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
新农村建设模式的盈利模式分析

新农村建设模式的盈利模式分析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
新农村建设模式应运而生,旨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促进农业现代化。
然而,新农村建设如何持续盈利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二、产业结构优化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
通过引入现代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高附加值产业,提升农村经济效益。
此外,农村旅游、文化创意产品等新型产业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
三、土地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可以通过土地综合开发实现盈利。
农村土地资源有限,通过规划和整合土地,将分散的承包地整合成大片,开发农村旅游、休闲地产等项目,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四、环境保护产业农村的环境资源丰富,可以依托环境保护产业实现盈利。
比如发展农村生态农业,推广有机农业,推动农村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同时,可以通过环境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等项目实现盈利。
五、农民合作经济农民合作经济是一种有效的农村盈利模式。
通过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整合农村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此外,可以联合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联合销售农产品,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六、农产品品牌化新农村建设可以通过农产品品牌化实现盈利。
通过加工、包装、营销等手段,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并建立知名品牌,将农产品销往城市和国内外市场。
同时,农产品的品牌化还可以拉动农村旅游和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
七、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
通过引入金融机构、设立农村合作银行等方式,为农民提供融资、理财、贷款等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同时,金融服务本身也可以成为盈利的来源。
八、农村人才培养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支撑。
通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引进优秀人才等方式,提高农村的人力资源素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农村人才培养也是盈利的一种方式,培训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以从中获得经济收益。
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
土地一级开发(超详细)

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是采用这一模式的典型。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
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2、分享土地出让金该模式一般是指一级开发企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联手,按照双方商议确定的一定比例进行直接的土地出让金分成,以此获取一级开发企业的合法收益。
在此模式下,一般有两种具体操作方法:一是企业与政府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企业凭借合法协议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权;二是企业与政府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企业凭借在合资公司中股权的占比,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权。
但分享土地出让金的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我国土地的全民属性,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出让金分成模式要求参与合作的一级开发企业性质必须是国有企业,而且从目前采取此类盈利模式的一些案例来看,一级开发企业的背景一般均为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平台公司。
现代农业常见的6种盈利模式

现代农业常见的6种盈利模式
1、⾼效农业⽣产盈利模式
通过扩⼤⽣产规模,将⼟地等⽣产要素适当集中使⽤,使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来获取盈利,或者提⾼⼟地效率,增加农产品产量来获取收益。
2、精品定制型盈利模式
精品定制型农企盈利模式是不盲⽬追求规模和产量,更在意品质及⽤户的感受。
它主要靠单品的⾼⽑利来获得盈利。
3、品牌农业型盈利模式
通过企业形成⽐较知名的品牌,通过品牌去整合市场资源和产品资源,最终获得盈利。
与精品定制型有相似处,但范围更⼴。
4、产品深加⼯型盈利模式
深加⼯不仅可以提⾼产品的附加值,还能平抑⼀个⾏业价格⼤幅波动,因为它可以吞吐这个⾏业的原料。
5、休闲创意型多功能盈利模式
充分发挥农业的作⽤,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从农业的休闲、科普、观光、⽣态⽂化功能中挖掘农业的价值。
6、流通服务型盈利模式
解决农产品销售过程痛点,从中获得服务的回报。
启⽰与借鉴
1.打破旧有观念,提供多⽅服务
农业不仅仅是销售产出的农产品,农业除⾃⾝特有的⾷物⽣产功能外,还具有经济、⽣态、社会和⽂化(休闲)等多⽅⾯功能,绝不能忽视农业的多功能性,只把农业简单看成是“吃饭产业”,却忽视农业的丰富内涵,应把特⾊产业、⽣态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农业⽂化产业等新产业纳⼊园区的经营,积极构建全⾯的现代农业园产业体系,为⼈民提供多⽅⾯服务来盈利。
2.突破经营门槛,提升盈利能⼒
3.融合农业三产,实现多点盈利
创意农业,将农产品不当农产品看待,⽽是当成创意品,实现农产品⼀产、⼆产、三产的层次活动,是传统农业提⾼附加值的有效路径。
同时,消费者的活动延伸到农⽥、作坊等乡村资源和环境中,实现了效益的多元化。
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地产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和销售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地产土地一级开发的工作流程。
一、选址分析选址是地产开发的第一步,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和对土地的勘测,选定一块合适的土地进行开发。
选址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 地理位置:选址要考虑交通条件、商业区域、人口密度、教育机构、医院等因素。
特别是要考虑开发区域的人口基数和目标购房人群的需求。
2. 土地状况:选址时需要对土地的用途、地貌、地质、地下设施、绿化等多方面进行评估。
特别要考虑开发是否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
3. 投资成本:选址时必须考虑到投资成本,将所有费用清晰列出来,包括土地的购买、规划审批、建设费用、贷款利息等,以及销售后所需的税费和物业管理费用等。
4. 开发策略:选址需要考虑到开发策略,比如选择盈利模式、区域面貌、建筑设计等。
最重要的是要把开发策略与土地状况和市场需求相结合。
5. 市场需求:选址还必须考虑到市场需求,包括目标消费群体的人口构成、购房需求、支付能力、社会信用等因素。
最终找到符合市场需求的土地。
二、土地规划第二步是对土地进行规划。
规划应包括整个项目的主题、开发方案、用地面积、设计标准、建筑布局、景观布置等。
主要包括:1. 定位主题:对整个项目定位主题,确定产品定位、品牌定位、营销定位及其它多个定位。
这些定位可参考市场调研数据和综合分析而得。
2. 制定用地方案:依据选定的土地状况,制订合理、经济、安全、环保的用地方案。
可参考城市总体规划、地区规划等,合理编制用地。
3. 制定建筑布局方案:依据用地规划方案,制定项目的建筑布局。
主要建筑物和功能区域的布置,建筑总高度、总建筑面积、厂房等建筑物的布局位置等。
4. 制定景观布置方案:依据城市设计、规划和环境保护法规,制定项目的景观布置方案。
设计好景观建筑、庭院、绿化带等。
5. 制定设计标准:依据相关国家、省、市、县的规划要求,制定土地开发的设计标准,确定高度、体积、幅度、色彩等相关要求。
2018年五大产业园区运营模式分析研究

五大产业园运营模式分析WORD版本下载后可编辑一、华夏幸福基业1、企业背景及发展概况华夏幸福基业成立于1998年,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一级资质,早期致力于河北省内的城市住宅项目开发。
2002年开始运营固安工业园,逐步向工业园区运营商进行转变,目前已经形成“园区+地产”运营模式。
华夏幸福基业开发版图主要位于环首都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等地。
其运营模式的成功主要在于寻求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能够实现双赢的契合点,通过产业新城的建设帮助政府实现地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在获取廉价土地方面与当地政府形成默契,实现互帮互赢。
2、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运营模式以打造“产业新城”为企业战略定位,以“园区+地产”作为盈利模式,公司在园区还未起步前,就与当地政府签订排他性的园区整体委托开发协议,由华夏幸福对园区进行前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商品房开发、工业厂房开发、园区招商引资以及企业入院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则提供行政方面的服务和管理。
与2015年提出的PPP模式不谋而合。
企业整体运作类似于中介服务,通过对产业新城的整体操盘,整合地方政府、资金、技术、高新产业等各方资源,进行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
➢运营特点1)选址:华夏幸福产业园多定位于经济尚不发达的城郊或县域待发展新区,以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有利于与当地政府洽谈排他性的合作协议,争取更多利好政策;2)良好的政府关系:凭借良好的政企关系进行排他性的合作协议洽谈,同时能够及早地参与地块的规划和土地整理工作,甚至参与区域发展规划,对园区规划及后期招商均有利好。
对政府来说,华夏幸福已经成为政府基建和招商引资的外包机构。
3)行政服务通道:得益于与政府的合作关系,园区行政服务直接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加快园区企业办事效益,对企业入驻有一定吸引力。
4)廉价拿地:通过产业新城开发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大量住宅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销售,获取利润。
产业地产部分仅提供规划建设、招商运营服务。
土地一级开发及风险防范

土地一级开发及风险防范陈韬【摘要】近年来,土地一级开发成为房地产企业投资的热点,聚集了大量的社会资金。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在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时,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选择适合当地的方案,笔者主要从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运作流程和盈利模式的角度阐述法律风险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开发主体运作流程盈利模式风险防范一、土地一级开发产生的背景1.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为土地一级开发提供了制度基础我国的土地一级开发是伴随着土地储备制度的发展而产生的。
1996年,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脱困、土地资产流失”等问题,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这标志着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诞生。
随后,杭州、武汉、青岛、南通等地也纷纷成立土地储备机构。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土地储备已成为我国城市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大大提高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了我国城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虽然各地土地储备的模式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可分为收购、储备、供应三个环节,其中储备环节包括两个阶段——开发和储备。
这里的“开发”实际上是指土地一级开发。
因此,可以说土地一级开发是伴随着土地储备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土地储备制度将“土地开发”作为一个环节进行突出,引起了政府部门以及学者的重视,为土地一级开发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2.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迅速,迫切需要新型的土地开发模式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1978年到20 1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9.2%,城市人口由1.7亿增加到6.5亿。
快速城镇化带来巨大的土地需求,给我国城市住房供应、基础设施配置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而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又有很大的风险。
这就导致了城市建设的巨大需求与城市政府有限的财政能力之间的矛盾,单靠城市政府的财政能力难以及时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的完全供给。
国内外农业园区盈利模式四大特点与台湾6大盈利模式汇总
国内外农业园区盈利模式四大特点与台湾6大盈利模式汇总农业园区是指相关经济主体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农业高新技术特点,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展示现代农业科技为主要目标,利用已有的农业科技优势、农业区域优势和自然社会资源优势,以高新技术的集体投中和有效转化为特征,以企业化管理为手段,进行研究、试验、示范、推广、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农业试验基地,是一种科技与经济相融合的新型组织形式,其本质是经济实体,盈利和可持续发展是其发展的基本目标。
园区对自身资源等要素进行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外部有利的市场机会,发挥自身优点,减少外部的威胁,克服自身的缺点,创造价值的活动,即园区的盈利模式。
该模式是园区对核心能力的运用和价值链的设计,盈利目标的达成离不开有效的盈利模式。
一种好的盈利模式,可拓宽盈利渠道,使园区各个组成部分都能盈利,并具有可持续性,即使有新的竞争者进入也能抵御威胁。
我国农业园区发展十几年来,经历了起步阶段(1994年—1996年)、快速提升阶段(1997年—1998年)和急剧膨胀阶段(1999年至今)三个发展阶段,现有各类规模以上农业园区30000家,其中农业科技园区5000多家,国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园区20000多家,农业产业标准园5479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科技、经济等方面的发展成果,由于长期以来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大多数园区存在盈利水平较低的问题,引起许多人对农业能否盈利的质疑,严重阻碍了农业园区的发展。
研究园区的盈利模式,能为园区规划设计提供指导依据,能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能提高园区运行效率,实现农业园区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并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一、国外农业园区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经历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生产方式、管理运营模式也经历了多次的更替,获取收益的方式也有较大的变化,现国外农业园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高效农业生产盈利模式这种盈利模式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将土地等生产要素适当集中使用,使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来获取盈利,或者提高土地效率,增加农产品产量来获取收益。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1、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指在政府规划的土地一级开发区域红线内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的费用。
由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公共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管理费、财务费用、土地招拍挂中的交易费用、公共市政配套设施移交前的管理费用等构成。
2、土地一级开发作用①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的重要性。
政府或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中主要考虑的问题。
如果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超过投资者的财务能力,就会使决策者放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因此,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决策阶段,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就成为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重要依据。
②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融资的依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所需资金量较为巨大,要求项目的投资者必须有很强的融资能力,以保证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基本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需求量,从而为筹集资金提供了依据。
土地一级开发从不同融资渠道筹集资金时,金融机构在对项目进行融资评价和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因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也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的依据。
③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通过不同阶段的预估,最终通过竣工决算确定下来的。
不同阶段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预估是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每一次成本估算都不能超过前一次估算的幅度。
土地一级开成本的准确性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地确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才可能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
④是决定土地出让交易价格的依据土地出让交易价格是指出让使用权的地块上已经完成征地拆迁,土地开发程度为已完成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帄整(简称?七通一帄)(或?五通一帄?及其他情况),可直接用于建设的土地价格。
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的商业盈利模式解析
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的商业盈利模式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与房地产行业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在这个行业中,商业盈利模式的设计和运用是关键。
本文将分析建筑与房地产行业的商业盈利模式,并探讨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房地产开发商的盈利模式1. 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主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他们通过购买土地、规划和开发建筑物,然后以较高的价格销售或租赁给消费者,从中获取盈利。
土地的地段、位置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都会对开发商的盈利产生影响。
2. 房地产销售房地产销售是开发商的主要盈利方式之一。
开发商将所建设的房屋进行销售,通过销售获得较高的利润。
销售房产的盈利取决于市场需求、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因素。
3. 房地产租赁除了销售,房地产开发商还可以通过出租房屋来获取持续收入。
租金收入可以稳定地为开发商带来现金流,并延长房地产在经济周期中的回报期。
租赁盈利的因素包括租金定价、租户的稳定性和租赁合同的条款。
二、建筑公司的盈利模式1. 建筑咨询与设计服务建筑公司可以提供从项目规划到设计咨询的一揽子服务,其盈利模式主要来源于为客户提供专业设计和咨询服务。
建筑公司会根据项目的需求和规模制定服务费用,并与客户签订合同,从中获取收入。
2. 建筑施工与工程管理建筑公司可以参与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通过承包工程项目来获取利润。
他们与建筑材料供应商和施工队伍合作,将工程按照图纸进行实施,并负责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
3. 建筑物维护与运营管理建筑公司还可以提供建筑物的维护和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设备维修、清洁服务、物业管理等。
这些服务以合同形式提供,建筑公司可以通过与客户签订长期合同来获取稳定的收入。
三、商业模式对行业发展的影响1. 创新与竞争力优秀的商业盈利模式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
建筑与房地产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自身的商业模式,才能在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
2. 满足市场需求商业盈利模式应当紧密关注市场需求,并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及涉税分析作者:沈玉秀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22期沈玉秀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就是政府或者具有一定授权的企业对某一特定地区或者区域内的土地包括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拆、安置、补偿的行为,是使特定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然后进行商业交易的行为。
本文针对其涉及的收入确认和涉税问题进行研讨,提出相应的建议,期望对市场运作和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收入确认?涉税分析一、建造合同模式与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确认依据开发单位或主体以及其与政府相关土地部门签订的土地开发委托合同,依照现行会计准则,可分为两种收入确认模式:一是建造合同模式,二是商品销售模式。
两种模式的选择不同,使用标准不同,具体应以相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明确开发主体可取得的收益金额、开发主体是否承担土地交易拍卖风险为判断标准。
建造合同模式。
选择建造合同模式一般是在土地委托合同中对开发金额进行预先暂定,明确相应的暂定价格,但是最终的费用由相应的审计单位进行审定。
合同中的约定金额与开发土地的最终交易拍卖的价格没有相关性,与土地的取得时间也没有相关性。
但是在委托开发合同中一般约定具体的结算时间,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款项等。
商品销售模式。
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条件是土地开发主体开发整理的土地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预估收益,与该土地的未来交易拍卖价相关联,并且约定在该土地交易拍卖后即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的情况。
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涉税分析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的总体涉税分析。
国家税务关于投资国有土地的征税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投资者不予征收营业税,这是一项基于我国现有市场形势的具有普遍性使用意义的规定。
关于有关融资平台公司与国家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合同,其行为实质并不是严格按照或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应文件进行的,因此并不属于有关规定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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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2014-03-24查看更多—〉明源地产研究院近年来,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房企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如万科、绿地等纷纷提出转型城市运营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对房地产企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商后,可以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更多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可以参与到土地定价。
目前来看,原先从事二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向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延伸已越来越多,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还不成熟,运营和盈利模式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和制约。
本文通过对房企参与一级土地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房企进入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是采用这一模式的典型。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
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2.分享土地出让金该模式一般是指一级开发企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联手,按照双方商议确定的一定比例进行直接的土地出让金分成,以此获取一级开发企业的合法收益。
在此模式下,一般有两种具体操作方法:一是企业与政府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企业凭借合法协议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权;二是企业与政府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企业凭借在合资公司中股权的占比,而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分成权。
但分享土地出让金的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我国土地的全民属性,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出让金分成模式要求参与合作的一级开发企业性质必须是国有企业,而且从目前采取此类盈利模式的一些案例来看,一级开发企业的背景一般均为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平台公司。
这种盈利模式的代表有上海新江湾城项目,该项目由上海城投全部运营,凭借前期巨大的资金投入,获得了颇高建设标准,上海城投与上海市政府双方就项目的土地出让金达成了7:3的分成比例,随着项目土地市场价值的不断提高,上海城投获得巨大收益。
出于规避国家土地政策的考虑,此项目土地出让金分成具体执行则选择以“土地出让收入中的30%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70%与上海城投签订土地一级开发补偿合同”的方式操作。
3.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该模式是指一级开发企业除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补偿部分外,还可以与政府商定按一定比例分享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
具体来讲,当开发企业完成一级开发之后,由政府进行招拍挂出让,出让所得减去开发成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关税费等构成)以及政府提取的各项费用(土地收益基金、失地农民保障金等)后,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出让增值收益。
分配比例通常跟土地一级开发的难度大小有关,一些拆迁难度比较大,或者是地理位置相对较偏的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商的分成通常要高些。
实现该盈利模式的前提在于当地政府的分享机制、一级开发中的授权范围(通过企业与政府间的《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确定),以及分批出让计划的安排。
在土地一级开发中,能够尽快实现土地增值的措施有:投资环境景观,本质是通过提高生态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益,其方式包括改造旧河道、变废为宝,加强景观和园林的规划建设、美化环境等;投资公共配套设施,本质是通过提高社会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益,其方式包括配套制冷及热力供应,地下综合商城、停车场等等。
这种盈利模式在我国土地一级开发领域也较为普遍,如中天城投拥有贵阳市云岩区府渔安、安井片区9.53平方公里土地一级开发的资质,贵阳市云岩区府与中天城投在开发合同中约定,增值部分收益按规定比例的10%上缴贵州省财政及扣除相应政府基金,剩余部分由云岩区府与中天城投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配。
而中南建设在海南省儋州市拥有4500亩土地一级开发权,高金食品则在宜宾市翠屏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这两家上市公司均可以拿到七成的土地增值收益。
黑牡丹集团在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时,与常州当地政府初步约定前三年的土地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其后的土地收益与当地府按5∶5的比例分成。
4.持有部分优质公建配套设施该模式是指政府授权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可以投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则可以通过持有优质公建物业,提供公共配套服务而获得长期现金流。
该盈利模式的本质是政府允许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进行部分配套的二级开发建设,这取决于土地一级开发主体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
与当地政府投资的企业共同投资公共配套设施,会有利于促成此事。
由于公共建筑大部分为社会服务性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和绿地等公共配套设施,自身盈利能力较低,回报周期长,因此选取优质公共物业是关键。
对于非专业从事公共设施运营管理的一级开发企业来说,运营能力几乎等同于盈利能力。
因此,对于一级开发企业来说,该模式最大的挑战在于对公共配套设施的投资决策,以及后期的运营管理能力,且对资金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此盈利模式在现实操作中运用较为少见,北京中关村西区土地一级开发即即是这种模式的体现,1999年6月,中央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和科技部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报告,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建立商务中心。
中关村西区东起中关村大街,西至彩和坊路,北起北四环路,南到海淀镇南街,占地51.44公顷。
主体用地功能以金融资讯、科技贸易、行政办公、科技会展为主,有商业、酒店、文化、康体、娱乐、大型绿地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1999年11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由八家国企发起设立“北京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中关村西区等园区的土地一级开发任务。
由于政府还赋予了北科建开发区域公司物业的责任,因此在一级开发过程中,北科建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了瑷玛斯、高科能源、城科第一太平物业等专业化公司,负责中关村西区公共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公共物业的经营也成为北科建土地一级开发的重要赢利点之一。
5.一二级联动开发,低价拿地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通过与政府协商,创造一些条件让一级开发商取得部分二级开发项目,实现一二级联动开发,获取较高收益。
特别是通过与政府在土地一级开发环节建立的良好合作,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往往能以事先约定好的较低价格获得此前开发的土地。
该盈利模式的前提是政府与一级开发企业的合作关系,决定了开发企业能否获得土地二级开发项目,关键在开发企业对于政府的公共能力。
在此种模式下,要求一级开发企业具有卓越的二级开发能力。
尽管从利润率方面来看,从事一级开发的利润小于二级开发,但如果能提前做好准备拿到土地,在二级开发时就具有比较大的优势,能够提高项目整体利润率,有效弥补一级开发收益的不足,实现一级和二级开发的联动。
一级开发企业一般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低价拿地:一是一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或帮助政府代建一级开发工程,无偿或低价获得部分土地进行开发;二是一级开发企业与政府协商,制定土地出让规则,确保拿到优质地块,或者通过几家项目公司全额拿下土地,以坐享二级项目开发高额利润。
近年来随着二级开发成本的不断上升,政府对二级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以及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把目光转向土地一级开发市场。
香江控股就是其中一个典型,其在2007年和2009年前后拿下成都、廊坊香河两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并在项目完成后迅速将其收至囊中,最终发展成为公司全球家居CBD试点项目基地。
此外,伴随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日益突出,亦有上市房企抓住机会让地方政府“以地偿债”,即政府以土地补偿拖欠开发商的拆迁投入资金和土地出让金。
如中南建设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往往通过政府拿地补偿,在前期项目签约时或谈好后续偿还方式,即以其所开发一级市场土地或者周边土地作为补偿,从而获得二级土地受让先机,为自己的后续二次开发获利创造条件。
二、对土地一级开发盈利模式的评价1.一级开发固定比例收益模式或使企业面临项目亏损就土地一级开发本身按照固定比例收益的模式而言,由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固定比例收益仅仅取决于预计开发成本,与土地出让价格无关,因此企业很可能面临超额支出成本导致项目亏损的风险。
从法理上讲,政府以工程款的形式向企业支付土地一级开发工程的承包人费用并不存在法律障碍。
但是企业所能获得的固定利润很难抵御通货膨胀、原材料上涨、人工费上涨等市场波动,而且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成本有可能高于预计成本。
因此,企业以该种模式参与一级土地开发时必须仔细核算预计成本,在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实际成本支出,并考虑到预计损失的风险,尽量缩短开发周期。
2.增值收益分享机制不明朗使企业收益风险加大虽然土地一级开发增值收益的盈利模式在我国较为常见,但开发企业进行分增值收益分享的前景并不明朗,风险依旧较大,主要在于政府能否按时、合法地向企业分配土地出让收入溢价部分的利润。
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就这一问题制定了地方性政策,比如《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后余下的纯收益部分,按照市、县政府所得不得低于30%的比例,确定市、县政府与主开发商的分成比例。