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法学导论复习资料整理

法学导论复习资料1、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一门法学理论学科。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的一般原理,即所有法和法律现象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及其规律性的问题。
2、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确定人们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3、法的特征1、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规定了权利和义务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法的起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
法是阶级社会的特有现象,它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1、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
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的特殊社会现象。
2、法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3、原始社会的习惯不是法,但法与原始社会的习惯存在继承关系。
4、法的发展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过程。
5、法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中包含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认识法的本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第一,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具有物质的根源性和制约性。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也有影响。
6、法的类型1、奴隶制法2、封建制法3、资本主义法4、社会主义法7、资本主义两大法系主要区别(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第一,法律渊源不同(成文法;不成文法)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公法私法;衡平法普通法)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法官是否能造法)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8、法的分类国内法和国际法(法的创制和适用的主体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法律规定内容不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不同)9、法的渊源(法源)法的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法学总论一、填空题1.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_规范作用_和法的社会作用。
2. 按照通说,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_适用条件_、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
3. 一般认为,法是由__法律规范___、__法律原则__和法律概念组成的。
4. 一般认为法律权利具体包括自由权、__请求权____和_诉权____三要素。
5. 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范围,包括__对象效力___、__空间效力___和__时间效力_____。
6.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_可为模式__、__应为模式__和__勿为模式___。
第二章宪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__两____届。
2.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_2/3以上__的多数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时,由___副主席______继任主席的职位。
4.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_1/5_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2/3_以上的多数通过。
”5. 我国的国体是__人民民主专政制度_______,政体是__人民代表大会制度_______。
6.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九章行政法1. 依据行政行为相对人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具体行政行为与__抽象行政行为。
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包括_行政合法性原则_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3. 依据行政行为相对人的不同,可将其分为__具体行政行为___和___抽象行政行为__。
4. 根据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所受约束的程度,可将其分为__羁束行政行为__和自由__裁量行政行为___。
5.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并生效后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__公定力_、_确定力_、__拘束力___和__执行力___。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研究方法和基本原理等内容。
下面是法学概论的复习要点:一、法学的定义与对象: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的是国家和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范。
2.法学的对象:法学的对象主要是法律规范及其形成、实施、运行和效果等。
二、法学的分类:1.分类标准:根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对象等不同标准,法学可以分为多个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
2.主要法学学科:(1)宪法学:研究宪法的内容、性质、作用等;(2)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的制度、原则、程序等;(3)民法学: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则和具体制度等;(4)刑法学:研究刑法的构成要件、适用原则和刑罚制度等;(5)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法学的历史发展:1.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古代中国法学、古代罗马法学等,其特点是以律令制度为主,注重司法实践。
2.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教会法学为主要内容,注重神权与王权的关系。
3.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注重人权、社会公正和国家法等问题,主要代表有自然法学、正义法学、实证法学等流派。
4.现代法学:现代法学注重立法、法律解释和法的效力等问题,尤其关注社会变革、政治制度等内容。
四、法学的研究方法:1.逻辑研究方法:包括概念分析、逻辑推理等。
2.历史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制度研究等。
3.比较研究方法: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进行比较分析。
4.社会学研究方法: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进行社会学调查和统计分析。
五、法学的基本原理:1.法的合理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合理,并为社会共同利益服务。
2.法的权威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3.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平等适用于每个人,不分贵贱、有钱穷。
4.法的保护原则:法律规定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5.法的开放性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灵活性,便于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整理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整理编者按:本复习资料中的名次解释和简答出自《法学概论》和《法理学》论述作者另外附文。
I. 第一单元一、名词特别法:是相对于一般法而言,是指对于特定的人和事,在特定的地区、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普通法:是相对于部门法而言其内容一般是调整某一或者某些社会关系,效力低于根本法,制定和嗅感必须符合根本法,程序较根本法简单的法律。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
明确告诉人们可以怎样行为,不应该怎样行为,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模式。
使人们按法律才规范要求行事。
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效力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部门法: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指人们按法律规范而结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失的客观情况。
二、简答1)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哪些?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调整的机制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哪些?宪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3) 法律的特征是什么?a) 严谨,概括的行为规范b) 国家制定和认可c) 国家确定和保障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d)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 如何理解法律的本质?a) 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b) 上层建筑c) 阶级统治的工具5) 如何理解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他和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是密切相关的,因而,不同阶级、学派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律作用的解释总会受其阶级地位的制约而不会相同。
法律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诉人们可以怎样行为,不可以怎样行为,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模式,使人们按照法律要求办事。
规范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
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在调节社会关系方面的作用。
分为2大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法学概论复习资料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它涉及到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制度、法律的历史和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习法学概论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复习资料来帮助我们理解和掌握这门课程的核心知识。
一、法学概论的基本概念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它主要介绍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
在学习法学概论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学概念,如法律、法规、法治、法律人等。
此外,还需要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的分类等内容。
二、法学概论的法律制度法学概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法律制度的介绍。
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各个方面。
在学习法学概论时,我们需要了解各个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
三、法学概论的法律的历史和发展法学概论还涉及到法律的历史和发展。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它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演变和发展。
在学习法学概论时,我们需要了解法律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不同时期的法律特点和发展趋势。
四、法学概论的学科特点和研究方法法学概论还介绍了法学这门学科的特点和研究方法。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既有理论性的研究,也有实践性的应用。
在学习法学概论时,我们需要了解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学科特点,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学知识。
五、法学概论的案例分析和实践应用法学概论还会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应用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学知识。
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解释。
同时,通过实践应用,我们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法学概论的学习方法和复习技巧最后,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学习方法和复习技巧,以便更好地掌握法学概论的知识。
法学概论是一门理论性的学科,需要我们进行大量的阅读和思考。
因此,我们需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
总结起来,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它涉及到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制度、法律的历史和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2020年清华环境与能源法学考研真题、分数线、参考书、复试内容、考研经验

更多考研考博咨询信息请关注考研考博微信公众号:京研教育新浪微博:京研考研【2020年清华环境与能源法学考研】2020年清华大学环境与能源法学硕士考研真题、分数线、参考书、复试内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清华大学环境与能源法学考研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考研过程中的迷茫~一、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1德语或242法语617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883环境资源法学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环境法学。
二、参考书许崇德主编、人大出版社的《宪法》高教出版社的《宪法学》(马工程教材)许崇德《宪法》《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芦部信喜《宪法》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申卫星《民法学》崔建远,清华大学出版社《民法总论》崔建远《物权法》程啸《侵权责任法教程》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田思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余凌云《行政法讲义》张文显《法理学》北大/高教版张明楷《刑法》北大/高教版张卫平《民事诉讼法》北大/高教版张建伟《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出版社王铁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韩德培《国际私法》北大/高教版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王保树《商法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王保树《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三、招生人数/报录比/其他1.清华大学法学对外招生20人,报录比1:20左右;2.2019年考研分数线法学理论专业总分不低于330分;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0分;刑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5分;民商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75分;诉讼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30分;经济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5分;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5;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35分;比较法与法文化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5分;国际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3分;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专业总分不低于330分。
解析:参考书我们知道了之后呢,就要开始考研学习了。
在这里给大家一些考研过程中的备考经验。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1、卫生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卫生法,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卫生法律。
广义的卫生法,除包括狭义的卫生法律外,还包括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所制定和颁布的卫生法规、规章,以及宪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卫生的条款和规定。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1)、卫生组织关系。
(2)、卫生管理关系。
(3)、卫生服务关系。
(4)、国际卫生关系。
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专门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卫生法律。
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
3、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单数主体,多数主体。
法律主体分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
行为能力分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
卫生法律主体分: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公民)。
4、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公民的生命健康利益、行为、物、人身、智力成果。
5、卫生违法必须符合的条件:(一)、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它有二种基本表现形式:不作为和作为。
(二)、卫生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卫生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三)、违法行为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有过错。
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四)、卫生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7、卫生法律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8、行政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9、我国的立法体系:横向结构:大体由七个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即疾病防治法、公共卫生法、医政管理法、药政管理法、医疗保健法、医疗保险法和其他综合法(如图)。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一:法的本质(3点)1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的阶级性2 法是社会生活的共同需求——法的社会性3 法的本质是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二:法的基本特征1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2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 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4 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三:法的规范分类1 依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2 法律规范按其内容确定的程度,可以划分为确定性规范,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
四:法的分类1 根据法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所做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 依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做的分类—————根本法和普通法3 根据法的内容性质所做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4 依据法的适用范围————————————————一般法和特别法5依据法的创制和适用的主体所做的分类———————国际法和国内法6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依据———————————公法和私法五:法的历史类型1 奴隶制类型的法2封建制类型的法3资本主义类型的法4社会主义类型的法六:法的制定的概念法的制定即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的活动。
七: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6条)1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2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3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或权利与责任4立法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保持法的稳定性,持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八:行政法规制定的权限(选择题)教材P31九: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的程序1 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的公布十:法的实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和法的遵守的概念1法的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贯彻和实现2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办事3 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采取某种带有强制性的措施,实现法律对特定社会关系调整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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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名词解释:【环境的法学意义】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公平原则的涵义】环境公平原则,是指对环境问题所涉及的相关主体,如开发者,污染者,受益者以及主管者等,在使用环境资源或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时,应当按照环境正义精神,公平分配相关利益及其负担,以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保护环境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
【代内公平概念】是指所有的当代人,无论其国籍、种族、性别、贫富、文化水平,都平等地享有利用自然资源和享受清洁、良好环境的权利。
【代际公平概念】是指人类在世代延续的过程中既要保证当代人满足或实现自己的需要,还要保证后代人也能够由机会满足他们的利益需要。
【环境利益公平享有概念】是指所有的当代与后人都享有平等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环境责任的公平负担概念】是指环境责任必须得到公平的分配。
【环境民主原则的涵义】环境民主原则是指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必须依靠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有权参与解决生态问题的决策过程、参与环境管理并对环境管理部门以及单位、个人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获得信息为前提条件,公众参与为主要手段,而司法救济则是有力保障。
【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根据环境法德规定,在参与环境有关的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保护环境的权利义务关系。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概念】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务的承担者,或者说,是参加环境法律关系,享受环境权利、承担环境义务的当事人。
【环境法的概念】我们将环境法定义为: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环境权的一般定义】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环境权的法律保障概念】是指为环境权不受侵犯和破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制度,它既包括权利未受侵犯或破坏之前就存在的各种措施和制度保障,也包括权利受到侵犯、破坏之后而存在的权利救济。
【环境管理的概念】是指在人类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始终重视对环境的影响,在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是时,考虑环境效益,并以各种方式影响人的行为,以实现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国家环境管理权概念】:是指国家环境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力的总称。
【环境行政立法概念】是指有立法权的环境行政主体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环境管理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它不包括国家权【环境行政执法概念】是指环境行政主体依法对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或对相对人是否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环境行政许可概念】指环境行政主体根据管理性对人的申请,经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者依法准予其从事某种环境活动的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概念】是环境行政主体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相对人给予的一种惩戒或制裁。
【环境行政强制执行概念】指当环境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环境法律、法规所科以的义务时,环境行政主体已强制方式促使其履行的行为。
【环境行政司法概念】是指享有环境行政司法权的环境行政主体,依法对环境行政争议和环境民事纠纷进行复议、调解的行为。
【环境行政复议概念】指环境行政主体,在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性对人发生争议时,依性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或其上级机关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制定。
【环境行政调解概念】指由环境行政主体支持的,促使环境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环境法律规定,在自愿原则下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活动。
【环境行政合同概念】环境行政合同是环境管理机关之间、管理管理机关与性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表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要约概念包括】也叫提议,是指环境管理机关向相对人提出签订某项合同的建议。
【承诺概念包括】即相对人一方对环境管理机关提出要约表示完全接受。
【环境行政指导概念】是指环境管理机关为谋求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期待相对人任意的协作、自发的行动而提出的劝告、建议、指示、希望等非权力行为的总称。
它是一种事实行为。
环境行政监督检查概念】指环境行政主体相对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所科以的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环境法律责任概念】指违法者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概念】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或侵害其他行政关系,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
【惩罚性的行政责任概念】指的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必然导致的,在法律上对违法主体进行惩罚的法律后果。
【补救性的行政责任概念】是指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体补救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或补救自己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主体违法概念】是指环境行政管理主体通过环境行政人员,在具体的环境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侵害受法律保护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行为。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概念】是指对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实施危害环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环境侵害概念】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致危害公民的环境权益或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侵权行为。
【无过错责任原则概念】是指因污染和破坏而给人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即是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刑事责任概念】是指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了犯罪所要受到的刑事制裁。
【危害环境的犯罪概念】是指行为人违法环境法规,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健康或生命财产的严重危害,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主体概念】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犯罪的主观要件概念】是指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犯罪的客体概念】是指为刑法保护的,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的客观要件概念】是指环境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故意概念】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构成的犯罪。
【过失概念】是指应当预见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而构成的犯罪。
【权利救济概念】是由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犯而由有机关或者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或依据一定的程序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济概念】又称为诉讼救济,是指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而依法提起诉讼后,依其职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的补救。
【环境权利的司法救济概念】是指权利人在其环境权益遭受侵害、损害或有遭受损害之虞时,通过司法途径实现侵害的排除或损害的填补等。
(权利的司法救济有赖于诉讼制度的完善)简单或者论述【可持续发展】1.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1)可持续发展尤其突出强调的是发展,可持续发展把消除贫穷当做是实验发展的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
(2)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在环境保护方面,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即享有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享有在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环境权利。
(4)可持续发展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5)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快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制和普及,并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与传统的发展观相比,可持续发展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普通存在的非持续性问题。
2.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生态人类中心主义(1)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首先:可持续发展并不否定经济增长,但这种增长必须是良性的、健康的。
其次:增长不能只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而忽视甚至否定了另一部分人的需要,因为富国的“消费过度”和穷国的“被迫消费不足”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是造成环境恶化和资源枯竭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增长也不能只限于国家和政府的决策,不能只靠政府以强制性命令的形式执行经济增长的各项指标,而必须依靠公民的自身参与,当人们都积极地关注和投入经济增长对自身带来的各种福利时,经济才会实现真正的增长,否则缺乏支撑力。
(2)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人类需要的满足。
(3)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是人类的自身发展3.可持续发展观的实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1)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提出。
(2)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内涵。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律内涵主要包括几个内容】(1).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功能:利益平衡。
首先:人是自然的,需要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才能生存。
其次:人是社会的,需要以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劳动,并在以自然为劳动对象的创造过程中形成各种分工与合作关系。
(2).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需求:利益主体的多元(3).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主旨:以和谐方式处理冲突。
(4).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本质:双向互动的过程。
在综合决策的系统中,经济、环境、社会三个子系统既有和谐的以面,又有冲突的一面。
【环境基本涵义包括】我们从中也不难刊出环境法上的“环境”的基本涵义 1.环境法上的“环境”与环境科学上的“环境”的概念是一致的,它指的是围绕着人类而存在的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
2.环境法上的“环境”与环境科学上的“环境”的概念又不是等同的。
3.境的法学概念是随着环境法学的进步以及与环境相联系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
【理解环境法概念】1.环境法是“人—自然”共同体规则。
2.环境法是调整“人—自然—人”关系的规则。
从现实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1.在具体的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一定的社会形式并借助这种社会形式进行和实现。
2.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具体的自然环境中,通过人类劳动这一中介,以改变和利用自然的形式进行和实现。
人与自然关系的展开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借助与一定的社会行政以权力行使作为基本的行为方式,单方面干预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且对相对人具有拘束力。
3.传统行政法手段被大量运用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领域,一般是在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后果时才对相对人施以管制,其不主动介入相对人相互之间的民法法律关系。
【传统刑法的问题和缺陷包括】传统刑法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足:1.传统刑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或宗旨是对人身或财产权的保护,且这种保护立足于经济性判断之上。
2.传统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多为故意对人身或财环境权益遭受侵害、损害或有遭受损害之虞时,通过司法途径实现侵害的排除或损害的填补等。
(3)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是人类的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