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国际银团贷款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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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国际银团贷款

直接银团贷款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张德荣、陈骥

所谓银团贷款,指的是若干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以下统称为银行)共同组成银团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因此而签订的合同为银团贷款合同(本文中所称的银团贷款合同包括担保合同),和传统贷款相比,银团贷款具有如下优势:(1)筹资金额大、期限长。银团贷款有多家银行共同参和,因此其资金实力强大,银团贷款所发放的贷款金额大都较为巨大,期限也较长,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借款人的用款要求;

(2)贷款风险分散,各银行的贷款风险相对较小。银团贷款有多家银行共同参和,各银行只承担壹定的贷款额度,但贷款总金额巨大,能够基本满足借款人的用款要求,因此各银行的风险相对较低;

(3)避免恶性竞争,有利于各银行的同业合作。

同时,由于银团贷款的参加银行较多,因此和传统借款相比,银团贷款也有其劣势,主要包括法律关系和程序比较复杂,谈判难度大和借款人的贷款成本较高等。

根据组成方式以及各成员行在银团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银团贷款可分为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其中直接银团贷款在银团贷款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壹般所说的银团贷款和传统意义上的银团贷款指的就是直接银团贷款。本文试着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和从事直接银团贷款业务的经验,对直接银团贷款及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简单的介绍。

壹、直接银团贷款的概念和特点

1.银团贷款的历史发展

银团贷款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1968年,以银行家信托X公司和利曼兄弟银行为经理行,有12家银行共同组成银团对奥地利发放了金额为1亿美元的世界上首笔银团贷款,从此,银团贷款作为壹种中长期融资方式正式登上了国际金融舞台且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概括说来,银团贷款的发展大致能够分为三个阶段:

(1)高速起步阶段(1968年到1981年)。银团贷款在这壹阶段取得了迅速发展,在银团贷款出现的1968年当年,银团贷款的总金额就已经达到了20亿美元,1973年迅速上升到195亿美元,到1981年,银团贷款金额已达1376亿美元,占国际资本市场长期贷款总额的74%。此期间的银团贷款以美元为主,借款国家以西方工业化国家为主,但壹些主要新兴工业国家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

(2)停滞和萎缩阶段(1982年到1986年)。在这壹阶段中,由于以墨西哥等拉美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发生、作为国际借贷资金重要供应者的石油输出国存款大量减少以及西方工业国因国内经济复苏对资金需求量增加而减少资本的输出等多种因素的作用,直接导致了国际银行贷款锐减,而其中尤以国际银团贷款和欧洲货币贷款下跌最烈,1982年,俩类贷款合计为982亿美元,1983年为380亿美元,1984年为301亿美元,1985年则进壹步下降到189亿美元,跌倒了1973年的水平。

(3)持续发展阶段(1987年至今)。在此阶段,由于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

的缓解和世界各国金融管制趋向宽松化,国际银团贷款又重新兴起。

我国的银团贷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银团贷款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发展,不但利用国际银团贷款的项目越来越多,而且我国的各银行也越来越多地参加到银团贷款中,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银团贷款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银团贷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2.直接银团贷款及其特点

所谓直接银团贷款,是指在牵头行的统壹组织下,由借款人和各成员行组成的银团直接进行谈判且共同签订同壹份贷款合同,各成员行根据贷款合同规定的条件、按照其各自事先承诺的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且由代理行统壹负责贷款的管理和回收的银团贷款。

壹般来说,直接银团贷款具有如下特点:

(1)牵头行的作用有限且具有阶段性。在直接银团贷款中,牵头行的作用壹般限于组建银团和组织有关谈判、起草有关法律文件等,壹旦银团贷款合同正式签订,牵头行的上述职责和作用即告结束,代理行正式开始承担对银团贷款进行管理的职责,此时的牵头行作为银团的壹员,和普通参加行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应权利且承担相应义务;

(2)成员行的权利和义务相对独立。直接银团贷款中的每个成员行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独立的,彼此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即每个成员行均独立享有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均独立承担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

务,某成员行放弃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且不构成其它成员行亦放弃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某成员行不履行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亦不构成其它成员行亦不履行各自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同时相应责任由该成员行自行承担,除银团贷款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它成员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员行相对稳定。直接银团贷款的成员行在银团组建后就已经确定,且且其均从开始阶段就参和了银团贷款的相关工作,对银团贷款有着深入的了解和明确的预期,轻易不会转让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份额;另壹方面,尽管银团贷款合同中规定成员行均有权转让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份额,但银团贷款合同同时对这此转让行为又进行了明确的限制,这也使得成员行的组成具有相对较大的稳定性;

(4)所有成员行使用同壹份贷款合同,贷款条件相同。直接银团贷款的成员行壹起和借款人就银团贷款合同进行谈判且壹起和借款人签订同壹份银团贷款合同,既然是同壹份银团贷款合同,其贷款条件当然相同。

二、直接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及其法律关系

1.直接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及其各自的主要权利义务

壹般说,直接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包括借款人、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和担保人,有的银团为了吸引更多银行参和贷款,仍可能会设有副牵头行、副代理行或安排行等虚职,其权利义务同牵头行或代理行的权利义务相接近或类似,但壹般实际作用有限,在此不加以讨论。

直接银团贷款中的借款人是指和向银团申请贷款且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且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业或其它组织,直接银团贷款中的借款人能够是各国政府、中央银行、国家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等,其中各国政府、中央银行、国家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作为借款人的情况大都出当下国际银团贷款中(包括直接和间接国际银团贷款),国内银团贷款(包括直接和间接国际银团贷款)的借款人壹般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

在直接银团贷款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A.委托牵头行组织银团;

B.向牵头行披露相关信息资料,配合牵头行起草资料备忘录;

C.接受且配合牵头行和潜在贷款人对其进行的信用调查和审查,如实陈述有关情况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D.参加银团贷款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的谈判;

E.按时向牵头行、代理行等银团成员行支付有关费用;

F.依据银团贷款合同取得相应贷款且按有关约定使用贷款;

G.按时仍本付息;

H.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各成员行提供自身的财务资料和其它和贷款有关的资料,接受代理行和各成员行的监督检查;

I.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J.银团贷款合同或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直接银团贷款中的牵头行又称经理行或安排行,是指接受借款人的委托,负责组建银团以向借款人发放银团贷款的银行。牵头行通常是由借款人根据贷款需要而物色的,壹般应为实力雄厚、在金融界享有较高威望、和其它银行有广泛业务联系且和借款人关系密切的银行。

牵头行实际上扮演着直接银团贷款的组织者的角色,主要起到沟通借贷双方的桥梁的作用,具体来说,牵头行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A.接受借款人的委托,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为借款人物色贷款银行且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基本条件;

B.准备资料备忘录;

C.向潜在的贷款人发送资料备忘录和参加银团贷款的邀请函;

D.向潜在的贷款人如实披露其所知悉的借款人的全部事实真相,因为欺诈或疏忽而对重大事实作了错误陈述或存在实质性遗漏且致使成员行因

此遭受损失的,牵头行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责任能够通过

技术手段予以排除,如明确规定各成员行独自对银团贷款进行调查和评

审,各成员行对银团贷款做出的判断和决定不依赖于牵头行提供的信息

备忘录等);

E.选择银团律师,组织成员行、借款人和担保人等有关当事人对银团贷款合同及银行间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组织有关

当事人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及银行间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F.协助借款人准备首次提款的相关基本文件且监督各成员行首期贷款的到位情况;

G.向借款人收取杂费等费用;

H.享有参加行享有的权利且承担参加行应承担的义务;

I.银团贷款合同、银行间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需要说明的是,直接银团贷款中牵头行的部分权利义务集中于银团的组建阶段,具有较强的阶段性,除银团贷款合同或银行间合作协议另有约定外,当银团正式组建且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后,牵头行就成为普通的参加行,和其它参加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应权利且承担相应义务,至于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则由代理行负责。

(3)代理行及其主要权利义务。

直接银团贷款中的代理行是指接受各成员行的授权,代表银团对银团贷款进行日常管理的银行。如前所述,在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牵头行对银团贷款负有的组织责任结束,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职责由代理行承担,主要包括贷款的发放和回收、贷款的贷后管理、协调成员行之间以及成员行和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关系、违约事件的处理等,由此可见,代理行在直接银团贷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之代理行能够向借款人收取代理费等费用,代理行在对银团贷款进行日常管理过程中也能够间接获得有关利益,因此,直接银团的代理行的选任应非常慎重,同时对代理行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应尽可能的明确化和细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代理行大都由借款人和银团各成员行协商后确定。

壹般来说,代理行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A.负责贷款的发放和回收,主要包括接到借款人的提款通知后对提款通

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通知各成员行按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放款方式放款;在贷款本金和利息偿仍之前的壹定时间书面通知借款人本期利息额及本金额及在各贷款人之间的分配金额;在到期日将收到的本息和违约金等款项分付到各成员行指定的银行帐户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借款人的贷款进行任何形式的挪用或截留等;

B.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为借款人开立有关帐户且对其进行严

格监管;监督借款人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检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运营情况和资信情况;监督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等;

C.负责银团内部及银团和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主要包括

将收到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向银团发送的通知等文件及时通知各成员行;将银团发送给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通知等文件及时送达借款人或担保人;接受各成员行的询问且及时反馈等;

D.召集且主持银团会议,实施银团会议的决议;

E.处理违约事件;

F.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代理行的地位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

或损害其它成员行的利益;

G.对违反银团贷款合同及银行间合作协议的约定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的

行为向各成员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H.向借款人收取代理费等费用;

I.辞去代理行的职务;

J.享有参加行享有的权利且承担参加行应承担的义务;

K.银团贷款合同、银行间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4)参加行及其主要权利义务。

直接银团贷款中的参加行是指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且按其承诺份额提供贷款银行。相对于牵头行和代理行来说,参加行在银团中居于次要地位,其壹般不直接参和贷款的管理,参加行和牵头行、代理行统称为成员行。

壹般来说,参加行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A.参加银团贷款合同及银行间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谈判,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B.按照银团贷款合同及银行间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承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及任何时刻均比例平等发放贷

款等;

C.通过代理行从借款人处收取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等款项;

D.通过代理行了解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和运营情况;

E.通过代理行了解银团贷款合同的履行情况,且取得和银团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

F.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等费用;

G.转让贷款额度,包括已经发放的贷款和尚未发放的贷款;

H.独立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提出索赔(从银团的统壹性和平衡各成员行利益的角度考虑,此项权利能够考虑加以限制,如需经银团会议表决通过

等);

I.建议召集或召集银团会议,参加银团会议且行使表决权,履行银团会议的决议;

J.提议罢免代理行;

K.将收到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发送的通知等文件及时通知各成员行;

L.禁止就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对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开立的帐户内的款项行使抵销权;

M.未经银团会议通过,禁止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贷款、拒绝发放等;

N.禁止从事不利于银团贷款的行为;

O.银团贷款合同、银行间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需要说明的是,在直接银团贷款中,牵头行和代理行实际上相当于具有特殊权利和义务的参加行,因此牵头行和代理行除了享有牵头行和代理行特有的权利且承担其特有的义务外,仍应享有参加行共同享有的权利,且承担参加行共同承担的义务,即对于本部分内容涉及的参加行的权利义务,牵头行和代理行同样应当享有且承担。

(5)担保人及其主要权利义务。

直接银团贷款中的担保人是指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对债务人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银团成员行承担担保责任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在直接银团贷款中,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能够是保证、抵押或质押,也能够是法律规定的其它形式的担保。

担保人在直接银团贷款中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A.出现担保合同约定的相关情形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B.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反担保人或借款人进行追索;

C.担保合同或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2.银团内部的成员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1)代理行和其它成员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从上述代理行的权利义务以及参加行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可知,代理行和其它成员行之间实际上是壹种委托代理关系,即代理行实际上是作为银团各成员行的委托代理人,根据各成员行的授权而履行对银团贷款进行日常管理等职责的,这在银团贷款合同和银行间合作协议关于代理行职责的条款中往往也有相应表述,如“各成员行不可撤销第授权代理行行使本条规定的职责”等,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行作为各成员行的代理人,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银团各成员行共同承担,但代理行超越授权范围而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则应由其自行承担(此时又涉及表见代理和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如果代理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则可能会对银团其它成员行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能够考虑在银团贷款合同中明确各成员行对于代理行的授权的范围,同

时强调代理行实施的重大行为应出具银团会议的决议或其它成员行共同出具的函等)。

既然代理行和其它成员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因此代理行和其它成员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因此在起草银团贷款合同和银行间合作协议中关于代理行职责的条款和参加行的职责的条款时,能够参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以利于更加规范直接银团贷款。

(2)各成员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直接银团贷款的各成员行是系基于合同而联系在壹起的,故各成员行之间为合同关系,主要包括银团贷款合同、银行间合作协议等,各成员行在上述合同项下的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A.各成员行之间的地位平等。直接银团贷款中的各成员行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主要体现为平等参加银团贷款的相关谈判,按照贷款份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包括按照贷款份额的比例发放和回收贷款,按照贷款份额享有担保和保险权益,按照贷款份额行使银团会议表决权等;

B.各成员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相对独立。直接银团贷款中的每个成员行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独立的,彼此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即每个成员行均独立享有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也均独立承担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某成员行放弃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且不构成其它成员行亦放弃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权利,某成员行不履行其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亦

不构成其它成员行亦不履行各自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同时相应责任由该成员行自行承担,除银团贷款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它成员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银团成员行和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银团成员行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直接银团贷款的成员行和借款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相对的:成员行对借款人负有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的义务,借款人享有要求成员行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的权利;借款人负有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成员行偿仍借款本息的义务,成员行享有要求借款人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成员行偿仍借款本息的权利。

换而言之,成员行和借款人实际上是互享债权和互负债务的,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借款人负有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成员行偿仍借款本息的义务,成员行享有要求借款人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成员行偿仍借款本息的权利,此部分贷款属于成员行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成员行在通知债务人后即可予以转让;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成员行对借款人负有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的义务,借款人享有要求成员行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的权利,此部分贷款属于成员行对借款人负有的债务,成员行需取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予以转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直接银团贷款中的银团是由牵头行接受了借款人的委托后组建的,故牵头行和借款人之间除了具有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

外,仍存在着委托关系,此处的委托关系亦应受到《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2)银团各成员行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团各成员行和担保人之间是担保关系,当借款人违反银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时,成员行有权要求根据担保种类的不同而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担保人对成员行的主张除享有担保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抗辩权外,仍享有借款人拥有的抗辩权,同时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和借款人进行追索。

三、直接银团贷款中银团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

关于直接银团贷款中银团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目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主要观点有合伙关系、合资关系和信任关系等。

1.合伙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银团实际上是各成员行之间建立的壹个合伙组织,各成员行之间是合伙关系。可是依据合伙的法律规定,各成员行作为合伙的成员,其相互之间应当就银团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明显和直接银团贷款中各成员行之间的独立义务原则相矛盾,因此合伙的观点不能成立。

2.合资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银团是各成员行之间合资关系的体现,最主要的依据就是银团会议及其表决和决策机制,银团贷款中银团会议及其表决和决策机制和

X公司法中关于X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有关规定非常接近,但这种观点又和银团贷款中成员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享有独立的诉权的原则相冲突,同时也无法解释直接银团贷款项下的义务由各成员行分别对借款人独立承担而不是由银团直接承担的问题。

3.信任关系

信任关系是英美法系中的概念,其含义和大陆法系中的代理类似,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银团是基于合同而形成的各成员行之间的信任关系(代理关系),但这种观点同样和银团贷款中成员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享有独立的诉权的原则相冲突。

我们认为银团作为各成员行的共同体,其在法律上且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因为相关合同均是由各成员行共同签署的,银团实际上且不真正享有(也无法享有)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也无法承担)任何义务,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均是由各成员行直接承担的,关于银团贷款的有关决策虽然是以银团会议决议的形式出现的,但其实际上也是由各成员行作出的,具体实施也均由相应成员行负责,由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由各成员行直接承担,因此能够说,银团更多的只是壹个法律上的概念,而且不真正具有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四、直接银团贷款的费用

依据国际惯例,直接银团贷款的成员行除了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外,壹般仍在利息之外向借款人收取相应的银团费用,这些费用是对成员行有关成本的补偿,

也是借款人的筹资成本的壹部分,常见银团费用有承诺费、管理费、代理费、杂费等。另外,于银团内部组织的不同等原因,除了上述四种常见费用外,仍可能会有安排费、包销费等费用。

1.承诺费

这是壹般的直接银团贷款中均存在的费用,由借款人向各成员行进行支付。由于银团贷款合同的签订日和借款人的实际提款日之间具有壹定的时间间隔,而且大多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能够分次提取,银团贷款合同中对借款人的具体提款日也往往不作明确的规定,而是由借款人根据需要制订提款计划且提取有关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借款人提款要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成员行在允许提款的期限内要准备壹定的头寸以备借款人提款,而这部分备用头寸对成员行来说是没有利息收入的,因此,借款人应补偿成员行因准备头寸而放弃的利息收入,此补偿即为承诺费。

承诺费通常从银团贷款合同签字日或首次提款日起算,至提款期结束时止,依据贷款中尚未提取部分的金额按事先双方约定的费率计算,承诺费的费率壹般在0.125%--0.5%之间。如果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在较短期限内壹次性提取全部贷款或者提款期限虽较长,但提款是按计划进行的,则成员行能够不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

2.管理费

这也是壹般的直接银团贷款中均收取的壹种费用,由借款人向各成员行进行支付。管理费最开始是由借款人支付给牵头行用于补偿其在组织银团中所作的特殊贡献,后来逐步演变成借款人在利差以外对各成员行融资成本的壹种补偿。

管理费壹般在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进行支付,由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壹定比例壹次性向代理行进行支付,然后由代理行按各成员行的贷款比例分别支付给各成员行,管理费的费率壹般在0.25%--0.5%之间。

3.代理费

代理费在壹般的直接银团贷款中普遍存在,由借款人向代理行进行支付。在直接银团贷款中,代理行负责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且承担着沟通借贷双方的桥梁的责任,即和其它成员行相比,代理行作了更多的工作且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因此,代理行除了和和其它成员行壹起取得借款人的相关补偿外,仍应从借款人处取得特殊的补偿,这种针对代理行的特殊补偿就是代理费。

代理费壹般由代理行和借款人协商而定,壹年壹付,代理费的费率壹般在0.125%--0.5%之间,代理费的多少取决代理行的工作量的大小,如果银团的成员行越多、提款次数越多、仍款次数越多,则代理费越高,反之,代理费就越低。

4.杂费

这也是直接银团贷款中普遍存在的壹种费用,由借款人向牵头行进行支付,用于补偿其在组织银团、安排签字仪式等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壹般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通讯费、印刷费、交通费等。

杂费的支付方式壹般有俩种:壹是由牵头行向借款人实报实销;二是由牵头行按贷款金额的壹定比率进行收取。

5.包销费

包销指的是在银团组建过程中,牵头行尽最大努力组织银团且为借款人安排有关贷款份额,如银团未能组成或贷款份额未能由银团全部认购,则由牵头行向借款人承担全部贷款或差额部分的贷款。采用包销方式时,借款人往往要向牵头行支付包销费以补偿牵头行对此所承担的风险。

包销费的比例壹般为贷款总金额的0.5%--0.25%。

我国现行的《银团贷款管理办法》禁止成员行向银团贷款的借款人收取利息以外的其它款项,但《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已经允许对中间业务进行收费,其中包括“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因此,目前成员行能够通过变通的方式向银团贷款的借款人收取银团费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员行向借款人收取银团费用的情况也非常普遍,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正在起草的新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允许成员行向借款人收取银团费用,这即有利于维护成员行的合法权益又符合国际惯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成员行向借款人收取银团费用将不会存在法律和政策障碍,目前也能够通过将其作为中间业务等变通的方式向借款人收取银团费用。

五、直接银团贷款的担保

直接银团贷款的担保作为保证债权实现的壹种法律手段,其设计是否合理及有效对于直接银团贷款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直接银团贷款的担保的属性

直接银团贷款的担保的属性指的是直接银团贷款的担保合同和银团贷款合同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即直接银团贷款的担保是具有从属性、依附于银团贷款合同而存在,仍是具有独立性、能够不依赖于银团贷款合同而独立存在,对于这壹问题存在着俩种不同的观点。

壹种观点认为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担保合同是银团贷款合同的从合同,其效力依附于银团贷款合同,如果银团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担保合同亦相应为无效或被撤销,同时担保人享有借款人对成员行享有的抗辩权,我国《担保法》确定了此种原则。

另壹种观点则认为担保应为独立担保。所谓独立担保,是指担保合同独立于主合同而单独存在,其和主合同之间没有从属关系的特殊的担保。在实践中,独立担保主要有俩种表现形式:壹种为成员行和担保人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和银团贷款合同的效力无关,即使银团贷款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担保合同也不因此而必然无效,只要担保合同本身不存在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就仍然有效,担保人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另壹种为成员行和担保人约定担保人放弃对成员行的抗辩,包括担保人放弃主合同约定的对成员行的抗辩和先诉抗辩权等,例如成员行和担保人约定主合同变更和债权、债务转让均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或者担保人接到成员行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通知后即无条件地承担

银团贷款合同(合同范本)

银团贷款合同(合同范本) Syndicated loan contract (working capital)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04629

银团贷款合同 银团贷款合同(合同范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牵头行: 代理行:

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第三条贷款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第六条提款 第七条还款 第八条提前还款 第九条支付 第十条担保 第十一条借款人承诺 第十二条贷款人承诺 第十三条银团关系 第十四条代理行 第十五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第十六条通讯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其它 借款人因,向以上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承担金额”指每个贷款人各自承诺的贷款额。 1.1.2 “贷款承担比例”提款前指各贷款人的承担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提

款后指各贷款人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余额的比例 1.1.3 “银行营业日”指全体贷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 日。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项目评审而向牵头行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此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它无物权担保的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币元的贷款。各贷款人承担金额如下: 。 各贷款人根据其贷款承担比例参与每次放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记载事项本合同有低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银团贷款_国际经验借鉴与发展策略

《广西金融研究》 2007年第9期摘要:银团贷款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于其具备的独特优势,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获得了飞跃发 展。我国的银团贷款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运作以来,发展状况不尽人意,有必要学习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运作经验,推动我国银团贷款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促进社会经济与金融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金融创新;银团贷款;国际经验;发展策略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452(2007)9-0039-04 收稿日期:2007-07-03 作者简介:冯静生(1962-),男,安徽庐江人,经济师,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研究方向为经济金融。 广西金融研究 JournalofGuangxiFinancialResearch No.9,2007 GeneralNo.413 2007年第9期(总413期)银团贷款:国际经验借鉴与发展策略 冯静生 (安徽省银行业协会,安徽 合肥 230001) 银团贷款(ConsortiumLoan)也称辛迪加贷款(Syndicate Loan),是指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其它授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银团贷款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一。我国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把握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趋势,尽快发展我国的银团贷款业务,促进我国经济、金融与国际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 一、国外银行银团贷款的基本工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手段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银团贷款的工作流程分为贷款可行性评估、贷款审批、贷款谈判和合同执行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贷款可行性评估。牵头行或主办行根据已建立的短期客户关系或从市场上获取的客户信息,初步选定目标客户。然后通过分析目标客户的财务报表、预测财务发展趋势、产业和产品的发展、评估未来现金流,制作信用评估报告书,包括最佳情况 (BestCase)和最差情况(WorstCase)。 第二阶段:贷款审批。牵头行将信用评估报告逐级上报至区域总部直至总行(具体根据贷款权限依次向各级信贷部门或审贷委员会报告)。 对于银团贷款,国外银行均设立有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并出具意见 书。如法国汇理银行,在香港设有联贷组(Syndicate Team,简称ST)对银团贷款出具意见书并在贷款获得 审批后组织银团贷款的运作(类似代理行的职责)。 第三阶段:贷款谈判。牵头行获得上级信贷部门的批准以后,进入贷款的具体操作阶段。由ST等专门管理银团贷款的部门牵头银团贷款,包括聘请独立技术顾问、独立法律顾问、独立市场顾问、独立保险顾问等专业人士,确定银团贷款合同以及牵头行、代理行、参与行和开户行等。代理行则辅助牵头行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合同的签订。银团贷款的合同一般包括共同条款协议、完工保证协议、贷款人协议、各种贷款协议、牵头行承诺协议、抵押协议、权益转让协议等,核心是共同条款协议。贷款谈判阶段是贷款风险控制的核心环节。 第四阶段:合同执行。牵头行(主办行)、代理行及合同相关各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提款条件、承诺、违约、保险、代理行等各项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包括合同中关于变更和其他事件发生的相关条款。 国外银行在运作银团贷款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控制风险,主要包括: 1、 实行专业化运作。根据业务需要,国外银行总行通过内、外部专业部门来负责银团贷款运作的整体控制,包括贷款牵头行的前期客户运作、中期参与行的参与及利益分配、全程的风险管理等。如法国汇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范本2020(标准版)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范本 2020(标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6055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范本2020(标准版)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银(简称“代理人”),经理人xyz银行的ABC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与释义 1.1定义为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主语的含义。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6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贷款”…… “贷款承诺”…… “贷款分行”……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银行工作日”…… “参考银行”…… “子公司”…… “终止日”…… 1.2释义本文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条例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

银行外汇和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银行外汇和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银行外汇和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中国农*银行外汇和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 中国农*银行外汇和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号文件,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 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

国际借款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国际借款合同正式版

国际借款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本协议由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美元(us$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定义

1.1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 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银行。

银团贷款案例

银团贷款案例 一、背景知识 我国的银团贷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银团贷款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发展,不但利用国际银团贷款的项目越来越多,而且我国的各银行也越来越多地参加到银团贷款中。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银团贷款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2007年8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又颁布了《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基本建立了与国际相接轨的比较完善的银团贷款制度。 银团贷款,即由一家或几家牵头银行发起组织一批银行,按共同的贷款条件对一个借款户进行放款。这种贷款的数额可高达几亿或几十亿美元,贷款期限一般在7-10年,也有长达20年。 银团成员的构成: (1)牵头银行或经理集团: 组织辛迪加贷款的第一步是选定牵头银行。 银团贷款可以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若一家银行牵头称为牵头银行,若几家银行牵头,则分别称为牵头银行、经理银行和共同经理银行,共同组成经理集团。它们负责组织贷款,并与借款人商讨贷款协议,同时提供贷款总额的50%-70%。 借款人会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或有着良好过去记录的大银行来承担。牵头银行的责任是:与借款人谈判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各项费用等贷款条件,安排银团的其他成员行及各行贷款份额等。 (2)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是银团的代理人,负责监督管理贷款的具体事项。可以由牵头银行兼任,也可由经理集团指定一家银行担任。代理行在贷款协议签订后,具体管理各项事务,包括贷款的收集、发放以及还款时本金和利息的分摊、收付款的通知等事宜。 (3)安排行 协助代理行的工作。 (4)参加银行--提供一部分贷款的银行,由牵头银行或代理银行出面邀请,一般同牵头银行或银团贷款方面有过良好的合作关系。参加行按照各自的贷款份额提供贷款。 信贷条件: 国际借贷双方必须签订严格的借贷协议,规定借贷双方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信贷条件。通常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贷款的利息与费用;二是币种选择;三是贷款期限与偿还。 一是贷款的利息与费用: 1.利率: 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础再加上一个附加息率构成。附加利率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贷款的风险程度、贷款的期限、市场资金供求、金额的大小等情况来确定。 贷款利息一般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贷款利息=贷款额X年利率X实际贷款天数/360天 2.管理费或佣金: 是借款人支付给辛迪加贷款牵头银行的管理费和佣金,是对牵头银行成功地组织了这次辛迪加贷款的额外报酬。管理费一般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0.5%-1%)一次或分次提取。 3.代理费: 支付给代理行的费用。代理行负责与借款人的直接联系。代理费包括在贷款期间发生

20xx年国际银团贷款合同完整版

20xx年国际银团贷款合 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国际银团贷款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委任书(mandate letter)的形式授权牵头行(leading bank或managing bank)组织银团向其提供贷款。直接参与型的国际银团贷款是在牵头行的组织下,各参与行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按照一份共同的协议所规定的统一条件贷款给借款人,参与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间接参与型的国际银团贷款则是先由牵头行向借款人提供或

外币借款合同范本(2020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3405 外币借款合同范本(2020版)

外币借款合同范本(2020版)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期限 利率 第二条开立帐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外币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借款使用 甲、乙双方按下列程序支用和发放借、贷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甲方应提出订货卡片并自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___天内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送乙方。定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用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定货的,甲方应将延期原因

及所延期限在规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调整用款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提前______个营业日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收到“用款单”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 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 第五条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息及费用。偿还借款本息及费用所用货币应与所借币种相同。自第一笔用款后第______个月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每次归还金额______万元(或每次归还金额不少于借款总额的______%)。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关于国际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328-14 关于国际借款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关于国际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本协议由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 与____银行(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立。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 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美元($____ 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 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 一致: 第一条定义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 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

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

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样本(官方版)

编号:QJ-HT-0821 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样 本(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样本(官方 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贷款人(抵押权人):分行 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 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

银团贷款协议国际银团贷款合同

银团贷款协议国际银团贷款合同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 本借款合同于X年X月X日由借款人XX公司(简称“借款人”), 代理人XX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xyz银行的abc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 款人贷款,总额为XX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与释义 1.1定义为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美元”或“Y”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主语的含义。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6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贷款承诺” “贷款分行”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 “银行工作日” “参考银行” 子公司” 终止日”

.2释义本文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 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条例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 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全数额贷款。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2.3付款 3.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 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一期每期均应进位到 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X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 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 。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并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百分之二分之一(1 /2 %)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 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 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有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

农业银行外汇借款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农业银行外汇借款合同范本正式 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农业银行外汇借款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际借款合同范本

国际借款合同范本 Model international loan contract (lates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国际借款合同范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 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 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 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 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都营业的一天:承包合

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 (no.___________);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 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_,和 中国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 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借 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 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 ( 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 (

银团贷款合同

银团贷款合同(流动资金)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牵头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第三条贷款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第六条提款 第七条还款 第八条提前还款 第九条支付 第十条担保 第十一条借款人承诺 第十二条贷款人承诺 第十三条银团关系 第十四条代理行 第十五条变更、解除与转让第十六条通讯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_________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承担金额”指每个贷款人各自承诺的贷款额。 1.1.2“贷款承担比例”提款前指各贷款人的承担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贷款人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余额的比例。 1.1.3“银行营业日”指全体贷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为项目评审而向牵头行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此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它无物权担保的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贷款。各贷款人承担金额如下: _________。 各贷款人根据其贷款承担比例参与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_________。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记载事项本合同有低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由代理行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贷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5.1.2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 5.1.3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财政部门或者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和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5.1.4贷款人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订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

资金外汇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资金外汇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 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 下: 、贷款金额: —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 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 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 日为—.(复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 不得作其 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 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 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 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计收一次,给息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月___ 万美元; .月__ 万美元; 万美兀。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月___ 万美元; 月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为有利于还款, 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 民币资金先予存入, 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

国际借款合同示范文本_1

国际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国际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 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 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 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 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国际借款合同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 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目录 第1条定义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先决条件 第5条提款 第6条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第7条利息存款帐户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承担费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第11条保险 第12条税款 第13条费用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第15条约定事项 第16条违约事件

银团贷款合同(示范合同)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8783 银团贷款合同(示范合同) Syndicated loan contract

银团贷款合同(示范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牵头行:_________代理行:_________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第三条贷款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第六条提款 第七条还款 第八条提前还款 第九条支付 第十条担保 第十一条借款人承诺

第十二条贷款人承诺 第十三条银团关系 第十四条代理行 第十五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第十六条通讯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_________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承担金额”指每个贷款人各自承诺的贷款额。 1.1.2 “贷款承担比例”提款前指各贷款人的承担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贷款人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余额的比例。 1.1.3 “银行营业日”指全体贷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项目评审而向牵头行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2021实用版

YF-ED-J993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2021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国际银团贷款合同2021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银(简称“代理人”),经理人xyz银行的ABC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 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与释义

1.1定义为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主语的含义。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6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贷款”……

银团贷款协议示范文本_1

银团贷款协议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银团贷款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银团贷款协议 目录 1.定义与结构 2.贷款与担保 3.先决条件 4.提款 5.还款 6.提前还款 7.利息 8.增加成本 9.非法性 10.付款

11.债务证明书 12.陈述与保证 13.约定事项 14.违约救济 15.成本与费用 16.代理行 17.比例受偿条款 18.补偿 19.抵销 20.累积权利与弃权 21.通知 22.协议用语:英语 23.条款的无效 24.协议利益 25.法律适用

26.管辖权承认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下述各方之间订立: 1.abc一家在(_____)国成立的公司,注册办公地点为(_____),作为“借款人” 2.附录列明的数家银行,作为“贷款人”,以及 3.xyz银行,作为“代理行”。根据以下协议条款与条件,贷款人在此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一笔累积本金最大金额不超过usd_____$的贷款:现在此同意如下:第一条定义与结构 1.01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规定: “代理行”指以贷款人的代理人资格从事活动的xyz 银行,或任何根据16.09条任命的继任代理行。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同业市场进行美元交易的一个工作日,以及纽约市与新加坡银行从事营业(包括外币存款与兑换业务)的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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