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纠纷的解决与说服
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方法与技巧及注意事项

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方法与技巧及注意事项人民调解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调解方法是指在运用一定的调解纠纷的形式下,具体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措施。
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的,当事人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同时结合使用几种调解方法。
根据结合多年的调解经验,以及收集同行乃至诸多基层司法所的调解方法与技巧,从人到社会及各相关角度,总结常用调解方法共十六种,下面我就从两个大的方面就人民调解工作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希望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有所帮助、有所启发: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常用方法与技巧(十六工作法)(一)心理调解法把握当事人心理首先是要探知当事人诉求,当事人各方会有各自在打官司中追求的主要利益,许多调解过程虽然具有对抗性,但却因为各自利益不同,导致追求的结果各不相同。
对这些纠纷进行调解时,关键是要知道当事人的利益所在,通过打官司最终想达到的主要目的。
准确了解各自的需求,协调好当事人的利益关系,申请和被申请可能会赢得皆大欢喜的结局。
其次要洞悉当事人的心理,法学是社会科学,调解员的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当事人表现的行为,洞悉当事人的心理,是调解案件的基础,也是调解技艺的体现,更能赢得当事人的尊敬。
心理虽然属于精神范畴,不像物质那样能直接看得见,摸得着,但它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行为及语言来表现,而后者是看得见、听得着的,并且心理活动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来测量。
当事人的心理,是当事人在参与调解时所表现出来的主观心态。
基于各方诉求的不同,当事人所表现出的心态各异。
在调解时,如何甑别当事人所诉求的目的,这就需要调解员洞悉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为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有的放矢提供借鉴。
律师调解谈判技巧

律师调解谈判技巧律师调解与谈判技巧律师在法律纠纷解决过程中举足轻重,他们既可以通过调解,促使各方达成和解,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谈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佳利益。
下面是一些律师在调解和谈判中常用的技巧:1.多听少说:在谈判过程中,律师应该尽量多听对方的观点和需求,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对方的利益和关注点。
通过倾听,律师可以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并快速找出解决纠纷的途径。
2.归纳总结:律师可以通过归纳总结对方的主要观点和要求,以此来建立自己的策略。
归纳总结不仅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组织自己的思路,还可以为双方提供清晰的交流和沟通基础,从而更好地推进谈判进程。
3.良好的沟通技巧: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以便在谈判中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解对方的观点。
律师应该学会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表达,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词汇,以便对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4.寻找共同点:在谈判过程中,律师可以尝试寻找双方的共同点,以此来建立起双方的合作基础。
通过找到共同点,律师可以为双方创造共赢的解决方案,提高谈判成功的几率。
5.理性思维:律师在谈判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思维,不被情绪所左右。
只有通过理智的思考,律师才能更好地评估各种选择,并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
6.强调法律依据:律师在谈判中可以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依据。
通过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判例,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论证,并增加自己在谈判中的话语权。
7.拆解问题:律师在谈判中可以将复杂的问题拆解成简单的组成部分,以此来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通过分解问题,律师可以更好地找出各方的利益点,为当事人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8.多方沟通:律师除了与对方进行直接的沟通外,还可以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交流。
通过与其他人交流,律师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和观点,并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建议。
9.善于妥协:律师在谈判中需要善于妥协,以便达到双方共同的利益。
通过适当的让步,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并促使谈判得以顺利进行。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孙志华一、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1、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弄清事实真相,评断是非曲直,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也是一项中国特色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一方面,要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
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纠纷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减少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通过调解工作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法律教育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
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纠纷要素的运用技巧。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
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实例

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实例【篇一: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实例】事例一:2004年。
5月份,湖口县流泗镇东风村潘家村落社区方舜家请石匠潘修水建房子,由于潘修水不小心将一块砖头,从二层砸向另一帮工的头上,顿时鲜血直流,人被送到医进行治疗,共花去医疗费三千多元。
受伤者伤好出院后,找房主要求他付治病用的医疗费。
房主不答应,认为受伤者是自己请来帮工的,但砖块是石匠不小心失手砸到受伤者,与自己无关。
石匠潘修水则讲,他是房主请来建房的,自己是不小心失手将砖块摔下去的,出了事应由房主负责。
受伤者由于房主、石匠都不肯付医疗费,非常恼火,找了自己的兄弟、本宗族的人准备到房主家闹事,眼前一场宗族械斗群体事件将发生。
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民间纠纷调解站站长潘茂国知道后,立即与其它成员一道上门劝阻,由于潘茂国为人很正直,处事公道,非常受村民尊重,在他的劝阻下,一场械斗避免了,但医疗费的事情仍摆在他们的眼前。
他们通过法律咨询后,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到房主、石匠家上门宣讲法律知识。
讲清到底谁应该承担责任,同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做工作。
最终,不仅房主和石匠都同意按比例付给受伤者医疗费,而且三家当事人继续互相来往,和睦相处。
通过这场纠纷调解后,村落社区的村民更加信任协会纠纷调解站了,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村民都到纠纷调解站去说,从而使一起起纠纷不出村落就化解了,村落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镇处于前列。
事例二:5月8日,于都县贡江镇东溪村庄上组村民黄某甲,急切地找到该村的村干部邬元发,心情激动地叙述了他近段时间的烦恼。
2月11日,黄某甲6岁的儿子与本组另一村民黄某乙10岁的女儿在一块儿玩耍时打架,被黄某乙的女儿打成轻微伤甲级,花去医药费1000余元。
黄某甲找黄某乙要求其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时,黄某乙不但不赔偿医药费,反而恶言相向,蛮不讲理,拒不赔付医药费,态度很恶劣。
无奈之下黄某甲只好找到了村委会干部,村干部得知情况后,马上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黄某乙故伎重演,摆出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是不赔医药费,村委会干部调解失败。
调解法律纠纷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房产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双方因房屋相邻权问题产生纠纷。
原告李某认为被告张某在房屋建设中侵犯了自己的相邻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被告张某则认为自己并无侵权行为,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案情简介1.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双方房屋相邻。
2. 2017年,被告张某在房屋建设中,将原告李某的房屋地基部分占用,导致原告李某的房屋地基下沉。
3. 原告李某多次与被告张某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被告张某拒绝赔偿。
4. 原告李某无奈之下,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调解过程1.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
2. 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有义务积极参与调解。
3. 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
4.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协商。
5. 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提出调解方案。
6.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进行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四、调解结果1. 被告张某承认在房屋建设中侵犯了原告李某的相邻权,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被告张某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3. 原告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五、案例启示1. 法律纠纷的调解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成本。
2.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3. 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参与调解,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
4. 法院应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总结本案例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解决了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房产纠纷。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纠纷调解制度的优越性和有效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扬这一优良传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人民调解10方法、技巧。

人民调解10种常见有效方法调解方法是指在运用一定的调解纠纷的形式下,具体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措施。
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的,当事人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同时结合使用几种调解方法。
结合多年的调解经验,以及收集同行乃至南方基层司法所的调解方法,从人到社会及各相关角度,总结常用调解方法共10种:1、直接调解的方法首先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然后以完全公正的心态,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最直接的对双方进行调解。
2、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
二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
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
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也就是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人民调解的对象主要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这些纠纷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体现。
这些纠纷种类不同,有简单复杂之分,而且有着各种各样的背景原因,要想顺利解决它们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依靠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这往往是因为调解员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思想问题而造成的。
常言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一个好汉三个帮”。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一、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1、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
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2、人民调解的任务(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纠纷主体日益多元化,内容日益广泛化,表现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应当适应这一发展变化,不断加以扩大。
当前,要进一步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控制矛盾纠纷总量,稳定社会关系。
同时,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针对突出的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有效缓解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冲突。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
防激化,即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自杀、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把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反映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适应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和优势。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寓于纠纷调解之中,与调解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
可以按照纠纷的种类,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使广大群众知道哪些是违背法律或违背公共道德的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或公共道德所允许或提倡的行为,自觉地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预防纠纷的发生。
(4)努力与基层各项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
人民调解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于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使党和政府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对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现状,集中群众意志,维护社会稳定。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篇一:医疗纠纷谈判技巧(共2篇)篇一:医患沟通技巧医患沟通早在2006年,深圳山厦医院因发生医疗纠纷,院方为防范患者家属闹事,给医生、护士配备钢盔,并启用警犬、棒棍等设备,医院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
医疗纠纷逐年升级,2013年10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被捅致1死2伤事件我们仍然心有余悸。
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显示目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全国至少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杀害医务人员。
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威胁院长人身安全;35.56%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到医务人员或院长家中威胁医务人员或院长人身安全;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
2006年,一种新的“职业”——“医闹”新鲜出炉。
“医闹”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然后再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
在医疗纠纷当事人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他们再与其分红。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医疗纠纷案件以每年11%的速度递增。
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医务人员的恶性伤害事件,使医患矛盾更加尖锐。
行政立法一方面对这种侵害行为予以了法律的制裁,但医院作为国家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肩负着转变观念、加强自身建设、重建良好的医患关系的社会责任。
所以在医疗工作中,医护人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全面素质的提高,掌握沟通的艺术,努力为患者营造一个舒适、安静、安全、自信的环境。
对患者提出的各种各样问题要耐心解释,切忌大声呵斥、简单粗鲁,敷衍了事。
医护人员如能和患者沟通的非常融洽,不但可以为治疗疾病提供信息,促进疾病的好转,提高疾病的治愈率,更重要的还能及时化解医患之间的误解和矛盾,减少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调解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六种方法[1]
一是针对婚姻纠纷,采取“冷却待机调解法”;二是针对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采用“亲情感化调解法”;三是针对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采用“求同存异调解法”;四是针对经济纠纷,采用“判例参照调解法”;五是针对界址、引水、通行等相邻关系纠纷,采用“现场听证调解法”;六是针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采用“相关部门联动调解法”。
调解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六种方法针对农村不能类型、不能特点的常见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可以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现就具体做法总结如下:一是对婚姻纠纷,采用“冷却待机调解法”。
即先冷却处置,待双方气消趋于理智后,再选择时机调解。
二是对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采用“求同存异调解法”。
此类纠纷核心问题在于赔偿,调解时着眼于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三是对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采用“亲情感化调解法”。
针对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调解时侧重于传统美德教育,使当事人重新认识亲情的可贵和树立尊老爱幼的观念,以便真正解决问题。
四是对经济纠纷,采用“判例参照调解法”。
对于经济纠纷,调解之前,可将类似的调解或判决案例提供给当事人,供其参考,使当事人了解该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及处理结果。
五是对界址、引水、通行等相邻关系纠纷,采用“现场听证调解法”。
这类纠纷往往当事人各执一词,情况千差万别,调解时应到现场勘察了解,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村干部、邻居和亲朋好友参加,由当事人陈述理由,出示证据,大家共同评判是非,作出合理的结论,最后再说服有过错的一方,促成纠纷的调解。
六是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采用“相关部门联动调解法”。
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凭调委会或某一部门,往往难以奏效,可以协调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浅谈如何调解民间纠纷如何调解民间纠纷,没有一定的模式,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及技巧
2、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 的一般方法?
劳动争议调解的一般方法是指在任何一种 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都要使用的方法。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 则》第十七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应对争议事 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 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 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解决。 上述规定体现了劳动争议调解所要遵循的一般 方法。
换位思考法就是在解决纠纷时,要从不同的立场、 角度、高度、层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的一种 调解方法。通过该方法做到考虑周全,使问题解决彻 底,不留后遗症。换位思考法一般针对刚愎自用、固 执己见、爱争强好胜的纠纷当事人而使用。 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换位思考。 二是劳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劳动争议 调解员引导、启发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换位思考。
(9)依靠多种社会力量协助调解法
依靠多种社会力量协助调解法就是指在 调解过程中,除了依靠调解员自身的力进行 调解外,还须取得当事人的亲友和当地有威 望的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给予的支持和帮 助。
(9)依靠多种社会力量协助调解法
对于特别复杂的纠纷,则需要动员相关部门到场, 联合调解。目前实行联合调解的纠纷越来越多,一般 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分别由当事人所在单位、行业 协会、当事人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与人 民调解组织一同调解,或者多个部门联合调解。 运用该方法进行调解时,一要注意照顾当事人的 情绪,避免盲目依靠他人调解引起当事人的不满,造 成不好的后果;二是要求协助调解的人要从当事人的 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运用法律和政策, 自愿提供帮助和支持,公正、客观地劝服当事人。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技巧
一名优秀的劳动争议调解员既要熟练 掌握各种调解方法,还要能够灵活运用各种调 解技巧。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既有密切的联系, 又有一定的差异。调解方法主要指调解的途径、 步骤、手段,具有一定的宏观性和战略性;而 调解技巧主要指调解过程中所运用的一些巧妙 的技能,相比较而言,其微观性和战术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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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纠纷的解决与说服【摘要】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纠纷大量且经常地发生着,由此也产生了多种纠纷解决机制和方法:诉讼的与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
说服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
构建纠纷的解决机制时,应加大非诉讼机制的成分,把说服与非诉讼机制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真正的以诉讼为指导,非诉讼为补充的解决机制。
【关键词】纠纷的解决;说服一、纠纷的解决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随着依法治国和民主法治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观念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一种热衷于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文化。
所谓纠纷的解决是通过诉讼和非诉讼等处理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使其得出结果。
对于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具体而言,主要有两大类:(一)诉讼所谓诉讼指当事人将争议对象提交给法院审判,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节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解决纠纷。
现代意义上的诉讼,作为一种解决社会系统中利益冲突的机制和一种专门法律活动。
诉讼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它意味着对国家意志及法律权威的接受与服从。
显然,以诉讼这种强制性、权威性的手段实施“公力救济”,一方面是由于私力救济的力所不及,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