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超市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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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华超市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

企业的发展历程及两个发展阶段

企业发展历程概述:上海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初创与1991年5月。1991年至1995期间,公司主要通过合资控股的形式扩大规模,另外在行业内扩展服务功能,将彩扩、洗染等服务项目引进超市。在此期间,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及政府贴息方式建立门店,走负债经营的发展道路,这一阶段的经营业务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必需品上。1996年开始,公司经过2年的调整阶段,期间通过资本投资,建立控股合资子公司,在原先直营店的基础上不断向其他空间扩张。继将上海几家大型超市纳入旗下后,又并购了排名位于前二十位的永昌超市。1997年,联华超市实行改制,正式组建了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并大量引进外资,与境外大型超市财团合作。1998年公司进入高速扩张时期。该时期公司通过多渠道融资,多方式扩张,在中国21个省份发展自己的门店。在此期间公司不仅实现了规模的高速扩张,经营业务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延伸。除了传统的超市业务外,还发展了集生产、加工、销售与一体的生鲜业务生产线、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

根据企业主要战略的不同我将企业的发展过程分为如下两个阶段:

阶段一:1991年~1997年。

阶段二:1998年至今。

第二部分

案例中企业主要的内、外部条件的变化以及这两个阶段所采用的战略企业主要的内、外部条件的变化:

第一阶段的内部条件变化:最初是以银行贷款及政府贴息方式发展,走负债经营的发展道路。通过资本投资,建立控股合资子公司,并大量吸收外资。发展单一超市业务。在此期间,公司内部管理能力相对较强。

第一阶段外部条件变化:在此期间政府大力支持,外资超市尚未大量向国内涌入,市场竞争较少。

第二阶段内部条件变化:通过改组上市的方式吸收资金,并且发展多元化业务。此时,公司的管理体制已近落后于先进的外来入侵者。

第一阶段外部条件变化:大量外资超市进入我国,刮分国内超市行业。

第一个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7年。在此期间公司采用的是一体化战略。很明显,1991年至1995年期间公司刚刚起步,处于负债经营阶段,公司还只有能力一心发展她的主营业务,也就是超市本身。然而经过三年的发展,公司从7家门店发展成为拥有41家门店,销售额达1.98亿的企业,此时公司又能进行一体化战略中的横向一体化。从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在1996年期间公司通过资本投资,建立控股合资子公司,在原先直营店的基础上不断向其他空间扩张。继将上海陕北超市、新新超市、宏良便利、百家便利等门店纳入旗下后,

又并购了排名位于前二十位的永昌超市,很明显公司在进行横向一体化战略,即在中国境能扩大自己的营业网点,使之遍布全国。再者,1995至1996年期间,公司把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生鲜食品经营这一块。1995年,联华超市抓住市政府“菜篮子工程”的契机,在上海的连锁超市行业中首先引进了生鲜食品的经营。1996年3月,联华超市建立了生鲜食品加工配送中心。1997年联华超市又有意识地将生鲜食品的经营与市政府的厨房工程贴近,在山东、浙江、河南、河北、江苏、云南等地开发了生鲜食品基地,初步建成了全国采购网,先后建立了肉食品、鸡蛋、副食品等生产供应基地,开创了超市与园艺场定向种菜的先河。与此同时,联华超市为了提升个性化经营的特点,还扩建了4 000平方米的生鲜食品加工配送中心,与科研单位合作共同研制开发、加工、销售科技含量较高的绿色食品、黑色食品、营养膳食,经营猪牛羊肉、蔬菜、水产品、分割家禽、蛋类、包装盆菜、半成品和熟食制品等19类1 200个品种的商品。从联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企业实现了由单一零售商业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转变。这正是纵向一体化的体现,通过对供应商的兼并,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节约成本。

第二个发展阶段:从1998年至今。由于前期的资金积累与外资的大量流入。这一阶段公司顺应大的市场环境展开了多元化战略。在全力巩固和发展标准食品型超市的同时,联华超市在部分中心城区和郊县开出了综合型食品加强超市,形成了食品超市与百货商店的混合

体,并在部分城乡结合部开设了超市大卖场,极大地满足了“双休日”大众消费的需求。此外,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还将联华便利店的发展视为其主力业态延伸的新兴业态,形成了多元业态的经营网络:世纪联华、联华超市、快客便利。这些都是他多元化发展战略的印证。

第三部分

量化SWOT模型分析

环境要素优序矩阵

高中低

高高度优先

O1/T1/W1/W2

高度优先

T2/S1/S2/S3/S4

中度优先

中高度优先中度优先

O2

低度优先低中度优先低度优先低度优先

上海联华超市关键环境要素分析

关键环境要素权数等级加权分值机会O

O1多元化业务组合的未来0.3 4 1.2

O2开设网上超市0.15 2.5 0.375

机会要素得分 1.575

威胁T

T1大量外资超市进入国内市场0.4 4 1.6

T2外国超市也拥有自己的蔬菜大棚生鲜食

品质量有保证

0.15 2.0 0.3

威胁要素得分 1.9

总分值100% 3.475

上海联华超市关键环境要素分析

SWOT综合分析

通过上述SWOT 量化分析我们发现,在后一个时期公司所采取的战略是合理的。战略运用的总原则是运用优势,利用机会、避免威胁。带着这个宗旨我们来分析联华超市的战略选择。外资超市进入中国市场的浪潮是汹涌的,也就是说,联华超市所面临的困难或者说挑战是相当严峻的,对此联华超市没有选择与其硬碰硬,而是选择在发展好自己优势业务——时鲜产品的基础上去开拓新的业务层。我们先设想,假设联华超市没有这么做,而是坚持1998年前的专一化战略,把所有资金用于超市业的并购上,与外商争夺天下的话,一方面我们缺少先进的专业管理团队,另一方面我们再规模经济上远落后与这些外资企业,在市场调研,促销手段上都落后于人家,要是外资超市火

拼,要落得两败俱伤可能是最好的结果。然而,联华超市选择了立足

关键环境要素

自身优势的同时发展多元化产业的战略,这么做就好比是田忌赛马,你的强项我比不过你,那我就在你的弱项上战胜你,这么做无疑是理智的。所以我认为联华超市在后一阶段选择的战略是合理的。

第四部分

面对现状,中国零售业该怎么办?

一、走规模化的道路。

作为中国最大的连锁企业——联华超市年销售额为140亿人民币,然而世界零售业巨头沃尔玛有着2400多亿的年销售额,两者相差甚远。比较国内的连锁企业与国外的,我们不难发现,国内的连锁企业有个通病就是规模小。众所周知,规模化是企业实现利益的基本条件,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件商品你拿一件需要10块钱,然而你那100件、1000件甚至更多是价格就要远低于10元。然而这么做的前提就是企业的规模化发展。规模化发展的优势不仅体现在进货成本上,当你企业规模小的时候,你商店所进的货物的种类也是有限的,这就在另一个程度上限制了你的发展。由此可见规模化对于超市行业的重要性。

二、先进的管理手段。

上面我们提到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然而规模化经营是需要先进的管理团队做支持的。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一旦出事就会造成企业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在对联华超市高层的访谈中他们提到,联华的增长相当迅速,而管理能力的发展速度却未能与之相适应。为此,联

华每年招收50-60名顶尖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司管理层,并为店员提供内部培训课程。然而这样就能与历史更久、资金雄厚的竞争者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相匹敌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不妨看一下沃尔玛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沃尔玛投资7亿美金购入先进的卫星通讯系统,控制着各个网点的货物进货出货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当前的市场需求。对于这些我们国内的大部分商家只能望尘莫及。

三、人性化营销,留住顾客的心。

既然我们再某些软件上无法与大型外资超市相抗衡,为何我们不从顾客的心入手?存包处的一句:“先生,需要帮忙么?也许就留住了一位忠实的客户。用人性化得服务打动顾客对于目前的服务业来说是十分需要的。

四、网络超市的未来。

随着淘宝业务的兴起,我们不可否认,电子商务在未来社会中的运用,既然实体店的规模经济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为何不改走网络营销的道路呢?不能说网络商店一定有前途,但网络商店一定有其独特的优势,加之新时代人们的新的消费理念,网络商店的未来还是可以憧憬的。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一:女教授起诉所在大学挑战55岁退休线 年满55岁的大学教授史建接到学校的退休通知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高级职称的女性如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休,遂将所在的大学起诉。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一审裁定,因此案不属受理范围而驳回其起诉。 56岁的史建是一所大学的教师,正教授职称。去年2月,她接到学校下达的退休通知。史建称,其两个姐姐同在高校任职,都是60岁退休,因此她接到通知后非常不解。经查询资料史建发现,有关文件中对高级职称女性的退休年龄已有明确规定。她出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休”。史建认为学校执行的退休年龄有悖于国家规定,且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原则不符。与学校几次沟通无果后,她起诉到法院。史建请求撤销学校的退休通知,恢复其应有的工作权利。 庭审中该大学代理人辩称,学校的退休政策是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人事制度和政策。另外,此案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经审理认定,史建的诉求不属于法院人事争议的受理范围,驳回起诉。宣判后,史建表示要上诉。她表示想通过诉讼争取其正当的工作权利,“不仅是为我个人,也是为其他的高知女性”。 经济法案例分析二:合同法 委托人某家用电器公司委托某贸易代理公司与某进出口公司订立电器销售 合同。贸易公司遂指派其业务员李某与张某与进出口公司洽谈并签订了200台彩 电的购销合同,并约定于2013年12月15日前交货。后由于家用电器公司货源 出现问题,未能按期交货。进出口公司遂找到业务员李某,要求赔偿损失。李某 表示,他去签订合同只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与他本人无关,而且贸易公司也只 是受家用电器公司的委托签订合同,进出口公司应该找家电公司赔偿。 请分析本案的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答:所谓经济法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在本案例中,委托人某家用电器公司委托某贸易代理公司与某进出口公司订立电 器销售合同。在这里,贸易代理公司只是作为代理人,而家用电器公司是被代理 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所谓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 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 务的行为。例如,甲委托乙代其购买某种物品,乙即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该种物 品的买卖合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直接由甲承受。这里,甲是被代理 人(又称“本人”),乙是代理人,丙是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在本案例

财务案例分析带答案(完整版)

《财务案例研究》形考作业1答案 一、单项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 阐述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层属于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3)股东会议的组成及功能。股东会议是由公司股东组成的机构。在股份公司,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有限公司,股东是指认购公司股份的投资者。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依法凭据所持有的股份行使其权利,享受法定的经济利益。这些权利和经济利益包括①取得股权收益的收益权;对公司资本的拥有权;在审议董事会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④对董事的选举权和在董事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时的起诉权。 股东也要依法承担与其所持有的股份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只有间接管理权。这种间接管理机是通过股东会议实现的。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的组成和公司的重大决策等必须得到股东会议的认可和批准方为有效。所以,股东大会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 从理论上讲,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就一个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让所有的股东定期聚会来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领导和管理。因此,股东们需要推选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的、值得信赖的少数代表,组成一个小型的机构替股东代理和管理公司,这就是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董事会及其功能。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5)经理及其功能。经理是公司事务和业务的执行机构,它由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处

超市门店营运经典案例分析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营运规范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编号:OPSC 18

目录 前言 案例一: “美的”电扇无保修?案例二:会员卡 案例三:一瓶酱油72元? 案例四:长翅膀的随身听 案例五:弯曲的货架层板 案例六:提货卡告急 案例七:只进不出 案例八:空调的安装费 案例九:买一送六 案例十:偷笔的人 案例十一:找零?找麻烦? 案例十二:水饺解冻了

前言 这本“门店实际案例选登”收录了武汉太平洋量贩店开业二个多月间的十二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目前在管理、服务及规范化实施上的欠缺与漏洞。 作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第一家量贩店,太平洋店成功地在武汉地区树立了公司低价经营、良好服务的总体形象,受到了绝大多数顾客和当地政府部门以及供应商的赞扬。武汉太平洋店积累了许多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实际运行的范例,很值得我们加以总结和推广。现在南京、太原的营运人员都在太平洋店实习受训,意在更好地学习武汉太平洋店的工作经验。这份案例选登的大多是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我们选取这些实例的目的,决不在于追讨事件的原委,而是为今后各门店的员工提供一套学习、讨论的实例。 营运工作是繁琐的,每位员工每天都可能遇到新的问题,这些案例暴露出来的不足,归纳起来,一是当事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营运规范的要求实施,二是某些员工缺乏“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观念,更严重的是许多当事人缺乏责任心,没有一种对本职工作负责任的精神。顾客不分大小,都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竭心尽力地为他们提供最优秀的服务。 案例来自实际,是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和讨论的良好素材,这里汇集的十二个案例,每例都附有思考问题,供大家讨论时参考。希望各地门店将讨论意见收集起来,并及时汇总编写各地门店的新案例,反馈到总部营运部。 目前的这本案例仅仅是供讨论用的初稿,还很不完善,缺漏的方面比较多。我们将根据各地反映的新材料及时编印营运案例的新版本并下发到各门店。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平时作业 案例一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刘某某,男,41岁,某生产队队长。刘某某在担任该生产队队长期间,1987年11月15日,同社员李某某签订合同,将该队养猪场承包给李经营,承包期为十年。从此,李家三个劳动力精心经营管理,成了闻名遐迩的养猪专业户,四年以后,营利达30000余元,一天,刘某某对李某某说:“:“养猪场是我用优惠条件包给你的,你赚了大钱,得给我几千元花,不然,今后我不但不让你赚这么多钱,反而要让你把过去赚的钱都赔进去。”李某某无奈,只好亲自给刘某某送去5000元。后来,刘被揭发归案。 案例二法律事实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订立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收获季节。该农场所在地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

同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企业内部承包单位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 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资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期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该公司的要求对吗? 案例四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原告:王某被告:田某 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996年4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由于二人都喜欢集邮,王某将父亲的集邮

超市门店营运经典案例分析报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营运规范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编号:OPSC18

目录 前言 案例一: “美的”电扇无保修?案例二:会员卡 案例三:一瓶酱油72元? 案例四:长翅膀的随身听 案例五:弯曲的货架层板 案例六:提货卡告急 案例七:只进不出 案例八:空调的安装费 案例九:买一送六 案例十:偷笔的人 案例十一:找零?找麻烦? 案例十二:水饺解冻了

前言 这本“门店实际案例选登”收录了武汉太平洋量贩店开业二个多月间的十二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目前在管理、服务及规范化实施上的欠缺与漏洞。 作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第一家量贩店,太平洋店成功地在武汉地区树立了公司低价经营、良好服务的总体形象,受到了绝大多数顾客和当地政府部门以及供应商的赞扬。武汉太平洋店积累了许多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实际运行的范例,很值得我们加以总结和推广。现在南京、太原的营运人员都在太平洋店实习受训,意在更好地学习武汉太平洋店的工作经验。这份案例选登的大多是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我们选取这些实例的目的,决不在于追讨事件的原委,而是为今后各门店的员工提供一套学习、讨论的实例。 营运工作是繁琐的,每位员工每天都可能遇到新的问题,这些案例暴露出来的不足,归纳起来,一是当事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营运规范的要求实施,二是某些员工缺乏“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观念,更严重的是许多当事人缺乏责任心,没有一种对本职工作负责任的精神。顾客不分大小,都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竭心尽力地为他们提供最优秀的

服务。 案例来自实际,是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和讨论的良好素材,这里汇集的十二个案例,每例都附有思考问题,供大家讨论时参考。希望各地门店将讨论意见收集起来,并及时汇总编写各地门店的新案例,反馈到总部营运部。 目前的这本案例仅仅是供讨论用的初稿,还很不完善,缺漏的方面比较多。我们将根据各地反映的新材料及时编印营运案例的新版本并下发到各门店。

联华超市案例分析

联华超市案例分析 . 关键词:发展历程阶段战略swot 认识展望 1991年5月27日,上海联华超市商业公司成立,拉开了上海连锁商业的发展帷幕。1992年联华超市连锁门店7家,小时1974万元。经过3年的发展,1995年联华超市连锁门店41家,销售1.98亿元。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连锁店经营方式广受消费者欢迎。公司通过合资控股的形式扩大规模,另外在行业内拓展服务功能。到1997年公司已经拥有30家连锁门店,24亿元的销售额。1998年公司进入高速扩张时期。通过多渠道融资,多方式扩张,2001年公司在全国有1300多家连锁店,利润和销售额分别为1200万美元和17亿美元。2005年,联华超市的总门店数目已经达到3609家,遍布全国21个省份以及直辖市,继续保持国内最大零售连锁超市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连续9年成为以营业额计中国最大的零售连锁超市。至2005年6月30日,联华超市的总门店已经达到3377家,比2004年净增加254家,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据中国连锁协会统计,2008年联华超市的销售规模超过500亿元,12年排名中国快速消费品连锁企业百强首位。 联华超市通过创业调整和高速扩张两个阶段。以低成本运行和目标管理为核心,在资本运作、市场拓展、技术进步等方面取得了领先优势。公司经营模式逐渐走向标准化和成熟化,成为中国顶尖的零售商,全国连锁超市的领先者。 创业调整阶段:最初门店的简历都是银行贷款及政府贴息,走的是负债经营的发展道路。1995年抓住市政府“菜篮子工程”的契机,在上海连锁超市行业中首先引进了生鲜食品经营,其经营业务从超级市场延伸到了便利店,切建立了生鲜并突出了生鲜食品的经营特色。1996年通过资本投资简历控股合资公司,在原先直营店的基础上不断向其他空间扩张。联华超市成立之初,经营业务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必需品。1997年在多个省市开发了生鲜食品基地,初步建成了全国采购网,一直积极拓展标准加盟经营零售网络。联华超市改制,正式组建了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并引进境外资本8000多万元人民币,吸引了诸如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等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参股,同时与法国家乐福合资组建了联家超市,在上海率先开出超市大卖场,在多市成功组建了数个联华控股合资子公司,使其连锁规模迅速扩大 。 高速扩张:与南京的长江超市实施资产重组,纳入其拥有的十家超市,同时还接受了为民超市的48家门店和天天配送公司。2002年以1.2亿元收购了浙江的华商集团,华商属下的网点均纳入了联华华商旗下。2003年公司以H股形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线公司上市,是首家于联交所上市的中国零售连锁超市公司。截止2005年底,便利店门数达到1595家,加盟的便利店门店增加至714家。杭州、宁波与北京便利店业务成为继上海、大连后联华集团便利店业务心的盈利城市。在此阶段,联华超市通过资本投资,建立巩固合资子公司,在原先直营店的基础上不断向其他空间扩张,走向江浙皖地区逐步走向全国,完成全国战略发展结构。 联华超市内部条件分析 : 联华超市优势S分析 S1:联华超市改制,正式组建了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并引进境外资本8000多万元人民币。 吸引了诸如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等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参股,同时与法国家乐福合资组建了联家超市,在上海率先开出超市大卖场,在多市成功组建了数个联华控股合资子公司,使其连锁规模迅速扩大。 S2:年在多个省市开发了生鲜食品基地,初步建成了全国采购网,一直积极拓展标准加盟经营零售网络。 S3:抓住市政府“菜篮子工程”的契机,在上海连锁超市行业中首先引进了生鲜食品经营,其经营业务从超级市场延伸到了便利店,切建立了生鲜并突出了生鲜食品的经营特色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No.1 --------------------------------------------------------------------------------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4)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A、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 B、分析提要和理由同上2、3点。故略。 二、案例分析: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1、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不成立。2、分析提要。 公司乙的还盘已是实质上改变了公司甲发盘的实质条件,应视为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是新要约。而原要约(即公司甲发盘)因此而失效,导致本合同不成立。这是本案合同不成立的焦点,也是分析本合同不成立的关键。 3、理由:本案合同不成立,是因为公司乙的承 诺与公司甲发出的要约不一致,导致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致

案例14-5: 上海联华超市的供应链管理

案例14-5:上海联华超市的供应链管理 主题词:物流技术,自动订货,供应链管理 从当初累计亏损500多万元人民币,到如今每天3家店的扩张速度,上海联华究竟靠什么走出了困境?又究竟靠什么与家乐福、麦德龙、欧尚等世界商业巨头对垒? 1.领先一步的“联华战略” 这位上海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宗南认为,要成功实施“联华战略”,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国际竞争要求,用最先进的管理技术来锻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正是凭借在这些核心技术上的提升,上海联华的高速发展才有了坚实的平台。一个商业企业的核心技术究竟是什么?王宗南说出了一个答案——这个技术主要包括采购技术、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内的管理技术。 联华采购的商品已有两万多种,采购、财务部门与3000多家供应商有着业务和资金往来。传统的经营方式已经与现实需求越来越不适应。联华为此启用了EDI自动订货系统,首先与上海10家供应商联手试点。至今,联华的订货系统已与上百家大型供应商联网,随时沟通信息。 上海联华通过供应商平台采购的商品数量大约在2万至4万种左右,涉及到的供应商有3000多家。其中,像上海家化、达能饼干、雀巢公司等在内的1000多家供应商已通过我们供应商平台来自动供货。联华的外部供应管理,主要解决核心企业与其可依赖的固定供应商及客户之间的交易流程和业务信息管理。通过联华所构建的‘供应商服务平台’,外部供应商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商品的销售、库存情况,以便进行下一步的及时供货。 与外部供应链不同,联华的内部供应链系统致力于解决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下属门店、分公司、代理商之间的业务管理问题。现在联华在所有连锁店之间都建立起统一的信息系统,总部可以通过网络对所有门店进行业务监控和管理。在上海总部的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各分店的订货、配送、调拨、验收、退货、结算等信息,都立刻清晰地显现出来。 供应链管理使得上海联华的总运营成本下降了10%。要知道,对于一家庞大的连锁企业来讲,10%的成本节余意味着什么?上海联华苦心构建的这条供应链不仅是一条连接供应商和用户的信息链、物流链和资产链,更是一条增值链,它使联华“订货——生产”周期缩短为原来的25%至30%。 2.打造“生鲜个性” 以往,上海市大大小小的超市几乎都是同一个“面孔”——百货为主,生鲜为次。而上海联华就是在这单一的面孔背后发现了自己的商机。他们在一次国际市场调研后发现:即使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财务案例分析》作业及答案三次共17页

《财务案例分析》作业一 一、单选题(每题2分) 1. 企业投资者进行财务分析的根本目的是关心企业的(A ) A.盈利能力B.营运能力C.偿债能力D.增长能力 2. 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是指(B) A.财务报表B.财务报告C.财务状况说明书D.资产负债表 3. 根据企业连续若干会计期间(至少三期)的分析资料,运用指数或动态比率的计算,比较与研究不同会计期间相关项目的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的财务分析方法是(C ) A. 水平分析法 B.垂直分析法 C.趋势分析法 D.比率分析法 4.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核心指标是(D) A.总资产周转率B.销售净利率C.权益乘数D.净资产收益率 5. 财务报表分析的逻辑出发点和基本导向是(A ) A.战略分析B会计分析C.财务分析D.前景分析 6. 行业所赖以形成的技术日渐成熟,产品基本定型并实现了标准化,行业己经拥有一批固定的客户,则此行业可能正在处于( B ) A.投入期 B.成长期 C.成熟期 D.衰退期 7. 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状况比较稳定可靠的流动比率应保持在( C ) A.4∶1 B.3∶1 C.2∶1 D.1∶1 8. 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越高,表明(A) A.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越强 B.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越弱 C.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越高 D.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 9. 星河公司2019年存货周转期为30天,应收账款期为45天,应付账款周转期为25天,则该公司现金转化周期为(B ) A.10天 B.50天 C.40天 D.100天 10. 企业收益的主要来源是( D) A.投资收益 B.投资活动 C.筹资活动 D.经营活动 二、多选题(每题3分) 1.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主体包括(ABCDE ) A.投资者B.债权人C.经营者 D.政府管理部门E.企业员工 2.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包括(ABCE ) A.揭示经济资源总量及其分布形态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3177

2.A 公司与 B 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 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4. 2006年8月10日A 县甲皮鞋厂与 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企业的外方以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 规定。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 致使合同无 答案: 总目 问: 院提起诉讼, A 县法院, B 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 1) A 与 B 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 权。 第二章 企业法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 是什么?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 A 县, 第五章 合同法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故 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又:本案的合同 第六章 金融法 答案 : 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 ( 1) A 与 B 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凡合同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 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 第八章 票据法 中,主体是 A 公司与 B 公司。客体是买卖 地。据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 B 市,因而 B 市 第九章 证券法 的标的、货物。内容是A 公司与B 公司的 法院对该案也享有管辖权。 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 第十章 会计法 合同权利和义务。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税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第十二章 公平竞争法 生的法律事实是 A 、 B 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第二章 企业法 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 为引 1.中国A 公司与日本B 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 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起 A 、 B 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 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第十五章 劳动法 地震这一事由。 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 第十六章 知识产权法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 1200万美元,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 注册资本 500万美元,中方出资 300万美元,外方 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出资 200万美元。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存在重大误解。 出资,外方以外币、 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 (但 问: 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 1. 2006 年 9 月 1 日,甲市 A 区 A 国家 (1) 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 税务局对 B 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 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 形式,拟建立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以信函方式寄出,A 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同? 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 规定, A 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机构,监事会为企业的监督机构。 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4 )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 问: 答案 : 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 (1) B 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 (1) 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 议申请?为什么? 撤销合同。 程的修改,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 减少、合并、 (2) 受理 B 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 (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 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 机关应当是谁? 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 议。 (3)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 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 申请人是谁? 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 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法履行。 A 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乙橡胶厂可以向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 答案 : 效力。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内容是否符合 1) 9月 5日至 11月4日。 管辖权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 由橡胶厂供货, 货 在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申请。 到后 15 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 比例不得低于 25% ,本案中外方投资 200 万元, 2)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 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 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 占注册资本的 40%。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 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并要求退货。 乙橡胶厂表 2)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 议。 示不同意, 于是发生合同争议。 乙橡胶厂准备提起 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货币、 厂房、机器设备、 工业产 3) 申请人是 B 公司,被申请人是 诉讼。 权、专有技术、 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但中外合资 答案: 甲市 A 区 A 国家税务局。 问: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1.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 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中质押合同是否有效?质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遍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部分) 第一章 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 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

联华超市的物流配送中心

联华超市的物流配送中心 联华超市创建于1991年5月,是上海首家以发展连锁经营为特色的超市公司。经过12年的发展,联华已成为现今中国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形成了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超级市场、便利店等多元业态联动互补的竞争优势。在上海、北京、天津等20个省市和自治区的100多个城市建立了强大的连锁经营网络。联华连续3年稳坐中国零售业翘楚之席,是消费者最信赖的商业品牌。2003年销售规模达200多亿元,门店数近2600家。再次以雄厚的实力奠定了在中国零售业的龙头地位。 上海是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最前沿。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建立了首家中外合资的百货公司。此后,家乐福、麦德龙、欧尚、易初莲花等一批世界商业巨头纷纷进驻上海,开出一家又一家连锁店。入世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这其中联华超市也在加速发展。1996年后,联华以平均每两天新开l家门店的速度发展,到2001年底,门店规模已达1225家,网络覆盖面上升到10个省80多个城市,整体效益可观。但与联华规模扩张的速度一同而来的也有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传统的物流已经不能适应公司庞大的便利店销售网络中商品的顺畅流通。 联华超市成立之初,就拥有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连锁商业的特征。但是与国际商业巨头相比,形似而神不似。比如:从门店订货到总部配送完全靠手工操作,手续相当繁复,效率低下。有个例子,有天下大雨时雨伞卖得断档,当门店及时发出订货单后,雨伞根本不会在半天内送到,伞到了,雨早停了。而世界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已开始用卫星传输信息,跨国商品的调配就像在本地一样迅捷。这使公司认识到:必须建立现代化物流系统,降低物流成本成,而配送中心在连锁超市物流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集货、储存、流通加工、配货、配送等功能越来越完善。现代化物流的实现必须依靠配送中心来实现商品的集中储存和配送,以实现在企业内形成一个稳定运行、完全受控的物流系统,满足超市对于商品多品种、多批次、低数量的及时配送的要求。既有利于保证和保持良好的服务水平,又便于企业对超市物流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控。 联华超市结合国际的先进实施经验,充分考虑集团的实际情况,建成了利用现有的建筑物改成的配送中心,采用仓库管理系统(简称WMS)实现整个配送中心的全计算机控制和管理,而在具体操作中实现半自动化,以货架形式来保管,并配以无线数据终端进行实时物流操作,以自动化流水线来输送,以数字拣选系统来拣选,基本上实现了物流功能条码化与配送过程无线化,具有“穿过式配送”能力,利用“虚拟配送中心”功能协助完成“店铺直送”,建立了“自动补货系统”,还包括强大的退货管理、例外管理以及配送调度安排、线路优化和跟踪等功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同时,联华的门店计算机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物流配送系统,通过网络与总部相连接,加快了商流、物流、信息流的传递,管理人员都能通过网络随时随地了解掌握企业的营运状况。成为目前国内连锁企业最先进的配送中心之一。 供应商送货到配送中心后,立即由WMS进行登记处理,能够入库的,在记录信息的同时生成人库指示单,之后工作人员用手动叉车将货物搬运至入库品运载装置处。由系统自动识别运输至相应位置存放并更新在库货位数。当门店的要货订单通过联华数据通讯平台,实时的传输到配送中心后,根据订单上各种商品的数量和相应的到货时间,开始进行商品配货拣选工作。当根据订单进行配货时,仓库管理系统(WMS)会发出出库指示,各层平台上设置的激光打印机根据指示打印出库单。在出库单上,货物根据拣选路径依次打印。系统中的商店号码显示器显示出需要配送的商店号码,数据显示器显示出需要拣选的数量,工作人员在确认后,开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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