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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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二篇)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二篇)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井下电气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严格执行。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强制力强,责任明确。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工作环境、负荷要求以及技术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采取专业、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调试应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确保设备的性能正常。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对设备性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无损,能够保护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开关、保护装置应标志清晰,便于操作人员识别。

第十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电缆、绝缘电器等防爆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具备操作证书。

第二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动、拆解设备。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二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预防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前言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

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

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GB/T 14048.1-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 14048.2-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 14048.3-200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 14048.4-200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GB/T 15663.11-1995 煤矿科技术语矿山电气工程1023-2006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 175-1988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MT 189-1988 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 818.1~14-1999 煤矿用阻燃电缆MT/T 661-199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 术语和定义除GB/T 156 63.11-1995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外,补充以下术语和定义。

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采用660V供电技术探讨(图文)

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采用660V供电技术探讨(图文)

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采用660V供电技术探讨(图文)论文导读:随着煤矿工业采煤机械化不断提高,矿井生产能力越来越大,与之配套的地面生产能力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造成单台电动机的容量相应增大,用电负荷随之增大,从而出现电压降增大、电能损耗增加、电缆截面不足等问题,故在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中,传统的380V供电已不能满足配电的要求,需提高配电电压,如低压供电系统采用660V及更高电压。

本文就地面生产系统供电电压由380V 提高到660V电压技术问题进行探讨。

380V供电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系统,一般为动力照明混和供电。

对地面660V配电系统,其中性点接地方式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关键词:地面生产系统,660V,供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一、引言随着煤矿工业采煤机械化不断提高,矿井生产能力越来越大,与之配套的地面生产能力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造成单台电动机的容量相应增大,用电负荷随之增大,从而出现电压降增大、电能损耗增加、电缆截面不足等问题,故在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中,传统的380V供电已不能满足配电的要求,需提高配电电压,如低压供电系统采用660V 及更高电压。

本文就地面生产系统供电电压由380V提高到660V电压技术问题进行探讨。

二、660V供电的国际国内发展概况早在上世纪60年代,660V电压就被作为一种标准电压列入国际电压标准中。

1967年国际电工标准IEC38/67推荐的额定电压中就有660V。

在以后IEC38中均有660V电压作为额定电压。

我国1959年发布的国标GB156/59中,只规定了220V、380V两种电压为额定电压。

而在1980年发布的GB156/80中已把660V列入国家标准额定电压。

我国现行国家额定电压标准中,660V电压仍为国家标准额定电压。

我国煤矿企业井下于70年代初基本实现全行业660V升压改造。

1981年,我国开始对煤矿矿井地面生产系统和选煤厂进行了660V升压供电的试验和研究工作,经过长时间对各种系列电气元件等电气设备在660V条件下的试验和验证工作,于1986年11月建成我国第一座由660V配电电压供电的阳泉四矿选煤厂,并顺利投入运行,1988年6月通过了由能源、机电两部主持的技术鉴定。

煤矿井下采区供电系统设计分析

煤矿井下采区供电系统设计分析
2 2 供 电 设计 .
1 工程 概况
某煤 矿 一采 区矿 井为倾 斜走 向,双翼 开采 ,年 生 产 能力 约6 万 吨 ,布 置有 两炮 采工 作面 1 0 1 0 6 0、 10 2 6 0 以及 两 掘进 工作 面 。采 区煤 实体容 量 1 3 t .5/ m,煤 层厚度 为2 左右 。 m 采 取 供 电 设计 规 范要 求 为 一 类 负 荷 , 供 电 电 力负 荷主 要有 4 台刮板 输送 机 ,2 副污 水泵 ,1 乳 副 化 泵 ,5 台照 明信 号综保 ,4 台胶 带输 送机 ,4 台局 扇 ,1 绞车 ,2 辆 台胶 带输 送机 ,2 台刮板 输送 机 。 所有设备 电压均 为6 0 ,总负荷为9 7W 6V 2k。
K= . 。 由以上数据 ,不难进行 负荷 计算 为: 0 8
∑ P 力 07 WX K / = 07 V ∑ P 扇 动 8 k C0 8 k A; r S 局
= 2k 1 0 W× K/ o ① = 2 k A  ̄c s 10 V
再 由 以上 负荷计 算可 知 ,要求 选取 的动 力变 压 器 容 量 在8 7 V 以上 ,风 机变 压 器 容 量 不 能低 于 0 kA
局 扇风机 需严 格依据 《 煤矿 安全 规程 》 的相 关规 定
进 行 “ 专 ”供 电设 计 ,所 谓 “ 专 ” ,就 是指专 三 三
用 线路 、专用 开关 、专用变 压器 ,遵 守采 、掘分 开 的原则 ,全部 电缆敷 设都要 在皮 带巷 内进行 。采 区
设 备如溜 子 电机 、皮 带 电机 、液压 泵 电机等 都选择 6 0 作 为其 电压等 级 。 6V
煤矿 井下采 区供 电系统设 计分析
刘 明 东
( 山西 太原 市 西 山煤 电安 全培 训 中心 , 西 太原 0 0 5 山 3 0 3)

矿井供电系统和安全用电

矿井供电系统和安全用电

3、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 热备用,保证已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 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
4、在发生作任何故障时,应由值班人员进 行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能担 负矿进的全部负荷。
5、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 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
6、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 时,必须有备用电源流;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 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
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井下电缆、中央变电所、 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防爆移动变电所、采 区配电点以及用于相互供配电用的各类电缆等组 成。
井下用电由矿区地面变电所用两条高压电缆, 把6kV的高压电经井筒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然 后再分配给各高压用户。为保证供电可靠性,地 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采用分段母线。
荷。这类用户停电不直接影响生产。煤矿的各种 辅助车间,办公室照明等都属于这一类。对三类 用户一般供电采用单一回路供电方式,不考虑备 用电源。因某种原因需要停电时,三级用户是首 先限电的对象。
对电力负荷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合理地供
电。对重要负荷,保证供电可靠为第一位,对次 要负荷,应更多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在电力系统 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需要停止部分负荷供电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先切除三类负荷,有必要 时切除二类负荷,以确保一类负荷的供电可靠性。
计算短路电流时,应按平均电压计算。
四、矿井供电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应 在运行状态下互为备用,以减少线路损失。当任 一回路电源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矿井供电。由于 电源系统或断电保护等原因不能长期并联运行时, 必须采用带电热备用方式。
2、地面供电线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应有 一路电源不中断供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 时受到损害,并肯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 荷。

2021年煤矿井下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试行)

2021年煤矿井下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试行)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欧阳光明(2021.03.07)郑煤机电便字【2016】14号关于下发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试行)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直管矿井及区域公司:为加强井下供电系统安全的管理,提高矿井供电的可靠性,必须认真做好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工作。

结合郑煤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的实际情况,按照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特制定《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试行),请各单位根据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并按照计算结果整定。

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完善,有意见和建议的,及时与集团公司机电运输部联系。

机电运输部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试行)郑煤集团公司前言为提高煤矿井下供电继电保护运行水平,确保井下供电可靠性,指导供电管理人员对高低压保护整定工作,集团公司组织编写了《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试行)。

《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共分为六章,第一章高低压短路电流计算,第二章井下高压开关具有的保护种类,第三章矿井高压开关短路、过载保护整定原则及方法,第四章井下供电高压电网漏电保护整定计算,第五章低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第六章127伏供电系统整定计算方案。

由于煤矿继电保护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技术装备不断涌现,加之编写人员水平有限,编写内容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各单位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对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目录第一章高低压短路电流计算2第一节整定计算的准备工作3第二节短路计算假设与步骤4第三节各元件电抗计算5第四节短路电流的计算9第五节高压电气设备选择10第六节短路电流计算实例25第二章高压配电装置所具有的保护种类41第一节过流保护装置41第二节单相接地保护43第三节其它保护种类45第三章高压开关短路、过载保护整定原则及方法48第一节矿井供用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原则48第二节继电保护配置的基本原则50第三节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方法50第四节高压开关整定计算实例63第四章高压漏电保护整定方案67第一节高压漏电保护整定原则67第二节漏电保护整定方案68第五章井下低压开关保护整定计算79第六章 127伏供电系统的整定计算82第一节照明信号综保装置的整定值固定的情况82第二节智能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83第一章高低压短路电流计算在电力系统的电气设备,在其运行中都必须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种故障和不正常运行状态,最常见同时也是最危险的故障是发生各种型式的短路,因为它们会遭到破坏对用户的正常供电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采区供电设计要求

井下采区供电设计说明书目录:1:确定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

2:拟定采区供电系统。

3;计算与选择采区变电所动力变压器(型号、容量、台数)。

4:选择采区低压动力电缆(型号、长度、芯数、截面积)。

5:选择采区配电装置。

6:整定采区低压电网过流保护装置。

7:制订采区保护接地措施。

8:制定采区漏电保护措施。

9:制定采区变电所防火措施。

10: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

11:绘制采区变电所设备布置图。

采区供电设计要求采区供电设备的选择包括主变压器的选择,采区供电系统的拟定,低压电缆的选择,低压开关的选择。

相关计算有负荷容量和负荷电流的计算,电压损失的计算,短路电流的计算和过流保护整定计算。

第一节设备选择前的准备一、采区供电设计所需原始资料在进行井下采区供电设计时,必须首先收集以下原始资料,作为设计的依据。

(1)矿井的瓦斯等级,采区煤层走向、倾角,煤层厚度、煤质硬度、顶底板情况、支护方式。

(2)采区巷道布置,采区区段数目、区段长度、走向长度、采煤工作面长度,采煤工作面数目,巷道断面尺寸。

(3)采煤方法,煤、矸、材料的运输方式,通风方式。

(4)采区机械设备的布置,各用电设备的详细技术特征。

(5)电源情况。

了解采区附近现有变电所及中央变电所的分布情况,供电距离、供电能力及高压母线上的短路容量等情况。

(6)采区年产量、月产量、年工作时数,电气设备的价格、当地电价、硐室开拓费用、职工人数及平均工资等资料。

此外,在做井下采区供电设计时还需要准备下述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电工手册》第二分册(下)、《中国煤炭工业产品大全》、各类有关的电气设备产品样本、各类供电教材。

二、采区变电所位置的确定采区变电所是采区供电的中心,它担负着整个采区的受电、变电、配电任务。

采 区 供 电 设 计 要 求

井下采区供电设计说明书目录:1:确定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

2:拟定采区供电系统。

3;计算与选择采区变电所动力变压器(型号、容量、台数)。

4:选择采区低压动力电缆(型号、长度、芯数、截面积)。

5:选择采区配电装置。

6:整定采区低压电网过流保护装置。

7:制订采区保护接地措施。

8:制定采区漏电保护措施。

9:制定采区变电所防火措施。

10: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

11:绘制采区变电所设备布置图。

采区供电设计要求采区供电设备的选择包括主变压器的选择,采区供电系统的拟定,低压电缆的选择,低压开关的选择。

相关计算有负荷容量和负荷电流的计算,电压损失的计算,短路电流的计算和过流保护整定计算。

第一节设备选择前的准备一、采区供电设计所需原始资料在进行井下采区供电设计时,必须首先收集以下原始资料,作为设计的依据。

(1)矿井的瓦斯等级,采区煤层走向、倾角,煤层厚度、煤质硬度、顶底板情况、支护方式。

(2)采区巷道布置,采区区段数目、区段长度、走向长度、采煤工作面长度,采煤工作面数目,巷道断面尺寸。

(3)采煤方法,煤、矸、材料的运输方式,通风方式。

(4)采区机械设备的布置,各用电设备的详细技术特征。

(5)电源情况。

了解采区附近现有变电所及中央变电所的分布情况,供电距离、供电能力及高压母线上的短路容量等情况。

(6)采区年产量、月产量、年工作时数,电气设备的价格、当地电价、硐室开拓费用、职工人数及平均工资等资料。

此外,在做井下采区供电设计时还需要准备下述资料:《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电工手册》第二分册(下)、《中国煤炭工业产品大全》、各类有关的电气设备产品样本、各类供电教材。

二、采区变电所位置的确定采区变电所是采区供电的中心,它担负着整个采区的受电、变电、配电任务。

(技术规范标准)晋能机电函]号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

晋能机电函﹝2015﹞23号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公司、晋神公司、能源投资公司,煤炭生产管理公司各部门:根据省煤炭厅要求,现将《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晋煤科发〔2014〕13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月21日附件—2——3—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一四年十一月—4—目录第一章总则·9第二章矿井供电技术装备标准·11第一节基本要求··11第二节供电电源及线路··11第三节地面供配电··12第四节井下供配电··14第三章矿井提升设备技术装备标准·17第一节基本要求··17第二节提升机及制动装置··18第三节电力拖动和控制系统··19第四节安全、保护装置··20第五节信号装置··21第六节提升钢丝绳··22第七节提升容器及装卸载设备·22第四章矿井固定带式输送机技术装备标准·24第一节基本要求··24第二节驱动装置和滚筒··25第三节制动和逆止装置··26第四节控制信号装置··27第五节安全保护装置··27第六节输送带··28—5—第七节拉紧装置··28第八节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29第九节其它··29第五章矿井架空乘人装置技术装备标准·31 第一节基本要求··31第二节驱动装置··32第三节液压系统··32第四节制动装置··32第五节钢丝绳··33第六节运行速度和吊椅··33第七节托绳轮和压绳轮··33第八节安全保护装置··34第六章井下辅助运输设备技术装备标准·36 第一节基本要求··36第二节轨道机车设备·37第三节绳牵引设备··38第四节卡轨车与齿轨车··40第五节单轨吊··41第六节无轨胶轮车··42第七节信号与通信··46第七章矿井排水设备技术装备标准·47 第一节基本要求··47第二节水泵及电动机··48—6—第三节管路及附属设施··49第四节供配电、监测及控制··50第八章矿井通风设备技术装备标准·52第一节基本要求··52第二节主要通风机及电动机··52第三节供配电、监测与控制··53第四节附属设施··54第九章矿井压风设备技术装备标准·56第一节基本要求··56第二节压风设备及管路系统··56第三节附属设施··58第四节压风机控制及保护系统··58第十章矿井瓦斯抽采设备技术装备标准·60第一节基本要求··60第二节瓦斯抽采泵及管路··60第三节管路附属装置及安全设施··61第四节供配电、监测与控制··61第十一章矿井采掘设备技术装备标准·63第一节基本要求··63第二节采煤机·· 64第三节工作面运输系统设备··66第四节液压支架··68第五节乳化液泵站及喷雾泵站··69—7—第六节掘进设备··70第七节局部通风机··72 第十二章附则·74—8—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大力实施煤炭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强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水平,切实推进“七高一文明”现代化矿井建设,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井是矿山生产的重要设施。

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营,规范化的矿井设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1.设计目的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034-2013)的要求,矿井设计的目的是在最小的成本和最高的效益的基础上,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

同时,要考虑到未来的拓展和改造。

2.矿井设计的基本原则矿井设计必须始终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保证矿井运营的安全性,以减少矿山事故发生的可能。

(2)保证矿井运营的经济性,在达到安全的基础上,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效益。

(3)保障矿井运营的高效性,以提高矿产的开采、处理和交付效率。

(4)保证矿井设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客观科学地评价、审核。

3.设计内容煤炭工业矿井设计包括以下内容:(1)矿井规模的确定:矿井规模是指矿井实施的年产量和设备的规模,应该根据煤炭储量、矿床特征、开采技术及市场需求等综合考虑确定。

(2)矿山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矿山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是确定矿井设计方案的基础,必须对其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以便确定开采方式、支护技术、排水方案等。

(3)矿井的布置:矿井布置应考虑矿井开采、供电、通风、通信、排水、运输、支护等因素,使得矿井布置合理、便于管理,并且适应未来的发展和扩建。

(4)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方法是指选用的采煤技术,包括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

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煤矿储量、地质条件、可采程度、水文、瓦斯爆炸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选择最佳采矿方法。

(5)支护方案的确定:支护方案必须根据煤层的岩性、构造及地质结构、煤层厚度以及瓦斯等危害因素,综合考虑采用不同的支护技术,以确保煤层的稳定性、充分采完和保障井下安全。

(6)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必须考虑到煤矿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如瓦斯爆炸、矿井透水、煤层突水、煤层突出等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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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
规定
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是针对我国煤矿井下供电的一个标准,该标准是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供电安全和提高煤矿井下供电的效率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详细的解析,介绍其主要内容、意义以及实施的必要性。

一、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煤矿井下供电的原则和要求:该规定明确规定了煤矿井下供电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提高供电的安全性,同时还要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2、煤矿井下供电的基本参数和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供电的电压、电流、频率等技术参数标准,保证井下供电的稳定性。

3、煤矿井下电源装置的选择和设计:规定了井下电源装置的选择和设计,保证其能够满足煤矿井下供电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其安全性和节能性。

4、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布置:规定了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布置,保证井下的电力供应能够覆盖全面,且不受外界干扰。

5、煤矿井下电缆和线路的选用和敷设:规定了煤矿井下电缆和线路的选用和敷设,保证井下电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意义
1、保障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性:煤矿井下电力供应是煤矿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支撑,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制定,旨在从井下供电的角度出发,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保证井下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2、提高煤矿井下供电的效率: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制定,旨在通过优化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和布置,以及电缆线路的选用和敷设等方面来提高井下供电的效率,将煤矿井下供电的效果最大化。

3、实现可持续发展:该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能源利用和节能减排,以达到可持续化发展的目的。

三、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实施必要性
1、满足国家对煤矿井下供电安全的要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时煤炭工业也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实施,从井下供电的角度出发,为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2、进一步优化煤矿井下电力供应体系: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实施,有助于针对煤矿井下电力供应体系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从而提出更加合理的改进方案,优化煤矿井下电力供应体系。

3、促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煤炭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是我国对煤矿井下供电进行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准,其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煤矿井下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煤矿井下供电的效率,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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