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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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考核办法(范文)

工程监理考核办法(范文)

工程监理考核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工作经历。

2.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部任职,如发现监理工程师兼任两个工程工作,扣罚监理部1000元/人次,并清退相关人员。

3.监理人员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发生利益关系,不得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否则扣罚监理部2000元/人次,造成损失的扣罚监理部5000元/人次,并清退相关监理人员。

4.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及时组织各专业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每天应巡视工程各主要施工部位,发生因监理工程师不到现场、专业问题未及时解决,并由此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

5.监理人员不接受建设单位的正常管理,给予通报并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

6.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并及时审查,及时组织对测量控制网及建构筑物进行定位复测,组织或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及年、季、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联系单等,定期编制监理月报、周报。

上述方案资料若出现经监理部审批通过但仍出现错误,考核监理部500-1000元/次。

由于监理对建构筑物定位复核不准,发生超过允许偏差的事实,根据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考核1000—50000元。

7.认真复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或乙供材料供货商)的资质条件、信誉及分包(供货)范围,并予以确认,发现对分包单位(或供货商)审查不严密将通报批评,出现后果者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

8.各种基建会议安排布置的涉及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工作,因监理部未督促,使工作未得到落实,考核监理部200元/项次;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考核500元/项次。

9.监理部保证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拒绝受理施工单位上报的不规范的文件材料,不规范的文件材料若通过了监理审批,扣罚监理部300元/次。

10.凡需经监理部审核的文件资料在收到后3日内审核完毕并转交相关部门,每迟交一天考核100元。

外来施工单位考核办法(2篇)

外来施工单位考核办法(2篇)

外来施工单位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确保外来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外来施工单位考核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考核办法旨在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科学、公正的评价,促使外来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二、考核内容1. 工作质量考核- 施工质量:评价施工单位完成的工作质量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 工作进度:评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的进度是否符合预定计划,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项目。

- 技术管理:评价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材料使用、工艺操作等方面的评价。

- 资料管理:评价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的评价。

2. 安全管理考核- 安全培训: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 安全防护:评价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具备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 现场卫生:评价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情况,包括垃圾清理、环境整洁等方面的评价。

- 安全意识:评价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考核标准1. 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工作质量考核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类型进行评价,确定评价指标和标准。

评价指标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技术管理和资料管理等方面。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考核标准,比如质量评价按照达到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进行评价。

2. 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包括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现场卫生和安全意识等方面。

评价指标可以采用达到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评价结果可以体现在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评级中。

四、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定期考核,通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外来施工单位续约或终止合作的重要依据。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工程质量监督考核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考核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工程质量监督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为此,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考核必不可少,以激励监督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监督效果。

二、考核对象1.施工单位2.监理单位3.设计单位三、考核内容1.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执行情况;(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3)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情况。

2.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的监理程序和文件的编制和执行情况;(2)监理单位的施工过程监理情况;(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的设计合理性和可行性;(2)设计单位的图纸审核情况;(3)设计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的指导和协助情况。

四、考核方法1.文件审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审查,包括文件的编制情况、执行情况和更新情况等。

2.现场检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情况。

3.质量事故处理过程考核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考核,重点关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问题解决效果。

五、考核标准1.施工单位(1)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得分占比30%;(2)安全生产管理得分占比30%;(3)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情况得分占比40%。

2.监理单位(1)监理程序和文件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得分占比20%;(2)施工过程监理情况得分占比50%;(3)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分占比30%。

3.设计单位(1)设计合理性和可行性得分占比40%;(2)图纸审核情况得分占比20%;(3)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的指导和协助情况得分占比40%。

六、考核结果运用1.奖惩措施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考核成绩不佳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

公路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履约考核

公路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履约考核

----公路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规范高速公路监理单位从业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集团)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集团)系统公路建设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履约考核评价工作。

本办法所称监理机构,是指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监理人员是指按照合同文件派驻的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履约考核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进行。

第四条局(集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理机构的履约考核评价工作,也可委托筹建处对监理机构进行履约考核评价工作。

第二章监理机构考核评价内容与程序第五条监理机构履约考核评价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

第六条监理机构考核评价主要包括考核评价期内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质量、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安全与环保监理、廉政建设和不良记录等内容(具体评价标准与内容详见附表)。

第七条监理机构考核评价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每年5月20日、11月20日之前向筹建处报送加盖公章的基本情况材料和对照考核内容的自我评价资料,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筹建处汇总审核,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11月25日前报局(集团)。

报送的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机构基本情况材料和对照考核内容的自我评价资料。

2、监理机构人员履约情况对照表(要根据合同文件逐一对照,更换的要附经业主批准的文件)。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监理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公司现场监督协调人员)接受考核管理。

第三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或通报监理公司主管部门.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眼实行违章罚款和奖励制,罚款的多少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元、2元、3元三种。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

所有罚款将在监理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监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行总负责.第三章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第七条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和责任心,否则,公司有权提出退回或更换。

第八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出退回: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项目;2、所监理工程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3、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或施工现场图纸不规范,总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4、与公司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5、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或允许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3元: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的;2、所监理工程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或施工中存在明显错误,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3、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未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进行审定的;4、未对质量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5、监理规划无针对性,或有明显错误的;6、将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他人的有关职责进行委托的;7、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部门的;8、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审批表及指令未被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越权代签;9、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场、在岗而擅自离岗的;10、未及时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序报验单的;11、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全,或未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12、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的.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2元:1、未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参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的;2、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监理规划未作相应修改的;3、未及时对监理日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4、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的;5、未安排关键工序、部位旁站监理的。

工程计量合同考核办法

工程计量合同考核办法

工程计量合同考核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计量管理,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3. 工程计量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工程计量工作。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计量人员,负责日常的计量工作,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计量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三、计量管理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编制详细的计量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记录工程量的变化,按月提交计量报告给监理单位。

3.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四、计量争议处理1. 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计量结果上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仲裁计量。

3. 争议期间,相关工程款项的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临时计量结果执行。

五、考核与奖惩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计量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2. 对于计量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建设单位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或优先考虑后续合作机会。

3. 对于违反计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最新-超值版)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发挥工程监理在建设方建设单位罗店大型居住社区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图纸设计要求,促进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小组建设单位成立工程监理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考核的依据1、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2、上海市下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6、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7、监理人员现场资料;8、施工单位、各承包商及其它方面反馈的有关信息。

三、考核办法监理工作考核采用月度考核、季度汇总考核、工程完工总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1、考核内容见《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监理工作考核分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考核两种形式;3、月度考核期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每月27日起由考核小组对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系统考核,月末完成。

次月上旬,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发盖章后由监理单位驻场代表签收;4、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加)分制,满分为 100 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月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为合格,不处罚;月度考核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低一分处罚监理单位1000元。

凡有被一票否决项的,月考核为不合格。

月考核为不合格的,除处罚外,建设单位将要求总监落实改进措施;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度考核结束,随即进行季度考核,7日内完成;对当季考核结果实施汇总:本季度三个月考核的平均分数按权重80%、随即抽查考核(随机抽查考核不定期、不定频次随时进行)的分数按权重20%,汇总计算出当季考核总评分数。

当季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将约谈监理单位项目组上级分管领导,责成监理单位采取切实措施整改;6、季度考核均合格的,建设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除月度处罚外,建设单位将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相关人员,并延缓监理费支付,直至连续三个季度考核均为合格。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三篇)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一、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优质高效”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规范安全质量工作的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根据本项目安全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结合本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及隐患,经纠正一次后仍然出现类似问题及隐患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处罚。

三、考核组织机构及成员山西新石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工程技术部下设的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组长:刘明义,成员:白书平张瑞海智宪龙李丙文张会光秦耀武白爱云贾俊生四、处罚程序项目指挥部领导、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成员及各工区负责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存在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及隐患均可按规定执行处罚,涉及整改的工程内容,被处罚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知该工区施工管理监理人员对整改过程进行监控,如整改不及时的、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或没有整改的将加倍处罚,直至整改完成满足整改要求并留下整改过程的资料为止。

工区施工管理监理人员根据符合要求的整改过程的资料按规定格式报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出具处罚整改回复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下工序工程。

五、处罚金额的扣缴罚款单一式四份,由相关人员签字盖项目章后,一份交被处罚的施工单位,一份交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在结算工程进度款时作为扣款的依据,一份由工程技术部资料室部存档。

六、各考核制度内容㈠.施工安全考核制度内容施工安全考核的内容包括主要指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安全制度不完善或安全自查工作不到位,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涉及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两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时,由公司项目指挥部的各级管理监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按规定对施工单位做出处罚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和整改安全措施等的一系列考核内容;(1)财产安全方面,包括工地物资、材料、设备,危险品,半成品,成品;办公生活区的图纸、文档,秘密材料,电子数据,钱财,个人物品等。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___监理管理及考核细则为规范现场监理行为,增强监理单位对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细则。

一、监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1.总监必须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时,须依据《合同》约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最多不得超过两个。

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各监理项目部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工作情况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各监理员均需持证上岗。

4.违反以上规定,将按2000元/条进行处罚。

二、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出勤1.考勤制度:考勤由工程部现场主管负责,各在岗监理人员每天须进行签到,上午8:30和下午14:30各一次(如有变化按通知时间签到)。

如有人员需调休,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现场主管。

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作当天缺勤。

成本控制部人员每周不定期抽查考勤,详见《监理及跟踪审计人员现场管理抽查表》。

2.人员出勤:人员出勤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如未约定,按以下标准考核:___工程师出勤率为22天/月以上;配备总监代表的监理项目部,总监代表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勤率为26天/月以上(相关验收时需参与验收)。

建设单位有权按监理人员的缺勤天数扣除违约金,扣除标准为总监2000元/天,总监代表1000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500元/天。

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

如连续三个月监理人员考勤不达标,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3.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地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到岗,每月须到岗26天以上(夜间加班、白天调休人员除外,但调休人员必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未达到或无故不到岗,将责令整改,并扣除100元/天;到岗每月如达不到20天,将提请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扣除2000元/月。

山东铁塔监理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铁塔山东省分公司工程监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山东铁塔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完善监理单位的奖惩机制,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条例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规定内容是针对工程建设阶段和资产维修阶段的监理,本办法将作为监理合同附件并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责任。

一、考核职责分工中国铁塔山东省分公司以及所属各市分公司均可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需经被考核单位确认。

1、省公司职责:1)组织制定全省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规范,对全省工程监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

2)组织建立健全全省工程监理公司基础档案信息资料。

3)组织落实全省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评估、考核和检查、指导工作。

4)组织开展监理工程师技能认证工作。

2、市公司职责:1)贯彻落实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本地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工程监理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省公司要求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和评估、考核,并及时报送省公司。

3)组织协调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工作配合,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作要求交底。

4)定期总结分析本地工程监理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保证监理质量。

5)负责对本地区监理人员的监理资格和业务技术能力进行审查。

6)建立健全本地监理人员的基础档案信息资料,认真做好监理工作相关资料文档的收集整理与审核归档。

二、工程监理工作要求1、监理公司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监理工作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所负责区域内的工程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包括并不限于:工程设备、原材料的检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施工程序、工艺、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的管控;工程造价的控制;参与工程验收、审核竣工资料等。

2)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监理工作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定期报告、总结报告和工作建议,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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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庆庆阳燃气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考核办法
为切实维护川庆庆阳燃气项目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参见单位质量责任和规范川庆燃气项目组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管理,促使燃气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根据《庆阳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甘肃庆阳天然气利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川庆庆阳燃气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条例》等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结合天然气利用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指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对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天然气利用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数据
库,为后续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评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范围:甘肃省庆阳市天然气利用项目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城区管道工程、门站、阀室等项目的监理、施工等
参建单位。
三、考核办法:项目考核包括项目日常考核、抽查考核。监理单位项目日常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
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日常管理过程的考核;施工单位项目日常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监理人员
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项目日常管理过程的考核,日常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组主管部门负责并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
核情况进行汇总。抽查考核由川庆燃气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质监、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考核每
个月不少于一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结果根据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的情况每个月综合评定一次。
项目月度综合评定考核分数由日常考核分和抽查考核分组成,其中日常考核分占50%,抽查考核分占50%。根据月度
综合评定考核情况进行项目考核,项目考核结果由川庆燃气项目工程技术部填报,并将考核结果记录数据库报川庆燃
气项目主管部门办公室备案。
考核结果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级。采用100分制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
以下为:“不合格”。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考核内容: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是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质量、安全、进度及资料等
方面按照附表中的内容进行考核。每个分项扣完本项规定分值为止。
五、考核奖惩:
项目考核为优的监理单位,进行表扬并优先考虑支付监理费用;项目考核为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暂缓支付监理费
用,工程完工时扣除监理费用的30%。建设项目考核为优的施工单位,进行表扬并作为川庆燃气建设项目投标评分的
主要依据,优先考虑拨付工程款;项目考核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按照工程审计价的95%支付;
项目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按照工程审计价的80%支付并在二年内川庆
燃气项目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2、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序号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备注


组织管理(15
分)

1、未按要求报送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每项扣2分。
2、未按要求报送监理人员启用文件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的,每项扣1分。

3、未做到每月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2分。
4、现场监理擅自离岗的,每次扣2分。
5、未按规定考勤,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
6、擅自调换现场监理的扣2分,擅自调换总监的,考核不合格。


质量管理(35
分)

1、未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的合格证及实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的,每项扣1分。
2、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的,砼、砂浆等实验成果未按月进行统计并上报业主和质监的,每次扣1分。
3、对关键部位漏检或未检的,每次扣2分。
4、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报验合格,联合验收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通过联合验收的,每次加1分。

5、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旁站并做好原始记录的,每次扣1分。
6、已签认合格的单元工程,经复检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7、对施工单位的“三检制”监督不力的,扣2分。
8、对施工单位要求进行验收,现场监理未按规定时间验收的,每次扣1分。

9、未经现场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分。
10、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每次扣3分。
三 安全管理(15分) 11、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不合格。 1、未及时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每项扣1分。 2、施工单位未委派专职安全员的,扣1分。 3、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未督促做好安全措施及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每项扣2分。
4、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每次扣2分。
5、施工单位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6、出项重大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


进度管理(15分) 1、未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扣2分。 2、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月报的,每次扣2分。 3、未按施工进度计划督促落实,造成工期延误的,扣2分。
4、计量审核不及时、不准确或计量欠真实的,每次扣3分。
5、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工程联系单并提出有效意见的,每次扣2分。

五 资料管理(20分) 1、对工程原始资料未及时、准确审核和妥善管理的,扣3分。 2、对施工单位报送资料审核签证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3、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 4、串通施工单位变更签证、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
5、对上报的工程质评资料中未随附工程总监核实证明的,每次扣2分。

6、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不完整,每项扣2分。
7、未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按时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的,每项扣3分。
参加考核人员
时间
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序号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备注


组织管理
(15分)

1、未按时报送项目部人员组成和印鉴启用文件、开工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每项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建立工地驻地并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相关检测仪器,每项扣1分,检测仪器未指定专人负责,扣2分。
3、未按要求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及五大员职责未上墙的,每项扣1分。
4、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天数达不到要求的,每人次每天扣1分。
5、未按规定考勤,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
6、擅自调换现场施工人员的扣2分,擅自调换项目经理的,考核不合格。


质量管理
(35分)

1、未对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的合格证及实验检测报告进行报审的,每项扣1分。
2、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试块、试样未按要求取样、送检的,每项扣1分;自检数量未达规范规定的,扣2分。
3、未按“三检制”要求自检的,扣3分。
4、砼、砂浆级配表、土料压实参数等各类标志牌未在施工现场悬挂的,每项扣2分。

5、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6、出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每次扣3分。
7、对关键部位漏检或未检的,每次扣2分。
8、质监联合活动时提出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项次2分。
9、未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分。
10、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不合格。

三 安全管理
(15分)

1、未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制度未上墙,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台账的,每项扣1分。
2、未设立专职安全员的,扣2分。
3、未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的,扣2分。
4、未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扣2分。
5、危险区域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扣2分。
6、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次扣2分。

7、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并责令施工单位将其辞退。
8、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


进度管理
(15分)

1、未按要求报批施工进度计划的,扣2分。
2、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计划的,扣5分。
3、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施工月报,每次扣2分。
4、未按要求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人员、机械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每项次扣2分。


资料管理
(20分)

1、对工程原始资料、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及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未按规范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每项次扣1分。
2、未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单位报送工程技术资料的,每次扣2分。
3、对串通监理人员、擅自伪造的、篡改原始记录、质量评定等工程相关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

4、施工日志记载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的,扣1分。
5、严格控制白条子,未按建设单位建账的,扣3分。
6、未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按时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的,扣2分。
参加考核人员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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