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撰写专利

浅谈如何撰写专利
浅谈如何撰写专利

浅谈如何撰写专利(专利怎么写?)

1.引言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法律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申请文件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能否获得专利权、影响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也会影响该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因此,能否撰写出一份既适合具体发明的特点、又符合法律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关系到专利申请人的切身利益。

2.专利代理人形成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及其他附件。

其中,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中的核心文档,一旦授权则具有法律效用,其限定了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是独立权项,一个权利要求书可以包含多个紧密相关的独立权项,每个独立权项可以认为是一个保护的核心,在这个核心的周围还可以有多个从属权项用于扩大或深化独立权项的保护范围,从而实现对专利保护范围的最大化。

说明书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说明,其中“技术背景”用于向专利审查员说明本专利的来由、背景,表明本发明的需求迫切性;“发明内容”说明如何解决问题;“有益效果”阐述专利的创新点(审查员判断是否能够授权的关键);“具体实施方式”中需要举出几个例子,向审查员证明权利要求书中所述的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都是可行的(不可复现的东西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专利撰写中,代理人首先需要获得申请文件。从信息加工的角度来看,所谓专利申请文件,就是通过对发明人技术思想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加工,获得的特定形式的信息产品。换言之,获得专利文件的过程就是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加工的过程。实际上,专利代理人的工作性质即可体现为:信息的采集、整合、包装,最终获得信息产品,供信息受众消费。

2.1专利申请文件的文本结构及主要内容

2.1.1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由一组权利要求组成,一份权利要求书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中所描述技术特征的总和是该发明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的形式分类

1)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书文档的主体,用于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为解决其技术问题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涉及内容足以构成保护客体,使之区别于其它技术方案。

例如,为解决擦铅笔字问题而发明一种笔,独立权利要求如下撰写:

1、一种铅笔,包括铅笔和橡皮头,其特征在于,橡皮头与铅笔的末端连接。

这里铅笔和橡皮头就是必要技术特征,而如何连接橡皮头与铅笔的铁皮是不必要的。

2)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是对另一项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即,从属权利要求中描述的是附加的技术特征,是对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继续上个例子,还可以添加以下从属权项以扩大保护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一种铅笔,还包括铁皮,用于将橡皮头固定在铅笔末端。

3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一种铅笔,还包括粘合剂,用于将橡皮头固定在铅笔末

端。

权利要求的内容分类

1)产品权利要求

产品权利要求是对物的权利要求,包括人类技术生产的物,如物品、物质、材料、工具、装置、设备仪器、部件、元件、线路、合金、涂料、水泥、玻璃、组合物、化合物等。产品(装置)权利要求用于描述产品的结构特征,其中的内容需要包括产品(装置)的部件以及各部件的连接关系、相互作用。

例如上文中铅笔的例子,“铅笔和橡皮头”是部件,“橡皮头与铅笔的末端连接”是部件的连接关系。

2)方法权利要求

方法权利要求涉及时间与空间,也就是在时间的先后顺序,空间上不同的地点或移动,例如: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安装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

方法权利要求应当用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步骤或流程等来描述。

2.1.2 说明书

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书的支持文档,也就是说权利要求书中涉及的所有技术特征都必须包括在说明书内部。并且说明书还需要清楚、完整地公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记载足够的实施例,并需要确保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从而实现向社会充分地公开发明内容。

说明书包括以下几部分:

发明名称(不多于 25 字);

技术领域(简要叙述发明的涉及领域,便于专利审查机构分类);

背景技术(展开介绍本发明相关的应用背景、现有技术的优缺点);

发明内容(复制权利要求书的全部内容);

有益效果(说明本发明的创新性与新颖性);

附图说明(说明书附图中所有编号对应的名称);

具体实施方式(尽可能的详尽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证明专利的可行性)。

2.1.3 说明书附图

附图是说明书的一个组成部分,用图形补充文字部分的描述,帮助理解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1)机械、电学、物理领域中涉及产品的发明,说明书中必须有附图。

(2)发明有几张附图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图号。

2.1.4 说明书摘要

摘要是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述,用在专利公开后的文档首页,它仅是一种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效力。

2.1.5 摘要附图

摘要附图用在专利公开后的文档首页,它仅是一种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效力。

3.专利撰写两大步骤

任何一个专利申请文件的形成都需要经过以下两种基本的工序:采集信息资料、对采集获得的信息资料进行面向其产品目标的处理。前者可定义为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后者可

定义为面向目的的信息加工。前者突出信息资料搜集,要求准确、完整;后者突出信息加工的目的性,要求既能够准确完整地传达信息内容,还要以加工目的为导向,对这些信息的形式进行整理、组合、删减、抽象、概括,这个过程中,往往还需要揭示埋没在原来信息材料中没有被明确表达出来的隐含信息。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的生产加工过程而言,由于待加工的信息是存在于发明人处的原始技术方案,其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才能为专利代理人所获知和利用,这一过程在一般情况下是无可替代的。因此,专利申请文件作为信息产品必然具有原始的信息毛胚才能被最终加工成型,这种毛胚一般表现为专利交底书。专利交底书是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过程中最终获得的中间产品,其本身不具备专利文件所需要的法律性和逻辑性,但是,它必须表明这些原始信息的真实内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其本身也就要求具备一定的逻辑性,这种逻辑性的目的是为完整、准确地表述信息服务的,其目的是防止信息在后续的加工过程中被误解。综上所述,专利撰写过程包括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连接的步骤,第一步骤是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过程,具体产物是技术交底书;第二步骤是面向信息产品的加工过程,具体产物是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文件。

3.1 信息采集的具体细化

3.1.1 增补专利代理人提炼出交底书中的核心思想后,往往发现原有交底书中提供的材料还不能充分支持这些提炼后的技术思想,为此,专利代理人需要以各种方式对信息进行增补。一个主要的方式是系统地向发明人索取需要增补的内容。此外,专利代理人还需要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以及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从各种渠道获得相关的技术知识。

3 .1.2 删减专利代理人在提炼的基础上,一般都会发现技术交底书中有些内容是与主题思想无关的叙述,有可能需要删除,避免引入不相关的内容,干扰了清晰的逻辑主线。当然,这个步骤是需要谨慎的,避免造成信息丢失。

3.1.3 变形专利代理人往往需要在对技术方案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专利撰写的法律要求,将现有的技术方案以另外的面貌展示出来。尤其是一些倾向于智力活动规则的专利,需要专利代理人采取措施,挖掘出技术交底书背后的技术内容,改变其外在的面貌,使其以技术的形式展现出来。同时,尽管专利代理人的一切工作都是从专利交底书出发的,但是,决不意味着专利代理人在信息加工中不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其实,专利代理人也需要进行大量的创造性的劳动,具体而言,就是需要采取多种信息加工方式,在原有材料的基础上,使信息以全新的面貌展现在人们面前。

3.1.4 提炼即从现有技术信息中概括获得技术思想的核心。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发明人提供的多个相关技术方案中,什么是本质,什么是对现有技术的核心贡献,都需要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概括出真正重要的核心思想。这实际上是对发明人交底书中提供的信息的一次再加工,提炼出来的内容可能能够发现发明人技术交底书中蕴含,但是,却无法清晰表达的信息。这个工作也是充分体现代理人核心价值的地方。专利代理人有时能够给发明人一种比发明人自己还了解其技术的感觉,实际上,绝不是代理人对技术的理解超越了发明人,而是其对信息提炼的能力帮助其抓住了发明人自己没有完全意识到的技术核心。

4. 专利撰写要诀

4.1 将最核心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

将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本专利所必须的技术特征,可能的结果是:该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或者,他人可能就未揭示的必要技术特征自行申请专利;并且,利用没有包含必要技术特征的专利权提起侵

权诉讼,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因此,在撰写中,应该在对必要技术特征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将必要技术记载到独立权利要求中。但并不是说,要将申请专利产品的全部零件都记录到独立权利要求中,而是要记载:

1)用于完成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

2)记载到权利要求里的技术特征是经过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产生的比较上位、比较概括和核心的技术特征;

3)必要技术特征的描述与现今已有技术是可区别的,并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4.2 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因为从属权项具有可选择性,可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

在独立权利要求记载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同时,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

例 abc 为核心,d 非必要内容,若独立权项写为 abcd,则别人可以稍作修改,重新申请新的专利,例如申请专利 abce 不构成侵权。

4.3 避免一项专利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没有从属权利要求(造成的)保护的范围过小;

一项好的专利申请,应该在权利要求1 里记载较少、较核心、较抽象的技术特征,以争取较宽的保护;同时,还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尽可能多地记载细化的技术特征或为解决一般问题的技术方案。

4.4 避免独立权利要求对技术方案的表述过于具体或过于抽象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范围过大,无法授权;

4.5 避免逻辑上的不一致;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里,避免逻辑上的不一致,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术语的表述要一致;

2)权利要求之间互相引用关系要清晰;

3)保证说明书的附图标号与实际图号一致;

4.6 避免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划分错误;

与现有技术进行划界可以表明所申请专利的新颖性,但是如果没有把握准确划分,不如不作划分,全部作为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这是因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而言,没有划分的权利要求书被授权后,不会因为没有划界或划界不正确而影响专利的有效性;对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过程中有机会参考审查员引述的最接近对比文件,在答复审查意见的同时,可通过讨论明确对权利要求的划界。

4.7 避免背景技术太简单、太空泛

说明书里的背景技术撰写过于简单,多半是由于对现有技术的不了解,在不了解现有技术的情况下,就难以准确把握主要创新性与新颖性。创新性与新颖性不突出会十分致命,专利审查员会认为专利不具有创新性而不予授权。

最好能将检索到现有技术进行总结(现有专利、文章、专著),写入背景技术中,同时在技术背景中介绍本发明专利的需求来源,进一步说明所申请专利的迫切性。

4.8 避免技术理解错误使撰写之表达无法被理解甚至不可实现

这可能是专利作者的低级错误,也可能是“垃圾专利战略”的重要手段。如果属于前者,

可能由于专利审查制度上的缺陷获得授权,但在行使专利权时可能造成困难或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

4.9 避免公开不充分

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可能导致专利被驳回或被宣告无效,更重要的一点是,权利要求书的在与审查员沟通后进行的修改都必须来自于说明书中,如果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则导致权利要求书没有任何的修改余地。

5.专利撰写四要素(以机械产品专利为例)

5.1 名称

确定名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专利代理人的功底之一是要为产品的某个组件或者零件命名。

因为申请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可能根本没有为产品的各个零件命名,或者即便提供了名称,也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或者提供的名称不利于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例如:第一种情况,假设发明人把某个部件称为“弹簧”,但是任何“弹性件”都能完成相同功能,则作为一个合格的撰写人必须将弹簧改成“弹性件”,这是一种上位化,扩大申请人的保护范围。

第二种情况,假设发明人把某个部件称为“××带”,但是这里的“带”字就限定了形状和结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带”指的是又扁又长的物件,“带”字本身就具有形状和结构的双重描述,如果“又长又扁”本来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就不应该采用“××带”的名称,改成“××件”就不具有“又长又扁”的形状和结构特征,能扩大保护范围。由此可见,名称的选择,对于撰写质量的好坏、保护范围的大小是很有关系的。

最好的名称是“功能词+万用词”,目的是通过增强上位化和避免多义性来扩大申请人的保护范围

功能词指的是该零件的作用是什么,例如:移动、转动、连接、遮挡和撕扯等,万用词是部、件、装置和设备,

可以将零件命名为连接部、连接件、连接装置、连接设备、遮挡部和遮挡件,诸如此类等等。将零件命名为功能词+万用词,既能够恰如其分,又能最大程度上扩展保护范围。

5.2 结构

机械产品专利本质上要求具有形状和构造,这两种特征自然是应该具备。结构包括形状和构造,形状是圆、方的平面形状和球、立方、棱柱、圆锥、棱锥等立体形状,构造是空心、挖槽等无法用单一形状描述的在形状的基础上开具的复杂结构。机械产品专利要保护的产品是由各个部件组成的,而各个部件还具有不同的部分,如图所示水笔的附图。

一只常用的水笔,如图5,可以写成由笔帽1、笔体2和笔芯3组成,而笔帽1还包括笔帽体11(套在笔头22和笔杆21的圆筒)和笔夹12(固定于笔帽体11的可夹在衣服兜的长条),笔体2包括笔杆21(空心圆柱体,内有容纳笔芯3的空间211)、笔头22(能从笔杆21拧下来换笔芯3的空心带孔圆锥体,具有容纳笔芯的空间221和穿过笔芯的孔222)和握笔器23(套在笔杆21上的空心圆柱体)。

机械产品专利遇到实体部件和虚体部件的不同,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实体部件是一种形状,虚体部件是一种构造。所述笔杆21是个很简单的空心圆柱体,描述其形状只是用“空心圆柱体”就足够了,这里实体部件就是圆柱壁面,虚体部件则是圆柱壁面围绕形成的容纳笔芯的空间211。同样对于笔头22来说,实体部件是空心带孔圆锥体,虚体部件则是容纳笔芯

的空间221和穿过笔芯的孔222。

实体部件是存在实体的部件,而虚体部件是实体部件之上形成的孔、槽之类的虚体空间。在描述机械产品专利的形状和构造时,免不了总要面对实体部件和虚体部件的区别。也许可以说实体部件常常对应形状,而描述虚体部件时就要用到构造。比如所述的“袋部”,就是因为用实体部件围绕形成了容纳物件的虚体空间,虚体空间只用形状无法准确描述特征,所以要用到“袋部”这种构造描述。“袋”不是一种形状,没听说过“袋”形物品,“袋”是一种构造。

虚体部件是很重要的,通孔、燕尾槽、滑道这类的东西都是虚体部件,是实体部件围绕形成的空间构造。

什么是形状,什么是构造,研究这个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有意义的是,在撰写机械产品专利的时候,必须有意识地考虑,组成产品的部件的形状和构造是否是必要技术特征,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则只确定部件的名称即可,是必要技术特征就要考虑如何描述形状和构造。

5.3 材料

机械产品也是保护材料的,但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材料。机械产品的每个零件,其技术特征也可能是材料本身的改进,所以也有可能成为机械产品的必需技术特征。

5.4 位置与连接关系

位置和连接关系也是撰写机械产品专利必须考虑的问题,连接关系其实是机械产品专利最重要的技术特征,比结构更加重要,但位置特征也是机械专利绝对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

有的时候形状和构造不一定是技术特征,但连接(位置)关系永远都是机械产品必需的技术特征。在机械产品专利的撰写中,连接关系必须永远注意,描述任意一个部件都必须通过它与其它部件的连接关系来定义它。比如前述的笔帽1包括笔帽体11和笔夹12,在描述笔夹12的时候可以不写笔夹的形状和结构,但是必须写明“所述笔夹12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的一端”,位置就是“一端”,连接方式就是“固定连接”。

在所有这四个要素中,名称、位置和连接关系在权利要求书中是必须作为必要技术特征描述的,除非是前序部分的共知常识,如果罗列部件名称,北京德权知识产权代理,却丝毫不提及位置和连接关系,技术方案也是不完整的。比如“笔帽1包括笔帽体11和笔夹12”,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保护范围不清楚,这是驳回申请的理由,也是无效宣告的理由。正确的写法是机械产品专利永远都要把位置和连接关系作为技术特征来描述,比如“笔帽1包括笔帽体11,以及固定连接于所述笔帽体11一端的笔夹12”。

6.结束语

以上概括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仅是笔者在专利申请代理中的一些基本体会,仅供参考而已,

实际撰写过程中还有许许多多需要掌握的规则与技巧,有待我们结合每一个不同的申请文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提高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力争每项发明创造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

作者:北京德权知识产权代理人徐松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 专利制度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重要的规则。按照这一规则,谁拥有专利,谁就拥有市场主动权,而拥有专利的关键不但在于专利的申请,更在于专利权的获得和专利权的有效性。只有在申请阶段保证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才可能保证专利权的获得及其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保证市场运作的收益。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对一项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的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对一项专利权能否形成、专利权人能否获得有效的合法、最大化的法律保护,起着关键的作用。我国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均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提出了详尽的要求。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同于纯技术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兼具法律性和技术性,其撰写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授权以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 为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加快专利审批进度,使发明创造得到较好的保护。撰写专利申请文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严密性:避免不必要、不恰当的用语,或者不严肃的口语化用语,以避免对专利的保护范围造成无谓的限制或损害。 2.准确性:内容的描述,用语应当清楚、准确、无歧义。 3.规范性: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 4.逻辑性:内容的描述应当保持前后一致,富有逻辑性,不能前后矛盾,模糊不清。 5.条理性:内容的描述应条理清晰,结构合理。 6.客观性:在描述技术内容时,保持对技术内容的客观分析,避免在技术内容中加入主观臆断的内容。 专利说明书的撰写原则 说明书是一个技术性文件,是专利申请文件最重要的一部分,是申请专利的核心文件。同时,说明书也是一个法律性文件。在实践当中,说明书撰写的好与差,将会影响到专利权是否能够获得。 笔者认为,在撰写专利说明书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 一、再创作:说明书基于技术交底书,是对技术交底书的再创作,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技术交底书内容的描述思路、语言进行充分调整和修改。 1.对技术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方案应有所扩展,不能仅依据技术交底书撰写说明书,应将具体实施方式扩展至合理的数目和范围: 2.对技术交底书中描述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以及本发明的内容进行整理和调整,以满足说明书背景技术和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要求; 3.增加或补充部分技术内容,以达到公开充分的要求; 4.对技术描述的思路进行整理,增加描述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尤其要突出描述与权利要求相对应的实施方式:5.修改用语不严谨、不规范之处,消除用语前后不一致和错别字明显的形式性问题。 二、充分理解:在撰写专利说明书之前,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当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的内容。 1.通过查阅网上资料、书籍或专利文献等资料,熟悉发明内容所涉及到的技术的基本知识: 2.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内容,明确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性技术特征、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有益效果。 3.要谨慎删改。充分公开是专利说明书的一个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对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删除和修改;当必须对发明人提供的实质性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删除和修改时,应与发明人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并得到发明人的(书面)确认。 4.要注重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结合。在撰写专利说明书时,应当以自然语言描述技术方案,尤其是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应当以自然语言的方式描述计算机程序和流程;对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应当反复推敲,尤其是对作为兼顾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严谨性的谓语的动词的反复推敲;同时还应避免所用的描述用语过于生硬或者刻板。 5.要层次清楚。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应当使具体实施方式的逻辑结构、体例层次清楚:根据情况的需要,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可以采用“金字塔”结构或者“倒金字塔”结构,但整个具体实施方式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在后出现的技术特征或术语,应当在前有所说明,不得突然出现在前未出现的技术特征或术语;同时,前后段落或上下文之间应有良好的承接关系,应避免“东拼西凑”、“东拉西扯”、“前后不一致”、“逻辑结构不清”等情况的出现。 6.要充分公开。对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在描述上应当充分公开,清楚、且具体地说明了整体技术方案的内容;对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应当尽可能阐述每个技术特征的特征。用途、工作原理,以及尽可能阐述各技术特征与其它技术特征的连接关系或工作关系等,从局部到整体或从整体到局部,或从抽象到具体地体现出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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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开”判断中,“清楚”、“完整”和“能够实现”应当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对说明书的三个并列要求,其中的“能够实现”是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的根本和关键。由此可以看出,“清楚”、“完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能够实现”是“充分公开”审查中涉及的重要概念,是判断说明书是否满足“充分公开”规定的基本要件,其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和“能够实现”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针对“能够实现”和“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审查指南》做出了具体解释。“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当清楚地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详细地描述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完整地公开对于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程度(该段文字为2010版《审查指南》新增内容,其进一步正面解释如何使得申请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审查指南》还列举了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的五种具体情形:(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2]。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说明书是否满足“充分公开”的主体,《审查指南》中指出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定义适用于《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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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

浅谈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能够决定一个技术方案的命运,追求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是申请人不惜代价要作的事。所谓申请文件质量高,是指一个申请文件表述的技术方案具有较强的有效性,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具有较少的撰写损失。因此,在申请人进行文件审核或者代理人进行文件撰写时,如果能够尽可能发现申请文件的不当之处,就可以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 高质量申请文件有四个明显的特征:(1)主题抓得准;(2)权利要求、说明书清楚;(3)权利要求、说明书有效且说明书公开充分;(4)权利要求层次分明、保护范围适当。只有在撰写阶段充分认识现有技术和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审查、无效,甚至诉讼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才有可能撰写出具有上述特征的申请文件。一般认为,申请文件的撰写依赖代理人的三方面要素:技术能力、法律修养和基本素质。技术能力能够影响代理人与发明人的交流质量,从而影响技术方案的挖掘是否充分以及对技术方案的再创造程度;法律修养(主要指专利法修养)决定了代理人是否能够将一个技术方案按照法律的要求恰当地撰写出来,并且这种撰写充分考虑到了审查阶段和可能出现的无效、诉讼阶段出现的问题;基本素质能够决定撰写效率、减少撰写损失的程度等。由于撰写不当能够降低申请文件的质量、影响其有效性,但是任何人的所述三要素都不可能完美无

缺,尤其在所述三要素有缺陷时,更难以避免撰写损失,因此,讨论评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基本原则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申请文件质量不佳会以多种形式出现,例如,口头语、方言土语、语句过于复杂和语法规则杂乱可能导致文件内容不清楚等问题。本文要讨论的基本原则不涉及上述纯粹由代理人基本素质导致的问题,只涉及由于三要素缺陷导致的专利法的理解问题,更具体地说涉及审查指南的理解和运用的问题。 鉴于审查指南规定了专利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和权利要求的撰写原则,因此,依据审查指南所规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方式和规定可以获得内容“匹配原则”;依据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和规定可以获得“镶嵌原则”、和“替换原则”,上述原则可以用于确定申请文件是否存在形式、构思等缺陷,例如表述方式缺陷。 所述匹配原则,就是核查说明书的主题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与(独立)权利要求(发明方案)、发明效果之间的匹配关系,如果上述内容的每个部分不清楚、表述有缺陷或各部分之间逻辑上不协调,相互不支持,就不符合匹配原则。因此,该原则可用于审核说明书各部分内容、各部分内容之间,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之间,权利要求的各个特征自身、特征之间以及有引用关系的不同权利要求之间的内容是否匹配,从而确定上述内容是否

计算机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算法专利本质上是方法专利,采用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的思路写,即针对现有技术的编码算法存在哪些技术问题(例如解压缩时间长、压缩后的图像分辨率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编码方法,这种编码方法是怎样的(压缩算法的流程),从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而带来怎样的有益效果。 算法的专利是指它的实现,未具体实现的理论本身不可能取得专利,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引用、阐述、公开。 还是采用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的思路写,即针对现有技术的编码算法存在哪些技术问题(例如解压缩时间长、压缩后的图像分辨率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编码方法,这种编码方法是怎样的(压缩算法的流程),从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而带来怎样的有益效果。算法的专利本质上还是方法专利。 浅谈计算机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周嗣勇 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已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美国、欧盟、日本等软件发达国家相继确定了给予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我国也在专利局颁布的《审查指南》中对计算机软件专利进行了规定。尽管如此,现阶段我国对于软件类专利的申请还是有较大的限制,从主观因素考虑,审查员对于软件类专利申请的审查也相对“严格”。因此,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相比,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在撰写方法上也有所区别。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做一些简单介绍。 一、针对专利法第25条: 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这里所说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包括数学方法以及一切属于以人的抽象思维、主观意念或者感觉为特征的非技术方案。 首先应该注意的是主题的命名,应避免“程序”、“补丁”、“指令”、“算法”等形式的命名。尽管专利法第25条规定了一系列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是在实际撰写中,该问题还是比较容易避免的。主要方法是在方案中增加技术特征,使方案的内容不仅限于程序或算法本身。 对于计算软件而言,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是,首先假设一个执行主体,该主体具有逻辑计算或判断等数据处理功能,然后基于这个执行主体,从“数据处理”的角度进行方法或装置权利要求的撰写。这类权利要求往往具有比较统一的模式,对于方法权项为“输入(接收)源数据—处理数据—输出(发送)结果”,相应对于产品权项为“输入(接收)模块—处理模块—输出(发送)模块”。在实际撰写中,“数据处理”往往是体现发明点的重要部分,需要重点描述,而根据方案的具体情况,在不影响整体方案的前提下,有时可以省略“输入(接收)”或“输出(发送)”方面的特征。有些时候,也有必要说明如何应用数据处理的结果来解决技术问题,例如基于程序或算法的控制方法等等。 一般来说,按照上述模式撰写的权利要求,由于涉及了“数据处理”这样的技术特征,因次就整体而言并不是智力活动规则或方法,这样就基本可以避免依据专利法第25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二、针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

浅谈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浅谈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作者姓名:朱颖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化学发明审查部 摘要 通过实例分析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撰写技巧及注意事项。核心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合理要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并注意寻求多层次的保护,外围专利申请文件应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并且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应避开核心专利公开的内容。 关键词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核心专利 外围专利 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是否具备自主创新能力,而专利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核心专利的保护和外围专利网的构建。现实情况中,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失误,一些核心技术未得到专利保护,或者因为专利权保护范围过小,被人很容易通过一些规避手段绕开;同时一些外围专利网也未成功建立,或导致自身的专利墙不牢固,或不能制衡竞争对手。因此高质量的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申请文件对于企业的专利保护至关重要。本文拟通过一些实例分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策略。 1.核心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1.1独立权利要求应合理要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 一般来讲,核心专利是原创性的,是为了生产某个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无法或者难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专利战略或者规避设计而绕开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1)。但即使是原创性的研究成果,企业科研人

员往往也是基于有限的几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研发,这从节约科研成本的角度看是无可厚非的,但到了专利申请阶段,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常常由于不善于在具体实施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概括,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使得他人很容易绕开被授权的专利,从而失掉了核心竞争价值。 例1 专利权人自主研发了一种化合物A,其和已有化合物B组合后治疗疾病X的疗效显著。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治疗疾病X的药物组合物,由化合物A和化合物B组成,二者的重量比为1:10。被诉侵权的药物组合物中除包括重量比为1:10的化合物A和B以外,还包括一些辅料成分。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对“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判决(2),该判决中认为对于封闭式权利要求,除限定的组分和可能具有通常含量的杂质外,别无其他组分,这与历版《专利审查指南》对于封闭式权利要求的解释是一致的。判决中认为封闭式权利要求使用的措辞已经将除限定组分之外的组分排除在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外;如果通过适用等同原则,将专利权人明确排除的结构组成部分或者方法步骤重新纳入封闭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要求构成整体等同,既不符合适用等同原则的基本目的,亦不符合有关技术特征等同的规定。最终,判决中认为侵权不成立。 例1给出的启示 例1与上述判决中所涉专利情况类似,很容易被竞争对手绕开其专利。专利权人在研发阶段的具体产品确实可能未添加任何辅料,但到了专利申请阶段,就自己的原创性技术,应尽可能最大范围地要求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例1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在研发的具体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概括,例如,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展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1)考虑到药物组合物中可以添加辅料,将权利要求撰写成开放式,或者至少将辅料限定为组合物中的任选组分;(2)研发阶段的具体产品中组分A和组分B的重量配比为1:10,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考虑到与上述配比近似的配比是否也可以解决发明的技术问题,此时应就配比的变化多做一些具体实施方式,寻找一个概括合理的配比范围,尽量不要将组分的配比局限为一个数值点;(3)组分A和组分B尽量不要写成一个具体化合物,应该考虑到和它们结构近似的同系物等是否同样能够解决发明的技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的法律思维的运用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法律思维的应用 作者姓名:宋光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摘要: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份技术文件,更是一份法律文件。对广大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来说,它是一份技术智慧的贡献;对于投资者和申请人来说,它是一份凝聚智慧的“商品”,而专利证书是该“商品”成功上市的合格证。在这份特殊的“商品”生产过程中,专利审查是检验其是否合格的必不可少的环节,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合理,决定着其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能否被授权;决定着其在复审和无效中能否权利稳定;决定着其在质押、转让等过程中价值的大小。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一项技术走向专利的必经之路,在撰写过程中,以《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律思维构架专利申请文件,来限定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和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对申请人和代理人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专利申请文件 法律文件 专利法 法律思维 专利作为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在衡量企业和个人的科技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方面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已经成为专利申请第一大国。从数量上看,我国已经是专利大国。然而,在质量上我国专利质量整体质量参差不齐,不能称为专利强国。在国内的一些申请人中,尤其是个人、高校以及小型企业等的专利申请中,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普遍不高,主要存在一些对专利法解读不到位问题:例如,权利要求就是申请文件的全部,即说明书中的发明内容和实施方式部分仅仅是权利要求书的复制;或者为了保密技术秘密而不公开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核心技术内容。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在于技术内容本身的问题,而是在于专利申请撰写的策略。由于专利申请文件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因而在撰写过程中运用专利法的法律思维,对于获得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很有意义。 一、专利质量的评价 就专利的质量的定义而言,国外学者的主要观点是,将专利质量界定为专利与法定授权标准的符合程度或者说一致性,也就是说,主要关注的是专利本身的有效性。如罗伯特· 默杰斯(Robert Merges)认为,有质量的专利就是有效的专利,而对专利质量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3 个方面[1]:①技术评价:专利具有专利技术的含义,专利说明书本身记载着技术方案的全部内容,有学者利用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的发明人等定义了技术生命周期、专利引用指标、科学指标和技术被替代的可能性等一些参数来评价专利质量。②法律评价:专利的法律评价注重的是专利权的稳定性,而专利权的稳定性主要考虑的是权利要求的稳定性,根据专利法中的具体规定,评价专利的法律稳定性的指标一般包括新颖性、创造性、清楚、得到说明书支持和公开充分等要求。③市场评价:专利的目的是推广发明创造的应用,最终产生经济利润,可从市场和相对价值的角度来理解专利,测试专利对产品和公司利润的贡献来评价专利,有学者利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模型来进行专利质量的评估。 上述这些专利质量评价指标中,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密切相关的有技术评价和法律评价方面的指标。下面本文针对法律评价就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作详细讨论。 二、核心法律在专利撰写过程中的应用 申请人以及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应该确保该申请符合法定授权标准,其主要涉及的

浅谈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思路

浅谈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思路 权利要求书作为专利文件的核心,决定了专利后期是否可以获得专利权和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文件的重中之重。权利要求书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笔者从专利代理日常的工作中总结了一些权利要求书撰写过程中的基本思路,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 一、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思路 权利要求书应当包括至少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且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一项发明或使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最宽。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使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首先需要阅读技术交底书,找出技术问题和解决该问题的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使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判断必要技术特征的标准:将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中任何一个技术特征去掉,该技术方案是否还能解决技术问题。如果能解决,那这个去掉的技术特征就不是必要技术特征,没必要存在于独立权利要求里。如果不能解决,那这个技术特征就是必要技术特征。 在独立权利要求里,多一个非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变小一些,保护范围的变小则会使专利的价值打折扣。 必要技术特征包括“共有技术特征”和“区别技术特征”,“共有技术特征”是指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使用新型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区别技术特征”是指要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其次,针对技术问题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找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并将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做比对,找出发明点,进而区分“共有技术特征”和“区别技术特征”。 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做比对过程中,也包括判断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新颖性。判断新颖性是要从所述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四个方面将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单独比对,只要有一个方面不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就具有新颖性。 确定好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方案后,将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细化,细化到单一的技术特征,然后将单一的技术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和要保护的技术方案都具有的为“共有技术特征”,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独有的为“区别技术特征”。 例如: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包括A和B两个必要技术特征,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A、B、C三个必要技术特征,那么A和B为“共有技术特征”,C为“区别技术特征”。 再次,确定好“区别技术特征”后,对“区别技术特征”进行检索,确定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创造性。 对“区别技术特征”进行检索,查看“区别技术特征”是否为公知常识。如果为公知常识,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创造性,需要进一步回去挖掘技术方案,不是公知常识,进一步查看“区别技术特征”是否被公开,如果被公开了,判断公开的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否对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技术启示,不具有技术启示,具有创造性,具有技术启示,不具有创造性,需要进一步挖掘,找出发明点。 最后,确定好“区别技术特征”后,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独立权利要求的内容前期分析已经完成,开始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将所有必要技术特征描述出来即可。

浅谈软件专利撰写注意事项

第16卷 第8期2019年 8月 中国发明与专利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V ol.16 No.8 Aug. 2019浅谈软件专利撰写注意事项 冯捷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200233) 摘 要:针对软件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撰写领域的特点,探讨了四种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和四种权利要求上位的概括方式。 关键词:软件专利权利要求上位概括撰写方式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计算机软件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但其中有一些计算机软件也可以申请专利,使保护更加充分有效。软件专利保护的技术内容是软件开发的核心思想,而非仅仅保护代码。最近几年,国内软件企业也逐步重视软件专利的申请,申请量逐年增加。 软件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与其他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原则上相同,但是又有其领域的特点。以下仅就涉及软件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在撰写方面的特殊要求作如下探讨。 1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 涉及软件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写成一种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成一种产品权利要求,即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无论写成哪种形式的权利要求,都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并且必须从整体上反映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能只概括地描述该软件所具有的功能和该功能所能够达到的效果。如果写成方法权利要求,应当按照方法流程的步骤详细描述该软件所执行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如果写成装置权利要求,应当具体描述该装置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详细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各项功能是由哪些组成部分完成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 1.1方法权利要求 涉及软件的发明大多都可撰写方法类型的权利要求,此种类型的权利要求包含有时序要素的处理步骤,例如一种射击游戏方法、一种玩家与虚拟空间互动的方法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软件所实现的方法要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或者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不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或者获得的不是受自然规律约束的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1.2 功能模块权利要求 以流程或步骤为依据撰写方法权利要求的同时, 作者简介:冯捷(1977—),男,河北石家庄人,工程师,主要从事软件工程和网络工程专利方面研究。 1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中国专利调查报告》2018:122-123。 ? 75 ?

专利权利要求撰写思路

浅谈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思路 作者:储涛单位:盈科武汉分所 【摘要】专利权利要求对专利权人来说是专利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权利要求撰写的好坏不仅影响到专利的稳定性,还直接关系到专利权人技术垄断的范围。在设计专利权利要求时更应侧重于专利维权诉讼、无效宣告及技术秘密保护角度。 一项被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专利权利要求书是该专利最重要的部分。相对专利权人而言,专利权利要求就是其为技术垄断画得一个圈,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完全仰仗于专利权利要求。相对普通公众而言,专利权利要求相当于技术应用的雷区、红线图。在整个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最大,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并影响到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总希望自己申请的专利能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我们在大量的专利申请、无效宣告以及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可以总结一些基本思路,虽然不能应用于所有专利申请,但对大多数专利申请而言,有参考价值。 一、确定独立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基本思路 (一)独立权利要求分析 我们在确定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思路时,必须使用注意在争取对大的保护范围时,也必须满足专利法的规定。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即独立权利要求专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能从整体上反映或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2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所谓技术方案,通俗的讲,就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任何发明和实用新型都会解决技术问题,可作如下筛选或分类:从解决技术问题的数量看,有的可能只解决一个技术问题,而大多数都解决多个技术问题:从作用程度上看,有的是量的提高,而有的是质的变化;从经济价值大小看,有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经济价值较小;而有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经济价值较大。所谓反映,就是再现,也即通过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可以解决技术问题。

浅谈发明构思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作用

浅谈发明构思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作用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侯潇潇 摘要:正确理解发明构思,有利于准确判断该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的智慧贡献,进而确定合理的撰写策略。本文从发明构思入手,首先介绍了何谓发明构思以及发明构思的抽提方法。随后,通过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供了一种如何围绕发明构思进行权利要求书、背景技术、发明内容以及具体实施方式等专利申请文件各部分内容撰写的方法,通过大量的技巧来突出本发明的智慧贡献,最大程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关键词:发明构思、智慧贡献、专利申请文件 一、引言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是一项技术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求撰写人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和深厚的法律修养。虽然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同时也对其修改方式进行了限制,即其修改不得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因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在专利审批阶段的应对策略,进而影响发明创造是否能够获得专利权以及所获得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大小。而且,目前我国大量的专利申请都是改进型发明,而改进型发明的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通常比较接近。但是,许多改进型发明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存在瑕疵,其并没有进行撰写前的检索,而且也没有合理的规避现有技术,导致在专利审批阶段可修改和陈述的余地较小,使得专利申请得不到授权,或者授权范围很小,影响了申请人的利益。因此,改进型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策略是目前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难点之一。 发明构思是发明的核心思想,权利要求是从围绕发明构思而产生的技术方案中提取出来的,理解发明构思是合理布局权利要求的核心。因此,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依赖于撰写人对于发明人的发明构思的把握,只有撰写人对发明构思有了深入的了解,才可以合理的布局权利要求书,并针对权利要求书合理的设置实施例以及对比例,以突出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智慧贡献。 鉴于发明构思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作用,本文将借助具体案例,从发明构思的角度来讨论如何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 二、何谓发明构思 专利法规定,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

浅谈如何撰写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

第16卷 第3期2019年 3月 中国发明与专利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V ol.16 No.3 Mar. 2019 浅谈如何撰写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 朱宝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北京100088) 摘 要:本文简述目前专利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高质量专利申请的标准,强调要围绕发明构思撰写申请文件,真正体现发明的技术贡献。同时,给出了围绕发明构思撰写申请文件的主要思路,并结合一个具体案例分析如何围绕发明构思撰写高质量申请文件。 关键词:专利质量发明构思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 中图分类号: G306 文献标识码:A 0序言 2015年12月,《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71号文)中明确指出,要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71号文件精神,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实施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保护、运用等各个环节着手,多策并举提升专利质量,努力实现专利领域的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效益运用。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讲话中指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是高水平创造的成果体现,是高质量申请的基础,更是高质量和高效率审查的重要保障。 1高质量专利申请的标准 什么是高质量专利申请呢?首先该申请要充分体现发明的技术贡献,说明书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取的关键技术手段以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其次能够充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权利要求布局合理,保护范围清晰恰当,有层次;再者要满足专利法授权条件,特别是具备创造性;最后是权利稳定,经得起后续法律程序(例如无效和侵权诉讼)的考验。2目前申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多年审查实践,总结目前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独立权利要求中未写明体现发明实质的关键技术手段,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与说明书实际公开的内容不相称,过大或过小,缺少层次;其次是说明书中对现有技术关于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描述不全面,没有清楚说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关键技术手段以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导致发明形成过程不清晰;最后也是化学领域常见的主要问题,即说明书缺少必要的实验数据验证所述技术效果,有时仅仅是宣称或断言,从而没有确认真正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 3围绕发明构思撰写申请文件 为了解决目前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上述问题,提高专利申请撰写质量,笔者提出要围绕发明构思撰写申请文件,真正体现发明的技术贡献。 什么是发明构思呢?发明构思是申请人主观上发现现有技术中存在某种技术缺陷,构造出了解决所述缺陷的一套思路,是申请人在发明过程中形成的,通过申请文件客观表述出现的。发明构思包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和取得的技术效果这三个方面。缺少三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完整的发明构思。发明构思相同,不仅指解决的技术问题和 作者简介:朱宝华(1971—),男,江苏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综合处处长,二级专利审查员,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知识产权管理类高层次人才,理学和法学硕士学位,主要从事有机化学领域专利审查工作。 ? 95 ?

浅谈创造性的理解与提高专利申请撰写质量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8), 1477-1481 Published Online August 2019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e23718608.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e23718608.html,/10.12677/ass.2019.88201 Creativity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atent Application Huibin Zhu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Hubei Center of the Patent Office, Wuhan Hubei Received: Aug. 2nd, 2019; accepted: Aug. 16th, 2019; published: Aug. 23rd, 2019 Abstract Whether an invention is non-obvious is one of the substantive elements to obtain patent rights. This article starts with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reativity, and discusses how to obtain better prote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writing patent applications. Keywords Creativity, Patent, Claim, Write 浅谈创造性的理解与提高专利申请撰写质量 朱荟彬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湖北武汉 收稿日期:2019年8月2日;录用日期:2019年8月16日;发布日期:2019年8月23日 摘要 发明创造是否具备创造性成为其能否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本文从创造性的概念和特点入手,探讨从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的角度上,如何合理有效地提高发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获得更好的保护。 关键词 创造性,专利,权利要求,撰写

浅谈如何撰写专利

浅谈如何撰写专利(专利怎么写?) 1.引言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法律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申请文件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能否获得专利权、影响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也会影响该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因此,能否撰写出一份既适合具体发明的特点、又符合法律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关系到专利申请人的切身利益。 2.专利代理人形成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及其他附件。 其中,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中的核心文档,一旦授权则具有法律效用,其限定了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是独立权项,一个权利要求书可以包含多个紧密相关的独立权项,每个独立权项可以认为是一个保护的核心,在这个核心的周围还可以有多个从属权项用于扩大或深化独立权项的保护范围,从而实现对专利保护范围的最大化。 说明书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说明,其中“技术背景”用于向专利审查员说明本专利的来由、背景,表明本发明的需求迫切性;“发明内容”说明如何解决问题;“有益效果”阐述专利的创新点(审查员判断是否能够授权的关键);“具体实施方式”中需要举出几个例子,向审查员证明权利要求书中所述的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都是可行的(不可复现的东西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专利撰写中,代理人首先需要获得申请文件。从信息加工的角度来看,所谓专利申请文件,就是通过对发明人技术思想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加工,获得的特定形式的信息产品。换言之,获得专利文件的过程就是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加工的过程。实际上,专利代理人的工作性质即可体现为:信息的采集、整合、包装,最终获得信息产品,供信息受众消费。 2.1专利申请文件的文本结构及主要内容 2.1.1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由一组权利要求组成,一份权利要求书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中所描述技术特征的总和是该发明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的形式分类 1)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书文档的主体,用于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为解决其技术问题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涉及内容足以构成保护客体,使之区别于其它技术方案。 例如,为解决擦铅笔字问题而发明一种笔,独立权利要求如下撰写: 1、一种铅笔,包括铅笔和橡皮头,其特征在于,橡皮头与铅笔的末端连接。 这里铅笔和橡皮头就是必要技术特征,而如何连接橡皮头与铅笔的铁皮是不必要的。 2)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是对另一项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即,从属权利要求中描述的是附加的技术特征,是对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继续上个例子,还可以添加以下从属权项以扩大保护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一种铅笔,还包括铁皮,用于将橡皮头固定在铅笔末端。 3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一种铅笔,还包括粘合剂,用于将橡皮头固定在铅笔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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