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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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

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 总则

为在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能源综合利用基本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降低能耗、节约投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的工程设计。

新建、扩建水泥工厂的余热发电工程或既有水泥生产线改造增设余热发电系统,设计基本原则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和《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

当余热发电工程设计内容含有热电联供或设有补燃锅炉时,相关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余热发电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使用术语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本规范未纳入与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相关的术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办法》GB/T1028、《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50297及国家有关术语标准的规定。

余热利用Waste Heat Recovery

以环境温度为基准,对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热载体可回收热能的利用。

窑头余热锅炉 Air Quenching Cooler Boiler

利用窑头熟料冷却机排出的废气余热生产热水或蒸汽等工质的换热装置,简称AQC炉。

窑尾余热锅炉Suspension Preheater Boiler

利用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余热生产热水或蒸汽等工质的换热装置,简称SP或PH锅炉。

余热发电Waste Heat Power Generation

仅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余热进行发电,也称纯余热发电。

热电联供 Cogeneration

余热发电在生产电能的同时,还可生产热水或蒸汽供热。

设有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厂房。

具有一定温度和压力的不饱和水进入压力较低的容器中时,由于压力的突然降低使不饱和水变成容器压力下的饱和蒸汽和饱和水的容器。

双压锅炉 Dual-pressure Boiler

具有两种蒸汽工作压力参数的锅炉。

凝汽式汽轮机有多个不同参数蒸汽进口,较高参数蒸汽作为汽轮机主进汽,较低参数蒸汽进入汽轮机某一级,不同参数的蒸汽共同推动汽轮机做功。

产生同一压力等级的窑头、窑尾余热锅炉,与只有一个进汽参数而构成的热力系统。

双压余热锅炉与补汽凝汽式汽轮机构成的热力系统。

由余热锅炉及闪蒸器与补汽凝汽式汽轮机而构成的热力系统。

可用于发电的水泥生产过程排放废气总余热量转化为电能的百分比。

3 基本规定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所利用的废气,应是水泥烧成系统不再利用或不影响物料烘干等用途的废气。

余热发电工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影响水泥生产的正常运行。

2 不应提高熟料可比综合能耗和降低熟料产量。

3 宜在水泥生产线达产稳定运行后、对运行工况进行热工调查后实施。

4 当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废气参数可按已投产、条件相近的余热发电系统参数与水泥工艺设计参数确定。

5 原有水泥生产线增加余热发电系统时,应对生产线中的相关设备能力进行核算。

表余热发电设计指标

指标

项目余热发电系统热效率

(%)站用电率

(%)相对于窑的运转率

(%)

4000t/d及以上≥≤8≥95

2000 t/d~4000t/d

(含2000t/d)≥≤9≥95

余热发电系统控制水平不应低于水泥生产线控制水平;废气调节阀门的调控应征得水泥生产线中控操作授权,其控制状态、参数值应反馈至各自控制系统。

设计中应选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及节能设备,严禁选用已被淘汰产品和劣质产品。

4 余热资源的确定、热力系统与装机规模

余热资源的确定

热力系统及装机方案

热力循环系统的选取,应根据废气参数、热力系统对废气余热的回收利用率确定。

蒸汽参数的选择应根据余热条件、汽轮机内效率等因素确定。

当利用同一厂区两条水泥生产线余热时,可选用1台机组。当产量较低一条水泥窑余热锅炉产汽量低于机组额定进汽量30%或水泥窑运转率低于60%时,宜选用2台机组。

当利用同一厂区3条及以上生产线余热时,宜选用2台或多台机组。

5 总平面布置

一般规定

余热发电总平面规划设计的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水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的余热发电,应结合生产系统统筹规划,并应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拆迁和施工时对生产的影响。

2 余热发电与水泥生产线的衔接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应明确。

3 余热发电的建筑型式和布置,宜与水泥生产线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主厂房宜布置在现有生产线的扩建侧。

站区竖向布置的标高与形式、排水设计,应与工厂的总平面、竖向、排水设计相协调。

余热发电的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余热发电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绿化应由工厂设计统一规划;

2 当余热发电为改、扩建工程时,绿化设计应与工厂绿化相协调。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且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置

主厂房位置的确定,宜符合下列要求:

1 主厂房应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宜使并网接入联络线的出线顺畅。

2 当同一厂区拥有三条及以上水泥窑时,经采取技术措施后、主蒸汽阻力降仍超过或温降超过20℃时,宜分设主厂房。

冷却塔或喷水池,不宜布置在室外配电装置、主厂房及主干道的冬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各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站区道路

站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生产、安装检修和消防要求,并应与绿化、管线、竖向布置相协调,同时应与厂内道路有平顺简捷的连接,路型、路面结构应协调一致。

2 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设置消防车道。

站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为站区服务的支道,可采用单行车道,道宽应为~,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应为9m,路肩宽度应为~。

2 车间引道,道宽应为,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应为6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m。

3 站区道路及车间引道,最大纵坡不应超过9%。

4 路面标高的确定,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及雨水排除相适应。公路型道路的标高,应与附近场地标高相协调。城市型道路的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间室外散水坡脚标高,并应满足室外场地排水的要求。

管线布置

热力管道可与水泥工艺管道同管廊、管架敷设;当管线综合布置发生矛盾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的原则处理。

架空管线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利用水泥生产线的建筑物、构筑物;

2 不应妨碍交通、检修及建筑物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做到整齐美观;

3 架空管线宜与地下管线重叠布置。

管线至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铁路及其它管线的水平距离,应根据工程地质、构架基础形式、检查井结构、管线埋深、管道直径和管内介质等确定。

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净距,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地下管线之间或地下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6 主厂房布置

一般规定

主厂房布置

1 主控制室的地面宜与双层布置的汽机房运转层同一标高,主控制室下层空间可设置为高低压配电室。

2 除氧器、闪蒸器层标高,必须满足除氧器和闪蒸器水箱水位的要求,保证锅炉给水泵进口在各种运行工况下不发生汽化。

主厂房的柱距和跨度,应根据汽机容量、形式和布置方式、结合建设(扩建)规划容量确定,并应满足建筑设计统一模数的要求。

检修设施

汽机房的底层,应设置集中安装检修场地,其面积应能满足检修吊装大件和翻缸的要求。

汽机房内起重机设置,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双层布置的汽机房内,应设置一台电动桥式起重机。单层布置的汽机房内,可设置手动单梁桥式或其它型式的起重设备。

2 起重机的轨顶标高,应结合规划建设机组确定,并应满足起吊物件最大起吊高度的要求。

3 起重机的起重量,应按检修起吊最重件确定,不包括发电机定子,同时应结合规划建设机组确定。

利用汽机房桥式起重机起吊受限的设备,其顶部应设置必要的检修吊钩。

汽机房的运转层,应留有利用桥式起重机抽出发电机转子所需要的场地和空间。汽机房的底层,应留有抽、装、清洗凝汽器冷却管的空间位置。

综合设施

主厂房内管道阀门布置,应方便检查和操作,凡需经常操作维护的阀门而人员难以到达的场所,宜设置平台、楼梯,或设置传动机构引至楼面或地面进行操作。

主厂房内的通道和楼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汽机房底层平面和运转层平面,汽机两侧应设有贯穿直通的纵向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当兼作疏散通道时,其宽度不得小于。

2 双层布置并设有中间层的汽轮机运转层至底层平面,应设上下联系楼梯。

主厂房内的地下沟道、地坑、电缆隧道,应设有防水、排水设施。

主厂房内应设有卫生间,各楼层地面应设有冲洗水源。

汽机房外应设有一个事故储油箱或油池。

7 余热锅炉及系统

一般规定

1 非寒冷地区,应采用露天布置。

2一般寒冷地区,可采用露天布置,应对导压管、排污管等易冻损的部位采取伴热措施。

3 严寒地区的余热锅炉,不宜采用露天布置。

余热锅炉设备

余热锅炉与水泥生产线的连接

1 窑头废气管道风速不宜大于12m/s,窑尾废气管道风速不宜大于18m/s。

3 管道应设热膨胀补偿;

4 与设备连接的管道设计,应满足设备对振动、推力、荷载等要求;

5 管道支架设置应稳妥可靠。

表管道倾角

气流方向

管道名称上行下行

窑头余热锅炉烟风管道45°40°

窑尾余热锅炉烟风管道50°45°

进入窑头余热锅炉的废气宜设置粉尘分离装置。

8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一般规定

余热发电机组容量应根据余热资源条件在保证水泥窑正常生产、提高热力系统整体循环热效率的前提下确定。

余热发电宜采用凝汽式机组,当有稳定热用户时,可采用抽凝机组等型式。

余热发电机组可在30%~110%负荷率的范围内运行。负荷率宜在50%以上连续运行。

主蒸汽系统

当有2台或2台以上汽轮机组时,主蒸汽管道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给水管道应采用母管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泵吸水侧的低压给水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其管径应大于给水箱出水管径1~2级。给水箱之间的水平衡管的设置,可根据机组的台数和给水箱间的距离等确定。

2 给水泵出口的压力母管,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3 给水泵出口处,宜设有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

4 备用给水泵的吸水管,宜位于给水泵进口母管两个分段阀门之间;出口的压力管道,宜位于分段压力母管两个分段阀门之间或接至切换母管上。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应设置1台备用给水泵。

锅炉给水泵的总容量,应保证在任何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给水泵的总出力,仍能满足全部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10%。

给水泵的扬程应按满足系统最大给水压力要求进行计算,并应另加15%的裕量。

除氧器及给水箱

除氧器的总出力,应按全部锅炉最大给水量确定。

每台机组宜对应设置一台除氧器;多台相同参数的除氧器可采用母管制系统。

给水箱的总容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 6MW及以下机组,水箱容量为20min~30min的锅炉最大给水消耗量。

2 6MW以上机组,水箱容量为10min~15min的锅炉最大给水消耗量。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余热发电的凝结水系统宜采用母管制。

凝汽式机组的凝结水泵的台数、容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台凝汽式机组,宜设置两台凝结水泵,每台流量应为最大凝结水量的110%。

2 最大凝结水量应为下列各项之和:

1)汽机最大进汽工况时的凝汽量;

2)进入凝汽器的经常补水量和经常疏水量;

3)进入热井的其他水量。

凝结水泵的扬程应按满足凝结水系统最大给水压力要求进行计算,应另加15%的裕量。

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当循环水有腐蚀性时,凝汽器的水室、管板、管束应采用耐腐蚀的材质。

缺水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选用空冷式凝汽器。

9 给水排水及设施

一般规定

余热发电的供水设计,应与水泥生产线供水统一规划。

技改工程的余热发电水源宜在水泥生产线水源的基础上扩容。当需要另辟水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锅炉辅机循环冷却水、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管网应与水泥生产线对应的管网相接。

取水构筑物、水泵房、水工建筑物和生活、消防、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供水系统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发电工艺的要求确定。生活用水量、绿化与浇洒道路用水量、设计未预见水量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有关规定。

余热发电供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的有关规定。

附属设备冷却用水水质和水温,应满足设备的要求。

冷却塔循环供水系统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

冷却构筑物和循环水泵

冷却塔塔间净距以及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循环水泵运行的总流量,应采用最大的计算冷却水量。循环水泵宜设置备用泵。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水汽取样

炉水校正处理的设施,宜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每台锅炉应设置1台加药泵,并宜另设1台备用泵。

热力系统应设置水汽取样器。其系统、布置及选材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汽取样冷却器,宜布置在余热锅炉附近,并应便于运行人员取样及通行。

2 露天布置锅炉的水汽取样冷却器,应有防雨、防冻措施。

循环冷却水处理

11 电力系统

1 余热发电与总降压变电站或厂区配电站必须设置并网联络线;

发电机组与电力系统接入点应选择在总降压变电站低压侧某母线段,也可选择在厂区某配电站的某母线段;联络线的回路数量宜根据发电机组数量确定。

2 应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处设置余热发电并网同期点。

3 发电机组解列点可设置在并网联络线的电站侧、总降侧或厂区配电站侧断路器处。

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有关规定。

12 电气设备及系统

电气主接线

发电机额定电压应按下列要求选择:

1 发电机电压为直配线时,应根据水泥生产线电力网络发电机并网点的电压等级进行选择。

2 发电机与变压器组为单元连接时,宜根据水泥生产线电力网络中压系统电压等级进行选择。

1 当发电机为1台时,宜采用单母线接线。

2 当发电机为2台及以上时,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站用电系统

1 余热发电为单台机组时,可选用1台低压站用变压器。变压器负荷率不宜超过80%。

2 余热发电为2台机组及以上时,可选用2台低压站用变压器。

当2台变压器采用暗备用方式配设时,每台变压器的负荷率不宜超过50%;当2台变压器采用明备用方式配设时,备用变压器负荷率不宜超过80%。

站用电力室与主控制室布置

站用电力室宜布置在主厂房内,其高、低压配电设备可合并布置在同一配电间内。高压配电设备与低压配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绝缘距离和操作、检修距离,以及必要的巡检通道。

余热发电主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控制室应位于主厂房的汽机运转层。主控制室的面积宜按规划容量设计。

2 主控制室的盘柜布置应满足运行、维护和操作的要求。

余热发电主控制室的环境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控制室面向汽轮机组的一方,应设便于观察的玻璃窗。

2 主控制室内应有良好的采暖、通风、照明、隔音、隔热、防火、防尘、防水等设施。

3 主控制室内不应有任何工艺管道穿行通过。

4 主控制室下的电缆夹层或电缆主通道,不应有高温汽、水管道、热风管道和油管道穿行通过。

5 主控制室上层不宜设置有振动的设备。

直流系统

余热发电直流系统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流电源装置应为双电源380/220V输入,并应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宜采用高频开关电源装置。直流电源宜采用1组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并宜配置2组充电、浮充电设备,同时每只电池应带有在线自动监测功能,站用电事故停电时间应按1h 计算。

2 直流输出应设置合闸母线和控制母线,控制母线应带有自动调压功能,输出电压宜为220V或110V。

3 高压开关柜合闸电源、直流润滑油泵动力电源、事故照明电源等均应引自合闸母线,电站系统所需的直流控制电源均应引自控制母线。

4直流动力电源及控制电源开关选择,应选用直流型微型断路器或直流型塑壳断路器,并应按各回路容量选择断路器的额定电流。

电气测量仪表

余热发电的电气测量仪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的有关规定。

设置在并网计量关口的双向计量电能表、CT的精度为级,PT的精度为级。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余热发电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的有关规定。

电缆选择与敷设

余热发电的电缆选择与敷设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余热发电的过电压保护和接地,应符合现行相应国家标准《交流电力工程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的有关规定。

厂内通信

余热发电的厂内通信,应包括余热发电系统与水泥生产线系统的联络通信和发电系统内部生产调度通信。可利用水泥生产线程控交换总机的富裕量,增加各岗位生产管理和调度通讯电话。

余热发电主控制室应设置与地调通讯的直拨电话。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余热发电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13 热工自动化

一般规定

热工自动化的设计,应包括热工检测、热工报警、热工保护、热工控制等方面内容。

当余热发电分期建设时,对控制方式、设备选型、公共辅助生产系统等有关设施,应全面规划、合理安排。

主控制室热工报警及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控制方式

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除氧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的除盐水泵等,应采用DCS系统进行控制。辅助车间的工艺系统(如化学水处理系统等),宜在本车间控制。

电站主控制室集中控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能实现运行工况的监视和控制;

2 应能实现异常工况的报警和紧急事故的处理。

余热发电DCS系统的设计,应能实现内部、或与水泥生产线DCS系统的实时通讯、数据互传、联锁及程序控制。

热工检测与自动调节

热工检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余热发电DCS系统设计,应能对主设备及发电系统运行工况的主要参数实现显示、累计、储存、数据处理及打印功能。

自动调节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余热锅炉汽包水位,应设自动调节。

2 当余热锅炉设有喷水混合式减温时,宜设过热蒸汽温度自动调节。

3 汽机自动调节项目,应根据发电系统的特点和汽机设备的要求确定。

4 除氧器和闪蒸器应设压力和水位自动调节。

5 减温减压器应设压力、温度自动调节。

6 需要保持一定液位运行的容器,宜设液位自动调节。

联锁

热力系统重要辅机的自动联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余热发电系统的输灰装置与下游的水泥工艺系统输送设备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

设置在水泥工艺系统烟风道上的余热锅炉进口、出口及旁通烟风道的各电动调节阀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

电源

热工仪表和控制应设安全可靠的电源。DCS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热工系统电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工配电箱应设两路交流380/220V电源进线。

2 热工控制盘应设两路交流220V电源进线。两路交流电源的进线应分别引自不同的低压站用母线段。

电缆、导管和就地设备布置

电缆、导管和就地设备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露天布置的热控设备及导管、阀门等部件,应采取防尘、防雨、防冻、防高温、防震、防腐、防止机械损伤等措施。在寒冷地区布置时,要采取有效的伴热措施。

1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采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位于非集中采暖地区的余热发电如要求采暖时,其主厂房、控制室、值班室及化学水、循环水泵房等,可设置集中采暖。

2 设置集中采暖的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时间,应按5℃设置值班采暖。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选用。当该规范中无建厂地区的气象资料时,可采用周围地理条件相似地区的气象资料。

余热发电采暖热媒应与工厂的采暖热媒保持一致。当由余热发电供热时,采暖热媒应选用热水。一般地区,宜采用95℃~70℃低温热水;严寒地区,宜采用110℃~70℃高温热水。

当由余热发电向厂区采暖供热时,供热系统中仅有一台水泥窑设有余热锅炉时,应设置备用热源。当有两台及以上水泥窑设有余热锅炉时,可不设置备用热源。

当位于非集中采暖地区设有集中采暖时,可不设置备用热源。

炎热地区有人值班的控制室可设置单体空调器。

汽机房以外各建筑的通风设计,应根据消除有害气体计算风量,当缺乏必要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换气次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规定。

主控制室、计算机房、工程师站等,当通风不能满足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要求时,应设空气调节装置。

站用高、低压开关柜室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事故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计算。事故排风机宜兼作通风换气用。

2 事故通风通风机的电气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位置。

北方地区露天布置的酸、碱贮罐应设有伴热保温设施。

15 建筑结构

一般规定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发电工艺设备布置要求,通道布置应简捷、顺畅。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环境保护、地区气候特点,满足采光、通风、防寒、隔热、节能、防水、防雨、隔声等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建筑模数统一协调标准》GBJ2、《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的规定。

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余热锅炉平台应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

汽轮发电机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并按制造厂的要求设计;汽机房的吊车梁,应按轻级工作制设计。

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结构载荷,因地制宜地确定基础型式及地基处理方式。必要时,应验算沉降及稳定。

改、扩建工程的窑头、窑尾余热锅炉的基础型式及地基处理方式,应考虑对原有建筑物的影响。

表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

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物、构筑物

乙类主厂房(含主控制室、站用电力室)

丙类窑头余热锅炉、窑尾余热锅炉、水泵房、冷却塔、化学水处理车间

丁类除乙、丙类以外的建、构筑物

1 余热锅炉可利用相邻车间的楼梯、通道等设施;

2 余热锅炉系统的烟风管道支架、操作平台等的承载,经核算允许,宜利用相邻车间的构筑物。

防火、防爆与安全疏散

主油箱上方的楼板开孔时,开孔水平边缘周围5m范围所对应的屋面钢结构承重构件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主厂房内工作地点到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50m。

主厂房的疏散楼梯可为敞开式。

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物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的规定。余热发电主厂房的使用性能、功能特征和节能要求的分类,应为C类。

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面的坡度应根据防水面材料、构造及当地气象等条件确定。当为改、扩建工程时,防水面材料与构造的选择宜与水泥生产线建筑一致。

钢筋混凝土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50,金属压型板屋面坡度不宜小于1:10。

2 各类屋面的结构层及保温(隔热)层,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设保温层的屋面,应采取防止结露的措施。

3 凡高度超过6m的建筑物,应设有上屋面的设施。当垂直爬梯的高度超过

6m时,应设有护笼。

16 辅助及附属设施

余热发电的日常检修应充分利用水泥工厂已有的维修设施及力量;大修应利用社会协作条件,可采取外包或地区协作。

余热发电备品备件的贮存,应符合水泥工厂设计规划。

余热发电设备、管道保温和油处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附录A 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各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

表A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各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

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丁丙戊戊戊戊丁丁戊戊戊乙丙丁丙丙丙

最低耐火等级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二二二一二

号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最低耐火等级建(构)筑物名称

间距

建(构)

筑物名称

余热发电

主厂房

站用电力室

机力通风冷却塔自然通风冷却塔循环水泵房化学水处理窑头余热锅炉窑尾余热锅炉

水泥生产原料预均化堆场钢筋混凝土圆库原料、水

磨煤粉制备

窑头点火油库

熟料储存库

辅助生产

总降压变电站

车间变电所

中央控制室

车间办公室

厂内道路路边

厂内铁路中心线

注:1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两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2 整个一座厂房或一座厂房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部分来决定;

3 主厂房应含电站主控制室,主控制室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戊类;

4 喷水池距总降户外变压器应为50m~80m,距煤露天堆场应为50m,距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应为30m;

5 当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为-20℃以下地区时,冷却设施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间距,应按表列数值增加25%;

6 天桥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煤粉应为乙类;煤输送应为丙类;桥下设有电缆桥架的应为丙类;其它应为戊类。物料输送天桥的最低耐火等级应为三级;行人天桥的最低耐火等级应为二级;

7 当改、扩建工程的已有车间防火间距无法满足本表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报批稿)

1 总则

本条是本规范制定的目的,是最基本的要求。

为贯彻国家的能源综合利用基本方针政策制定本规范。本条将体现《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通知》(国发[1996]36号)、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局的《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的基本要求。

余热发电是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的主要手段,是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能源政策所提倡的。水泥工厂的余热发电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这些政策有国家八部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和《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要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新型干法水泥比重、采用余热发电生产线、“十一五”期间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25%等。规划中明确提出继续支持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鼓励余热发电项目,一些省市对2000t/d及以上生产线应同步规划余热发电(可分步实施),作为水泥项目的核准依据。因此,作为设计基本原则如废气余热资源的定位、利用要求在本规范第3章有明确地规定。在工程设计方面,为了保证在水泥生产线建成以后较合理的利用废气余热,在水泥生产线的设计中应预留相关系统接口的可能,包括工艺流程、场地、总降变电站、给水系统等,以利在以后建设过程中能顺利进行,在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中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当余热发电为热电联供或设有补燃锅炉的余热发电设计时,相关部分如热负荷、换热站、运煤系统、燃煤制备、除灰渣系统等与小型火力发电相同,应执行《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燃煤进厂、储存及炉渣、粉煤灰利用的储存运输等与水泥生产线密切相关,应执行《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规定。

余热发电是附属于水泥生产线的余热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工程,部局在水泥生产线中间,是水泥工厂的一个车间。因而余热发电的环保与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应执行待发

布的国家标准(原是行业标准)《水泥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上述两个规定已涵盖余热发电工程设计,故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必须体现国家当前的一系列技术经济方针、政策,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因此,做好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制定本章的目的是将有关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的术语给予合理的统一和规范化,以利于该领域技术的发展和国内外技术交流。

热电联产与热电联供无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在生产电能的同时还可供热。

热电联产-作为企业供热的自备电站机组容量的确定原则是“以热定电”,在某种意义上是供热是“主产品”,“副产品”是电力。

余热发电机组容量是“以余热定电”,电力是主产品,副产品可以兼顾供热。关于供热,水泥工厂的热负荷往往不大,如生活用热(洗浴)、北方厂的水泥磨、煤磨收尘器的伴热保温、厂区采暖等,在热力系统设计中采取一些措施是可以兼顾供热的。为区别于“热电联产”而采用了“热电联供”一词,并明确在生产电能的同时可用热水或蒸汽向用户常年定时(洗浴)/季节(采暖、伴热保温)供热。

火力发电厂的“主厂房”由汽轮发电机组、锅炉间、煤仓间、除氧间、锅炉给水泵间等组成。水泥工厂余热发电由带补燃锅炉发展到不带补燃锅炉的纯余热发电,其主厂房的叫法也沿用下来,已约定俗成地将汽轮发电机组、除氧间、锅炉给水泵间及同建筑内的站用电力室、主控制室合称为“主厂房”。

3 基本规定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烧成系统的“废气”,是指水泥生产系统不再利用或不影响如生料烘干、煤磨烘干用风的风温、风量要求的废气。

本条规定了余热发电工程建设的原则

2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要求余热发电工程的建设不应提高熟料可比综合能耗和降低熟料产量。余热发电的废气利用的前提是在保证水泥生产线设计指标(熟料热耗、熟料产量、熟料电耗)没有负面影响的条件下进行,也就是说不能以提高熟料热耗、电耗、降低熟料产量为代价。

根据研究及实际生产情况,一般规律,当熟料热耗增加或减少7~8×kg时,吨熟料余热发电量也相应增加或减少1kWh以上。也就是说,为了多发电而增加烧成热耗其结果是每多发1kWh电,窑系统将多消耗1kg左右标准煤的燃料。我国近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标煤)为357g/kWh,加上线损率%,用户的用电煤耗(标煤)为381

g/kWh。采用提高熟料热耗增加发电量的方法是能源的浪费,是绝对不能提倡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2007,给出了“可比熟料综合能耗”的规定,其定义是“在统计期内生产1t熟料消耗的各种能量,经统一修正并折算成标准煤后所得的综合能耗”。这应包括烘干原、燃料和烧成熟料消耗的燃料、电耗,经统一修正后折算成标准煤,这为余热发电的余热利用的考核提供了准则。这就意味着如果因余热发电对水泥生产工艺改造而增加的电耗或热耗,应计入烧成的综合能耗,在计算余热发电的系统热效率时将增加的电耗或热耗计入余热发电用热量。

3 余热利用的废气参数的正确确定,关系到余热利用的充分性与可靠性。生产线的烧成系统设计一般是根据原料加工性能试验推荐的方案进行热工计算与选型,但投产后随着原燃料的变化,又受管理水平、操作习惯影响,实际运行参数与设计确有差异。故本条规定在水泥生产线建成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热工调查,热工调查中通

过热工标定取得实际运行参数,再与运行纪录进行对照分析后确定余热利用的废气参数与热力系统配置。这样既使余热得到充分地利用,又使热力系统合理,既不影响烧成系统的热工稳定又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其中“热工调查”范围较宽,工作中可视具体情况选择热工标定、局部热工数据测量、历史数据收集分析等方式。

5 本款是针对改、扩建项目的强制性条文。在原有水泥生产线增加余热利用系统时,因原生产线设计时没有考虑余热利用的因素,因此应对相关设备如窑尾高温风机、窑头风机等的能力进行核算。针对核算结果,如原有设备能力不足时,可采取措施调整余热发电设施的相关参数进行弥补,如减少余热锅炉系统烟气阻力等措施以适应原有设备,当弥补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更换。同时还应对增加余热锅炉后对原水泥生产线的影响进行分析,如对增湿塔、窑尾除尘器、窑头除尘器使用效果的分析,确保原有设备运行正常,如分析结果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除尘器的排放标准达不到国标要求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达标。

关于新建、扩建水泥工厂生产线的余热发电设计指标

根据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2010年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大中型企业达到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2020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本条规定按照这个精神,其余热发电涉及指标应有超前意识,但又应是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

关于评价余热发电涉及的指标,国内、国际上尚无一个明确的标准,但在国内似乎已形成“吨熟料余热发电量”的高低就代表余热发电技术水平的高下,但这是误区。

水泥烧成系统的熟料热耗、熟料形成热、原料烘干所需废气温度与热量等对余热发电是有影响的。运用“吨熟料余热发电量”的指标,其前提是当熟料产量、熟料热耗、用于发电的废气参数、用于原燃料烘干的废气参数条件大体相同的条件下,采用“吨熟料余热发电量”来对不同的余热电站技术方案进行评价是可行的;当熟料的热耗不同、原料水分不同(涉及原料烘干在窑尾取风温度不同),对余热发电的影响是不同的,此时用“吨熟料余热发电量”来衡量余热发电技术的高低是不公平的。为此有的设计、应用单位为说明自己有先进的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从而有很高的发电量,采用不报熟料热耗、利用三次风或其它水泥生产用的高温气体来发电、在发电机功率表上做手脚、低报熟料实际产量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不实宣传。实际上是动用了生产工艺用热风来提高发电量,提高了烧成热耗,降低了能源利用率,违背了纯低温余热发电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的设计单位和实施企业为多发电,动用了工艺用热风(如三次风),发电量上去了,但熟料热耗也上去了。

正如前面所述,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内涵,是将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且水泥生产过程本身已不能再利用的余热回收而转化为电能。因此,采用理论上的“混合热效率”(既不是绝对热效率,也不是相对热效率,这里简称为“热效率”)来对不同的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热量转换效果进行评价是可行的,可以消除熟料热耗、熟料形成热、烧成系统设备散热、原燃料烘干所需废气参数、电站热力系统构成方式及蒸汽参数、熟料实际产量和规模、废热取热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故本规范的设计指标采用了“热效率”的概念。

定义:水泥窑低温废气纯余热发电系统热效率,是指可用于发电的水泥窑废气总余热量转化为电能的比例。其数学表达式为:

η=(D×3600)/∑Qi

式中:η—热效率%;

D—发电功率kW;

Qi—可用于发电的总余热量 kJ/h。

物理意义:

发电功率D:即是余热发电系统输出功率,单位为kW

可用于发电的总余热量∑Qi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即

∑Qi=QSP+QAQC+Qtt+Qgt,

① QSP为可用于发电的窑尾废气余热,其计算方法为:

Qsp=Vzs(Tjs×Ctjs-Ths×Cths)+Vys (Ths ×Cths -135×

式中:Qsp—为可用于发电的窑尾总废气热量,kJ/h

Vzs—窑尾预热器排出的总废气量(标况,下同),m3/h

Tjs—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平均温度,℃

Ctjs—对应于Tjs的窑尾废气比热,kJ/m3·℃

Ths—物料烘干所需要的废气平均温度,℃

Cths—对于应Ths的窑尾废气比热,kJ/m3·℃

Vys—扣除物料烘干所需窑尾废气量后剩余的窑尾废气量,m3/h

135—扣除物料烘干所需窑尾废气量后剩余的窑尾废气进入收尘器金属构件不结露的允许最低温度,135℃

—对应于135℃的窑尾废气比热,m3·℃

② QAQC为可用于发电的窑头废气余热,其计算方法为:

QAQC=VZA(TjA×CtjA-Tl×Ctl)

式中:QAQC—可用于发电的窑头总废气余热量,kJ/h

VZA—电站不投入运行时(或无余热发电)冷却机总排入大气的废气量,m3/h

TjA—电站不投入运行时(或无余热发电)冷却机出口总排入大气的废气平均温度,℃

CtjA—对应于TjA的冷却机出口排入大气废气比热,kJ/m3·℃

Tl —余热锅炉最低工段—热水段理论上废气温度的下限值,视系统配置不同通常在80℃~120℃之间,考核计算取值为100℃。

Ctl —对应于Tl的废气比热,kJ/m3·℃

③ Qtt为用于发电的窑胴体废热热量,单位为kJ/h。

对于窑胴体废热热量,目前有部分水泥工厂进行了部分回收,但未用于发电,其它绝大部分水泥工厂都未回收。当将窑胴体废热热量回收并用于发电时,计算发电系统热效率应按实际回收的窑胴体废热热量计算。

④ Qqt为用于发电的其它热量,单位为kJ/h。

对于不同的余热发电技术或不同的水泥工厂,其用于发电的热量除前述废气热量外,有可能还利用其它热量,如:为了多发电,利用窑的部分二次风或三次风,这样势必增加熟料热耗,因此应将熟料增加的热耗或抽取的用于发电的二次风,三次风热量应计入发电用热量;

如果为了多发电,改变物料烘干方式,将原本用于烘干的废气全部用于发电,另用燃烧燃料的热风炉烘干物料,或者用其它方法烘干物料。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应将物料烘干所用的热量计入发电用热量。

水泥生产烧成系统因配套建设余热发电所增加的其它能源消耗(含电耗增加),换算为热量后均应计入发电用热量。

关于水泥窑余热[MS1] 发电系统热效率,依据不同规模的生产线、不同地区(南方、北方、沿海地区与西部地区)的计算大致在%~%左右。

关于水泥窑余热[MS2] 发电系统站用电率,根据计算统计6MW以上机组北方地区在6%左右,南方地区在%左右,3MW以下机组北方地区在7%左右,南方地区在%左右。在调查过程中核查站用电率较为困难,多数拿不出准确的统计数据,但大多认为规范给出的数据可以做到,如精心管理肯定会低于给出数据。

表新型干法纯余热发电系统相对于水泥窑的运转率汇总表

序号省市企业名称生产线

t/d装机

MW生产线运行时数

h/a余热发电运行

时数

h/a相对运转率

%备注

浙江

江苏

江西

9 xx水泥3×**单线平均6826 h/a

安徽

12

安徽省xx水泥工厂

14 安徽xxxx水泥有限公司4000+

5000 *

(余热发电运行11个月)*生产线折算运行11个月的平均时数:8227-720=8155河北

山东

从运行数据分析中发现,有的厂余热发电的相对水泥窑的运转率高于100%,究其原因是当停窑后为保护设备安全需要,窑尾风机应延时停机,此时余热锅炉尚可换热但产汽量逐减,此时余热发电系统处于减负荷运行状态,因而形成余热发电运转时数多于烧成系统。另外有5台机组是二条及以上生产线配置1台机组的,其运行情况只要有1条窑生产而余热锅炉产汽量能满足汽轮机组的最低要求时,则发电系统就不停机。纵观这5台机组的相对于水泥窑的运转率由%~%不等,故余热发电系统对应水泥窑的运转率不好确定。

从上表1条窑带1台发电机组的12个厂13台机组的统计数据,余热发电对应的水泥窑运转率在93%以下有2台机组,95%左右有4台机组,98%以上的有7台机组。综合上述情况水泥窑余热[MS4] 发电系统相对于窑的运转率定为95%是可行的。

在生产控制上,余热发电系统它是水泥生产系统的一个分支,但它又有独立于水泥生产系统之外的特点。为水泥生产系统的稳定和发电系统的安全,两者之间的控制联络、数据传输、必须及时、准确、有效,故余热发电系统的控制水平的不能低于水泥生产线。

余热发电的前提是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行,电站系统的控制需要废气系统投、切余热锅炉烟道阀门或调整阀门开度时,必须事先通知水泥线中控室进行相应操控。因此,余热锅炉的进口、出口及旁通阀门的运行操作只能在水泥生产线中央控制室进行操控或授权操控,否则将影响水泥线正常生产。电站系统调节需要依据废气系统参数

进行发电系统的调控,因此阀门的开关量(对应的风量、风压、风温)必须反馈至电站控制系统和水泥生产线控制系统。

4 余热资源的确定、热力系统与装机规模

余热资源的确定

热力循环系统及装机方案

余热发电系统由于对熟料冷却机、窑尾预热器废气取热方式、系统构成、循环参数的不同,所形成的热力循环系统是不同的。目前国内水泥工厂余热发电采用的热力系统,基本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单压热力循环系统、双压(或多压)混汽热力循环系统和带热水闪蒸器的混压热力循环系统。

当经技术经济比较单压热力循环系统余热回收效率偏低、系统排出口废气温度较高时,应考虑采用双压(或多压)混汽系统或带热水闪蒸器的混压系统。

热力循环系统的选取,应根据废气参数、主厂房与余热锅炉的距离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当汽轮机主厂房与窑头余热锅炉距离较近时,采用双压或多压混汽系统有一定的适宜性;当汽轮机主厂房与窑头余热锅炉距离较远时,可考虑采用带热水闪蒸器的混压系统。

为提高系统热效率,过热蒸汽温度尽可能接近废气温度,蒸汽压力的选择则应综合考虑汽轮机效率(单位汽耗)等因素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 总平面布置

一般规定

余热发电是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的主要手段,是国家能源政策所提倡鼓励的,建设余热发电是必然趋势。因此,规定了余热发电设计应结合生产系统统筹规划。统筹规划中当余热发电不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应执行现行《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规定“水泥生产线设计中宜预留窑头和窑尾废气余热利用的建设场地及系统接口“,也就是说工厂的总平面规划、设计也应留有建设余热发电的可能。统筹规划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拆迁而节省投资和缩短建设周期。统筹规划时要注意施工时对生产的影响缩小到最低程度。

一般情况下水泥生产线虽然没有明确扩建规划,出于规模效益理念扩建仅为时间早晚问题。对于余热发电主厂房位置的选择,考虑到水泥生产线扩建后,为便于管理与节省投资,应避免形成两个主厂房(汽机房),故要求将主厂房靠近二期工程侧。

余热发电的各车间分布在烧成车间附近,不管与生产线同步建设还是后建设的改、扩建工程,它的绿化应是工厂绿化的一部分,应是统一协调的。

关于绿地率,在《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中规定:新建工厂不宜小于15%,改、扩建工程不宜小于10%;厂区绿地率不应大于20%。当余热发电与生产线同步建设时,绿地率由工厂的总平面设计统一控制;当余热发电是改、扩建工程时,绿地率的控制指标应执行不宜小于10%要求。如果水泥生产线本身已是改、扩建工程,在它的基础上再建余热发电,绿地率很难做到不宜小于10%的要求,鉴于这种情况,故本条没有规定绿地率指标,仅要求与工厂绿化相协调。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本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本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规定,结合水泥工厂余热发电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参照《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并保持相一致,确定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置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T0501—2005 水泥取样方法 1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本方法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方法适用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它品种水泥。 引用标准: GB 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 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GB 13693—1992《道路硅酸盐水泥》 2仪器设备 ⑴袋装水泥取样器。 ⑵散装水泥取样器。 3取样步骤 3.1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2分割样 3.2.1袋装水泥:毎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3.2.2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3袋装水泥取样器: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散装水泥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

入水泥—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4样品制备 4.1样品缩分 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4.2试验样及封存样 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4.3 分割样 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不得混杂。5样品的包装与贮存 5.1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5.2封存样应密封保管3个月。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5.3在交货与验收时,水泥厂和用户共同取实物试样,封存样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封。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水泥厂封存样保存期为40d;以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水泥厂封存样保存期为3个月。 5.4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晰、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 5.5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6取样单 样品取得后,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取样单. T0504—2005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1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本方法规定采用勃氏法进行水泥比表面积测定。

关于水泥厂总图设计原则的几点思考

关于水泥厂总图设计原则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自己在水泥厂总图中实践过程中的总结,应在设计中必须遵循的一些原则进行思考。 【关键词】总图设计原则; 引言: 工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国防科技等各个领域,对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工业企业总图运输设计是一门政策性强、知识面广的学科,因涉及对象多、因素多、是学科综合性极强的创造性思维活动的实践过程,它不仅与社会经济、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密切相关,还受到历史条件、时间阶段、地域场所的制约,加之人们对宏观事物的认识能力及创造精神的发挥存在着差别,亦导致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内容的差异。要求我们在进行设计时要对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还要严格遵循设计原则与相关法律法规。 下面就谈谈在水泥厂总图设计实践过程中的一些心得: 一、项目厂址选择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并与之协调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市、镇规总体规划要求。各类项目的选址都必须依据批准的城(市)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工业用地作为城市主要用地和城市形态与结构演化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在城市用地中占有的比例,是城市规划重点考虑的对象,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工业用地是工业园区合适的区位,是经过一系列基于科学性和合理性基础之上的选择和决策的结果。同时,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有着密切的关联,比如园区的道路系统和城市的道路系统及对外交通系统要紧密相衔接,园区的水电气的供应及排水的排放都需要与城市提供和接纳,有赖与城市按照城市总体建设进行规划,并纳入城市的各类工程系统,由城市统筹布局和规划建设。因此脱离了总体了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宏观指导,总图设计方案就无法批准实施。 二、满足生产工艺流程顺畅、短捷,经济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始终,形成一个“链”,各个子项以有序的结构连续生产作业。在总图设计中必须熟悉工艺流程,合理进行功能分区。虽然水泥工艺比较复杂,但是仔细琢磨不难发现其工艺流程的特点,利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可将其划成三个系统,即原物料储存

余热发电设计方案

水泥有限公司 2000t/d水泥窑余热发电工程(5MW)项目技术方案

目录 1 项目申报基本概况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地址 (1) 1.3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 (1) 1.4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2 拟建项目情况 (3) 2.1建设内容与范围 (3) 2.2建设条件 (3) 2.3装机方案 (4) 2.4电站循环冷却水 (11) 2.5化学水处理 (12) 2.6电气及自动化 (13) 2.7给水排水 (16) 2.8通风与空调 (16) 2.9建筑结构 (16) 2.10项目实施进度设想 (18) 2.11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9) 3 资源利用与节约能源 (21) 3.1资源利用 (21) 3.2节约能源 (21)

附:原则性热力系统图

1 项目申报基本概况 1.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水泥有限公司2000t/d水泥窑余热发电工程(5MW)1.2 项目地址 ,与现有水泥生产线建在同一厂区内。 1.3 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 根据2000t/d水泥窑的设计参数和实际运行情况,建设规模拟定为:在不影响水泥熟料生产、不增加水泥熟料烧成能耗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气余热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5MW纯低温余热电站。 产品为10.5kV电力。 1.4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2 拟建项目情况 2.1 建设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根据2000t/d水泥生产线的实际运行情况、机构管理和辅助设施,建设一座5MW纯低温余热电站。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范围如下:电站总平面布置; 窑头冷却机废气余热锅炉(AQC炉); 窑尾预热器废气余热锅炉(SP炉); 窑头冷却机废气余热过热器(简称AQC-SH); 锅炉给水处理系统; 汽轮机及发电机系统; 电站循环冷却水系统; 站用电系统; 电站自动控制系统; 电站室外汽水系统; 电站室外给、排水管网及相关配套的土建、通讯、给排水、照明、环保、劳动安全与卫生、消防、节能等辅助系统。 2.2 建设条件 2.2.1 区域概况 2.2.2 余热条件 根据公司提供的水泥窑正常生产15天连续运行记录,废气余热条件如下。 (1)窑头冷却机可利用的废气余热量为: 废气量(标况):140000Nm3/h 废气温度: 310℃ 含尘量: 20g/Nm3 为了充分利用上述废气余热用于发电,通过调整废气取热方式,将废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在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能源综合利用基本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降低能耗、节约投资,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的工程设计。 1.0.3 新建、扩建水泥工厂的余热发电工程或既有水泥生产线改造增设余热发电系统,设计基本原则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GB50295和《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GB50443。 1.0.4 当余热发电工程设计容含有热电联供或设有补燃锅炉时,相关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GB50049的有关规定。 1.0.5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0.6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余热发电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使用术语应符合本规规定。本规未纳入与水泥工厂余热发电工程相关的术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办法》GB/T1028、《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50297及国家有关术语标准的规定。 2.0.2 余热利用Waste Heat Recovery 以环境温度为基准,对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热载体可回收热能的利用。 2.0.3 窑头余热锅炉 Air Quenching Cooler Boiler 利用窑头熟料冷却机排出的废气余热生产热水或蒸汽等工质的换热装置,简称AQC炉。 2.0.4 窑尾余热锅炉Suspension Preheater Boiler 利用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余热生产热水或蒸汽等工质的换热装置,简称SP 或PH锅炉。 2.0.5 余热发电Waste Heat Power Generation 仅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余热进行发电,也称纯余热发电。 2.0.6 热电联供 Cogeneration 余热发电在生产电能的同时,还可生产热水或蒸汽供热。 2.0.7主厂房 Main Power Building 设有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厂房。 2.0.8闪蒸器 Flasher 具有一定温度和压力的不饱和水进入压力较低的容器中时,由于压力的突然降低使不饱和水变成容器压力下的饱和蒸汽和饱和水的容器。 2.0.9 双压锅炉 Dual-pressure Boiler 具有两种蒸汽工作压力参数的锅炉。

发动机余热发电系统设计方案

发动机余热发电系统设计方案 1.1 课题研究的背景 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现状不容乐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伟大成就,也遭遇前所未曾有过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制约。针对这些情况,中央适时地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等一系列新的观念和决策。节约型社会目的是通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国办发(2004330号文件),强调在经济活动中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同等重要性,要求经济效率和环境保护并驾齐驱。要求人类发展生态经济,追求以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污染为前提的生念经济效率,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凋统一。目前,建没节约型社会多从节能技术、绿色技术、循环经济等方面展开,这有利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深入发展。在现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通无疑是很重要的一块,而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又是不可或缺的,而发动机是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核心部件,其应用围非常广泛。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发动机的数量急速增加。以汽车为例,2005年汽车保有量达3300万台,预计2010年将超过7000万台。与之相对应的是发动机数量的剧增和废热的大量排放。调查研究表明,发动机燃料燃烧所发出的能量只有34%~38%(柴油机)或25%~28%(汽油机)被有效利用。其它的能量被排放到发动机体外,仅由排气带走的热量就占进入发动机中的燃料所产生热量的30%~45%。这一方面造成了较大的能源浪费,另一方面使周边环境温度升高,带来了城市的热岛效应等不良影响。热污染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水生物,由于水温升高使水中溶解氧减少,水体处于缺氧状态,同时又使水生生物代率增高而需要更多的氧,造成一些水生生物在热效力作用下发育受阻或死亡,从而影响环境和生态平衡。此外,河水水温上升给一些致病微生物造成一个人工温床,使它们得以滋生、泛滥,引起疾病流行,危害

余热发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余热发电岗位安全 程规操作

侯马市汇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目录: 冷却塔安全操作规程 加药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AQC、PS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汽轮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热力系统停机防冻安全操作规程 纯水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电站供电系统突发性停电安全操作规程 凝结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给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真空泵安全操作规程 余热发电车间中控操作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冷却塔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要将头发盘起, 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2、上岗人员应熟悉该部分设备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 运行参数。 3、填料层及喷嘴因水垢、淤渣导致堵塞时,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 除作业。 4、冷却塔出口冷却水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进行处理。 5、冷却塔冷水槽内的水在每运转2个月或停窑检修时进行彻底更换,并对槽内进行清扫,以防止冷却塔的长期运转使冷却水浓缩从而防止冷却塔内部和设备冷却部位的腐蚀及水垢的形成。 6、风扇在运转前须仔细检查冷却塔内部及风扇叶片上有无异物并在 用手可灵活盘动叶片的情况下(特别在风扇检修后及下雪后),如存 在上述情况需予以清除,并确认润滑油位在正常油位之上后方可起动。

风扇在运转过程中禁止人员进入冷却塔内部。 7、运行过程中发现减速机或电动机出现异常振动或异音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在试运转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正常运转。 8、运转过程中发现油位异常低下、油位计及配管漏油、油位非正常下降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9、冷却水泵在起动前应确认冷水槽内水位、进、出口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并打开水泵上部排气孔进行排气,以上顺序完成后方可起动。 10、冷却水泵在运行过程中对前后轴盘根部水泄漏情况、机组振动、出口压力予以严密监视,出现异常时应与各专业人员联系停机(单机运转时可切换运行)进行检查处理。 11、冬季水泵停运时,应关闭水泵进、出口阀门,打开水泵上部排泄口放水。 加药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应将头发盘起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2、上岗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运行参数。 3、严格按照《加药规程》及临时药品补充变更通知单进行药液的补

余热发电热控施工方案.pdf

水泥余热发电项目 热控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审 核: 批 准: 编 制: 目 录 1、工程概述 4 2、编制依据 4 3、施工准备 4 3.1施工员要对图纸进行详尽的研究4 3.2施工工具及附属设备4 3.3设备材料质量验收4 3.4施工环境4

4、主要施工内容:4 5、主要施工方法5 5.1盘柜基础槽钢制作安装5 5.2控制室内盘柜、操作台安装5 5.3接地系统安装5 5.4电气线路安装6 5.5仪表供电系统安装6 5.6取源部件安装7 5.7流量取源部件7 5.8物位取源部件7 5.9分析取源部件8 6、仪表设备安装8 7、仪表管路安装8 8、质量保证措施9 8.1文件控制9 8.2材料设备的管理9 8.3计量设备管理9 8.4过程控制9 8.5熟悉、理解图纸9 8.6认真做好自检9 8.7质量证体系9 9、安全措施10 10、现场文明施工10 11、竣工验收10

工程概述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t/d水泥窑余热发电工程(5.0MW),利用水泥生 产线产生的高温烟气,使余热锅炉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本工程由 水泥有限公司筹建,由 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期间的监理工作, 由 电力安装公司负责安装全厂热控设备安装。 编制依据 2.1 设计图纸和相关设备厂家技术资料 2.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2.3《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I31-90 2.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施工准备 3.1施工员要对图纸进行详尽的研究

施工员要对图纸进行详尽的研究,在现场施工前发现图纸设计存在的缺陷和错误,在图纸会审时把问题提出并尽快解 决。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要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3.2施工工具及附属设备 施工中需用的主要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标准表准备齐全。 3.3设备材料质量验收 设备材料到货后,检查其包装及密封状况是否良好,开箱进行外观检查,清点数量与清单是否相符,规格型号与设 计要求是否一致,附件及备件是否齐全,有无说明书及技术 文件。 3.4施工环境 室内土建工程包括地面、屋内、墙面、门窗及装饰工程等施工完毕。工艺设备基本安装就位,管架安装完毕。对施 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拆除、杂物清除干净。 4、主要施工内容: (1)中央控制室内盘柜、操作台基础槽钢制作及安装 (2)中央控制室内盘柜、操作台安装 (3)接地系统安装 (4)电气线路安装 (5)供电系统安装 (6)取源部件安装 (7)仪表单体调试 (8)仪表设备安装 (9)仪表管路安装

余热发电调试要求

32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 达标调试操作要点 一、烟道阀原则上由窑操控制 启停操作方式:任何情况下开SP锅炉时,首先打开SP锅炉的进出口风道阀门,然后再逐步关小SP锅炉的旁路阀;同理开AQC炉时,首先打开AQC锅炉的进出口风道阀门,然后再逐步关小AQC锅炉的旁路阀。 停止SP锅炉时,首先打开SP锅炉旁路阀门,然后再逐步关小SP锅炉的进出口烟道阀门;同理停止AQC锅炉时,首先打开AQC锅炉旁路阀门,然后再逐步关小AQC锅炉的进出口烟道阀门。确保不影响水泥窑的通风、正常运行。 二、窑头系统操作要求: 2.1、调整的任务 2.1.1 摸索运行的最佳料层厚度及合适的篦速。 2.1.2 摸索AQC的最佳鼓风方式。 2.1.3、调试增加篦床下鼓风量,从而增加余热发电取风量。 2.1.4、摸索进煤磨的最低温度和用风量。 2.2、调整目标:进入窑头锅炉的废气量达到或超过140000Nm3/h、温度大于400℃,锅炉产汽量大于15t/h,蒸汽温度大于370℃。对窑头锅炉来说,首先要保证进风温度,其次是尽可能增加进风量。 2.3、调整方法:篦冷机的操作应根据篦床下风机压力和液压缸推力来调整篦速和控制料层厚度,保证篦床上料层的稳定,尽量保持厚料层运行,尽量提高Ⅰ段、Ⅱ段篦下鼓风量,在保证熟料冷却前提下适当降低Ⅲ段末级鼓风量。篦冷机一段一室的篦下压力控制在7.2~7.5kp a左右,二室压力控制在5.2~5.5 kpa左右,四室压力控制在4.9~5.0kp a。 2.4、操作员调整篦冷机中部出风(即沉降室进风)温度在350℃~450℃之间;取风口处负压控制在-100~-200Pa之间。调整冷风阀,适时调整进口风温。 2.5、要保证AQC炉进风温度始终不低于320℃。 2.6、适当拉大窑头风机,保证锅炉负压、通风量,保证AQC锅炉进出口压力差大于800Pa; 2.7、在煤磨停机时,应将磨机入口的冷风档板全部关闭。 三、窑尾系统操作要求: 3.1、调整试验目的:确定原料磨的入磨最低风温,使SP锅炉回收最大余热,以求多发电。即在不影响原料磨稳定运行、基本能保证原料磨台时产量的前提下,摸索原料磨的最低用风温度。 3.2、操作员在保证水泥烧成线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逐步关闭SP炉的旁路档

玻璃余热发电方案..

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发电项目 技术方案

二零一一年一月

玻璃余热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技术方案 目录 一、玻璃余热回收概况 (1) 二、本厂窑炉尾气状况 (3) 三、装机方案及主机参数 (4) 1、烟气状况 (4) 2、装机方案 (4) 3、主机参数 (4) 四、工程设想 (5) 1、厂区规划及交通运输 (5) 2、热力系统及主厂房布置 (5) 3、供排水系统 (8) 4、电气系统 (9) 5、给排水系统 (9) 6、消防系统 (9) 7、热力控制系统 (10) 8、土建部分 (10) 五、项目实施计划 (11) 1、项目实施条件 (11) 2、项目实施进度 (12) 六、经济效益分析 (13) 1、技术技经指标 (13) 2、经济效益评估 (13)

一、玻璃余热回收概况 我国目前160余条浮法玻璃熔炉大量排放的400~500℃高温烟气,所携带的热能相当于总输入热量的35~50%,因此多数玻璃企业都会安装热管式余热锅炉来回收部分烟气热能,产生蒸汽,用于重油燃料加热和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即便如此,烟气余热的利用率也只有20%左右,仍有大量的高温烟气直排烟囱,烟气所带走的热损失非常惊人,既污染了环境,又浪费了宝贵的烟气余热资源,尤其是在南方地区或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玻璃生产企业这种现象就更为突出。 利用玻璃熔炉高温烟气余热进行发电的设想:为进一步提高余热利用率,可通过设置高效的发电用立式水管余热锅炉来充分回收玻璃熔炉的高温烟气余热资源,将其转换成过热低压蒸汽,通入汽轮发电机发电,产生使用方便、输送灵活的清洁电能,扩大余热利用途径。 玻璃熔炉余热发电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不影响玻璃的正常生产,整个热力发电系统应以稳定可靠为前题,不改变常年运行的玻璃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不因余热发电而影响玻璃产品质量。树立“玻璃生产是主业,发电是副业,副业不能影响主业,主业应兼顾副业”的工作指导思想。无论项目施工,还是发电运行,都不能停止重油加热所需蒸汽的供应。 发电效益最大化:对于中低温余热利用,关键在于工艺和设备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余热,并使设备的使用效率最高,使余热发电最大化。对于低参数汽轮发电机组而言,影响其发电量的是三个主要参数:过热蒸汽流量、压力和温度,其中流量对发电量起决定性影响,压力和温度对单位质量蒸汽的焓和汽轮机的内效率(热能转化为机械能的效率)有影响,但其

水泥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2021)

水泥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 定(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63

水泥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2021) 1总则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国家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加强防尘防毒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水泥工业的发展,使水泥工厂的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以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工程和引进的水泥工厂及其矿山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1.0.3本规定只包括工程设计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与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自身应配套的安全装置等内容不纳入本规定。

1.0.4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规定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1.0.5水泥:工厂的设计应提高生产机械化利自动化程度,对生产过程中各项不安全因素,应遵循清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告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实行文明生产。 1.0.6水泥工厂的设计,应积极贯彻“清洁生产”的思想,采用切合实际、经济合理、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减少尘源,控制污染。 1.0.7设计单位在可行性论证时,应对拟建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同时作出论证,并以专门的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必须按规定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并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 1.0.8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具体落实初步设计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和在初步设计审查中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审查意见。如有重大的方案变动,必须征得初步设计主管审批部门的同意。 1.0.9设计中应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及不产生

水泥厂 课程设计

目录 摘要 (2) 绪论 (3) 1. 工艺设计的要求、任务和原则 (4) 1.1设计要求 (4) 1.2 设计任务 (4) 1.3设计原则 (4) 2. 配料计算 (6) 2.1确保熟料率值的组成 (6) 2.1.1率值的定义 (6) 2.1.2率值的确定 (6) 2.2原始数据 (7) 2.2.1原料及煤灰的化学成分 (7) 2.2.2.烟煤.无烟煤工业分析 (7) 2.2.3.原燃材料资源 (7) 2.3配料计算 (8) 2.3.1熟料热耗的确定 (8) 2.3.2计算粉煤灰掺入量 (8) 2.3.3用计算机计算干生料的配合比 (8) 2.4石膏掺量 (9) 2.4.1概述 (9) 2.4.2确定石膏的含量 (10) 2.5混合材的掺量 (10) 2.5.1混合材概述 (10) 2.5.2混合材的掺量 (11) 3. 物料平衡计算 (12) 3.1消耗定额的计算 (12) 3.1.1烧成系统的生产能力计算 (12) 3.1.2工厂的生产能力计算 (12) 3.1.3原燃料消耗定额的计算 (12) 3.2 物料平衡表 (14) 4. 粉磨流程的选择 (15) 5. 设备选型 (16) 5.1水泥磨的选型 (16) 5.2选粉设备的选型 (16) 5.3辊压机的选型 (18) 5.4除尘系统 (19) 5.4.1除尘设施 (19) 5.4.2除尘系统的计算 (19) 参考文献与附录 (21) 致谢 (22)

摘要 水泥熟料的粉磨是水泥生产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对水泥成品的质量起关键的影响。设计的目的之一,就是在保证水泥产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成本,降低电力消耗,减少污染等。 本次设计的内容是日产2500吨熟料的水泥粉磨系统。在设备选用上,尽量选用国内设备以便维修保养方便。设计的内容具体为: 1.配料计算 2.物料平衡 3.主机选型 4.设计车间的工艺布局 在水泥粉磨环节,采用目前较为广泛使用的辊压机预粉磨系统,该粉磨系统系将物料先经辊压机辊压后送入后续球磨机粉磨成成品。该系统目前运用技术已日趋成熟,具有节能高效等特点,为大多数大型水泥厂家所接受。 关键词:配料平衡选型设计产量

水泥余热发电设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水泥余热发电设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设计/投资方案/产业运营

报告说明— 该水泥余热发电设备项目计划总投资607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投资5258.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6.53%;流动资金818.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47%。 达产年营业收入6045.00万元,总成本费用4758.68万元,税金及附 加95.83万元,利润总额1286.32万元,利税总额1559.57万元,税后净 利润964.74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594.83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21.16%,投资利税率25.66%,投资回报率15.87%,全部投资回收期7.80年,提供就业职位91个。 水泥行业是我国传统的高耗能产业,其耗能达到了建材行业耗能的75%,而建材行业作为仅次于冶金、化工的第三大耗能大户,占全国总能耗的7% 左右。此外,数据显示,水泥在生产过程中,其热量占到了水泥行业总耗 能的30%以上。因此在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的形势下,提高余热回收利用成为了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而在全球工业制造智能化发展 的今天,水泥行业打造智能化余热发电系统成为了提高行业余热回收利用 效率的重要方向。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本信息第二章项目投资单位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第四章项目建设规模第五章项目选址方案第六章土建方案 第七章工艺方案说明第八章环境保护概况第九章安全经营规范第十章项目风险评价 第十一章节能说明 第十二章计划安排 第十三章投资计划方案第十四章经济效益评估第十五章综合评价结论第十六章项目招投标方案

第一章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 水泥行业是我国传统的高耗能产业,其耗能达到了建材行业耗能的75%,而建材行业作为仅次于冶金、化工的第三大耗能大户,占全国总能耗的7% 左右。此外,数据显示,水泥在生产过程中,其热量占到了水泥行业总耗 能的30%以上。因此在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的形势下,提高余热回收利用成为了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而在全球工业制造智能化发展 的今天,水泥行业打造智能化余热发电系统成为了提高行业余热回收利用 效率的重要方向。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水泥余热发电设备项目 (二)项目选址 xx保税区 场址选择应提供足够的场地用以满足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辅助生 产设施的建设需要;场址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而且生产要素供应充裕,确保能源供应有可靠的保障。项目建设方案力求在满足项目产品生产 工艺、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合并建筑;充分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厂标准化设计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丿 标准化设计

工可编制标准化大纲 初步设计编制标准化大纲 专业设计原则 3.1 总图专业 3.2 环卫动力专业 3.3 建筑专业 3.4 结构专业 3.5 给水排水专业 3.6 通风和空调专业 3.7 电气专业 3.8 自控与通讯专业 3.9技术经济专业 4 专题设计方案 4.1主工房布置方案 4.2主工房防臭方案 4.3电梯及参观通道方案 4.4卸料门方案 4.5 垃圾吊方案 4.6 垃圾抓斗方案 4.7 炉排漏渣输送机方案 4.8 沼气进炉方案 4.9空预器方案 4.10 锅炉清灰方案 4.11 锅炉给水方案 4.12 中温、高温过热器材质方案4.13 汽轮机旁路系统方案 4.14 SNCR:艺方 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18 18 22 25 26 27 28 29 30 31 31 32 34 35 38 41 43 44 45 48 49 50 50 52

4.15 SCF工艺方案54 4.16 变频器选用方案60 4.17 ECS系统设置方案61 4.18 DCS系统设置方案62 4.19 垃圾坑渗沥液系统导排格栅设计63 4.20 关于余热锅炉采用激波清灰点的设置64 4.21 关于焚烧厂污泥协同处置方案66 4.22 关于污泥干化使用蒸汽的说明67 4.23 关于干化污泥的进炉方式68 4.24 关于常用电缆的型号规格68 4.25上海环境集团垃圾焚烧(发电)厂色彩统一规定69 4.26设备采购技术规格化标准模板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初步设计编制标准化大纲 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同时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及(建设部建质[2004]16号)和《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DL/T5427-2009)的要求,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将初步 设计文件按以下格式编排: 、卷册编排 根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可按如下分四卷编制: 1总论 项目概况 2焚烧系统 第一卷工程技术说明 第二卷 设备及材料清册 第三卷 工程概算书 第四卷 图纸 各卷编制格式及内容 各卷编制格式内容要求如下: 第一 录 目 卷工程技术说明 2.1 概述 2.2 燃料 2.3 燃烧系统及辅助系统设备选择 2.4 主工房布置 1.2 设计依据 1.3 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4 设计原则 1.5 技术引进的内容 1.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7 主要设备采购情况 1.8 需说明的问题

水泥余热发电锅炉运行规程

锅炉运行规程

目录第一章运行管理制度第一节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二节运行交接班制度第三节巡回检查制度第二章设备规范 第一节AQC 设备规范 第二节AQC 设计要点 第三节SP 炉设备规范 第四节SP炉设计要点第五节ASH 过热器设计要点第三章锅炉检修后的检查与试验第一节锅炉机组检修后的检查第二节检修后的试验第四章锅炉机组的启动第三节SP炉的启动 第四节AQC 炉的启动第五节ASH 过热器的投运第五章锅炉运行中的监督和调整 第一节锅炉运行中调整的目的和任 务 第二节锅炉运行中注意的事项 第三节锅炉的正常运行 第四节安全附件的操作与管理 第五节锅炉排污 第六节锅炉除灰第六章锅炉机组的停运与保养第七章事故处理 第一节事故处理总则 第一节启动前的检查第二节事故处理 第二节启动前的准备 第一章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节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 1.1 总则

1.1.1 锅炉运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锅炉运行技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1.1.2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值班岗位,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1.1.3 严格执行调度操作命令,接到命令时,应复诵无误。使用生产电话时,应互通姓名。 1.1.4 每小时认真仔细地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和问题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1.1.5 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努力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种生产记录。 1.1.6 及时做到事故预想,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异常和事故时应认真分析及时处理。进行事故分析时应实事求是,不 隐瞒真相,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1.1.7 爱护公共财产,保持现场和设备的整洁,保持现场图纸资料、记录报表的完整,搞好文明生产。 1.2 职责 1.2.1 行政上受本班班长领导,业务上受专业技术人员领导。 1.2.2 接班前认真查阅值班记录和运行日志,检查仪表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交班人员。 1.2.3 了解上班运行情况,对设备缺陷应做到心中有数。 1.2.4 值班期间密切监视仪表变化,力求安全经济运行。 1.2.5 锅炉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准确、果断地判断,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2.6 对所属设备应按规定全面检查。 1.2.7 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运行报表每小时一填。 1.2.8 对现场卫生认真清扫。 1.2.9 做好烟气流量、汽压、汽温、水位等参数的调整工作。 1.2.10 离开现场应向班长请假。 第二节运行交接班制度 2.1 接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凡酗酒或身体不适应者,不得接班,交班人员也不应交班,并向电站领导汇报。 2.2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现场,察看设备运行日志和记录,全面检查和了解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 和检修情况,检查设备是否完善,各项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3 接班人员对异常设备应注意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2.4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交接,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 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提出的意见,做好清洁工作和补充好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经接班人员同意双方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2.5 交接班时若发生意歧,不应争吵,应向双方班长汇报,协商解决。 2.6 正点交接班,并办理接班手续,如遇接伴人员未到现场,交班人员应报告领导,坚持值班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2.7 接班后,应主动向班长汇报运行情况,设备备用或检修情况。 2.8 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操作完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 第三节巡回检查制度 3.1 巡回检查制度是消灭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水泥厂设备安装验收规范(DOC 63页)

水泥厂设备安装验收规范(DOC 63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及一般规定 第1.1.1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规范规定了水泥厂的机械设备及计量 设备的安装要求及试运转规定。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型 水泥厂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1.1.2条一般规定 一、水泥厂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应按本规范执 行。 二、本规范未包括的、或有特殊要求的机械设 备,其安装施工及验收按国家现行的《机械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按随机文 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施工中,施工人员如发现设计有不合理 和不符合实际之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 出,经研究决定后,才能按修改后的设计施 工,安装单位不得自行修改设计。 四、设备安装工程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大型零 部件及重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 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出厂合格证 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检验或试验,符

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在施工中,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 并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 术、劳动保护和防火等有关规定。 六、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 运输道路、水源、电源、施工场地、安全措 施、主要机具、材料和劳动力等应有充分准 备,并作合理安排,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七、设备安装工序中,如有恒温、防震、防尘、 防潮、防冻、等要求时,在安装地应具备或 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进行该工序的施 工。 八、利用建筑物作吊装搬运设备的承力点时, 必须符合结构允许的负荷量。 九、设备安装施工中,一般设备安装和主要设 备安装中的一般工序,应认真进行自栓,并 做好自栓记录。对主要设备的主要工序,在 自栓合格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有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共同参加的会栓,并作好双方确认 后的会栓记录。各工序的检查记录应完整、 准确,并作为竣工、验收的资料。 十、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检查合格,作

日产5000吨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设计方案-

5000t/d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基本设计方案 ××××年×月×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余热条件 (1) 三、发电系统主参数的确定 (1) 四、余热发电工艺流程简述 (2) 五、余热锅炉与水泥生产工艺系统的衔接 (3) 六、工程条件 (4) 七、主要技术指标 (6) 八、项目定员 (7) 九、工程进度计划 (7)

一、项目概况 ××公司现有一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为充分回收利用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的余热资源,缓解日益紧张的电力供求矛盾,本工程拟对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一套装机容量均为10MW的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力求做到充分利用工艺生产余热,达到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余热条件 依据以往的工程经验,对生产线的烟气参数进行了整理。 单条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条件如下: 1)窑尾余热锅炉 窑尾预热器出口废气量:330,000Nm3/h 进锅炉废气温度:340℃ 余热锅炉出口温度:220℃(进原料磨烘干原料) 含尘浓度(进口):80g/Nm3 2)窑头余热锅炉 熟料冷却机抽气口废气量:220,000Nm3/h 进锅炉废气温度:380℃ 余热锅炉出口温度:85℃ 含尘浓度(进口):≤8g/Nm3(设置预除尘装置) 三、发电系统主参数的确定 根据目前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及装备现状,结合水泥窑生产线余热资源情况,本工程装机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双进汽技术。采用双进汽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系统循环效率。使低品位的热源充分利用,获得最大限度的发电功率,降低窑头(AQC)双蒸汽余热锅炉的排气温度;其次,双进汽系统的二级蒸汽经过过热,保证汽轮机内的蒸汽最大湿度控制在14%的以下,使汽轮机末级叶片工作在安全范围内,提高机组的效率;再次,双进汽系统的低压蒸汽可用于供热、洗浴等方面,在烟气余热变化较大时,可不进行补汽,提高了系统运行灵活性。 5000t/d生产线10MW余热发电系统: SP炉:主蒸汽压力1.7MPa,主蒸汽温度320±10℃,产汽量为23.9t/h;

余热发电安全操作规程

湖南邵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规程 发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加药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应将头发盘起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2.上岗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运行参数。3.严格按照《加药规程》及临时药品补充变更通知单进行药液的补充、稀释作业。 4.当药箱液位在低于搅拌机叶片以下时,禁止搅拌运行,以免发生振动或传动轴偏摆造成传动轴的永久变形。 5.严格按照设计加药量来调整加药泵的柱塞行程,避免加药量的错误从而导致设备的操作或药品的浪费。 6.运转前需对装置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药箱中的液位及泵体润滑油位进行确认(冷却塔加药装置另需确认泵头上方油箱中的润滑油)无异常后,方可开机。 7.运转时需确认泵的旋转方向,如果逆向旋转,则润滑油将不能向轴承部位供油从而导致轴承部位的发热、磨损或损伤。 8.巡检时应对药箱中的液位,进、出口压力进行监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泵体进行拆卸、调整;各装 置的润滑油位至低线时应即时予以补充。 9.泵长期停运后再次运转时,需排放泵入口侧的空气。 10.冬季运行时,应注意检查药液是否冻结或低温下药液中是否有结晶

湖南邵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规程体析出,若有上述现象出现,应采取有效的解冻、防冻措施。 1.长期停运时,应将药箱或管道中的积存药液排出,并清洗干净。2.本电站加药装置所使用的药品在高浓度下均属于烈性药品,具有毒性和腐蚀性,进行药品的补充及稀释时要多加小心,如不慎溅到身 体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时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二、冷却塔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要将头发盘起,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2.上岗人员应熟悉该部分设备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运行参数。 3.填料层及喷嘴因水垢、淤渣导致堵塞时,须确认拉闸停电挂牌后方可进行清除作业。 4.冷却塔出口冷却水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进行处理。5.冷却塔冷水槽内的水在每运转2个月或停窑检修时进行彻底更换,并对槽内进行清扫,以防止冷却塔的长期运转使冷却水浓缩从而防止冷却塔内部和设备冷却部位的腐蚀及水垢的形成。 6.风扇在运转前须仔细检查冷却塔内部及风扇叶片上有无异物并在用手可灵活盘动叶片的情况下(特别在风扇检修后及下雪后),如存在上述情况需予以清除,并确认润滑油位在正常油位之上后方可起动。 风扇在运转过程中禁止人员进入冷却塔内部。 7.运行过程中发现减速机或电动机出现异常振动或异音时,应立即停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 2010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 – 2010 1总则 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国家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规定,保证水泥工厂的设计符合劳动卫生要求,控制各类职业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泥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线工程设计中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计。 1.0.3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4水泥工厂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应做到技术先进、设施可靠、经济合理,从源头控制职业健康风险。 1.0.5进行废物协同处置的水泥工厂,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

有关标准和规定。其废物的储存、预处理、处置废物系统等,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要求。 1.0.6水泥工厂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辅助用室auxiliary rooms 为保障水泥工厂生产、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所配备的场所。 2.0.2劳动安全labour safety 在生产过程中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2.0.3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 生产过程中对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引起职业病发生的防范措施。3基本规定 3.0.1水泥工厂的工程设计应在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基础上,降低职工的劳动强度,对生产过程中各项不安全、危险有害因素应遵循消除、替代、隔离、防护等基本原则,采取改善劳动条件、实行文明安全生产的措施。 3.0.2水泥工厂的工程设计应对拟建项目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做出论证,并应提交职业健康安全专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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