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环境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环境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聘用、考核
评价管理制度
1. 背景
为提升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其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资质认定
2.1 资质条件
环境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同时需要通过资格考试或专业评审来获得资质认定。
2.2 资质认定程序
资质认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提交申请材料;
- 组织资格考试或专业评审;
- 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和评审结果;
- 发放资质认定证书。
3. 聘用程序
3.1 聘用条件
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条件包括:- 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
- 符合岗位要求。
3.2 聘用程序
聘用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发布岗位需求;
- 面向社会招聘;
- 进行面试和背景调查;
- 签订聘用合同。
4. 考核评价
4.1 考核评价要素
考核评价的要素包括:
- 工作业绩;
- 专业知识和技能;
- 职业操守与道德素养。
4.2 考核评价程序
考核评价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制定考核评价计划;
- 收集背景资料和工作业绩数据;
- 进行综合评估;
- 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
5. 管理措施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
- 进行监督和检查;
- 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
以上是《环境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本制度将有助于提高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质量,推动环境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建设工程技术人材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材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2〕16 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建造学、建造工程(工业与民用建造)、建造装饰、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造电气、建造机械与设备、工程检测、建材与制品、工程造价、岩土工程、建造工程测量、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风景园林、市政环境工程、环卫工程、城市燃气、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村镇建设、建设信息工程、建设管理等。
第三条合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乡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技能人材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材。
第四条资格名称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高技能人材应在建设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1 年。
二、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琼环人字〔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环人字〔2020〕5号)、《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省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省生态环境领域从事专业技术的港澳台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渠道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申报,按规定程序和评审权限分别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
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申报,不得委托不同的评审机构参与多头评审。
我厅负责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初、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
各市县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局)负责属地从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在我省评审的,需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各具有评审权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受理。
三、相关政策(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发布时间:2006-12-25 稿件来源:原人事网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1)96号各市、州、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中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主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监测、环保宣传教育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环保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第二章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首先;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攫取,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1. 职称评定的背景和意义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是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专业人才,通过职称评定,旨在激励和肯定在环境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能力的工程师。
评定合格的高级工程师将获得职称,增强个人职业发展和社会地位,并给予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挑战。
2.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的基本职责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是负责研究和实施环境保护方案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基本职责包括:策划和设计环境保护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监测和采样环境样品、制定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组织和指导环境保护项目等工作。
3.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要求为了获得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3.1 学历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
3.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需具备丰富的环境工程实际工作经验,该经验需要在合法合规的环境工程项目或单位中获得。
3.3 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申请人需熟悉环境工程领域的理论和技术,并具备以下能力:•深入了解环境工程专业知识和技术,包括环境监测、环境修复、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的知识;•具备环境工程综合技术应用能力,能够根据实际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解决方案;•善于运用现代环境工程技术和方法,包括模型分析、数值模拟、风险评估等;•具备项目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环境工程项目;•具备较强的沟通与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有效地向相关人员传达环境保护方案和技术问题。
3.4 专业贡献要求申请人需在环境工程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专业贡献,例如:•发表过与环境工程相关的高水平科技论文;•参与或主持过环境保护重大项目;•获得过环境工程领域的专利或其他技术成果。
3.5 职业规范要求申请人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并且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4.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程序4.1 申报资格审核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个人申请材料,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贡献等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环境工程职称评定

环境工程职称评定
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定,是一种专门用于将社会上的技术专业人才纳入环境工程领域,加以分级、分类、确定职称等级及其阶级的一种立法行为。
该评定标准主要由学历、机构
认证水平、考试成绩、经验年限以及实践能力等构成,最后经评审组统一投票表决,进行
职称评定。
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定,从技术专业背景出发,针对不同的技术专业人才,根据技术
专业能力,有针对性地实行职称评定,以期对不同的环境工程项目活动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保证职称等级和技术水平合样。
理论水平主要是指技术专业人才在理论方面的掌握情况,在理论研究领域的能力实力,如能专业性的吻合术语,理论角度流畅清晰等;实践能力,则是指技术专业人才掌握和落实技术方案以及有效指导工作任务、解决复杂技术问题
以及展现管理能力的能力等。
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定有明确的评定标准,职称等级由低到高分为正高级、副高级、
中级和初级,具体的评定流程为:首先,申请方提出职称申请,并向有关职称评定机构提
供完整资料,该机构在认真查验材料和全体考试成绩等资料后,由其组织评审组誊报原材料,征求专家意见,由组内人员进行表决,最终作出评定。
此外,职称评定以及申请人和企业以及有关部门联合实施,以提高技术专业人才素质,提升专业能力,有效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之,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定的实施能够大大提高社会的职业技术水平,提升环境工
程建设的效率,保障环境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评师合格标准
环评师合格标准摘要:一、环评师的定义和职责二、环评师的合格标准三、环评师的职业发展四、环评师的未来趋势正文:一、环评师的定义和职责环评师,全称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环境决策依据。
二、环评师的合格标准环评师的合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知识:环评师需要具备扎实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技巧。
2.工作经验:环评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一般来说,至少需要有3 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3.职业资格:在我国,环评师需要通过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职业道德:环评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三、环评师的职业发展环评师的职业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称晋升:环评师可以通过职称考试,晋升为高级环评师、特级环评师等,提高自己的职业地位和收入水平。
2.业务拓展:环评师可以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工程设计等多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3.管理岗位:环评师可以通过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管理岗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四、环评师的未来趋势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环评师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未来,环评师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前景广阔: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环评师的职业前景将更加广阔,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2.技术水平提升:随着科技的进步,环评师的工作将更加依赖于高科技手段,比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水平将不断提升。
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三、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一、适用范围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包括:(一) 不论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一视同仁。
(二) 未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的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凡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工作一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经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资历限制,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四) 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五)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 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工作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七) 目前还是工人身份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
(八) 我省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可以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思想政治条件(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四、外语条件五、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术六、继续教育条件:(一)每年不少于90学时(二)在一个周期内,晋升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须在市或省级教育基地接受两门以上不同内容的课程培训。
(三)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须经市人事局验证。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00.01.19•【字号】粤人职〔2000〕1号•【施行日期】200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号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环境保护局组织拟定的《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二○○○年一月十九日广东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22〕37号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22〕37号附件附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
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
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
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2—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第九条职称评审应定期开展,一般每年举办一次。
第十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第一季度启动,第二季度完成。
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时间由评审单位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并经认定的职称起始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31日。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十二条基本条件—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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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学历要求: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等。
2. 专业知识: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对环境污染与治理、环境监测与评估、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理论和技术进行工作。
3. 技术能力: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工作,具备问题解决的能力。
4. 法律法规素养:应熟悉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并将其运用到工作中去。
5. 创新意识:应具备创新精神和研发能力,能够不断开展科学研究,针对环境问题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
6. 团队合作精神: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有效沟通,协同工作,共同完成任务。
7. 风险管理能力:应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能够预见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并有效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学历要求、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法律法规素养、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