28.2个百分点。 (二)融资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但银行信贷仍然是主要渠道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其融资需求日益增大,与此相适应,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势。目前,全国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成为中小企业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起源于美国的风险投资,以资金与公司股权相交换方式尤其适合于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目前风险投资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已有200多家;金融租赁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采用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目的,从而缓解了固定投资的资金压力;典当融资以其特有的优势重新拥有了市场,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票据融资方式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金额小、周期短、频率高的特点,近几年发展很快;合伙投资、互助基金、民间信用等各种非正规也是我国现有中小企业融资的一条渠道;2004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尽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多元化的趋势,但总体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很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重过低,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 (三)地区差异明显 在沿海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中小企业也成为经济的骨干和经济增长的引擎,产品升级和技术更新快,这些地区的银行都积极对中小企业融资。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以及民间信用体系的建立,这些地区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剖析

第4期(总第122期) 中国市政工程 CHINAMUNICIPALENGINEERING No.4(SerialNo.122) Aug.2006 2006年8月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 金卫忠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00031) 摘要:随着上海轨道交通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借鉴国外轨道交通融资方式,将政 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逐步推向市场。在“一体化”的模式下,明确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通过政府财力支持,在 明确拥有线路投资收益权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线路的经济特性来统筹 建设资金的筹措,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打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线路运营收益路径 ,完善资产再融资的融资链条,从而实现轨道交通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中图分类号:F5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55(2006)04-0074-02 1上海轨道交通的未来发展和挑战 根据规划,上海“十一五”期间将新建10条轨道交通线,长度近400km。总投资超过1600亿元。预计到2010年,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建成后其客运量在公共交通客 运量中的比重将提升至35% ̄40%,日均客流量将从目前的130万人次增加到6 00万人次。 因此,选择适当的模式,实现投融资体制由政府主导向逐步市场化过渡,是解决未 来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瓶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号线、五号线、四号线项目公司,直接持有二号线,基本统筹了上海轨道交通建设 进度与建设资金的落实。 2)投融资方式及金额:轨道交通一号线总投资57.44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54. 64亿元,占95%,商业贷款约3亿元,占5%。轨道交通二号线总投资111.58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77.08亿元,占69%, 外国政府贷款34.5亿元,占31%(久事和城投公司出面借款及偿还)。轨道交通 五号线总投资31.25亿元,全部为资本金投入。轨道交通三、四号线总投资225.6亿元,资本金投入71亿元,约占31%,其余为项目融资。 2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回顾 2.1上海已建成轨道交通线路投融资状况

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与借鉴

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与借鉴 作者秩名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即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任何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进行的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具体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这就是企业融实哪J轿侍狻?nbsp;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将对第二种融资模式再进行细分研究为此下面我们将对这几种融资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并力图找出一些可供我国企业融资得以借鉴的经验 1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1.1英美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及其特点 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的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

投融资模式及三大城市开发模式

城市开发模式 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息、政策等的垄断,通过合理的运作,从社会筹集资金。 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所谓TOD,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 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燕菁, 5667 )。TOD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的“熟地”。基于TOD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概念,最近市正以此理念重新规划新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和建设时序。 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的开发模式,即城市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规划将行政或其他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迁移,使新开发地区的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步形成,进一步加大“生熟”地价差,从而同

时获得空间要素功能调整和所需资金保障。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是当年市政府出让了老城区用地,而率先进入新区,实现了城市功能转移、空间疏解与优化、政府财政状况改善等多重目标。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SOD尤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转移,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示效应和心理预期效应,是无法衡量的。 AOD(Anticip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即规划理性预期引导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整合概念,是一种城市经营的新手段。如果说, TOD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信息带来的优势而进行城市经营。AOD则是政府充分利用发布规划信息的诱导作用来进行城市经营。政府通过预先发布某些地区的规划消息,公开相关信息,来激发、引导市场力量进行先期的相关投入,以尽快形成与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外围环境和所需氛围,以便于政府在最为适合的时机,以较小的投入即可实现原先的规划建设意图。例如,在“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中”,针对未来远期要形成的CBD地区,就提出导入 AOD的概念:在钱江新城南岸(未来CBD核心区)以低廉的土地价格预征土地,并向社会明确发布政府未来的规划意图信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心理预期,引导开发商在周边地区进行相应的开发,促使CBD所需的配套环境和氛围尽快形成。届时待建设时机与项目储备成熟,政府再进行CBD 核心区的开发就是水到渠成了,一定也可获得高额的土地资金回报。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 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

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 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 当采用BOT、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分析

★★★文档资源★★★ 摘要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强有力的支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但“融资难”日益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金融创新、“二板市场”及场外交易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信用担保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实现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全国的60%和40%,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经济增长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然而,由于目前我国银行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观念陈旧、专门机构缺失、融资品种单一、金融营销动力不足、过度夸大风险等问题,再加上我国中小企业自身存在企业信用过低等先天不足,使得中小企业相对于国有大型企业在信贷融资上更加困难。 1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1 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 1998年中央正式提出要“增加向中小企业贷款”。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入制度和体系建设阶段,特别是我国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截至2003年6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1.7%,同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 558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业新增贷款占比高出28.2个百分点。 1.2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但银行信贷仍然是主要渠道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其融资需求日益增大,与此相适应,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势。目前,全国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成为中小企业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起源于美国的风险投资,以资金与公司股权相交换方式尤其适合于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目前风险投资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已有200多家;金融租赁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采用金融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目的,从而缓解了固定投资的资金压力;典当融资以其特有的优势重新拥有了市场,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票据融资方式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金额小、周期短、频率高的特点,近几年发展很快;合伙投资、互助基金、民间信用等各种非正规金融也是我国现有中小企业融资的一条渠道;2004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尽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多元化的趋势,但总体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很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重过低,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1.3 地区差异明显 在沿海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中小企业也成为经济的骨干和经济增长的引擎,产品升级和技术更新快,这些地区的银行都积极对中小企业融资。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以及民间信用体系的建立,这些地区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数量及质量均与沿海有较大差异,当地银行由于资产质量和收益方

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与借鉴解读

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与借 鉴 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 .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即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任何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进行的。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具体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这就是企业融资的模式问题。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 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将对第二种融资模式再进行细分研究。为此,下面我们将对这几种融资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并力图找出一些可供我国企业融资得以借鉴的经验。 1 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1.1 英美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及其特点 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的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我们着重从美国企业融资的实际来进行分析。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1 / 36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 / 36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 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 3 / 36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摘要】 bt模式在我国具体实践中存在两方面的困惑:一方面,学者们在理论上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无法给bt各方以清晰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尚未颁布相应的管理办法,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让bt各方感到无所适从。本文尝试从bt模式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对bt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规定,并提出笔者对bt 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见解。 【关键词】 bt 内涵定义探讨 一、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种新型的、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与建设的方式,bt模式在我国获得较快发展,一些省市政府也有越来越多的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融资建设。比如:重庆市朝天门长江大桥、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过江段、上海铁路客运站、深圳地铁5号线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因采用bt融资方式成功建设。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建设方式,bt模式一方面使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要求

得到了进一步满足,有效缓解了政府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资需求紧张与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对我国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由于bt模式在我国应用的时间比较短,在操作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其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也不充分,整个行业对bt 模式的认识以及相关立法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专门的法律对bt模式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对bt模式的具体实践造成了困惑。本文拟从bt 模式的具体内涵入手,探索bt模式的定义,以期为广大业内人士正确认识bt模式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进而共同促进我国bt模式的规范化发展。 二、国外bt立法现状 1、菲律宾bot法及其基于安全和战略的bt方式1990年,菲律宾国会颁布了亚洲第一个bot法,即共和国法律,当时只定义了bot、bt两种方式。1994年菲律宾国会重新颁布了bot法,定义了bot、bt、boo、blt、bto、cao、dot、rot、roo共9种方式。该法第1条[c]款定义:“建设—转让——一种契约性安排,项目建议人据此承担授予的基础设施或发展设施的融资和建设,并在建成后将它转让给政府机关或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后者按商定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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